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大乘論釋四十八卷(第四譯十八卷)下
攝大乘論釋四十八卷(第四譯十八卷)下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下
修相章第四
論曰。云何應知修諸地相。
釋曰。已說得諸地相。復以何方便修能得諸地。故問云何應知。
論曰。諸菩薩先于地地中。修習奢摩他毗缽舍那。各有五相修習得成。
釋曰。三世菩薩修行悉同。為得未曾得為先。此顯修時在清凈意位。故言于地地中所修十波羅蜜。通有二體。一不散亂為體。二不顛倒為體。不散亂屬奢摩他。不顛倒屬毗缽舍那。諸地各各具五相修習。得成菩薩地。若無此五修不得入菩薩地。
論曰。何者為五。一集總修。
釋曰。依佛所說。大乘正教。種種文句。種種義理。種種法門。由四尋思及四如實智。觀察名義法門。自性及差別皆不可得。此不可得不可說有。離三性故。不可說無。是清凈梵行果故。如來所說通是一味。故名總修。此修依智慧行。
論曰。二無相修。
釋曰。如前所說無著等五種清凈。故名無相。又于自身報恩果報不著。故名無相。此修依大悲行。
論曰。三無功用修。
釋曰。菩薩不由作功用心。自然在菩提行。若于余事須作功用心。此修依自在及正見行。
論曰。四熾盛修。
釋曰。菩薩不以攸攸心修道。舍下中心依止上品心。修行之時。于身命財無所吝惜。故名熾盛。此修依精進行。
論曰。五不知足修。
釋曰。如前所說。于長時修施等行。不生疲厭故名不知足。此修依信行。如經(jīng)言。若人有信則于善無厭。
論曰。應知于諸地皆有此五修。
釋曰。諸地皆須五修有二義。一未得令得。二已得令不失。
論曰。此五修生五法為果。
釋曰。五修是因。五法為果。果有二種。一真實果。二假名果。五法是真實果。地是假名果。以五法成地故。地是假名果。
論曰。何者為五。一剎那剎那能壞一切粗重依法。
釋曰;笳蠟榇帧V钦蠟橹。本識中一切不凈品熏習種子。為此二障依法。初剎那為次第道。第二剎那為解脫道。初剎那壞現(xiàn)在惑令滅。第二剎那遮未來惑令不生。復次由奢摩他毗缽舍那智緣總法為境。剎那剎那能破壞諸惑聚。是所對治者令滅。非所對治者令羸。此惑滅不生果。是總修所得。
論曰。二能得出離種種亂想法樂。
釋曰。能得出離種種立相想現(xiàn)受法樂。何以故。如來隨眾生根性及煩惱行。立種種法相。若人如文判義。此種種法前后相違。若執(zhí)此相不離疑惑。于正法中,F(xiàn)世無有得安樂住義。若依無相修。于正法中出離種種立相想。觀此正說同一真如味。心無疑厭。于正法中?v任自在故現(xiàn)世得安樂住。此成熟佛法果。是無相修所得。
論曰。三能見一切處無量無分別相善法光明。
釋曰。約三乘法說一切處。又約內(nèi)外法說一切處。又約真俗說一切處。如此一切處菩薩能見無量相。如佛所說法相及世間所立法相。菩薩皆能了達即是如量智。如其數(shù)量。菩薩以如理智。通達無分別相。此二智能照了真俗境。故名善法光明。此二智果是無功用修所得。
論曰。四如所分別法相。轉(zhuǎn)得清凈分恒相續(xù)生。為圓滿成就法身。
釋曰。如昔所聞。于思量覺觀中。奢摩他毗缽舍那未滿未大。未隨緣行。以未有熾盛修故。得此修已由離障故。轉(zhuǎn)得清凈分。由相續(xù)生故得圓滿。由圓滿故得觸法身。至究竟位故得成就。謂起時圓滿時究竟時。復次如來有二種身。一解脫身二法身。由滅惑故解脫身圓滿。由解脫身圓滿故法身成就。此出離果是熾盛修所得。
論曰。五于上品中轉(zhuǎn)增。為最上上品因緣聚集。
釋曰。菩薩登地已得上品。由于善法不知足故。更進修習。從初地轉(zhuǎn)觸二地。乃至從十地轉(zhuǎn)觸佛果。成最上上品。先所修福德智慧資糧。無分別智為因。諸助道法為緣。一時滿足故言因緣聚集。此圓滿果是不知足修所得。所余諸地義。應知如十七地論說。謂有能無能等。于十地中有幾種法。未滅為滅未得為得故。菩薩修十地行。菩薩先在愿行地中。于十種法行修愿忍得成。由愿忍成過愿行地。入菩薩正定位。愿者有十大愿。一供養(yǎng)愿。愿供養(yǎng)勝緣福田師法主。二受持愿。愿受持勝妙正法。三轉(zhuǎn)法輪愿。愿于大集中轉(zhuǎn)未曾有法輪。四修行愿。愿如說修行一切菩薩正行。五成熟愿。愿成熟此器世界眾生三乘善根。六承事愿。愿往諸佛土常見諸佛恒得敬事聽受正法。七凈土愿。愿清凈自土安立正法及能修行眾生。八不離愿。愿于一切生處恒不離諸佛菩薩得同意行。九利益愿。愿于一切時恒作利益眾生事無有空過。十正覺愿。愿與一切眾生同得無上菩提恒作佛事。此十愿至登初地乃得成立。何以故。此愿以真如為體。初地能見真如故。忍者即無分別智。由愿忍成故有二種勝能。謂能滅能得。何者是耶。有二十二無明。十一粗重報障十一地。諸地各能滅三障。各得勝功德。初地能滅三障者。一法我分別無明。二惡道業(yè)無明。此二無明感方便生死名粗重報。為滅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滅三障已得入初地得十分圓滿。一入菩薩正定位。以入菩薩初無流地故。二生在佛家。如諸菩薩生法王家。具足尊勝故。三種性無可譏嫌。以過二乘及世間種性故。四已轉(zhuǎn)一切世間行。以決定不作殺生等邪行故。五已至出世行。所得諸地必無流故。六已得菩薩法如。由得自他平等故。七已善立菩薩處。由證真實菩薩法故。八已至三世平等。由覺了一切法無我真如故。九已決定在如來性中。當來必成佛故。十已離壞卵事由佛道破無明[聲-耳+卵]。于外般涅槃故。菩薩于初地。由見法界遍滿義。得此十分。如聲聞在初果有十分功德。由此分故初地圓滿。菩薩于初地未有勝能。未能了達菩薩戒中微細犯戒過行故。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微細犯過無明。二種種相業(yè)行無明。此二無明感方便生死故名粗重報。為滅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滅三障。已入第二地得八種清凈功德。一信樂清凈。二心清凈。三慈悲清凈。四波羅蜜清凈。五見佛事佛清凈。六成熟眾生清凈。七生清凈。八威德清凈。于上上地離如來地。此八種功德轉(zhuǎn)上轉(zhuǎn)勝。由此分故二地圓滿。菩薩于二地未有勝能。未得世間四定四空三摩跋提。及聞持陀羅尼具足念力。所以未得者由三障故。一欲愛無明。二具足聞持陀羅尼無明。此二無明所感方便生死名粗重報。為滅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滅三障已。入第三地得八種轉(zhuǎn)勝清凈及四定等。乃至通達法界勝流義。由此分故三地圓滿。菩薩于三地未有勝能。未能隨自所得助道品法中如意久住。未能舍離三摩跋提法愛心清凈住。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三摩跋提愛無明。二行法愛無明。此二無明所感方便生死為粗重報。為滅此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滅三障。已入第四地得八種轉(zhuǎn)勝清凈。及于助道品法中如意久住等。乃至通達法界無攝義。由此分故四地圓滿。菩薩于四地未有勝能。菩薩正修四諦觀。于生死涅槃。未能舍離一向背取心。未能得修四種方便所攝菩薩道品。所以未得者由三障故。一生死涅槃一向背取思惟無明。二方便所攝修習道品無明。此二無明所感因緣生死名粗重報。為滅此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滅三障。已入第五地得八種轉(zhuǎn)勝清凈。及得舍離背取心等。乃至通達法界相續(xù)不異義。由此分故五地圓滿。菩薩于五地。未有勝能。諸行法生起相續(xù)如理證故。由多修行厭惡有為法相故。未能長時如意住無相思惟故。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證諸行法生起相續(xù)無明。二相想數(shù)起無明。此二無明感因緣生死名粗重報。為滅此三障故修正勤。由修正勤滅三障。已入第六地得八種轉(zhuǎn)勝清凈。及不證諸行生起相續(xù)等。乃至通達法界無染凈義。由此分故六地圓滿。菩薩于六地未有勝能。未能離有為法微細諸相行起。未能長時如意住無間無流無相思惟中。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微細相行起無明。二一向無相思惟方便無明。此二無明所感因緣生死名粗重報。為滅三障故修正勤。由修正勤滅三障。已入第七地得八種轉(zhuǎn)勝清凈。及離有為法微細行起諸相。乃至通達法界種種法無差別義。由此分故七地圓滿。菩薩于七地未有勝能。未能離功用心得住無相修中。未能于自利利他相中心得自在。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于無相觀作功用無明。二于相行自在無明。此二無明所感有有生死名粗重報。為滅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滅三障。已入第八地得八種轉(zhuǎn)勝清凈。及離功用心得住無相修中等。乃至通達法界無增減義。由此分故八地圓滿。菩薩于八地未有勝能。未得于正說中具足相別異名言品類等自在。未得善巧說陀羅尼。所以未得者由三障故。一無量正說法無量名句味難答巧言自在陀羅尼無明。二依四無礙解決疑生解無明。此二無明所感有有生死名粗重報。為滅此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滅三障。已入第九地得八種轉(zhuǎn)勝清凈及于正說中得具足相自在等。乃至通達法界智自在依止義。由此分故九地圓滿。菩薩于九地未有勝能。未能得正說圓滿法身。未得無著無礙圓滿六通慧。所以未得者由三障故。一六神通慧無明。二入微細秘密佛法無明。此二無明所感有有生死名粗重報。為滅此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滅三障。已入第十地得八種轉(zhuǎn)勝清凈。及能得正說圓滿法身等。乃至通達法界業(yè)自在依止義。由此分故十地圓滿。菩薩于十地未有勝能。未得清凈圓滿法身。未能于一切應知境得無著無礙見及智。所以未得者由三障故一于一切應知境微細著無明。二于一切應知境微細礙無明。此二無明所感無有生死名粗重報。為滅此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滅三障。已入如來地得七種最勝清凈。離生清凈。及得清凈圓滿法身無著無礙見智等。由此分故如來地圓滿。十地功德皆是有上。如來地功德悉是無上。諸波羅蜜是菩薩學處。何故或說有六;蛘f有十。說有六者凡有二義。一前三成他世間利益。二后三成他煩惱對治。由菩薩行施。立眾生資生具故。令他離貧窮苦。由菩薩行戒。離逼害損惱眾生故。令他無怖畏。由菩薩行忍。不報眾生逼害損惱惡事故。令他無疑安心故。此三是成他世間利益。菩薩行精進。若他未伏惑及未斷惑能安立此人于善及助善處。由此精進。諸惑不能令彼退善及助善處。菩薩行定。能伏滅他煩惱。菩薩行般若。能斷除他煩惱。是故后三為成他煩惱對治;蛘f有十。更立后四波羅蜜數(shù)者。為助成前六故立后四前三波羅蜜所利益。由四攝所顯。方便波羅蜜能安立彼于善處故。方便波羅蜜是前三波羅蜜助伴。若菩薩于現(xiàn)世或為煩惱多;蛴稍干陆;蛴尚馁。于恒修習及心住內(nèi)無有功能。定緣菩薩藏文句生。無有功能引出世般若。菩薩行薄少善根功德。愿于未來世煩惱薄少無力等。是菩薩愿波羅蜜力。令煩惱薄少等。能起菩薩精進波羅蜜。自為既爾令他亦然。故愿波羅蜜是精進波羅蜜助伴。此已得精進菩薩。由事善知識得聞正法。如聞正思惟故。能除羸弱心地。于美妙境得強勝心地。是菩薩力波羅蜜。由此修力菩薩能引心。令住內(nèi)境故力波羅蜜是。定波羅蜜助伴。此已得力菩薩。緣菩薩藏文句所生聞思修慧。及緣五明智。此智能如理簡擇真俗境。此智或在無分別智前;蛟跓o分別智后。是菩薩智波羅蜜。由此智能生定及引出般若故。智波羅蜜是般若波羅蜜助伴。復次菩薩十種學處次第云何。前前波羅蜜能攝成后后波羅蜜。為彼依止故。若菩薩不惜六塵及自身樂。得受持禁戒。菩薩為護惜戒故。忍受他毀辱。由能忍受故精進不懈。由此精進息惡生善故。觸三摩提。若定成就則能引出世般若。由般若回向前六度。為得大菩提故。施等無盡故。般若能引方便因。此方便發(fā)諸善愿。能攝隨順生處。一切生處恒值如來出世。是故常行施等故。方便能引愿。因此愿故得二種力。謂思擇力及修習力。破施等對治。決定常能修行施等。是故愿能引力。因此力故如言執(zhí)義。無明則滅。得受施等增上緣正說法樂。因此法樂能成熟眾生善根故。力能引智。初地通達遍滿義。得出世智菩薩見見道所攝法界。所謂二空故能了知自他平等。由得平等不愛自憎他。于自他利益能平等行。是故初地行施圓滿。二地由通達最勝義。謂自性清凈。菩薩作如此意。如經(jīng)言。我等同得此清凈故出離。是故應唯修真道。此經(jīng)顯二義。一顯法界自性清凈最勝無別。二顯真道歸趣法界。既不見法界有上中下品故。不求二乘果。但求無上菩提。此清凈道即是菩薩戒是故二地行戒圓滿。三地由通達勝流義故行忍。何以故。如來所說十二部經(jīng)是法界勝流。從通達法界生故。若人如理依文修行。得證此希有法。菩薩作是思惟。如經(jīng)言。為得此文。無有難忍而不能忍。假使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盛火。菩薩為求此法能投身火中。是故三地行忍圓滿。四地由通達無攝義。觀法界無所系屬。以是無分別智境故。如經(jīng)言。由此通達陀訶那三摩提三摩跋提。及善法愛滅不更生。此地中一切定。及三十七道品法極成就。于中愛樂不可舍離。何以故。過失難見故。若無最勝正勤。此愛不可滅。此愛若滅知正勤已成。是故四地行精進圓滿。五地由通達相續(xù)不異義。謂一切諸佛法身自性無別異。菩薩得十種清凈意平等。此意平等即是菩薩定。何以故。菩薩定者境界平等。由緣真如及眾生故。由行平等通攝六度故。由方便平等離高下心故。由道平等離有無二邊故。如此等十種意平等為定體。是故五地行定圓滿。六地由通達無染凈義。菩薩在六地觀十二緣生。此觀中不見一法有凈有染。何以故。法界自性清凈故。無明等十二分唯分別為性。分別既無相為性故。不見法有染。染既不成故不見法有凈。如經(jīng)言。龍王十二緣生。或生或非生。約世諦說生。約真諦說不生。復次于十二緣生。無法名染無法名凈。法性無別異故。是故六地行般若圓滿。十地由通達種種法無別異義。謂如來說三乘無量法門。同一真如味十二部經(jīng)所說種種相想。永不復生。由知諸法無別異義。所有真俗諸行一向回向無上菩提。即是方便回向勝智為方便。體。令他得益為方便用。施等善根不減不盡為方便事。此方便但為利他非為自利。以不盡故利他無窮。是故七地行方便行圓滿。八地由通達不增減義。菩薩觀煩惱滅時無減。道生時無增。法界有兩位。一有垢位。二無垢位。菩薩不見法界垢位有增。不見法界無垢位有減。又不見無垢位道生為增。有垢位道不生為減。不見一法有增減故。依此法界勝愿得成。菩薩于八地緣真俗境。兩智相違。若離愿力無并成義。何以故。緣真是無分別智自在。以無功用心故。緣俗是凈土自在。以清凈有功用心故。此二自在必依愿力得成。此愿以何法為體。未得求得。是愿體。如先所求自然而成。是愿用。一切生處恒值諸佛。常行施等善根成立不斷。是愿事。此愿但為利他非為自利。以不斷故。一切生處利他無窮。是故八地行愿圓滿。九地由通達智自在依止義。于九地中得二種力。謂思擇力及修習力。由此力故能伏一切正行對治。能令善行決定。此力以何為體。無邊智能。是力體。能伏對治令不起。是力用。令所行善決定清凈無雜無礙。是力事。此力但為利他非為自利。以決定故利他無窮。是故九地行力圓滿十地由通達業(yè)自在依止義。菩薩觀真如遍滿。是應化身依止故。得隨真如。于十方世界顯現(xiàn)二身。作自他利益事。此業(yè)是應化二身所顯。此智以何為體。般若及定是智體。不住生死涅槃。是智用。利益凡夫及圣人。是智事。此智但為利他非為自利。二身所顯故利他無窮。是故十地行智圓滿故。
論曰。于十地中修十波羅蜜。隨次第成。于前六地有六波羅蜜。如次第說。
釋曰。前六地。通達法界六種功德故各行一波羅蜜。此義如前說。
論曰。于后四地有四波羅蜜。
釋曰。若說六波羅蜜。方便勝智等四波羅蜜。應知攝在六中。攝義如前說。若說十波羅蜜。前六波羅蜜是無分別智攝。后四波羅蜜是無分別后智攝。后四地依無分別后智。修行四波羅蜜。云何知方便勝智是無分別后智攝。此波羅蜜復以何法為體。為答此兩問故。
論曰。一漚和拘舍羅波羅蜜。六波羅蜜所生長善根功德。施與一切眾生悉令平等。為一切眾生回向無上菩提。
釋曰。若人求得無上菩提。先自思惟。凡是一切眾生利益事我悉應作。是故求無上菩提。一切行菩薩道人。其心皆爾。由為欲利益眾生故。所作善根功德悉回向無上菩提。因果皆同是名平等。此平等是方便勝智用。般若大悲以為其體。何以故。是六波羅蜜依般若生長。依大悲為眾生回向無上菩提令平等皆得。由般若故不回向梵釋等富樂果。由大悲故不回向二乘果。是故不舍生死。于中不被染污。是名方便勝智波羅蜜。若離分別此事不成。故是無分別后智攝。復云何知愿波羅蜜是無分別后智攝。復以何法為此波羅蜜體。為答此兩問故。
論曰。二波尼他那波羅蜜。此度能引攝種種善愿。于未來世感六度生緣故。
釋曰。此愿于現(xiàn)在世依諸善行。能引攝種種善愿。此愿于未來世能感隨六度生緣。謂好道器及外資糧善知識正聞等。是名善愿因果事。清凈意欲以為其體。依般若故得清凈。依大悲故有意欲。若離分別此事不成故。是無分別后智攝。云何知力波羅蜜是無分別后智攝。此波羅蜜復以何法為體。為答此兩問故。
論曰。三婆羅波羅蜜。由思擇修習力伏諸波羅蜜對治故。能引六波羅蜜相續(xù)生。無有間缺。
釋曰。于余經(jīng)中說力有二種。一思擇力。二修習力。思擇力者。正思諸法過失及功德。此思擇若增勝非自地惑所能動。堅強故名力。修習力者。心緣此法作觀行。令心與法和合成一。猶如水乳。亦如熏衣。是名為修。此修若增成上上品。能斷除下地惑。亦以堅強故名力。此中但取思擇力。伏滅諸波羅蜜對治惑。行六波羅蜜令相續(xù)無間缺。此即是力波羅蜜事。既但取思擇力故。以思慧為其體。為利益他伏惡行善故。兼屬大悲。若離分別此事不成。故是無分別后智攝。云何知智波羅蜜是無分別后智攝。復以何法為此波羅蜜體。為答此兩問故。
論曰。四若那波羅蜜。此度是能成立前六度智。能令菩薩于大集中受法樂。及成熟眾生。
釋曰。此度謂智波羅蜜。智有二種。一有分別。二無分別。今明有分別智。何以故。以能成立前六波羅蜜故。能成立者。如來依六波羅蜜所說一切正法。菩薩能思量簡擇自得通達。及令他得通達。能成立六度故。菩薩于大集中得受法樂。令自他通達。為欲成熟眾生。此即智波羅蜜事。亦以思慧為體。此智既為利物故。兼屬大悲。若離分別此事不成。故是無分別后智攝。
論曰。后四波羅蜜應知是無分別后智。攝一切波羅蜜。于一切地中不同時修習。
釋曰。隨別義。諸地各修一度。故不同時。
論曰。從波羅蜜藏藏經(jīng)。應知此法門廣顯諸義。
釋曰。一切大乘法名波羅蜜藏。為利益他故佛說大乘。攝藏諸波羅蜜。非聲聞乘得此藏名。以聲聞乘不為利他說故。若一切大乘皆名波羅蜜藏。此法門為從何出。此法門是十地波羅蜜藏所攝。以文攝義故名藏。部黨類相攝又名藏。故有重藏名。復次佛不為二乘說。于二乘有隱秘義。故名為藏。此經(jīng)中說一切波羅蜜地地各各修習。得成此地。諸佛于一切土處恒為勝行人說。此正說地義。如來法中為無等說。以無義無行得勝此地。此地能為一切義作依止故。何以故。由如來簡擇于勝處說故。所以勝者。以外塵及能住眾生所住之處皆勝故。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一上
修時章第五
論曰。于幾時中修習十地。正行得圓滿。
釋曰。此十地是菩薩大地。修行之時不可同于二乘。何以故。不唯為自身所濟度多故。所修方便多故。所應至處最高遠故。譬如王行不可同于貧人故。大小乘修行時有長短。欲顯此義故問修行時。
論曰。有五種人。于三阿僧祇劫修行圓滿。或七阿僧祇劫;蛉⑸o劫。何者為五人。行愿行地人。滿一阿僧祇劫。行清凈意行人。行有相行人。行無相行人。于六地乃至七地。滿第二阿僧祇劫。從此后無功用行人。乃至十地滿第三阿僧祇劫。
釋曰。何等為五。一有一人。謂愿樂行人。二有三人。謂清凈意行人有相行人無相行人。三有一人。謂無功用行人。是名五人。愿樂行人自有四種。謂十信十解十行十回向。為菩薩圣道有四種方便。故有四人。如須陀洹道前有四種方便。此四人名愿樂行地。于第一阿僧祇劫修行得圓滿。此地若已圓滿。此觀行人未得清凈意。行以未證真如。未得無分別智。故無分別智即是清凈意行。又猶同二乘心故。非清凈意行。又未至菩薩不退位。故非清凈意行。如世第一人未得無流心。說為不清凈。無流心所緣法相無有忘失故。得無流心說為正定位。有流心有忘失故。不得受正定名。菩薩亦爾。未入初地不得正定名。此不清凈意行人。若見真如即入清凈意行地。從初地至十地同得此名。清凈意行人自有四種。初一從通立名。謂清凈意行。后三從別立名。謂有相行。無相行。無功用行。此清凈意行人。從第六地以還說名有相行。有相行者境界相有四種。一有分別相。二無分別相。三品類究竟相。四事成就相。有分別相者。定所緣境等。分為毗缽舍那境。若無分別為奢摩他境。緣此境生舍是定相。緣定境無分別真如起。名無分別相。品類究竟相者。謂如理如量二修。事成就相者。謂菩薩地地中轉(zhuǎn)依。第七地是無相行有功用。如來所說十二部法門相。乃至十二緣生相。熟思量故不緣法門相。直通達真如味。此通達離功用則不成故。說此地為無相行有功用。清凈意行有相行無相行三人。第二阿僧祇劫修行得圓滿。若人入八地。有無相行無功用未成就。若八地圓滿。于八地無相行無功用已成。于九地十地無相行。無功用未成滿。第三阿僧祇劫此無相無功用乃成。譬如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三位制立為五人。若三位云何制立為五人。由位差別故成五人。從初方便至須陀洹為第一人。家家為第二人。斯陀含為第三人。一種子為第四人。阿那含為第五人。菩薩位亦爾。初地為第一位。從二地至七地為第二位。從第八地至第十地為第三位。亦得制立為五人。從方便至初地為第一人。從二地至四地為第二人。五地至六地為第三人。七地為第四人。八地至十地為第五人。復次由等聲聞位地。應知菩薩十二地次第亦如此。如聲聞性地。菩薩初位亦如此。如聲聞修正定位加行。謂苦法忍等菩薩。第二位亦如此。如聲聞已入正定位。菩薩第三位亦如此。如聲聞已得不壞信。住圣所愛戒位。為滅上地惑。菩薩第四位亦如此。如聲聞依戒學引攝依心學。菩薩第五位亦如此。如聲聞已得依慧學位。菩薩第六第七第八位亦如此。如聲聞不復思量境界。是無相三摩提加行。菩薩第九位亦如此。如聲聞已成就無相定位。菩薩第十位亦如此。如聲聞已出無相三摩提住解脫入位。菩薩第十一位亦如此。如聲聞住具相阿羅漢位。菩薩第十二位亦如此。此十二人菩薩五位所攝。第一位攝第一第二第三三人。第二位攝第四第五第六三人。第三位攝第七第八兩人。第四位攝第九一人。第五位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三人。若約聲聞五位。亦得攝十二人。不異菩薩位攝。
論曰。復次云何七阿僧祇劫。
釋曰。欲顯余部別執(zhí)故言復次。七阿僧祇劫時與前三阿僧祇劫時。為等為有短長。此執(zhí)等三阿僧祇劫。但有別義開為七數(shù)。第一大劫阿僧祇度愿行地。得行歡喜地。第二大劫阿僧祇從歡喜地。度依戒學地依心學地。得行燒然地。第三大劫阿僧祇。從燒燃地度依慧學地。得行遠行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無相不定行。度無相有功用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無相定行。度無相無功用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無相勝行。度無礙辯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最勝住。度灌頂?shù)。阿僧祇有二種。一謂阿僧祇劫。何以故。由此劫日夜半月月時行年雙等時不可數(shù)故。名阿僧祇劫。二謂劫阿僧祇。何以故。于此劫中菩薩修行。若以劫為量。此劫又不可數(shù)。故名劫阿僧祇。由前阿僧祇劫中時不可數(shù)。由后阿僧祇劫又不可數(shù)。經(jīng)若干大劫阿僧祇得無上菩提。今定三大劫阿僧祇得無上菩提。不過不減。若菩薩修行最上品正勤。能超無數(shù)小劫;虺瑹o數(shù)大劫。唯不能超大劫阿僧祇。約除皮肉心三煩惱故。立三阿僧祇劫。第一劫阿僧祇菩薩心未明利。方便未成正勤猶劣。是故實經(jīng)一大劫阿僧祇時。方度愿行地。此位功行與時相符。第二大劫阿僧祇。若以功行約時。應經(jīng)九劫阿僧祇。由菩薩心用明利方便已成正勤又勝。經(jīng)時雖少得功行多。功超八大劫阿僧祇。止經(jīng)第二一大劫阿僧祇。第三大劫阿僧祇。若以功行約時。應經(jīng)二十一大劫阿僧祇。由菩薩智慧方便正勤最勝。經(jīng)時雖少功行彌多。功超二十大劫阿僧祇。止經(jīng)第三一大劫阿僧祇。
論曰。地前有三。地中有四。地前三者。一不定阿僧祇。二定阿僧祇。三授記阿僧祇。
釋曰。復有別部執(zhí)七劫阿僧祇為行有淺深。境有真俗及第一義故。地前經(jīng)三劫阿僧祇。緣此三境有三種行。一依第一境。有白法與黑法相雜。名少分波羅蜜。二依第二境。有非黑白法與白法相雜。名波羅蜜。三依第三境。有非黑白無雜法。名真波羅蜜。即約此三立三阿僧祇。一不定阿僧祇。以黑白相雜與凡夫不異故。二定阿僧祇。已得無流法與有流法相雜。已得無流法。定猶相雜故未可授記。三授記阿僧祇。但是無流法不雜余法。但無流法故定不雜余法。故可授記。故地前經(jīng)三劫阿僧祇。
論曰。地中有四者。一依實諦阿僧祇。二依舍阿僧祇。三依寂靜阿僧祇。四依智慧阿僧祇。
釋曰。初地至三地名依實諦地初地發(fā)愿二地修十善法三地修習諸定并依境界故名依實諦地四地至六地名依舍地四地修道品五地觀四諦。六地觀十二緣生。并依道舍惑故名依舍地。七地八地名依寂靜地。以七地無相有功用。八地無相無功用故。名依寂靜地。九地十地名依智慧地。以九地自得解勝。十地令他得解勝故。名依智慧地。諦有三種。一誓諦二行諦三慧諦。誓諦者。從初發(fā)心立誓為利益他。行諦者。如所立誓修行與誓相應。如誓實行亦實;壑B者。為成就此行及安立前誓。于方便中智慧與行誓相應。智慧為勝。此三皆實無倒不相違。故名為諦。菩薩如昔所立誓。今作眾生利益事故依諦住。菩薩能舍六度障故依舍住。菩薩六度功德相應故依寂靜住。菩薩由自行六度。善解利他方便故依智慧住。菩薩立誓不違求者之心。必皆施與。由立此誓不違誓故實能施與。隨其所施悉生歡喜。故依諦行施。菩薩能舍財舍果。故依舍行施。菩薩于財物受者行施及減盡中。不生貪嗔無明怖畏。故依寂靜行施。如應如時如實施與。于前三中此用最勝。故依智慧行施如昔所立誓。不違先所受戒。舍離惡戒一切惡行寂靜。此中智慧為勝。故依諦等行戒。如昔所立誓。能忍能舍分別他過失嗔恚上心寂靜。此中智慧為勝。故依諦等行忍。如昔所立誓。能作利益他事。能舍離憂弱心惡法寂靜。此中智慧為勝。故依諦等行精進。如昔所立誓。能思修利益眾生事。舍離五蓋等心常寂靜。此中智慧為勝。故依諦等行定。如昔所立誓。了達利益他方便。舍離偏非方便。無明焦熱已得寂靜。能證一切智。故依諦等行般若。隨應知境及昔誓。應知是依諦義。舍離類欲惑欲。應知是依舍義。一切邪業(yè)永息。應知是依寂靜義。隨覺及通達。應知是依慧義。三諦所攝能違三失。是名依諦。三舍所攝能違三失。是名依舍。三寂靜所攝能違三失。是名依寂靜。三慧所攝能違三失。是名依智慧。依諦攝依舍寂靜慧。隨順昔誓故。不相違故。依舍攝依諦寂靜慧。能舍所對治故。是一切舍果故。依寂靜攝依諦舍慧;蠹皹I(yè)焦熱寂靜故。依慧攝依諦舍寂靜。智慧為先故。智慧所隨故。是故六波羅蜜依諦所生。依舍所攝。依寂靜所長。依智慧所凈。何以故。依諦是彼生因。依舍是彼攝因。依寂靜是彼長因。依慧是彼凈因。初以諦為依。誓言真實故。中以舍為依。先已立誓。為他能舍自愛故。后以寂靜為依。一切寂靜為后故。初中后以慧為依。若此有彼有。若此無彼無故。四依與十地相攝云何。從初地至三地依諦為勝。何以故。此中菩薩但修治觀真境。于道品等功行未成故。依諦攝三地。從四地至六地。依舍為勝。何以故。此中菩薩修治觀真境。已成于真境無功用心。但為對治惑成就道品等。由修治道品觀行。四諦觀行。十二緣生觀行。能舍一切惑故。依舍又攝二地。七地八地依寂靜為勝。何以故。由菩薩道已成就。諸惑多滅多伏。不復能觸心。此二地無相及無功用觀行已成就。心地轉(zhuǎn)細安住寂靜故。依寂靜又攝二地。九地十地依智慧為勝。一自解勝。二令他解勝。皆能自利利他。己度寂靜位。多行利益他事。若離智慧行。無別利他方便。由此二地多行智慧故。依智慧又攝二地。為此義故。別部執(zhí)有七阿僧祇。
論曰。復次云何三十三阿僧祇。
釋曰。有諸大乘師。欲顯行有下中上。欲顯為得未得方便。欲顯已得不失方便。欲顯已得不失增上方便。欲顯入住出三自在故。分阿僧祇為三十三。
論曰。方便地中有三阿僧祇。一信行阿僧祇。二精進行阿僧祇。三趣向行阿僧祇。
釋曰。地有二種。一方便地。二正地。未入正地。于方便中有三阿僧祇。此中菩薩奉事諸佛。心發(fā)愿口立誓。信如來正說。及信如來修信根為勝。何以故。未證法明故。約修信根立一阿僧祇。名為信行。若菩薩已證法明信根轉(zhuǎn)堅。決定知果必應可得。此中菩薩精進為勝。何以故。于得方便心已明了。不惜樂厭苦修精進故。約修精進又立一阿僧祇。名精進行。若菩薩精進成就心得清凈。惑障已除。此中菩薩趣向為勝。何以故。于真如觀。求得之心生起相續(xù)無背舍故。約此趣向。又立一阿僧祇。名趣向行。
論曰。于十地中地地各三阿僧祇。謂入住出。
釋曰。為除皮煩惱障入初地。為除肉煩惱障住初地。為除心煩惱障出初地。何以故。地地菩薩煩惱有三品。上品名皮。中品名肉。下品名心。上品者下品道所破。中品者中品道所破。下品者上品道所破。乃至第十地其義亦爾。約此三品故各立三阿僧祇。是故異部執(zhí)有三十三阿僧祇。此三十三阿僧祇。與前三阿僧祇亦等。無有短長義如前釋。前已說有三種阿僧祇劫竟。菩薩經(jīng)如此劫。修行得無上菩提。菩薩于無始生死中。恒行施等行。恒奉事出世諸佛。從何時修行為始;蛘f三阿僧祇;蛘f七阿僧祇;蛘f三十三阿僧祇。為顯此義故。
論曰。如此阿僧祇修行十地正行圓滿。有善根愿力。
釋曰。菩薩有二種力。一善根力。二善愿力。善根力者。一切散亂所不能違。善愿力者。于一切時中。恒值佛菩薩為善知識。
論曰。心堅進增上。
釋曰。由事善知識不舍菩提心。生生及現(xiàn)世恒增長善根。無復減失。
論曰。三種阿僧祇。說正行成就。
釋曰。若具善根力善愿力。心堅增上四義。以此時為阿僧祇之始。諸師說不同故。有三種。經(jīng)如此阿僧祇時。說修正行得成就。
釋依戒學勝相第六
論曰。如此已說入因果修差別。云何應知依戒學差別。
釋曰。前于入因果修差別中。已約諸地明修差別。未明菩薩依戒學與二乘有差別故。問云何應知。
論曰。應知如于菩薩地正受菩薩戒品中說。
釋曰。地有二種。一十地經(jīng)。二地持論。十地經(jīng)于二地品中。廣說正受菩薩戒法。地持論于尸羅波羅蜜品中。廣說正受菩薩戒法應如此知。
論曰。若略說由四種差別。應知菩薩戒有差別。
釋曰。若廣釋戒有十一種義。一名二名義三相四因五果六對治。七清凈八不清凈九得方便十立難十一救難。若不依此解名為略說。又若具明九品差別為廣。若說四品差別為略。
論曰。何者為四。一品類差別。
釋曰。一切菩薩戒。若以品類攝之。不出三種。
論曰。二共不共學處差別。
釋曰。于性戒中名共學處。于制戒中名不共學處。此二中菩薩與二乘皆有差別。
論曰。三廣大差別。
釋曰。此戒與二乘一向不同。
論曰。四甚深差別。
釋曰。如來不于二乘中說。亦非二乘所行。
論曰。品類差別者有三種。一攝正護戒。
釋曰。謂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彌沙彌尼。優(yōu)婆塞優(yōu)婆夷。此戒是在家出家二部七眾所持戒。
論曰。二攝善法戒。
釋曰。從受正護戒。后為得大菩提。菩薩生長一切善法。謂聞思修慧及身口意善。乃至十波羅蜜。
論曰。三攝眾生利益戒。
釋曰。略說有四種。謂隨眾生根性。安立眾生于善道及三乘。復有四種。一拔濟四惡道。二拔濟不信及疑惑。三拔濟憎背正教。四拔濟愿樂下乘。云何此三與二乘有差別。二乘但有攝正護戒。無余二戒。何以故。二乘但求滅解脫障。不求滅一切智障。但求自度不求度他。不能成熟佛法及成熟眾生。是故無攝善法戒及攝眾生利益戒。
論曰。此中攝正護戒。應知是二戒依止。
釋曰。若人不離惡。能生善及能利益眾生。無有是處。故正護戒是余二戒依止。
論曰。攝善法戒是得佛法生起依止。攝眾生利益戒是成熟眾生依止。
釋曰。攝善法戒先攝聞思修三慧。一切佛法皆從此生起。何以故。以一切佛法皆不舍智慧故。攝眾生戒所謂四攝。初攝令成自眷屬背惡向善。第二攝未發(fā)心令發(fā)心。第三攝已發(fā)心令成熟。第四攝已成熟令解脫。此三種戒以何法為因。三根為別因。二根為通因。三根為別因者。精進根為第一戒因。智根為第二戒因。定根為第三戒因。二根為通因者。信念二根通為三戒因。復次六法為因。一依善知識。二依正聞。三依正思。四依信根。五依厭惡生死。六依慈心。復次有四種因。一從他正受得。二從清凈意得。三從厭怖對治得。四從不犯戒起。恭敬憶念得。復次有四種因。能令菩薩戒清凈。一能離犯戒因。二依止破戒對治。謂念處等。三依止寂靜。謂不依止勝生處;叵驗橐磺斜娚媚鶚劰省K挠删吒臼啤K煞奖闼S非覺觀所損。憶念所攝回向佛果故。此三種戒以何法為體。不起惱害他意。生善身口意業(yè)為體。離取為類。此三種戒以何法為用。正護戒能令心安住。攝善法戒能成熟佛法。攝眾生戒能成熟眾生。一切菩薩正事不出此三用。由心得安住無有;诠。能成熟佛法。由成熟佛法故能成熟眾生。
論曰。共學處戒者。是菩薩遠離性罪戒。
釋曰。殺生等名性罪。性罪必由煩惱起。染污心地后則作殺等業(yè)。又有制無制。若作此業(yè)皆悉成罪故。名性罪。又如來未出世。及出世后未制戒。若人犯此罪。于世間中王等如理治罰。外道等為離此罪。立出家法故名性罪。于性罪中。菩薩與二乘同離故名共學處。
論曰。不共學處戒者。是菩薩遠離制罪所立戒。
釋曰。謂立掘地拔草等制。菩薩遠離與二乘不同。何以故。
論曰。此戒中或聲聞是處有罪。菩薩于中無罪;蚱兴_是處有罪。聲聞于中無罪。
釋曰。如來制戒有二種意。一為聲聞自度故制戒。二為菩薩自度度他故制戒。聲聞菩薩立意受戒亦復如是。故此二人持犯有異。如聲聞若安居中行則犯戒。不行則不犯。菩薩見游行于眾生有利益。不行則犯戒。行則不犯。
論曰。菩薩有治身口意三品為戒。聲聞但有治身口為戒。
釋曰。戒類不同。菩薩戒以三業(yè)善行為體。聲聞戒以身口善行為體。
論曰。是故菩薩有心地犯罪。聲聞則無此事。
釋曰。菩薩若有七種覺觀等。起菩薩心地罪。犯菩薩戒。聲聞則不如此。菩薩戒通相云何。
論曰。若略說所有身口意業(yè)事能生眾生利益。無有過失。此業(yè)菩薩皆應受學修行。
釋曰。若有利益有過失不應行。譬如女人語菩薩言。汝取我。若汝不取我有是處。我應死。若我不死必當殺汝。菩薩若隨其語彼則不死。又不起惡事。則有利益。但取女人則成過失故不應行。若無利益無過失亦不應行。如二乘不能利他亦無過失。有利益無過失。即是菩薩戒。應生聞慧為受。應生思慧為學。應生修慧為修行。
論曰。如此應知共不共戒差別。
釋曰。如此菩薩與二乘于性戒中亦有差別。即心所持及非心所持。于制戒中。亦有差別。謂利他不利他故。菩薩與二乘戒有差別。菩薩與二乘戒復有差別。謂廣大差別。此廣大有何義復有幾種。
論曰。廣大差別者。應知有四種。由四種廣大故。
釋曰。廣大有四義。一以最勝義。專為他不求報恩及生死果。又利益無窮。由此二義故名為勝。二長遠義。三大劫阿僧祇修行故。三以圓滿義。依真俗及利益他事三境。生福德智慧具足故。四以自在義。依大乘光等四種三摩提。為利益他能行種種方便故。
論曰。一種種無量學處廣大。
釋曰。菩薩學處有二義。一種種二無量。種種顯多。無量顯大。一切惡無不離。一切善無不修。一切眾生無不度故。名種種。持此三戒。時節(jié)無際功用無余。故稱無量。
論曰。二能攝無量福德廣大。
釋曰。六度四攝因果各有九品。是名無量福德。如地持論說。如此無量福德聚。悉是菩薩戒攝。
論曰。三攝一切眾生利益安樂意廣大。
釋曰。善教眾生令離惡處安立善處。是名利益意。此功德于未來所得果報。愿一切眾生如意受用。是名安樂意。又大悲拔苦名利益意。大慈與樂名安樂意。又令得一切出世事名利益意。令得世間勝事名安樂意。又此廣大以四攝為體。前二攝名安樂意。后二攝名利益意。
論曰。四無上菩提依止廣大。
釋曰。由菩薩戒有三品及九品。戒能攝如來三種勝德及九種勝德故。正護戒為如來斷德因。攝善法戒為如來智德因。攝眾生戒為如來恩德因。九品戒為如來九德因。此如前說。由果廣大故因廣大。果廣大有三義。一從廣大因生。謂三十三大劫阿僧祇。修行十度十地等為因。二所得廣大。謂一切智一切種智所攝。如來恒伽沙數(shù)功德。三利益廣大。謂利益凡夫及三乘。乃至窮生死后際。此四種廣大戒。并是無上菩提依止。但菩薩能修。二乘悉無此事。故稱差別。
論曰。甚深差別者。若菩薩由如此方便勝智。行殺生等十事。無染濁過失生無量福德。速得無上菩提勝果。
釋曰。如菩薩能行如所堪行方便勝智。今顯此二義。若菩薩能知如此事。有人必應作無間等惡業(yè)。菩薩了知其心。無別方便可令離此惡行。唯有斷命為方便。能使不作此惡。又知此人舍命必生善道。若不舍命決行此業(yè)。墮劇難處長時受苦。菩薩知此事已作如是念。若我行此殺業(yè)必墮地獄。愿我為彼受此苦報。當令彼人于現(xiàn)在世受少輕苦。于未來世久受大樂。譬如良醫(yī)治有病者。先加輕苦后除重疾。菩薩所行亦復如是。于菩薩道無非福德故。離染濁過失。因此生長無量福德故。能疾證無上菩提。如此方便最為甚深。行益等行亦復如是。
論曰。復次有變化所作身口業(yè)。應知是菩薩甚深戒。
釋曰。前明實事非顯通慧。此下明通慧不論實事。菩薩戒有三品。即身口意業(yè)。除意業(yè)以無變化故。身口二業(yè)有時變化所作。亦是菩薩戒。此身口戒或現(xiàn)為善。或現(xiàn)為惡;蛏牢;蛏鷼g喜。皆令眾生遠離惡處安立善處。此戒難思量故言甚深。非本身口所作云何成戒。以能成就戒事。令眾生離惡生善故。又此變化從菩薩意業(yè)生。菩薩以意業(yè)為戒故。
論曰。由此戒有時菩薩正居大王位;颥F(xiàn)種種逼惱眾生。為安立眾生于戒律中。
釋曰。眾生有二種;蛞藲g喜教化。譬如拘物頭花因涼月開敷;蛞吮茞澜袒F┤缟徎ㄒ蛄胰臻_敷。菩薩亦爾。如那羅王及善財童子;颥F(xiàn)可愛事;颥F(xiàn)可畏事。安立眾生于善處。
論曰。或現(xiàn)種種本生。由逼惱他及逼惱怨對。令他相愛利益安心。
釋曰。為化邪見眾生不信因果。令得正信離惡修善故。化現(xiàn)種種本生。如毗荀陀王舍兒與婆羅門。是逼惱他。此兒是化作。何以故。菩薩無逼惱此人。生彼人安樂故。又如藥藏菩薩。令眉絺羅王與毗提訶王;ハ啾茞。此亦是化作。后悉令相愛利益安心。菩薩行如此事有何利益。
論曰。生他信心為先。后于三乘圣道中。令彼善根成熟。
釋曰。先令于菩薩生信。后則能如菩薩教修行故。三乘善根皆得成熟。
論曰。是名菩薩甚深戒差別。
釋曰。此實行及化身所行戒。非下地所能行。非二乘所能通達故。名甚深差別。
論曰。由此四種差別。應知是略說菩薩受持戒差別。
釋曰。從他得名受自清凈意得名持。又初得名受。受后乃至成佛名持。又修行戒法名受。憶念文句名持。
論曰。復次由此四種差別。更有差別不可數(shù)量。菩薩戒差別。如毗那耶瞿沙毗佛略經(jīng)中說。
釋曰。從此四種差別。更有差別不可數(shù)量。何以故。但于品類差別中。取正護一戒。依二乘教分別。則成四萬二千。若以此戒及余二戒。依菩薩教分別不可數(shù)量。毗那耶瞿沙毗佛略經(jīng)中廣說菩薩戒有十萬種差別。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一下
釋依心學處勝相品第十
論曰。如此已說依戒學差別。云何應知依心學差別。
釋曰。菩薩戒與二乘戒既有差別。戒為定依止。定依戒得成。菩薩定與二乘定亦應有差別。云何可知。
論曰。略說由六種差別應知。
釋曰。若廣說如大乘藏所立三摩跋提。體類差別有五百種。小乘清凈道論所立三摩跋提。體類差別有六十七種。今略說止明六種差別。應知此義。
論曰。何者為六。一境差別。二眾類差別。三對治差別。四隨用差別。五隨引差別。六由事差別境差別者。由緣大乘法為境起故。
釋曰。所緣有三境。一緣一切真如境。二緣一切文言境。三緣一切眾生利益事境。此三境名大乘法。但是菩薩定所緣。非二乘定境故言差別。復有十二種境如中邊論說。一所成立境。謂十波羅蜜是真如十種功德所成立故。二能成立境。謂法界十種功德。能成立十波羅蜜故。三持境。謂聞慧所緣法門。聞慧能得阿含體。即說聞慧為持。四決定持境。謂思慧所緣如理如量境。思慧能簡擇阿含及道理。是熟慧故名決定持。五證持境。謂修慧所緣。修慧與道理一體故名證。能攝文及義故名為持。六通達境。謂初地所見真如。七相續(xù)境。謂二地以去所緣真如。已通達真如傳流名相續(xù)。此相續(xù)所緣名相續(xù)境。八勝行境。謂無相無功用心所緣。即八地境。九生智境。謂九地所緣智自在依止真如。得四無礙解能生他智。又緣如來法藏能自生世出世智。十勝境。謂上上品智所緣。此智無復有上即十地境。此智以十力為體。無邊智能名力。此智約十境說名十力。此十力能成就菩薩十地及如來九種正事。乃至無邊化身。十一十二境。謂一切智一切種智所緣境。即如理如量境。此十二境通為奢摩他毗缽舍那所緣。一切定慧所緣不出此十二境。
論曰。眾類差別者。
釋曰。有四三摩提。是五百定品類故名眾類。于小乘中乃至不聞其名。何況能修習。故言差別。此四種三摩提能破四德障。即四種生死。能得四德果。即凈我樂常故。立此四定為四德道。
論曰。大乘光三摩提。
釋曰。大乘有三義。一性二隨三得。性即三無性。隨即福德智慧行所攝。十地十波羅蜜隨順無性。得即所得四德果。此定緣此三為境。故名大乘。依止此定得無分別智。由無分別智照真如。及佛不異故名光。又有十五種光。功德勝于外光故名光。又此定能破一闡提習氣無明闇。是闇對治故名光。此定緣真如實有易得。有無量功德故能破一闡提習氣。即是方便生死障。于大凈由破此障故得大凈果。
論曰。集福德王三摩提。
釋曰。一切善法唯除般若。所余悉名福德。此福德有四品。謂凡夫二乘菩薩。菩薩由此定故于四福德。未生能生未長能長。未圓能圓故名集。于生長圓三處自在故名王。由自在故能行施等十度。圓滿菩提資糧福德行故。能破外道我見習氣。即是因緣生死障于大我。由破此障故得大我果。復次一切善法依止真如。真如能集一切善法。名真如為集福德。此定于真如中得自在故名為王。
論曰。賢護三摩提。
釋曰。賢有二義。一能現(xiàn)前安樂住。二能引攝諸功德,F(xiàn)前安樂住者。此定能令菩薩身不舍虛空性。免離三際故得安樂住。引攝諸功德者。能引攝不可數(shù)量諸定。非二乘所聞知。因此一一定起無量通慧。由此二義。是故菩薩能離聲聞怖畏習氣。即是有有生死障于大樂。由破此障故得大樂果。此定緣真如為菩薩體故。不離智能引諸定及通慧故。以定為體。
論曰。首楞伽摩三摩提等。
釋曰。此定是十地菩薩及佛所行故得此名。何以故。十地菩薩及佛有四種勝德。故名首楞。一無怖畏。由得一切智故。二無疑。于清凈眾生見自身無等故。三堅實功德。恒在觀無散亂故。四有勝能。能破難破無明住地障故。具四德人于此定能得能行。故稱伽摩。此定多行他利益事。能破獨覺自愛習氣。即是無有生死障于大常。由破此障故得大常果。等言通舉諸定。
論曰。攝種種三摩提品類故。
釋曰。五百定名種種。皆是四定品類。悉為四定所攝。
論曰。對治差別者。由緣一切法為通境智慧。
釋曰。無分別智緣一切有為無為等諸法真如。通為一境。此智與境無復分別。
論曰。如以楔出楔方便故。
釋曰。如世間欲破木。先用細楔。后用粗楔。觀行人破煩惱亦爾。先用劣道。次用中道。后用勝道。
論曰。于本識中。拔出一切粗重障故。
釋曰。本識相續(xù)中。有煩惱業(yè)報三品染濁種子。說名習氣能障四德。由此定故未滅令滅。已滅令不生。能對治所對治。及對治所得。與二乘悉不同。故言差別。
論曰。隨用差別者。于現(xiàn)世久安住三摩提樂中。如意能于勝處受生。
釋曰。菩薩種種方便。治心令熟。猶如金師煉金使真。已熟治心說名隨用。何以故。由此定故。菩薩若欲成熟佛法緣一境。如意能得久住。未得令得。已得令滿。已滿令不退。于現(xiàn)在世有如此能。于未來世所受生處。能多行利益眾生事。及值佛出世得聞正法。名勝生處。由此定故。菩薩于勝生處得取住舍三。能隨意運用無退無盡。聲聞乘中無如此定。故言差別。
論曰。隨引差別者。能引無礙通慧于一切世界。
釋曰。菩薩有大事定。謂于一切事及一切處。悉無有礙。引有二義。一能引。謂定勢力;螂S人或隨境或隨修。若利根人緣無為境。得入住出三種自在。二所引。謂定所成事。動地放光等于此事中勝通慧不能奪。所現(xiàn)事悉如心。惑不能障。業(yè)不能阻。故稱無礙引。但有體無用。用即事差別。但菩薩有此定。非二乘所修。故言差別。
論曰。由事差別者。
釋曰。由如此事。應知菩薩定與二乘定有差別。何者為事。
論曰。令動。
釋曰。如意能動十方世界。
論曰。放光。
釋曰。如意能照十方世界。
論曰。遍滿。
釋曰。光明法音分身。如意能遍滿十方世界。
論曰。顯示。
釋曰。余眾生承菩薩通慧。能見無量世界及諸佛菩薩。隨所應見如意皆睹。
論曰。轉(zhuǎn)變。
釋曰。四大等性互令改異。
論曰。往還。
釋曰。于一剎那中能往還無量世界。此通慧自有三種。一心疾通慧。如心所緣應念即至。二將身通慧。猶如飛鳥。三變異通慧。謂縮長為短。
論曰。促遠為近。
釋曰。使遠成近無復中間。此有三事。謂見聞及行。
論曰。轉(zhuǎn)粗為細。
釋曰。令無數(shù)世界細于鄰虛。入鄰虛中鄰虛如本。
論曰。變細為粗。
釋曰。令一鄰虛苞無數(shù)世界。世界如本。
論曰。令一切色皆入身中。
釋曰。一切希有。有多種事。皆現(xiàn)身中。
論曰。似彼同類入大集中。
釋曰。如諸菩薩往忉利天。同彼形飾及以音聲。入大集中教化度彼。
論曰;蝻@或隱。
釋曰。能于無中現(xiàn)一現(xiàn)多為顯。能于有中無一。多相為隱。
論曰。具八自在。
釋曰。八數(shù)如前說。又如佛世尊令魔王修行佛道。后得成佛等亦名自在。
論曰。伏障他神力。
釋曰。由菩薩定力。令他通慧皆不成就。
論曰;蚴┧q才。
釋曰。若人欲問難辭情拙訥。菩薩能施其辯才。
論曰。及憶念。
釋曰。若人邪見。令識宿命自驗因果。
論曰。喜樂。
釋曰。菩薩或入地獄。或生饑饉世。或在有疾處。如菩薩所受喜樂。令此眾生平等皆爾;虻c樂。或先與定;蛘劮〞r。令由此喜樂經(jīng)六十小劫。謂如剎那頃。
論曰;蚍殴饷。
釋曰。為引他方菩薩皆來集會。
論曰。能引具相大通慧。
釋曰。如聲聞圣通慧。能作百一事。菩薩通慧所現(xiàn)之事。不可稱數(shù)。復欲顯未說事故。先標此總句。
論曰。能引一切難行正行。
釋曰。成就他事已如前說。此下更明菩薩自行。此定能引菩薩正行。非二乘所能行。
論曰。以能攝十種難修正行故。
釋曰。此十種正行是定種類故。定能攝此正行。
論曰。何者為十。一自受難修。自受菩提善愿故。
釋曰。若依他發(fā)十愿。此非難行。以未成立故。菩薩自有三能。一有智慧能了別方便。二有慈悲能攝眾生。三有正勤能成滿十愿。此三難得菩薩能得。由具此三能故。不依他自能發(fā)愿。又若為自身受善愿。此不為難。若無因緣但為他受。此則為難。
論曰。二不可回難修。由生死眾苦不令退轉(zhuǎn)故。
釋曰。無始生死八苦。及發(fā)心后當受長時八苦。不能違菩薩慈悲。退菩薩菩提行。廣說如地持論。是故難修。
論曰。三不背難修。由眾生作惡。一向?qū)Ρ斯省?/p>
釋曰。眾生于生死中恒起惡行。菩薩不觀過失。為令解脫恒向彼行善。是故難修。
論曰。四現(xiàn)前難修。于有怨眾生現(xiàn)前。為行一切利益事故。
釋曰。若眾生對菩薩作極重惡。菩薩對彼以大恩德報之。是故難修。
論曰。五無染難修。菩薩生于世間。不為世法之所染故。
釋曰。菩薩由愛故入生死。入生死已。不為世間八法之所染污。愛而不染。是故難修。
論曰。六信樂難修。行于無底大乘。能信樂廣大甚深義故。
釋曰。無底有三義。一教難思。二道難行。三果難得。威德圓滿故。廣大理微細故。甚深威德有三種。一如意。二清凈。三無變異理。即三無性理。并非下地境界。是故難修。
論曰。七通達難修。能通達人法二無我故。
釋曰。先于十解已通達人無我。今于初地又通達法無我。此二空離有無性。若能通達則與此法同。是故難修。
論曰。八隨覺難修。諸佛如來甚深不了義經(jīng)。能如理判故。
釋曰。如來所說正法。不出了義及不了義。若眾生但有信根。未有智根。如來為成其信根故。作不了義說。如二乘教。又欲伏憍慢眾生故。作不了義說。廣說如十七地論。為生聞思修慧故說了義經(jīng)。不了義經(jīng)其言秘密。能如理判。是故難修。
論曰。九不離不染難修。不舍生死。不為生死染污故。
釋曰。由慈悲故不舍生死。由般若故不被染污。于生死涅槃無著無住。是故難修。
論曰。十加行難修。諸佛如來于一切障解脫中住。不作功用。能行一切眾生利益事。乃至窮生死后際。
釋曰。具顯三身故言諸佛如來。一切障。謂三障四障三十障等。法身已得無垢清凈。是故住于一切障解脫中。法身常住解脫中。窮生死后際。依法身起應身。于一切正事自然恒流。不作功用。依應身起化身。行一切眾生利益事。隨根性令下善種。乃至得解脫。
論曰。樂修如此加行故。
釋曰。欲得為樂。起正勤為修。恒修恭敬修為加行。是故難修。
論曰。于隨覺難修。諸佛如來說不了義經(jīng)。其義云何。菩薩應隨理覺察。
釋曰。十難修中九義易解。故不重釋。第八難解。菩薩應隨覺察故。須更示其相。
論曰。如經(jīng)言。云何菩薩不損一物不施一人。若菩薩善能行施無量無數(shù)。于十方世界修布施行。相續(xù)生起。
釋曰。菩薩舍自愛。攝一切眾生為自體。一切行道一切財物。悉屬眾生故。財非己有。用者非他。彼物彼用豈關于我。若能如此運心。則是善能行施。復次菩薩舍自愛。攝一切眾生為自體。一切眾生行施。即菩薩行施故菩薩起隨喜心。得無量施福。亦是不損一物。不施一人。名善能行施。
論曰。云何菩薩樂行布施。若菩薩不樂行一切施。
釋曰。若菩薩不樂行隨至等八施。義至但樂行菩薩凈心施。復次若菩薩不樂世間著三輪施。樂行不著三輪施。復次著名為樂。若菩薩著施因;蛑┕。名樂行施。若菩薩不著行施。名不樂行施。
論曰。云何菩薩行信施心。若菩薩不行諸佛如來信心。
釋曰。由菩薩自證施故行施。不由信他故行施。前信有根故成信。后信無根故不成信。
論曰。云何菩薩發(fā)行布施。若菩薩于布施中不策自身。
釋曰。若菩薩自性能行施。無有貪吝嫉妒等障。非策自身方能行施。
論曰。云何菩薩恒游戲布施。若菩薩無布施時。
釋曰。菩薩非時施。不隨一物施。
論曰。云何菩薩大能行施。若菩薩于施離娑羅想。
釋曰。娑羅名目二義。一目貞實。二目散亂。貞實是直語。散亂是密語。若取直語離貞實。則與大施相違。若取密語離散亂。則與大施相符。若離欲三界后行施時。名為大施。何以故。離欲菩薩行施。具縛凡夫行施。百千萬倍所不能及。若施定互相妨不名大施。由不相妨故得大名。
論曰。云何菩薩于施清凈。若菩薩郁波提貪吝。
釋白。郁波提名目二義。一目生起。二目拔根棄背。生起是直語。拔根棄背是密語。若取直語生起貪吝。則與清凈施相違。若取密語拔根棄貪背吝。則與清凈施相符。拔根是除身見。身見是貪吝根本。棄背是除貪吝體。由菩薩能斷身見滅貪吝故。于施清凈。
論曰。云何菩薩能住于施。若菩薩不住究竟后際。
釋曰。究竟后際有二義。一施有初中后。以最后為究竟后際。若依此義。不住施最后分。豈得言能住于施。此則相違。二若有余涅槃名究竟。無余涅槃名究竟后際。若聲聞住無余涅槃不更起心。無利益眾生事。則不能住施。菩薩依大悲不同聲聞。住無余涅槃故。恒起六度無有窮盡。若依此義則與能住施相符。
論曰。云何菩薩于施自在。若菩薩于施不得自在。
釋曰。若菩薩不得施障自在。菩薩于施則得自在。昔在凡夫地中。見修二惑無道對治。欲起便起故得自在。今入圣位為道對治故。菩薩于惑不得自在。于施能得自在。
論曰。云何菩薩于施無盡。若菩薩不住無盡中。
釋曰。無余涅槃名為無盡。菩薩不同聲聞入無盡中。無利益他事。是故菩薩于施無盡。
論曰。如施經(jīng)。于戒乃至般若。如理應知。
釋曰。如施經(jīng)說施有不了義語。說余度亦有不了義語。皆須如理分判。
論曰。復有經(jīng)言。云何菩薩行殺生。若菩薩有命眾生斷其相續(xù)。
釋曰。若有命則知有業(yè)。若有業(yè)則知有惑。由具此三六道四生相續(xù)不斷。若菩薩隨其根性。為說三乘圣道。令彼修行斷此三法。得無余涅槃果不相續(xù)。即是斷命故名殺生。
論曰。云何菩薩奪非他所與。若菩薩自奪非他所與眾生。
釋曰。菩薩以大悲。攝一切眾生為自眷屬。令離生死崄難。非彼父母及人主等所與。故名奪非他所與。
論曰。云何菩薩行邪淫。若菩薩于欲塵起邪意等。
釋曰。菩薩三業(yè)與淫欲相反。意知其虛妄不實為眾惡本?谝嘧魅绱苏f。身不行其事。亦是相反。即是于欲塵起邪意等。故名行邪淫。
論曰。云何菩薩能說妄語。若菩薩是妄能說為妄。
釋曰。一切法皆是虛妄。菩薩如虛妄而說故。名能說妄語。
論曰。云何菩薩行兩舌。若菩薩恒住最極空寂處。
釋曰。兩舌令彼此不和。菩薩思空說空。令自他不見此彼。何況和合。故名行兩舌。
論曰。云何菩薩能住波留師。若菩薩住所知彼岸。
釋曰。若依直語波留師。名目惡口。住惡口人不為他所親近。菩薩住所知彼岸即三無性理。亦不為眾生所親近。以此理非凡夫二乘所行處故。故名能住惡口。又若依密語。波留師名目彼岸住。即以密語顯于直語。
論曰。云何菩薩能說不相應語。若菩薩能分破諸法隨類解釋。
釋曰。菩薩能分破諸法。謂根塵識皆無所有。此無所有非定是無。亦非定有。有無悉不可得故。名能說不相應語。
論曰。云何菩薩行阿毗持訶婁。若菩薩數(shù)數(shù)令自身得無上諸定。
釋曰。若依直語。阿毗持訶婁名目貪欲。行貪欲者必愛樂外塵。菩薩恒樂令自身得最勝定。故名行貪欲。又若依密語。阿毗持訶婁名目數(shù)數(shù)得定。即以密語顯于直語。
論曰。云何菩薩起憎害心。若菩薩于自他心地能害諸惑。
釋曰。嗔恚以憎害為相。菩薩作意欲斷自他一切煩惱故。名起憎害心。
論曰。云何菩薩起邪見。若菩薩一切處遍行邪性。如理觀察。
釋曰。大乘以有分別為邪性。分別性遍行于依他性。即是邪性。若離分別名人法空真性。小乘以身見為邪性。因此身見生諸惑故。若離身見。一切邪執(zhí)皆不得起。得人空真性。菩薩能如理觀察此邪性。見其是邪故名起邪見。
論曰。復有經(jīng)言佛法甚深。
釋曰。初明六度。次顯十惡。此下明道及道果。故言甚深。
論曰。何者甚深。此論中自廣分別一切佛法。常住為性。由法身常住故。
釋曰。諸佛法身常住。一切佛法皆依法身以法身為上首故。法身常住為一切佛法性。
論曰。一切佛法皆斷為性。由一切障皆斷盡故。
釋曰。一一佛法悉無惑障及智障故。障斷盡為一切佛法性,F(xiàn)在煩惱滅為斷。未來煩惱不生為盡。即是盡無生智。
論曰。一切佛法生起為性。由化身恒生起故。
釋曰。由慈悲本愿生起化身。相續(xù)無盡故化身生起。為一切佛法性。
論曰。一切佛法能得為性。能得共對治眾生八萬四千煩惱行故。
釋曰。一切佛法以無所得為性。此是正說。由三無性不可定說有無故。雖以無得為性。亦有能得義。若離佛法。不能得了別所對治惑。不能得安立能對治道故。
論曰。一切佛法有欲為性。有欲眾生愛攝令成自體故。一切佛法有嗔為性。一切佛法有癡為性。一切佛法凡夫法為性。
釋曰。此有二義。一菩薩攝一切有欲眾生為自體。一切佛法皆依自體故。二大悲為愛愛即是欲。菩薩以大悲攝一切眾生。依大悲生福德智慧行故。嗔癡及凡夫法亦爾。
論曰。一切佛法無染著為性。成就真如。一切障不能染故。
釋曰。道后真如斷一切障。盡是無垢清凈故名成就。一切障所不能染。一切佛法以此真如為體性故。
論曰。一切佛法不可染著。諸佛出現(xiàn)于世。非世法所能染故。
釋曰。前明真如境。此明真如智。諸佛菩薩以真如智為體。即是應身。此體是唯識真如所顯。非根塵分別所起。非八種世法及世法所起。欲嗔等惑所能染著。何以故。是彼對治故。修得無分別智成就。名諸佛出現(xiàn)于世。
論曰。是故說佛法甚深。
釋曰。此語結(jié)前意。示難思難行難得。具三義故甚深。
論曰。為修行波羅蜜。為成熟眾生。為清凈佛土。為引攝一切佛法故。菩薩三摩提業(yè)差別應知。
釋曰。此論中明菩薩三摩提。不別說事差別。但通說業(yè)差別。諸菩薩修定有總有別。總有此四。別有五百。此四是諸定通業(yè)。何以故諸菩薩修得定已。依此定修行十度。依此定成熟眾生。云何成熟眾生。依此定起通慧。引令入正定位。又依此定力清凈佛土。何以故。由心自在。如意能成金寶等凈土故。又依此定得現(xiàn)在安樂住。能引攝成熟一切佛法故。此四事是一切定通差別業(yè)。應如此知。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二
釋依慧學差別勝相品第十一
論曰。如此已說依定學差別。云何應知依慧學差別。
釋曰。菩薩定與二乘定既有差別。定為慧依止;垡蓝ǖ贸。菩薩慧與二乘慧亦應有差別。云何可知。以何法名依慧學。無分別智名依慧學。是無分別智差別。應知即是依慧學差別。此無分別智有三種。一加行無分別智謂尋思等智即是道因。二無分別智。即是道正體三無分別后智。即是出觀智。謂道果。此三智悉是依慧學體。尋思智為依慧學者。觀行人依當來無分別智故。修方便智。由求未來無分別智果故。現(xiàn)世方便得成。以是能依故名依慧學。又此方便智能引當來無分別智。無分別智起。必依此方便得成。以是所依故名依慧學。道正體為依慧學者。謂依內(nèi)起智在觀。離散動故名為內(nèi)。此智依觀起故名依慧學。又有自體為內(nèi)。因已謝果未起。道體自相續(xù)。即說自體為內(nèi)。依自體起故名依慧學。出觀智為依慧學者。依無分別智成此智。名依慧學。何以故。入觀時所緣境后得智。緣此生故。此三智中應成立何智。應但成立無分別智。若成立此智。即成立余智。若成立前智但因義顯果義不顯。自性等十九差別義亦不成。若成立后智。但果義顯因亦不顯。自性等十九差別義亦不成。何以故。此智以尋思智為因。此智是尋思智果。此智是后智因。后智是此智果。由此智成立。前后智亦得成立。是故但應成立此智。于成立中。先應說無分別智自性。自性即是體相。
論曰。由無分別智自性依止。緣起境界相貌立救難。攝持伴類果報等流。出離究竟行善加行。無分別智后得智功德。無分別差別加行。無分別智及后得智。譬威德無功用作事甚深義故。應知依慧學差別。由依慧學差別。應知無分別智差別。
釋曰。謂由無分別智自性。應知依慧學差別。由依慧學差別。應知無分別智差別者。若是次第說十九義。悉須作此語。今為存略故。以一由無分別智標初。次列出十九義竟。后總云應知依慧學差別。由依慧學差別。應知無分別智差別。以十九義成立無分別智。此智即是慧學體;蹖W差別即是此智差別。應作如此知。無分別智自性云何。
論曰。無分別智自性。應知離五種相。
釋曰。若具離五相。則是無分別智。若不具離五相。則非無分別智。
論曰。五相者。一離非思惟故。二離非覺觀地故。三離滅想受定寂靜故。四離色自性故。五于真實義離異分別故。
釋曰。此智若由離思惟故。名無分別智。熟眠放逸狂醉同離。思惟應得無分別智。若由過覺觀地故。名無分別智。從二定以上已過覺觀地。應得無分別智。若依此二義。凡夫應得無分別智。是處能離心及心法。應說名無分別智。謂想受滅定等。若人在此位中得無分別智。此則不成智。何以故。于滅定等位。無心及心法故。若言如色自性智自性亦如此。如色鈍無知此智應鈍無知。若于真實義。由已分別顯現(xiàn)。是分別應成無分別智。何以故。此分別能分別真實義。謂此義真實。
論曰。是五相所離智。此中應知是無分別智。
釋曰。若智離五相。緣真實義起。若不異分別真實義。謂此法真實但緣真實義。如眼識不以分別為性。是名無分別智相。
論曰。于此中如所說。無分別智性中。故說偈言。
釋曰。于此依慧學中。如前說十九義所顯無分別智性。更說偈成立此義。此偈欲何所顯。欲顯無分別智最勝。于所修眾行中最為上首。
論曰。
諸菩薩自性五種相所離
無分別智性于真無分別
釋曰。菩薩以無分別智為體。無分別智與菩薩不異。無分別智自性。即是菩薩自性。無分別智離五相。即是菩薩離五相。由于真無分別故。離五相得無分別名。眾生是假名。法是實有。若離此智。無有別法應菩薩名。盡無生智是菩提。此眾生以菩提為體。菩提即是無分別智。無分別智即是菩薩。欲示無分別智即是菩薩故。說菩薩自性離五相。不言無分別智后得例爾。如此說菩薩自性已。由此依止是性得生。今當說此依止。前說此智名無分別。此智為依止心生。為不依止心生。若依止心生。能思故名心。思即是分別。此智若依分別生。非謂無分別。若不依止心生。則同色等法。復不應名智。欲顯離此二失故重說偈。
論曰。
諸菩薩依止非心非非心
是無分別智非思疾類故
釋曰。此智不以心為依止。由此智不思議故。亦不以非心為依止。由以心疾利類相續(xù)為依止故。疾利類是心種性。既以此為依止故。不可說非心為依止。為顯因緣生起此智故重說偈。
論曰。
諸菩薩因緣有言聞熏習
是無分別智如理正思惟
釋曰。四緣中除三緣。但取因緣。因緣有何相。若因與果同類名因緣。譬如先善心為后善心作因。依從他所聞法音。起聞熏習因。此熏習后生正思惟。是正思惟從聞他正說起。故稱有言。此智因緣。即以有言聞熏習及正思惟為體。由此因緣。無分別智因有言。未生令生已生令堅住。若無此熏習。無分別智不得生。是故說此為因緣。此智因聞熏習起。緣何法為境。
論曰。
諸菩薩境界不可言法性
是無分別智二無我真如
釋曰。前偈說菩薩因緣。此偈說菩薩緣緣。境界即是緣緣。緣緣有何相。若法緣此生。猶如羸人因杖得起。若觀此法彼法得生故。此為彼緣。如五塵生五識。此境有二義。一依止緣緣。二比度緣緣。如人依止心無常相。比度色等余法皆是無常。不可言法性是菩薩緣緣。一切法由分別性不可言說。何以故。諸法由自體無所有。由心分別顯現(xiàn)故。一切法不可說有。亦不可說無。如此顯現(xiàn)不如此有。是故不可說有。如此不有不無。顯現(xiàn)故不可說無。如識所緣法不如此有故是故分別無體相。是分別無體相。為當有為當無。若無無體體則還有。若有無體不可言無。由此義故。法性約真俗皆不可言有無。法性以二無我真如為體。由分別性故。依他性無人無法。名二無我。為離斷見此無我不無。故說名真如。此真如是菩薩境。何以故。是無分別智若起。必緣此境起故。此智緣不可言真如起。其取境相貌云何。
論曰。
諸菩薩相貌于真如境中
是無分別智無相無差別
釋曰。是智于真如境中。平等平等生。無異無相為相。即是其相。譬如眼識取色。如青等相顯現(xiàn)。不異青等色。此智與真如境亦爾。又不同眼識與色。色無體有色。眼識有體無色。此智與真如境相稱。不可說異若一切法不可言說為性。何法是所分別。
論曰。
相應自性義所分別非他
釋曰。一切言說有三種相應。謂數(shù)習相續(xù)次第。此三不相離故名相應。又三法和合能目義故名相應。此相應是自性義。此義即是所分別。若離此義無別余義。是故一切法不可言說。云何知離此性無別余義。為成立此義故。
論曰。
字字相續(xù)故由相應義成
釋曰。字字相續(xù)即第一相應。由此相應即余二相應具。此三相應故得目義。由相應說此義得成。譬如眼根等。于言辭相續(xù)說中。眾生執(zhí)以為義故說名相應。此義是所分別。是故所分別但有言說。義亦但有言說。若一切法不可言說。此義云何成。
論曰。
離言說智慧于所知不起
釋曰。若人未了別方言。于所言境智慧不生。若汝言于言說中所言智生。此義不然。何以故。
論曰。
于言不同故一切不可言
釋曰。是言說與所言不同。以相貌異故。言相異所言相異。是故一切言及所言同不可言。何法是無分別智所攝持。
論曰。
諸菩薩攝持是無分別智
此后得行持為生長究竟
釋曰。是無分別智后所得智。能得菩薩;二行。二行依止。此智得生長相續(xù)乃至究竟故。無分別后智能生長菩薩正行。無分別后智是能攝持。菩薩是所攝持。何法是無分別智伴類。
論曰。
諸菩薩伴類說是二種道
是無分別智五度之品類
釋曰。伴類以相助為相。相助共成一事故名相助。一事是菩提果。二種道是菩薩伴類。謂資糧道及依止道。施等四波羅蜜是資糧道。定波羅蜜是依止道。何以故。從四波羅蜜所生善法。此善法生般若波羅蜜。此般若波羅蜜依止定生。般若波羅蜜即是無分別智。未得無上菩提。于其中間常能生起無分別智。乃至極果。離則有五度。合則成二道。能助第六度。共成一極果故。說為伴類。若無分別智依二道成。得何果報。
論曰。
諸菩薩果報于佛二圓聚
是無分別智由加行至得
釋曰。有但果非報。有是果是報。若從因生共用者名果。若從因生獨用者名果報。果是生義。報是熟義;瘧砻鸲䦂A聚。無分別智果報成熟。在佛二圓聚中。若果在無分別智加行中生。此果屬化身。若果在無分別智至得中生。此果屬應身。云何知耶。
論曰。
由加行至得
釋曰。前說無分別有三種。一加行。二正體。三后得。加行無分別自有二種。一在地前。二在登地以上。若依此二處加行。所得果是化身。正體無分別。從初地乃至佛果。皆名至得。若依正體無分別所得果報是應身。果報果若爾此等流果云何。
論曰。
菩薩等流果于后后生中
是無分別智由展轉(zhuǎn)增勝
釋曰。果或等因或勝因。此果以同類為因。是名等流果。無分別智等流果。于二圓聚中。轉(zhuǎn)初地為二地。乃至轉(zhuǎn)十地成佛。于后后位中轉(zhuǎn)增轉(zhuǎn)勝。如初地為二地同類因。二地是初地等流果。諸地悉爾。于利他為增。于自利為勝。又學位為增。無學位為勝。無分別智出離得成就義云何。
論曰。
諸菩薩出離得成相應故
是無分別智應知于十地
釋曰。滅惑業(yè)為出。滅果報為離。即是有余無余二種涅槃。出是離義。離是出義。何故重說。由離有三義故作重名。一永離。二上離。三決離。無分別智于出離中與二義相應。一與得相應。二與成就相應。此二相應應知不出十地。初地始得無分別智。名得相應。從初地后乃至十地。于無數(shù)劫修無分別智。乃至究竟。名成就相應。此無分別智藉二道。于三阿僧祇劫修學。以何法為究竟。
論曰。
諸菩薩究竟由得凈三身
是無分別智至勝自在故
釋曰。究竟有二種。一清凈究竟。二自在究竟。清凈究竟者。初地始得清凈。后于地地中轉(zhuǎn)轉(zhuǎn)清凈。至十地究竟清凈。譬如練金。由此清凈。菩薩所得三身后后轉(zhuǎn)清凈。自在究竟者。不但得三種清凈身究竟。復有別究竟。謂十自在如論后說。此十自在后后轉(zhuǎn)勝。此二種法最后極勝。是無分別智所得究竟。名增上果。無分別智功德云何。無分別有三種。一加行無分別。二根本無分別。三后得無分別。云何加行得無分別名。先從他聞無分別智是真菩薩。菩薩自未證真道理。但于此智起信樂心。由依止此信樂心。后方得入度此無分別智理。無分別智從此信樂生起故。說此信樂為加行無分別。此加行無分別功德謂無染。其譬云何。
論曰。
不染如虛空此無分別智
種種重惡業(yè)由唯信樂故
釋曰。此無分別智清凈無染。譬如虛空不為四塵所染。何法不能染。謂種種重惡業(yè)從身口意生。有見修道異。有十惡差別故名種種。極重煩惱為緣起恒作。若作無悔心無對治。有伴類故名重。因此惡業(yè)不能染污。若人從聞正說。于無分別智生信樂。由此信樂破壞四惡道業(yè)。何以故。惡業(yè)依非理起。信樂從是理生。依非理起故虛。從是理生故實。虛不能對實。是故破壞。此偈顯加行無分別智。能對治四惡道業(yè)。由與惡業(yè)不相雜故。此即加行功德。根本無分別智功德。及清凈云何。
論曰。
清凈如虛空此無分別智
解脫一切障由得及成就
釋曰。如虛空離煙云等四障。世間說為清凈。無分別智清凈亦爾。離何法故得清凈。
論曰。
解脫一切障
釋曰。一切障謂皮肉心三障;蛞魂U提外道聲聞獨覺四德障。由解脫如此障故清凈。此解脫何因得成。
論曰。
由得及成就
釋曰。由與諸地至德相應。由于第十地中因成就。由于佛地中果成就。故得解脫一切障。此偈顯根本無分別智。能對治一切障。此即根本功德。無分別后得智功德。及無染云何。
論曰。
如虛空無染是無分別智
若出現(xiàn)于世非世法所染
釋曰。虛空水不能濕。火不能然。風不能動。無分別智無染亦爾。無變異故說無染。何以故。菩薩依此智。觀一切眾生利益事。由此智力。菩薩故作心入三界,F(xiàn)種種本生。雖生在世中。不為世間八法之所變異。八法謂得不得。好名惡名贊毀樂苦。因此八法故起欲嗔。欲嗔不能變異。欲嗔根本無明不能令動。何以故。虛妄不能對真實故。此智從無分別智生故名無分別。此偈為顯后得智能免報障。于生死涅槃二處不住。但為利他。此即后得智功德。此三種無分別差別云何。為顯此差別令不相濫。是故立譬。
論曰。
如啞求受塵如啞正受塵
如非啞受塵三智譬如此
釋曰。譬如啞人求覓諸塵不能說塵。加行無分別亦爾。在方便道中尋思真如。而不能說。譬如啞人正受諸塵。雖已得塵不能說塵。根本無分別亦爾。正在真如觀。如所證見亦不能說。譬如非啞人正受諸塵。又能說塵后得智亦爾。如其所見能立正教。為他解說。初未得向得離分別。無說因緣故不能說。次正得離分別。無說因緣故不能說。后已得由出觀故。如前所見能說無倒。此偈顯三種無言說有言說異故有差別。
論曰。
如愚求受塵如愚正受塵
如非愚受塵三智譬如此
釋曰。未識物類。名之為愚。愚譬次第譬。三義如前。釋此偈。顯無分別有分別異故有差別。無言說以無分別為因。由無分別故無言說。有言說以有分別為因。由有分別故有言說。愚譬即顯無分別。此三智境。虛實云何。
論曰。
如五求受塵如五正受塵
如非五受塵三智譬如此
釋曰。五名目無分別。眼等五識。譬如人在五識中求覓五塵。或緣實或緣虛。意識與五識相間起故。加行無分別智亦爾;蜃C一分為實;虿蛔C為虛。譬如人正在五識中。得真實境無分別無言說。根本無分別智亦爾。得真實境無分別無言說。譬如人在意識中。但緣先所受塵名緣虛境。有分別有言說。無分別后智亦爾。緣虛境有分別有言說。此偈顯三種所緣境有實有虛故有差別。
論曰。
如未識求解如讀正受法
如解受法義次第譬三智
釋曰。譬如人未識論文。但求識文字。加行無分別智亦爾。未識真如。但學見真如方便。此顯未解。譬如人已識文字。未了文字義。正讀文字。但能受法。未能受義。根本無分別智亦爾。自利功用已成。未有利他功用。此顯已解。譬如人已識文字。又已了義。正在思中。是人具有二能。能識文字。又能了義。以功用究竟故。無分別后智亦爾。已通達真如。又已出觀。如前所見解說無倒。此顯解已究竟。此偈顯學功有異故有差別。前已明三種次第。謂未解己解及解究竟。前一無境。后二有境。謂法及義。后二有境。異相云何。
論曰。
如人正閉目無分別亦爾
如人正開目后得智亦爾
釋曰。此偈但顯根本智及后得智。由依止不同故有差別。根本智依止非心非非心。后得智則依止心故。二智于境有異。根本智不取境。以境智無異故。后得智取境。以境智有異故。根本智不緣境。如閉目。后得智緣境。如開目。此偈顯不取境取境有異故有差別。此二智威德差別云何。
論曰。
如空無分別無染礙異邊
如空中色現(xiàn)后得智亦爾
釋曰。譬如虛空有四種德。一無染。二無礙。三無分別。四無邊。根本智亦爾。一切世間八法七流等所不能染。由是彼對治故。故說無染。于一切境。如理如量無障無著故說無礙。于一切法。一味真如空遍滿故。故說無分別。離一切諸邊。中道不可量故。故說無邊。譬如色于空中顯現(xiàn)?詹豢煞謩e。色可分別。后得智亦爾。因不可分別。此智可分別。謂此是能分別。亦是所分別。若佛果是無分別智所顯離分別眾生。云何得作眾生利益事。如理不倒。為顯無功用作事。故重說偈。
論曰。
譬摩尼天鼓無思成自事
如此不分別種種佛事成
釋曰。譬如如意寶無有分別。能作如眾生所愿求事。譬如天鼓無人扣擊。能隨彼眾生所欲之意。出四種聲。謂怨來怨去受欲生厭。諸佛亦爾。已離分別。能起種種利益眾生事利益事有二種。一化身利益。如如意寶。二說法利益。猶如天鼓。此無分別智甚深義云何。約境立甚深義。此智為當緣所分別依他性起。為當緣余境起。若爾何妨。若取所分別依他性為境。此智無分別義不成。若緣余境起。離此境則無別余境。緣余境義亦不成。復次若緣余境起。境智無差別義則不成。
論曰。
非此非非此非智非非智
與境無差別智名無分別
釋曰。此智不緣依他性為境。何以故。此智不以分別為境故。故言非此。亦不緣余境。何以故。此智但緣依他性法如為境故。法及法如不可說一異。非清凈清凈境故。為通相不通相故。非不緣識故。言非非此。復次此智為當是智。為當非智。若爾何妨。若智為性。云何不分別。以智是分別性故。若非智為性。云何稱智。無分別非智性故。云何說為無分別智。
論曰。
非智非非智
釋曰。云何說非智。于加行及后得智中不生故。言非智。若爾云何不成非智惑。此義亦不成。何以故。非智惑從不正思惟生。能起欲等流。此從無分別加行智生。能生無分別后得智。故說非非智。復次由此智于分別中不生故。說非智。由此智不于余處生。但于分別法如中生故。說非非智。此偈前句即釋后句。
論曰。
與境無差別智名無分別
釋曰。若智由能取所取二相起有分別。如加行智不名無分別。若智與所取不異。平等平等起。是名無分別智。于余經(jīng)中。佛說一切法自性無分別。欲顯此道理故重說偈。
論曰。
佛說一切法自性無分別
所分別無故彼無無分別
釋曰。一切法自性無分別。此義云何可知。為證此義故立第三句。由可分別類實不有義。至無分別法真實是有故。說一切法自性無分別。若由所分別不有故。一切法自性無分別者。云何眾生不自性解脫。
論曰。
彼無無分別
釋曰。由諸法自性無分別。智如境無分別。若爾何故不自性解脫。實爾諸法自性無分別。智如境亦自性無分別。而不得自性解脫。修得智能證此法。由非智障故智不得起。必須修智滅障。方得解脫故。無自性解脫義。于自性無分別中。若起分別。此為非智。即是無明。于自性無分別法中。所有無分別智。今當說其差別。
論曰。此中無分別有三種。一加行無分別智。二無分別智。三無分別后智。
釋曰。于自性無分別中。若總說有此三種。此三種即顯道方便道正事道究竟。謂入方便住方便出方便。若約因約人約事。別說則有十一種。
論曰。加行無分別有三種。謂因緣引通數(shù)習力。生起差別故。
釋曰。此三約因有差別。加行無分別由三力成。或由因緣力。或由引通力;蛴蓴(shù)習力。由此三力成故生起有差別。若由因緣力成。即是由性力成。若由引通力成。即是由宿生力成。若由數(shù)習力成。即于現(xiàn)在由作功力成。
論曰。無分別智亦有三種。謂知足無顛倒無戲論。無分別差別故。
釋曰。此三約人有差別。即凡夫二乘菩薩。知足無分別。應知由得聞思二慧究竟故。由知足故無分別。故說知足無分別。若凡夫菩薩。至聞思慧究竟事。有所應得皆悉已得。生知足心故無分別。復次世間眾生有知足無分別。由此知足。彼眾生上生有頂。于中計為出離究竟。過此更無行處。起知足心。不復進修故無分別。無顛倒無分別。謂二乘。由彼已通達真境。無常等四種無倒相。由常等四無倒相。永不更分別故無分別。無戲論無分別。謂諸菩薩。諸菩薩不分別一切法。乃至不分別無上菩提。何以故。諸法無言說故。于無言說中強立言說。故名戲論。言說有四種。即是四謗。若說有。即增益謗。若說無。即損減謗。若說亦有亦無。即相違謗。若說非有非無。即戲論謗。菩薩得無分別智。不可以言說顯示故。稱無戲論無分別。何以故。出過世間智故。又非世間智所知故。
論曰。無分別后智有五種。謂通達憶持成立相雜如意。顯示差別故。
釋曰。此五約事有差別。后得智以能顯示為性。此中顯示以覺了為義。由此智于通達后時。顯示如此事。云我于觀中知見如此如此事。故稱通達顯示。由此智出觀后時。如所通達憶持不退失。故稱憶持顯示。由此智如自所通達。能立正教令他修行。故稱成立顯示。由此智菩薩如先緣一切法為境。謂如先雜境界智觀察此境。由此觀察即得轉(zhuǎn)依故。稱相雜顯示。由此智菩薩已得轉(zhuǎn)依。如菩薩所思欲。如意皆成。謂于地等諸大。轉(zhuǎn)為金等故。稱如意顯示。
論曰。為成立無分別智。復說別偈。
釋曰。已說無分別智差別義。更欲成立無分別義。故重說偈。
論曰。
餓鬼畜生人諸天等如應
一境心異故許彼境界成
釋曰。譬如一江約四眾生分別則成四境。餓鬼謂為膿血。魚等畜生謂為住處人謂為水。天謂是地。隨所分別各成一境。若境是實應互相妨。不應一處一時并成四境。當知皆是意識分別所作。若汝許四識并緣。識不離境。汝亦應許一時一處并有四境。若許并有四境。則應信一切分別皆非實有。若無實境識應自生不緣境起。若爾唯識中。四難還成。四義不成。此難如彼論釋。有識無境。斯有何失。為顯此義。故重說偈。
論曰。
于過去未來于夢二影中
智緣非有境此無轉(zhuǎn)為境
釋曰。過去未來事但有名無體。若心緣此二世。但有識無境。夢中所緣亦爾。影有二種。一鏡中影。二定中影。定心所起青黃等相。離心無別此法故說名影。若心緣此二影。亦但有識無境。若無此四境。識何所緣。
論曰。
此無轉(zhuǎn)為境
釋曰。外塵本來是無。識變異所作。識即緣此為境故。言無轉(zhuǎn)為境。此義已立不應復疑。何以故。若撥無此理。無成佛義為顯此義。故重說偈。
論曰。
若塵成為境無無分別智
釋曰。若塵有體為境義成。則無有無分別智。何以故。所分別境若實有。能分別則不成倒。無分別則成倒。若爾一切凡夫皆離顛倒。一切圣人皆成顛倒斯有何失。
論曰。
若此無佛果應得無是處
釋曰。無分別智是正道。若言無此智。而說應得佛果。無有是處。此執(zhí)為阿含及道理所違。是故應知諸塵無體可分別。由可分別體無故。分別亦無。故無分別智如理無倒。復次有別道理。證諸塵無體可分別。
論曰。
得自在菩薩由愿樂力故
如意地等成得定人亦爾
釋曰。菩薩于定得入住出自在。于通慧得變異折伏通達自在。于諸地得十自在。菩薩先發(fā)愿作眾生利益事。得無分別智后出觀。隨菩薩意。欲有所作。一切皆成;蛴涩F(xiàn)在愿;蛴杀驹浮T笧橐。樂為果。先發(fā)愿作眾生利益事。后隨心所欲樂無不皆成。謂轉(zhuǎn)變地等。若淺行菩薩欲作眾生利益事。于現(xiàn)在先發(fā)愿。發(fā)愿竟即入真觀。出觀后隨所欲樂方得成遂。若深行菩薩欲作眾生利益事,F(xiàn)在不須發(fā)愿。及入觀出觀。但由本愿力。隨所欲作。一切皆成。若聲聞等得九定自在。因此定自在得六通自在。于一物中隨愿樂力。各能變異為無量種。若諸塵實有自性。此事則不得成。譬如二空一切自在所不能變異。何以故。以真實故。此偈約外境顯諸塵無自性。于內(nèi)境無自性。其義云何。
論曰。
成就簡擇人有智得定人
于內(nèi)思諸法如義顯現(xiàn)故
釋曰。簡擇即是毗婆舍那。得三無流根名成就。從須陀洹向乃至阿羅漢果。名成就簡擇人。有智人謂菩薩。欲顯不以聞思位為智人。但取入修位為智人。故言得定。聲聞及菩薩于內(nèi)思量一切法時。如如二人思惟十二部經(jīng)法。所顯義如此如此。其義于此二人得顯現(xiàn)。若其思惟佛義。于種種法中佛義顯現(xiàn)。如佛義顯現(xiàn)。色等五陰及無常等十想。亦如此顯現(xiàn)。此偈約內(nèi)境。顯諸塵無自性。云何知外內(nèi)境皆無自性。
論曰。
無分別修時諸義不顯現(xiàn)
應知無有塵由此故無識
釋曰。若菩薩在無分別觀中。一切義或內(nèi)或外或內(nèi)外不復顯現(xiàn)。是故應知諸塵皆實非有。若無外塵則無內(nèi)識。何以故。所識既不有。能識云何有。此義實爾。所識非有故能識亦非有。應知勝相中已具顯此義。此智與般若波羅蜜。為一為異。
論曰。此無分別智即是般若波羅蜜。名異義同。
釋曰。不以名不同為異。以義同為一。以一故言即是。若名異義云何同。如來立法約自性義。攝諸法為同。不以名攝為同。何以故。名于諸方不同。義于諸方則同。名是假立。為目此義故。隨方不同。義有定性故義是同。行依義成。不依名成。云何知義是同。
論曰。如經(jīng)言。若菩薩住般若波羅蜜。由非處修行。能圓滿修習所余波羅蜜。
釋曰。欲成就無分別智。與般若波羅蜜不異故。引般若波羅蜜經(jīng)為證。菩薩修般若波羅蜜。無退失故名住。又菩薩欲修余波羅蜜。先修般若波羅蜜為方便。余波羅蜜住般若波羅蜜中成。故言住。菩薩住般若波羅蜜中。離五處修行余波羅蜜。于一一波羅蜜中經(jīng)若干時修習。令得成就故稱圓滿。
論曰。何者非處修行能圓滿修習所余波羅蜜。謂離五種處。一離外道我執(zhí)處。
釋曰。如外道住彼般若起我執(zhí)。謂我今住般若。般若即是我所。諸菩薩住般若則不如是。故言離我見執(zhí)處。以不應彼處故。
論曰。二離未見真如菩薩分別處。
釋曰。如地前菩薩未見真如。分別無分別為般若波羅蜜。謂此是般若波羅蜜。若菩薩已見真如。在般若波羅蜜中。則無此分別。故言離分別處。以不應彼處故。
論曰。三離生死涅槃二邊處。
釋曰。如凡夫眾生住生死邊。聲聞人住涅槃邊。菩薩住般若波羅蜜離此二邊。故言離二邊處。以不應彼處故。
論曰。四離唯滅惑障知足行處。
釋曰。如聲聞于惑障滅處生知足。于余處無復欲樂。謂智障滅處。菩薩則不如是。為滅智障修學般若波羅蜜故。言離知足行處。不應彼處故。
論曰。五離不觀利益眾生事。住無余涅槃處。
釋曰。如獨覺不觀眾生利益事。住無余涅槃。菩薩則不如是。住般若波羅蜜。不舍眾生利益事。般涅槃亦有余亦無余。于法身是無余。于應化身是有余故。言離住無余涅槃處。以不應彼處故。無分別智有五種差別。異前所離五處。一無倒差別。此無倒彼有倒故。二無分別差別。此無分別彼有分別故。三無住處差別。此無住處彼有住處故。四正行差別。此正行能滅惑智二障。彼正行但能滅惑障故。五至得差別。此得常住三身為果。彼得永斷涅槃為果故。
論曰。聲聞智慧與菩薩智慧。差別云何。
釋曰。已說無分別智與般若波羅蜜是一。今欲更顯無分別智般若波羅蜜與二乘智有差別。
論曰。應知由無分別差別。
釋曰。聲聞有分別。菩薩無分別。應知由此義故有差別。
論曰。不分別陰等諸法門故。
釋曰。聲聞由智慧取陰等諸法門為境。有分別相起。菩薩不分別陰等諸法門。無分別相起故有差別。
論曰。由非一分差別。通達二空真如。入一切所知相故。依止一切眾生利益事故。
釋曰。分有二種。一所知分。二利益眾生分。所知分中復有二種。謂人法二空。利益眾生分中亦有二種。謂自身他身。聲聞于所知分中。但通達人空。止于苦等四諦生無流智。于利益眾生分中。但依止自身利益事。發(fā)愿修行。于此二分中各有一分。菩薩于所知分中。具通達人法二空。于一切所生如理如量智。于利益眾生分中。依一切眾生利益事。謂自他身發(fā)愿修行。于此二分中各具二分。二分異一分故。言非一分差別。
論曰。由無住差別。住無住處涅槃故。
釋曰。聲聞住著涅槃。如凡夫住著生死菩薩不爾。見生死涅槃俱是分別所作。同無相性故不住二處。
論曰。由恒差別。于無余涅槃不墮斷盡邊際故。
釋曰。二人于無余涅槃有差別故。智慧有差別。二乘于無余涅槃無應化二身。以不觀他利益事故。無應身故墮斷。無化身故墮盡。菩薩于無余涅槃恒起二身。無有邊際。何況法身。以自利利他圓滿故。有應身故不墮斷。有化身故不墮盡。
論曰。由無上差別。實無異乘勝此故。
釋曰。聲聞獨覺乘有上。以不及大乘故。菩薩乘無上。以無別乘勝大乘故。乘以智為體。于大乘中智為上首故。由此五義故。二乘智與菩薩智有差別。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為攝前五義及顯五義功德故。重說偈。
論曰。
由智五勝異依大悲修福
釋曰。諸菩薩智慧。由五種差別故勝二乘。不但于勝智慧知足。復依智慧修福德。福德即余五度。此句顯自利勝異二乘。復有勝異義。謂為利他依大悲修福德。福德即余五度。若人具此二能。得何果報。
論曰。
世出世富樂說此不為遠
釋曰。作轉(zhuǎn)輪王欲界上五天王色界梵王。乃至無色界定。及菩薩獨所得世間定。名世富樂。二乘解脫及無上菩提。名出世富樂。如此果如意易得故不為遠。諸菩薩已至極自在位。恒行慈悲于世間貧苦眾生。菩薩由此意不施財物。此意用云何。
論曰。若菩薩于世間實有亦復可知。
釋曰。此顯菩薩有體有恩。有體故言實有。有恩故言可知。
論曰。若菩薩如此依戒定慧學功德聚相應。至十種自在。于一切利他事。得無等勝能。
釋曰。三學攝十度及世間一切功德。故名功德聚。若菩薩未得得。已得不失。名相應。即因圓滿。至十種自在即果圓滿。利益他事或有二種;蛴兴姆N。二種謂先思后行。復有二種。即后二無畏;蛴兴姆N如前說。得如此無等勝能。即恩德圓滿。此三德中。因果二德顯自利。恩德顯利他。已說三學竟。欲顯菩薩三德圓滿。故明此義。
論曰。云何于世間中見有眾生遭重苦難。
釋曰。此次立難。若菩薩如此三德。皆為拔濟一切眾生。云何眾生遭世苦難。若視苦不救則無勝能。若無勝能亦無菩薩?嚯y有二種。謂內(nèi)及外。內(nèi)外此二苦難有輕有重。若可對治為輕。若不可對治為重。
論曰。由菩薩見彼眾生有業(yè)。能感苦報障勝樂果故。
釋曰。菩薩見有眾生有業(yè)障。障菩薩勝能能感苦報。菩薩于彼有此業(yè)智。雖懷勝能舍而不用。此即菩薩業(yè)力。譬如有江有八功德水。隨眾生飲無人遮護。餓鬼由業(yè)障故不能得飲。菩薩如江。財物如水。有業(yè)障眾生猶如餓鬼。由業(yè)障故不得受用菩薩財物。
論曰。由菩薩見如此。若施彼樂具。則障其生善。
釋曰。菩薩見有眾生無業(yè)障。若貧窮能生長善法。若富樂則放逸造罪。菩薩愿彼于現(xiàn)在世受貧窮苦。隨順成就生起善法。是故菩薩不施其樂具。此即菩薩處非處力。
論曰。由菩薩見彼無樂具。能現(xiàn)前厭惡生死。
釋曰。菩薩見有眾生由貧窮苦。厭惡生死心恒現(xiàn)前。菩薩愿彼無樂具。成就厭惡心隨順善行故。不施其樂具。此即菩薩根欲性力。
論曰。由菩薩見若施彼樂具。則是生長一切惡法因緣。
釋曰。菩薩見有眾生乃至恒受貧窮報。于此時中不長惡法。菩薩愿彼恒受貧窮報。不愿彼于一剎那中受富樂報。而作諸惡法因緣。謂自愛憎他。此二因緣能生長惡法。菩薩若施彼財物。則成就彼愛憎。是故菩薩不施其樂具。此即菩薩遍行道智力。
論曰。由菩薩見若施彼樂具。則是逼害余無量眾生因緣。
釋曰。菩薩見有眾生。若得大富非止自損。復能損惱無量眾生。菩薩愿彼受貧窮苦。不愿彼由大富樂。損惱眾生身心及以善根。是故菩薩不施其樂具。此亦是菩薩遍行道智力。
論曰。是故菩薩不無如此勝能。世間亦有如此眾生顯現(xiàn)。
釋曰。勝能有三。即是三德。一能得因。謂三學處。二能得果。謂十自在。三能利他。謂了別眾生根欲性等。若見施有利益則施。若見不施有利益則不施。菩薩以利益為定。不以施不施為定。由施無利益故。世間有受苦眾生。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為攝前五義故重說偈。
論曰。
見業(yè)障礙善厭現(xiàn)及惡增
害他彼眾生不感菩薩施
釋曰。有眾生有業(yè)障。不感菩薩施。有眾生有樂具則礙善。有眾生由貧窮厭惡生死心恒現(xiàn)前。有眾生有樂具生長惡法。有眾生由大富樂能逼害他。菩薩見如此事。欲令離自損損他故。不施其樂具。是故彼眾生不感菩薩施。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三
釋學果寂滅勝相品第十二
論曰。如此已說依慧學差別。云何應知寂滅差別。
釋曰。菩薩道與二乘道既有差別。由道得滅。菩薩滅與二乘滅亦應有差別。云何可知。
論曰。諸菩薩惑滅。即是無住處涅槃。
釋曰。二乘與菩薩同以惑滅為滅諦。二乘惑滅一向背生死趣涅槃。菩薩惑滅不背生死不背涅槃。故異二乘。菩薩此滅于四種涅槃中。是無住處。一本來清凈涅槃。二無住處涅槃。三有余。四無余。菩薩不見生死涅槃異。由般若不住生死。由慈悲不住涅槃。若分別生死。則住生死。若分別涅槃。則住涅槃。菩薩得無分別智。無所分別故無所住。
論曰。此相云何。
釋曰。無住處涅槃。以何法為相。
論曰。舍離惑與不舍離生死。二所依死。轉(zhuǎn)依為相。
釋曰。若菩薩在轉(zhuǎn)依位。不與諸惑緣起處。故名舍離;笤诔鲇^位。必起分別故。名不舍離生死。若偏觀前后明此二義。亦得一時具二義。若雙觀二義。必在一時。此二義并以依他性為依止。無住處涅槃以轉(zhuǎn)依為相。即轉(zhuǎn)二著。凡夫著生死。二乘著涅槃。菩薩得無分別智。不見生死涅槃有差別。雖滅惑不住涅槃。雖起分別不住生死。故此涅槃以轉(zhuǎn)依為相。此轉(zhuǎn)依即依止依他性。
論曰。此中生死是依他性。不凈品一分為體。涅槃是依他性。凈品一分為體。
釋曰。此釋二所依止義。本識名依他性。本識若起分別。即是不凈品。說此一分為生死體。如分別依他性。此性不如此有。此分別無所有即是凈品。依此一分為涅槃體。
論曰。本依者。是具凈不凈品二分依他性。
釋曰。分別性是生死。真實性。是涅槃。從本以來此二品以依他性為依止。即說依他性為本依。
論曰。轉(zhuǎn)依者。對治起時。此依他性。由不凈品分永改本性。由凈品分永成本性。
釋曰。轉(zhuǎn)依亦屬依他性。三乘道是對治。此依他性道未起時。如見諦等;蚰芷鹬T業(yè)感惡道報。名不凈品。道起已后。如此不凈品滅不更生。故言永改本性。此依他性道及道果名凈品。道即戒定慧。道果有二種。謂有為無為。有為即解脫解脫知見。無為即本惑滅。及未來惑不生。道未起時。戒等凈品未成立。但有本性清凈。由道起故與五分法身及無垢清凈相應。如此相應乃至得佛。無有變異。故言永成本性。
論曰。此轉(zhuǎn)依若略說有六種轉(zhuǎn)。
釋曰。若約三乘道及道果。廣說則有多轉(zhuǎn)依義。今略說故但有六種。
論曰。一益力損能轉(zhuǎn)。由隨信樂位。住聞熏習力故。
釋曰。由三乘圣道起阿黎耶識中。聞熏習功能更增。說名益力。于阿黎耶識中。所有諸惑熏習。由對治起故無復本用。說名損能。此二事何位何因得成。若人住愿樂位中。聞如來說廣大甚深正教。于中起三信。愿樂修行。隨順不違。此損益以聞熏習力為因。聞思慧為聞熏習體。因此二慧生修慧。修慧是聞熏習力。若無修慧。本依則不得轉(zhuǎn)。由此力故損益義成。若人已得如此轉(zhuǎn)依。煩惱行于此人云何。
論曰。由煩惱有羞行慚。弱行或永不行故。
釋曰。若人已得此轉(zhuǎn)依。煩惱若起即生慚羞。起亦不久。又復微弱;蛴啦黄。何以故。能羞自身。深見諸過故。
論曰。二通達轉(zhuǎn)謂已登地諸菩薩。由真實虛妄顯現(xiàn)為能故。
釋曰。得無分別智。證真如故名通達。由此通達有別轉(zhuǎn)異于地前。若已登地。有時入觀。此通達為真實顯現(xiàn)因。何以故。如初通達明證真如。后入觀亦爾。有時出觀。此通達為虛妄顯現(xiàn)因。何以故。如先未入觀。以散心修自利利他俗行。今出觀亦爾。
論曰。此轉(zhuǎn)從初地至六地。
釋曰。此中同有出入觀異故。以六地為其位。
論曰。三修習轉(zhuǎn)。由未離障人。是一切相不顯現(xiàn)。真實顯現(xiàn)依故。
釋曰。前位修習依相起。此位修習依無相起。已離惑障。離一切智障未盡。是有學大乘人能得此轉(zhuǎn)。一切相。謂相相生相真實相。此三相體不顯現(xiàn)。依止此轉(zhuǎn)依得成。三無相得顯現(xiàn)。亦依止此轉(zhuǎn)依得成。
論曰。此轉(zhuǎn)從七地至十地。
釋曰。此中同修無相行故。以四地為其位。
論曰。四果圓滿轉(zhuǎn)。由已離障人。一切相不顯現(xiàn)。清凈真如顯現(xiàn)。至得一切相自在依故。
釋曰。三德具足名果圓滿。已離一切障人。即是諸佛。能得此轉(zhuǎn)。一切相不顯現(xiàn)。即是斷德。以一切相滅故。清凈真如顯現(xiàn)。即是智德。如理如量智圓滿故。謂具一切智及一切種智。至得一切相自在。即是恩德。依止一切相中所得自在。由得此自在。如意能作一切眾生利益事。三德并以此轉(zhuǎn)為依止。
論曰。五下劣轉(zhuǎn)。由聲聞通達人無我故。由一向背生死。為永舍離生死故。
釋曰。人境功能三義皆下劣。是聲聞人故人下劣。但觀人無我故境下劣。心求免離生死。自出三界未得究竟。又不能兼濟眾生。故功能下劣。身見是聲聞系縛。為除此見故修人無我觀?嗉馈H舻萌藷o我。則能背苦舍集。
論曰。六廣大轉(zhuǎn)。由菩薩通達法無我故。
釋曰。人境功能三義皆廣大。是菩薩人故人廣大。觀法無我故境廣大。自度度他又能究竟故功能廣大。分別是菩薩系縛。為除此系縛故。修法無我觀。法無我是本。人無我是末。若得法無我。必先得人無我。雖復先得。猶未清凈。以根本未除故。證法無我后方得清凈。法無我境能顯四德。故觀此境得離八倒。
論曰。于中觀寂靜功德故。
釋曰。謂于生死中。觀法無我故。稱寂靜功德。
論曰。為舍不舍故。
釋曰。此顯法無我觀功能。于生死中由觀寂靜能離分別。不為惑染故舍煩惱。由見生死寂靜與真如不異故。不舍生死。
論曰。若菩薩在下劣轉(zhuǎn)位。有何過失。
釋曰。欲顯有三失故為此問。
論曰。不觀眾生利益事故。
釋曰。此明失菩薩恩德。
論曰。過離菩薩法。
釋曰。如理如量智。及隨智所起福德是菩薩法。不行菩薩智慧法為過。舍遠菩薩福德法為離。此明失智德。
論曰。與下乘人同得解脫。此為過失。
釋曰。但滅惑障不滅智障。此明失斷德。
論曰。諸菩薩若在廣大轉(zhuǎn)位。有何功德。
釋曰。欲顯有三德故。更為此問。
論曰。于生死法中。由自轉(zhuǎn)依為依故。得諸自在。
釋曰。得無分別智。滅智障種子。此滅即是轉(zhuǎn)依。以此轉(zhuǎn)依為依止。菩薩于一切法中。得十種自在。
論曰。于一切道中。能現(xiàn)一切身。
釋曰。以自在為依止。于六道中。隨彼形類,F(xiàn)種種身。
論曰。于世間富樂及于三乘。由種種教化方便勝能。能安立彼于正教。是廣大轉(zhuǎn)功德。
釋曰。富樂是三界善道。先令得世間善道。后令得三乘圣道。以三輪化度令住正法。何法為大菩提自性轉(zhuǎn)依。異二乘是大菩提自性。此轉(zhuǎn)依應知有四相。一生起依止為相。二永不生依止為相。三成熟思量所知果為相。四法界清凈為相。生起依止為相者。是佛相續(xù)所攝。出世道依止。若不爾未至此轉(zhuǎn)依。佛圣道不成。不應道理。若佛道離此轉(zhuǎn)依成。依未轉(zhuǎn)道應先成。永不生依止為相者。一切惑及習氣永不生依止。若不爾因緣已聚集。未至此轉(zhuǎn)依。諸惑及習氣永不生不成。不應道理。成熟思量所知果依止為相者。成熟尋思及善通達所知。真如所知實際果。若不爾諸佛自性應更尋思。應更滅障。法界清凈為相者。伏滅一切相。最清凈法界所顯。若不爾諸佛自性應無常。應可思佛自性常住。不可思為相。亦不可說。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為顯此轉(zhuǎn)依故。重說偈。
論曰。
于凡夫覆真于彼顯虛妄
釋曰。見諦無明于凡夫。覆一切法人無我真空于彼。謂于凡夫此無明倒彼心。令見我相眾生相等及六塵相諸虛妄法。因此顯現(xiàn)無明為其依止。
論曰。
于菩薩一向舍虛顯真實
釋曰。菩薩無分別智。由滅無明故。舍一切虛妄法。謂我相等。顯二空真如。無明生是凡夫依。無明滅是菩薩依。此偈明滅為轉(zhuǎn)依相。
論曰。
不顯現(xiàn)顯現(xiàn)虛妄及真實
釋曰。虛妄是分別性。分別不起即虛妄不顯現(xiàn)。真實是三無性。虛妄不顯故真實顯現(xiàn)。
論曰。
是菩薩轉(zhuǎn)依解脫如意故
釋曰。不顯現(xiàn)顯現(xiàn)是菩薩轉(zhuǎn)依。此轉(zhuǎn)依即菩薩解脫。得解脫已無復系縛。為利他故。如意遍行于六道中。不同二乘解脫永滅無利他義。如被斬首命必不續(xù)。此偈明解脫虛妄清凈法身。此二由無分別智得成。即就三德明轉(zhuǎn)依。
論曰。
于生死涅槃若智起平等
釋曰。生死涅槃并是分別所作。同一真如。若得無分別智。緣此平等起。
論曰。
生死即涅槃二無此彼故
釋曰。不凈品名生死。凈品名涅槃。生死虛妄無人法二我。即是涅槃。得無分別智。見生死無所有。即是見涅槃無所有。故無此彼之異。若得此智有何功能。
論曰。
是故于生死非舍非非舍
釋曰。雖觀無我不離生死。是非舍義。雖在生死常觀無我。是非非舍。若爾于涅槃云何。
論曰。
于涅槃亦爾無得無不得
釋曰。離生死無別法名涅槃。菩薩既不得生死。亦不得涅槃。是無得義。菩薩于生死常觀勝妙寂靜。是無不得義。
釋智差別勝相品第十三之一
論曰。如此已說寂滅差別。云何應知智差別。
釋曰。前已說菩薩解脫與二乘解脫差別。菩薩解脫知見。與二乘解脫知見。亦應有差別。云何可知。
論曰。由佛三身。應知智差別。
釋曰。智差別是菩薩解脫知見。即菩提道究竟果。如二乘道究竟果名解脫知見。二乘解脫知見中無三身。菩薩解脫知見中有三身差別。何以故。二乘不能滅智障。無一切智故。不得圓滿清凈法身。無大慈悲不行利益他事故。無應化兩身。菩薩具此二義故有三身。故以三身顯智差別。何法名三身。
論曰。一自性身。二受用身。三變化身。
釋曰。身以依止為義。由能持諸法。諸法隨身故得成。不隨則不成故。身為諸法依止。譬如身根為余根依止故得身名。法身亦爾。應化身及如來一切功德所依故名為身。又身以實為義。不破壞故名實。身即是體。體以性為義。此性于一切位中。不改故名實。實故不破壞。身有二種。一自然得。二人功得。自然得者。如經(jīng)言。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性常然。謂一切法由二空不空。二空由虛妄不空。此二法皆自然得。故說名自性。人功得者。謂六道身。由依惑起善惡不動業(yè)。由業(yè)得七種果。依果更生惑。是名人功所得。如來身亦有二種得。一自性得。是法身。二人功得。是應化兩身。為顯異人功所得故立自性身。依止自性身。起福德智慧二行。二行所得之果。謂凈土清凈及大法樂。能受用二果故名受用身。于他修行地中。由佛本愿自在力故。彼識似眾生變異現(xiàn)故名變化身。
論曰。此中自性身者。是諸如來法身。
釋曰。此三身中。若以自性為法身。自性有二種定。以何自性為法身。一切障滅故。一切白法圓滿故。唯有真如及真智獨存。說名法身。身以依止為義。何法為依止。
論曰。于一切法自在依止故。
釋曰。一切法自在。謂十種自在。又因中十波羅蜜。果中一切不共法。皆得已不失。如意運用故名自在。自在不可數(shù)量。隨諸法數(shù)量自在亦爾。云何知此法依止法身。不離清凈及圓智。即如如如如智故。
論曰。受用身者諸佛種種土。及大人集輪依止所顯現(xiàn)。
釋曰。土有眾寶差別。不可數(shù)量故稱種種。此無量寶土。依佛應身得成。諸菩薩名大人集。是菩薩眾親近善友。正聞正思正修等是輪體。如圣王金輪能從此至彼。未得令得。已得令不失。能上下平行此是輪用。菩薩亦爾。若離應身則二事不成。故此二事以應身為依止。由能依止成故所依止顯現(xiàn)。
論曰。此以法身為依止。
釋曰。法身無依止。此身有依止。如前言于一切法自在依止故。此即明應身依止法身故二身有異。
論曰。諸佛土清凈大乘法受樂受用因故。
釋曰。菩薩于諸佛凈土中。自聽受大乘法受法樂。為他說大乘法亦受法樂。菩薩備受用此二法樂。若無應身則無此二受用法樂。故應身為此二受用法樂因。又釋受用有二義。一受用塵。即受用凈土。二受用法樂。即受用大乘法樂。若無應身則無此二受用。故以應身為此二受用因。變化身與法身應身異相云何。
論曰。變化身者以法身為依止。
釋曰。法身無依止。此身有依止。如前言于一切法自在依止故。此即明變化身依止法身。故二身有異。
論曰。從住兜率陀天。及退受生。
釋曰。此下明化身體異應身。應身以大智大定大悲為體;淼陨螢轶w。所現(xiàn)色形先住兜率陀天中。后生人中。先二十年受中陰生故言退。后于釋迦家受生。
論曰。受學受欲塵。
釋曰。修習王秘密巧六十四能等。為受學納妃等。為受欲塵。
論曰。出家往外道所修苦行。
釋曰。舍王位往郁陀阿羅羅仙人所。備修外道一切苦行。
論曰。得無上菩提。轉(zhuǎn)法輪大般涅槃等事。所顯現(xiàn)故。
釋曰。后舍外道法。修不苦不樂行。成無等覺。說三乘教。后方舍化。變化事非一。乃至滅后猶有遺形。為佛事故言等事。以此等事顯于化身。佛何故先住兜率陀天。后生人中。欲顯自身是天人類。以天人是圣道器故。欲示為天人師攝利同類故。為斷外道毀謗故。
論曰。諸佛如來所有法身。其相云何。
釋曰。欲引相等十義證成法身。法身若成。余二身亦成。故為此問。
論曰。若略說其相。應知有五種。
釋曰。若廣說如無生無滅等。有無量相。今略說故言有五相。即十義中第一相義。
論曰。此中說郁陀那偈。
釋曰。為攝持散義故說此偈。偈中十義后次第釋。
論曰。
相證得自在依止及攝持
差別德甚深念業(yè)明佛身
五相者。一法身轉(zhuǎn)依為相。
釋曰。法身即是菩薩轉(zhuǎn)依。
論曰。一切障及不凈品分。依他性滅已。
釋曰。障有二種。一具分障。二一分障。菩薩所斷一切智障。通三界內(nèi)外故名具分。即是一切障。二二乘所斷惑障。唯在三界內(nèi)名一分障。即是不凈品分。并以依他性為依止。治道起時即斷此二障。故言滅已。
論曰。解脫一切障。
釋曰。由二分障已滅。依他性一分。解脫一切障。
論曰。于一切法得自在為能。
釋曰。此依他性一分。能通達一切法同一無性。已得無失。故名自在。
論曰。清凈性分依他性。轉(zhuǎn)依為相故。
釋曰。欲顯異無分別后智。離一切分別故。言清凈性分。此無分別智又是依他性一分。依他性有二分。前明滅障顯無分別境。后明于一切法得自在。為能顯無分別智。此二分是轉(zhuǎn)依。轉(zhuǎn)依為法身相。
論曰。二白凈法為相。
釋曰。一切法有二種。一黑二白。黑即是惡。白即是善。善中自有四種。法身是真實善故。言白凈法為相。
論曰。由六度圓滿。于法身至得十種自在。勝能為相故。
釋曰。由修六度究竟。于法身得十自在。此十自在是法身勝能。即以法身為性。由六度究竟得十自在。其義云何。
論曰。何者為十。一命自在。
釋曰。于壽命中。修短及舍如意得成。
論曰。二心自在。
釋曰。于生死受生。不為生死染污。
論曰。三財物自在。
釋曰。十種財物飲食為初。隨時隨處如意能得。
論曰。此三由施度圓滿得成。
釋曰。若人一切處施。一切物施。以大悲施則施圓滿。由大悲行施為因。得心自在。由一切處施為因。得命自在。由一切物施為因。得財物自在。
論曰。四業(yè)自在。五生自在。此二由戒度圓滿得成。
釋曰。業(yè)為因生為果故。此二相應。由能制身口業(yè)故得業(yè)自在。乃至若分分斷身心。無變異身口業(yè)。由此心成故戒度圓滿。由戒度圓滿。若欲受余生。如意能引。此業(yè)悉令現(xiàn)前故名業(yè)自在。由業(yè)自在。于業(yè)果生中亦得自在。隨六道類如意往生利益。若竟如意能舍。取舍二事功能無礙。故名生自在。
論曰。六欲樂自在。由忍度圓滿得成。
釋曰。忍有三種。一忍辱忍。二安受忍。三通達忍。于他毀損事心不壞。名忍辱忍。于自苦事心無變異。名安受忍。于正法甚深道理心能明證。名通達忍。由此三忍諸法皆隨逐心。后于諸法中。隨所欲樂如意得成。
論曰。七愿自在。由精進度圓滿得成。
釋曰。由精進波羅蜜能度一切所作事。于未來世。一切所愿如意得成。故名愿自在。
論曰。八通慧自在。此五通所攝。由定度圓滿得成。
釋曰。于五通中。未得得已得不失。故名自在。又于五通能自用。亦能令他如我所用。故名自在。由菩薩能得諸菩薩諸甚深定心。隨事調(diào)伏。若引五通處于自他如意皆成。
論曰。九智自在。十法自在。此二由般若波羅蜜圓滿得成。
釋曰。菩薩由般若波羅蜜圓滿。以無分別智。于陰等法門。心通達無余。得一切種智。名智自在。以無分別后智。通達一切法品類。得一切智。名智自在。以無分別后智。如自所證。為他安立法門。如理得成。名法自在。
論曰。三無二為相。由無有無二相故。
釋曰。無二謂無有無無。有為常無為斷。無有無無即是不常不斷。離于二邊。
論曰。一切法無所有。空相不無為相故。
釋曰。更釋上語一切法皆分別所作。悉無所有。即是二空相故。無有不無二空相故。無無法身即是二空故。以無二邊為法身相。
論曰。復次有為無為無二為相。
釋曰。無二謂無有為無無為。一切有流法必以有為為相。一切無流法有二種。若道等以有為為相。擇滅等以無為為相。法身與有為無為不一不異。是故不得偏以有為無為為相。由真如是有為無為通相。不可說異。真如是清凈境。有為無為非清凈境。不可說一。法身非有為無為為相。非非有為無為為相。何以故。
論曰。非惑業(yè)集所生故。
釋曰。一切有為法。皆從惑業(yè)生。法身不從業(yè)惑生故非有為。
論曰。由得自在能顯有為相故。
釋曰。法身由得自在。能數(shù)數(shù)顯有為相。謂應化二身故非無為。
論曰。復次一異無二為相。諸佛如來依止不異故。
釋曰。無二謂無一無異。三世諸佛由法身無異。法身即是依止是故不異。
論曰。由無量依止能證此故。
釋曰。由此法身無量。已成熟善根諸菩薩。無間所證故不可說一。若一余人修行則應無用。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為顯法身不一異義。故重說偈。
論曰。
我執(zhí)不有故于中無依別
釋曰。于世間由隨我執(zhí)分別。眾生依止有差別。于法身無有我執(zhí)分別故。如來依止無差別。若爾云何立有多佛。
論曰。
如前多依證假名說不一
釋曰。如前因地無量依止能證故。若一一世間身無有法身。菩薩則無所證。由菩薩各各依自身證此法身故。約假名不可說一。
論曰。
性行異非虛圓滿無初故
不一無異故不多依真如
釋曰。諸菩薩發(fā)心多故名性異。由性異故加行亦不同。由加行異故有功力。由有功力故能得果。有因義故非虛。若但有一佛。諸余菩薩修行則空無所得。諸佛作眾生利益事。無不圓滿。由安立彼于三乘故。若諸佛不安立他于無上菩提。則所作佛事不圓滿。由利益事圓滿故佛不一。如生死無初。無量諸佛亦爾。無初無量。若唯一佛成前后佛不成。則于一佛立始立終。義則可成。由此五義故諸佛不一。
論曰。無異故不多。
釋曰。依止不異故諸佛不多。不多故無異。何者為依止。
論曰。依真如。
釋曰。真如即清凈法界。法界無異。故諸佛依止無差別。此二偈顯法身無一異相。
論曰。四常住為相。真如清凈相故。
釋曰。此下引三證立法身常住義。真如若出離一切垢。無垢清凈說名佛果。此真如常住。諸佛是清凈真如所顯。故法身常住。
論曰。昔愿引通最為極故。
釋曰。從初發(fā)心乃至八地。經(jīng)二十七大劫阿僧祇。于中如來依法界發(fā)愿成就。愿秉持愿是名引。于一切處無礙故名通。窮生死際故名最極。由依法界起此愿故。法界若無常愿則有盡。愿既無盡故知法界常住。又由此愿引通最極。不空無果故得法身。愿既無盡故法身常住。
論曰。應作正事未究竟故。
釋曰。若言佛作眾生利益事竟。先愿應窮。不可以愿證法身常住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由正事未究竟故。從今時乃至無窮世。正事無邊。若眾生未皆得佛。未悉般涅槃。此正事無息。正事由法身成。正事不盡故法身常住。
論曰。五不可思議為相。是真如清凈自證智所知故。無譬喻故。非覺觀行處故。
釋曰。法身有三因緣故不可思議。一非三慧境界故不可思議。非覺觀行處故非聞慧境。無譬喻故非思慧境。自證智所知故。非世間及二乘修慧境。是故不可思議。二無分別最上真實故不可思議。無分別者菩薩自證智所知。非凡夫分別境界。凡夫如生盲不能分別色。以未曾見色故。亦非二乘分別境界。此境最極非二乘所證故。不能分別。二乘如新生嬰兒不見日輪。以根弱故。最上者無譬喻故。法身于一切法中最極無等。無余法可為譬喻故。非有上人所能知。真實者不可言說故。若不可言說未曾見真實。眾生不能分別。一切覺觀隨言說起。既無言說故非覺觀行處。是故不可思議。三法身是諸佛證智所知。非世間聰慧人所能分別。于世間中無物可等法身。由見此物以比知法身。于法身中一切心行皆絕。以境智無差別故。是故不可思議。
論曰。復次此法身證得云何。
釋曰。有證不得。有得不證。有亦證亦得。有不證不得。今欲顯亦證亦得。一切眾生在于生死。無有眾生本無法身。恒與法身相應故。此相應無始法自然成。如此相應說名為得。此得非觸得。非根識所證故。為離相應得故立此問。如經(jīng)言于眾生聚中。無眾生在法身外。如無一色在虛空外。以一切眾生皆不離法身故。法身于眾生本來是得。得義如此。證義云何。
論曰。是觸從初所得。
釋曰。為顯觸得有始。由方便成利益無窮故。如眼證見色必具五義。一有實境對根。二根不壞。三有覺觀。四識不亂。五無闇等障。五義若不具則不能證色。證知法身亦爾。必須具五義。
論曰。由緣相雜大乘法為境。
釋曰。真如是大乘法。大乘十二部經(jīng)所說法門。皆共顯此真如。一切正說于真如法。則同一味。故名相雜。如眾流歸海。相雜共為一味。智與境無差別故言緣。菩薩緣相雜大乘中真如法為境。此即第一顯境實有最勝。
論曰。無分別智。無分別后所得智。
釋曰。證智以無分別為相。由此智于真如境起。離分別故清凈成證智。此即第二顯智清凈如根不壞。無分別后所得智。是前后助法。由此智后更入真觀后后轉(zhuǎn)勝。此即第三明助法如覺觀。若有毗缽舍那無奢摩他。無證得義故須修奢摩他。修奢摩他有三相。一得因。二得伴類。三得功能。
論曰。五相修成熟修習。
釋曰。此明得因。五修及五修所得五果。如因果修差別中說。得無退失名熟。得最上上品名成。數(shù)數(shù)觀察名修習。此明二種因。一不失因。二圓滿因。故名得因。
論曰。于一切地善集資糧。
釋曰。此明得伴類從初地乃至十地。聚集福德智慧行為資糧故。名得伴類。
論曰。能破微細難破障故。
釋曰。此明得功能。由前二義故能破智障。此煩惱與二乘無流道俱起。故名微細。非二乘道所能破故名難破。故名得功能。此即第四明得定如識不亂。
論曰。金剛譬三摩提。
釋曰。有四義故。以金剛譬三摩提。一能破煩惱山。二能引無余功德。三堅實不可毀壞。四用利能令智慧通達一切法無礙。
論曰。次此三摩提后滅離一切障故。
釋曰。得此定竟。滅一切障方盡。此即第五明滅惑如無闇等障。
論曰。是時由依止轉(zhuǎn)成證得應知。
釋曰。金剛心滅時名是時。是時第十地依止。轉(zhuǎn)成佛依止名證得。應如此知。
論曰。此法身有幾自在。于中得自在。
釋曰。欲顯約五陰轉(zhuǎn)依。明法身自在。故為此問。
論曰。若略說有五自在于中得自在。
釋曰。若廣說有無量自在。今略說止明五種。
論曰。一凈土顯示自身相好。無邊音不可見頂自在。
釋曰。如意能現(xiàn)頗梨珂等凈土。隨眾生類如意現(xiàn)身。于大集中。皆對眾生無有背者。又稱眾生所樂見,F(xiàn)種種身。稱眾生所樂見,F(xiàn)種種相好。所說法音如意。遍滿十方世界。于一音中。隨諸眾生所欲聞法各各得聞。諸梵天等見佛之時。如來身量倍高于彼故。頂不可見。于此等事皆得如意。故名自在。如此自在何因能得。
論曰。由轉(zhuǎn)色陰依故。
釋曰。一一陰皆有如滅差別中所說前四轉(zhuǎn)依。色識名色陰。形礙是色體。對治起時。由分別性不凈品一分永得相離。凈品一分恒得相應。即是色陰轉(zhuǎn)依。于此轉(zhuǎn)依中。得凈土等自在。
論曰。二無失無量大安樂住自在。
釋曰。不為諸惑及習氣染污。故名無失。如來安樂住不可數(shù)量故言無量。過三界樂最勝無等故。名大安樂住。于此等事皆得如意。故名自在。
論曰。由轉(zhuǎn)受陰依故。
釋曰。受識名受陰。領苦樂是受體。由轉(zhuǎn)受陰依故。得此自在。
論曰。三具足一切名字文句聚等中。正說自在。
釋曰。一切諸法名字。及諸言教文句。從偈以去一章一品。乃至一部皆名為聚。悉能了知如意正說。故名自在。
論曰。由轉(zhuǎn)想陰執(zhí)相差別依故。
釋曰。想識為想陰。執(zhí)相差別為想體。由轉(zhuǎn)想陰依故得此自在。
論曰。四變化改易引攝大集。牽白凈品自在。
釋曰。未有現(xiàn)有。及分一為多。是變化。轉(zhuǎn)其本性為改易。所欲見眾生。隨其遠近如意引導。天人夜叉等來大集中。隨彼所宜。以四攝攝化。有流善為白。無流善為凈。牽此白凈品法。生相續(xù)中。于此等事皆得如意。故名自在。
論曰。由轉(zhuǎn)行陰依故。
釋曰。行識為行陰。作意為行體。由轉(zhuǎn)行陰依故得此自在。
論曰。五顯了平等回觀作事智自在。
釋曰。如來于一切法無有過失。證知非現(xiàn)前境如對現(xiàn)前。譬如人憶持熟習文句。是名顯了智。從通達真如以來。于一切眾生得平等心。由證平等清凈法故。是名平等智。能守三摩提陀羅尼門。于此法門中所欲取法。如意無礙。譬如財主守其庫藏取用無礙。是名回觀智。能受兜率陀天生。及般涅槃。為立聲聞及下地菩薩無流善根。能顯如來事。是名作事智。于此等事皆得如意。故名自在。
論曰。由轉(zhuǎn)識陰依故。
釋曰。識識為識陰。了別為識體故。轉(zhuǎn)識陰依得此自在。
論曰。此法身應知為幾法依止。
釋曰。欲顯如來無量功德皆從法身生。以法身為依止。故為此問。
論曰。若略說唯三。
釋曰。若廣說為無量法依止。今略說唯三。
論曰。諸佛如來種種住處依止故。
釋曰。住有四種。謂天住梵住圣住佛住。于諸住中如來多住此四法。故偏說此四得有二種。一自在得。二現(xiàn)前得。初成佛時一切如來法具足皆得。名自在得。后時隨所正用者。名現(xiàn)前得。若證法身一切如來法皆自在得故。法身為住等法依止。何以故。無離法身得此法故。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欲顯法身為住等法依止。故重說偈。
論曰。
諸佛如來受五喜
釋曰。菩薩亦有此五德。但未圓滿。唯佛具足故言諸佛如來。喜體唯一。但以無失最勝為體。由五因所得故言五喜。諸佛自得解脫。以化身教二乘人令得解脫。何故如來自受五喜。而二乘不得。
論曰。
皆因證得自界故二乘無喜由不證
釋曰。由因有異故。得果不同。以證自界為因。五喜為果。界是如來性。即性凈法身。如來自大功能所證。不由無因。不由他得。故言證自界。由證自界故得五喜果。二乘不證此界。故無五喜。
論曰。
求喜要須證佛界
釋曰。若人欲求五喜等法。必須修道以證法身。何以故。以果無離因得故。此偈顯法身為五喜依止。由證法身故得五喜。不證法身則無五喜。
論曰。
由能無量作事立由法美味欲德成
釋曰。此偈示由五因故稱五喜。何者為五。一因自能無量故生喜。一切佛同覺了法身。一切佛同得勝能。一切佛勝能即是一佛勝能。一佛勝能等一切佛勝能。何以故。諸佛同一法身為體。體既是一故。余佛勝能即是一佛勝能。諸佛勝能無量。一佛勝能亦無量。故一佛勝能得等諸佛勝能。諸佛法身同得勝能。是故生喜。由見證自界得此勝能。是故生喜。二因作事立故生喜。一佛所作眾生利益事。是一切佛正事。是一切眾生利益事。何以故。一切佛所作凈土等利益眾生正事。即是一佛所作正事。諸佛設皆不作正事。一佛所作正事通等諸佛所作正事。若利益一眾生。即是利益一切眾生。若一眾生成佛。此眾生復能教化一切眾生。如此轉(zhuǎn)相利益。若諸佛已證自界。則成立此正事。由見證自界作正事立。是故生喜。三因法美味故生喜。由如來昔時學三乘十二部經(jīng)。后成佛時各觀一切法。無不從此法身生。無不還證此法身故。一切法門同一法身為味。由見修多羅祇夜等經(jīng)同一法身味。是故生喜。四因欲德成故生喜。所欲得成功德亦成。所欲成者。如佛所思無不成就。謂凈土及大集等事。功德成者。謂十力四無畏等。一切如來不共法無不圓滿。由見此二事成是故生喜。
論曰。
得喜最勝無有失
釋曰。過三界喜樂故最勝。一切惑乃至習氣皆盡無余故無失。
論曰。
諸佛恒見四無盡
釋曰。復次如來見前四喜。乃至窮生死際無有滅盡。設入無余涅槃亦無滅盡。是故生喜。此喜何相。一最勝為相以過三界及二乘喜故。二無失為相。一切惑乃至習氣滅盡無余。此顯最圓滿及最清凈。是名第一自利依止。
論曰。種種受用身依止。為成熟諸菩薩善根故。
釋曰。諸佛應身無量故言種種。又一一佛應身品類不可說。故言種種。此法身為應身依止。何故為依止。為生此身故。若離應身。登地菩薩善根則不得成熟。故須應身。應身由法身立故。法身為應身依止。此即第二利益菩薩依止。
論曰。種種化身依止。為多成熟聲聞獨覺善根故。
釋曰。此法身不但為應身依止。亦是化身依止。何以故。若離化身下愿眾生。謂聲聞獨覺所有善根不得成熟。多言顯不止利益二乘愿樂。地中菩薩善根亦因化身成熟故。法身為化身依止。此即第三利益二乘依止。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四
釋智差別勝相品第十三之二
論曰。有幾種佛法。應知攝此法身。
釋曰。不為顯攝法身體。故為此問。為顯攝法身證得故為此問。
論曰。若略說有六種。
釋曰。若廣說有無量種。今略說故止言六種。
論曰。一清凈類法。
釋曰。滅不凈品盡證得法身。名為清凈法。云何得此清凈法。
論曰。由轉(zhuǎn)阿黎耶識依故。
釋曰。對治起時。離本識不凈品一分。與本識凈品一分相應。名為轉(zhuǎn)依。
論曰。由證得法身故。
釋曰。由此轉(zhuǎn)依。金剛道后證得法身。滅德以外其余諸德名清凈法。是證得類故名清凈類法。
論曰。二果報類法。
釋曰。有如來法是果報類。如見色等智名果報法。云何得此果報法。
論曰。由轉(zhuǎn)有色根依故。
釋曰。對治起時滅眼等五根色識。名為轉(zhuǎn)依。
論曰。由證得果報勝智故。
釋曰。由此轉(zhuǎn)依。諸佛得果報類智。此智于五塵中。當十方世界眾生五根所生識。此智于五塵中起故名果報類。此果報類法是證得類故。名果報類法。
論曰。三住類法。
釋曰。如來遍證得一切法。名為住法。云何得此住法。
論曰。由轉(zhuǎn)受行欲塵依故。
釋曰。對治起時。滅世間受行欲塵識。故名轉(zhuǎn)依。
論曰。由無量智慧住故。
釋曰。由此轉(zhuǎn)依。如來得無量智住。無量境皆不忘失。此智即當受行欲塵觸中有忘失。識即是四不護體。此住類法是證得類故名住類法。
論曰。四自在類法。
釋曰。于一切處勝能無礙。名為自在法。云何得此自在法。
論曰。由轉(zhuǎn)種種業(yè)等攝自在依故。
釋曰。于世間中有種種諸業(yè)。如耕種商賈等;蛐罹圬斘。攝此種種事業(yè)。對治起時滅此業(yè)等識。名為轉(zhuǎn)依。
論曰。由此于一切十方世界。無礙六通智自在故。
釋曰。由此轉(zhuǎn)依。于十方世界得無礙六通智。此自在法是證得類故。名自在類法。
論曰。五言說類法。
釋曰。如來有不共得四無礙解。于正說中具足勝能。名言說法。云何得此言說法。
論曰。由轉(zhuǎn)一切見聞覺知言說依故。
釋曰。于世間中。有見聞覺知四種言說。依六識境起意識分別。由此分別生四種言說。對治起時滅此言說識。名為轉(zhuǎn)依。
論曰。由此能飽滿一切眾生心。正說智自在故。
釋曰。由此轉(zhuǎn)依。如來于四言說中。得不共四無礙解。能稱眾生根性。如意說法皆令得果。此言說法是證得類故。名言說類法。
論曰。六拔濟類法。
釋曰。是諸佛利益安樂眾生意即是大悲。云何得此拔濟。
論曰。由轉(zhuǎn)一切災橫過失拔濟意依故。
釋曰。于世間中。如王等所起災橫。菩薩昔由善友力自勢力財物力等。拔濟眾生災橫過失。對治起時滅此拔濟識。名為轉(zhuǎn)依。
論曰。由此一切眾生災橫過失拔濟。智自在故。
釋曰。由此轉(zhuǎn)依。能如意拔濟一切眾生災橫過失。此拔濟法。是證得類故。名拔濟類法。
論曰。如此六種類法所攝。諸佛如來法身應知。
釋曰。此六法前四是自利。后二是利他。利他有二種。一永利二暫利。永利是真實。暫利是假名。并是法身證得類故。言攝法應如此知。
論曰。諸佛法身為可說有差別。為無差別。
釋曰。十方諸佛為同一法身。為當有異。
論曰。由依止意用業(yè)無異故。應知無差別。
釋曰。諸佛同以法身為依止。于眾生利益安樂意用亦同。于眾生中現(xiàn)成正覺。乃至般涅槃此業(yè)亦同。由此義故。應知諸佛法身無差別。
論曰。由無量正覺等事故。應知有差別。
釋曰。有諸佛于法身已得正覺。乃至已般涅槃。有諸佛正得正覺。有諸佛當?shù)谜X。乃至般涅槃亦爾。如此等有無量事。前后不同。是故應知法身有差別。
論曰。如法身受用身亦爾。
釋曰。諸佛應身無差別有差別。義如法身。
論曰。由依止業(yè)不異故。應知無差別。
釋曰。十方諸佛應身同依止法身。依止不異故應身無差別。應身以化身為業(yè)。諸佛應身無不皆為化身依止。起于化身以業(yè)同故無有差別。
論曰。不由能依止差別故無差別。無量依止轉(zhuǎn)依故。
釋曰。無量菩薩修道轉(zhuǎn)依。如菩薩數(shù)量應身亦爾。不由依止無差別說無差別。由身各異應身亦爾。故有差別。
論曰。變化身。應知如受用身。
釋曰。由依法身故無差別。由依應身故有差別。
論曰。此法身應知與幾種功德相應。與最清凈四無量相應。與八解脫八制入。十一切入。無諍三摩提愿智。四無礙解六通慧。三十二大人相八十小相。四種一切相清凈。十力四無畏四不護三念處。拔除習氣無忘失法。大悲十八不共法。一切相最勝智等。諸法相應。
釋曰。此身與諸功德法相應。故名法身欲顯相應法故為此問。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偈有兩義。一顯如來功德。二顯恭敬有功德人。
論曰。
于眾生大悲離諸結(jié)縛意
不離眾生意利樂意頂禮
論曰。于眾生大悲。
釋曰。此下一偈顯四無量。此句即明大悲。
論曰。離諸結(jié)縛意。
釋曰。此句明大慈。離染著意與眾生樂。
論曰。不離眾生意。
釋曰。此句明大喜。眾生若已離苦受樂。則恒于彼起歡喜心。
論曰。利樂意頂禮。
釋曰。此句明大舍。舍不拔苦與樂意。常懷利樂意。又舍怨親等相。常懷平等利樂意。由有此德。是故頂禮。復次離諸結(jié)縛意者。明離外道及二乘悲心。外道悲心緣眾生起為結(jié)。二乘悲心緣法起為縛。如來大悲不緣此二起故言離。大悲既爾。慈等亦然。不離眾生意者。雖離眾生及法緣。如來于眾生常不離四無量意。于有苦者不離拔苦意。于無樂者不離與樂意。于己離苦受樂者不離歡喜意。于如此眾生不離平等意利樂意。頂禮者令得出世益為利。令得世間益為樂。四無量具有二益。
論曰。
解脫一切障降伏世智者
應知智遍滿心解脫頂禮
論曰。解脫一切障。
釋曰。此一偈顯三德。此句明八解脫。八解脫除二種障。一修習障。二勝類障。八解脫具二義。一是無流。二是究竟。是無流故除修習障。即見諦等惑是究竟故。除勝類障即下劣心。
論曰。降伏世智者。
釋曰。此句明八制入。是無流非究竟。是究竟非無流。屬八制入故。異八解脫。心能制境。使境從心。故名降伏世智者即是佛。
論曰。應知智遍滿。
釋曰。此句明十一切入。應知是十境。智緣十境遍一切處。故言遍滿。
論曰。心解脫頂禮。
釋曰。心于此三處皆得解脫。
論曰。
諸眾生無余能滅一切惑
害惑有染污常憐愍頂禮
論曰。諸眾生無余能滅一切惑。
釋曰。此偈明無諍三摩提。凡有所作。不起一切眾生煩惱諍。
論曰。害惑有染污常憐愍頂禮。
釋曰。佛能害眾生惑。眾生有染污。如來常起憐愍心。
論曰。
無功用無著無礙恒寂靜
釋曰。此半偈明愿智。于三世一切事欲知為愿。如來皆能證知為智。修習熟故無功用。習氣盡故無著。由此二義故。皆能證知于三世境。如量能知故無礙。如來恒不出觀故寂靜。寂靜顯無功用。無礙顯無著。
論曰。
一切眾生難能釋我頂禮
于依及能依應說言及智
于能說無礙說者我頂禮
論曰。一切眾生難能釋我頂禮。
釋曰。此下一偈半明四無礙解。由具四解故能釋眾生難。
論曰。于依及能依應說言及智。
釋曰。于依是義。能依是諸法門。應說言是方言。及智是巧辯。
論曰。能于說無礙。
釋曰。于此四中功能無礙。為他說亦無礙。
論曰。說者我頂禮。
釋曰。已離惑愛所說無垢。有能說之德故名說者。
論曰。
攝壽住及舍變化及改性
得定智自在世尊我頂禮
釋曰。此偈明通慧。若壽命應盡。能更攝受令長。乃至經(jīng)八萬大劫等。非止八萬劫而已。欲住多劫亦如意能住。欲舍亦如意能舍。又于諸定中亦有此三能。從一身中。分出無量身為變化。轉(zhuǎn)金土等為改性。通慧皆由定成如意無礙故。言得定智自在。
論曰。
諸眾生見尊信敬謂勝士
由他見能生凈心我頂禮
釋曰。此一偈。合明三十二大人相。八十小相眾生。見佛大小相生信心及敬心謂如來是最勝之士如來大小相并能生眾生清凈心。
論曰。
故隨彼類音行往還出離
證知諸眾生正教我頂禮
釋曰。此偈明四種一切相清凈。隨眾生形類及音辭示現(xiàn)。如彼眾生。過去受生為往,F(xiàn)在受生為還。行于二世之中。得三乘道果為出離。佛皆證知此事。如所應為說正教。由四清凈故有此能。
論曰。
方便歸依凈于中障眾生
于大乘出離摧魔我頂禮
釋曰。從出家受戒。乃至世第一法悉名方便?喾ㄈ棠酥恋诙麨闅w依。以得四不壞信故。第三第四果為凈。以離欲欲界乃至無色界故。魔于此中能障眾生。令不得此道果。若大乘中修十地行。出離三障。魔亦于中能為障礙。由如來具十力故。能為眾生摧伏眾魔。
論曰。
智滅及出離障事能顯說
于自他兩利降邪我頂禮
釋曰。此偈明四無畏。智即一切智無畏。滅即流盡無畏。出離即說盡苦道無畏。障事即說障道無畏。若有外道。難佛言非一切智;蜓灾T流未盡;蜓匀鐏碚f盡苦道。修之不能令離苦。說障道法起此障不妨得道。如來于中無畏能降邪難。
論曰。
無制無過失無染濁無住
于諸法無動無戲論頂禮
釋曰。此偈明四不護。無師制止。身口意命自無十惡等過失。非但無貪嗔邪見煩惱。一切煩惱皆已滅盡。不著諸法故言無染濁無住。不作意知諸法。知諸法無復學義。離于分別。智慧遍滿故言無動。過失已除故無戲論。
論曰。
于眾伏他說二惑所遠離
無護無忘失攝眾我頂禮
釋曰。此偈明三念處。若有眾生。于大集中聞如來說法。生毀謗如來亦不嗔。若能信受如來亦不。愛若無毀無信如來亦不舍。于此三處常起大悲。以方便力巧說正法。令其入理。于大眾中能降伏如此眾生。為說正法不起嗔欲二惑。既無嗔欲即知無無明。不由守護心故不忘失。大念大悲。常自堅固故無忘失。以此大悲能攝大眾。
論曰。
于利益他事尊不過待時
所作恒不虛無迷我頂禮
釋曰。十方無量眾生。于一剎那中應得利益。如來以大悲力。于一剎那中悉令得利益無空過者亦無一眾生得道時。未至預往其所。待時至方為說法。凡有所作皆應時得益。故所作無虛。迷是無明。無明即習氣體。由習氣盡故利益不虛。
論曰。
于一切行住無非圓智事
遍知一切世實體我頂禮
釋曰。此偈明無忘失。已受生及未受生為行。正受生為住。眾生三世事皆是圓智境故。能遍知三世。真如為體故名實體。由體實智圓故無忘失。復次佛在因位修十地為行。得佛為住。圓智能通達此自因果事。遍知一切世明。能通達眾生三世事。此解通明能知自他。
論曰。
日夜六時觀一切眾生界
與大悲相應利樂意我禮
釋曰。此偈明大悲。佛常觀眾生。而言六時者。欲為物作軌摸示修道。有自利利他行。以六時修利他行。六時修自利行。眾生界即眾生性。眾生性不同。或因惡生善。或因善事生善;蛞虿牢肥律;蛞驓g喜事生善。大悲能稱此性化度故。皆與大悲相應。根及欲樂亦爾。
論曰。
由行及由得由智及由事
于一切二乘無等我頂禮
釋曰。此偈明十八不共法。行是因得是果。智是如理如量智。事即利益眾生事。十八不共法不出四義。不與二乘等故名不共。
論曰。
由三身尊至具相無上覺
一切法他疑能除我頂禮
釋曰。此偈明一切相最勝智。三身即是三德。法身是斷德。應身是智德。化身是恩德。由三身故。至具三德相果。由得無上覺故最勝。眾生于一切法中生疑。如來悉能為除斷。
論曰。
無系無過失無粗濁無住
于諸法無動無戲論頂禮
釋曰。此偈顯如來六種清凈。一惑障清凈即無系。由滅惑等三障故。二業(yè)障清凈。謂無過失。由滅二十二業(yè)障故。三報障清凈。謂無粗濁。由除七種生死故。四利益清凈。謂無住。由于生死涅槃無隔礙故。五自在清凈。謂于諸法無動。不由功用。于一切法如意能現(xiàn)故。六無戲論清凈。由過言語覺觀思惟境界故。前三明自利。后三明利他。故言等即等此六清凈。
論曰。諸佛法身不但恒與如此等功德相應。復與余功德相應。
釋曰。前所明功德通大小乘。已說法身與此功德相應。復有大乘不共功德與法身相應。
論曰。謂自性因果業(yè)相應。行事功德相應。
釋曰。此中略說大乘六種功德與法身相應。謂法身自性。法身因法身果法身業(yè)。法身相應。法身生起。
論曰。是故應知。諸佛法身有無上功德。
釋曰。于大小乘中。不與他共故無有上。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為顯此六種功德。是故說偈。
論曰。
尊成就真如修諸地出離
至他無等位解脫諸眾生
論曰。尊成就真如。
釋曰。此句明法身自性。成就真如是無垢清凈。若在道前道中。垢累未盡未得名成就。道后垢累已盡故名成就。此真如為法身自性。
論曰。修諸地出離。
釋曰。此句明法身因。在因位修真如。所顯十地究竟。出離皮肉心三障。即是智斷二種轉(zhuǎn)依。由此轉(zhuǎn)依故得法身。
論曰。至他無等位。
釋曰。此句明法身果。若證法身果。則得凈我樂常四德果。凈不與闡提等。我不與外道等。樂不與聲聞等。常不與獨覺等。
論曰。解脫諸眾生。
釋曰。此句明法身業(yè)。若得此果解脫眾生。解脫有四種。謂安立善道及三乘。業(yè)解脫凡夫及三乘人。
論曰。
無盡等功德相應現(xiàn)于世
于三輪易見難見人天等
論曰。無盡等功德相應現(xiàn)于世。
釋曰。此兩句明法身相應。無盡等有五種功德。與法身相應。一清凈為勝。二一切為勝。三無量為勝。四難思為勝。五無盡為勝。從初地至七地。嫉妒等所對治習氣垢。永滅不生為依止故。諸德清凈為勝。與法身相應。于第八地。無分別無間缺。自然無流道為依止故。諸佛于無流界諸功德一切為勝。與法身相應。于第九地。不可數(shù)量三摩提陀羅尼門海。能攝無量法智為依止故。從此海生一一功德。皆無量為勝。與法身相應。于第十地。一切如來所有秘密處,F(xiàn)前證智為依止故。難思為勝。與法身相應。次此后證得佛地時。解脫一切障智為依止故。諸功德無盡為勝。與法身相應。無盡即是常住。為顯常住故言現(xiàn)于世。前四功德雖約諸地明其差別。同至果方究竟故。悉與法身相應。
論曰。于三輪易見難見人天等。
釋曰。此兩句明生起。三輪即是三身。于三身中應化二身易見。法身難見。又法身于深行菩薩及諸佛為易見。于四種眾生為難見。一凡夫二聲聞。三獨覺四始修行菩薩。如經(jīng)言。如來藏非墮身見眾生境界。非游戲顛倒眾生境界。非于空散亂菩薩境界。何以故。凡夫人于色等諸法。無如此性。執(zhí)有我及我所性。不能信樂身見滅離處甘露界。何況能正覺諸佛境界如來藏。二乘人于常住最勝應修中。倒修常住相。游戲無常相。修樂我凈亦爾。如此二乘人由倒修不能得諸佛法身道。于中游戲故。四德相應法身非其境界。始修行菩薩迷如來藏空道理。信樂空解脫門。計滅有物以為空。謂諸法先時是有。后則斷滅即是空。復有諸菩薩。由得空相思擇空義。謂離色等法有別物為空。我今修行為證此空。當來必應得。如來藏非有非無為理故。非散亂心偏執(zhí)有無境界。人天等即前四眾生。法身甚深非其境界故。生起此四種眾生迷惑行于法身。有此四事故。自性身于三輪中。非人天能見。
論曰。復次如來法身甚深最甚深。
釋曰。以難行難通達難得故。甚深最甚深。復次言說難了達故稱甚深。義理無底故稱最甚深。復次文義難量故稱甚深。品類非一故稱最甚深。
論曰。此甚深云何可見。
釋曰。以何相能顯此甚深。令得可見。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如大乘中所顯。法身甚深義有十二種。今以偈說此義。
論曰。
佛無生為生以無住為住
作事無功用第四食為食
論曰。佛無生為生。
釋曰。此下一偈明第一甚深。此甚深中復有四種甚深。一生二不住三業(yè)四住。此句明生甚深。諸佛受生無生為相。有十種因以證此義。一與無明不同相故。二種種不同故。三攝受自在故。四于住自在故。五于舍自在故。六無二相故。七唯似顯現(xiàn)故。八同幻化譬故。九無住處為住處故。十能成就大事故。
論曰。以無住為住。
釋曰。此句明不住甚深。諸佛于生死涅槃悉無所住。亦有十種因以證此義。一非永所離故。二滅不盡故。三由諸佛非有法故。四由知非有為性故。五無所得無分別故。六由己離心故。七由得心故。八由心平等故。九住因不可得故。十不住因不可得故。
論曰。作事無功用。
釋曰。此句明業(yè)甚深。亦有十因為證。一一切礙滅故。二無依止故。三應作無思故。四作者不作心故。五業(yè)非運動故。六于非有無功用故。七由宿愿疾利故。八所作已辦故。九應作未辦故。十由熟修一切法中自在故。
論曰。第四食為食。
釋曰。此句明住甚深。亦有十因為證。一示諸佛不資四食。以顯自身由食住故。二為長眾生善根故。三為顯同諸人故。四欲令弟子如法學受用四種命緣故。五欲令他學知足行故。六令他起正勤方便故。七為成熟他善根故。八欲顯自身無染著故。九為治正法恭敬心故。十為圓滿本愿生故。若如來由此義故食。于四食中是何食。是第四食。四食者。一非清凈依止住食。謂段等四食。令欲界眾生身得相續(xù)住。欲界眾生具見修二縛故。依止不清凈。此依止由四食得住。故名非清凈依止住食。二凈不凈依止住食。謂業(yè)識觸三食。令色無色界眾生身得相續(xù)住。此二界眾生已離下界惑。未離自地及上界惑故。依止亦凈不凈。此依止由三食得住故。名凈不凈依止住食。三清凈依止住食。謂段等四食。令聲聞緣覺身得相續(xù)住。二乘人三界惑已盡故。依止清凈。此依止由四食得住。故名清凈依止住食。四能顯依止住食。段等四食悉是諸佛食。何以故。諸佛由此食故顯自身得住于世。為生長施主凈信。為因功德善根故。此食不作如來食事。如來食時。諸天為受施諸眾生。是如來意所許故。眾生由此食當?shù)贸煞。為令眾生得成佛故。如來示現(xiàn)以手觸食。如此等義悉是甚深。
論曰。
無異亦無量無數(shù)量一事
最堅不堅業(yè)無上應三身
論曰。無異亦無量。
釋曰。此下一偈明第二甚深。此甚深中復有三種甚深。一安立二數(shù)三業(yè)。此句明安立甚深。諸佛法身無差別故無異。眾多依止法。證得此法身故無量。
論曰。無數(shù)量一事。
釋曰。此句明數(shù)甚深。三乘眾生無有數(shù)量。于中諸佛一事。
論曰。最堅不堅業(yè)無上應三身。
釋曰。此兩句明業(yè)甚深。諸佛有三身相應。實體常住故稱無上。由應身如來業(yè)堅固。不可改轉(zhuǎn)。以真實故。由化身如來業(yè)不堅固。由權以方便引出二乘。后以應身。教彼修菩薩道故。
論曰。
無一法能覺一切無不覺
一一念無量有不有所顯
論曰。無一法能覺。
釋曰。此下一偈明第三正覺甚深。人法二非有。所覺既無故能覺亦無。
論曰。一切無不覺。
釋曰。諸佛由假名故無非是佛。是故無一非覺。覺此法云何。
論曰。一一念無量。
釋曰。一一剎那。無量諸佛正覺真如。若爾諸佛與真如為一為異。若一則無覺。若異則無真如。
論曰。有不有所顯。
釋曰。一切法名有不有。謂一切法空。諸佛是諸法空所顯。是故不可說能覺。不可說不覺。
論曰。
無欲無離欲依欲得出離
已知欲無欲故入欲法如
論曰。無欲無離欲。
釋曰。此下一偈明第四離欲甚深。由欲不有故如來無欲。從本無欲故亦無離欲。若欲是有可有離欲。欲既本無故無離欲。
論曰。依欲得出離。
釋曰。由諸菩薩永除上心欲。但留隨眠欲故。諸菩薩得出離成佛。何以故?嗖涣舸穗S眠欲則同二乘涅槃。若不除上心欲。則與凡夫不異。如無上依經(jīng)說。菩薩作是念。諸惑本來不入眾生自性清凈心。諸惑唯是客塵自分別所起。我今有能。為除諸眾生客塵煩惱。能說如理正教。由此念菩薩不起下劣心。菩薩由此念。于眾生生貴敬心。諸菩薩復作是念。諸惑無力無能。何以故。諸惑無真實依止。但虛妄分別諸惑。如理正思惟所觀。不更起乖違。是故我等應作如此如此觀。由此觀諸惑不更生染著。若諸惑無復染著。是為最善。非是染著。若我愛惑染著。我云何能為眾生解煩惱系縛。說如理正教。此惑能令生死相續(xù)。與善根相應。成熟眾生。是故我今應攝留此惑。
論曰。已知欲無欲故入欲法如。
釋曰。菩薩見欲是分別性故欲不有。欲無相性即是欲法真如。菩薩知欲不有。得入此真如故。于欲得出離。
論曰。
諸佛過五陰于五陰中住
與陰非一異不舍陰涅槃
論曰。諸佛過五陰于五陰中住。
釋曰。此下一偈明第五滅陰甚深。諸佛已過色等五取陰。由不得五陰。于陰法如中住。
論曰。與陰非一異。
釋曰。諸佛已舍陰分別。依他性與陰非一非異。何以故。佛所住五陰真如。是分別依他陰家法故不異。由此義雖一非不異。真如是清凈境界。陰非清凈境界故非一。
論曰。不舍陰涅槃。
釋曰。由與陰真如永相應。無舍離義。故如來般涅槃最勝。
論曰。
諸佛事相雜猶如大海水
我已正應作他事無是思
論曰。諸佛事相雜猶如大海水。
釋曰。此下一偈明第六成熟甚深。諸佛于眾生共同利益事。譬如眾流入于大海。同為龜魚等受用。如此諸佛共入法界。真如平等作利益事。成熟眾生。
論曰。我已正應作他事無是思。
釋曰。我已作他利益事。正作當作。于三世中并無作意思量。雖不作意。利益事如法得成。譬如摩尼寶及天鼓。無有作意而所作事成。
論曰。
由失尊不現(xiàn)如月于破器
遍滿諸世間由法光如日
論曰。由失尊不現(xiàn)如月于破器。
釋曰。此下一偈明第七顯現(xiàn)甚深。諸佛于世間不顯現(xiàn)。而世間說諸佛身常住。若身常住云何不顯現(xiàn)。譬如于破器中水不得住。由水不住故。于破器中實有月不得顯現(xiàn)。如此諸眾生無奢摩他軟滑相續(xù)。但有過失相續(xù)。于彼實有諸佛亦不顯現(xiàn)。水譬奢摩他軟滑性故。若佛不顯現(xiàn)可無佛耶。
論曰。遍滿諸世間由法光如日。
釋曰。若諸佛于非有過失眾生所見。亦恒作諸佛正事。說三乘十二部經(jīng)。猶如光明。定是諸佛應作下種成熟解脫等諸利益事。如世間中生盲人。雖不見日日光恒照一切色像。為令有目者得見故。
論曰。
或現(xiàn)得正覺或涅槃如火
此二實不有諸佛常住故
論曰。或現(xiàn)得正覺或涅槃如火。
釋曰。此下一偈明第八菩提般涅槃甚深。諸佛有處現(xiàn)得正覺。有處現(xiàn)般涅槃。譬如火性有處然有處滅。諸佛亦爾。有諸眾生已成熟。如來于彼現(xiàn)般涅槃。于未成熟現(xiàn)得正覺。為令彼得成熟及解脫故。譬如火性由種類是一。法身亦爾。由真如性是一。
論曰。此二實不有諸佛常住故。
釋曰。菩提般涅槃為二。但變異他心令他謂二體。實不有。由如來法身常住無前后故。
論曰。
如來于惡事人道及惡道
于非梵行法住第一住我
釋曰。此一偈明第九住甚深。諸佛如來住最勝住。住最勝我。諸佛若住不離此二處;蜃∽顒僮 ;蜃∽顒傥。惡事謂一切不善法。如來于不善法恒住最勝住。最勝住謂真空定。即是圣住。眾生若在人道中。若在惡道中。如來緣彼眾生住;蛴傻谒亩。即是天住。謂最勝住;蛴纱蟊词氰笞。謂最勝住。于非梵行法。謂六塵染著。此中佛住最勝我。最勝我即法界清凈。如來恒觀六塵空為體為境。即是佛住。
論曰。
佛一切處行亦不行一處
于一切生現(xiàn)非六根境界
論曰。佛一切處行。
釋曰。此下一偈明第十顯現(xiàn)自體甚深。如來后智。于善惡無記法中遍滿恒行。
論曰。亦不行一處。
釋曰。由無分別智。離智境界不可分別。故無一處行。復次由化身無處不行。由法身應身無有行處。
論曰。于一切生現(xiàn)非六根境界。
釋曰。諸佛如來由化身。于一切眾生中顯現(xiàn)具相。諸佛由化身。乃至地獄道等眾生亦見。在彼受生為化度彼故。由諸佛不現(xiàn)似變化性。彼眾生雖見不能了別。謂是已同類故。佛化身非地獄等眾生六根境界。
論曰。
諸惑已滅伏如毒咒所害
由惑至惑盡佛證一切智
論曰。諸惑已滅伏如毒咒所害。
釋曰。此下一偈明第十一滅惑甚深。諸惑謂見修煩惱。于菩薩地中先已滅盡。余心煩惱雖復未滅。由智念所伏廢其功用。譬如眾毒咒力所害無復本能。心惑亦爾。智念所守。不能復生二惑染污。
論曰。由惑至惑盡佛證一切智。
釋曰。諸菩薩留隨眠惑為助道分。不同二乘速般涅槃。由此事故修道究竟。得習氣滅盡及證圓智。
論曰。
諦惑成覺分生死為涅槃
得成大方便故佛難思議
論曰。諦惑成覺分。
釋曰。此下明第十二不可思議甚深。若由留惑故得惑盡者。二乘集諦成菩薩覺分。如二乘覺分能滅彼集諦。菩薩用彼集諦以滅心惑。故成覺分。
論曰。生死為涅槃。
釋曰。若集諦是覺分?嘀B即是涅槃。何以故。諸菩薩在生死不被染污。起自他兩利皆得圓滿譬如二乘在有余涅槃。不為二惑所染污。能得自利。
論曰。得成大方便故佛難思議。
釋曰。在因位得大方便。謂般若大悲。在果位得大方便。謂三身。法身是自利方便。余二身是利他方便。是故如來不可思議。
論曰。由此義故十二種甚深。應知。謂生不住業(yè)住甚深。安立數(shù)業(yè)甚深。正覺甚深。離欲甚深。陰滅甚深。成熟甚深。顯現(xiàn)甚深。菩提般涅槃顯現(xiàn)甚深。住甚深。顯現(xiàn)自體甚深。滅惑甚深。不可思議甚深。
釋曰。佛有三身。諸菩薩若念佛應緣何身。應緣法身。
論曰。諸菩薩緣法身憶念佛。此念緣幾相。
釋曰。法身有無量甚深道理。若緣法身應緣幾相。
論曰。若略。說諸菩薩依法身。修習念佛有七種相。
釋曰。此七相是法身正用。即是法身圓德。為顯念佛須緣此圓德故。略說七相。一諸佛圓德屬自心。由六通自在故。二此德常住是真實善故。三最無過失滅習氣盡故。四無惓無難無功用故。五受大法樂由諸土清凈故。六無苦無難無染障故。七有大事用平等利他故。若菩薩憶念此七種圓德。則能通達法身。須依法身修習念佛者。為顯學一切觀行門皆緣真如得成。若不緣真如則觀行不清凈。
論曰。何等為七。一諸佛于一切法。至無等自在。
釋曰。三世諸佛于六通境得最極自在。同類人不能為礙。下類人非所能及。在有心無心位中恒不廢。以修習成熟故。故名自在。非聲聞獨覺菩薩所得。又于世間無可譬。故名無等。
論曰。如此修習念佛。
釋曰。令此念與法身成一。故名修習。
論曰。于一切世界。至得無礙無邊六通智故。
釋曰。諸佛成就六通。于十方世界無能沮損。無有限極。不同二乘有礙有邊故。如來通慧自在無等。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若諸佛于一切法有無等自在。云何一切眾生不悉般涅槃。為釋此難是故說偈。此偈為顯此因由此因故彼不般涅槃。
論曰。
被障因不具一切眾生界
住二種定中諸佛無自在
論曰。被障因不具。
釋曰。一切眾生若有業(yè)等諸障。諸佛于此位中不能令彼般涅槃。通慧由被障故不得自在。若眾生無涅槃性。名因不具。諸佛于此位中。不能令彼般涅槃。通慧亦無自在。無涅槃性。謂貪著生死不信樂大乘。
論曰。一切眾生界。住二種定中。諸佛無自在。
釋曰。眾生界。謂四大空識六界是實。依此六界假立眾生。眾生是假名。有六道差別故言一切。如此眾生若在二種定中。一所作業(yè)定。二受果報定作業(yè)定。謂凡夫所作十惡等。業(yè)決定應感四惡道報。果報定。謂極鈍根顛狂眾生。及正受四惡道報。如來于此眾生亦無自在。何以故。以無外緣故。
論曰。二如來身常住。
釋曰。以十種因。共證法身及眾德常住三因。證法身。七因證余身。三因證法身者如論。
論曰。由真如無間解脫一切垢故。
釋曰。此即三因中一因。真如謂道后真如。無間位即佛金剛心。能滅最后微細無明。及無有生死苦集二諦。故言解脫一切垢。此無垢清凈真如是常住法。諸佛以此為身故。諸佛身常住。由此身常住。依此身有眾德故。眾德亦常住。此常住以真實性為相。
論曰。三如來最無失一切惑障。及智障永相離故。
釋曰。一切有失無失眾生中。如來最無失。由過失因緣已滅盡故。現(xiàn)在已滅未來不生。故言永相離。
論曰。四一切如來事無功用成。
釋曰。作意名功用。緣三世起。謂我已作正作當作。離如此作意名無功用。但由本愿力。所欲作事。自然皆成。
論曰。不由功用。恒起正事永不舍故。
釋曰。若由功用有正事。則有起不起。以不由功用。是故恒起。由本愿無盡故永不舍。以眾生不盡故。本愿不盡。
論曰。五如來大富樂位。
釋曰。大富由外財大樂由正法。
論曰。一切佛土最微妙清凈。為富樂故。
釋曰。凈土中有八不可得二可得。故名最微妙清凈。八不可得者。一外道。二有苦眾生。三生姓家富等差別。四惡行人。五破戒人。六惡道。七下乘。八下意下行諸菩薩。二可得者。一最上品。意行諸菩薩。二諸如來顯現(xiàn)于世。所住為最微清凈。能住為最妙清凈。
論曰。六如來最無染著。
釋曰。上心惑為染。隨眠惑為著。又約惑障為染。智障為著。又煩惱有二相。一以喜為相。二以憂為相。欲慢見等以喜為相嗔疑無明等以。憂為相。喜相惑為染。憂相惑為著。二惑皆滅盡故名無染著。
論曰。出現(xiàn)世間非一切世法所染。如塵不能染空故。
釋曰。因立故名出世。果成故名現(xiàn)世。又自利圓滿故名出世。利他圓滿故名現(xiàn)世;蚍鸪鍪牢船F(xiàn)于世。如已成道未轉(zhuǎn)法輪。若轉(zhuǎn)法輪。世間方能了別是佛是一切智。世間所了別故名現(xiàn)世。如來雖受用衣食等四緣。為生長眾生善根。非為資益自身。于此緣中不生憂喜。故不為世法之所染污。空以非有為體。體無礙故不為有物所染。如來亦爾。
論曰。七如來于世間有大事用。
釋曰。如來出世以化身成道。乃至般涅槃名大事。此身所作眾生利益事名用。
論曰。由現(xiàn)成無上菩提及大般涅槃。未成熟眾生令成熟。已成熟眾生令解脫故。
釋曰。為未下種及未成熟眾生令下種成熟故。現(xiàn)成菩提。為已成熟未解脫眾生。令解脫故,F(xiàn)般涅槃。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此中說二偈。重明七相。顯法身七種圓德。
論曰。
隨屬如來心圓德常無失
無功用能施眾生大法樂
論曰。隨屬如來心圓德。
釋曰。諸佛圓德。謂六通等。但屬自心不關外緣。
論曰。常。
釋曰。此圓德由依常住法身真實善為性故。眾德皆常。
論曰。無失。
釋曰。由法身離一切障。所依無失。故能依亦無失。
論曰。無功用。
釋曰。由修因及本愿成熟。所作佛事皆自然成。無惓無難故言無功用。
論曰。能施眾生大法樂。
釋曰。由得凈土自在。有大人能受大法。得弘自如理行。令他如理行故名法樂。
論曰。
遍行無有礙平等利多人
一切一切佛智人緣此念
論曰。遍行無有礙。
釋曰。于八世法。如來后智恒分別此事。于中無憂喜心故。遍行無礙。若有礙則有苦。無礙故安樂。諸佛雖行六塵。過于言說。以離有無執(zhí)故。
論曰。平等利多人。
釋曰。凡夫二乘新行菩薩。及深行菩薩名多人。如來能平等利益。說大富行善道行安樂行自利行二利行。此即是有大事用。
論曰。一切一切佛智人緣此念。
釋曰。一切者即目。智人謂諸菩薩。諸菩薩緣此七相。念一切佛法身。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五
釋智差別勝相品第十三之三
論曰。復次諸佛如來凈土清凈。其相云何應知。
釋曰。前于七念中。明如來大富樂即是凈土。前但說八人不可得二人可得。未明不可得及可得所在之處。今欲顯示此處故。問凈土相。
論曰。如言百千經(jīng)菩薩藏緣起中說。
釋曰。總舉諸經(jīng)故稱如言。菩薩藏中有別凈土經(jīng)。經(jīng)有百千偈。故名百千經(jīng)。又華嚴經(jīng)有百千偈。故名百千經(jīng)。于此經(jīng)緣起中廣說凈土相。如此凈土文句顯何功德。
論曰。佛世尊在周遍光明七寶莊嚴處。
釋曰。一金二銀三琉璃四摩娑羅五阿輸摩竭婆六因陀羅尼羅七盧嬉胝柯目多。此一一寶光明皆周遍一切處。此處以七寶為莊嚴。佛住其中。
論曰。能放大光明。普照無量世界。
釋曰。此明七寶光明所照之處。釋周遍義。此兩句明色相圓凈。
論曰。無量妙飾界處各各成立。
釋曰。此莊嚴希有無等故言妙飾。有眾多妙飾故言無量。所游行地為界。所居地為處。一一界一一處。莊嚴具足故言成立。此句明形貌圓凈。
論曰。大域邊際不可度量。
釋曰。徑度為度。周圍為量。一一佛凈土邊際。非凡夫以由旬等數(shù)所能度量。此句明量圓凈。
論曰。出過三界行處。
釋曰。三界集諦為行。三界苦諦為處。凈土非二界苦集所攝。故言出過三界行處。此句明處圓凈。若非苦集諦攝。以何因得生。以何法為體。
論曰。出出世善法功能所生。
釋曰。二乘善名出世。從八地已上乃至佛地。名出出世。出世法為世法對治。出出世法為出世法對治。功能以四緣為相。從出出世善法功能。生起此凈土故。不以集諦為因。此句明因圓凈。何者為出出世善法。無分別智。無分別后智所生善根。名出出世善法。
論曰。最清凈自在唯識為相。
釋曰。菩薩及如來唯識智。無相無功用故言清凈。離一切障無退失故言自在。此唯識智為凈土體故。不以苦諦為體。此句明果圓凈。
論曰。如來所鎮(zhèn)。
釋曰。如此相凈土。如來恒居其中。最為上首故言鎮(zhèn)。此句明主圓凈。
論曰。菩薩安樂住處。
釋曰。自受行正教。教他受行正教名安樂。菩薩于凈土助佛助道。具此二事故名安樂住處。此句明助圓凈。
論曰。無量天龍夜叉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人非人等所行。
釋曰。凈土中實無此眾生。欲令不空故。佛化作如此雜類。此句明眷屬圓凈。若有如此眾生諸菩薩等。皆何所食。
論曰。大法味喜樂所持。
釋曰。大乘十二部經(jīng)名大法。真如解脫等為味。緣此法味生諸菩薩喜樂。長養(yǎng)諸菩薩五分法身。此句明持圓凈。餐此法味作何等業(yè)。
論曰。一切眾生。一切利益事為用。
釋曰。凡夫三乘名一切眾生。隨其所能為說正教。令如說修行。離四惡道。離生死。離二乘自愛行。名一切利益。此句明業(yè)圓凈。若菩薩于眾生行如此業(yè)。能行及行處得何利益。
論曰。一切煩惱災橫所離。
釋曰。三界集諦名一切煩惱。三界苦諦名一切災橫。此二悉離能行行處。此句明利益圓凈。若離如此法。有余怖畏不。
論曰。非一切魔所行處。
釋曰。凈土中無陰魔煩惱魔死魔天魔故。離一切怖畏。此句明無怖畏圓凈。若凈土中無一切怖畏。六根所受用法悉具有不。
論曰。勝一切莊嚴。如來莊嚴所依處。
釋曰。非唯是有一切所受用具最勝無等。是如來福德智慧行圓滿因所感。如來勝報依止此處。是故最勝。此句明住處圓凈。凈土中以何法為出入路。
論曰。大念慧行出離。
釋曰。大乘正法名大法。于大法中聞慧名念。思慧名慧。修慧名行。此三于凈土是往還道。故名出離。此句明路圓凈。若有此路為乘何法。
論曰。大奢摩他毗缽舍那乘。
釋曰。大乘中五百定名奢摩他。如理如量智名毗缽舍那。以此二為乘。此句明乘圓凈。若有此乘從何門入。
論曰。大空無相無愿解脫門入處。
釋曰。于大乘中三解脫門。一體由無性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愿。若至此門得入凈土。此句明門圓凈。世間世界地輪依水輪。水輪依風輪。凈土為依何法。
論曰。無量功德聚所。莊嚴大蓮花王為依止。
釋曰。以大蓮華王。譬大乘所顯法界真如。蓮華雖在泥水之中。不為泥水所污。譬法界真如雖在世間。不為世間法所污。又蓮花性自開發(fā)。譬法界真如性自開發(fā)。眾生若證皆得覺悟。又蓮花為群蜂所采。譬法界真如為眾圣所用。又蓮花有四德。一香二凈三柔軟四可愛。譬法界真如總有四德。謂常樂我凈。于眾花中最大最勝故名為王。譬法界真如于一切法中最勝。此花為無量色相功德聚所莊嚴。能為一切法作依止。譬法界真如為無量出世功德聚所莊嚴。此法界真如能為凈土作依止。復次如來愿力所感寶蓮花。于諸花中最大最勝故名王。無量色相等功德聚所莊嚴。能為凈土作依止。此句明依止圓凈。凈土中何法是如來住處。
論曰。大寶重閣。如來于此中住。
釋曰。此別明如來住處。如世間受用器世界。有無量過失。若受用凈土有何功德。
論曰。如此凈土清凈顯色相圓凈。形貌量處因果主助眷屬持業(yè)利益無怖畏住處路乘門依止圓凈。由前文句。如此等圓凈皆得顯現(xiàn)。復次受用如此凈土清凈。一向凈一向樂一向無失一向自在。
釋曰。恒無雜穢故言一向凈。但受妙樂無苦無舍故言一向樂。唯是實善無惡及無記故言一向無失。一切事悉不觀外緣。皆由自心成故名一向自在。復次依大凈說一向凈。依大樂說一向樂。依大常說一向無失。依大我說一向自在。菩薩若憶念如來富樂。應如此知。
論曰。復次諸佛法界。恒時應見有五業(yè)。
釋曰。此中應明法身業(yè)。而言諸佛法界者。欲顯法身含法界五義故。轉(zhuǎn)名法界。五義者。一性義。以無二我為性。一切眾生不過此性故。二因義。一切圣人四念處等法。緣此生長故。三藏義。一切虛妄法所隱覆。非凡夫二乘所能緣故。四真實義。過世間法。世間法或自然壞;蛴蓪χ螇。離此二壞故。五甚深義。若與此相應。自性成凈善故。若外不相應。自性成[穀-禾+卵]故。由法身含法界五義。諸菩薩應見法身恒與五業(yè)相應。無時暫離。
論曰。一救濟災橫為業(yè)。由唯現(xiàn)盲聾狂等疾惱災橫能滅除故。
釋曰。此明大悲力。若定業(yè)報眾生。如來于中則無自在。此如前釋。若不定業(yè)報;颥F(xiàn)在過失;蛴袑χ螛I(yè)。如此眾生若至佛所。如來作意及不作意。皆能令離此等災橫。
論曰。二救濟惡道為業(yè)。從惡處引拔。安立于善處故。
釋曰。此明正行力。如來作意及不作意。一切眾生若至佛所。無不息惡行善。
論曰。三救濟行非方便為業(yè)。諸外道等加行非方便。降伏安立于佛正教故。
釋曰。此明威德力。諸外道多行非方便。若常見外道多行苦行。以計有未來生故。斷見外道多行樂行。以計無未來生故;蛩嘉┳栽谔鞛榈。或思惟我為道;蛩嘉┳孕詾榈馈;蛩嘉┪易孕灾虚g為道。如此等悉是非方便行。如來以通慧導。降伏其高慢。以記心導降伏其不信。以正教導降伏其邪見。既降伏已。隨其根性安立于三乘正教中。
論曰。四救濟行身見為業(yè)。為過度三界。能顯導圣道方便故。
釋曰。此明方便力。一切三界眾生無離身見。身見者。若為多物所成。體是無常故名身。為五陰等和合所成故名多物。未有有。已有滅。故名無常。外道于多計一。于無常執(zhí)常。謂是一是常為我。為破此見亦非一非常。故名身見。若離身見。則得過三界集度三界苦。說正教名顯。生彼三慧為導。苦法忍已去乃至阿羅漢果名圣道。從出家受戒乃至世第一法。為圣道方便。顯道令修方便得圣道。又如來令眾生離身見出三界。此未是真實圣道。但是圣道方便先顯導令修此方便圣道。為得真實圣道緣由。
論曰。五救濟乘為業(yè)。諸菩薩欲偏行別乘。及未定根性聲聞。能安立彼為修行大乘故。
釋曰。此明真實教力。乘有人法。人有大乘人有小乘人。法有方便乘法有正乘法。轉(zhuǎn)方便乘修治正乘故。名救濟乘。摩訶般若經(jīng)說。乘有三義。一性義二行義三果義。二空所顯三無性。真如名性。由此性修十度十地名行。由修此行。究竟證得常樂我凈四德名果。又中邊論說乘有五義。一出離為體謂真如。二;蹫橐蚰芤龉。三眾生為攝。如根性攝令至果故。四無上菩提為果。行究竟至此果故。五三惑為障。除此三惑。前四義成故。諸菩薩在十信位中。修大行未堅固。多厭怖生死。慈悲眾生心猶劣薄。喜欲舍大乘本愿修小乘道。故言欲偏行別乘。小乘說聲聞。若得信等五根不名定根以未得圣故。若得未知欲知等三根則名定根。以得圣故。若至頂位不名定性。以不免四惡道故。若至忍位名為定性。以免四惡道故。若依小乘解。未得定根性。則可轉(zhuǎn)小為大。若得定根性則不可轉(zhuǎn)。如此聲聞。無有改小為大義。云何得說一乘。今依大乘解。未專修菩薩道。悉名未定根性故。一切聲聞皆有可轉(zhuǎn)為大義。安立如此大小乘人。令修行大乘。
論曰。于如此五業(yè)。應知諸佛如來共同此業(yè)。
釋曰。世間眾生于五業(yè)不同。諸佛五業(yè)無不同義。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欲顯眾生不同業(yè)諸佛同業(yè)是故說偈。
論曰。
因依事意及諸行異故世間許業(yè)異
釋曰。此明眾生五業(yè)不同。一因二依三事四意五行。因不同者。如別因成地獄。別因成天。別因成人。畜生餓鬼等亦爾。由因不同故作業(yè)不同。依不同者依即彼身。由身不同故作業(yè)不同。事不同者。如人道中或商估或耕種或事王。如此等事不同。故業(yè)不同。意不同者。一切眾生根欲性名意。此等種種不同故業(yè)不同。諸行不同者。色等五陰名諸行。色陰中如火所作異水等所作。受所作異想等所作。故業(yè)不同。由此五事。此作非彼作。世間愚智皆許其業(yè)有異。
論曰。
此五種異于佛無是故世將同一業(yè)
釋曰。前五種事于諸佛悉無。何以故。諸佛因同。同修福德智慧行故。諸佛依同。同一法身故。諸佛事同。同有自利利他事故。諸佛意同。同有利益安樂眾生意故。諸佛無諸行同。同出離有為法故。由無此五異故皆同一業(yè)。大悲引導眾生。俱向涅槃故名世將。
論曰。若爾聲聞獨覺非所共得。如此眾德相應諸佛法身。諸佛以何意故。說彼俱趣一乘與佛乘同。
釋曰。若諸佛無前五異。由法身五業(yè)是同。二乘人有五業(yè)異。不得法身。無五業(yè)同。如來為何義故。說二乘人同趣一乘皆得成佛。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為顯說一乘意。是故說偈。前偈以了義說一乘。后偈以密義說一乘。
論曰。
未定性聲聞及諸余菩薩
于大乘引攝定性說一乘
釋曰。有諸聲聞等。于小乘根性未定。欲引令信受大乘。攝令修行大乘。謂未得令得。已得令不退。云何彼舍小乘道。于大乘般涅槃。佛為此意故佛說一乘。引攝令入住大乘。
論曰。及諸余菩薩于大乘引攝。
釋曰。有諸菩薩于大乘根性未定。云何安立彼于大乘。令不舍大乘于小乘般涅槃。為此意故佛說一乘。引攝令入住大乘。
論曰。定性說一乘。
釋曰。有諸菩薩。于大乘根性已定。無退異意。為此菩薩故說一乘。
論曰。
法無我解脫等故性不同
得二意涅槃究竟說一乘
釋曰。由法等無我等解脫等故說一乘。此中法即真如。一切三乘皆不離真如。是彼所應乘法。由真如法同故說一乘一切法唯法無人。若人實無云何分別。此人是聲聞。此人是獨覺。此人是菩薩。如此分別不稱道理。由無我義同故說一乘。三乘人同解脫惑障。如佛言解脫與解脫無有差別。由滅惑義同故說一乘三義。同故名等。
論曰。性不同。
釋曰。有二乘人。于自乘位根性不同。此人雖求二乘道。未得二乘。由二乘根性未定故?赊D(zhuǎn)作大乘根性。為化此人故說一乘。
論曰。得二意涅槃。
釋曰。二意中初名于眾生平等意。諸聲聞等人。于一切眾生作如此意。彼即是我。我即是彼。由此意故。謂彼得正覺即是我得正覺。我得正覺即是彼得正覺。如我應解脫自身。亦應如此解脫眾生。為如此意故說一乘。后名于法如平等意。諸聲聞等人。如來于法華經(jīng)中。為其授記已得佛意。但得法如平等意。未得佛法身。若得此法如平等意。彼作是思惟。如來法如即是我法如。由如此意故說一乘。復次于法花大集中。有諸菩薩名同舍利弗等。此菩薩得此意。佛為授記故說一乘。復次佛化作舍利弗等聲聞。為其授記欲令已定根性聲聞。更練根為菩薩。未定根性聲聞。令直修佛道。由佛道般涅槃。如佛言曰我今覺了過去世中。已經(jīng)無量無數(shù)劫依聲聞乘般涅槃。欲顯小乘非究竟處。令其舍小求大故。現(xiàn)為此事。由如此義故說一乘。
論曰。究竟說一乘。
釋曰。若說乘義唯一乘是乘。所余非乘。若過此乘。無別行故。余乘有上所謂佛乘。由此義故。若彼乘比此乘。此乘無等。彼乘失沒故名究竟。由如此義故說一乘。
論曰。三世諸佛若共一法身。云何世數(shù)于佛不同。
釋曰。諸佛既同得一法身。云何有三世。復有眾多。若有三世及眾多。云何言一。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有因證諸佛或一或多。今欲顯示此義。是故說偈。云何或一。
論曰。
于一界中無二故同時因成不可量
次第成佛非理故一時多佛此義成
釋曰。一法界平等。諸佛是法界所顯。由法界一故諸佛是一。復次一時中于一世界。無二佛俱出故說或一。云何或多。
論曰。同時因成不可量。
釋曰。于一時有無數(shù)諸菩薩。同時修福德智慧二行。因已成熟。若不同時得無上菩提果。則修行唐捐。以諸菩薩修因。同時成熟同時得果故。一時有多菩薩成佛不可度量。若言因雖俱成。必前后次第成佛。是義不然。何以故。
論曰。次第成佛非理故。
釋曰。諸菩薩不作是愿。我當相待次第成佛。由此愿故因雖成熟故待次第。既無此愿。云何因俱成熟。不同時得果。云何多人俱時修因不觀次第。得果之時必觀次第。故此義非理。
論曰。一時多佛此義成。
釋曰。此句明一時中。十方世界有無量佛。同時出世。若言有佛經(jīng)證于世間。但一如來無俱出義。是義不然。經(jīng)言無處無位非前非后。二如來阿羅訶三藐三佛陀。出現(xiàn)于世。有處有位。若一如來出現(xiàn)于世。譬如二轉(zhuǎn)輪王不得同時共生一處。此經(jīng)為當說大三千世界無二如來。為當說一切世界無二如來。宜應詳釋。此經(jīng)說一切世界。何以故。不應限礙世尊勝能。唯世尊一人于一切處有勝能。若一佛不能于余處化度眾生。余佛亦應不能。復有經(jīng)言。舍利弗。若人至汝所作如是問。大德舍利弗。于今時有沙門婆羅門。與沙門瞿曇平等平等于無上菩提不汝得此問。當云何答。舍利弗言。若有人至我所作如是問。我當如是答。善男子。于今時無沙門婆羅門與世尊平等平等于無上菩提。何以故。世尊。我從世尊吉祥口聞。從世尊所得。無處無位。無前無后。二如來并出于世。有處有位唯一如來出現(xiàn)于世。若爾云何于梵王經(jīng)中。佛說但大三千世界中我自在成。如此言教別有密意。若世尊不作意。但在自性中無功用心。于大三千世界。言語光明五識等事自然得成。若有功用心。無邊世界是如來境。復有余部說。于余世界別有諸佛出世。何以故。有無量菩薩同時修行六度。因已成熟不可數(shù)量。無有道理諸佛于一處一時共生。無有別法能礙彼于余處出世。是故定知于余世界別有諸佛出世。此經(jīng)證諸佛不同一時出世譬。如轉(zhuǎn)輪王。今當詳辯此經(jīng)此經(jīng)若說一世界一佛出世。不妨余處。若說一切世界一佛出世。余轉(zhuǎn)輪王于別世界不應得生。既說轉(zhuǎn)輪王不俱生。譬諸佛。汝若忍許余世界有別轉(zhuǎn)輪王。云何不忍許諸佛出余世界。佛出于世是大吉祥。何故不許于多世界有多佛出世。此無過咎。世間有多眾生。與最勝利益相應故。云何于一世界。二佛不俱出現(xiàn)。以無用故。又隨宿愿故。諸菩薩昔作是愿。愿我于盲闇世界無人將導處。得成正覺。為作光明為彼將導。由此愿故無二佛俱出。若爾何故唯說一佛。不說多佛。為令眾生起極尊重。及急修行故。何以故。若但于一佛則起極尊重心。謂他無如此德。亦能急修行如來正教。何以故。佛若涅槃。我等則無歸依處。故偈言一時多佛此義成。
論曰。云何應知。諸佛法身非一向涅槃。非非一向涅槃。
釋曰。有諸師說。諸佛如來不永般涅槃。別部聲聞乘人說。諸佛如來永般涅槃。此二執(zhí)非了義說。是密意所顯。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為顯此義是故說偈。
論曰。
由離一切障應作未竟故
佛一向涅槃不一向涅槃
釋曰。諸佛永解脫惑障及智障。是故一向涅槃。如來應作正事未究竟。謂未成熟令成熟。已成熟令解脫。此二事不可休廢。是故如來不一向涅槃。若如二乘一向涅槃。如來本愿但有愿無果。若了義說。應言有涅槃有不涅槃。
論曰。云何受用身不成自性身。
釋曰。應身不成法身是道理。應身成法身非道理。此是非義云何可知。
論曰。由六種因故。
釋曰。有六種因。證是非義。
論曰。一由色身及行身顯現(xiàn)故。
釋曰。十入名色身。受等名行身。諸佛以真如法為身。于法身中色行不可得。應身則不爾。此義云何。一切智大定大悲等。恒河沙等如來功德。雖依法身。若顯現(xiàn)時不離化身此化身似佛異一切眾生。為應身事相。故色行于應身有。于法身無。是故應身不成法身。是道理成則非道理。
論曰。二由無量大集處差別顯現(xiàn)故。
釋曰。應身有差別。由佛弟子大集輪差別故。應身能集菩薩弟子眾。法身不爾。何以故。大通慧能集菩薩眾。大通慧即是應身。能說正法立義釋疑。此是般若功用。般若即是應身。日夜六時觀眾生根性。往彼為作利益事。是大悲功用。大悲即是應身。若以應身即是法身。則不能集化菩薩。若法身即是應身。則諸佛非常住。由此差別顯現(xiàn)故。應身不成法身。
論曰。三隨彼欲樂見。顯現(xiàn)自性不同故。
釋曰。彼為無量菩薩。欲樂觀如來眾德。但依應身觀。隨其欲樂。所見眾德顯現(xiàn)不同。如此應身自性不定。以多種類故。法身不爾。是故應身不成法身。復有別經(jīng)。為證應身隨眾生欲樂。現(xiàn)相不同。何以故。有諸眾生于應身。欲見黃色青色等。及樂受舍受等。有識無識等。種種不同。皆悉得成。此經(jīng)顯應身自性不定。法身則不爾。故應身不成法身。
論曰。四別異別異見。自性變動顯現(xiàn)故。
釋曰。有一眾生。先見此應身別異相顯現(xiàn)。此眾生后見此應身更有別異相顯現(xiàn)。如一人見不同。余眾生見亦爾。為成熟此眾生善根故。初現(xiàn)粗相。次現(xiàn)中相。后現(xiàn)微妙相。應身有此變動相。法身不爾。故應身不成法身。
論曰。五菩薩聲聞天等。種種大集相雜和合時。相雜顯現(xiàn)故。
釋曰。應身恒時。由菩薩等種種大集相雜聽法時。應身有三相雜。一一切眾生各各見佛。皆對其前故名相雜。二隨無量眾生色相不同。佛如其色相。故名相雜。三隨其根性所宜。大智大定大悲有無量事用。故名相雜。應身有此相雜。法身不爾。若以法身為應身。佛無利益眾生事。若以應身為法身。佛無現(xiàn)世安樂義。以恒喧動離寂靜故。是故應身不成法身。
論曰。六阿黎耶識及生起識見轉(zhuǎn)依。非道理故。
釋曰。阿黎耶識及生起識。即是受用身。此二識轉(zhuǎn)依名法身。若自性身即是受用身。轉(zhuǎn)二識依復得何身。由此非道理故。受用身不成自性身。若受用身即是自性身。則無大智等眾德。由不無眾德故。自性身不成受用身。
論曰。是故受用身。無道理成自性身。
釋曰。由此六因。證知是道理非道理義。
論曰。云何變化身不成自性身。
釋曰。變化身不成法身。是道理。變化身成法身。非道理。是非義。云何可知。
論曰。由八種因故。
釋曰。有八種因證是非義。
論曰。一諸菩薩從久遠來。得無退三摩提于兜率陀天道及人道中受生。不應道理。
釋曰。菩薩從得初地乃至十地。經(jīng)三十大劫阿僧祇。得五百不退定。久已離欲三界。無有道理生天道中。何況有道理于人間。在釋迦王種中生。為化下眾生故。現(xiàn)受人身。此身無因而于世間是有。故非果報身及自性身。但是變化身。
論曰。二諸菩薩從久遠來。恒憶宿住。
釋曰。菩薩從初地至十地。于長時中恒憶宿命。先所修得無量伎能。悉不忘失。
論曰。方書算計數(shù)量印相工巧等論。行欲塵及受用欲塵中。菩薩無知不應道理。
釋曰。六十四種方土異書。乘除等十六種算計法。離乘除等十六種觀。聚知數(shù)多少。觀聚知量多少。以印印物為相;蛟龌驕p;蚴鼗蛳嗔哪苁嗣魈帯A耐跫棵厍尚g法。未得令得已得令長。已長付囑善人。為行欲塵。于六塵中。如歌舞和合衣著調(diào)鼎等事。名受用欲塵。菩薩于無量劫來。常憶宿世所修一切伎能。悉無忘失。無有道理于此等事不知不憶。為化眾生。示下品人可轉(zhuǎn)成上品故。顯自身未有此能方須修學。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自性身及受用身。
論曰。三諸菩薩從久遠來。已識別邪正法教。往外道所事彼為師。不應道理。
釋曰。菩薩于三十三大劫阿僧祇。于正行中修正勤。福德智慧行悉已圓滿。無有道理于最后身。不能了別邪正說異。若無此知。得佛之時為知何法。為欲降伏諸外道故,F(xiàn)為此事。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余二身。
論曰。四諸菩薩從久遠來。已通達三乘圣道正理。為求道故修虛苦行。不應道理。
釋曰。諸菩薩從三十三大劫阿僧祇來。在十解十行。初地已通達三乘圣道正理。離斷常執(zhí)。不行苦樂邪行。是二乘圣道正理。舍有無執(zhí)離一切分別。修無分別境智正行。是菩薩圣道正理。外道苦行能滅已得法。不能得未得法。于二世中但損無益。故名為虛。無有道理菩薩應習行此事。為化眾生示修苦行。無有果報故,F(xiàn)行此事。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余二身。
論曰。五諸菩薩舍百拘胝閻浮提。于一處得無上菩提。及轉(zhuǎn)法輪。不應道理。
釋曰。諸菩薩修道之時。遍滿萬億閻浮提。成熟萬億閻浮提眾生。成佛之時則應遍滿受身。然果報身唯得有一。不得有多。若爾何故不別于一勝處受身。以化身遍一切處行化。無有道理舍萬億閻浮提。偏于一閻浮提成佛轉(zhuǎn)法輪。為化眾生令知佛出世故,F(xiàn)為此事。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余二身。
論曰。六若離顯無上菩提方便。但以化身于他方作佛事。若爾則應于兜率陀天上成正覺。
釋曰。若汝執(zhí)但于一閻浮提處。得無上菩提。余處則離入胎等方便。于余處唯現(xiàn)化身作佛事。云何不執(zhí)如此菩薩。在兜率陀天上得無上菩提。于余處現(xiàn)化身作佛事。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余二身。
論曰。七若不爾。云何佛不于一切閻浮提中平等出現(xiàn)。若不于他方出現(xiàn)。無阿含及道理可證此義。
釋曰。若不于天中得菩提。則應遍得。而菩薩于一切四天下。不遍得無上菩提。但于一處得。無阿含及道理能證此義。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余二身。
論曰。八二如來于一世界俱現(xiàn)。此不相違。若許化身成多。
釋曰。一娑訶世界有二如來俱出世。此與義不相違。何以故。以許化身成多故。化身既多。處處有化身。此無所妨。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余二身。
論曰。由四天下攝一世界。如轉(zhuǎn)輪王于一世界或一主;騽e主俱生不應道理。諸佛亦爾。
釋曰。因此證可說。如此有一世界。在百拘胝世界中。于中不見佛。若汝說如此。則與經(jīng)相違。有如此說。謂二佛不一時俱生大三千世界。譬如轉(zhuǎn)輪王。此中汝應判此經(jīng)。同轉(zhuǎn)輪王義。如兩轉(zhuǎn)輪王于一世界不得俱生。不妨于余世界俱生。兩如來俱生非道理。判義亦應如此。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為顯具相無上覺義故說此偈。
論曰。
佛微細化身多入胎平等
為顯具相覺于世間示現(xiàn)
釋曰。佛在兜率陀天上。下閻浮提受胎。是時中如來化作一切佛弟子。如凈命舍利弗等受胎。若安立彼具相無上覺則得顯現(xiàn)。若無下中二乘。則不得顯佛是無上。若無二乘智慧淺狹。則不得顯佛是具相。為顯此義故化身出現(xiàn)于世。諸佛如來非一向涅槃。今當顯示此義。
論曰。有六種因。諸佛世尊于化身中不得永住。
釋曰。有六因證佛須舍化身。
論曰。一正事究竟故。由已解脫成熟眾生故。
釋曰。如來化身正事已究竟故。化身不永住。成熟眾生令得解脫。是化身正事。眾生既悉成熟解脫。故名正事究竟。
論曰。二若已得解脫。求般涅槃。為令彼舍般涅槃意。欲求得常住佛身故。
釋曰。若已解脫惑障。求無余涅槃。為轉(zhuǎn)其意欲示化身。非實有故舍化身。示別有常住法身是真實有。應轉(zhuǎn)求小乘無余涅槃心。求常住法身故;聿挥雷。
論曰。三為除彼于佛所有輕慢心故。為令彼通達甚深真如法及正說法故。
釋曰。彼謂一切眾生。計佛有生老病死等與已不異故。于如來起輕慢心。欲令眾生識如來真實身及假名身。真身即真如法及正說法。正說法從真如法流出名正說身。此二名法身。此法最甚深難可通達。非下位人境界。若通達此身。則于如來起極尊重心。假名身即化身。示此身是分別所作非真實有故;聿挥雷。
論曰。四為令眾生于佛身起渴仰心。數(shù)見無厭足故。
釋曰。若恒住一化身。眾生始見生渴仰。后則歇薄。若色形改變種種希有。眾生數(shù)見新新渴仰。則無厭足故;聿挥雷。
論曰。五為令彼向自身起極精進。由知正說者不可得故。
釋曰。若佛恒住化身。眾生則不起難遭想。故如來舍化身。令其知佛不久住世。起極正勤。急度自身不觀于他。又以自身證其是非。名向自身。故化身不永住。
論曰。六為令彼速得至成熟位。向自身不舍荷負極精進故。
釋曰。前明為未修正勤令修正勤。此明若已修正勤令不舍正勤。修習定慧疾得圓滿。故化身不永住。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為攝前六因。令多忘失者易得憶持故。重說偈。
論曰。
由正事究竟為除樂涅槃
令舍輕慢佛發(fā)起渴仰心
令向身精進及為速成熟
諸佛于化身許非一向住
釋曰。如來不永般涅槃。今當顯示此義。
論曰。為度一切眾生。由發(fā)愿及修行。尋求無上菩提。一向般涅槃。此事不應道理。
釋曰。如來昔在愿樂地中。為度眾生發(fā)諸勝愿。求無上菩提。于見等位中。為度眾生修諸勝行。尋無上菩提。若得極果而舍眾生般涅槃。不應道理。何以故。
論曰。本愿及修行。相違無果故。
釋曰。菩薩昔為度眾生。發(fā)愿及修行。令我當來常能利益一切眾生。利益眾生即愿行果。今得極果。若棄舍眾生永般涅槃。則違發(fā)愿修行本意。愿行但有自利益果。無利益他果。由如來不永般涅槃。是故相應有果。
論曰。復次受用身及變化身無常故。云何諸佛以常住法為身。
釋曰。若如來不永般涅槃。則如來以常住法為身受用身及變化身。不應是無常。若是無常。云何復言以常住法為身。
論曰。由應身及化身。恒依止法身故。
釋曰。法身為二身本。本既常住。末依于本相續(xù)恒在。故末亦常住。
論曰。由應身無舍離故。
釋曰。如來自圓德。及利益諸菩薩。此二事與如來恒不相離。此二事即是應身。故應常住。
論曰。由化身數(shù)起現(xiàn)故。
釋曰;頌槎缺娚D酥粮F生死際。無一剎那時不相續(xù)。示現(xiàn)得無上菩提及般涅槃。何以故。所度眾生恒有。如來大悲無休廢故。是故化身亦是常住。
論曰。如恒受樂。如恒施食。二身常住應如此知。
釋曰。為顯二身常住故。引此二事為譬。如世間說此人恒受樂。此人恒施食。非受樂施食二事無間。名之為恒。由本及事二義不斷故。名為恒。二身亦爾。由本及事二義不斷故。名常住。
論曰。若法身無始時。無差別無數(shù)量。
釋曰。若法身無始本有。于一切眾生無差別。不可度量。諸佛由法身于利益他事。具足勝能。眾生為得法身。何用精進修道。
論曰。為得法身。不應不作功用。
釋曰。雖爾不應不作功用。無自然證得法身故。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為釋此難。是故說偈。
論曰。
諸佛證得等無量是因眾生若舍勤
證得恒時不成因斷除正因不應理
諸佛證得等無量是因。
釋曰。過去現(xiàn)在佛證得法身。證得無高下故言平等。所得功德無定齊限故言無量。如此證得。是眾生求得法身正勤之因。
論曰。眾生若舍勤。
釋曰。此證得若是眾生舍正勤因。如前所計。不須自作正勤由他得度故。
論曰。證得恒時不成因。
釋曰。諸佛證得法身。一切是有。若離自正勤。此證得則不成自證得因。何以故。若是因者。從昔以來無復凡夫。皆由他得度故。既無此義。是故雖有證得。不成自因。
論曰。斷除正因不應理。
釋曰。正勤與證得相應名正因。若斷除此二則不應道理。復次因有二種。一方便因。二正因。諸佛證得為方便因。以屬他故。自修正勤為正因。以依自身故。若斷除正因留方便因。此事不應道理。以不能成就自所愿故。復次有諸菩薩。慈悲莊飾相續(xù)。于眾生起愛念心。皆如子想。不作此意。是眾生利益事。愿他作我不作。常作是意。若他或作或不作。我必應作。若眾生不應菩薩心作正勤。無得菩薩利益義。是故正勤。是證得法身第一正因。此因不可斷除。若斷除此因。由他得法身。無有是處。
論曰。阿毗達磨大乘藏經(jīng)中名攝大乘。此正說究竟。
由依佛言及道理說論為自得清凈
為利智信正行人為立正法令久住
依燈電寶日月光如凈眼人見眾色
依具智悲三解尊通達說論亦復爾
若真實義應法句能除皮肉心煩惱
諸顯涅槃道功德此是圣言余悉非
若亂心人作是說能顯佛是無上師
隨順涅槃道資糧頂戴此言如佛教
世無慧人能勝佛具智通真理無余
是佛自了法叵動若違正法由佛教
若謗圣人及正法迷人見執(zhí)之所作
于此生智離三污如衣受染凈非垢
智鈍離信及白法邪慢法災不了執(zhí)
貪利邪見事法怨離勝下愿謗正法
于火蛇怨及霹靂法傷可畏此非畏
火等但斷世間命無間可畏不由此
若人數(shù)事諸惡友邪見五逆斷善根
思法速離無間苦謗法何因得解脫
眾寶界如覺德業(yè)我說句義所生善
因此愿悉見彌陀由得凈眼成正覺
如此十偈總義。為顯此總義。重說三偈。
從此及為此由此是所說
此流說四偈為顯前五義
守自身方便是故說二偈
傷法因說一傷法果說二
至大集法忍證無上菩提
略明此三法是重說勝果
三藏法師翻講論竟。說此三偈。
若思了義論智人信三寶
由智信二根得入真如觀
故我依本記翻解攝大乘
凡所生功德回向為三能
供養(yǎng)佛法僧降伏邪行者
救拔眾苦難愿此能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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