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 23 ) 經(jīng) (上p31 )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羅睺羅往詣佛所,頭面禮足,卻住一面。白佛言:「世尊!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能令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系著」?佛告羅睺羅:「善哉!善哉!能問如來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令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系著耶」?羅睺羅白佛言:「如是,世尊」!佛告羅睺羅:「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dāng)為汝說。羅睺羅!當(dāng)觀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xiàn)在,若內(nèi)、若外,若麁、" />

雜阿含經(jīng)選集 十五、無我

  十五、 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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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9 ( 23 ) 經(jīng) (上p31 )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羅睺羅往詣佛所,頭面禮足,卻住一面。白佛言:「世尊!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能令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系著」?佛告羅睺羅:「善哉!善哉!能問如來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令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系著耶」?羅睺羅白佛言:「如是,世尊」!佛告羅睺羅:「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dāng)為汝說。羅睺羅!當(dāng)觀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xiàn)在,若內(nèi)、若外,若麁、若細(xì),若好、若丑,若遠(yuǎn)、若近,彼一切悉皆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平等慧正觀。如是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xiàn)在,若內(nèi)、若外,若麁、若細(xì),若好、若丑,若遠(yuǎn)、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平等慧如實觀。如是羅睺羅!比丘如是知,如是見者,于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系著。羅睺羅!比丘若如是于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系著者,比丘是名斷愛欲,轉(zhuǎn)去諸結(jié),正無間等,究竟苦邊」。時羅睺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 37 ( 31 ) 經(jīng) (上p4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舍利弗在耆阇崛山。時有長者子,名輸屢那,日日游行,到耆阇崛山,詣舍利弗所,頭面禮足,卻坐一面。時舍利弗謂輸屢那:「若沙門、婆羅門,于色不如實知,色集不如實知,色滅不如實知,色滅道跡不如實知故,輸屢那!當(dāng)知此沙門、婆羅門,不堪能斷色。如是沙門、婆羅門,于受……。想……。行……。識不如實知,識集不如實知,識滅不如實知,識滅道跡不如實知故,不堪能斷識。輸屢那!若沙門、婆羅門,于色如實知,色集如實知,色滅如實知,色滅道跡如實知故,輸屢那!當(dāng)知此沙門、婆羅門,堪能斷色。如是輸屢那!若沙門、婆羅門,于受……。想……。行……。識如實知,識集如實知,識滅如實知,識滅道跡如實知故,輸屢那!當(dāng)知此沙門、婆羅門堪能斷識。輸屢那!于意云何?色為常為無常耶」?答言:「無!。又問:「若無常者是苦耶」?答言:「是苦」。舍利弗言:「若色無常、苦者,是變易法,圣弟子寧于中見色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篙攲夷!如是受……。想……。行……。識為常為無常耶」?答言:「無!。又問:「若無常者是苦耶」?答言:「是苦」。又問:「若無常、苦者,是變易法,圣弟子寧于中見識是我,異我,相在不」?答曰:「不也」。「輸屢那!當(dāng)知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xiàn)在,若內(nèi)、若外,若麁、若細(xì),若好、若丑,若遠(yuǎn)、若近,于一切色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是名如實知。輸屢那!圣弟子于色生厭,離欲,解脫,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xiàn)在,若內(nèi)、若外,若麁、若細(xì),若好、若丑,若遠(yuǎn)、若近,彼一切識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是名如實知。輸屢那!圣弟子于識生厭,離欲,解脫,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時輸屢那聞舍利弗所說,歡喜踴躍,作禮而去。

  第 53 ( 270 ) 經(jīng) (上p76 )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wèi)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無常想修習(xí)、多修習(xí),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譬如田夫,于夏末秋初,深耕其地,發(fā)荄、斷草。如是比丘無常想修習(xí)、多修習(xí),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譬如比丘!如人刈草,手?jǐn)埰涠?舉而抖擻,萎枯悉落,取其長者。如是比丘!無常想修習(xí)、多修習(xí),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譬如庵羅果著樹,猛風(fēng)搖條,果悉墮落。如是無常想修習(xí)、多修習(xí),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譬如樓閣,中心堅固,眾材所依,攝受不散。如是無常想修習(xí)、多修習(xí),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譬如一切眾生跡,象跡為大,能攝受故。如是無常想修習(xí)、多修習(xí),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譬如閻浮提,一切諸河悉赴大海,其大海者最為第一,悉攝受故。如是無常想修習(xí)、多修習(xí),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譬如日出,能除一切世間暗冥。如是無常想修習(xí)、多修習(xí),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譬如轉(zhuǎn)輪圣王,于諸小王最上、最勝。如是無常想修習(xí)、多修習(xí),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諸比丘!云何修無常想,修習(xí)、多修習(xí),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若比丘于空露地,若林樹間,善正思惟,觀察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如是思惟,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所以者何?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圣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佛說是經(jīng)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段請自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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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法印】

  三法印,為佛法的重要敎義;判斷佛法的是否究竟,即以此三印來衡量。若與此三印相違的,即使是佛陀親說的,也不是了義法。反之,若與三印相契合──入佛法相,即使非佛所說,也可認(rèn)為是佛法。法是普遍的必然的理性,印是依此而證實為究竟正確的;依此三者來印證是佛法,所以稱為法印。

  三法印的名稱,是「諸行無!,「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也有于諸行無常下,加「諸受皆苦」一句,這就成為四法印了?,是覺者對于有情世間的價值判斷,僅是諸行無常印中的含義之一,從事理的真相說,三法印就足夠了。

  三法印,是于同一緣起法中體悟有此三性,無論學(xué)者的漸入、頓入,三法印有著深切的關(guān)聯(lián),不能機(jī)械的分割。佛常這樣的問比丘們:比丘!五蘊等是無常否?答:是無常。無常的是苦否?答:是苦。若是無常苦變易法,是我我所否?比丘答:非我我所。佛即告訴他說:比丘!所以這樣的觀察無常、無我,即得解脫。依這類的經(jīng)文,可見三者是相關(guān)而貫通的。

  三印中的涅槃寂靜,即是解脫,也即是空。佛曾這樣說:「諸行空,常恒不變易空,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爾」。一切有為法的本性是空寂的,空寂的,所以是無常、無我,所以能實現(xiàn)涅槃。這從緣起的空義而開顯,所以經(jīng)中常說「出世空(性)相應(yīng)緣起」。緣起本是開顯空的,觀察緣起,悟到他的必然理性,歸于空寂,這是佛陀宣說緣起的方法與目的。

  【三法印的真實性 】

  佛說三法印,是從有情自身說,有情是無常、無我、空寂的。印度傳統(tǒng)的、新起的宗敎,每以為生死五蘊身中,或離五蘊身以外,有常住真我。佛以為有情是緣起的有情,依緣起說,不能不是無常、無我的。無常即是變化不居,換言之,即是生而必滅的。

  一般人以環(huán)境的適意為快樂,或以保持心境平和的不苦不樂為安穩(wěn)。依佛的慧觀,這也是苦的。此苦,不是憂愁等苦,是無常義。一切的快樂安穩(wěn)都在不斷的變化;如意稱心,平安恬適,都不是一得永得而可以悠久的,是終歸于滅壞的。無論怎樣的安適,都向此目標(biāo)前進(jìn)。有生必有死,有壯必有老,有盛必有衰,因此給以「無常故苦」的判定。婆羅門所說的常我,是妙樂的。佛反對他,一切無不在變化無常過程中,那還有什么究竟圓滿妙樂可說?所以說無常故苦。

  佛說苦就是無我,這因為我是主宰義,對周圍的一切,能作得主,能自由支配,必如此才可以名為我。但有情依蘊、界、處諸法而立,是變化無常的,無常即是苦的,苦即不自在,那還能說是我嗎?

  佛法說:正因為有情倒執(zhí)有我,所以起惑造業(yè),流轉(zhuǎn)不息,我執(zhí)即是流轉(zhuǎn)動亂的根源。如悟解無我,沒有了這動亂的因,即惑、業(yè)不起,當(dāng)下能正覺諸法實相,一切即是寂靜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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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說明無我的理由。簡單說一句:「苦故無我」。無我,或分為「無我」、「無我所」二句!弘s阿含』中也常把它分為三句,如說色:「色是我,異我,相在」。反面否定辭則說:「色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這初句是說無即蘊我,第二句說無離蘊我,第三句也是無離蘊我,不過妄計者以為雖非蘊而又不離于蘊的。如說色蘊,若執(zhí)我的量大,那就色在我中;如執(zhí)我的量小,那就我在色中(若我與蘊同量,沒有大小,則必是即蘊我了)。對這不即蘊而不離蘊的執(zhí)見,佛陀破之,蘊不在我中,我也不在蘊中,所以說「不相在」。

  此第三句的「不相在」,又可分為二句,每蘊就各四句,五蘊就共有二十句;就是所謂「二十種我我所見」。這在各蘊的當(dāng)體上說無我,比一般的分析五蘊而后我不可得的無我觀,要深刻得多!分析有情為五蘊,一合相的我執(zhí)雖可不生,但色等各蘊還是實有,我執(zhí)仍有安立的據(jù)點,我執(zhí)仍舊破不了。這里說的無我,純從無常觀點出發(fā):無常變動故苦,苦就要求解決,對好的追求,不好的拒離,這離此求彼的意欲,就是痛苦。

  因有欲求的意志,等于承認(rèn)不得自在,不自在就是無我。梵文的「我」字就是自在──平常釋我曰主宰,主宰也就是自在,含有自主而控制裁決諸法為我所有的意義。現(xiàn)在,諸行是變動的、痛苦的、不能自在的,所以無我。這種理論體系,純從無常出發(fā),小至一色一心,都沒有建立自我的可能。

  無常、苦、無我的反面,就是常、樂、我。根本佛敎時期,正是婆羅門敎發(fā)展到梵書、奧義書的階段,是梵我思想發(fā)揮成熟的時代。梵我是宇宙的大元,也是人生的本體;奧義書學(xué)者的解釋,雖極其精微玄妙,但扼要點不外說這梵我是常在的,妙樂的,自在主動的。他們依這梵我來說明宇宙與生命的現(xiàn)象。同時,經(jīng)過某種宗敎行為,把這常樂自在的梵我體現(xiàn)出來,就是痛苦的解脫,依之建立常樂的涅槃。

  釋尊平日不和他們爭談這些玄虛的理論,針對著他們想象中的常樂、我,拿出現(xiàn)實事相的無常、苦、無我,迫他們承認(rèn)。釋尊的立場,是絕對反婆羅門的。對這,我們應(yīng)該切實認(rèn)識!

  順便一談涅槃。涅槃為佛子終究的目的所在,一切問題都?xì)w結(jié)到這里來。綜合上文看,五蘊法門是以無常為出發(fā),成立苦、無我,而后達(dá)到涅槃。不過,也有不經(jīng)苦、無我,而直用無常來成立涅槃的。

  無常是生滅義,生者必滅,一切一切,確都是滅盡之法。世人固或知之,但他們偏注重到生生不已的生的一面,忽略了滅。

  生生不已,佛法并不否認(rèn);但生者必然要滅,一切痛苦依此生生不已而存在,確又是赤裸裸的事實。佛法就是要在這生滅不已之中,設(shè)法使它滅而不生,以之解決一切痛苦。

  滅,不是佛法的故意破壞,它是諸法本來如是的必然性(法性自爾)。因有了某種特殊的因緣連系縛著了,所以滅了之后又要生;現(xiàn)在把這連系截斷;就可以無生滅而解決痛苦了。所以經(jīng)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蛞廊ㄓ,從諸行生滅無常,體解我性的不可得。眾生因妄執(zhí)常、我而生死,現(xiàn)在能夠了解蘊性無常、無我,離常、我的執(zhí)見,則因無常生滅而厭、離欲,便可以達(dá)到涅槃之滅。

  還有,如『雜阿含』二六二經(jīng)云:

  「一切諸行空寂,不可得,愛盡,離欲,涅槃!

  空,不僅在生滅有為法的否定上講,而更是直指諸行克體的空寂不可得;本性空,就是涅槃。

  了空寂,離愛欲,而實現(xiàn)涅槃的當(dāng)體,就是空寂。這樣,從無常說,無常是生滅義,主要的是滅義(故生老病死之死,亦曰無常);使諸行滅而不生,恢復(fù)其滅的本性,就是涅槃的當(dāng)體。就無我說,一切諸法本來無我,只是眾生執(zhí)著不了,故起流轉(zhuǎn);故『雜阿含』第五七經(jīng)云:

  「凡夫于色見是我;若見我者,是名為行。」

  諸法本來無我,能了達(dá)而不起執(zhí),歸于本性的空寂,就是涅槃。

  總之,不問從無常說涅槃,或從無我說涅槃,都不離空義,都是以空義而說涅槃的。空,不但空常、空我,涅槃的本性就是空寂。

  一分學(xué)者把涅槃?wù)f在離有為無常之外,把它實在化了,于是空與涅槃脫了節(jié)。須知涅槃就是有為法本性的空寂,只不過以無我無常,經(jīng)過愛盡、離欲而已。這樣,空與涅槃打成一片,一切法本性涅槃,即此一根本要義的申說。

  【無我為根本之處空】

  處,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六處。也有分內(nèi)六處、外六處為十二處的。釋尊說處法門的注重點,與蘊法門的重在無常不同,它是特別注重到無我──空上面。『雜阿含』第一一七二經(jīng)(390](篋譬經(jīng)),說蘊如拔刀賊(顯無常義),處如空聚落。從這譬喻的意義,可見處法門與空無我義是更相符順的。

  阿含中從五蘊和合假名眾生的當(dāng)體,說明無我義,固亦有之;但大多是五蘊分開說的,如識蘊是我,前四蘊是我所等。又多從「無常故苦,苦故無我」,從無常的觀點出發(fā)展轉(zhuǎn)地來說明,即偏從主觀(情意的)價值判斷來說明的;很少從生命總體,從事實觀察上,用一種直接的方法去說明無我的。

  從有情自體直接辨析其空無我的,大都在處法門里?窗⒑(jīng)講的蘊與處,很容易生起兩種不同的概念:說蘊都曰無常、苦、無我,少說到空,易生我無而色等蘊法可以有的觀念。

  六處法門,則說到我是依法建立的;我之所以是無,因法就是假的,我沒有立腳點了。法若是常在實有,則依此法可以立我;若此法不能依以立我,必此法非常、非實。說不可執(zhí)著我,必然說到法的不實。所以,從六處法門,容易生起法空的見解。

  『雜阿含』二七三(396)經(jīng)里,提出這樣的幾個問題:

  「云何為我?我何所為?何法是我?我于何住?」

  第一個問題,是問我的自體,就是說依之成我的是什么?釋尊答道:

  眼色為二,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為二。……譬如兩手和合相對作聲,如是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

  將十二處分為內(nèi)根與外境二類。在內(nèi)外相待接觸的關(guān)系下生起識來,經(jīng)中喻如兩手(根境)相拍成聲(識)。二合生識,三和合觸,有了根、境、識三的關(guān)系,就有觸(照阿含的本義看,識與根境之聯(lián)絡(luò)就是觸,與經(jīng)部假觸說相近)。如是六受、六想、六思,都跟著生起了。這個就是我,就在這內(nèi)外處關(guān)涉的綜合上建立曰我。六處法門確與五蘊法不同,開頭就以有情生命自體──六根和合為出發(fā)。緣起的存在,不是單獨的,人的存在,必然就有世界的存在,于是六根的對象有六境存在。有生命自體,有待于自我的外界,內(nèi)外接觸,就有心識的精神活動;于是六觸、六受,六想、六思都起來了。所謂我,就是如此。

  第二問題,問我的動作事業(yè),釋尊的解答道:

  「此等諸法非我非常,是無常之我,非恒非安隱變易之我。所以者何?比丘!謂生老死沒受生之法!

  這內(nèi)外和合之假名我,是在息息流變中,毫無外道所想象的常、樂;它的事業(yè),就是受生、衰老、疾病與死沒。

  答第三問的何法是我,則云:

  「比丘!諸行如幻如炎,剎那時頃盡朽,不實來、實去!

  十二處應(yīng)特重六內(nèi)處,所謂「諸行」,就是這眼等六內(nèi)處。它的性質(zhì),如幻、如陽焰,剎那變壞的。是因緣和合法,緣合而生,所以生無所從來。緣散而滅,所以滅無所從去。雖然有,卻不是實在的。這六處,就是如幻諸行,就是空寂、無自性的緣起。所謂我,就是這六根的緣境生起識、受、想、思來的活動的綜合;世俗諦中的我,不過如此而已。

  這如幻假我,即空寂無我的道理。更提出明顯正確的說明它,就是解答第四個問題──我于何住。

  「是故比丘!于空諸行,當(dāng)知當(dāng)喜當(dāng)念空諸行常恒住不變易法空,無我我所!

  這是說:我無所住。如我有所住(立足點),所住必是真實、常恒的。但一切法皆是因緣和合、不實不恒的,所以欲求真實的我,是不可得的。它只是六根和合作用的假名我,真實自體是不可得的。

  處法門中,特別注重到我的建立,無真實自我,唯有假名的諸行生滅。生是空法生,滅是空法滅,意義比蘊法門要明顯得多。

  與這經(jīng)的意義相同的,還有『雜阿含』三0六經(jīng)(408),現(xiàn)在也錄下來作參考。

  「眼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眼(則是)色(陰)。此等法,名為人,于斯等法作人想。……此諸法皆悉無常、有為、思愿緣生。若無常有為思愿緣生者,彼則是苦。又復(fù)彼苦,生亦苦,住亦苦,滅亦苦。數(shù)數(shù)出生,一切皆苦!

  從上看來,在表面上,我是假我,是依六處和合安立的;這似乎有「我無法有」的思想。其實,一一法若有實在性、常恒性,這一法就可安立我,就是我。唯其法法都沒有實在性、常恒性,所以我不可立。法有,必定是如幻如化的世俗假有,才可以依以建立緣起因果。眾生不了解這假名的緣起因果,在此因果相續(xù)上,執(zhí)有常恒自在的自我。

  而佛法,卻在這世俗的緣起因果中,顯出第一義的真空,如『雜阿含』第三三五經(jīng),即開示此義:

  「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yè)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xù),除俗數(shù)法。……俗數(shù)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

  都是從六處法門而引入緣起勝義空的法門。

  現(xiàn)在將五蘊與六處作個比較:蘊與處,表面似乎不同,實在內(nèi)容是無所差異的。如說處法門,由內(nèi)外處的根境和合生識,三和合觸而與受、想、思俱生,這活動的過程就是五蘊。內(nèi)六處,主要是色蘊,識、受、想、思(行)是無色四蘊。所以五蘊與六處,畢竟是同一的。

  假使要說二者有所不同,那么,是這樣的:六處以有情身心自體為中心,凡夫自覺為我,而向外緣取六境;這我是主動的,建立在能邊。如說:「我眼能見色,我耳能聞聲,乃至我意能知法」。

  五蘊呢,它是在有情認(rèn)識活動上說的,是依四識住建立的。識是能知的精神,有能知必有所知。這所知可分二類:一、一切外在的物質(zhì)現(xiàn)象,就是色蘊。二、內(nèi)在的心理形態(tài),即受、想、行三蘊。不問是內(nèi)是外,它都是識的所知,而識也是所知的,所以經(jīng)中說:「一切所知是五陰」。凡夫在這五蘊上執(zhí)我,這我都建立在所邊,它與六處我之建立在能邊略有不同。

  總之,說建立點,六處是建立在身心和合的生命總體上,五蘊則建立在內(nèi)外相知的認(rèn)識關(guān)系上。說無我,蘊法門是五蘊別別而說,處法門則在六處和合上說。蘊法門,大都說「無常故苦,苦故無我」;處法門則直說諸行如幻如化,自性不可得空。不過,蘊法門中并不是沒有明顯的空義,只是說得不多吧了。

  如『雜阿含』一二0二經(jīng)、一二0三經(jīng)(1302-3),及『中阿含』『頻毗沙羅王迎佛經(jīng)』,都說過蘊空,而『雜阿含』二六五經(jīng)(48)說得最明顯:

  「觀色如聚沫,受如水上泡,想如春時焰,諸行如芭蕉,諸識法如幻,日種姓尊說!瓱o實不堅固,無有我我所!

  古德站在法有的立場上,把這泡、沫、陽焰等譬喻,解釋為生滅無常義。如從色受等一一法的自體上去理解,則五蘊如幻、如化、如泡沫、如陽焰,空義就顯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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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5 ( 33 ) 經(jīng) (上p138 )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wèi)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色非是我,若色是我者,不應(yīng)于色病、苦生;亦不應(yīng)于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色無我故,于色有病、有苦生;亦得于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受、想、行、識,亦復(fù)如是。比丘!于意云何?色為是常,為無常耶」?比丘白佛:「無常,世尊」!「比丘!若無常者,是苦不」?比丘白佛:「是苦,世尊」!「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圣弟子,于中寧見有我,異我,相在不」?比丘白佛:「不也,世尊」!「受、想、行、識,亦復(fù)如是。是故比丘!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xiàn)在,若內(nèi)、若外,若粗,若細(xì),若好、若丑,若遠(yuǎn)、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觀察。受、想、行、識,亦復(fù)如是。比丘!多聞圣弟子,于此五受陰非我、非我所,如實觀察。如實觀察已,于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佛說此經(jīng)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287 ( 220 ) 經(jīng) (上p268 )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wèi)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似趣涅槃道跡。云何為似趣涅槃道跡?觀察眼非我,若色,眼識,眼觸因緣生受──內(nèi)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觀察非我。耳、鼻、舌、身、意,亦復(fù)如是,是名似趣涅槃道跡」。佛說此經(jīng)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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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含中所提到的我見,有多種的分類法,都是以緣起來遣除的。如『雜阿含』九六一經(jīng)(13302),說明以緣起離斷常見(斷見常見是在我與身的同異上安立的)。九六二經(jīng)(13303),說明以緣起離十四不可記見(十四不可記見也都是以我見安立的,如世間有邊無邊等四句及常無常等四句。其所謂「世間」,就是我所見。如來滅后有無等四句,純在我見上安立。命與身一、命與身異,是明我與我所的關(guān)系)。第四八經(jīng),說明以緣起離三際見(過去我曾有,現(xiàn)在我正有,未來我當(dāng)有等)。而三0二經(jīng)(483),明以緣起離苦樂自作、他作、共作、無因作諸見。

  總之,一切我見、常見、斷見、無因見、邪因見……等等諸戲論,都以緣起的如幻空寂遣除它,所以『中論』說佛是「能說是因緣(緣起),善滅諸戲論」。緣起法門,以離我見為本的一切戲論為大用,見之于實際修證上,便能離我我所,得大解脫而實證涅槃。

  【我法空有】

  我空法空的意思,上面雖也略略提到,但因這是佛法主要的諍論點,所以再綜合的一談。從阿含看,「我無法有」,是釋尊常常說到的。如『雜含』第三三五經(jīng)(456)說:「有果報而無作者!沟谝欢0二經(jīng)(1302)說:「唯有空陰聚,無是眾生者!棺髡吲c眾生,是「我」的異名,釋尊都說它是無。果報、陰聚等「法」,卻說它是有。而第二六二經(jīng)(45)說須陀洹得法眼凈的時候,謂:「不復(fù)見我,唯見正法」。很明顯的,在圣者體驗所得的境界中,是「我無法有」的。釋尊又曾說過:「見苦則不見于我,若見于我則不見苦!箯母鞣矫婵磥,「我無法有」,可說是釋尊說法的基本方式。

  問題是在:「我無」,所無的是什么樣的我?「法有」,是怎樣的有?假有或?qū)嵱?這在各家各派,雖作了種種的解釋,但「我無法有」,總是可以代表佛法與外道不共的特色。

  這,應(yīng)一說「我」的意義。印度當(dāng)時一般人,都認(rèn)為我是一種常恒、自在者。這里的兩個主要命題,是「命與身一」,「命與身異」。命是生命,就是我;身是以根身為中心的一切能所和合的活動。簡單說,命與身就是我與五蘊(或六處)。有的外道,主張命與身是一,謂我就是法,法就是我,法是自我活動的表現(xiàn),佛敎就叫它「即蘊計我」。另有外道,主張命與身異,在五蘊身心之外,別執(zhí)一個形而上的我,就是所謂「離蘊計我」。自我的基本主張,不外這兩種。

  因自我而執(zhí)身命一異,雖是完全虛妄;但有情與身心,為一切中心,在佛法中是要建立的。擴(kuò)大的觀點,命與身,就是我與世間或我與宇宙的問題。我,不單是自己,而是一一有情。對有情而存在的,就是世間。這「世間」,可以包括根身與境界;我則單是身心相續(xù)的生命。

  如上面引的『雜含』二七三經(jīng)(396),問「云何為我」,答復(fù)時謂以六處為本的身心活動叫我。這樣,好像我的范圍比世間狹了些。不過『雜阿含』二三0經(jīng)(301)約六處來安立世間;第三七經(jīng)(149)又謂:「色(五蘊)無?嘧円追,是名世間世間法」,另約五蘊來安立世間法。以有情為本的蘊、處出發(fā),以此安立我(有情),同時也以此安立法。這樣,我與世間畢竟是不相離而相等的了。

  不但如此,即一切法,照『雜含』三二一經(jīng)(426)「眼及色……是名為一切法」的意義看來,也還是安立在(外有所對境界,內(nèi)有身心活動的)有情中心上的,也是不能離開有情去談一切法的。總之,命與身,我與世間,我與一切法,都是以有情為中心而說到一切。我們對佛法以有情為中心的意義,必須時時把握住,才能對后代的諍論,徹底了解。

  從有情因緣業(yè)果相續(xù)言,如佛說:我以天眼觀見某人生天,某人墮地獄;或說過去頂生王就是我等等。不要以為佛說無我就無個性,須知在因果系統(tǒng)相續(xù)不斷的流變中,此彼生命之間,有其相對的獨立性。各個生命的特性,不但有,而且是被堅強的保留下來。

  這是因果相續(xù),所謂「無常無恒變易之我」。有如長江大河,其最后或匯歸到大海而無別,但在中流,確是保留著它的不同。一一有情也是同樣的,在因果相續(xù)流中,有其相對獨立的因果系。就在這意義上,安立各各有情的差別;也在這意義上,安立自作業(yè)自受報的理論。假使一概抹殺的否認(rèn)它,則是毀壞世間。所以,這無常相續(xù)的假名我,是可以有的(釋尊說的頂生王是我之我,就是這種我);可是絕不容許在因果相續(xù)之外去另加執(zhí)著。

  一切法,有情中心的一切,必須建立緣起的存在,可說假名我,法俱有。而從顛倒妄執(zhí)去看,這才我無法有,甚至我法皆無。

  要知道,佛法處處說無我,所無的我,其意義與假名我是不同的。眾生在相續(xù)不斷的因果系中,執(zhí)有一個自在的我;這我,向內(nèi)執(zhí)為自體,安立為自在者,就是我。對外,有自在者,必有所自在支配控制的,就是我所。我我所的煩惱根本是薩迦耶見;有薩迦耶見,必然就有內(nèi)向的我與外延的我所兩方面的計執(zhí)。所以佛說:薩迦耶見是生死的根本。

  薩迦耶見使眾生下意識或本能的,自覺到自生命相續(xù)中有一常恒不變的自在者,這是我見。它不用分別推理來成立,就在日常生活中有意無意間存在著,總覺得好像應(yīng)該有這么一個自在者。有了我見,向外發(fā)展,就自然生起了我所見。這種我我所見,是自我見(薩迦耶見)的兩面。佛法無此,而對之建立起「我無法有」說。

  我見與我所見,可說完全沒有固定性的范圍。先從大看到小,眾生最初先覺到外在世間的名位、產(chǎn)業(yè)及家庭,是屬于「我所」有的;內(nèi)在五蘊、六處和合的身心報體,是能有的「我」。如『雜阿含』第四五經(jīng)(157)云:「若諸沙門、婆羅門見有我者,皆于此五受陰見我!惯@以五蘊為我!弘s阿含』三O六經(jīng)(408)云:「如是說:我眼見色,……我意識法,……此等法名為人!惯@以六處為我。他們都是以這身心綜合的生命體(蘊、處),是有其自在主宰性的。

  如果退一步覺察到肉體諸根的變壞不可靠,尤其是承認(rèn)生死輪回的人,肉體,明明是隨著某一生命階段的結(jié)束而結(jié)束,不能說「我」,是限在這一生死的階段上「我所」有的軀殼;真正的「我」,該是屬于精神的受、想、行、識。『雜阿含』云:「心識轉(zhuǎn)于車」。這正是說只有精神心識,才是輪回生死的主體──我。這樣,我是縮小一圈了。

  若再退一步,還可以發(fā)現(xiàn)受、想、行、識這些精神活動,還是時時刻刻在客觀環(huán)境的壓迫下改變,不能自由,不夠常恒,不夠自在,不該就是我。于是又將我縮小,退出了五蘊,在現(xiàn)實的身心世界以外去建立一個形而上的我(離蘊我);而現(xiàn)實身心世界,只是我所活動的舞臺,我所支配、我所享受的對象,是我所而非我。

  又反轉(zhuǎn)來,從小看到大:先覺得「我」似乎與精神特別有關(guān),「我」雖不就是一般的意識(意識是不自在的),但我總是屬于能邊的,與精神活動性質(zhì)最相近。那么,就應(yīng)該是精神背后的本體,這本體應(yīng)不會離開精神活動而存在。這樣,我從離蘊走進(jìn)非色四蘊。

  再進(jìn)一步,「我」不應(yīng)該太空虛了,應(yīng)是具體的,于是見這身心綜合體(五蘊)就是我的體相;這又進(jìn)到即蘊我了。

  再推而至于覺得一切外境無不是我的具體的開顯表現(xiàn);不說古來泛我、遍我的哲學(xué),就是常人生活間也每每有這種意識的表露,如身外的名位財產(chǎn)被侮辱侵奪時,必控告之曰:「他侮辱我」,「他侵奪我」。這樣我又?jǐn)U大到一切上,幾乎是沒有我所了。

  但這我我所,不管范圍誰大誰小,總是在自他相待的關(guān)系上安立的;擴(kuò)大了,我可與身心或世界合一,包容了一切法;縮小了,我可以退出身心世界一切萬有而單獨存在。我我所,遍及到一切的一切,這一切也就無往而不加以否定了。

  這與上面所說的「身與命一」、「身與命異」二見的意義,是完全相合的。這是「我」的兩點根本命題,只要認(rèn)為有我,都不出這兩種看法,所以契經(jīng)中說這二見是諸見(六十二見)的根本。

  印證到宗敎上,有的宗敎家說:上帝是超越宇宙萬有而存在的。佛法看,上帝是「我」的擴(kuò)大;那么,這就是「命與身異」,「離蘊計我」。

  另一類宗敎家說:上帝是充滿一切的,現(xiàn)實的宇宙萬有,是上帝具體的表現(xiàn);這是「命與身一」,「即蘊計我」了。這在哲學(xué)上,則叫做超越神論與泛神論。

  總之,這二見,是以我我所見為根本,演進(jìn)即成我與世間,我與一切法。這自他、內(nèi)外,能所的關(guān)系,或以為即,或以為離,便成為「身與命一」、「身與命異」的二見,乃至于六十二見,一切邪見。追根結(jié)柢說:一切邪見皆出自二見,二見是建立在自他、內(nèi)外、能所對待關(guān)涉的我我所見上,我我所見的根本是執(zhí)有常恒不變自在者的薩迦耶見。所以一切邪見執(zhí)著,都建立在「我」執(zhí)上的。

  在這里,我們應(yīng)該認(rèn)識,「我無法有」,確是佛法的根本義,釋尊確不曾開口就談一切法空。一切執(zhí)著(法執(zhí)當(dāng)然也在內(nèi)),都是建立在我執(zhí)的根本上的;「無我」,就可以無我所,就可以無一切執(zhí);不談法空,而一切法的常恒自在的實有性必然是冰消瓦解,不能存余。

  那么,這「法有」當(dāng)然是別有意義了。釋尊的敎?zhǔn)谥卦跓o我,在這意義下,只要徹底體證無我,則不一定說法空,豈不同樣可以得到解脫生死的效果嗎?

  所以,「我無法有」,可說我與法即表示兩種性質(zhì):一因緣有,它存在于因緣和合的關(guān)系上,合著因果法則的必然性,所以說「法有」。二妄執(zhí)有,本來沒有,純由認(rèn)識的妄執(zhí)而存在;這有,就是我。本來無我,由于薩迦耶見的慣習(xí)力法上現(xiàn)起常恒實有的錯亂相,主觀地認(rèn)定它是實有。若把薩迦耶見打破,我就根本沒有,所以說「我無」。佛法中不問大小空有,共同都說有這因緣有與妄執(zhí)有的兩方面。

  我無法有,在根本佛敎的立場看,它是正確的指出一切有是緣起的存在;在這緣有上附增的一切妄執(zhí),都是建立在我執(zhí)上,都可以而且必須由無我而否定它。

  現(xiàn)在一論我與法的關(guān)系。從上面,已可知我法的關(guān)涉,一切以有情為中心。但我們每以為:既我是無而法可以有,我與法似乎是兩回事。其實,在佛法上,二者有著密切的關(guān)連,是不可分割的。

  第一、從流轉(zhuǎn)面說,以我故有法:上文引過『雜含』五七經(jīng)(169) 所說的:「凡夫于色見是我,若見我者是名為行」。執(zhí)此色為我,即可由此執(zhí)而使其流演相續(xù)下去;所以一切法都是存在于妄我上的。從還滅面說,我無則法滅:一切法存在于我的妄執(zhí)上,假使我的妄執(zhí)遣除了,如聲聞圣者證得「我生已盡,梵行已立,不受后有」的時候,抽去我執(zhí)而得涅槃,法也是同樣的歸乎寂滅。

  第二、從流轉(zhuǎn)面說,因法而計我:必須由身心和合的五蘊、六處法(乃至由蘊處所演繹的一切法)為計著的對象,我執(zhí)才能夠生起。上文說過,「我不離于蘊」,離開了蘊、處諸法,無所著境,我我所見當(dāng)然不會憑空生起(有法不必皆計我,如圣者見法而不計我;計執(zhí)與否,全以薩迦耶見的有無而決定。但有我必定有法,卻是無異議的)。還滅言之,法空我乃息;有學(xué)圣者,以慧觀察我不可得,斷了我見,但我慢還是要生起;必須要體驗到涅槃無相寂滅的境地,才能徹底斷我慢,證無學(xué)而不受后有。

  『成實論』云:「灰聚不滅,樹想還生」。即是說:不能真見法不可得,我見還是要現(xiàn)起的?傊,我與法,一是妄執(zhí)存在的無,一是因緣和聚的有,無始來就相互交涉:流轉(zhuǎn)則因我執(zhí)法,緣法計我;還滅則我斷而后法寂,法空而后我息。

  約緣起,則我法俱有,約自性妄執(zhí),則我法俱無。由于諸見以我為本,所以偏說「我無法有」。若一定在理論上把二者嚴(yán)格分開去說有說無,不一定合乎佛的本意!

  現(xiàn)在引幾個經(jīng)來總結(jié)一下!弘s阿含』二九七(大空)經(jīng)(478)云:「若有問言:彼誰老死?老死屬誰?彼則答言:我即老死,今老死屬我,老死是我所。言命即是身,或言命異身異,此則一義!敲罂辗ń(jīng)!乖谑壠鹬,老死代表了整個生命流。經(jīng)文從我與老死的相關(guān)上問:是我即老死(命身一)?還是老死屬我(命身異)?以緣起說,不但老死之我沒有,即我之老死也不可得;于是離我我所見。

  后代很多學(xué)派,都引此經(jīng)以證明佛說緣起法空。又如一些經(jīng)中常說:比丘得解脫涅槃時,外道問佛:涅槃了,「我」還去后世受生沒有?佛陀置之無記,因為根本就沒有「我」,還談什么后世受生不受生!

  可是,這意義也有放到色等蘊上明其生與不生皆不然的,如『雜阿含』九六二經(jīng)(13303)謂:「如是等解脫比丘,生者不然,不生亦不然!褂钟行┙(jīng)中說:圣弟子們?nèi)霟o余依涅槃,魔王于其舍利中尋識,了不可得,終不見其往東西南北四維上下而去。同樣的,也可在色等蘊上說的。如『雜阿含』第九六二經(jīng)(13303)說:「色已斷,已知,受、想、行、識已斷,已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無復(fù)生分,于未來世永不復(fù)起;若至東方南西北方,是則不然。甚深廣大,無量無數(shù),永滅。」又經(jīng)中拿如木生火譬喻我,同時卻也反用以譬喻五蘊的寂滅無所從去。從這各種經(jīng)文看來,根本佛敎雖以我無法有為基本論題,但在涅槃寂滅上,給予二者的看法是同樣的,平等平等,無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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