第480(299)經(jīng)(中p40)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搜調(diào)牛聚落。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謂緣起法,為世尊作,為余人作耶」?佛告比丘:「緣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余人作,然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 />

雜阿含經(jīng)選集 二、法 法界常住

  二、 法法界常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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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80(299)經(jīng)(中p40)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搜調(diào)牛聚落。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謂緣起法,為世尊作,為余人作耶」?佛告比丘:「緣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余人作,然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彼如來自覺此法,成等正覺,為諸眾生分別、演說、開發(fā)、顯示: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乃至純大苦聚集。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佛說此經(jīng)已,時彼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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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法概論】

  「佛法」,為佛與法的結(jié)合詞。佛是梵語佛陀的略稱,其義為覺者。法是梵語達磨的義譯,精確的定義是軌持,即不變的軌律。佛與法的綴合語,應(yīng)解說為佛的法。

  本來,法是「非佛作亦非余人作」的;本來如此而被稱為「法性法爾」的;有本然性、安定性、普遍性,而被稱為「法性、法住、法界」的。

  這常遍的軌律,何以要稱為佛法?因為這是由于印度釋迦牟尼佛的創(chuàng)見,而后才流行人間的;「佛為法本,法由佛出」,所以稱之為佛法。

  依「佛的法」而引申其意義,又得兩個解說:一、「諸佛常法」:法是本來如此的;佛是創(chuàng)覺世間實相者的尊稱,誰能創(chuàng)覺此常遍的軌律,誰就是佛。不論是過去的、現(xiàn)在的、未來的佛,始終是佛佛道同;釋迦佛的法,與一切佛的法平等平等。二、「入佛法相名為佛法」:法是常遍的,因佛的創(chuàng)見而稱之為佛法,佛弟子依佛覺證而流出的敎法去修行,同樣的覺證佛所覺證的,傳布佛所傳布的,在佛法的流行中,解說、抉擇、闡發(fā)了佛的法,使佛法的甚深廣大,能充分的表達出來。這佛弟子所覺所說的,當然也就是佛法。

  這兩點,是佛法應(yīng)有的解說,但我們所知的諸佛常法,到底是創(chuàng)始于釋迦牟尼佛,依釋尊的本敎為根源的。佛弟子所弘布的是否佛法,在乎他是否契合釋尊根本敎法的特質(zhì)。所以應(yīng)嚴格的貫徹這一見地,抉擇流行中的諸佛常法與弟子的論述。

  【歸依法】

  法,是學佛者所歸依的。約歸依法說,不離文義法,又不可著在文義法,因為文義只是佛法流傳中的遺痕,也不可落在意境法,因為這是一切的一切,善惡、邪正都是法,不能顯出佛法的真義何在。

  學者所歸依的法,可分為三類:一、真諦法;二、中道法;三、解脫法。其中根本又中心的,是中道的德行,是善。釋尊說:「邪見非法,正見是法,乃至邪定非法,正定是法」(雜含卷二八. 七八二經(jīng))。正見、正志、正語、正業(yè)、正命、正勤、正念、正定──八正道,為中道法的主要內(nèi)容。

  中道──正道的德行,為什么稱為法?法的定義是軌持,軌是軌律、軌范,持是不變、不失;不變的軌律,即是常道。八正道,不但合乎道德的常道,而且就是「古仙人道」,有永久性、普遍性,是向上、向解脫的德行的常道。

  向上向解脫的正行,到達無上究竟解脫的實現(xiàn);這實現(xiàn)的究竟目的──解脫,也稱為法。經(jīng)中稱他為無上法,究竟法,也稱為勝義法。如『俱舍論』(卷一)說:「若勝義法,唯是涅槃」。釋尊初成佛時的受用法樂,就是現(xiàn)證解脫法的榜樣。

  八正道的最初是正見,正見能覺了真諦法。知是行的觸角,是行的一端,在正行中,知才能深刻與如實。離了中道的正行,沒有正知。所以佛法的正見真諦,近于哲學而與世間的哲學不同。同時,八正道的最后是正定,是寂然不動而能體證解脫的。這正定的體證解脫,從中道的德行中來,所以近于宗敎的神秘經(jīng)驗,而與神敎者的定境、幻境不同。也就因此,中道行者有崇高的理智,有無上解脫的自由,雖說是道德的善,也與世間的道德不同。中道統(tǒng)一了真諦與解脫,顯出釋尊正覺的達磨的全貌。

  在出家修學的過程中,釋尊又有一番新的覺悟。原來當時印度流行的新宗敎,主要的為定樂與苦行。禪定中,如無所有定與非想非非想定,釋尊都曾修學過。但覺得這還是不徹底的,不能由此正覺人生的實相。因此又到苦行林中與苦行者為伍,經(jīng)歷六年的苦行,但末了覺得這也不是正道。約克制情欲說,苦行似乎有相當?shù)囊饬x,但過分的克己,對于人類與自己,有何利益?這樣否定了定樂與苦行,以敏銳的智慧,從中道的緣起觀,完成圓滿的正覺,釋尊的正覺,是從己及人而推及世間,徹悟自他、心物的中道。深徹的慧照中,充滿了同情的慈悲。

  [請自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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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圣典看來,法的內(nèi)涵,極為深廣;法所表示的意義,也不一致。在佛法的流傳中,「一切法」成為熟悉的成語,善惡邪正──一切都是法。如一般人說到法,就會想到『俱舍』的七十五法,大乘的百法。一切一切都是法,這樣的意義,當然也是古已有之。但著重于這樣的法,與如來出世宣揚正法的根本意義,顯然有了距離。法被偏重的泛稱一切,習慣了也就忽略法的本義。如西藏所傳,彌勒所造的『辨法法性論』(法尊譯,漢藏敎理院刊本),竟然說「法為生死,法性為涅槃」。法被局限于生死流轉(zhuǎn)的一切有漏法,與法的本義──法是歸依處,到了恰好相反的一面。

  關(guān)于「法」的含義,『原始佛敎思想論』(漢譯本六九 ── 七0)引覺音的法有四義:敎法、因緣、德、現(xiàn)象。而以為應(yīng)分為敎法與理法;而理法有現(xiàn)實世界的理法,及理想界的理法。我在『佛法概論』,曾類別為文義法,意境法,歸依法。而歸依法中,又有真實法,中道法,解脫法(第一章第一節(jié))。現(xiàn)在看來,依法的不同意義而作不同的分類,是可以的。但從含義的不同,發(fā)展的傾向,以探求法的根本意義,還嫌不夠。所以再以「法」為對象,而作進一步的探究。

  古代有「智所知」,「識所識」,「通達(慧)所通達」論門。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論師,以為一切法是智所知的,也一切是識所識的,通達所通達的。但大眾部等卻說:「一切法處非所知,非所識,是所通達」(異部宗輪論)。大概的說,這是以為,識所認識的與般若所通達的不完全相同。阿毗達磨者的見解,自有他的思想淵源,有他的獨到見地。但如以法為有是「識所識」的,有是「通達所通達」的,在說明上,倒不失為善巧的方便。

  【圣道現(xiàn)見的正法】

  「法」是釋尊自覺自證而為眾生宣說開示的。自覺自證的法,一向稱為「甚深極甚深,難通達極難通達」。為眾生作契理契機的宣說,實在并不容易!從佛的開示看來,佛是以圣道為中心而方便開示的。圣道是能證能得的道,以圣道為法,主要是八正道。如『雜阿含』(卷二八)說:「正見是法,乃至……正定是法」。八正道──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yè)、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為初轉(zhuǎn)*輪時宣說的道。

  八正道為什么稱為「法」呢?法dharma從字根dhr!而來,有「持」──執(zhí)持不失的意義。八正道是被稱為:「古仙人道,古仙人徑,古仙人道跡」(雜阿含經(jīng)卷一二)。八正道是一切圣者所必由的,佛曾為須跋陀羅表示了絕對的、決定的主張,如『長阿含經(jīng)』(卷四)說:「若諸法中無八圣道者,則無第一沙門果,第二、第三、第四沙門果。須跋!以諸法中有八圣道故,便有第一沙門果,第二、第三、第四沙門果」?梢姲苏朗墙饷撍赜傻牟欢サ,不變不失,所以稱之為法。

  圣道不外乎八正道,但佛應(yīng)機而說有種種道品。如佛曾一再為阿難說:「自洲(或譯「燈」)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異洲,不異依」(雜阿含經(jīng)卷二四)。佛敎弟子們依自己、依法而修習,而依止的法,就是四念處──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四念處是八正道中正念的內(nèi)容。八正道是古仙人道,四念處也被稱譽為:「有一乘道,能凈眾生,度諸憂悲,滅除苦惱,得真如法(準中阿含經(jīng)卷二四,真如法即正法),謂四念處」(雜阿含經(jīng)卷四四)。這是貫通古今,前圣后圣所共依的一乘道。

  還有,摩訶迦旃延說六念──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為一乘道(雜阿含經(jīng)卷二0)。這樣的古道與一乘道,都稱之為法。

  八正道統(tǒng)攝為三增上學,這是一般所公認的。依戒得定,依定發(fā)慧,依慧得解脫。這樣的三增上學,能得解脫的實現(xiàn),所以『長阿含』(卷二)『游行經(jīng)』中,稱戒定慧解脫為「四深法」。如加上解脫的證知,即成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名五分法身(法蘊)。佛的無學弟子,都是成就此法的,所以『長阿含經(jīng)』(卷六)說:「佛真弟子,法法成就。所謂眾者,戒眾(眾即蘊的異譯)成就,定眾、慧眾、解脫眾、解脫知見眾成就」。

  上來以圣道為「法」而展開,著重于道的體證解脫。依圣道而修習成就,一定會體現(xiàn)那甚深法。反之,如不能如實知見,陷于迷謬的二邊,那怎能解脫呢?這樣,從圣道的先導(dǎo)者──正見而開示如實法。圣道的如實知見,據(jù)『雜阿含經(jīng)』(卷三0)說:四圣諦,八圣道而外,舉「十二支緣起如實知見」。從無明到老死──十二支,為緣起說的最后定論。

  佛說因hetu、因緣nida^na、緣起pti^tya-samutpa^da,這些術(shù)語起初是沒有多大差別的。這無非指出一項根本法,一切的有與無,生與滅,都依于因緣,顯示了有無生滅的所以然。釋尊到底怎樣開示緣起呢?釋尊一向宣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這里所應(yīng)該注意的:有與生,是「無明緣行,行緣識……純大苦聚集」。無與滅,是「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純大苦聚滅」!缚嗑邸,就是稱為「五盛陰苦」的五取蘊,現(xiàn)實身心的總名。五取蘊的集起,依于因緣,滅盡也由于因緣。這似乎從因緣而展開為相生與還滅的二面,其實是:無明緣行,行緣識,……純大苦聚集,是緣起,是依緣而集起。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純大苦聚滅,是寂滅,不是依于緣而是緣滅了。

  舍利弗聽了馬勝比丘的一偈而悟入,極有名的緣起偈,『四分律』(卷三三)這樣說:「諸法因緣生,佛說此因緣;是法緣及盡,是大沙門說」。緣(依緣而集起)與盡滅,不能看作不相關(guān)的兩法。因為依緣而集起的,當下就顯示了滅盡的可能與必然性。「此有故彼有」的,沒有不歸于「此無故彼無」。所以悟入因緣、緣起的依待性,也就能更深入的悟入寂滅。因此『中阿含經(jīng)』(卷七)說:「若見緣起便見法,見法便見緣起」。甚深微妙法,從緣起的悟入而顯現(xiàn)出來。

  佛所自證的深法,感到不容易宣說,而有「我若說法,徒自勞苦」的慨嘆。傳說梵王為此而請佛說法,律部都有記載。『相應(yīng)部』(六. 一)說:「世尊獨處禪思,作如是念:我所證得甚深之法,難見難悟,寂靜微妙,超尋思境,深妙智者乃能知之。眾生樂阿賴耶,喜阿賴耶,欣阿賴耶;眾生以樂阿賴耶,喜阿賴耶、欣阿賴耶故,是理難見,所謂緣起。倍復(fù)難見,所謂一切諸行止滅,諸依舍離,愛盡,離欲,滅,涅槃」。這在漢譯『雜阿含經(jīng)』(卷一二),即分明的稱為有為與無為,如說:「此甚深處,所謂緣起。倍復(fù)甚深難見,所謂一切取離,愛盡,無欲,寂滅,涅槃。如此二法,謂有為無為」。難見與倍復(fù)難見,是先后的次第悟入,這就是「先知法住,后知涅槃」(雜阿含經(jīng)卷一四)了。

  涅槃是不生不滅的無為法,「一切法中最為第一」(雜阿含經(jīng)卷三一),這是不消多說的。緣起是有為生滅,為什么也稱為法(任持不失)呢?對于這,釋尊有明確的開示,如『雜阿含經(jīng)』(卷一二)說:「緣無明有行,乃至緣生有老死,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緣起)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所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fā)!说戎T法,法住、法定(原誤作「空」)、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這一經(jīng)文是非常著名的,雖傳譯略有不同,但主要是說明:緣起是本來如此的,與佛的出世不出世無關(guān)。佛只是以正道而覺證他,為眾生說明而已。法住、法界等,是從種種方面,來形容表示緣起──法的意義。『雜阿含經(jīng)』(卷三0)說:「此法(緣起)常住、法住、法界」。玄奘在『瑜伽師地論』中,譯作「法性、法住、法界常住」。

  什么叫「法性」dharmata^?如『增支部』(一0.二)說:「凡持戒具戒者,不應(yīng)思我起無憂,于持戒具戒者而無憂生,是為法性!瓍掚x者不應(yīng)思我現(xiàn)證解脫知見,于厭離者而現(xiàn)證解脫知見,是為法性」!褐邪⒑(jīng)』(卷一0)譯法性為「法自然」。這是說修道──持戒、得定、如實知見,這些道法,如能修習,會自然的引生一定的效果。法是這樣自然而然的,「性自爾故」,所以叫法性。

  又如『雜阿含經(jīng)』(卷四四)說:「過去等正覺,及未來諸佛,現(xiàn)在佛世尊,能除眾生憂。一切(佛)恭敬法,依正法而住;如是恭敬者,是則諸佛法」!甘莿t諸佛法」,據(jù)巴利藏,應(yīng)作「是諸佛之法性」。意思說,諸佛于法是自然的、當然會這樣的──依正法而住的。依法而住與恭敬法,就是以法為師的意思!阜ㄐ浴贡拘稳莘ǖ淖匀恍,但一般解說為法的體性、實性,法與法性被對立起來,而法的本義也漸被忽略了。

  這些形容法的詞類,都應(yīng)該這樣的去解說。如法(緣起)是安住的,確立而不改的,所以叫「法住」。法是普遍的、常住的,所以叫「法界常住」。法是不動的,所以叫「法定」。法是這樣這樣而沒有變異的,所以叫「法如」。如是tathat^的義譯,或作真如!阜ú浑x如,法不異如」,就是「非不如性」avitathata^ 、「不變異性」 anan~~n~atha^ta的異譯,是反復(fù)說明法的「如」義!笇徶B真實不顛倒」,玄奘譯作「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也就是說明法──緣起是真實而非虛妄的,審諦而非顛倒的,如如而非變異的。這樣的甚深緣起(及緣起寂滅),非變非異,法爾自然,當然是「法」了。

  從道的實踐,而達解脫的證知(五分法身),是從能證邊說。從圣道的如實知見,悟入緣起與涅槃,是從所證邊說。這是釋尊開示正法的兩大方便!其實,修圣道而能悟見緣起與寂滅,當下就是離系解脫的證知了。法是以圣道的實踐為核心的,所以佛的開示,或稱為「示涅槃道的勝法」(經(jīng)集二三三)。

  此外,如實知見的,還有四諦。佛在波羅奈初轉(zhuǎn)*輪,就以四諦為法的綱要。四諦──苦、苦集、苦集滅、苦滅道,這也就是法,所以『雜阿含經(jīng)』(卷一六)說:「如如,不離如,不異如,真實審諦不顛倒,是圣所諦」。在這四諦的開示中,也有兩方面的敘述。一、經(jīng)中一致說到,「如實知四諦」,四諦是應(yīng)思惟,應(yīng)如實知,應(yīng)現(xiàn)證的:這是從所邊說。二、如『雜阿含經(jīng)』 (卷一五)『轉(zhuǎn)*輪經(jīng)』說:四諦是應(yīng)了知,應(yīng)現(xiàn)證的。但又說:「知苦」,「斷集」,「證滅」,「修道」。這是說,在修道的實踐中,知苦,斷集而證于寂滅,可見這是從能邊說?嗯c集──苦由集起,由集起苦,就是純大苦聚集,為緣而起的緣起法?嗉瘻,就是純大苦聚滅,也就是「愛盡、無欲」的寂滅涅槃。在圣道的實踐中,不但悟見苦集滅,而也是知苦(緣起故無常、苦、無我我所),斷集(離愛),證入于寂滅。知斷證修的四諦說,是以圣道的修習,而敘述其斷證的。這二類不同的方便敘說,實為后代部派中,漸悟四諦,與頓悟滅諦的異義的根源。

  法是我們的歸依處,佛弟子應(yīng)「念法」,「于法證凈」無疑的。法隨念與法證凈的法,『雜阿含經(jīng)』(卷二0)這樣說:「世尊現(xiàn)法律,離諸熱惱,非時,通達,即于現(xiàn)法,緣自覺悟」。玄奘于『法蘊足論』(卷二)譯為:「佛正法善說,現(xiàn)見,無熱,應(yīng)時,引導(dǎo),近觀,智者內(nèi)證」。這可以略為解說:佛的正法,是善巧宣說,說得恰如其分的──善說。佛的正法,能在現(xiàn)生中悟見,而不是非要等到來生的──現(xiàn)見。八正道與煩惱不相應(yīng),是清涼安隱的──無熱。應(yīng)時,或譯不時,佛法不受時間的限制,什么時候都可以契入的。八正道有引向通達的能力──引導(dǎo);能隨順于如實知見──近觀。是佛及佛弟子所自覺自證的,稱為智者內(nèi)證。所以,「法」不是別的,是從圣道的修習中,現(xiàn)見緣起與寂滅而得自覺自證。方便的開示中,這就是法,就是我們的歸依處。這一切是本于佛的現(xiàn)正等覺而來。

  【法與義、法與律的對立】

  佛開示的正法,雖方便的說為圣道,圣道所覺悟的如實,由圣道而實現(xiàn)的解脫,而實就是佛陀自覺自證的內(nèi)容。但在佛法的流傳中,法與義,法與律,卻分化而對立起來。法與義artha并舉,阿含經(jīng)中到處可見?疾炱饋,也還有三類:一、如『雜阿含經(jīng)』(卷二八)說:「何等為沙門法?謂八圣道,正見乃至正定!蔚葹樯抽T義?謂貪欲永斷,瞋恚癡永斷,一切煩惱永斷」。這是以八圣道為法,以圣道所得的利益效果為義。又如『雜阿含經(jīng)』(卷一六)說:「非義饒益,非法饒益,非梵行饒益」。非義饒益,巴利藏作「不引義利」?梢娏x是從法而來的實效,也就是修法的真正義利。義是實際的義利,所以空虛的議論,迷妄的宗敎行儀(如苦行等),是沒有實際效果的,都稱之為「無義」,而為佛所呵棄。

  二、法是圣道所現(xiàn)見的,義是法所含的內(nèi)容,如『雜阿含經(jīng)』(卷一二)說:「法說,義說」。法是如實知見的緣起支,義是緣起支的別別解說。與此相當?shù)摹合鄳?yīng)部』(一二.一──二),雖作「法說、分別說」,然據(jù)四無礙解的法無礙解、義無礙解;及四依的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而說,法為圣道所現(xiàn)見的,義是所含內(nèi)容的分別,是非常恰當?shù)。法與義的這一對說,是重于開示解說的(敎法)。

  三、重于敎法而更進一步的,如『中阿含經(jīng)』(卷一)『善法經(jīng)』說:「云何比丘知法耶?謂比丘知正經(jīng)、歌詠、記說、偈恲、因緣‧撰錄、本起、此說、生處、廣解,未曾有法及說義。……云何比丘知義耶,謂比丘知彼彼說義,是彼義,是此義」。這是以十二分敎(巴利藏見增支部七集,作九分敎)為法,以十二分敎的意義為義。這樣,法是佛所說的一切敎法(本生、譬喻等都在內(nèi)),而不是專指圣道現(xiàn)見的法了。從『雜阿含經(jīng)』所見的法與義,到『中阿含經(jīng)』(或增支部)所見的法與義,看出了佛敎界從重于證法,而傾向于敎法的歷程。

  法與律的并舉,是僧伽發(fā)展所引起的。佛的成正覺,轉(zhuǎn)*輪,一貫是法的現(xiàn)覺,法的開示。由于隨佛出家的多了,所以「依法攝僧」而有僧伽的成立。一方面,因?qū)W眾的違犯而有學處s/iks!a^pada的制立;半月半月說,名為波羅提木叉。一方面,規(guī)定了出家,受戒等僧伽的制度。出家中心的僧伽,日漸廣大,這些被稱為律的,也日漸重要,達到與法對立并舉的地位。說到律,梵語vinaya,音譯為毘奈耶,毘尼;義譯為律,調(diào)伏。經(jīng)律中常見法與律并舉,如「法律」;「法毘奈耶」;「是法是毘尼,非法非毘尼」等。法與律的對舉,起初是與「法義」并舉一樣,表示法與法的效用。正法的現(xiàn)見,是如實知而得解脫的;由法而得這樣的義利,所以稱為義。同樣的,法──圣道的修證,一定是離罪惡,離顛倒,離縛著而身心調(diào)伏的,所以稱為毗尼。我曾比喻為:法如光明的顯發(fā),毘尼如陰暗的消除:法與毗尼,是同一內(nèi)容的兩面。

  但在僧伽的發(fā)展中,和樂清凈,為僧伽的特質(zhì)。在僧伽中,無論是個人的身心活動,或是僧伽的自他相處。如有不和樂清凈的,就與法不相順而有礙于法的進修。反之,如消除不和樂清凈的因素,自能「法隨法行」而向于正法。這樣,犯罪而行懺悔,奉行僧伽的規(guī)制,就稱為毘尼,與法有同等的重要性。

  『毗尼母論』(卷七)說:「毘尼者,凡有五義:一、懺悔,二、隨順,三、滅,四、斷,五、舍」!笐曰凇故欠富蜉p或重的過失,作如法的懺除,約波羅提木叉說。「隨順」是遵照僧伽的規(guī)制──受戒、安居等,如法而作。這二類,又稱為「犯毗尼」!笢纭故菍ιひ鸬募m紛,如法滅除,就是現(xiàn)前毘尼等七毘尼。這又稱為「滅斗諍言訟毗尼」。「斷」是對煩惱的對治伏滅,又稱為「斷煩惱毗尼」。「舍」是對治僧殘的「不作舍」與「見舍」。從古代的解說來看,都是有個人的思想或行為錯誤的調(diào)伏;不遵從僧伽規(guī)制或自他斗諍的調(diào)伏。「斷煩惱毗尼」,可說是毗尼的本義;因為見法必斷煩惱,斷煩惱就能見法。但在僧伽制度的開展中,毗尼成為波羅提木叉與犍度的總稱。其后,著重于敎法,所以結(jié)集的文句,也就內(nèi)容不同,而分為法(經(jīng))與毗尼。法與毘尼,由于敎典各別,漸被看作不同的二事。這不但局限了法的內(nèi)容,律師們還高唱「毘尼至上」,想與法一論短長!

  【傳承中的無比法與妙法】

  法是圣道,圣道的證知與解脫。這一根本意義,在佛法的宏傳中,上座說一切有部,是堅定地受持的,所以『大毗婆沙論』(卷一八二)說:「云何*輪?謂八支圣道」。法以圣道為本,在佛敎的部派發(fā)展中,可說都在探求最根本的,最主要的圣道。赤銅鍱部的『分別論』(一一.二),并列八支圣道與五支圣道;夭烤驼f:「正道唯五」(論事二0.五)。這與譬喻師所說:「奢摩他毗缽舍那是道諦」(大毗婆沙論卷七七),意見相合。這是說:在圣道的體證中,是沒有正語、正業(yè)、正命的。這是以戒為助道的資具,定慧才是道的主體。大眾部更進一步,如『異部宗輪論』說:「慧為加行,能滅眾苦」。這是以慧(般若)prajn~a^為道體,圣道的修證,就是般若的修證。

  以圣道,圣道的主體──般若為「法」的,上座說一切有部,及初期大乘經(jīng),都正確的傳承下來。說一切有部中,重于阿毗達磨的論師,雖也以八圣道為法,而特重于慧。法──達磨,佛敎界偏重于「一切法」,法的根本義,不免晦昧不明。所以,阿毗達磨abhidharma──大法,無比法,究竟法,在一切法中被舉揚出來。甚深無比的法──阿毗達磨,據(jù)『大毗婆沙論』(卷一)說:「阿毗達磨自性云何?答:無漏慧根以為自性」。無漏慧是勝義阿毗達磨,也就是真實的阿毗達磨。能引發(fā)無漏慧的有漏修慧、思慧、聞慧、生處得慧,詮表阿毗達磨的論典(敎),是阿毗達磨的資糧,依此能得阿毗達磨(無漏慧),所以也名阿毗達磨;這都是世俗(假名)阿毗達磨。依『大毗婆沙論』所說,依論典而引生有漏慧,依有漏修慧而得無漏慧,該攝了圣道修學的歷程。

  【*輪與轉(zhuǎn)*輪】

  「法」,是圣道──般若的現(xiàn)證;這是佛所自證的,也是方便開示,而引導(dǎo)弟子來同樣證入的名詞。然而,法是印度舊有的名詞,佛為什么選用這個「法」字,來代表現(xiàn)等正覺的內(nèi)容,佛說法而阿若憍陳如悟入了,諸天稱譽為「轉(zhuǎn)*輪」;法為什么比喻為輪,而形容為如輪的轉(zhuǎn)動呢?這是值得思考的事!

  『雜阿毗曇心論』(卷一0),擇取『大毗婆沙論』(卷一八二)的要義說:「牟尼說見道,疾故名*輪;蛘f學八支,轉(zhuǎn)至于他心」。見道是最初悟入,是非常迅疾的(后代禪者,稱為直入、頓入)。妙音解說為「轉(zhuǎn)至于他心」。本為佛陀的自證,因佛的引導(dǎo),而從弟子心中頓然顯現(xiàn),被形容為「如新顝易染」。那時,「遠塵離垢,得法眼凈」,正是慧光朗徹的現(xiàn)覺(我從禪宗東山門下的「以心傳心」,而理會轉(zhuǎn)*輪的本義)。圣道的悟入,佛沒有闡述(所邊)悟的是什么,而約(能邊)智慧現(xiàn)前說!傅梅ㄑ蹆簟,『轉(zhuǎn)*輪經(jīng)』更廣說為「生眼、(生)智、(生)明、(生)覺」。以慧為主的現(xiàn)證內(nèi)容,稱之為「法」,譬喻為輪那樣的迅疾,轉(zhuǎn)至于他心,是極為明確的。

  平常說:法是「持」義,有不變不失的意思,那怎么比喻為輪,如輪那樣的疾轉(zhuǎn)呢!與釋尊同時發(fā)揚而完成的耆那敎,立「法」與「非法」!阜ā故沁\動的原理,「非法」是靜止的原理。以法為運動的原理,與佛說不合,但印度固有的「法」這個名詞,有運動的意味,不正是佛說「*輪」、「轉(zhuǎn)*輪」的有力旁證嗎?

  佛于菩提樹下的廓然妙悟;稱為菩提,般若,涅槃,都不外乎這一現(xiàn)證──「法」的說明。據(jù)佛法的信念,釋迦佛所現(xiàn)證的,與一切佛平等;弟子們修習相應(yīng),也一樣的現(xiàn)證,與佛一樣同得解脫。所以,現(xiàn)證的法,是古今一如的,迅速出現(xiàn)的,可以從此到彼的;現(xiàn)證時慧光朗徹,降伏一切無明煩惱的,這樣的法的現(xiàn)證,如輪王的輪寶一樣,所以就稱之為「*輪」、「轉(zhuǎn)*輪」了。這就是「正法」(妙法),是我們歸依的法。

  【意識所識的法】

  法是圣道現(xiàn)覺的勝義法(天魔梵所不能轉(zhuǎn)的)。在佛敎(特別是阿毗達磨論師)發(fā)達中,重視世俗法──「一切法」,而現(xiàn)證的內(nèi)容,又形成「法性」、「真如」、「實相」──與法相對立的勝義名詞。但也專約所邊說,所以雖說理智一如,「法性」等自然的被解說智慧所證的真理了。

  世俗法,在佛應(yīng)機設(shè)化中,也早已經(jīng)應(yīng)用,佛是就現(xiàn)實的世俗事而引歸勝義的。佛開示的法門,有蘊、處、界等。處是十二處: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眼等為內(nèi)六處,色等為外六處。眼等內(nèi)六處(六根),各有所取的境:如眼取色,耳取聲,鼻取香,舌取味,身取觸,意取法,法是意所取的。十二處引發(fā)六識,總稱十八界。在十八界中,法是意根所取,意識所識(了別)的;法是物質(zhì)(色、聲、香、味、觸)以外的一切。但意與意識,不但取法,識別法,而且能取一切,了別一切。所以一切都是意所取的,意識所了別的,一切都可名法,稱為一切法。「一切法」,『雜阿含經(jīng)』(卷一三)已經(jīng)說到了。雖在南傳的『相應(yīng)部』中,只是「一切」,然「一切法」一詞,早為經(jīng)律各派所通用了。

  這一切,為什么都稱為法?『俱舍論』(卷一)傳阿毗達磨論者的解說:「能持自相,故名為法」。無論是根、是境、是識,都有不共其他的一定特性(自相),一定作用。約特性不失說,叫做法,法就是「持」的意思。唯識學者解說得更圓滿,如『成唯識論』(卷一)說:「法謂軌持」。依「軌持」的意義說,有一定的特性(能持自相),能引發(fā)特定(一定范圍內(nèi))的認識(軌生他解)。這是說,可識知的一切,與所識有一定的關(guān)系,所識有他不共的特性存在。這種特性,能引發(fā)特定的認識,這就是法。這樣的解說,確乎符合于意識所知的,一切都名法的意義。

  「一切法」,是一般的,世俗的,一般認識到的一切。自從部派佛敎,特別是上座系,著重于一切法的論究以來,雖對現(xiàn)實的身心,有深切的研究,良好的成果。但過分傾向一切法的分別,不免忽略了佛所自說的,以圣道為中心的現(xiàn)證法。(初期)大乘法的興起,就是針對這種偏向,而以菩薩般若,如來知見為本,復(fù)活了佛陀時代,圣道實踐的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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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實、諦、如】

  真、實、諦、如,這幾個名辭,這里有一加解釋的必要,因它的意義很重要。

  修行中最重要的,是要具足如實智。「如實」,其所知所觀的對象,就必定是真、是實、是諦、是如。小乘說到它,大乘也說到它;說空的依之說空,說有的依之明有,所以這是佛法中通常而又重要的幾個名辭。

  阿含經(jīng)中說到的,一、在明緣起處說到,如『雜阿含』二九六經(jīng)說:「此法常住法住法界!说戎T法,法住、法空、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

  如『瑜伽師地論』卷九十三,引作:「法性、法住、法定、法如性;如性非不如性,實性、諦性、真性、無顛倒非顛倒性」。『法蘊足論』卷十一,引作:「此中所有法性、法定、法理、法趣,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荷崂ヅ䲡摇痪硎,引作:「此法如爾,非不如爾;不異不異物,常法、實法、法住、法定」。比較各譯,意義差不多,只是『雜阿含』中「法空」的「空」字,應(yīng)該是「定」字的誤寫。經(jīng)義是說緣起法中前后為緣的關(guān)系法則,是法爾如是必然不謬的。所以在表詮方面,說它「是真、是實、是諦(諦是不顛倒義)、是如」;在遮遣方面,說它「非妄、非虛、非倒、非異」。

  二、在明四圣諦處說到的,如『雜阿含』四一七經(jīng)說:「如如,不離如,不異如,真、實、審諦、不顛倒。」不要以為這些經(jīng)文是在說實有自性。這是說:緣起因果,「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其緣起流轉(zhuǎn)與緣起還滅此彼之間的因果理則,確確實實是如此。

  佛能照其如此如此的理則而如實覺,依所證覺而如實說的因果法則,就是事理的正確判斷,是理智與對象的一致。如此的就見其如此,所證與法的真相完全吻合,沒有一點錯誤,這就是真理。所以釋尊贊嘆而形容他說:「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切勿誤認這些形容辭,是在說某法有真實自性。

  【緣起圣諦的因果法則】

  緣起圣諦的因果法則,是理解與對象、能說與所詮的一致,而且是必然的、普遍的,所以經(jīng)中又說:「法性、法住、法定、法位、法界」。緣起法是本來如此的,「非佛作,亦非余人作」,所以說是法性;性有本來如此的意義!缸 故遣粍硬蛔兊囊饬x;緣起法則,過去如是,現(xiàn)在如是,未來也如是,有其不變性,所以說是「法住」!阜ǘ、法位」,是秩然不亂的意思;在緣起法則下,因者因,果者果,前者前,后者后,上者上,下者下,有其一定的決定的秩序與位次,絲毫不亂!阜ń纭沟慕缱,作類性解,即是普遍性;如生者必死,此地的也好,彼處的也好,此人也好,彼蟲也好,生者必死的共同性,總是一樣,絕不會有例外。

  緣起、圣諦的因果法則,是本來如是,必然如是,普遍如是而又確實如是的;釋尊如實不謬的證悟到,所以贊嘆形容它「是真、是實、是諦、是如」。

  后來的學者,把形容緣起法則的話,拿去放在具體事實上,認為一切具體法是真是實是諦是如。如薩婆多學者的執(zhí)一切有,原因就在此。

  阿含經(jīng)里的緣起、四諦,都是從因果生滅中的必然法則說的。因為緣起法則的深隱難知,于是或者在具體(形而下)的事物上,或者在深隱(形而上)的真實上,來說明顯示它;但緣起法則,并不就是具體的事物或形上的真實。

  后人解釋這「真實諦如」,不注意到認識與對象之統(tǒng)一的緣起法則的必然確實性,別以為具體事物或真實勝義是真實諦如,于是問題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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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58(854)經(jīng)(中p464)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那梨迦聚落繁耆迦精舍。爾時、那梨迦聚落多人命終。時有眾多比丘,著衣持缽,入那梨迦聚落乞食。聞那梨迦聚落:罽迦舍優(yōu)婆塞命終,尼迦咤,佉楞迦羅,迦多梨沙,婆阇露,優(yōu)婆阇露,梨色咤,阿梨色咤,跋陀羅須跋陀羅,耶舍,耶輸陀,耶舍郁多羅,悉皆命終。聞已,還精舍,舉衣缽,洗足已,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等眾多比丘,晨朝入那梨迦聚落乞食,聞罽迦舍優(yōu)婆塞等命終。世尊!彼等命終,當生何處」?佛告諸比丘:「彼罽迦舍等,已斷五下分結(jié),得阿那含,于天上般涅槃,不復(fù)還生此世」。諸比丘白佛:「世尊!復(fù)有過二百五十優(yōu)婆塞命終,復(fù)有五百優(yōu)婆塞,于此那梨迦聚落命終,皆五下分結(jié)盡,得阿那含,于彼天上般涅槃,不復(fù)還生此世;復(fù)有過二百五十優(yōu)婆塞命終,皆三結(jié)盡,貪、恚、癡薄,得斯陀含,當受一生,究竟苦邊;此那梨迦聚落,復(fù)有五百優(yōu)婆塞,于此那梨迦聚落命終,三結(jié)盡,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法,決定正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佛告諸比丘:「汝等隨彼命終、彼命終而問者,徒勞耳!非是如來所樂答者。夫生者有死,何足為奇!如來出世及不出世,法性常住。彼如來自知成等正覺,顯現(xiàn),演說,分別,開示,所謂是事有故是事有,是事起故是事起,緣無明有行,乃至緣生有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苦陰集。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滅則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苦陰滅。今當為汝說法鏡經(jīng),諦聽、善思,當為彼說。何等為法鏡經(jīng)?謂圣弟子于佛不壞凈,于法、僧不壞凈,圣戒成就」。佛說此經(jīng)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477(296)經(jīng)(中p34)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因緣法及緣生法。云何為因緣法?謂此有故彼有,謂緣無明行,緣行識,乃至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云何緣生法?謂無明、行……。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所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fā),謂緣無明有行,乃至緣生有老死。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fā),謂緣生故有老病死、憂悲惱苦。此等諸法,法住,法定,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如是隨順緣起,是名緣生法,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處、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是名緣生法。多聞圣弟子,于此因緣法、緣生法,正智善見。不求前際,言我過去世若有,若無,我過去世何等類?我過去世何如?不求后際,我于當來世為有,為無,云何類?何如?內(nèi)不猶豫,此是何等?云何有?此為前誰?終當云何之?此眾生從何來?于此沒當何之?若沙門、婆羅門,起凡俗見所系,謂說我見所系,說眾生見所系,說壽命見所系,忌諱吉慶見所系,爾時悉斷、悉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于未來世成不生法。是名多聞圣弟子,于因緣法、緣生法,如實正知,善見,善覺,善修,善入」。佛說此經(jīng)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305(232)經(jīng)(上p276)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wèi)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比丘名三彌離提,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所謂世間空,云何名為世間空」?佛告三彌離提:「眼空,常、恒、不變易法空,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爾。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空,常、恒、不變易法空,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爾。耳、鼻、舌、身、意,亦復(fù)如是,是名空世間」。佛說此經(jīng)已,三彌離提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148(36)經(jīng)(上p14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摩偷羅國跋提河側(cè)傘蓋庵羅樹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住于自洲,住于自依,住于法洲、法依,不異洲、不異依。比丘!當正觀察,住自洲、自依,法洲、法依,不異洲、不異依。何因生憂、悲、惱、苦?云何有因?何故何系著?云何自觀察未生憂、悲、惱、苦而生,已生憂、悲、惱、苦生長增廣」?諸比丘白佛:「世尊法根,法眼,法依,唯愿為說!諸比丘聞已,當如說奉行」。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比丘!有色,因色系著色,自觀察未生憂、悲、惱、苦而生,已生而復(fù)增長廣大。受、想、行、識,亦復(fù)如是。比丘!頗有色常、恒、不變易、正住耶」?答言:「不也,世尊」!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比丘!色是無常,若善男子知色是無常已,變易、離欲、滅、寂靜、沒。從本以來,一切色無常、苦、變易法,知已,若色因緣生憂、悲、惱、苦斷。彼斷已無所著,不著故安隱樂住,安隱樂住已名為涅槃。受,想、行、識,亦復(fù)如是」。佛說此經(jīng)時,十六比丘不生諸漏,心得解脫。佛說此經(jīng)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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