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雨集第三冊 五、佛陀最后之教誡

  五、佛陀最后之教誡

  一

  佛在臨入涅槃以前,也就是涅槃那一天的晚上,曾為比丘們作了一次最后的教誨。最后的遺教,是值得佛弟子特別珍重的!在佛教流傳的教典中,現(xiàn)在存有不同的二項遺教──『遺教經』,(聲聞的)『大般涅槃經』。先說『遺教經』,有關該經的文典凡四:一、姚秦鳩摩羅什所譯的『佛遺教經』,也名『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二、陳真諦所譯的,世親所造的『遺教經論』。三、涼曇無讖所譯的,馬鳴所造的『佛所行贊』(二六品)『大般涅槃品』的一分。四、宋寶云所譯的『佛本行經』(二九品)『大滅品』的一分。

  『遺教經』是『阿含經』所沒有的,也就是初期結集『阿含經』時,還沒有 [P116] 被采錄。但馬鳴依據(jù)他而作贊,世親依據(jù)他而造論,可見在佛滅五百年后,這部經是非常流行的,大抵盛行于西北印度。

  佛要涅槃了,這對受佛教導的比丘們,是一項嚴重的問題。從修學的依止來說,一向稟承佛的教誨而修行,以后又有誰來教導呢?依誰修學呢?這在「所作未辦」的學眾,是怎樣的悵惘,悲傷!從師生的情感來說,佛對弟子,對眾生,一向是恩深如!,F(xiàn)在竟要涅槃了,別離了,為了自己與眾生,弟子們怎能不悲感,不憂惱呢!所以佛弟子面臨佛入涅槃的迫切問題,是修學上的仿徨,情感上的困擾!哼z教經』,就是對這兩點而作簡略的開示。因此,貫徹全經的主要意義是,佛的入滅,對學眾的修學,是沒有關系的,只要依佛所說的法去勤修就得了。對佛自身來說,是了無遺憾的,是應該的,甚至是值得歡喜的!

  『遺教經』分序說,正說,結說──三分。從開始到「為諸弟子略說法要」,是序說。此下是正說分,就是對所說兩大問題的開示。關于修學的依止問題,四十多年來,佛所說的太多了,現(xiàn)在只是略示綱要,策勉學眾去進修。到佛陀晚 [P117] 年,如『涅槃經』所一再提示的,無量法門,統(tǒng)攝為戒、定、慧、解脫──四法;這是佛弟子所應依止修學的。本經也不外乎這些,但略分為二:一、戒律行儀;二、定慧修證(蕅益解,判為共世間法要,出世間法要)。戒律行儀,指示比丘們要安住于律儀生活;在日常生活中,內心外行,做到清凈如法。這可分五節(jié):一、依持凈戒;二、密護根門;三、飲食知量;四、覺寤瑜伽;五、忍謙質直。

  說到依持凈戒,就是受持波羅提木叉,這如『戒經』所說。經上接著說:「不得販賣……不得畜積」,那主要是嚴禁比丘們的邪命──不如法的經濟生活。因為有了正業(yè)、正語、正命的律儀生活,才能成就法器,定慧修證。所以經上說:「因依此戒,得生諸禪定,及滅苦智慧」。律儀的意義,是非常深遠的!

  密護根門,飲食知量,覺寤瑜伽(『阿含經』通例,還有正念正知一段),是達成清凈持戒的必要修法,也是引發(fā)定慧的應有方便。什么叫密護根門?這或譯作「根律儀」,律儀的本義是護。這是要學眾在六根門頭,見色聞聲……時, [P118] 隨時照顧。不為外境所惑,取著貪染而起煩惱,引發(fā)犯戒的惡行。本經先說制五根,次說制意根!钢贫浑S」四字,正是密護根門的用功訣要。飲食知量,常勤修習覺寤瑜伽,是指示學眾,在飲食睡眠,這些日常生活上,高舉解脫的理想,不致于為了貪吃(貪滋味,營養(yǎng),肥美等),貪睡,懈怠放逸,而障礙了精進的修學。修習這樣的密護根門,飲食知量,勤修覺寤瑜伽,自然如法如律,身心清凈;不但戒學清凈,修道證悟的法器,也陶冶成就了。

  忍謙質直,是揭示比丘眾所應有的內心特德。慈忍而不暴戾瞋忿;謙卑而不憍慢自高;質直而不諂曲虛偽。這特別是比丘眾:安住于僧團(第一瞋不得),依存于信施(憍慢個什么),勤求于深法(諂曲就不能入道),所應有的德性。如上所說的內心外行,精進修習,就是達成安住凈戒的修法。這些,如『阿含經』,『瑜伽聲聞地』等詳說。

  定慧修證的內容,是少欲,知足,遠離,精進,正念,定,智慧,不戲論;這就是八大人念。眾生的根性不一,雖或有初聞佛法,立能徹悟法性,但依一般 [P119] 的修習常軌,總是先在僧團中,學習律儀,聽聞經論。養(yǎng)成「直其見,凈其業(yè)」的道器,然后于阿蘭若處專修定慧。前七念,是阿!2鯧樓陀本著自己的修習經驗,覺得「大人」(解脫的圣者)應有這必要的修道項目。佛又為他說第八的不戲論。不戲論,不是少說閑話,而是證入離戲論的寂滅法性。眾生所有的,虛誑妄取的亂相亂識,名為戲論。這一切寂滅,就是證入無分別無戲論性。這是『阿含經』以來,一切佛法的不二法門。在這『遺教經』中將過去說過了的八大人念,作為定慧修證的項目。與前說的戒律行儀,合為佛弟子所依止修學的軌范。這是純正的聲聞乘的解脫道。

  關于情感上的困擾問題,是由于一旦失卻師導,免不了惆悵悲傷,都好像少了什么似的。所以佛的開解與安慰,基于一項原則,即佛的涅槃,是一切圓滿,一點遺憾也沒有。這一章(蕅益解,判為流通分)可分為四節(jié):一、法義究竟;二、信解究竟;三、化度究竟;四、解脫究竟。

  法義究竟:如說:「世尊所說利益,皆已究竟」。利益眾生的法門,過去佛 [P120] 已說得究竟圓滿了。佛為弟子的師導,是以這些法義來教化。如不受法,不勤修,那與佛共住同行,也毫不相干。反之,即使佛入涅槃,如依這些法而精進修行,還不等于見佛聞法。所以不要為了佛滅,錯想為無所依止而仿徨。只要「念所受法,勿令忘失。常當自勉,精進修之」!

  信解究竟:難道當前的比丘眾,對甚深的四諦法義,還有些疑惑嗎?有疑,應及速問佛。因此而顯出了「是諸比丘,于四諦中決定無疑」。既已信解無疑,那對佛的入滅,為什么還要惆悵傷感呢?

  化度究竟:阿!2鯧樓陀代達佛弟子的心情:大家對四諦法是無疑的,但證前三果的「所作未辦」者,還不能沒有悲感!杆饕艳k」的阿羅漢,從眾生著想,也不能沒有「世尊滅度一何疾哉」的感傷──為什么不久住世間,廣度眾生呢?對于這,佛作了「自利利他,法皆具足;若我久住,更無所益」的開示。意思說:佛自身,自利利他的功德,一切究竟圓滿了。對眾生來說,應該受度的,已得度了;現(xiàn)生還不能得度的,也已「作得度因緣」,使之種善根,或漸漸成熟了。 [P121] 所以無論是現(xiàn)在將來,已沒有任何遺憾。要知佛的出世化導,有關于眾生的因緣。如所作的都作了,就應該涅槃。否則,一切佛「久住世間」,有什么利益呢!

  解脫究竟:佛弟子覺得佛要無常了,要別離了,所以心懷憂惱。佛就這點來說:佛現(xiàn)有父母所生身,與大家一樣的危脆,是生老病死──眾苦的淵藪,所以要修行,要解脫。現(xiàn)在佛入涅槃,是究竟解脫。色身的無常,是必然的;對涅槃來說,那是「如除惡病」,「如殺怨賊」。大家應為佛的涅槃而歡喜;應該引為自己的榜樣,「當勤精進,早求解脫」,怎么還如愚人一般,憂愁苦惱呢?上來是從弟子的不同心境,作不同的開解,安慰,策勉,使他們不為憂傷的情感所困惑。

  末后,「汝等比丘,常當一心……是我最后之所教誨」一段,是結說。本經初開示依法好自勤修,次開解佛滅不用憂傷,而結歸于策勉大眾:「一心勤求出(離的解脫)道」,顯示了佛對弟子的無盡悲心。 [P122]

  二

  聲聞乘的『大般涅槃經』,以如來入滅為主題,敘述佛的沿路游化,最后到拘尸那,度須跋陀羅,作了最后的教誡。該經的不同傳誦,現(xiàn)存有六部:一、巴利文『長部』(一六)『大般涅槃經』第六誦品(一──七),以下簡稱『長部』。二、姚秦佛陀耶舍等譯,『長阿含經』第二『游行經』(下),簡稱『游行經』。三、西晉白法祖譯的『佛般泥洹經』(下),簡稱「法祖譯本」。四、晉失譯的『般泥洹經』(下),簡稱『泥洹經』。五、東晉法顯所譯的『大般涅槃經』(下),簡稱「法顯譯本」。六、唐義凈所譯的,『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三八),簡稱『雜事』。這六部類似的經律,在教化須跋陀羅以后,入涅槃以前,都有對弟子的最后教誡,這就是現(xiàn)在所要論究的內容。這一部分,為阿含經與廣律所記錄,所以是聲聞各派所共傳的。他的結集流通,要比『遺教經』早些!耗鶚劷洝坏淖詈蠼陶],有關開示依止,安慰學眾部分,雖廣略不同,而意趣與『遺教經』 [P123] 相近。有關論決僧事部分,是『涅槃經』所特有的。這都是佛滅前后,存在于僧團中的問題,編集者以如來的最后教誨而表達出來。

  這些最后的教誡,由于傳誦的學派不同,所以次第有先后,論題有增減,意義有出入;這不是傳誦的錯誤,而是代表了所屬學派的不同,F(xiàn)在先總列對照于下。

  圖片

  ┌─────┬──┬─────┬───┬────┬────┐

  │游行經│長部│法 顯 譯本│泥洹經│法祖譯本│雜事│

  ├─────┼──┼─────┼───┼────┼────┤

  │1 安慰阿難│x│x│x│x│x│

  │2 敬念四處│x│x│3││5│

  │3 出家│││1│1│2│

  │4 治罰惡口│4│4│x│x│x│

  │5 教誨女人│x│x││││

  │6 依止經戒│1│1│2│2│3│

  │7 舍小小戒│3│3││││

  │8 敬順和樂│2│2││3│4│

  │9 審決無疑│5│5│4│4│6│

  │10念 無 常│6│7│5│5│7│

  │││6 乞僧自恣│││1 善知識│

  └─────┴──┴─────┴───┴────┴────┘

  [P124]

  表中的x ,表示該經有這一論題,但早在教化須跋陀羅前說了。從表列看來,『長部』與「法顯譯本」相近。這又與『游行經』相近,僅是次第的先后不同;這都是分別說系的誦本!耗噤〗洝慌c「法祖譯本」,非常接近,應是同本異譯。與有部律的『雜事』,是較為接近的。

  三

  今依『游行經』的次第,逐項來論說。

  一、安慰阿難:佛度了須跋陀羅,阿難感到佛要入滅,而自己還「所業(yè)未成」,情愛未盡,不覺得悲從中來。佛特地安慰他,贊譽他侍佛的功德極大;有四種未曾有法,勝于過去諸佛的侍者。勉以「汝但精進,成道不久」!這一安慰,贊嘆,是其他五本所共有的,但都記錄在到了拘尸那,教化須跋陀羅以前。這一記錄,見于漢譯『中阿含』的『侍者經』(『中含』八‧三三)。而四種未曾有法,也見于巴利文的『增支部』(『A』四‧一二九)。 [P125]

  二、敬念四處:阿難想到佛滅以后,大家要見佛而不可能了。當然,阿難自己也在其內。思慕佛而無法再見,這是怎樣的憂感?這正是情感上的極大困擾。佛告訴阿難:「不必憂也」!有四處:佛的誕生處,成道處,初轉*輪處,入涅槃處。只要憶念佛在這四處所有的功德,到這四處去游行禮敬,也就等于見佛了。初期佛教,提倡四大圣跡(后來又擴展為八大圣地)的朝禮,滿足了景仰思慕世尊的誠心!哼z教經』說:「此(波羅提木叉)則是汝大師,若我住世,無異此也」!肝抑T弟子展轉行之,則是法身常在而不滅也」。這是佛為比丘們,所作深刻的,理智的開示,但對一般人來說,非從事相的,情感的著想不可。四大圣跡的朝拜,后來舍利供養(yǎng),佛像的塑造,都是為了安慰信眾,啟導信眾的敬信。這一問題,『長部』與「法顯譯本」,記錄于佛度須跋陀羅以前;『雜事』與『泥洹經』,與『游行經』相同;但「法祖譯本」缺。

  三、出家:這一問題,依『長部』及「法顯譯本」,不能說是問題。須跋陀羅外道來出家,所以說到佛教的制度;外道來求出家,要經四月的考驗合格,然 [P126] 后受比丘戒。阿含與廣律,都說到這一制度,所以應為佛陀早就制定了的。但其他四本,卻別有所指,而意見也不同:

  1.『長含游行經』說:「我般涅槃后,諸釋種來求為道者,當聽出家授具足戒,勿使留難!諸異學梵志來求為道,亦聽出家授具足戒,勿試四月」!對于這,『雜事』別有解說:「(釋種)此是我親,有機緣故。其事火人,說有業(yè)用,有策勵果故」。雜事解說為:外道不必四月試,那不是一切,而是:一、事火婆羅門外道出家(如三迦葉等),他們信業(yè)果,也承認現(xiàn)生的功力;二、是釋種的出家外道,他們是佛的親屬。這二類外道出家,可以不經四月的考驗。『雜事』的解說,理由并不充分。以親屬關系而予釋種外道以特別方便,是違反佛教精神的。如依『游行經』說,釋種并非指外道而說,但這是更難理解了。在佛法中,除了外道出家,不論是釋種,非釋種,一律平等。只要不犯遮難,有師長,有衣缽,誰也有出家受具足戒的資格;為什么要特別說到釋種呢?『游行經』說:如釋種來求出家,「勿使留難」,這反證了當時的教界,對釋種出家,存有故意留 [P127] 難的情況,這到底為了什么?原來在釋尊晚年,釋種比丘展開了釋種中心的運動,企圖獲得僧團的領導權。在這一機運中,提婆達多被擁戴而起來「索眾」。提婆達多是釋種;他的四位伴黨,也是釋種;支持他的六群比丘,十二群比丘尼,也都是釋種及與釋種有特別關系的(參閱『論提婆達多之破僧』四)。提婆達多的「索眾」,變質而發(fā)展為破僧,結果是失敗了。釋種比丘中心的僧團運動,也歸于失敗。釋種比丘受到十方比丘僧的抑制與歧視,如阿難,有侍佛二十五年的光榮史,結集法藏的大功德,在五百結集大會,還不免受到大迦葉等的苛責,何況別人?律部所說的制戒因緣,百分之九十以上,由于釋種比丘。而六群比丘,更被描寫為為非作惡的典型人物。釋種比丘,普遍地受到了過分的抑制與歧視。理解這佛教界的實際情形,對釋種而要求出家的,給以故意留難的情形,就會充分的體會出來。佛滅百年,釋種比丘為中心的意向完全消失,但對釋種而請求出家的,還存有習慣性的故意留難。這種不合理的情形,當然需要糾正。反應在學派的經律中,就是「釋種來求出家,勿使留難」的正義之音。 [P128]

  2.『泥洹經』與「法祖譯本」,對出家有不同的意見。因為出家者的動機不一(分四類),所以先要試三月,如覺得「志高行潔」,才為他授(沙彌)十戒。如奉戒三年,清凈不犯,再為他授(比丘)二百五十戒。這是規(guī)定為:出家三月,受沙彌戒;作沙彌三年,再受比丘戒。這樣的規(guī)定,在經中,印度學派的律中,是沒有的?梢哉f,這是面對出家者──貧窮、負債、逃役的太多,會影響僧團的清凈,而提出非常嚴格的辦法。該經與有部律,部分相同,如解說為北印度及西域佛教界,鑒于僧品穢雜而作出這樣的特殊制度,也許不會離事實太遠。不過,依印度經律的本意來說,這種制度是過于嚴格了一點。

  四、制罰惡口:惡口比丘車匿(或譯闡陀),是釋迦太子的侍從。出家后,多住拘睒彌,受到優(yōu)填王的護持。他是釋種比丘中心運動的健者,宣稱:「佛是我家佛,法是我家法,是故我應教諸長老,長老不應反教我」(『善見律』三)。堅決主張,釋種比丘在僧團中,應有優(yōu)越的地位。這位不容易講話的,十方僧眾所感到最難應付的,被稱為「惡性」、「惡口」。怎樣對付他?應該「梵壇罰」, [P129] 是「諸比丘不得與語,亦勿往返、教授、從事」(『游行經』)。這是最嚴厲的懲罰,等于與他斷絕關系,使他寂寞的漂流于僧伽邊緣;這就是默擯(并非勒令還俗)。依經律研究起來,這是值得注意的;這真的是釋尊涅槃前的遺囑嗎?

  闡陀(車匿)比丘的事跡,經里有不同的傳記。A、佛在世時,闡陀在王舍城入滅。他「有供養(yǎng)家,極為親厚」,所以舍利弗懷疑他沒有究竟,但佛肯定地說,闡陀已證阿羅漢。這一記錄,見于巴利文的『相應部』(『S』三五‧八七),『中部』(『M』一四四),及漢譯的『雜阿含經』(四七‧一一六六)。B、如來涅槃后,闡陀在波羅奈住。向上座們請益,都不合機宜。后來,到拘睒彌,阿難為他說『教迦旃延經』,因而悟入。這也是『相應部』(『S』二二‧九0),『雜阿含經』(一0‧二二六)所共說的。A說闡陀死于佛世,B說佛涅槃后才證果,這顯然是不相合的。

  依『涅槃經』說:佛入涅槃時,闡陀還在人間,佛為他制立了梵壇罰法!恒~鍱律小品』 (一一)『五百犍度』也說:結集后,阿難奉了僧命,率眾去拘睒彌 [P130] ,處罰闡陀。闡陀起了慚愧心,精進修行,證了阿羅漢果,這才解除梵壇罰的處分!何宸致伞(三0)『五百集法』所說,也大致相同,并明說受阿難的教誨,「得法眼凈」(初果)。這都是與B說相合的。但檢讀廣律,發(fā)見了矛盾的敘述。闡陀的「惡性違諫」,早就制立了學處(僧伽婆尸沙)。闡陀比丘不見(不承認)罪,僧伽為他作不見舉(發(fā)過失),不共住(擯),如『十誦律』(三一),『四分律』(四五),『僧祇律』(二四),『五分律』(一一),『銅鍱律小品』『羯磨犍度』,都明白說到!菏b律』說:闡陀被舉,還是不服罪,說:「我何豫汝等事?我不數(shù)汝等」!他藐視僧伽,不接受處分,到處去游行?墒,「諸國土比丘聞車匿被擯,不共作羯磨,……布薩,自恣;不入十四人數(shù);不得共事,如旃陀羅」。僧伽到處默擯他,闡陀這才心服了,回到拘睒彌,愿意接受處分。這就是梵壇罰,是佛早就制立了的。闡陀應早已心服;如惡性難改,老是那樣,僧伽盡可依據(jù)佛制而予以制裁。到底有什么必要的理由,要再度提出,成為如來最后的遺教呢! [P131]

  如『涅槃經』等(B說)可信,那廣律所說,佛世制罰闡陀的記錄,就有問題。如信任廣律,佛世已制罰闡陀,那就佛涅槃時,不應再提出來請示。這就使我聯(lián)想到經中對闡陀的不同傳說了。從當時教界的實情去理解,事實應該是這樣的。釋種比丘中心運動失敗了,「佛是我家佛,法是我家法」的主張者──闡陀,也就接受處罰。闡陀的作風,雖為十方比丘所不滿,批評他「有供養(yǎng)家,極為親厚」,但佛卻肯定地說他已證阿羅漢果;而且闡陀早已在王舍城去世了。這是廣律及『雜含』(還有『中部』)A說的實情。然而釋種比丘的力量還在,釋種中心的意向也并未消失,僧伽需要一再提起闡陀比丘,作為宣傳與說服「惡性」的典型實例。這所以傳說為佛臨入涅槃,曾指示堅決的處罰。既傳說為佛的遺命,因而闡陀的懺悔,受教而悟入的事,也聯(lián)想為佛滅以后,成為B說。不同的傳說,同樣的被編入了經與律。事實上,闡陀早已在王舍城去世了。如來遺命的制罰惡口比丘,只是如來滅后,僧伽以闡陀為實例,用作說服抑制釋種的方法而已。 [P132]

  五、教誨女人:經上說:如女眾──優(yōu)婆夷來求教誨,比丘們最好不要見他。見了,最好不要與女眾說話。如不得已而說法,那就得檢點自己,攝護三業(yè)。這表示了比丘對于女眾,應看作危險物。在波羅提木叉的波逸提中,就有為女人說法,不得過五六語的限制。五六語,『銅鍱律』與『僧祇律』,解說為說法不得過五六句。也許實際上行不通,所以『五分律』、『四分律』、『十誦律』,別解為不得說五蘊、六處以外的話。初期佛教,如王舍結集法會,對于請求容許女眾出家,也被認為罪過,可想見佛滅以后,僧伽的領導者,是怎樣的看待女性了!這一問題,『泥洹經』,「法祖譯本」,『雜事』是沒有說到的;『長部』及「法顯譯本」,雖有而敘述在前。惟有『游行經』,作為如來最后的教誨,這代表了過度重視這一問題的學派。

  六、依止經戒:如來入滅了,學眾有無所依止,無師可稟承的悵惘,所以佛說經戒為所依止;這與遺教的意趣,大致是一樣的。不過佛說極為簡要,沒有『遺教經』那樣的具體!河涡薪洝徽f:「阿難!汝謂佛滅度后,無復覆護失所恃 [P133] 耶?勿造斯觀!我成佛來所說經戒,即是汝護,是汝所恃」。經中明白舉出了經與戒,為比丘的覆護依恃!阜@譯本」作:「制戒波羅提木叉,及余所說種種妙法,此即便是汝等大師」!洪L部』作:「我所說之法律,為汝等師」。經戒,即法與律,同樣是比丘所依止,比丘們的大師!耗噤〗洝幌日f法──十二部經,次說:「常用半月望晦講戒,六齋之日高座誦經;歸心于經,令如佛在」!阜ㄗ孀g本」的「當怙經戒」,「玩經奉戒」,都是舉法與律(經與戒)為比丘所依止的。但傳誦于北方的有部新律(『雜事』),先說到法(十二分教),次說:「我令汝等,每于半月說波羅提木叉,當知此則是汝大師,是汝依處」。雖說到法與戒律,而對比丘的依處,大師,局限于波羅提木叉,與其余五本不合。本來,法是一切佛法的總稱,所以不妨說法為依止,如說:「自依止,法依止,不異依止」(『S』四七‧九);是佛涅槃那年,佛為阿難說的(『游行經』等)。但佛法分為二,即法與律(法與戒),所以法與律都是比丘們所依止,為比丘所師。如但說戒為依止,戒為大師,所說即不圓滿(戒不能代表一切)。流行于西北印度的有 [P134] 部律師,強調戒律的重要,這才但說以戒為師!哼z教經』的「波羅提木叉是汝大師」,也正是這一系傳誦的教典。在中國,『遺教經』流行得很普遍,所以常聽到「以戒為師」。而圓正的、根本的遺教:「法律是汝大師」;或「以法為師」,反而非常生疏了!

  七、舍小小戒:阿難稟承佛命,向五百結集大會,提出這一問題,受到了大迦葉的嚴厲責難。這是史實,雖被大迦葉否定了,但到底是佛的遺命。如『阿難過在何處』中說。檢考各本,『泥洹經』,「法祖譯本」,『雜事』,都略去這一論題。也許覺得這一遺命,早經否決,如保存記錄下來,顯見僧伽有違反釋尊遺命的過失。而主張小小戒可舍的,也許會據(jù)此而振振有詞。倒不如把他刪去,免得留著多事吧!

  八、敬順和樂:『游行經』說:「自今日始……上下相和,當順禮度,斯則出家敬順之法」。這一遺命的意義何在?『雜事』這樣說:「從今日,下小苾芻于長宿(耆年)處,不應喚其氏族姓字,應喚大德(或譯尊者),或云具壽(或 [P135] 譯長老);老大苾芻應喚小者為具壽」!洪L部』與『雜事』大同,也說不能互稱為「友」,應稱大德或長老!阜@譯本」的:「各依次第,大小相教,不得呼姓,或喚名字」。這是佛世與佛后的一大區(qū)別。佛在世時,佛弟子們,除了不得稱佛為「友」及「瞿曇」外,彼此是稱「友」(稱女眾為姊妹)的;互相稱姓(如迦葉)道名(如阿難)的。比丘們依受戒的先后(大小)為次第,不依學德(智慧、修證)、職務(知僧事,如叢林執(zhí)事)、年齡(世俗年齡)、種姓為次第。所以雖有先后次第,而沒有尊卑的意義,大家是同參道友(事實上,智慧與修證,可能后出家的勝于上座們)。但在佛后,僧伽間的上下距離,逐漸形成,「上座」有了優(yōu)越的地位,連稱呼也得尊稱為大德(尊者)了。這一情形的發(fā)展 ──上座們地位的提高,上座中心的佛教,也就這樣的逐漸完成。

  九、審決無疑:這與『遺教經』相同。佛一再問弟子們:「有疑者當速諮決」;但弟子于四諦都已信解無疑。這不但表示了信解究竟,也表示了釋尊的教化已經圓成。經說阿難向佛表示,大眾凈信無疑,與『遺教經』的阿!2鯧樓陀說不同 [P136] 。遺教經所含攝的八大人念,與阿!2鯧樓陀有關。阿!2鯧樓陀(與金毗羅等)有少欲、知足、遠離、精進修行的事跡!哼z教經』取阿!2鯧樓陀而非阿難;取波羅提木叉為大師而非法與律;取八大人念;這可解說為,這是阿!2鯧樓陀學系傳誦的佛陀最后之遺教。

  十、念無常:『長部』說得極簡要,只是對比丘們說:「諸行是壞法(無常),精進莫放逸!此是如來最后之說」。這是諸本所同的。『游行經』、『雜事』、『泥洹經』、「法祖譯本」,佛更向比丘們顯示佛身(示手臂),意思說:如來身也不免無常,大家應該精進。佛將涅槃了,顯得佛是優(yōu)曇缽華那樣,難逢難見(『泥洹經』更說到當來彌勒佛)。這與『遺教經』中,解脫究竟及結說一段相合,但『涅槃經』系,特著重于開示無常,策勉比丘的修行。

  十一、善知識:阿難說善知識是半梵行,佛說是全梵行,這是『雜事』特有的記錄。查考起來,『雜阿含經』(二七‧二七六等),『相應部』(『S』三‧一八),都有此說,但這是佛在王舍城山谷精舍為阿難說的,并非娑羅雙樹間。 [P137]

  十二、乞僧自恣:這是「法顯譯本」所特有的。佛說:「汝等若見我身口意脫相犯觸,汝當語我」!這是說,如三業(yè)中那些不清凈,那些對大家不住,請告訴我,以便懺謝。釋尊大慈悲,雖然三業(yè)清凈,而為弟子們作出良好的榜樣;出家應請求別人慈悲舉發(fā)他,以免無意中有所違犯。但是釋尊的僧中乞求自恣,實在是在舍衛(wèi)城,向舍利弗作如此說(『S』八‧七;『雜含』四五‧一二一二)。

  四

  將上面十二事總結來說,末二項──善知識與乞僧自恣,是傳誦者將別處的經文,安放在這里的。其他十項,即使不是最后的遺教,也是佛入涅槃前不久的教說。其中,安慰阿難,敬念四處,依止經戒,審決無疑,念無常──五項,意義與『遺教經』相通。尤其是依止經戒,審決無疑,念無常──三項,為二大遺教的共通內容,也正是佛為比丘們所作的最后教誡。出家,治罰惡口,教誨女人,舍小小戒,敬順和樂──五項,為『涅槃經』系所特有的,都是佛滅前后有關 [P138] 僧團的問題。將這些問題分析研究,更了解當時佛教界的實情。(十方比丘中心而)抑制釋種的;(比丘中心而)嚴男女之別的;重律的;尊上座的;上座系的佛教,在這一情勢下發(fā)展而完成。

  與『大般涅槃經』相近者,更有『增一阿含經』(四二‧三),惟僅「安慰阿難」,「教誨女人」,「治罰車那」,「上下敬順」四事。印順附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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