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哲學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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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緣 起

  佛教的法典很繁復,佛陀的思想更深廣,為了教外學者,遠離「迷信」的障礙,今以哲學的方式,來介紹釋迦牟尼佛的思想和概論及其道理與方法。

  首先,介紹釋迦牟尼的家世,以及當時他的思想起源;繼而推展至他的全部思想體系,和他遺留后人的學術功德,使得教外學者,對釋迦牟尼佛之所以為佛陀的進一步認識。

  釋迦牟尼本姓瞿曇,他的名字叫做悉達多,出生于印度北方,喜馬拉雅山之麓的迦毗羅衛(wèi)國,也就是現(xiàn)在的尼泊爾王國,他的父親凈飯王正是該國的國王;悉達多是具有儲王資格的王太子。

  大約是在紀元前六世紀年代,在他二十多歲的時候,便放棄了王室的優(yōu)裕而豪華的生活;那是當他看到人類的生、老、病、死等極苦沒有解決的辦法,而且人類不可能避免痛苦的時候;因此他許下了心愿,毅然舍俗出家,去尋找極苦的原因,探求解決極苦的方法;起初,他歷盡艱辛,曾經(jīng)訪問當時流行社會的不同學派,那些創(chuàng)宗立說的思想家,窮究了所有著名的奧義知識,遍及印度各個地區(qū);可惜,參訪完了各門各派的精義,都不能解決他的問題。無可奈何之下,他只好運用自己的思想,依靠自己的智慧,從事破疑解惑的工作,投下他所有的情感和精神,以及堅毅不拔的意志;在精進與苦行的探討時日中,終于獲得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勝利果實,找到了極苦的原因,悉知了解決的方法,以及一切世出世間的奧妙之所在。

  從此,他開始向世人傳授自己的成就,到處弘揚他如何成就的道理和方法;后來,逐漸的廣布各地,由五天竺而分別拓展;向南傳的有緬甸,钖蘭,泰國等。往北方的有中國,西藏,而后輾轉至日本,韓國等。他所弘傳的道理和方法,完全是口述,由他的弟子們慢慢地集結,流傳,一代一代,最后完成了一套圓滿的法寶;那便是現(xiàn)今的「經(jīng)、律、論」十二大部綜理為三藏的圣典。較早,圣典的記錄,是用梵語書寫在貝葉上的;后來,用巴利語集結成最為完善的圣典;在當時的學術界,公認為是佛陀的哲學。

第二章 教 義

  諸惡莫作 眾善奉行

  自凈其意 是諸佛教

  從來沒有人,不是以小善而不為,以小惡而為之,耳眼之中,盡是聽聞于他人的是非;很少接受積小善成大善,離小惡為不惡,耳眼之中,以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的精神,做為生命里程中的修養(yǎng)工夫。

  為了什么?這在佛陀的理想中,認為人類對生命的價值,沒有刻意地去體會,真切底去探討,以至困惑迷惘,淪于慌亂,浪費了珍貴的一生;在短暫的人生道途上,行為著無厭的貪求,輕易不肯奉獻。冥頑的執(zhí)著,束縛不得自在。強烈的計較,不愿付出奉獻;因此,佛陀提出了生命的四種諦義,助使人類如何認識生命,如何完美人生。

  知苦后則能不苦。

  離苦后則能得樂。

  這兩句話,包括了「苦集滅道」四諦的義理,于體于用,理事分明;可以說,道盡了因果關系的絕對秘密。茲將四諦之法分述于后,以資了解佛陀的人生哲學之基本思想。

  第一節(jié) 苦之果

  苦之果,是生命過程中不可避免的事實,幾乎是每一個人都得去面對著它,承受著它;正是造成人生淪于憂傷和哀怨,以及恐懼情緒的來源。

  一、生--人,死了以后,精神(識神)飄惚于空間,像電磁波一樣,本身是仿徨的;當它經(jīng)過了三個七天的時間,隨著精神的原動力(無始以來所造作的業(yè)力),得父精母血交合而成為胎,此一精神力量,配合父母的牽引力,才能完成于「緣」的聚合。頭七天,其形狀有如稀薄的乳酪。第二個七天,像是稠膠。第三個七天,便凝結了;到第四個七天,才成為肉團,直到第五個七天,方始漸漸成胎,然后,六情開啟,仰賴母親供給一切資生的營養(yǎng);此刻,為母者若飲杯熱湯,胎兒的感受,猶若跌進了沸水,母親喝杯冷茶,胎兒如同處于冰窖。待到月滿之時,胎兒的頭向母親的產(chǎn)門,如巖狹壁,不得自由;等到離胎墜下,胎兒乍觸外境,遍身如刀傷劍刺,終于啼哭了來到人間的第一聲。

  二、老--人,出生以后,從嬰兒到稚子,自孩提至壯年,在時流的變化中,由小到大,由弱到強,生理的變化,精神的折磨,逐漸底變成頭白齒落,耳重眼喑,皮弛骨空;于是,一切形衰退化,步履艱難,起坐失常,精神恍惚,悒郁煩惱,意識遲鈍;終究老邁了。

  三、病--人,一具色身是由地(硬)水(濕)火(暖)風(動)四大元素組合而成;如果,其中有一種失去調和,那么就會發(fā)生各種不同的疾病。譬如:地失調,身軀沉重。水失調,身軀膨腫;鹗д{,身軀熱燥。風失調,身軀屈張。最明顯的癥狀是:百節(jié)障礙,氣力虛弱,口渴筋僵,耳目失聰,排泄奇臭,情緒不安,心念煩惱,聲喑語傷,意志消沉;縱然美味當前,如同嚼臘,美女當前,色心不動,名位當前,興致素然,財富當前,貪欲懶起,寢之不安,睡時惡夢;一切生活心緒,完全不能自己,既連累家人,又拖累親友,真是苦不堪言。

  四、死--人,臨命終時,四大元素逐漸分散,心意識,窐礙留連,懷念悲愴,如刀剜劍割,如百骸蟲蛀;直到四大分散,風止了,氣息斷絕,火停了,皮囊冰冷,地水變化,污穢濃腫消瘦;而至土掩火焚,一切休息靜止,色身歸于大地,時久,體相形骸,無有蹤影,于世間從此消失凈盡。

  五、恩愛別離--人,不免上有父母,下有妻兒,長相廝守,恩愛情深,共享家庭愛戀之樂;但,有朝一日,災禍降臨,刀兵浩劫,便身不由己,或者家破人亡,或者各自東西;妻離子散,骨肉分離,縱然是暫短時辰,承受不了離情別意,何況生死之界,長久無多!欲再團聚,更是困難,無邊相思,人鬼殊途,是情是景,只成追憶,或是懷戀,心念沉淪于痛苦之中,或嘆息,或悲泣,無可奈何!

  六、怨憎會合--人,由于私欲,結怨結仇,造成憎恨;有的,唯恐見面,卻又冤家路窄,有的萬里尋仇,不見不舍;無論如何,不是尷尬,就是眼紅,都不是好會合;尤其,刀槍相向,血肉搏斗,更是慘不忍睹。

  七、所求不得--人,沒有錢想得到錢,有了錢希望更多;沒有官位想做官,做了官希望更大;沒有家室想成家,成了家更想三妻四妾;吃不好想吃好一些,住平房想住高樓,有了車馬想飛機;為了這些,不惜想方設計,挺而走險,結果,很可能不如所愿,欲求不得。短暫的一生,就這樣在欲望中掙扎,拼斗,永無止息;待到無常臨降,一命嗚呼,那結束了的生命,又能夠帶走一些什么?

  八、憂悲苦惱--人,活在世界上,壽命再長,不過百歲,命短的,胎死腹中;以百歲高齡而言,百年中,幾乎有一半是在休息狀態(tài),包括了醉酒,疾病,以及少年不更事,待到年邁老態(tài),耳聾目華,思想遲鈍,意念淪于追想與懷念,精神瘓散,萎靡衰弱。計量之下,所剩不過三二十年,縱或四十年能得清醒硬朗,但其過程中,生活與環(huán)境的現(xiàn)實煎熬,無邊的憂悲苦惱,所有心念,總是離不開天下紊亂,干旱水災,臺風地震,五谷蟲害,家人疾病,兒女前程,個己事業(yè),財物照管,親族拖累等種種世俗情懷;畢生的心血和精神,就這樣消磨打發(fā),直到離開了這個世界為止。

  第二節(jié) 苦之因

  苦之因,是生命中不可避免的遭遇,畢竟為什么?原因安在?佛陀的理論中叫做「緣起」,也就是說:人,為什么會有如許的痛苦,是由于有生與死的輪替;如果,死了不再生,或者不生不死的話,那么,便不會發(fā)生有感受痛苦的世事了。

  生與死的法則是什么?佛陀認為人類在未生以前,有著一定可變的某種「東西」的存在,由于這種存在的潛伏力量,依其力量的大小,趨向于生的歸附;這種生的歸附,可以稱之為完成生命的因素,也就是生的力量。這種力量的形成,來自無始的造作,造作的現(xiàn)象是循環(huán)累積的,于時空有過去、現(xiàn)在、未來的連鎖性;每一連鎖的標準,具有肯定的十二種內容,佛法中說,即所謂一輪生死因緣法則,叫做十二因緣起,茲分別說明于后:

  一、無明--不知道苦的成因,不知道累世所集而遺下的結果,不知道如何去消除絕滅這些結果;這些一直令人迷惑的事理,便叫做無明。

  二、行--即是意念,口言,身行三種造作。

  三、識--眼、耳、鼻、舌、身、意諸根與外塵色、聲、香、味、觸、法相應之能力。

  四、名色--由意念所起的分別叫名,由地水火風所組成而顯現(xiàn)的相叫色。

  五、六處--六根于外物的認識。

  六、觸--識起作用,乃環(huán)境和合而產(chǎn)生的反應。

  七、受--環(huán)境和合后,反應出來的痛苦或快樂等,各種不同的情緒。

  八、愛--因情緒的變化而生起欲望,產(chǎn)生貪著的行為。

  九、取--由貪著行為而追求不舍。

  十、有--從色、無色、欲念三種境界而有的分別。

  士、生--業(yè)報感應后的結果,于色、受、想、行、識五蘊變化作用的身相。

  十二、老死--色身變化,逐漸衰退,以至四大分散,五蘊空絕。

  這十二因緣,如以三世的時間分配,無明乃是生命的過去,行以至有等乃是生命的現(xiàn)在,生與老死乃是生命的未來,本文說為十二連鎖關系,是由于無明緣于行,行緣于識,以至生緣于老死;因之,生死死生,循環(huán)不息。

  第三節(jié) 苦之休止

  苦之休止者,即是痛苦的停止,或者說是消滅;重點在于實際的境界中,確切的認識所應具的條件,及其理法的性質和作用,而后進入不受生滅的寂靜境界,完成解脫后絕對的大自在如來勝境。

  當苦的休止論述之前,先必對「涅槃」一詞,完全地了解其含義;涅槃,在梵語中具有如下的差別相:

  一、不生不滅。

  二、寂靜清凈。

  三、自由的理想世界。

  四、清涼的寧靜世界(如月世界)。

  但是,一般錯誤的說法,多數(shù)以「已有的存在而消滅之」為其注解;主要的原因是對涅槃的認識不夠,因為,涅槃的實際內含中,并沒有「死亡」的意義存在;何況,涅槃的類別,是以有余和無余而說明其境界的真實內容,以不同的層次,完成不同的境界,道出涅槃的價值觀的真面目!為此,先說明二種涅槃的不同情形,以供研究佛學者的參考:

  一、有余涅槃--或者說是少分涅槃,依勝鬘經(jīng)說:成就了有余解脫,有余清凈,有余功德;知道了有余苦,斷除有余集,證得有余滅,修行有余道。也就是唯識學上所說的:其因已盡,其苦身未盡,其異熟猶在;已達變異生死之因盡,是謂之有余涅槃。

  二、無余涅槃--或者說是滿分涅槃,唯識學上謂:二乘之無余為畢竟都滅,而不定性的二乘及佛之無余,則說非為實滅;佛以止息應身之化,歸于真如之本。但華嚴,三論,天臺的說法不同,謂:無有定性之二乘,畢竟也得成佛,故說法界無有實滅之無余者;所以,息妄歸真,緝化還本,即是入于無余涅槃。因此,大乘思想以變異生死之果盡,謂之無余涅槃。

  綜上所述,可見涅槃的境界,是屬于進入的一種行為,絕對不是存在者全部的消滅;具有寂滅,不生,無為,安樂,解脫,圓滿等度脫之饒益,其義理充塞法界,其功德廣被塵沙,乃是體窮真性,相絕圓妙的究竟境界!

  痛苦的停止,便是如何不為生的原動力所發(fā)動,也就是導引再生的業(yè)力種子的消滅,正因為種子的不斷變異,重復的活動,長久底在世俗中流轉,而承受過去的業(yè)報,造作未來的業(yè)因。佛陀世尊,以能「造作」的利用,將心意識投入「研究、分析、認識」的工作中,去察覺宇宙的真實面貌,事物的貪欲情形,情感的污染執(zhí)著,思想的偏激虛妄;這便是「觀察、返照」的修養(yǎng),于認識以后,能夠深入底了解其「生」的性質和變化作用,以期達到不為塵世的種種而起迷惑,而生欲念,而有煩惱;得到圓滿而徹底的覺悟,完成究竟的解脫,顯現(xiàn)至高極限的智慧;也就是唯識學上所說的,從依他起而妙觀察而圓成實,進入涅槃的真如境界,像已成就的佛陀一般,進入如來勝智境界,即所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也!

  第四節(jié) 苦之解脫

  佛陀從諸般痛苦中得到解脫,得到了大自在;因此,他告訴后人,這種得到,有他的方法可以遵循;只要如法行持,同樣可以像佛陀,得到相同的解脫,得到相同的大自在!

  如果說這種解脫和大自在是條菩提大道的話,那末,進入這條菩提大道的方法是什么?佛陀曾經(jīng)為此說出來八種正確的方法;也就是佛教的典籍中所說的八正道法,茲分別條述于后:

  一、正知見--人,只知道有自己和這個世界的存在,才會產(chǎn)生強烈的自我,造作無知識基礎的錯誤或邪惡的見解,以至自己構成自己的痛苦根源;因此,佛陀提示了正確知見的界定,以「苦、集、滅、道」作為知道的基礎,告誡后人,追求性質,滿足自我,只是虛妄的空論,不能進入圓滿的涅槃境界。

  二、正思惟--人,以妄想加雜念,而埋下煩惱的種子,使得意念中倍增不正當?shù)乃枷牒陀^念;因此,佛陀提出了戒律的防制法,以隨時提高警覺做到不犯為原則;于已知的要思惟,未知的要想辦法去修學,即使處于煩惱或逆境中,也要提起正念。

  三、正言語--人,于身口意三者造作行為中,口的造作行為最多;往往,見到人家不對要講,自己受了委屈要講,歡喜時要講,痛苦時要講,可以說,有著道不盡的長短是非,說不完的青紅皂白。因此,佛陀提出了不兩舌,不惡口,不妄言,不綺語的教誡;一切言語,以利益他人為原則。

  四、正事業(yè)--人,于器世間的生存行為中,多少是以損人利己而從事某些工作的;甚至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而不惜使出各種不正當?shù)氖侄。因?佛陀提出了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等方法,其主旨在防止侵害他人,造成自己不得清凈。

  五、正活命--人,為生命的強調,以追名逐利為主題,結果,欲達到目的便不擇手段。因此,佛陀提出了不可邪活命的訓誡;他說,乍現(xiàn)異相,奇特誘人是不對的。又說,自夸功德,眩耀才能是不對的,又說,占卜吉兇,看相算命是不對的。又說,施展權勢,仗勢凌人是不對的。又說,色逼利誘,陰謀設陷等,凡以類此方法而達利養(yǎng)者,皆非正當?shù)幕蠲?/p>

  六、正精進--人,往往貪于懈怠放逸,所謂好逸惡勞,一曝十寒,是為有意與無意間,不可避免的一些弊端;因此,佛陀告誡門下弟子:要身精進,于財于法,布施眾生。要心精進,于慳于貪,竭力斷除。要修學苦行,以克畏難。要修學正法,永恒不倦。要利樂群命,勤儉奉獻。

  七、正意念--人,常犯錯誤,譬如失態(tài),戲論,作怪,陰損,占有,貪婪等,主要是未防犯于起心動念之時,因此,佛陀提出了道德修養(yǎng)的標準,他說:收攝根識,清凈五蘊,導相入實,認識自我;也就是于世俗已有的認識清楚,摒棄對他人的成見和傷害,以慈悲喜舍之心饒益眾生。

  八、正禪定--人,會顛倒,夢想,虛妄,恐怖、畏懼、緊張等失常的心緒與行為,那是由于不能心凈意和識明;因此,佛陀告誡弟子,攝取清凈戒律,于意念中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止一念于研究分析認識,進而內觀,去察覺返照而得完全的了解;則制心一處,無事不辦,何愁不得禪悅為食,法喜充滿!

第三章 倫理哲學

  佛教中的倫理哲學,依佛陀的教育揭示人與世間的存在問題,其思想之體系,大致以因緣生萬法的原則說明緣起的現(xiàn)象;以三世因果的律法說明業(yè)的內容;以遷流變化的道理說明事物的狀況;以我意識說明靈魂的存在;以輪回流轉的定義說明生命的去來。本節(jié)即以此五大原則,分析佛陀思想于倫理的觀念,說明彼此相互的關系之癥結。

  第一節(jié) 萬法因緣生

  因緣二字,是說親因與助緣,謂親與強力者為因,例如種子;疏而弱力者為緣,例如陽光雨露人力等;以此因緣,和合而生稻谷,余此類推,一切萬法,皆不離因緣合成而有。也就是說,一切事物的發(fā)生,必須因與緣的和合;有因無緣,或是有緣無因,都不能生起變化。

  因,佛典中有:種子,親生,造作等;種子為萬法生起之原因。親生乃萬法生起之根源。造作是萬法生起之伊始;也就是說,萬法之所以生起,都有它的最初,而這最初具有三種不同的現(xiàn)象;以種子為因,親生為根,造作為始,正本清源,因相具足。

  緣,幫助親因能生起變化的一些力量,簡稱之為助緣;于佛典中說有四種緣:因緣,依眼耳等根為因,色聲等塵為緣,根塵相應,識即生起。等無間緣,心心所法,次第無間,相續(xù)而起。所緣緣,心心所法,由托緣而生還,乃是自心所緣慮。增上緣,六根照境發(fā)識,有增上的力用,諸法生時,不生障礙。

  因緣法則,于佛陀的思想中,他解釋「法」的性向,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則彼無,此滅則彼滅。他強調法的現(xiàn)象,如果悉知了法的性向,那末,他教或他道的兩種極端思想,便可以不為其影響而迷茫悃惑了。

  兩種極端的思想是:

  一、常見--主張一切事物本為真實常存,不須依賴什么?也就是所謂的真常思想。

  二、斷見--主張一切事物的存在,于消滅以后,便停止變化了;也就是所謂的斷滅思想。

  佛陀是以「中道」而論一切事物,說明一切事物,是有其存在性,但必須依賴另外的一些事物為條件;這種存在性即是因,所依賴的條件即是緣;也就是前面所說的性向,完成萬法因緣生的道理。

  第二節(jié) 三世因果律

  因果律是佛陀于菩提樹下所發(fā)明,圓滿究竟的智慧,完成徹底的覺悟,發(fā)現(xiàn)了「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道理;以至他的門下弟子逐漸底體悟到「業(yè)是受身因緣」的人生哲學,認識了因果循環(huán),不是空穴來風的說詞,的確是「招果為因,克獲為果」,如是造作,如是酬報的肯定!

  因果律的理論,不只是論說當今一世,而是概括了現(xiàn)在,過去,未來三個時間;所謂「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后世果,今生作者是!贡闶侨酪蚬穆煞,并以「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例證,而說明無論任何造作,必定循因現(xiàn)果,次第發(fā)生;其空間的層次現(xiàn)象,則以「假使百千劫,善惡業(yè)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沟莱銮Ч挪灰,不容否定的事實。

  因果律不論任何的時空,均以「業(yè)」為基礎;也可以說,無有業(yè)的存在,便無因果的發(fā)生,彼此衣襟相連,休戚相關;進一步說,也就是造什么業(yè)因,得什么果報,亦即所謂的業(yè)報關系;為條理分明,次第例述,以供參考:

  一、引業(yè)--于娑婆世界,依其招感,而受六道輪回之果報者。

  二、滿業(yè)--依其所造之業(yè)因,而分別出壽夭,美丑,貧富,病健等差異之果報者。

  三、定業(yè)--依照所造善惡之業(yè),必須感受苦樂之果報者。

  四、不定業(yè)--于造作之時,屬非善非惡(不是沒有,或謂無記者)而不一定受果報者。

  五、黑業(yè)--依其所造,感受穢惡不凈的苦果報者,例如遭受屈辱之人與畜生。

  六、白業(yè)--依其所造,感受凈妙清白的樂果報者,例如得遇贊寵之人與畜生。

  七、共業(yè)--人我共通所受之果報,例如山河國土,天災人禍等。

  八、不共業(yè)--限于個己受用之果報者,例如衣物飲食,自殺病傷等(飲食乃指個己消化情形)。

  九、宿業(yè)--過去所造,今生所受用者。

  十、順現(xiàn)業(yè)--現(xiàn)世所造,現(xiàn)世受用者。

  十一、順生業(yè)--現(xiàn)世所造,來世受用者。

  十二、順后業(yè)--一切所造,過去現(xiàn)在,順延來世以后受用者。

  總之,不論業(yè)報情形如何?終歸「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若有未報,時辰未到」,所謂因果不爽,是佛教說因果律法的不變理論;的確,于現(xiàn)前世界,各國所立法治,但只僅限于行為之表,不能治理心性之內,故舉世公認,佛法乃眾生不可或缺之心理建設也!

  第三節(jié) 遷流變化說

  佛陀的思想中,說明宇宙萬物,無論是動的靜的,都有它遷流變化的現(xiàn)象,更分別有物質與精神的差別;教法中說明二者,當然,仍以種子為事物的開端,所謂種子就是事物之因,配合各種不同的助緣,相互和合而生萬法。不過,因與緣和合的關系,具有能生和所生的分別條件;于因來說,種子的本身具有能生之因,種子完成之時,乃是所生之果;于緣來說,眾緣乃所生之因,緣于完成之時,乃是能生之果;因與緣和合而生諸法,是一個階段層次的遷流變化現(xiàn)象,不是無始或最后的肯定。

  因此,佛陀說明物質與精神的遷流變化,重點是在一個階段的層次現(xiàn)象;譬如說雞與蛋的問題,佛法不說無始的最初或最后,而是于雞與蛋現(xiàn)階段關系的確定;當問題發(fā)生之時,若疑先雞或蛋,抑是先蛋或雞,首先得確定所疑問的是那一只雞,或者是那一只蛋。眾所周知,若說「此雞生此蛋或孵此蛋」,必然底是一完整無缺的關系;如果說「此蛋變此雞」,則蛋的本身已失去完整性,一個非完整的問題,其答案便不可能是肯定或否定。

  說明至此,或許有人會問:「佛法不說最初?」佛法的回答是:「無始」!佛陀于勝鬘經(jīng)及本業(yè)經(jīng)中均有如此的說法,于起信,菩提心及攝論中闡釋得最為詳細,攝論中說:

  「無始即是顯因,若有始則無因,以有始則有初,有初則無因;以其無始則是有因,所以明有因者,顯佛法是因緣義!

  可見世間,一切眾生,若事若物,皆無有始;今生者從前世因緣而有,前世者復從前世,來世者從今生而有,這樣展轉推究,所有眾生及事物等的最初不可得。不過,如果勉強底欲說最初,那就只有以「無明」而命名了;基于一切萬法皆從因緣和合而有,這種道理的肯定,不僅是現(xiàn)在如此,即使是過去以至未來,都將不會改變的。

  前面提到佛法中的精神與物質,于遷流變化是說明一個階段的層次現(xiàn)象,究竟是什么樣的情形?佛法中所謂的精神,可以說就是心法,物質就是色法,二者的遷流變化,有如下的差別相:

  色法:色,于梵語的意義有「變壞,變礙,質礙」三者之說:變壞者轉變破壞。變礙者變壞質礙。質礙者有形質相互障礙或變異。色法,就是完成于三種情形之任何一種,其遷流變化的現(xiàn)象是:

  成--體用的完成。

  住--體用的存在。

  壞--體用的毀損。

  空--體用的空亡。

  心法:心,梵語的意義有「集要,慮知」等。集要,乃雜染清凈,諸法種子所集起。慮知,乃對境量知,異乎草木頑石。心法,就是無有質礙,能思考的一種境界;其遷流變化的現(xiàn)象是:

  生--現(xiàn)象的發(fā)生。

  住--現(xiàn)象的存在。

  異--現(xiàn)象的變化。

  滅--現(xiàn)象的消滅。

  佛陀的這種對物質與精神差別思想,是實質和形態(tài)的認識,不是那些對佛法極端陌生的所謂佛學者,誤以為「剎那生滅」概念的知解,局限于自我意識的認定;即使,在哲學上有某些成就的擁有者,但于佛法的全貌總是欠缺的;因為,佛法的要求是「解與行」并進的,甚至于行的方面,有著強調的意識!

  第四節(jié) 我意識的認定

  眾生在佛法中分別有二大類,一是有情的(生物),一是無情的(無生物);二者通稱之為生命,這些生命的發(fā)生,是由于「業(yè)」的依歸,以「因」為種子,以「緣」為助力;和合而有萬般差別結果。

  一、有情--有情感反應的眾生,在梵語中叫做薩埵;唯識述記中說,有情識故。就是說有情感分別者,像痛苦會掙扎哭泣,快樂會歡笑雀躍,厭丑愛美等;尤其是人,于諸識含靈的有情眾生中,最能分別,最會造作,最是敏感;就像是時代中所說的海洋氣候,「晴,時多云,偶陣雨,有雷!箯碗s得有不知所措和如何是好的感覺。

  二、無情--無有情感反應的眾生,如草木土石等不具情識作用;但是,不能否定不具情識作用,便否定了同樣是眾生的權利,也就是說,草木土石,同樣都是生命。

  基于這種事實,如果以他教的靈魂說:「于人有一永恒不變的靈魂,透過變化,征服身體;在生前死后,從一個身體遷移到另一身體中!箯拇艘涣⒄撝,使人直覺的感到,靈魂變化的力量來自何處?它憑借什么征服身體?生前死后是誰助使它遷移的?進而,靈魂究竟代表什么?如果是生命的話,有情(生物)和無情(非生物)都是具有生命的,無情眾生或低等,或微生物等是否同樣具有靈魂?當然,如果說是指別的,可能的問題,必然要遠超過「靈魂即生命」的說法。

  如果,依佛法不說靈魂,認定的生命,又以什么來取代靈魂?這個問題的基礎,佛法是以「業(yè)」與「緣起」來說明,以「因果律」來作證,而處理此一問題的究竟。

  佛陀說「情識作用」,如果肯定佛法中的一個名詞,可以稱之為「五蘊的變化」,五蘊變化的本質來自「業(yè)」,業(yè)的發(fā)動力量來自「緣境」,循著因果律的軌范而完成其作用。

  現(xiàn)在,先將五蘊是什么做番介紹:所謂五蘊者又作五陰,梵語塞犍陀,其義有陰覆,和集、眾聚、蘊積等;乃是顯現(xiàn)眾多聚集之有為法,于自我感性的分別作用,本身無有純一之法,即使同或異類之數(shù),亦必于眾聚的小分而和集而生起作用。茲為進一步解說方便,分條述明于后:

  一、色蘊--色如聚沫,依五根五境由形色作用而成為色法,也就是有形的物質(塵)與根相應,發(fā)動情感作用的一種外在力量,便叫做色蘊;它的力量就像是汽油等能源,而我的本身就像是機械中的馬達。

  二、受蘊--受如浮泡,當五根五境接觸之后,我的意根,剎那之間轉根為識,因識而引發(fā)我的意識(末那),于宿業(yè)的習氣生起感受;以至引導情感,生起分別,而成為物感反應的潛在力量,就像是馬達獲得能源之力而轉動,因而產(chǎn)生某種(任何的一種)作用。

  三、想蘊--想如野馬,當有了感受之后,思想急轉,如脫韁的野馬;因而情感由作用而生起分別,就像是馬達產(chǎn)生了作用而發(fā)出某種力量一般。

  四、行蘊--行如芭蕉,當情感生起了分別之后,必然地有所行為,這種行為如同開花結果(非成熟之果),像善惡,喜樂,悲歡等;此刻就像是馬達發(fā)出力量后所顯現(xiàn)出的功效,例如照明,啟動,運轉等。

  五、識蘊--識為幻法,于佛法中說識,就是對事物的認識,又稱之為了別;也就是情感反應的結果,像是照明能驅走黑暗,啟動能代替勞力,運轉能幫助制造。

  如果,把這五蘊分別為精神和物質現(xiàn)象的話,色蘊便是從外界的色塵,由根轉識的物感,是一種物質影響所及而完成的。受蘊是由物感以后的情識;想蘊是情識的變化現(xiàn)象;行蘊是現(xiàn)在與過去的造作行為;識蘊是內在形成的結果;前一者可以說是色法(根塵成境),后四者則是由色法發(fā)生作用后,轉變成的心法,也就是五蘊之體用契合后的精神表現(xiàn)。

  第五節(jié) 六道輪回說

  六道以類別而說趣向,有地獄、鬼、畜生、人、阿修羅、天等六種世界;乃是眾生各乘業(yè)因而趣向的輪回道路;亦如涅槃經(jīng)中所說「以心因緣故,輪回六道,具受生死!顾^趣者,乃是對因而說果,因能向果,果為因趣。所謂道者,從因而名,善惡諸業(yè),通人至果故;例如地獄等報,為道所詣,業(yè)由己造,無異是道由自開。

  六道輪回,原是眾生業(yè)報的去處,屬于業(yè)感的因果律則,茲分別例述于后:

  一、地獄--梵語那落迦或泥犁,其義為不樂,無有,可厭等,于心的感受來說,乃是不快樂或非常討厭;于環(huán)境中的面目而言,則是一無所有,如果一定要說還有什么的話,便是一些受苦的器具了。為何稱之為地獄?亦如世法中不公開不明朗的事物,常謂之「地下」,有一定的范圍,而令其不可逾越的地方,常謂之「監(jiān)獄」,或者說集中營,勞工營,謂之「牢獄」;所以,翻譯成地獄,或注釋為「地下之獄」、是其故也。

  二、餓鬼--餓,即是饑渴,恒從他人,希求飲食者;鬼,梵語薜荔多,謂虛怯多畏者。餓鬼道,乃恒常為饑餓而痛苦,希求飲食之滿足;但是鬼道眾生,所受果報亦有差別,也就是有勝劣之分;例如有福德因緣者,如山林村落墳冢處所設之廟堂中的神。下劣者,居住不凈處,飲食難求,常受刀杖之苦。

  三、畜生--梵語底利拘,其義有:傍生,畜生、橫生等,稟性愚癡,不能自立,為人畜養(yǎng)者;即使野生禽獸,亦不離仰他之食。

  四、阿修羅--本是梵語,其義謂無端莊的容貌或極端的丑陋;果報似天,性嗔妒,好與帝釋天戰(zhàn)斗;相傳男丑女端莊,此界無有酒,故有說無酒神者。

  五、人間--人類生存之所,梵語摩拿舍那,義謂我意生,于有情眾生中思慮最多;遍布閻浮提等四大洲,四洲彼此隔離,不易交通。

  六、天上--自然受快樂之眾生,梵語提婆或素羅,前者光明義,后者自然或清凈義;二者合義,是謂最勝自在,不拘住處者。

  舍此為業(yè)所轉之六道輪回的有情眾生,尚有共業(yè)繁復之眾生,屬于有情之外,名為非情眾生,或謂無情眾生,如山河大地,草木土石等。不過,盡管情與無情,都不離娑婆世界,所謂住三界,六道趣向,輪回不息;便是娑界眾生,頭出頭沒的現(xiàn)象。

第四章 哲學分派

  佛陀哲學思想的表現(xiàn),不同于非理性的形而上學,也就是說,他不忌諱現(xiàn)世的種種,既不否認,也不逃避;而且是面對著,冷靜的,理性的去觀察,去究竟,直達確定的認識了方稱圓滿;因為,他的理想是對生的了解,過程發(fā)展的認識,以及最后徹底的處理。他強調生的重要性,遠超過死的結束性;如果于生的種種不能得到明確的知解,那末,死了之后又如何能夠結束?恒久地,只是在不斷地生與死,死與生循環(huán)的流轉中,怎么也不能得到究竟或圓滿的結果。

  佛陀住世四十九年,漫長的歲月中,他一直為人類的利益而忙碌;完全奉獻,不分官位的高下,不分種族的差別,不分職業(yè)的貴賤,不分生活的貧富。平等一如,沒有主奴關系,沒有優(yōu)越歧視,沒有權勢仗恃,沒有計較得失。慈悲喜舍,以饒益一切眾生為大前提;一人如此,十人如此,百千萬人,亦復如此。

  佛陀一生的忙碌,結果留下了一些甚么?也就是說,于人或世間的一切,究竟表現(xiàn)了一些甚么?其思想的內容又如何?以下做個概略性的說明:

  佛學在中國,由于歷代高僧的弘傳,經(jīng)典的譯布,使得修學的人于精微的研討而各標勝義,配合應機施法的便利;把浩瀚的經(jīng)藏,逐漸形成學派(宗教),直到幾經(jīng)考驗以后的現(xiàn)在,可靠的有俱舍、成實、律、法相、三論、法華、華嚴、密、禪、凈土十大學派;此十大學派以俱舍和成實是為小乘學派,而律學通于大小之用,余下七派均為大乘學派。

  第一節(jié) 俱舍學派

  一、開宗緣起--俱舍論是世親菩薩所造,我國于陳代有真諦三藏翻譯,并曾作疏釋;至唐玄奘大師重譯,由門人普光作記,法寶作疏,至為盛行;后于五代漸趨衰落。

  二、俱舍釋義--此論全名應為「阿毗達磨俱舍論」,梵語「阿毗」其義是「對」,達磨是「法」,「俱舍」是「藏」;合而為「對法藏論」。所謂對有二義,一是「對向涅槃」,一是「對觀四諦」。所謂法亦有二義,一為勝義法(說涅槃)一為「法相法」(說四諦);以無漏的智慧四諦而入涅槃,故稱之為「對法」,是本書所藏之議論。

  三、我空法有--此學派的我空法有之說,認眾生由五蘊和合而成,其實五蘊中實無有我,只是假名和合,故說我空;不過五蘊雖無我體,卻有法體存在,這種法體無論過去,現(xiàn)在,未來皆為實有,所以說法有。

  四、七十五法--在本學宗中是律定了的基本法則,共分有為與無為二大類:

  有為法:

  色法--凡具質礙能破壞者叫做色法;色法中包括眼、耳、鼻、舌、身五根和色、聲、香、味、觸五塵境,由根塵互染而成為意;意在色法中稱為無表色,是由地、水、火、風四大組合而成的無質礙者,緣于善惡業(yè)力的感報,不表現(xiàn)于外的叫做無表色,但仍由色法而發(fā)生,是以屬色法之類。

  心法--凡無質礙有緣慮分別的叫做心法,又稱心王,是依眼、耳、鼻、舌、身、意六識合而為一;俱舍論中說:「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故菫樾姆ㄖ壠稹

  心所有法--是心王所有之法,大略有六類,細計四十六法:一是大地法:計有受、想、思、觸、欲、慧、念、作意、勝解、三摩地。二是大善地法:計有信、不放逸、輕安、舍、慚、愧、無貪、無瞋、不害、勤。三是大煩惱地法:計有癡、放逸、懈怠、不信、惛沉、掉舉。四是大不善地法:計有無慚、無愧。五是小煩惱地法:計有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憍。六是不定地法:計有尋、伺、睡眠、惡作、貪、瞋、慢、疑。

  不相應行法--是非心非色之生滅法,為非質礙性故非色,為無緣慮作用故非心,而蘊于行蘊中所攝取的諸法:計有得、非得、同分、無想果、無想定、滅盡定、命根、生、住、異、滅、名身、句身、文身。

  無為法:

  擇滅無為--擇是簡擇,指智慧差別相,滅是寂滅,指諸相寂滅之理;依簡擇之能力而所得之滅法。

  非擇滅無為--凡不是由擇力所得的滅法,叫做非擇滅;一切有為法的生和滅,都有應俱備的生緣,而成為未來當生的法,如果那生緣永受障礙,終究不得發(fā)生時,基于緣的不生,而不是擇的話,便可叫做非擇滅無為。

  虛空無為--凡既不礙他,也不為他所礙,有這種無礙的性質叫做虛空;此種虛空不同于世俗所說,也就是說:俗眼所見的虛空是一種空界,是眼根與色塵所現(xiàn)的一種境界,仍不免為礙所障。大毗婆沙論中說:「虛空非色,空界是色。虛空無見,空界有見!褂终f:「虛空無為,空界有為!褂纱丝梢,俱舍宗的思想是「既不礙他,也不為他所礙」的才能稱之為「虛空無為」!這是一種超越的境界。

  五、五蘊--又名五陰,陰是覆蓋遮蔽,把真性陰蔽不見,蘊藏于深處;五蘊就是色、受、想、行、識。梵語叫塞建陀,是「積聚」的意思,眾生身的成就,便是這五蘊積聚而成;像人類中所有的煩惱業(yè)障等、五蘊中的色蘊,便是七十五法中的色法,受和想二蘊,便是七十五法中的心所有法:因為眾生的貪欲起于「受」,眾生的諸見起于「想」,由受與想二種主因,生起輪回生死苦樂等現(xiàn)象。次為行蘊,行就是造作,除色法、心法及心所有法的有為之法以外,其余皆為行蘊所攝。末了是識蘊,識即是心王,是心的主題,能緣取總相;也就是能了別境相的功能。

  六、十二處--梵語阿耶恒那,譯義為「處」,或者是「入」;處的意思可以指出生的地方,或者是相會的地方;依俱舍宗的說法,可以解釋為「心法」和「心所法」生長的地方。十二處即是六根處和六境處。六根處為眼、耳、鼻、舌、身、意。六境處為色、聲、香、味、觸、法、此十二處依俱舍(主六識)宗分:意處為心王,法處攝一切諸法,無論是有為或無為之法,皆為意識所緣之境;其他十處,是為五根與五境,屬于色法攝。

  七、十八界--梵語馱都,譯義為「界」,集十八法種類之自性,因別異而立為界,計分:六根「眼、耳、鼻、舌、身、意」為根界、六境「色、聲、香、味、觸、法」為境界。六識「眼、耳、鼻、舌、身、意」為六識界。此十八界中的「眼耳鼻舌身」及「色聲香味觸」十界是屬于色界,也就是色法中的五根和五境;意界及六識界屬于心界,分攝心王,同于十二處的意處;俱舍宗認心王有過去與現(xiàn)在的差別,過去的心王是為意之根,其六識之過去心王作用無別,所以統(tǒng)攝于意根界。而現(xiàn)在的心王緣于六境,作用也各異,所依的六根也不是同一境界;所以一心王分為六識界。

  八、業(yè)--梵語羯磨,譯義為「業(yè)」,含有造作的意思;俱舍宗認業(yè)為思及思之所作,思就是意業(yè),凡所有造作為身與語,二者合而成為「身語意」三業(yè),但身語二業(yè)中另具「表業(yè)與無表業(yè)」二種,總成五種業(yè)別。所謂表業(yè)者是見于身語而向他所表示之業(yè)。所謂無表業(yè)者,是身語強力的表現(xiàn)所引發(fā),雖然未向他表示,卻有防善惡和防是非的力量存在,其次是業(yè)的分類,業(yè)分:善、惡、無記(或云非善非惡)三種性質,凡能招致未來果報的是「善惡」二業(yè),無記的業(yè)是不能感報的。

  九、十業(yè)道--有善惡的分別,善業(yè)者:「不殺、不盜、不邪淫、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妄言、無貪、無嗔、無癡」等十業(yè)。惡業(yè)者:「殺生、偷盜、邪淫、兩舌、惡口、綺語、妄言、貪、嗔、癡」等十業(yè);二者以身語意而分,殺盜淫是為身,兩舌惡口綺語妄言是為語業(yè),貪嗔癡是為意業(yè)。

  十、定不定業(yè)--業(yè)力的感報無分善惡都會于「遲速」中獲得,或此生,或來生具不一定;凡于此生造業(yè)于此生中受報者,叫做順現(xiàn)法受;而此生造業(yè)于來生受報者,叫做順次生受,如此生造業(yè)于第三生再受報者,叫做順后次受,綜上述三者于一定時期受報的統(tǒng)稱為定業(yè),而不定期受報的則叫做不定業(yè)。其次是不定業(yè)復有分別:計分報定時不定,報時俱不定二種。

  十一、世界--或者稱為世間,分有情與器世界二種,所謂有情者指眾生之身而言,基于業(yè)因所感而得的正果叫做正報。所謂器者即衣食家宅用物及山河大地等之總稱,基于有情所依之果報叫做依報。世界的計量,系以一千世界為一小千世界,一千小千世界為一中千世界;集一千中千世界為一大千世界;統(tǒng)稱為三千大千世界,每一大千世界約數(shù)為十萬萬個世界,是為佛所有的化境;廣集無量之大千世界,合而為十方微塵世界,我們現(xiàn)居的世界(一銀河系)叫做娑婆世界,娑婆之義是「能忍」,也就是說我們這個世界,是一個能忍受眾苦煎逼的世界!

  十二、劫--成、住、壞、空是世界循環(huán)的現(xiàn)象,此現(xiàn)象稱之為劫,梵語為劫波,譯義有「時分、大時、長時」的各種說法;每一大劫分為「成住壞空」四個中劫,每一中劫分為二十小劫(一小劫約一千六百萬年)。四中劫的現(xiàn)象的區(qū)分是:成劫為世界成立之時。住劫為世界成立以后,一切有情眾生安住之時。壞劫為世界破壞之時?战贋槭澜鐪绫M,空無所有之時。

  十三、三界--分欲界、色界、無色界;欲界是淫食二欲的有情眾生所居住,上自六欲天,中自四大部洲,下至無間地獄。色界是已離淫食二欲的有情眾生所居住,其形色殊勝,依禪定深淺而別,稱之為四禪天,或者叫四靜慮天。無色界是無形色的有情眾生所居住,包括有四無色天,或者叫四空處;三界又名三有,依因果不亡,生死相續(xù)的意義而定名。

  十四、九地--三界復分九地(九有),一是五趣雜居地,即欲界,自天人以及畜生餓鬼地獄,合為一地。二是離生喜樂地,即色界初禪,已離欲界之苦而生喜樂。三是定生喜樂地,即色界二禪,已無尋伺,從定而生喜樂。四是離喜妙樂地,即色界三禪,離喜貪,心悅安靜,有勝妙之樂。五是舍念清凈地,即色界四禪,離喜樂,清凈平等,住于舍受正念。六是空無邊處地,即無色界第一天,厭色而住于空無邊處定之有情所居地。七是識無邊處地,即無色界第二天,住于識無邊處定之有情所居地。八是無所有處地,即無色界第三天,住于無所有處定之有情所居地。九是非想非非想處地,即無色界第四天,住于非想非非想處定之有情所居地。

  十五、五趣與六道--所謂五趣,即天、人、鬼、畜生、地獄,又名五道;加阿修羅共為六趣,又名六道。所謂阿修羅,似天非天,有天修羅與鬼修羅之分,可歸納于他趣,所以小乘經(jīng)典多說五趣;趣的意思是未出三界之眾生,因感果而趣向者,道的意思是展轉相通于輪回生死中。

  十六、本惑--亦名根本煩惱,計分貪、瞋、癡、慢、疑、我見等六類;我見又分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五種,合稱十惑,又名十隨眠。根本煩惱中的貪、瞋、癡、慢、疑五者其性遲鈍難啟,又名五鈍使;我見中的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五者銳利易止,又名五利使。所謂使者,為仿徨迷惘中之眾生為其役使。此鈍與利又有「事迷理迷」的差異;所謂事迷即是昧于正理而生起煩惱。而二者的發(fā)生,則不離于「見與思」二者所迷惑;同樣,欲遏止此一現(xiàn)象,仍不離于「見與思」二者的覺醒。

  十七、隨惑--隨于根本煩惱所生起之枝末煩惱,約計有十九種之多,如放逸、懈怠、不信、昏沉、掉舉、無慚、無愧、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憍、睡眠、惡作等。隨惑于三界之分配,以諂誑局于欲界及色界之初禪。以放逸、懈怠、不信、昏沉、掉舉貫通三界;其他為不善性,屬于欲界。所以,欲界擁有十九煩惱之全部,而色界僅具八種、無色界六種。

  十八、圣諦--俱舍宗認為善惡是其業(yè)因,煩惱是其業(yè)緣,而引起五蘊的匯合,發(fā)生心身世界,承受生死輪回諸苦;唯有修行「戒定慧」三無漏學,才能滅除惑業(yè)而得解脫,證得般涅槃。所以,五蘊匯合而成「集諦」,心身世界是為「苦諦」,三學之道是為「道諦」,證般涅槃是為「滅諦」;所謂諦者即是真理,道出世間的苦果來自五蘊的匯合,唯有修學無漏三學,才能證得般涅槃的究竟解脫。

  十九、十二因緣--惑業(yè)引發(fā)生死,計有十二因緣,又名十二支;是無名、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所謂因緣即十二者的關系;首為無明緣行,緣于宿世之惑,由于行是造作,因惑而起造作諸業(yè),是為無明緣行。次為行緣識,緣于業(yè)力生起托胎之識。三為識緣名色,緣于托胎以后而具心身;所謂名色是指名為受、想、行、識四蘊,色為色蘊;名色是指六根未具以前的心身形態(tài)。四為名色緣六入,緣于名色的成就,漸漸具足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六者又叫六入)。五為六入緣觸,緣于出離母胎,六根感觸塵之六境(色、聲、香、味、觸、法六者為六塵)。六為觸緣受,緣于感觸塵境而領受苦樂。七為受緣愛,緣于苦樂而生愛欲。八為愛緣取,緣于愛欲而起執(zhí)著貪求。九為取緣有,緣于求取而種來世之因。十為有緣生,緣于既種來世之因,遂成轉生之果。十一為生緣老死,緣于生必變壞而成老死。依三生四諦之分:無明與行,是前世造作之因,屬于集諦。識、名色、六入、觸、受五支,是現(xiàn)世所受之果,屬苦諦。愛、取、有三支,是現(xiàn)世所造之因,屬集諦、生與老死,是來世當受之果,屬于苦諦。

  二十、涅槃--漢譯意義甚廣,計有寂滅、解脫、無為、滅度等;凡能滅除煩惱、出離生死、去系縛、得寂靜,皆可謂之解脫。涅槃有兩種,一是有余涅槃,為煩惱已滅盡,生命尚存在,身心依然作用。二是無余涅槃,為煩惱永遠斷盡,生命也結束,身心不再作用,無有余依者。

  二十一、漏法----分有漏與無漏二種,所謂有漏即是有住,有流,有泄等;由于煩惱能使眾生流轉生死,常住三界,像器物漏泄一般。所謂無漏即是道諦以外的有為法(為有漏),也就是色法,心法,心所法,不相應行法等有漏之法,余下的擇滅,非擇滅,虛空等三無為法(為無漏),皆屬無漏法。

  二十二、三乘--聲聞、緣覺,菩薩是為三乘,各乘修證有別;聲聞乘觀四諦,修行三世,可證阿羅漢,最慢經(jīng)六十劫(生死);以階位分七方便(三賢四善根)和四果(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緣覺乘觀十二因緣。修行四世,可證辟支佛,最慢經(jīng)百劫;以階位分一向一果。菩薩乘修六度,經(jīng)三大阿僧祇劫,復于百劫中修植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最后身中斷結「見思」二惑,而入于佛果。

  第二節(jié) 成實學派

  一、緣起--成實論是本宗的依典,佛滅度后大約九百年,小乘佛子薩婆多部俱摩羅陀尊者,有高弟獅子鎧(訶梨跋摩)取小乘各部的精義而著編為「成實論」,標明我法二空的道理;所以叫做成實,是釋迦如來所說的三藏十二部實義之所在,本論是姚秦鳩摩羅什大師譯出,共十六卷二百二品,在南北朝廣弘此論,盛行華夏,遂成此宗。

  二、觀辨--立二觀以明二空,一為空觀,喻瓶中無水是空,五蘊中無有人我,不見假名眾生。二為無我觀,喻瓶體無實是空,五蘊諸法俱是假名,實無有體,不見有法,前者又名「人空」,后者又名「法空」。

  三、三心--假名、法、空三者以不同的因緣觀照,而分別成就功德。一為假名心,由是人我的假名而生執(zhí)著,以為實有;如以因緣智滅除,即得人空觀。二為法心,由是五蘊的生起諸法,執(zhí)有實體之心,如以空智滅除,即得法空觀。三為空心,由是觀照人法俱空,生起空有之心,如滅斷此空的執(zhí)著,即得我法皆空;到最后「空」亦不可得,是為功德圓成。

  四、第一義--器世界說有我,其實因緣和合而生;經(jīng)云:「五蘊和合,假名為我,而非實有!狗鹫f諸行如幻如化,故云第一義空;第一義的諦理,是五蘊之色空無所有,乃至識空無所有,是故若人觀色、受、想、行、識諸法皆空,是人見第一義空。因世俗隨順,故言有我有法,其實五蘊和合,假名為人,因緣所成,故說有法;而此假有,緣散則滅,是以第一義,說因緣和合,緣聚緣散,諸法皆空。

  五、二障--成就佛位,須斷二障,二障即煩惱,所知二障;見思二惑,合成煩惱,以執(zhí)實我之見,擾亂身心,生諸煩惱,能障涅槃道果,是為煩惱障。二為所知障(智障),以執(zhí)實法之見,蓋覆所知之境無有顛倒,能障菩提道果。

  六、八十四法--計有色法十四:即五根,五塵,四大。心法五十:即心王一,心所法四十九,同俱舍之四十六心所,加欣、厭、睡眠。非色非心法十七:同俱舍之十四不相應行,合命根與同分為一,復加老死,凡夫之無作(無表色)。無為法三,與俱舍宗同,合共八十四法。

  七、二十七位--基于修因證果,故立二十七位,或為二十七賢圣。茲分列于后:

  有學者:

  ?預流向:隨信行──聞思位。隨法行-四善根位。無相行∣見道。

  ?預流果

  ?一來向

  ?一來果

  ?不還向

  ?不還果:中般、生般、有行般、無行般、樂慧、樂定、轉世、現(xiàn)般、信解、見得、身證。

  ?阿羅漢向:

  無學者

  阿羅漢果:退法相、守護相、死相、住相、可進相、不壞相、慧解脫、俱解脫、不退相。

  第三節(jié) 律學派

  一、緣起:本宗系以律藏為依歸,故立名為律宗。佛陀住世之時,因事制戒,隨緣散說。佛陀入滅后,優(yōu)婆離尊者結集,升座誦出,經(jīng)八十次,是為八十誦,集成律藏。后來由于小乘分部,律亦漸次分部,計有二部,五部與二十部之分;所謂二部者,即上座與大眾。五部者即薩婆多(十誦律)曇無德(四分律)大眾(僧祇律)彌沙塞(五分律)迦葉遺(解脫律),在我國所譯者僅前四部,而迦葉遺部僅傳戒本,未廣傳律法。于唐代之智首律師曾著五部區(qū)分鈔,后為其弟子道宣律師,以四分律最適于我土,故于四分律而明戒體立行相;除此之外,另有相部之法礪,東塔之懷素,與道宣鼎足對峙,合稱四分律之三大宗匠;惟道宣所傳,盛行于后世,蓋以能融和大小三乘,行解相應的原故。

  二、止作二持:明理戒法,不離修持,本宗本止作二法而行「善惡」之修持,一者止惡,一者修善,故止作二持所攝,具足一切戒法;以四分律之前半,系僧尼二部戒法,僧部二百五十戒,尼部三百四十一戒,加「七滅諍」合而為三百四十八戒;再加式叉摩那一百五十二戒,總成五百戒法。次為律中之后半二十犍度,所謂犍度者可譯為部份,或為品,為聚;計有受戒、說戒、安居、自恣、皮革、衣、藥、迦絺那衣、拘口彌、瞻波、呵責、人、覆、遮、破僧、滅諍、比丘尼(特殊之法)、法、房舍、雜等二十法。前二部是為止持具足之戒法,二十部是為作持諸法;但四分律的精神所在,是止中有作,作中有止,互相通用,不可偏廢;是以止作二持,有總有別,總則一切諸善不離止作二持,別則單就戒律而明修持。

  三、具足戒:戒量有三重,以戒言廣至無量,僧則尚有三千威儀,六萬細行,略言之則二百五十戒法,內分四波羅夷、十三僧殘、二不定、三十舍墮、九十波逸提、四提舍尼、百眾學、七滅諍。而尼戒廣同無量,具八萬威儀、十二萬細行、略言之則三百四十八戒,內分八波羅夷、十七僧殘、三十舍墮、一百七十八波逸提,八提舍尼、百眾學、七滅諍;谏峤浞ㄖ咦,其量猶若虛空,境遍法界,故立其數(shù),約境明相,而別解脫之法;其余五戒、八戒、十戒、諸法等,無不從具足戒中出,擇其切要者,以應受持者之機,使其漸次入于具足戒法。

  四、四科:戒分四科,是明戒律之精神所在,如戒律中的不殺、不盜等是為戒法;次是戒體,為受戒者心目中所取得「防非止惡」的功能,三是戒行,為隨順戒體,現(xiàn)于身口意如法動作。四是戒相、為足以典范予持戒者之相也!資持記說:圣人制教名法,納法成業(yè)名體,依體起護名行,為行有儀名相。

  五、化制二教:本宗判一代圣教為化教與制教二者,如經(jīng)論二藏,泛說因果之理以化道俗是為化教;戒律一藏,說出家之戒法,獨制內眾是為制教;因經(jīng)論中所詮乃定慧法門,以教化眾生。律藏所詮乃戒學法門,以制止弟子之過犯;三者又名三學,以戒為首,戒行清凈,定慧自立,是以持戒制止邪惡,定慧伏斷煩惱。

  六、三學行相:本宗主大乘圓教三學,謂戒法即三聚凈戒,戒體以藏識種子為體,戒行即定慧妙行;其戒相以止觀并運,止乃禪定之相,觀為智慧之用,故說戒即是定慧,無一法而非定慧;定慧即是戒,無一法而非戒,如是謂之圓融三學之行相也!

  七、戒別:五戒為在家善信男女所持,八戒(八關齋戒)為在家眾受出家戒一日夜,以種出世之正因。十戒為沙彌、沙彌尼所持。六法為式叉摩那所持。二百五十戒為比丘所持。三百四十八戒為比丘尼所持。由此可知,戒分四位,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如加上六法,則計有五類。以持戒對象分:有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出家五眾,而在家復有優(yōu)婆塞、優(yōu)婆夷等,合而為佛子七眾。

  八、三聚凈戒:一為攝律儀戒,受持一切戒律,可使一切諸惡悉皆斷除。二為攝善法戒,是修行一切諸善法。三為攝眾生戒(饒益有情戒)為一切眾生遍施利益。此三聚融通互攝,例如不殺生一戒即具三聚。因不傷害生命、是為攝律儀,從而善心增長,是為攝善法;由于不傷害之慈悲心而饒益眾生,是為攝眾生;所以任持一戒即具三聚,又攝律儀戒復分三種:計別解脫、定共、道共三者。別解脫戒如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可由作法而得,分別防護三業(yè)之非而各別解脫者。定共戒乃入諸禪定,自得無作,與定共生故。道共戒乃得無漏道,自離三業(yè)之造作,與道共生故。

  第四節(jié) 法相學派

  一、緣起--本宗以分別諸法性相為旨趣,而明了「萬法唯識」,故又名唯識宗;最初起源于彌勒菩薩應無著菩薩之請,宣說瑜伽師地論,后來無著菩薩造顯揚圣教論,攝大乘論,阿毗達磨集論;隨后乃弟世親菩薩造二十唯識論等。最早本宗在印度叫做瑜伽宗,迨至我唐代有玄奘法師游印度,于戒賢論師處學瑜伽,后歸長安傳其高弟窺基大師,基師著成唯識論述記及樞要等,廣弘法相義諦,由是興盛一時。

  二、經(jīng)典--六經(jīng)十一論是本宗的依典,所謂六經(jīng),即是華嚴經(jīng),解深密經(jīng),如來出現(xiàn)功德莊嚴經(jīng),阿毗達磨經(jīng),楞伽經(jīng)、密嚴經(jīng)。所謂十一論,即是瑜伽師地論,顯揚圣教論,大乘莊嚴論,集量論,攝論,十地經(jīng)論,分別瑜伽論,觀所緣緣論,二十唯識論,辨中邊論,集論。

  三、百法--立五位之法而成百法,即心法八(識)心所有法五十一(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煩惱六、隨煩惱二十、不定四。)色法十一、不相應行法二十四、無為法六。所謂心法即一切諸法無質礙而有緣慮之用,為緣起諸法的根本。所謂心所法即隨附于心法而起者,是心法所有之法。所謂色法即有物質之形者以物質為因而生。所謂不相應行法即不附隨于心法者。所謂無為法即常住而不自因緣生者,是以本宗謂心外無法,以色法乃心中所現(xiàn)之假法,故心法為首;這與俱舍宗的「心外實有色法」及「心心所法依托色法而起」是不相同的,因為心王八法中除俱舍所標的「六根識」以外,尚有第七末那識,和第八阿賴耶識。次為心所法;心所法復分為六,一者遍行心所,二者別境心所,三者善心所,四者煩惱心所,五者隨煩惱心所,六者不定心所。關于色法十一是與俱舍宗相同,惟有無表色為「法處所攝色」乃十二處標明法趣所攝色,是指意根對境而言。次為不相應行法計二十四,前十四法同于俱舍,僅俱舍的「非得」是為「異生性」和「生住異滅」乃「生老住無!怪畡e;除此,尚有流轉,定異、相應、勢速、次第、時、方、數(shù)、和合性、不和合性等。次為無為法六:計有虛空、擇滅、非擇滅、不動、想受滅、真如無為等。

  四、種子--說明第八識所藏的生果功能,其中分為二類,一為本有種子,是第八識中無始以來本性具有能生蘊處界的功能差別,或稱為本性住種。二為新熏種子,是第七識于世世現(xiàn)行所熏習而成的種子,盡數(shù)落于八藏識中,能增長將來生果功能,故又稱為習所成種;二者同生現(xiàn)行,具不混淆,如新熏遇緣即從新熏生,如本有遇緣即從本有生。

  五、種相緣生--第八識中所藏諸種子于遇緣顯現(xiàn)時,是為種子所生現(xiàn)行;能生為種子所生前七識的現(xiàn)行,故能生的種子是因,所生的現(xiàn)行為果;此前七識的現(xiàn)行又能熏習第八識而成為種子。叫做現(xiàn)行熏,合而有能生的種子,所生的現(xiàn)行,和所熏的種子三法展轉,互為因果。

  六、心所四分--一為相分,相即相狀,指所緣而說,乃人的心識緣境不時所現(xiàn)的影像。二為見分,見是見照,指能緣而說,心性明了,自能照見前境。三為自證分,證是證知,能證知見分,是其他三分之體,所以又稱為自體分。四為證自證分,即能證自證分;譬如見月,月為心所顯現(xiàn)之相分,能見為見分,能自感見月為自證分,能證知自感見月為證自證分。

  七、所緣境--境分三種,一性境,是為體性,由實種而生,有實體實用,能緣之心,得境之自相。二獨影境,是為無所托之本質,乃能緣之心,獨自變化的影相。三帶質境,是為有所托之本質,但能緣之心不能得其自相;此三種所緣之境,皆為心識之相分,而心所四分,皆為心識之作用,所以本宗主心外無法,萬法唯識,既無實法,亦無實我。

  八、我法二執(zhí)--有俱生和分別二種,所謂俱生者,無始以來,基于六識與七識虛妄熏習內因之力,恒與身俱,不待邪教和邪分別而自然生起。所謂分別者非與身俱,須待邪教和邪分別然后生起。其次是俱生我執(zhí)與俱生法執(zhí),一種是由第七識緣第八識執(zhí)為實我或實法,且常相續(xù);一種是由第六識緣五蘊之相執(zhí)為實我,或者是緣蘊處界之相執(zhí)為實法,但常間斷。至于分別我執(zhí)與分別法執(zhí),惟第六識具有;所云分別我執(zhí),緣邪教所說蘊相或我相而分別計度,執(zhí)為實我。所云分別法執(zhí),緣邪教所說蘊處界相或自性等分別計度,執(zhí)為實法。

  九、三性三無性--為明了真妄之義,而立三性:一者遍計所執(zhí)性,二者依他起性,三者圓成實性;茲詳述于后:

  ?遍計所執(zhí)--遍計者周遍計度的意思,是指眾生妄情上所現(xiàn)的實我實法之相而言;凡色法諸法從因緣生,而迷情妄執(zhí),以為有實我實法,如夜入空屋,妄執(zhí)有鬼;基于妄見生有,實無體相,像空中花,是相無性。

  ?依他起--他即是指因緣,一切有為法,皆由因緣和合而起;如棉是因,人織為緣,而后有布,或以布為因,人縫為緣,而后有衣,皆依他而起。依他起法,從眾緣和合而生,不是自然生起,所以說生無性。

  ?圓成實--由我空與法空所顯現(xiàn)的圓滿成就諸法實性,此是指真如而言,因真如是唯識之實性;如布的實性是棉,衣的實性是布,是說圓成實性;趫A成實性必須證得我、法二空后才能顯現(xiàn),超情離相,由于遠離以前的遍計所執(zhí)我與法性的原故,所以說勝義無性。

  十、三量--心所緣境,有現(xiàn)量、比量,非量三種差別,所以說名三量;其內容分別條述于后:

  ?現(xiàn)量--現(xiàn)即是現(xiàn)顯,直覺顯現(xiàn)的緣境,能逼附境的自體,分明了別,而不迷亂。

  ?比量--比即是比類,不能直覺顯現(xiàn)的緣境,比類量度而正了知,如見影知物,見煙知火。

  ?非量--為緣境現(xiàn)前,不能正知,虛妄分別;也就是說似現(xiàn)非現(xiàn),似比非比,凡對現(xiàn)量與比量謬誤之量度皆是。

  以上三量,以八識分別,前五識及第八識惟現(xiàn)現(xiàn)量,第六識遍通三量,第七識在有漏位中,惟現(xiàn)非量。

  十一、善惡無記--無記的意思是非善非惡,計分有覆和無覆二種無記;有覆者;其性染污而非善惡。無覆者:其性非染污,亦非善惡。覆有覆障,以染法能障圣道;又有覆蔽,以染法能蔽心使不凈;以八識分;前八識通于善惡無記,第七識為有覆無記,第八識為無覆無記。

  十二、五重唯識--五種唯識是為觀法,自粗至細,共有五重,分述于后:

  ?遣虛存實識--虛者即遍計所執(zhí)之實我實法,情有理無,惟是虛妄,無有體用。存即存留。實者指依他起性與圓成實性而言,二者有實體用;故虛者當遣,實者當存,此觀分別:遣為空觀,以破有執(zhí),存為有觀,以遣空執(zhí),是故,空有相對,為第一唯識觀法。

  ?舍濫留純識--依他起性的諸識中有境有心,境為相分,心為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相分為所緣,后三為能緣,惟恐互相混濫,故舍相分的內境,但觀能緣所屬的后三分,于是心境相對,是為第二重唯識觀。

  ?攝末歸本識--見相二分,俱依自證分而起,因自證分是為體,故為本,見相為用、故為末;攝用歸體,即是攝末歸本,而觀唯識,體用相對,是為第三重唯識觀。

  ?隱劣顯勝識--前第三重雖已攝歸自體,而自體中有心王心所之別,心及心所,俱能變現(xiàn);以心王為勝,心所為劣,是以隱劣顯勝而觀唯識,王所相對,是為第四重唯識觀。

  ?遣相證性識--前第四重僅存心王,心王有事相,有理性;事相宜遣,理性應證,事理相對,是為第五重唯識觀。

  十三、五乘五性--五乘者:聲聞、緣覺、菩薩、人、天等。五性(姓)者:菩薩定性、緣覺定性、聲聞定性、三乘不定性、無性有情等。就出世法言:三乘五性,有情界中五乘種性,各有差異;凡可證三乘道的,其八識中,自無始以來,本有三乘的無漏種子,而無無漏種子者,是為無性。茲將五性分別條述于后:

  ?菩薩定性--又名乘性,或名決定大乘種性,名異而實同。此類眾生,本有照見二空,證得四智,可成佛果的無漏意種,沒有緣覺乘種性,決定直入大乘。

  ?緣覺定性--又名獨覺乘性、或名決定獨覺種性;此類眾生,但有可證獨覺果的人空無漏智一分種子,決定可證獨覺;灰身滅智,不能證入大乘。

  ?聲聞定性--又名聲聞乘性,或名決定聽聞種性,此類眾生,但有可證聲聞果的人空無漏智一分種子,決定證入羅漢果;灰身滅智,不能證入大乘。

  ?三乘不定性--又名不定乘性,或名不定種性,此類眾生,兼具三乘種性的無漏種子、先證小果,后入大乘;除此尚有菩薩和緣覺二乘種性者,更有兼具菩薩聲聞二乘種性者,也有兼具緣覺聲聞二乘種性者;此三類眾生,前二者不定性,后一者亦為定性二乘,基于定性,故仍不能證入大乘。

  ?無性有情--又名無性,或名人天乘性,此類眾生,全無三乘無漏種子,唯修世善,而得人天殊勝果報。

  十四、三乘行果--本宗所立,大致與俱舍宗相同,其中的聲聞與緣覺二乘,于前面俱舍宗章節(jié)中已具述,本節(jié)僅述大乘行果;所謂大乘行果;即是菩薩行果,共立四十一位,分三大阿僧祇,第一阿僧祇即十住、十行、十回向,是資糧與別行位。第二阿僧祇即初地至七地,是通達與修習位。第三阿僧祇即八地至十地,仍在修習位中;當十地成就而至妙覺,才是究竟位,也就是無學的佛行果了。

  分別詳述于后:

  十住--一發(fā)心、二治地、三修行、四生貴、五方便、六正心、七不退、八童真、九法王子、十灌頂。此十位名為住者,是菩薩于此十住中安住其心;于六波羅密中行未達殊勝功德,但得住名,發(fā)菩提心以上求佛道,下化眾生,是為十住的內容;但于此住中,應修十信,十信者:信心、精進心、念心、慧心、定心、施心、戒心、護心、愿心、回向心、集此十心,以信為主,所以名為十信。

  十行--一歡喜、二饒益、三無恚、四無盡、五離癡、六善現(xiàn)、七無著、八尊重、九善法、十真實;此十行,為行六波羅密令其行殊勝,所以名行。

  十回向--一救護眾生離眾生相、二不壞、三等諸佛、四至一切處、五無盡功德藏、六隨順一切堅固善根、七等心隨順一切眾生、八如相、九無著無縛解脫心、十法界無量;由于菩薩凡所修行、通皆回向,回的意思是回轉,向即是趣向、以此十位為回轉趣向,是以叫做回向。謂回前十行向于三處,一者回事向理,以真如實際,是所證故。二者回因向果,以無上菩提,是所求故。三者回自向他,以一切眾生、是所度故。

  以上十住、十行、十回向積為三賢,為趣向無上菩提,修集種種殊勝資糧故,所以名資糧位。第十回向滿心之位,修四善根,謂暖、頂、忍、世第一法,以將入見道,加用功行故,名加行位,自初住以至回向,滿一大阿僧祇劫。

  十地--一歡喜、二離垢、三發(fā)光、四焰慧、五難勝、六現(xiàn)前、七遠行、八不動、九善慧、十法云;此十位通名為地者,以總攝能證之智的有為功德,和所證之理的無為功德以為自性;與所修行,為勝依持,令其生長,所以叫做地。十地各有入、住、出三心,入地未久是入心,久住時分是住心,久住以后,漸近后位是出心;三心各經(jīng)俱胝百千大劫,初地入心,體會真如,以初照理故名見道;見道略說有二,一真見道,證唯識性,二相見道,證唯識相;真相見道,名通達位,自初地住心至十地出心,合為修道,以修習無分別智,斷惑證理故名修習位。自初地至七地屬第二阿僧祇劫,八地至十地屬第三阿僧祇劫;十地滿心,名等覺,與佛果位鄰。

  妙覺--即佛果位,以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不可思議,所以叫做妙覺;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所知障,證無上覺,是為二轉依果,屬于究竟無漏界攝,名究竟位;所謂究竟,略述二義:一是對前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之四位,是名究竟,二是對二乘極果,是名究竟;因為諸漏斷盡,無法可學,是以名為無學道。

  十五、三時教--立三時教的精神,為如來應機說法,機分三品,所以教立三時:初時名「有教」,二時名「空教」,三時名「中道教」。

  有教--為眾生迷執(zhí)有我,起惑造業(yè),沉淪生死;佛于初成道時,在鹿野苑,為發(fā)趣聲聞乘,轉四諦法,說四阿含。破實我之執(zhí)。令小根人漸登圣位。凡諸部小乘,皆攝此時教。

  空教--小根人聞四諦法。雖斷我執(zhí)。但于諸位,執(zhí)為實有;佛為破彼法執(zhí),后于靈鷲山為發(fā)趣大乘,說諸法空相,如摩訶般若經(jīng)等,令中根人舍小趣大,時諸佛子,聞世尊密義意趣,說無破有,便以二諦性相皆空,執(zhí)為無上圣理。

  中道教--基于二乘偏有偏空,不契中道,佛以此時解深密等會,演了義,說一切法,唯心有識,心外無法,破初有執(zhí),非無內識,破次空執(zhí),非有非空,離有無二邊,處其中道。

  十六、二智--根本智與后得智是為二智,所謂根本智又名正體智或無分別智;為直證二空所現(xiàn)真如之理,理智平等一體,正斷惑障,是以為智;了知一切諸法皆即真如,境智無異,如人閉目,外無分別,由此無分別智,能生種種分別,故名分別智。后得智又名后得差別智,為證真如實性后所起;了知依他如幻,不生我法迷惑分別,種種境智有異,如人開目,諸色顯現(xiàn),基于根本智為得此智,故名后得智。

  十七、四智--四智攝盡一切有為無漏功德:大圓鏡智,其智體清凈,離有漏雜染之法,自眾生善惡之業(yè)報,顯現(xiàn)萬德莊嚴之境界。平等性智,凡夫第七識之我見,轉而得此智者,以證自他平等之理,對初地以上之菩薩,現(xiàn)他受用之身土,常行大慈悲之化益。妙觀察智,轉凡夫之第六識而至佛果,觀察諸法而說法之智者。成所作智,轉有漏之第五識,利樂諸有情而至十方界,示現(xiàn)神通變化,成本有之愿力而行應做者。

  十八、三身--有自性、受用、變化三者:自性身又為法身,為如來真凈法界,受用變化平等所依,離相寂然,絕諸戲論,具無邊際真凈功德,是一切法平等實性。受用身又為報身,具二種性,一為自受用,為諸如來三無數(shù)(阿僧祇)劫修集量;資糧,所起無量真實功德,及極圓凈常遍色身,相續(xù)湛然,盡未來際,恒常自受用廣大法樂;二為他受用,為諸如來由平等智示現(xiàn)微妙凈功德身,居純凈土,為住十地諸菩薩眾現(xiàn)大神通,轉正*輪,決眾疑惘,令彼受用大乘法樂。變化身又為應身,為諸如來由成所作智變現(xiàn)無量隨類化身,居凈穢土未登地菩薩二乘異生,稱彼機宜現(xiàn)通說法,令各獲得諸利樂事。

  第五節(jié) 三論學派

  一、緣起--本宗依中論、十二門論、百論之論藏而立,加龍樹所造之智度論(釋大般若經(jīng))合稱四論宗。中論的大意為申明大乘中實之理。十二門論立十二法門,盡破大乘之迷執(zhí),而申大乘之實理。百論乃龍樹弟子提婆所造,為偈頌論句之數(shù)而立名,破障蔽大小乘之外道執(zhí),以申大小之兩正。我國于姚秦時由鳩摩羅什譯三論,唐嘉祥大師依三論疏,是三論宗之緣起。

  二、破立--本宗講究破他立正,總談絕待為旨趣,或謂破邪顯正,但佛法深廣,應無邪說,可謂破他顯正;于他四,分述于后:

  ?破外道:凡佛教以外之道,不明我法二空之理,執(zhí)著諸般邪見。

  ?斥毗曇:毗曇又為俱舍宗,說我空法有,知人空不知法亦空。

  ?排成實:成實宗主空,知人法俱空,卻未除偏空情見,不解空亦不可得。

  ?遣妄執(zhí):系指大乘行者之妄執(zhí),大乘之本旨在破除小乘人法之迷,遠離空、有、斷、常二邊之見,而顯中道之理;但學教行者,輒有所得之妄執(zhí),往往聞有執(zhí)有,聞空執(zhí)空,聞中道執(zhí)中道,故遣責之。

  其次是立正有三,亦分述之:

  ?偏正:與偏執(zhí)相對,稱之為正者。

  ?盡偏正:偏執(zhí)盡除,稱之為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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