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 第八章 九分教與十二分教
第八章 九分教與十二分教
第一節(jié) 總說
關于「經(jīng)藏」成立的研究,近代有「九分教」(「十二分教」)與「四阿含」先后的異說,現(xiàn)在先從「九分教」與「十二分教」的成立說起。在部派不同的傳說中,或作「九分教」,或作「十二分教」;而「九分教」又有多種不同的傳說,因而佛學界又有「九分教」與「十二分教」先后的異說。如上章所說,「九分教」本是教法的分類。教法在次第集成中,以形式或內(nèi)容不同,漸形成不同的部類。把不同的部類,綜合起來,成為「九分教」,這是教法的原始分類。「九分教」是:「修多羅」、「祇夜」、「記說」、「伽陀」、「優(yōu)陀那」、「本事」、「本生」、「方廣」、「未曾有法」。然在佛法的開展中,特別是律部與論議的發(fā)達,對于圣典的部類,感到有補充的必要,于是又增加而綜合為「十二分教」!甘纸獭故牵壕欧忠酝,又加入「因緣」、「譬喻」、「論議」。至于「九分教」的不同傳說,并不是古義,而是大乘經(jīng)的成立時,依「九分」古說,而自由取舍的。一部分尊古的學派,雖然事實已不止于九分,而始終保持「九 [P494] 分教」的原始傳說,這才形成「九分教」說,「十二分教」說──二大流。部派一再分化,「十二分教」的次第,也有了不同的異說。
「九分教」與「十二分教」的名目,次第,漢譯所有的不同譯語,『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附有「九分十二分教表」,對照得非常詳盡。敘述的內(nèi)容,涉及大乘經(jīng)說。然大乘經(jīng)所說,不是與部派的傳說相契合,就是從大乘的立場而自行編組。在這初期圣典集成的研究中,是不妨置而不論的,F(xiàn)在依聲聞三藏的傳說,以部派為綱而列述如下:
一、「九分教」說:如大眾部Maha^sa^m!ghika所說(1): 1修多羅?2祇夜?3授記?4伽陀?5優(yōu)陀那?6如是語?7本生?8方廣?9未曾有經(jīng)
『解脫道論』的「九部」說(2),與大眾部相合。據(jù)近人研究,『解脫道論』是錫蘭無畏山寺派Abhayagiriva^sin所傳(3)。屬于銅鍱部Ta^mras/a^t!i^ya的大寺派Maha^viha^ra-va^sina ,所傳的巴梨Pa^li圣典,也是「九部」說。這二部,只是在次第上,「未曾有」與(與「方廣」相當?shù)?「毗陀羅」,前后移動了一下。玄奘所譯的『本事經(jīng)』,也是「九分教」說,與大眾部說相合(4);蛞詾椤罕臼陆(jīng)』是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所傳(5),然玄奘所譯的,并不限于說一切有部。如所譯『大阿羅漢難提蜜多羅所說法住記』,說到「五阿笈摩」 [P495] 與「發(fā)趣」等論,都與錫蘭的佛教有關。奘譯的『本事經(jīng)』,與巴梨『小部』的『如是語』,顯為同一部類的不同誦本。從所說為「九分教」而論,這可能是大眾部,或者傳入北方,有了限度內(nèi)的增潤?傊,「九分教」的舊說,不應看作說一切有部的傳說。這樣,大眾部,及分別說系而傳入錫蘭的,都是初期的「九分教」說。
二、「十二分教」說,又有三大系:1.印度本土的分別說Vibhajyava^din系所傳,如化地部Mahi^s/a^saka所說(6): 1修多羅?2祇夜,3受記?4伽陀?5憂陀那?6尼陀那?7育多伽,8本生,9毗富羅?10未曾有?11阿婆陀那?12優(yōu)波提舍
化地部的「十二分教」,是在「九分教」(次第與大眾部相順)的基礎上,增列三部。就是增列「阿婆陀那」(譬喻)、「優(yōu)波提舍」(論議)于后;而將「尼陀那」(因緣)列于「優(yōu)陀那」之后。這一次第,傳為飲光部Ka^s/yapi^ya誦本的『別譯雜阿含經(jīng)』,所說也相合(7);『根有律雜事』所說也相合(8)。這一系列的十二分教,因「尼陀那」(因緣)的從中插入,而引起三類的小小差別: 『五分律』(9):6尼陀那?7育多伽?8本生『四分律』(10):6因緣經(jīng)?8善道經(jīng)?7本生經(jīng) [P496] 『長阿含經(jīng)』(11):7本緣經(jīng)?6相應經(jīng)?8天本經(jīng)
2.說一切有系所傳,如『雜阿含經(jīng)』(12)說: l修多羅?2祇夜?3受記?4伽陀?5優(yōu)陀那?6尼陀那?7阿波陀那?8伊帝目多伽 ?9阇多羅?10毗富羅?11阿浮多達磨?12優(yōu)波提舍
這一「十二分教」的次第,也是在大眾部的「九分教」的基礎上,增列三部。但與分別說系所傳,主要的不同,是將「阿波陀那」與「尼陀那」,同樣的插入中間。這一次第,是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論所通用(13)!捍笾嵌日摗慌c『成實論』,也是這樣的。但這一系統(tǒng),也略有小差別: 『雜阿含經(jīng)』(14):5優(yōu)陀那?6尼陀那『中阿含經(jīng)』(15):6撰錄? 5因緣
『出曜經(jīng)』所說(16),與『中阿含經(jīng)』說相同。所以可解說為:『雜阿含經(jīng)』,是說一切有部的論師系!褐邪⒑(jīng)』,是說一切有部的持經(jīng)譬喻師系。
3.大眾系末派所傳,如『增壹阿含經(jīng)』所說。『增壹阿含經(jīng)』中,共五處說到十二部經(jīng),竟沒有完全相同的(17)。別有『七知經(jīng)』與『般泥洹經(jīng)』所傳(18),以「優(yōu)陀那」為第十,「譬喻」為第五,與『增壹阿含經(jīng)』有類似處。次第紛紜,從略。 [P497]
「九分教」加「因緣」、「譬喻」、「論議」,就是「十二分教」,這是佛教界一般的公論。對「九分」與「十二分教」的別別論究,應注意到:詞、部類、分教的部類──三者的不同。一、分教的名目,有的本為世間共有的「詞」;習用名詞的應用于佛法,不一定與一般意義完全相同。即使是佛法的特有術語,初出現(xiàn)而傳誦于經(jīng)句中的,不一定就有分教──部類的意義,還只是「詞」而已。二、在經(jīng)法的傳誦流行中,漸形成形式上(或附有內(nèi)容的意義)的不同類型,而被稱為「修多羅」、「祇夜」等。這時候,固有術語的應用,已賦與新的意義,而具有部類的性質。三、末后,又將形成的不同部類,組合為「九分教」。這是經(jīng)過整理的佛法分類;經(jīng)過了全體的調(diào)整,意義可能有多少變化。這才有確切的定義,與明確的部類區(qū)別!妇欧纸獭故沁@樣,「十二分教」也是這樣!甘纸獭沟慕M成,當然在「九分教」以后。但「因緣」、「譬喻」、「論議」──三分,并不是「九分教」以后才有的。從九分而到十二分,只是覺得「九分教」的分類,還不夠詳盡,而有補充的必要。這如中國的學術,『史記』論六家──陰陽、儒、墨、名、法、道家。而『漢書藝文志』,分為九流──儒、道、陰陽、法、名、墨、縱橫、雜家、農(nóng)家流;蛴旨印感≌f家」為十家。六家、九流、十家,是次第增多,但縱橫家、農(nóng)家等,決非『史記』以后所新起的。「九分」與「十二分教」,也正是這樣;這是教法的分類學,從初創(chuàng)而到完成的過程。 [P498]
注【58-001】『摩訶僧祇律』卷一(大正二二?二二七中)。
注【58-002】『解脫道論』卷九(大正三二?四四五中)。
注【58-003】水野弘元『佛教圣典及其翻譯』(語學論叢第一輯六九)。
注【58-004】『本事經(jīng)』卷五(大正一七?六八四上)。
注【58-005】渡邊海旭『壺月全集」上卷(四三0)。
注【58-006】『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大正二二?一下)。
注【58-007】『別譯雜阿含經(jīng)』卷六(大正二?四一五上──中)。以阿婆陀那為本事,列于優(yōu)波提舍以后,小有差別。
注【58-008】『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八(大正二四?三九八下)。
注【58-009】同上(6)
注【58-010】『四分律』卷一(大正二二?五六九中)。
注【58-011】『長阿含經(jīng)』卷三(大正一?一六下)。又卷一二(大正一?七四中)。
注【58-012】『雜阿含經(jīng)』卷四一(大正二?三00下)。
注【58-013】『阿毗曇八犍度論』,為『發(fā)智論』的異譯。在說一切有部的論書中,對于十二分教,惟有這部論卷一七(大正二六?八五三中──下),次第略有不同。
注【58-014】同上(12) [P499]
注【58-015】『中阿含經(jīng)』卷一(大正一?四二一上)。又卷四五(大正一?七0九中)。又卷五四(大正一?七六四上)。
注【58-016】『出曜經(jīng)』卷六(大正四?六四三中──下)。
注【58-017】『增壹阿含經(jīng)』,為僧伽提婆San%ghadeva所譯。僧伽提婆所譯的『八犍度論』,也與說一切有部論書的次第不合。所以『增壹阿含經(jīng)』中十二部經(jīng)的次第紊亂,并非原本如此,而是譯者不重視次第,而任意的敘列出來,不足為次第不同的論證。
注【58-018】『佛說七知經(jīng)』(大正一?八一0上)!喊隳噤〗(jīng)』卷下(大正一?一八八上)。
第二節(jié) 修多羅?祇夜
第一項 修多羅(1)
九分教」與「十二分教」中,「修多羅」與「祇夜」,在部派的不同傳述中,始終不移的位列第一、第二;這不是其他分教的次第不定可比。論列九分與十二分教,這是應該注意的一點。還有,在根源于「法」與「毗奈耶」,而演化為「經(jīng)藏」與「律藏」的各別組織中,「修多羅」是一切法義的宣說(律是制立)。但在「九分教」與「十二分教」中,「修多羅」是通于法與 [P500] 律的。在后代的習慣用語中,「修多羅」是一切佛說(佛法)的總稱──「一切經(jīng)」!感薅嗔_」一詞,含義廣狹不定,應有不容忽視的特殊意義。
「修多羅」su^trasutta,音譯為修多羅?素怛纜等;一般義譯為經(jīng)、或契經(jīng)。古德對于「修多羅」的解說,是不完全一致的(「九分」與「十二分教」的各分,都有不同的解說)。這是依據(jù)傳承,及對當時的圣典實況,而為不同的解說。近代學者的論究,也互有出入,F(xiàn)在,從三點來解說:一、「修多羅」的意義:在印度文學史上,有「修多羅時代」,集成「法經(jīng)」 Dharma-su^tra、「天啟經(jīng)」S/rauta-su^tra等,時間約為西元前六世紀到二世紀(2)。世俗的「修多羅」文體,是簡短的散文;在簡短的文句中,攝持教義的綱領。這一名詞,由Siv 語根而來。在印度,縫綴的線,織布的(經(jīng)緯的)經(jīng),都是稱為「修多羅」的。以「修多羅」為文體,意義在由于名句文身的組合成篇(章),能將義理貫攝起來。佛法的集成,也就適應時代,稱為「修多羅」。其意義,正如『瑜伽師地論』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下)說:
「結集如來正法藏者,攝聚如是種種圣語,為令圣教久住世故,以諸美妙名句文身,如其所應,次第安布,次第結集。謂能貫穿縫綴種種能引義利,能引梵行真善妙義,是名契經(jīng)」。
又『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五九下)說: [P501] 「契經(jīng)有何義?答:此略說有二義:一、結集義;二、刊定義。結集義者,謂佛語言能攝持義,如花鬘縷。如結鬘者,以縷結花,冠眾生首,久無遺散。如是佛教結集義門,冠有情心,久無忘失。刊定義者,謂佛語言能裁斷義,如匠繩墨」。
『大毗婆沙論』的「結集義」,就是「名句文身,如其所應,次第安布,次第結集」。舉如縷(線)貫花的譬喻,正是「貫穿」的解說。以名句文身的結集,能攝持法義,在古代的口口相傳中,不會忘失!钙踅(jīng)」──「修多羅」,就是結集所成的,能貫攝義理的教法。這一解說,可說是一切所同的。如『瑜伽論』又說:「契經(jīng)者,謂貫穿義」(3)!猴@揚論』說:「謂縫綴義」(4)。『雜集論』與『顯揚論』,說是「綴緝」(5)!肛灤、「縫綴」、「綴緝」、「貫穿縫綴」,都是同一內(nèi)容,而以不同的漢文來表示!悍謩e功德論』說:「猶線連屬義理,使成行法」(6),與『瑜伽論』說完全相合。如縷貫華的攝持(以教貫義),為「修多羅」──契經(jīng)的主要意義。『大毗婆沙論』又多一「刊定」(繩墨)義(7)!弘s心論』于「結鬘」外,又有出生、涌泉、顯示、繩墨義(8)!荷埔娐膳派场,于「綖」外,別有發(fā)義(即顯示)、善語、秀出(即出生)、經(jīng)緯、涌泉、繩墨義(9)!悍撟ⅰ,「貫穿」以外,有指示、善語、配列、善護、線類義(10)。雖有多說,而在佛法中,始終以結集的貫穿義為本。
結集所成的,貫穿攝持,是「修多羅」的定義。這里面,沒有略說與廣說,長行與偈頌等任 [P502] 何區(qū)別。這一定義,含義最廣,可通于「一切經(jīng)」,而不限于「九分」與「十二分教」中的「修多羅」。然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大乘)瑜伽師Yoga^ca^ra,大眾部 Maha^sa^m!ghika末派,在解說分教的「修多羅」時,卻又都這樣的解說了。為什么以通義來解釋別部呢?因為,這是從傳承而來的古義。說一切有部,大乘瑜伽師,對于佛法的原始結集,認為就是『雜阿含經(jīng)』等。這是結集的根本,一切經(jīng)法、律制,都是不離于此,而為不同的組合所成。原始結集的,適應時代,依貫穿攝持義,稱之為「修多羅」。當時,并沒有九分或十二分等種種部類,只是通稱為「修多羅」。在不斷的集成,分化為不同的部類時,原始結集及體裁相同部分,當然繼承了「修多羅」──這一固有的名稱。在佛教圣典中,「修多羅」的含義不定,而始終占有優(yōu)越的地位,其原因實在于此。
二、「修多羅」的體裁:「修多羅」,沒有長行或偈頌,略說或廣說的任何區(qū)別意義,只是原始結集的通稱。結集以后,從文學形式去分類時,「修多羅」就被解說為「長行」,或被解說為「略說」。但這都是從分別部類而來的附加意義,而不是「修多羅」的固有含義。如『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五九下)說:
「契經(jīng)云何?謂諸經(jīng)中散說文句。如說: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散說」,『瑜伽論』與『顯揚論』,作「長行直說」(11);『雜集論』作「長行」(12);『成 [P503] 實論』作「直說語言」(13);『大智度論』作「直說」(14);『出曜經(jīng)』作「直文而說」(15)。「長行」、「直說」、「散說」,都就是「散文」,與「結句而說」的「偈頌」不同。稱長行直說為「修多羅」,是從文學體裁上,分別「修多羅」與「祇夜」(偈)的不同而來。以「修多羅」為長行,可說是全佛教界公認的解說;是結集以后,長行與偈頌分類時代的解說。
以「修多羅」為略說的,如『雜集論』卷一0(大正三一?七四三中)說:
「契經(jīng)者,謂以長行綴緝,略說所應說義」。
「修多羅」是長行略說,這是『集論』特有的解說。印度當時的「修多羅」文體,是簡短的散文,義凈譯為「略詮意明」(16)。以「修多羅」為略說,應該是從此而來的。世間的「修多羅」體,是用來敘述婆羅門教的儀式制度,作有組織的記述。然在佛法,傳說中的佛語,以名句文身而結集成篇,還是各別的,不相系屬的(結集也只是同類相聚而已)。為了傳誦的便利,當然應用簡練的文句。說法的事緣,多數(shù)是略而不論(附于經(jīng)文的傳授而傳說下來)。以精練簡略的文句,來傳誦佛法,誠然是初期應有的事實。如『相應部』等,多數(shù)是短篇,但并不因此而稱為「修多羅」。傳說中的佛法,要集出而有一定的文句;結集成部,才通稱為「修多羅」。如「波羅提木叉經(jīng)」Pra^timoks!a-su^traPa^timokkha-sutta,集成五部,稱為「五綖經(jīng)」(17);而一條一條的戒條,不論長短,都只稱為學處s/iks!a^pada。以此而例長行,一則一則的佛 [P504] 說,集成文句,也沒有稱為經(jīng)的(后代別行,才有稱為經(jīng)的);原始結集而成部類,才被稱為「修多羅」,「修多羅」并非略說的意義。『大毗婆沙論』舉長行的「諸行無!沟葹椤感薅嗔_」,不能證明「修多羅」是略說。否則,也不會說「修多羅」是「結集義」、「刊定義」了。
『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特別重視「略說」,想從「略說」中,求得「修多羅」的具體內(nèi)容。從廣分別vibhan%ga,如『中部』的「分別品」,『中阿含』的「根本分別品」等中,抽出所分別的「略說」部分;又依「略說法要」的經(jīng)文,指為略說部,而推論為古代有這么一類,就是「九分教」中的「修多羅」(18)。我不是說,略說的不是「修多羅」;而是說,但取略說為「修多羅」,是不足以說明原始集成的「修多羅」的真相。以廣分別所分別的略說而論:處、界、諦等,原始集成的佛說,不止于所分別的略說。同樣的類似的契經(jīng),在『相應部』、『雜阿含』中,顯然是很多的。在佛教的開展中,從種種「契經(jīng)」中,偏依某一(或二、三)經(jīng)說,用作分別解說的依準,并非只此一經(jīng)是古說。如非廣分別所分別的,就不敢認為「修多羅」那真是取一滴水而棄大海了。至于「略說法要」,依我們所知,出家修學,是以修證為目標的。多聞、勝解,只是聞思功夫。要趣入修證,必須從博返約,才能簡易持行!嘎哉f法要」,『雜阿含經(jīng)』共八經(jīng)(19),都是從佛請求要約的開示,以作持行的心要。如『雜阿含經(jīng)』卷一(大正二? 三上──中)說: [P505] 「白佛言:善哉世尊!今當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修不放逸。修不放逸已,當復思惟所以……為究竟無上梵行,現(xiàn)法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佛告比丘: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 「時彼比丘聞佛所說,心大歡喜,禮佛而退。獨在靜處,精勤修習……時彼比丘即成羅漢,心得解脫」。
「略說法要」,是出發(fā)于持行的要求;與先有略說,后有廣說的意義,毫不相關。總之,從「略說」中去求「修多羅」的具體內(nèi)容,是不免歧途易迷的!
三、「修多羅」的具體內(nèi)容:古代傳說,確指「修多羅」內(nèi)容的,有覺音Buddhaghos!a 、龍樹Na^ga^rjuna、彌勒Maitreya。覺音的傳說為(20):
「兩分別解釋、犍度、附隨;經(jīng)集之吉祥經(jīng)、寶經(jīng)、那羅迦經(jīng)、迅速經(jīng),及余佛說而名為經(jīng)者」。
覺音屬于重律的銅鍱部Ta^mras/a^t!i^ya。有關「九分教」的解說,是以自宗的「三藏」,分配于「九分教」中,這是覺音的根本立場!嘎刹亍沟摹竷煞謩e解釋」(即二部「經(jīng)分別」)、「犍度」、「附隨」──三部分,是屬于「修多羅」的。修多羅是法,還是可通于律?這 [P506] 是值得論究的。但以全部「律藏」為「修多羅」,在「修多羅」的成立與發(fā)展中,是沒有任何根據(jù)的。這只能說,為了推重「律藏」,置于首要的地位而已!嘎刹亍苟,舉『經(jīng)集』中,稱為經(jīng)的部分為「修多羅」。所舉的,是偈頌;偈頌是可以稱為「修多羅」的,那是「結集義」。『吉祥經(jīng)』等,當然是可以稱經(jīng)的,但是通稱。在與「祇夜」等相對的,九分教的「修多羅」中,這是否適當呢!并不能以偈頌的古老,而作為屬于「修多羅」的理由。在覺音的分配中,「修多羅」是律藏;而屬于法的,僅是少數(shù)被稱為經(jīng)的偈頌。反之,一般公認的,長行直說的「修多羅」,卻不屬于「修多羅」。覺音所作「修多羅」部類的解說,是完全無法接受的。
龍樹的『大智度論』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六下)說:
「直說者,名修多羅,所謂四阿含,諸摩訶衍經(jīng),及二百五十戒經(jīng),出三藏外亦有諸經(jīng),皆名修多羅」。
『智論』明確的以直說為「修多羅」。所列舉的內(nèi)容,通于聲聞經(jīng)與大乘;法與律!赋鋈赝狻梗褪菍儆凇鸽s藏」,與『小部』相當?shù)拈L行佛說:這是大乘學者的傳說!捍蟀涅槃經(jīng)』說:「從如是我聞,乃至歡喜奉行,如是一切名修多羅」(21)。這與龍樹一樣,是依當時的經(jīng)典實況而作的解說。但求「九分」與「十二分教」中的「修多羅」古義,這一傳說,也是不能給予幫助的。 [P507]
屬于法的「修多羅」,不能從「結集」或「長行」的定義,去發(fā)見「修多羅」的古形。佛教界的傳說,一般以原始結集為「四阿含」或「五部」。這么一來,也不能從這類傳說中,去求得「修多羅」的具體內(nèi)容。好在彌勒的論書中,為我們傳下了一片光明的啟示,如『瑜伽論』卷八五(大正三0?七七二下)說:
「即彼一切事相應教,間廁鳩集,是故說名雜阿笈摩。即彼相應教,復以余相處中而說,是故說名中阿笈摩。即彼相應教,更以余相廣長而說,是故說名長阿笈摩。即彼相應教,更以一二三等漸增分數(shù)道理而說,是故說名增一阿笈摩」。
這一傳說,「四阿含」是以『雜阿含』的相應教為根本的。其余的三阿含,是以『雜阿含』 ──相應教的內(nèi)容,而作不同的組合說明。這一傳說,雖不是極明晰的,但表達了一項意見:首先集成『雜阿含』,其余的次第集成。這比之原始結集「四阿含」或「五部」的傳說,是不可同日而語了。這是說一切有部的古傳,而由彌勒論明白的表示出來。說一切有部舊律──『十誦律』,在五百結集的敘說中,舉『轉*輪經(jīng)』為例,而泛說:「一切修!3茭路藏集竟」(22)。沒有說結集「四阿含」,正是(「四阿含」沒有集成以前的)古說的傳承。這一原始結集的古說,在『瑜伽論』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中──下)中表示出來:
「云何契經(jīng)?謂薄伽梵,于彼彼方所,為彼彼所化有情,依彼彼所化諸行差別,宣說無量 [P508] 蘊相應語、處相應語、緣起相應語、食相應語、諦相應語、界相應語、聲聞乘相應語、獨覺乘相應語、如來乘相應語,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等相應語,不凈、息念、諸學、證凈等相應語。結集如來正法藏者,攝聚如是種種圣語,為令圣教久住世故,以諸美妙名句文身,如其所應,次第安布、次第結集……是名契經(jīng)」。
『顯揚論』說,也與此相同(23)。這里所說的契經(jīng)──「修多羅」,確指相應教,就是『雜阿含經(jīng)』的長行部分,略與『相應部』的后四品相當。現(xiàn)存的『雜阿含』與『相應部』,在流傳中,部派的分化中,有過不少的增潤、改編,但原始結集「修多羅」的內(nèi)容,仍可以大概的理解出來!鸿べふ摗痪戆艘(大正三0?七五三上)又說:
「契經(jīng)者,謂貫穿義。長行直說,多分攝受意趣體性」。
『顯揚論』說:「契經(jīng)者,謂縫綴義。多分長行直說,攝諸法體」(24)。這是與『瑜伽論』一致的(25),但譯文有倒亂,有脫落!付喾謹z受意趣體性」,是什么意思呢?如『瑜伽論』卷一六(大正三0?三六三上)說:
「一、思擇素呾纜義;二、思擇伽他義。思擇素呾纜義,如攝事分及菩薩藏教授中當廣說。思擇伽他義,復有三種:一者,建立勝義伽他;二者,建立意趣義伽他;三者,建立體義伽他」。 [P509]
對于諸法的思擇,聲聞藏方面,是從「修多羅」與「伽陀」兩方面去思擇的!感薅嗔_」的思擇,如「攝事分」說,確指『雜阿含經(jīng)』(『相應部』)中,「蘊品」、「處品」、「因緣品」(緣起、食、諦、界)、「道品」──念住等相應!纲ね印,指『雜阿含經(jīng)』的「眾相應」,即『相應部』的「有偈品」等。思擇「伽陀」,從三方面去思擇:一、「勝義」,明空無我等深義。二、「意趣義」,明修行的宗趣。三、「體義」,依頌文而明法的體義。伽陀有這三者,修多羅也是這樣,但在這三義中,修多羅是「多分攝受意趣體性」,也就是多數(shù)為「意趣義」、「體義」,而「勝義」卻不多(這是大乘學者所說)!猴@揚論』說應與『瑜伽論』所說一致,不免有些訛略。所說「修多羅」,都是確指「攝事分」所抉擇的修多羅部分。
佛教圣典而被稱為「修多羅」,原始的意義,是「結集義」。這是可通于「波羅提木叉經(jīng)」的,所以龍樹以「二百五十戒經(jīng)」為「修多羅」。也就由于這樣,「修多羅」有泛稱一切佛說的習慣用法。但教法的原始結集,到底是什么部類?對偈頌而「修多羅」是長行,對廣說而「修多羅」是略說;原始「修多羅」的特性,被顯示出來。長行的教法,文句簡要,是符合從傳誦而來,原始結集的實況的。在現(xiàn)有的圣典部類中,簡略的長行,有『相應部』與『增支部』,都是無數(shù)小經(jīng)所集成的。然『增支部』為比較新的集成,為近代學者所公認(26),所以簡略的長行部分,可推定為原始修多羅的,不能不是『相應部』,即『雜阿含經(jīng)』中的某些部分。『相應部』的長 [P510] 行,簡略而次第多少雜亂,更符合早期結集的實況。所以『瑜伽論』所傳的,北方說一切有部的古說,確指『雜阿含經(jīng)』的某些部分為「修多羅」,比起覺音的傳說,應該是可信賴得多!近代學者,不取古傳而另辟蹊徑,或是為巴梨學者覺音說所左右,想從偈頌中探求原始的修多羅,結果,長行直說的「修多羅」義,被遺忘了;蛱角笤夹薅嗔_,求到現(xiàn)有圣典以前,這是忽略了結集──共同審定,編類次第的意義。從結集的(簡略的)長行去考察,那末『瑜伽論』所傳,顯然是最可信賴的了!
注【59-001】參考前田惠學『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二二七──二五八)。
注【59-002】高楠順次郎、木村泰賢合著『印度哲學宗教史』(漢譯本三0三──三0四)。
注【59-003】『瑜伽師地論』卷八一(大正三0?七五三上)。
注【59-004】『顯揚圣教論』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八中)。
注【59-005】『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一(大正三一?七四三中)!捍蟪税⑴_磨集論』卷六(大正三一?六八六上)!猴@揚圣教論』卷六(大正三一?五0八下)。
注【59-006】『分別功德論』卷一(大正二五?三二上)。
注【59-007】『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五九下)。
注【59-008】『雜阿毗曇心論』卷八(大正二八?九三一下)。 [P511]
注【59-009】『善見律毗婆沙』卷一(大正二四?六七六上)。
注【59-010】Atthasa^lini^(『法集論注』)(望月大辭典五五七下)。
注【59-011】『瑜伽師地論』卷八一(大正三0?七五三上)。『顯揚圣教論』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八中)。
注【59-012】『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一(大正三一?七四三中)。
注【59-013】『成實論』卷一(大正三二?二四四下)。
注【59-014】『大智度論』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六下)。
注【59-015】『出曜經(jīng)』卷六(大正四?六四三中)。
注【59-016】『南海寄歸內(nèi)法傳』卷四(大正五四?二二八中)。
注【59-017】『摩訶僧祇律』卷二七(大正二二?四四八上)。
注【59-018】前田惠學『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二五四)。
注【59-019】『雜阿含經(jīng)』卷一(大正二?三上──四下)。又卷六(大正二?四0上──中)。
注【59-020】『一切善見律注序』(南傳六五?三七)。
注【59-021】『大般涅槃經(jīng)』卷一五(大正一二?四五一中)。
注【59-022】『十誦律』卷六0(大正二三?四四八下──四四九上)。
注【59-023】『顯揚圣教論』卷六(大正三一?五0八下)。
注【59-024】『顯揚圣教論』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八中)。 [P512]
注【59-025】『顯揚圣教論』卷一(大正三一?四八0中)說:「昔我無著從彼聞,今當錯綜地中要,顯揚圣教慈悲故,文約義周而易曉」。『顯揚論』是攝取『瑜伽師地論』中,「本地分」與「攝抉擇分」的要義,錯綜編纂而成。
注【59-026】前田惠學『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六七六)。
第二項 祇夜
祇夜geyageyya,或音譯為歧夜。義譯為應頌、重頌、歌詠等。這是與「修多羅」──長行相對,而屬于韻文的一類。在「九分教」或「十二分教」中,也許「祇夜」是最難理解的一分。就字義來說,從Gai 語根而來,不外乎歌詠的意義。但「祇夜」是偈頌的一類,與同為偈頌的「伽陀」、「優(yōu)陀那」,到底差別何在?在原始圣典的集成中,「祇夜」到底是什么部類?有什么特殊意義,而能始終不移的位居第二?一般解說為「重頌」,這應先有散文(「修多羅」)與偈頌(「伽陀」),因為「重頌」是這二者的結合。果真是這樣,那「祇夜」為第二,「伽陀」為第四,也不大合理!涸挤鸾淌サ渲闪⑹费芯俊,類別與偈頌有關的,為十種類型;而以第九類為「祇夜型」(1)。然也只是以長行以后,次說伽陀的,即一般的重頌為祇夜。經(jīng)文并沒有稱之為「祇夜」,所以也沒有能充分的,闡明「祇夜」的真義。 [P513]
在古代的傳說中,「祇夜」的意義,極不易理解。如『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五九下)說:
「應頌云何?謂諸經(jīng)中,依前散說契經(jīng)文句,后結為頌而諷誦之,即結集文、結集品等」。 「如世尊告苾芻眾言:我說知見能盡諸漏,若無知見能盡漏者,無有是處。世尊散說此文句已,復結為頌而諷誦言:有知見盡漏,無知見不然。達蘊生滅時,心解脫煩惱」。
『大毗婆沙論』,集成于西元二世紀。在有關「九分」與「十二分教」解說的現(xiàn)存圣典中,這是比較早的一部。論文分為二段:1.「依前散說契經(jīng)文句,后結為頌而諷誦之」,是說明體裁!溉缃Y集文、結集品等」,是指明部類。2.「如世尊言」以下,又舉例以說明先長行而后重頌;與一般所解的「重頌」相合(2)。屬于「祇夜」──「應頌」的「結集文」、「結集品」,是什么樣的部類?這是傳承中的又一古義,應予以非常的注意!
『瑜伽師地論』系,對應頌作二種解說。如『瑜伽論』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下)說:
「云何應頌?謂于中間,或于最后,宣說伽他。或復宣說未了義經(jīng)」。
『瑜伽論』卷八一(大正三0?七五三上)也說:
「應頌者,謂長行后宣說伽他。又略標所說不了義經(jīng)」。 [P514]
第一說,「在長行(中間或于最)后,宣說伽陀」,文義不太明顯,不一定就是重頌!猴@揚論』是引用『瑜伽論』的,卷一二說,還與『瑜伽論』相同(3),而卷六卻解說為:「或于中間,或于最后,以頌重顯」(4),明確的說是重頌!弘s集論』(『順正理論』也如此)也說「以頌重頌」(5)。在『瑜伽論』系中,傳為無著Asan%ga所造的論書,才明確的說為「重頌」!覆涣肆x經(jīng)」,是「祇夜」的又一意義!疙樥碚摗拐f:「有說亦是不了義經(jīng)」(6)?梢娺@是另一解說,而為瑜伽論師所保存!笐灐沟摹覆涣肆x說」、「未了義經(jīng)」,是與「記別」相對的,如『瑜伽論』說:「或復宣說已了義經(jīng),是名記別」(7)。這在『顯揚論』、『順正理論』,都是相同的(8)!弘s集論』雖說:「又了義經(jīng),名為記別」;而于應頌,卻解說為:「又不了義經(jīng),應更頌釋」(9)。這是以為長行不了,而要以偈頌來補充說明。這不但與『瑜伽論』系不合,也與下文的「又了義經(jīng),名為記別」不合!疙灐够蚴恰附狻棺值恼`譯誤寫吧!依瑜伽論系所說,「契經(jīng)」、「祇夜」、「記別」,意義是次第相關的。
圖片
〔契經(jīng)〕 〔祇夜〕 〔記別〕
長行──偈頌
略說不了義──廣分別了義
授記
[P515]
『大智度論』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六下──三0七上)說:
「諸經(jīng)中偈,名祇夜」。 「一切偈名祇夜。六句、三句、五句,句多少不定;亦名祇夜,亦名伽陀」。
『大智度論』的解說,「祇夜」是一切偈的通稱;又名為「伽陀」,但定義不明。如「祇夜」與「伽陀」,都通于一切,那有什么差別?『成實論』所說,顯然與『智度論』所說,出于同一來源,而解說更為分明,如『論』卷一(大正三二?二四四下)說:
「祇夜者,以偈頌修多羅」。 「第二部說(名)祇夜,祇夜名偈。偈有二種:一名伽陀,一名路伽。路伽有二種:一順煩惱,一不順煩惱。不順煩惱者,祇夜中說。是名伽陀」。
『成實論』初解「祇夜」為重頌。『成實論』主訶黎跋摩Harivarman,為西元三、四世紀間的論師,與無著的時代相近。那時,「祇夜」是重頌的解說,可見已極為普遍。但在解說「伽陀」時,又說到「祇夜名偈」,以及「祇夜」的特殊意義。依論說,分別如下:
圖片
┌─伽陀
祇夜───偈─┤
│ ┌ 不順煩惱──祇夜
└─路伽──┤
└ 順煩惱
[P516]
「祇夜」是一切偈的通名,而又有特殊的「祇夜」。依『論』說:偈有「伽陀」與「路伽」的差別!纲ね印故切f佛法的偈頌;「路伽」是世間的偈頌;路伽loka是世間的意思。世間的偈頌,有順煩惱的(如誨淫、誨盜的詩歌),有不順煩惱的。世間偈頌,又與世間一般的偈頌不同,不會引起煩惱的,就是「祇夜」。但雖然作這樣的分別,而在佛法的部類中,還是不明白。關于「祇夜」,應從「結集文」、「結集品」的研究去解決!鸿べふ摗痪戆宋,有關于『雜阿含經(jīng)』──也就是原始的根本的結集!赫摗恢刑岬搅恕附Y集品」!赫摗晃挠邢群蠖,次第說明;現(xiàn)分列為上下,以便作對照的研究。如(大正三0?七七二下)說:
圖片
「雜阿笈摩者,謂于是中,世尊觀待彼彼│
所化,宣說: │
│當知如是一切相應,略由三相。何等為三
│?一是能說,二是所說,三是所為說。
如來及諸弟子所說相應。 │若如來,若如來弟子,是能說,如弟子所
│說佛所說分。
蘊、界、處相應;緣起、食、諦相應;念│若所了知,若能了知,是所說,如五取蘊
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六處、因緣相應分;及道品分。
[P517]
入出息念、學、證凈等相應。 │
又依八眾,說眾相應。 │若諸苾芻、天、魔等眾,是所為說,如結
│集品」。
后結集者,為令圣教久住,結嗢!5婗南頌,│
隨其所應,次第安布。 │
『大毗婆沙論』說到的「結集品」,在『瑜伽論』中發(fā)見了,這是「伽陀品」的別名,與『雜阿含』的「八眾誦」,『相應部』的「有偈品」相當。為什么稱為「結集品」?依論文說:「后結集者,為令圣教久住,結嗢!5婗南頌」。這是在修多羅──「相應教」的結集以后,又依契經(jīng)而結為偈頌。這結成的「嗢!5婗南頌」,不是別的,正是古代集經(jīng)的結頌。如『分別功德論』說:「撰三藏訖,錄十經(jīng)為一偈。所以爾者,為將來誦習者,懼其忘誤,見名憶本,思惟自寤」(10)。結經(jīng)為偈,或在十經(jīng)后,或總列在最后,自成部類(11),這就是「結集文」。這是便于記誦的,世俗共有的結頌法(但不順煩惱),所以名為「祇夜」。這種結集頌,與「八眾相應」的偈頌相合(結經(jīng)頌是附錄),也就因此而總名為「結集品」!赴吮娬b」的偈頌,也多數(shù)近于世間偈頌,所以「結集文」與「結集品」,都稱為「祇夜」。覺音Buddhaghos!a以『相應部』「有偈品」為「祇夜」(12),與說一切有部的古傳相合。但在覺音,可能是偶合而已。 [P518]
『大毗婆沙論』,以『雜阿含』的「結集品」、「結集文」為「祇夜」,得『瑜伽論』而明了出來;這是符合原始結集實況的。「蘊相應」等長行,稱為「修多羅」。結集后,「結為嗢!5婗 南頌」,確乎是「依前契經(jīng)散說文句,后結為頌而諷誦之」。「結集文」(結頌)與『雜阿含』的有偈部分相結合,總稱「結集品」。這都是近于世俗的偈頌,名為「祇夜」!感薅嗔_」與「祇夜」──長行與偈頌,在原始結集的「相應教」中,從文體的不同而分別出來。這是圣教的根源,最先形成的二種分教,無怪乎始終不移的,位列第一、第二了!敢狼捌踅(jīng)散說文句,后結為頌而諷誦之」,確有「應頌」、「重頌」的意義。離原始結集的時代久了,原始結集的實況,也逐漸淡忘;于是宣說原始的五百結集,結集「四阿含」或「五部」!傅o夜」──重頌的古義,也逐漸忘卻,而解說為一般的「重頌」!捍笈派痴摗、『大智度論』、『瑜伽師地論』、『成實論』,西元二──四世紀時,「祇夜」的古義,還沒有忘卻;以后,似乎就沒有人知道「祇夜」的本義了。
注【60-001】前田惠學『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二七一──二七六)。
注【60-002】『大毘婆沙論』文,前段是古義。后段的舉例說明,與前段不合,可能為后代所補。
注【60-003】『顯揚圣教論』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八中)。
注【60-004】『顯揚圣教論』卷六(大正三0?五0八下)。 [P519]
注【60-005】『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一(大正三一?七四三下)。
注【60-006】『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
注【60-007】『瑜伽師地論』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下)。
注【60-008】『顯揚圣教論』卷六(大正三一?五0九上)。又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八中)。 『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
注【60-009】『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一(大正三一?七四三下)。
注【60-010】『分別功德論』卷一(大正二五?三二中)。
注【60-011】結偈的別為部類,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頌』等。這就是『瑜伽論』所說:「(謂于中間)或于最后宣說伽他」。
注【60-012】『一切善見律注序』(南傳六五?三八)。
第三節(jié) 記說?伽陀?優(yōu)陀那
第一項 記說
「記說」vya^karan!aveyya^karan!a,古來音譯為和伽羅那、弊伽蘭陀等;義譯為 [P520] 分別、記別、記說等。vya^karan!a是名詞,動詞作vya^karoti,一般為說明、分別、解答的意義。vya^karoti及vya^karan!a,在圣典中,應用極廣,終于成為分教之一;在初期圣典中,這是極重要的一分。
『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對于「記說」,統(tǒng)攝古代的傳說為:「問答體」、「廣分別體」、「授記」──三類(1)。從巴梨圣典中,探求vya^karoti,veyya^karan!a詞語的應用,而論斷為:「記說」的原始意義,是「問答體」(2)。在問答、分別、授記中,「記說」也許有所偏重。然從世間固有的名詞,而成為圣典的部類之一,是否先是問答而后其他,那是很難說的,F(xiàn)在,對古代的解說,先略加檢討。
『瑜伽論』系,對「記說」的解說,有二義:「顯了分別」,「記別未來」。以「記說」為分別,為瑜伽師的重要解說。但這是對于「祇夜」(「應頌」)的分別,如『瑜伽論』說:
、瘛富驈托f未了義經(jīng),是名應頌。云何記別?……或復宣說已了義經(jīng)』(3)。 Ⅱ「應頌者,……略標所說不了義經(jīng)。記別者,謂廣分別略所標義」(4)。
『顯揚論』也有二說,與『瑜伽論』所說,完全相同(5)!弘s集論』說:「又了義經(jīng)說名記別,記別開示深密意故」(6)!鸿べふ摗幌担浴赣泟e」為了義,廣分別,是對應頌──「祇夜」而說的(不是「修多羅」)!傅o夜」是不了義,是略說;「記別」是了義,是廣分別。了義 [P521] 與廣分別,是同一內(nèi)容的不同解說。為什么不了義?只是因為略說而含義不明。廣為分別,義理就明顯了。對「祇夜」而說,所以了義與廣分別的「記說」,是偈頌的分別說。「記說」是對于偈頌的廣分別,「阿含經(jīng)」充分證明了這點,F(xiàn)存的「四阿含」與「四部」,因不了解偈頌而廣為分別的,『雜阿含經(jīng)』有屬于『波羅延耶』的:「波羅延耶阿逸多所問」(7);「答波羅延富鄰尼迦所問」(8);「答波羅延優(yōu)陀延所問」(9);「波羅延低舍彌德勒所問」(10)。屬于「義品」的,有「義品答摩犍提所問」(11)。屬于『優(yōu)陀那』的,有「法無有吾我」偈(12);「枝青以白覆」偈(13) 。屬于「八眾誦」(「有偈品」)的,有「答僧耆多童女所問偈」(14)!褐邪⒑(jīng)』,分別「跋地羅帝偈」的,有『溫泉林天經(jīng)』、『釋中禪室尊經(jīng)』、『阿難說經(jīng)』(15)。這些因偈頌而分別的,漢譯與巴梨文,都有「略說」與「廣分別」的明文。而漢譯所說:「我于此有余說答波羅延富鄰尼迦所問」;「我于此有余說答波羅延優(yōu)陀延所問」;「我為波羅延低舍彌德勒有余經(jīng)說」(16) !赣杏嘟(jīng)說」,明確的以『波羅延』頌為不了義,與『瑜伽論』系所說,完全相合!傅o夜」,沿用為偈頌的通稱。偈頌每為文句音韻所限,又多象征、感興的成分。法義含渾,如專憑偈頌,是難以明確理解法義的!傅o夜」,無論是『義品』、『波羅延』、『優(yōu)陀那』,『相應部』的「有偈品」,都是不了義經(jīng)所攝,這是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所傳的古義。說一切有部,但以「四阿含」為經(jīng)藏,不取多數(shù)是偈頌的『小部』,而稱之為(經(jīng)藏以外的)「雜藏」 [P522] ,理由就在這里。這類廣分別,都是因疑問而作的解答。
「記說」,瑜伽師所傳,在以了義、廣分別(對「祇夜」說)為「記說」而外,又有「記別未來」義,如『瑜伽論』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下)說:
「云何記別?謂于是中,記別弟子命過已后當生等事」。
『瑜伽論』系所說,都與上說相同(17),這是重在未來事的「記說」!鸿べふ摗幌涤小革@了分別」,「記別未來」──二義。說一切有部論師,也傳有二義,而略有不同,如『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五九下──六六0上)說:
「記說云何?謂諸經(jīng)中,諸弟子問,如來記說;或如來問,弟子記說;或弟子問,弟子記說;化諸天等,問記亦然。若諸經(jīng)中,四種問記;若記所證所生處等」。
『大毗婆沙論』,重于問答──問與「記說」。論文先約問答的人說,舉如來、弟子、諸天。如約答者而說,唯是如來所說,弟子所說。次約問答的法說,又有二類:約問答的方式,如「四種問記」。約問答的內(nèi)容,如說「所證與所生處等」。問答有種種方式,不出于四種:一向記 eka^m%s/a-vya^karan!a、分別記vibhajya-vya^karan!a、反詰記paripr!ccha^-vya^karan!a、舍置記 stha^pani^ya-vya^karan!a!杆姆N問記」的組為一類,出于『中阿含經(jīng)』、『長阿含經(jīng)』;『長部』、『增支部』(18),這是初期佛教,因法義問答的發(fā)達,而分成這四類的。在解說中,『大毗婆 [P523] 沙論』重于法義的分別,對于「分別記」與「反詰記」,解說為「直心請問」,「諂心請問」的不同(19)。這不僅是問答的不同方式,而更有辯論的技巧問題。然據(jù)大眾部Maha^sa^m!ghika 所說,『雜心論』等說(20),這「四種問記」,實由問題的性質不同而來。
圖片
┌法義決定───應一向記
┌詞意明確─┤
所問如理─┤ └法義不定───應分別記
└詞意不明─────────應反詰記
所問非理───────────────應舍置記
前三類是記vya^kata,是明確解答的。如問題的詞意明確,那就應就問題而給予解答。但問是舉法(如「諸行」)問義(如「無!)的,如法與義決定(如作四句分別,僅有是或不是一句),那就應一向記:「是」;或「不是」的。如法與義都寬通多含,那就應作分別記:分為二類或多類,而作不同的解答。如問題的詞意不明(或問者別有「意許」),那就應反問,以確定所問的內(nèi)容,而后給予解答。如所問的不合理,如「石女兒為黑為白」,那就應舍置記,也就是無記avya^kata。無記是不予解答,無可奉告!杆姆N問記」,可通于佛與弟子間,法義問答的不同方式。在「九分」與「十二分教」中,「記說」成為一分的時代,還不會那樣的,充滿阿毗達磨問答分別的性格。 [P524]
關于問答的內(nèi)容,『大毗婆沙論』舉「所證所生處等」!杆C」是三乘圣者的證得,預流及阿羅漢果證的「記說」!杆帯沟摹赣浾f」,與『瑜伽論』的記別未來生處相同!捍笈派痴摗慌c『瑜伽論』,都約二義說!捍笾嵌日摗徽f:「眾生九道中受記,所謂三乘道,六趣道」(21)。這也是記別所證及所生處!捍蟀隳鶚劷(jīng)』所說,專明菩薩受記作佛(22),這是大乘特重的「記說」!撼蓪嵳摗徽f:「諸解義經(jīng),名和伽羅那。……有問答經(jīng),名和伽羅那」(23)。這是專以解答法義為「記說」;與『大智度論』的專說所證所生,都只是道得一半!喉樥碚摗唬矀饔卸x,如『論』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說:
「言記別者,謂隨余問,酬答辯析,如波羅延拿等中辯。或諸所有辯曾當現(xiàn)真實義言,皆名記別」。
『順正理論』初義,是問答辯析,也是重于問答的。然以『波羅延拿』等偈頌的問答為「記說」,與『瑜伽論』及漢譯『雜阿含經(jīng)』的所傳不合。次義是:曾──過去的,當──未來的,現(xiàn)──現(xiàn)在的,辯析這三世的「真實義言」。這不僅有關三世的法義,更有關三世的事實。這近于『大毗婆沙論』的第二義,但內(nèi)容卻擴大而說到了過去。
歸納古代的傳說為三類,當然是對的。然依古代的傳說,應分為二類:從一般的形式而稱為「記說」的,是問答與分別,這是一般的。從內(nèi)容而以「所證與所生」為「記說」,這是特殊的 [P525] (為后代所特別重視的)。我們應該承認:vya^karoti,vya^karan!a,原為世間固有的詞語,本通于分別、解說、解答,而不只是「解答」的。從契經(jīng)看來,問答與分別的特性,是存在的。然分別體,多數(shù)依問而作分別,可說是廣義的問答體。而問答中,也有分別的成分,稱為「分別記」。問答與分別,起初都比較簡略,互相關涉,這應該是學界所能同意的事實。其后,有廣問答,廣分別。如約問答與分別說,這也是「記說」的一類,如『中部』的『滿月大經(jīng)』;『長部』的『梵網(wǎng)經(jīng)』、『帝釋所問經(jīng)』。但由于問答分別的廣長,別立為「方廣」(廣說),那是多少遲一些的事。從「記說」的次第發(fā)展來看,是這樣:
圖片
┌廣分別
┌形式(一般的)──問答與分別─┤
記說─┤ └廣問答
└內(nèi)容(特殊的)──所證與所生
廣問答與廣分別,雖也被稱為「記說」;而「所證所生」的被稱為「記說」,在佛教界,更是日漸重視起來。然「記說」的原始部類,應從問答與分別的較為簡略,而所證所生,也已說到了的部分去探求。這是那些部類呢?依漢譯說,這就是『雜阿含經(jīng)』中,被稱為「弟子所說」、「如來所說」部分!阜鹚f與弟子所說分」,『瑜伽論』雖也稱為「契經(jīng)」──「修多羅」(24) 。然依『瑜伽論』「攝事分」,契經(jīng)的「摩呾理迦」,這部分是不在其內(nèi)的(25)。這部分,本是附 [P526] 編于原始結集的「相應教」中(巴梨『相應部』的組織,還是這樣,但也有過整理)。其后,漸 類集為二部分,稱為「弟子所說」、「佛所說」分;『根有律雜事』,稱之為「聲聞品」、「佛品」(26)。以『相應部』來說,除「有偈品」屬于「祇夜」。余四品中,除「因緣相應」、「界相應」、「六處相應」、「受相應」、「蘊相應」、「道相應」、「覺支相應」、「念處相應」、、「根相應」、「正勤相應」、「力相應」、「神足相應」、「入出息相應」、「靜慮相應」、「諦相應」等(「修多羅」部分),其余的「相應」,都屬于這一部分!捍笈派痴摗徽f:「諸弟子問,如來記說;或如來問,弟子記說;或弟子問,弟子記說。化諸天等,問記亦然」:這只是「如來所說」、「弟子所說」的具體說明。這部分,以問答為主,而含有分別成分。試舉證說:『瑜伽論』以了義分別為「記說」,是分別「祇夜」(偈頌的通稱)的。如上所引『雜阿含經(jīng)』的八種(27),都出于這一部分。以『相應部』來說:「勒叉那相應」,摩訶目犍連Maha^moggalla^na 「記說」夜叉鬼的形狀,而由佛「記說」其前生的惡業(yè)(28)!庚埾鄳梗病核氖浾f」(29),說四生龍的業(yè)報。據(jù)此體例,「干闥婆相應」、「金翅鳥相應」、「云(天)相應」,也應該是「記說」!禪定相應」,末結為『五十五記說」(30)。而「預流相應」、「見相應」、都是所證所生的「記說」。這些,都是與「弟子所說」、「如來所說」相當,通于問答、分別,而不只是問答體的。在古代的傳說中,『大毗婆沙論』重于問答,『瑜伽論』重于分別,而都約 [P527] 這一部分說。古代的原始結集,稱為「修多羅」,是『雜阿含經(jīng)』(蘊誦、六入誦、因誦、道品誦)的根本部分。這是以佛說為主的;佛為弟子直說,文句簡要,不多為問答分別(不能說完全沒有)。以「八眾誦」為「祇夜」;其后,也習慣的泛稱不屬于結集(「修多羅」、「祇夜」)的偈頌為「祇夜」。接著,對「祇夜」(廣義的)的隱略不明,有所分別解說;對「修多羅」的法義,作更明確決了的問答分別。這部分的集成,稱為「記說」!撼蓪嵳摗灰浴竼柎鸾(jīng)」、「解義經(jīng)」為「和伽羅那」,大體上是對「修多羅」的直說而言的!赣浾f」部分,附編于「相應教」中。到此,『雜阿含經(jīng)』──『相應部』已大體成立。當時已有「伽陀」、「優(yōu)陀那」的立成,所以已進入五支──「修多羅」、「祇夜」、「記說」、「伽陀」、「優(yōu)陀那」的時代。
「記說」的原始意義,已如上所說!赣浾f」以后的應用,不應該過分重視形式,而有重視其特性的必要。古人說:「記說」是「顯了義說」(31),「開示深密」(32),「辯曾當現(xiàn)真實義言」 (33)。雖所說不一,而「記說」的特性,「記說」之所以被稱為「記說」的,已明白可見。所說的內(nèi)容,是深秘隱密的教理;能說的文句,是明顯的,決了(無疑)的說明!赣浾f」不只是問答、分別,而更有明顯決了說的特性。佛法是解脫的宗教;在解脫的宗教中,正有眾多法義,不現(xiàn)見事,深秘而不顯了,要有明顯的,決了的說明。惟有在有關深隱事理的決了中,才明了「五部」、「四阿含」中「記說」的特有意義。 [P528]
『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依「五部」而列舉有關「記說」── vya^karoti,vya^karan!a,veyya^karan!a的詞義,極為詳明。然有一點,似乎不曾引起注意,那就是名詞的一般性與特殊性。「記說」,動詞為vya^karoti,這是沒有異議的。vya^karan!a是說明、分別、解答的意思,本為一般的習用詞。梵語的vya^karan!a,或者以為等于巴黎語的veyya^^karan!a,其實是不對的。如「四種問記」的「記」,巴梨語也是vya^karan!a,并沒有不同。在分教中,說一切有部等,沿用vya^karan!a,而銅鍱部Ta^mras/a^t!i^ya所傳的圣典,卻采用veyya^karan!a 為「記說」的專有名詞。同時,在巴梨圣典中,有(分教)「記說」意義的,也有沿用vya^karan!a 一詞的(34)。這可見,作為說明、分別、解答用的vya^karan!a,是一般的、共同的,可斷定為「記說」的原始用語。等到「記說」所含的特殊意義──深秘事理的「顯示」、「決了」,在佛教中日漸強化,說一切有部等雖沿用舊詞,而銅鍱部卻改用veyya^^karan!a,以表示其意義的特殊。從「記說」的特殊意義說,可以是問答、分別,而不一定是問答、分別的。
「五部」中所有的veyya^^karan!a(動詞為vya^karoti),就是銅鍱部所傳的「記說」。從「五部」所說的「記說」,脫落問答、分別等形式,而從內(nèi)容去研究,「記說」的特性──對于深秘隱密的事理,而作明顯、決了(無疑)的說明,就可以明白出來。比對問答的、分別的一般內(nèi)容,性質上有顯著的特色。這可以分為二類:一、「自記說」:將自己從智證而得深信不疑的 [P529] 境地,明確無疑的表達出來,就是「記說」。例如:
、瘛高^去現(xiàn)在未來,諸余沙門婆羅門所有勝智,無有能等如來等正覺者」(35)。 Ⅱ「世尊等正覺者,法善說,僧伽正行者」(36)。 Ⅲ「圣弟子于佛證凈成就,……于法(證凈成就),……于僧(證凈成就),……于圣所愛……戒成就。圣弟子成就此法鏡法門,能自記說……得預流,住不退法,決定趣向正覺」(37)。 Ⅳ「我智見生,我心解脫不動,此是最后生,更不受后有」(38)。 Ⅴ「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后有」(39)。
「能自記說」,正由于內(nèi)心的體悟(信智合一),于佛、法、僧(及圣所愛戒),能深知灼見而深信無疑(『相應部』的「見相應」,作于四諦無疑)。有深徹的證信,知道自己「得預流,住不退法,決定趣向正覺」──是預流果的自記;蛑雷约,「我生已盡……不受后有」─ ─是阿羅漢果的自記:這是「記說」「所證」的最根本處。Ⅲ與Ⅴ,經(jīng)中所說的最多。能自「記說」,都用vya^karoti一詞。『相應部』「見相應」的前十八經(jīng),末以于四諦無疑,名為「預流,住不退法,決定趣向正覺」,就被稱為「十八記說」(40)。這些表達自己的所證,是「記說」的一類。 [P530]
二、「為他記說」:如來及聲聞弟子,所以能「為他記說」,由于自己的證悟,更由于種種功德的證得。如佛有三明(41),有六力(三明即后三力)(42),所以能如實為他「記說」。舍利弗 S/a^riputra有四無礙解(43),大迦葉Maha^ka^s/yapa得六神通(44),所以能為他「記說」。在為他的「記說」中,也可分為四類。
1.法的「記說」:稱為「記說」的法,是出世解脫的,不共外道的,能依此而解脫的。這主要為問答體。所說的法,是四諦(45);欲色受的集……滅(46);緣起的集與滅(47);識?六處……有的集與滅(48);六處的生起與滅盡(49);六處無我(50);識等非我非我所(51);「何處無四大」──滅(52) ;一道出生死(53)。又約道法說,如五蓋與十,七覺支與十四(54);七覺支(55);無量心解脫(56);『相應部』「禪定相應」,末結為「五十五記說」(57)。這些修法,都非外道所能知的。還有一再問答,而終歸結于解脫的,如『長部』『帝釋所問經(jīng)』,『中部』『滿月大經(jīng)』(58)。
2.證得的記說:對于圣者所證得的「記說」中,如「記說」如來的無上智德成就(59);戒定慧解脫增上(60);佛沒有令人憎厭的三業(yè)(61);颉赣浾f」沙門的現(xiàn)法果(62)。至于「記說」預流及阿羅漢的果證,如上「自記」所說的,那就很多了。這是約法而通說的,更有分別「記說」佛弟子死后的境地,如記富蘭那Pura^n!a弟兄,同得一來果,同生兜率天(63)。記頻婆沙羅王Bimbisa^ra 得一來果,生毗沙門天(64)。記那提迦Na^dika的四眾弟子,或現(xiàn)證解脫(不再受生) [P531] ,或證不還,或得預流果(65)。這一類,以所證為主而說到了所生處,正如『大毗婆沙論』所說的:「所證所生處等」。
3.業(yè)報的記說:「記說」,本是以甚深的教、證為主的。由于證得而或者生死未盡,所以「記說」到未來的生處。三世業(yè)報,是深隱難見的事,也就成為「記說」的內(nèi)容。如佛記提婆達多 Devadatta,墮地獄一劫(66)。如前所引,『相應部』「勒叉那相應」,摩訶目犍連「記說」夜叉鬼的形狀!合鄳俊弧庚埾鄳,說四生龍的業(yè)報!合鄳俊坏摹父申Y婆相應」、「金翅鳥相應」、「云(天)相應」,也應該是「記說」的一分。如來于三世,有無礙智見,但不一定「記說」。如于有情有利的,有時就因問而略為「記說」(67)。三世不現(xiàn)見事,都是「記說」的內(nèi)容,因而宣說將來要發(fā)生的事情,有點近于預言。如『長部』『波梨經(jīng)』,佛對外道死亡所作的「記說」(68)。
4.未來與過去佛的記說:圣者的證德,結合于三世,而有未來佛與過去佛的「記說」!褐邪⒑(jīng)』『說本經(jīng)』,佛記彌勒Maitreya當來成佛(69)!洪L部』『轉輪圣王師子吼經(jīng)』,有未來彌勒佛出世的說明(70),與『長阿含經(jīng)』『轉輪圣王修行經(jīng)』相同(71)。過去佛的「記說」,就是『長部』的『大本緣經(jīng)』,說過去七佛事(72)!撼鲕S經(jīng)』卷六(大正四?六四三中)說:
「三者記,謂四部眾;七佛七世族姓出生;及大般泥。粡褪!1庉形梵志,十四人取般泥 [P532] 洹,二人不取,彌勒、阿耆是也」。
據(jù)『出曜經(jīng)』說,「記說」是:四部眾的記說,如『阇尼沙經(jīng)』、『大般泥洹經(jīng)』。七佛七世族姓出生的「記說」,是『大本經(jīng)』。這是說一切有部中,持經(jīng)譬喻師的解說。如依『大毗婆沙論』──阿毗達磨論師,『大本經(jīng)』是「阿波陀那」(譬喻)。所說的「大般泥洹」,除為四部眾的「記說」外,應是如來「三月后當入涅槃」的「記說」!甘阈舞笾尽,是彌勒受記。未來成佛及未來事的「記說」,是「為他記說」,所以有「授記」或「受記」的意義!赣浾f」,本為甚深的「證德」與「教說」的說明。經(jīng)師們傾向佛德的崇仰;大乘偏重于菩薩的授記作佛,也只是這一特性的開展。
從甚深的教說與證德,而通于因果業(yè)報,未來佛德的「記說」,在宗教解脫的立場,是非常重要的!對信者來說,這不是「世論」,不是學者的研究、演說,也不是辯論,而是肯定的表達佛法的「真實義言」,能使聽者當下斷疑生信,轉迷啟悟的;這是充滿感化力的「記說」。所以聽了「記說」的,當然是歡喜,得到內(nèi)心的滿足。而部分經(jīng)典,末說「說此記說時」(表示是分教的「記說」),更表示了非常深廣的巨大影響,如說:
「遠塵離垢法眼生」(73)。 「心無所取,于諸漏得解脫」(74)。 [P533] 「六十比丘(或一千比丘)心無所取,于諸漏得解脫」(75)。 「數(shù)千諸天,遠塵離垢法眼生」(76)。 「遠塵離垢法眼生;八萬諸天亦然」(77)。 「一千世界震動」(78)。
這些,表示了稱為「記說」的,對信眾的影響力,是非常的巨大!有「說此記說時」文句的圣典,都不是短篇。在上幾種外,還有明白稱之為「記說」的,名『自歡喜經(jīng)』、『梵天請經(jīng)』。這些,主要是編入『長阿含』與『中阿含』的。在「記說」的集成過程中,這是較遲的,不屬于「如來所說」、「弟子所說」。
「記說」,本只是說明、分別、解答的意義。在圣典的成立過程中,漸重于『甚深教說與證德」的顯示,因而「記說」有了「對于深秘的事理,所作明顯決了(無疑)的說明」的特殊意義。從甚深的教說與證德,更有了「三世業(yè)報與過未佛德」的傾向。
末了,覺音Buddhaghos!a以「記說」為:「全部論藏,無偈經(jīng),及余八分所不攝的佛語」(79)。以「論藏」為「記說」,也許因為「記說」有分別、解答的意義吧!以「無偈經(jīng)」為「記說」,從「有偈品」為「祇夜」來說,應指『相應部』的長行。這也有部分的正確,因為『相應部』中,如來及弟子所說部分,確是屬于「記說」的。 [P534]
注【61-001】前田惠學『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二八二──二八四)。
注【61-002】前田惠學『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三0五──三0六)。
注【61-003】『瑜伽師地論』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下)。
注【61-004】『瑜伽師地論』卷八一(大正三0?七五三上)。
注【61-005】『顯揚圣教論』卷六(大正三一?五0九上)。又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八中)。
注【61-006】『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一(大正三一?七四三下)。
注【61-007】『雜阿含經(jīng)』卷一四(大正二?九五中)。『相應部』「因緣相應」(南傳一三?六七──七一)同。
注【61-008】『雜阿含經(jīng)』卷三五(大正二?二五五下)!涸鲋Р俊弧溉(南傳一七?二一六)同。
注【61-009】『雜阿合經(jīng)』卷三五(大正二?二五六上)!涸鲋Р俊弧溉(南傳一七?二一七)同。
注【61-010】『雜阿含經(jīng)』卷四三(大正二?三一0中)!涸鲋Р俊弧噶(南傳二0?一五八──一六一)同。
注【61-011】『雜阿含經(jīng)』卷二0(大正二?一四四中──下)!合鄳俊弧柑N相應」(南傳一四?一三──一四)同。
注【61-012】『雜阿含經(jīng)』卷三(大正二?一六下)!合鄳俊弧柑N相應」(南傳一四?八七)同。
注【61-013】『雜阿含經(jīng)』卷二一(大正二?一四九中)。此偈,近于『小部』『優(yōu)陀那』(南傳二三?二一一)。
注【61-014】『雜阿含經(jīng)』卷二0(大正二?一四三上──中)。『增支部』「十集」(南傳二二上?二七0──二七一) 同。
注【61-015】『中阿含經(jīng)』卷四三(大正一?六九七上──七00中)!褐胁俊慌c此相同的三經(jīng)(南傳一一下?二五一 [P535] ──二七四)。又有佛自釋的(南傳一一下?二四六──二五0)。
注【61-016】同上(8)、(9)、(10)。
注【61-017】『瑜伽師地論』卷八一(大正三0?七五三上)!猴@揚圣教論』卷六(大正三一?五0九上)。又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八中)!捍蟪税⑴_磨雜集論』卷一一(大正三一?七四三下)。
注【61-018】『中阿含經(jīng)』卷二九(大正一?六0九上)。『長阿含經(jīng)』卷八(大正一?五一中)!洪L部』 『等誦經(jīng)』(南傳八?三0八)!涸鲋Р俊弧溉(南傳一七?三二一)。
注【61-019】『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五(大正二七?七六上)。
注【61-020】『阿毗達磨俱舍論』卷一九(大正二九?一0三上──下)!弘s阿毗曇心論』卷一(大正二八?八七四下)。
注【61-021】『大智度論』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六下──三0七上)。
注【61-022】『大般涅槃經(jīng)』卷一五(大正一二?四五一下)。
注【61-023】『成實論』卷一(大正三二?二四四下)。
注【61-024】『瑜伽師地論』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中)。
注【61-025】『瑜伽師地論』卷八五──九八,為契經(jīng)的摩呾理迦。主要依『雜阿笈摩』,但沒有「如來所說」及「弟子所說分」,與「八眾誦」。
注【61-026】『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九(大正二四?四0七中)。 [P536]
注【61-027】同上(7)──(14)。
注【61-028】『相應部』「勒叉那相應」(南傳一三?三七七──三八七)。
注【61-029】『相應部』「龍相應」(南傳一四?三九七)。
注【61-030】『相應部』「禪定相應」(南傳一四?四五六)。
注【61-031】『顯揚圣教論』卷六(大正三一,五0九上)。
注【61-032】『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一(大正三一?七四三下)。
注【61-033】『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
注【61-034】『相應部』「六處相應」(南傳一五?三00)。又「無記說相應」(南傳一六上?一二二──一二八)。
注【61-035】『長部』『自歡喜經(jīng)』(南傳八?一二一、一四四)。
注【61-036】『增支部』「三集」(南傳一七?四五六)。
注【61-037】『相應部』「預流相應」(南傳一六下?二四五)。
注【61-038】『銅鍱律』「大品」(南傳三?二一)。
注【61-039】『相應部』「質多相應」(南傳一五?四五九)。
注【61-040】『相應部』「見相應」(南傳一四?三四六、三四九)。
注【61-041】『中部』『婆蹉衢多三明經(jīng)』(南傳一0?三0九──三一0)。
注【61-042】『增支部』「六集」(南傳二0?一八四──一八六)。 [P537]
注【61-043】『增支部』「四集」(南傳一八?二八二)。
注【61-044】『雜阿含經(jīng)』卷四一(大正二?三0三下)。
注【61-045】『中部』『優(yōu)陀夷大經(jīng)』(南傳一一上?一三)。
注【61-046】『中部』『苦蘊大經(jīng)』(南傳九?一四0)。
注【61-047】『相應部』「因緣相應」(南傳一三?二七──二九)。
注【61-048】『相應部』「因緣相應」(南傳一三?一八──二0)。
注【61-049】『相應部』「六處相應」(南傳一五?三00)。
注【61-050】『相應部』「無記說相應」(南傳一六上?一二0──一二五)。
注【61-051】『中部』『教闡陀迦經(jīng)』(南傳一一下?三七六)!合鄳俊弧噶幭鄳(南傳一五?九三)。
注【61-052】『長部』『堅固經(jīng)』 (南傳六?三一五)。
注【61-053】『增支部』「十集」(南傳二二下?一一二)。
注【61-054】『相應部』「覺支相應」(南傳一六上?三0九)。
注【61-055】『相應部』「覺支相應」(南傳一六上?三一二)。
注【61-056】『相應部』「覺支相應」(南傳一六上?三二0)。
注【61-057】『相應部』「禪定相應」(南傳一四?四五六)。
注【61-058】『長部』『帝釋所問經(jīng)』(南傳七?三三四)!褐胁俊弧簼M月大經(jīng)』(南傳一一上?三七八)。 [P538]
注【61-059】『長部』『阿摩晝經(jīng)』(南傳六?一五七)。
注【61-060】『長部』『迦葉師子吼經(jīng)』(南傳六?二五二)。
注【61-061】『中部』『鞞提訶經(jīng)』(南傳一一上?一五三)。
注【61-062】『長部』『沙門果經(jīng)』(南傳六?八九)。
注【61-063】『增支部』「五集」(南傳二0?九三)。
注【61-064】『長部』『阇尼沙經(jīng)』(南傳七?二一二──二一四)。
注【61-065】『長部』『大般涅槃經(jīng)』(南傳七?五六──五八)。
注【61-066】『增支部』「六集」(南傳二0?一六二)。
注【61-067】『長部』『清凈經(jīng)』(南傳八?一七0──一七一)。
注【61-068】『長部』『波梨經(jīng)』(南傳八?七──二0)。
注【61-069】『中阿含經(jīng)』卷一三(大正一?五一0下──五一一中)。
注【61-070】『長部』『轉輪圣王師子吼經(jīng)』(南傳八?九三)。
注【61-071】『長阿含經(jīng)』卷六(大正一?四一下──四二上)。
注【61-072】『長部』『大本經(jīng)』(南傳六?三六一──四二七)。
注【61-073】『相應部』「六處相應」(南傳一五?七七)。
注【61-074】『相應部』「六處相應」(南傳一五?三三)。 [P539]
注【61-075】『中部』『滿月大經(jīng)』(南傳一一上?三七八)。又『六六經(jīng)』(南傳一一下?四一五)!合鄳俊弧柑N相應」(南傳一四?二0七)!涸鲋Р俊弧钙呒(南傳二0?三九三)。
注【61-076】『中部』『教羅!7畝羅小經(jīng)』(南傳一一下?四0四)。
注【61-077】『長部』『帝釋所問經(jīng)』(南傳七?三三四)!恒~鍱律』「大品」(南傳三?二一),轉*輪已,「遠塵離垢法眼生」,但沒有說「八萬諸天得道」。『雜阿含經(jīng)』卷一五(大正二?一0四上)的『轉*輪經(jīng)』,也有「八萬諸天,遠塵離垢,得法眼凈」說。
注【61-078】『長部』『梵網(wǎng)經(jīng)』(南傳六?六八下)!涸鲋Р俊弧溉(南傳一七?四五六)。
注【61-079】『一切善見律注序』(南傳六五?三八)。
第二項 伽陀與優(yōu)陀那
「伽陀」與「優(yōu)陀那」,都是偈頌,所以綜合來說。
「伽陀」ga^tha^,音譯為伽他、偈等;義譯為頌、諷誦、詩偈等!纲ね印古c「祇夜」 geya,都是依動詞的gai語根而來,不外乎詩、歌等意思。這是有韻律的文學作品;顯著的特色,是「結句說」,與長行直說的散文不同。「優(yōu)陀那」uda^na,或音譯為鄔陀南、嗢!5婗 南等;義譯為贊嘆、自說、自然說等。Ud+van,為氣息的由中而出,發(fā)為音聲;本義為由于 [P540] 驚、喜、怖、悲等情感,自然舒發(fā)出來的音聲。所以古人的解說,主要為「感興語」、「自然說」──二類。
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論師,『大毗婆沙論』對「伽陀」與「優(yōu)陀那」的解說,如『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上)說:
「伽他云何?謂諸經(jīng)中,結句諷誦彼彼所說,即麟頌等。如伽他言:習近親愛與怨憎,便生貪欲及瞋恚,故諸智者俱遠避,獨處經(jīng)行如麟角」!缸哉f云何?謂諸經(jīng)中,因憂喜事,世尊自說。因喜事者,如佛一時見野象王,便自頌曰:象王居曠野,放暢心無憂;智士處閑林,消遙志恬寂。因憂事者,如佛一時見老夫妻,便自頌曰:少不修梵行,喪失圣財寶。今如二老鸛,共守一枯池」。
依『大毗婆沙論』:「結集文」與「結集品」以外的偈頌,以結句諷誦──以詩歌的體裁來吟詠佛法的,是「伽他」。因憂喜的感觸而發(fā)為偈頌的,是「優(yōu)陀南」──「自說」。所舉的例子,「伽他」是「麟頌」等。傳說:大辟支佛,名「麟角喻」:「獨處經(jīng)行如麟角」,正是頌說「麟角喻」的!盒〔俊弧航(jīng)集』中,有『犀角經(jīng)』,結句為:「應如犀角獨游行」,與「麟頌」相合。所引頌,近于『犀角經(jīng)』的初二頌(1)!竷(yōu)陀那」所舉的例子,初頌,見『小部』『自說』(2)。次頌,見『雜阿含經(jīng)』(3);『小部』的『法句』(4)。在說一切有部中,「法句」就是「 [P541] 優(yōu)陀那」的別名。這樣,除了與「祇夜」相當?shù)摹赴吮娬b」,與「優(yōu)陀那」相當?shù)摹阜ň洹苟猓渌再薯炚f法的,都是「伽他」了。
說一切有部論師的晚期說,如『順正理論』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說:
「言諷誦者,謂以勝妙緝句言詞,非隨述前而為贊詠,或二三四五六句等」。 「言自說者,謂不因請,世尊欲令正法久住,睹希奇事,悅意自說,妙辯等流。如說:此那伽由彼那伽等」。
『順正理論』所傳:「伽陀」(諷誦)的「非隨述前而為贊說」,是對「祇夜」(應頌)的「隨述贊前契經(jīng)所說」。所以應頌是「重頌」,而「伽陀」是贊述佛法的「孤起頌」;與『大毗婆沙論』的附義相合。「自說」(優(yōu)陀那),是睹希奇事悅意而說,更是為了正法久住而說。所舉的例子,「此那伽由彼那伽」(5),即「此(龍)象由彼(龍)象」,也是頌文!喉樥碚摗灰浴傅o夜」為重頌;問答法義的偈頌,如「波羅延拿」等,屬于「記說」(「義品」也應屬此);再除去「法句」──「自說」,那『順正理論』所傳的「伽陀」(諷誦),應就是「諸上座頌」、「世羅尼頌」、「牟尼之頌」等了(6)。
瑜伽師的傳說:「祇夜」是長行中間,或長行末的伽陀,原義為集經(jīng)的結頌!纲ね印古c「優(yōu)陀那」如『瑜伽論』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下)說: [P542] 「云何諷頌?謂非直說,是結句說:或作二句,或作三句,或作四句,或作五句,或作六句等,是名諷頌」。 「云何自說?謂于是中,不顯能請補特伽羅名字種姓,為令當來正法久住,圣教久住,不請而說,是名自說」。
『顯揚論』等說(7),與此相同。「諷頌」(伽陀)是一切非直說的結句,合于韻律的詩句。依據(jù)這一定義,一切結句──一切偈頌,都是「諷頌」所攝的。而「自說」(優(yōu)陀南),著重于無問自說,這是對下文的「因緣」而說。「因緣」是:「謂于是中,顯示補特伽羅名字種姓,因請而說」。所以這是與「感興」無關的「自說」,可通于長行及偈頌,為瑜伽論系的特有傳說。『雜集論』的「祇夜」(應頌),是重頌,同于『大毗婆沙論』的附義!钢S頌」(伽陀)也是一切結句說。而「自說」的意義,如『論』卷一一(大正三一?七四三下)說:
「自說者,謂諸經(jīng)中,或時如來悅意自說,如伽他曰:若于如是法,發(fā)勇猛精進,靜慮諦思惟,爾時名梵志」。
定義為「悅意自說」,與『大毗婆沙論』相近。所引的偈頌,是「優(yōu)陀那」,與『小部』『法句』偈相近(8)。所以,『雜集論』對「應頌」、「諷頌」、「自說」──三者的差別說明,與說一切有部晚期的論師傳說相合。 [P543]
『大智度論』與『成實論』,對「伽陀」與「優(yōu)陀那」的解說,最為難解!捍笾嵌日摗痪砣(大正二五?三0七上──中)說:
「一切偈名祇夜,六句、三句、五句,句多少不定。亦名祇夜,亦名伽陀」。 「優(yōu)陀那者,名有法佛必應說而無有問者,佛略開問端。……自說優(yōu)陀那,所謂無我無我所,是事善哉!……如是等,雜阿含中廣說」。 「又如……善哉善哉!希有世尊!難有世尊!是名優(yōu)陀那」。 「又如佛涅槃后,諸弟子抄集要偈:諸無常偈等作無常品,乃至婆羅門偈等作婆羅門品,亦名優(yōu)陀那。諸有集眾妙事,皆名優(yōu)陀那」。
「祇夜」與「伽陀」,都可以通稱一切偈頌,那在「九分」與「十二分教」中,這二者有什么差別?『成實論』解說了這一問題(如前「祇夜」中說):「祇夜」是共世間的(但是不順煩惱的),「伽陀」是非世間的,是圣教內(nèi)宣說佛法的偈頌。至于「優(yōu)陀那」,『大智度論』有三義:1.無問自說的「優(yōu)陀那」(與瑜伽的為了正法久住,不請而自說相近):所舉的頌,如『雜阿含』所說(9)。然「優(yōu)陀那」,僅是經(jīng)中,「無我無我所,是事善哉」二句!嘎蚤_問端」,以引起弟子的請說,是重在無問自說。不過,「是事善哉」,也是稱贊的話,與『大般涅槃經(jīng)』所說相近(10)。2.引『大般若經(jīng)』說,這雖是大乘經(jīng),但所取的意義,只是贊嘆辭。贊嘆,是「感興 [P544] 語」。3.所說的「抄集要偈」,內(nèi)容與「法句」偈合!悍ň洹籨hammapada,梵本作 Uda^navarga(「優(yōu)陀那品」)。漢譯有『法集要頌經(jīng)』;「集要頌」,是「優(yōu)陀那」的意譯(「法優(yōu)陀那」)!钢T有集眾妙事,皆名優(yōu)陀那」,「優(yōu)陀那」已成為偈頌集的通稱。稱偈頌集為「優(yōu)陀那」,雖不知始于什么時候,但僧伽羅剎Sam!gharaks!a(約西元一世紀人)的『修行道地』──禪觀偈集,是稱為「優(yōu)陀那」的(作品于西元一六0年頃譯出)!竷(yōu)陀那」是「集施」、「集散」的意思(11)!捍笾嵌日摗凰鶄魇龅娜x,前二義只是「自然說」與「感興語」二類。感興語,原是不限于偈頌的,所以『大智度論』所說,雖主要為偈頌,而是可通于長行的。『成實論』說:「除二種偈,余非偈經(jīng),名憂陀那」(12)。論文一定有錯字。除二種偈──「祇夜」與「伽陀」,或「伽陀」與「路伽」,其余的(非?)偈經(jīng),名為「憂陀那」。即使這么說,「憂陀那」的特色,還是不曾說明。
「伽陀」與「祇夜」,『大智度論』與『成實論』,都傳說為通于一切偈頌,似乎含混不明。從圣典集成的過程去理解,這是可以解說的。原始結集,「結集文」與「結集品」(「八眾誦」),被稱為「祇夜」。習慣上,「祇夜」也被泛稱一切偈頌。如瑜伽師所說:「祇夜」是不了義經(jīng)。而「有余說」(不了義的別名)的經(jīng)偈,被分別解說的,就是「優(yōu)陀那」、「義品」、「波羅延那」(如上「祇夜」中說)。可見這些偈頌,起初都曾被稱為「祇夜」的。此后,長行中 [P545] 漸形成著有特色的「記說」:而沒有集入『相應部』的偈頌,如「優(yōu)陀那」、「義品」、「波羅延那」,雖不與現(xiàn)存的完全相同,但的確是早已存在。偈頌的流傳,孳生流衍,一天天增多,成為傳誦中的一大部分。于是稱之為「伽陀」,「伽陀」為結句頌說的通稱。但在分教中,被集入于「相應教」的,仍舊稱為「祇夜」。沒有被集入(一直到四部、四阿含的集成,大部分偈頌,始終沒有被集錄進去)的,泛稱為「伽陀」。而「伽陀」中的感興語──「優(yōu)陀那」,當時應已類集而形成一分,這就是被稱為「優(yōu)陀那」的,原始的『法句』!悍ň洹坏募桑捍笾嵌日摗徽f:「佛涅槃后,諸弟子抄集要偈」!悍ň浣(jīng)序』說:「五部沙門,各自鈔釆經(jīng)中,四句六句之偈,……故曰法句」(13)。『法句』為法救Dharmatra^ta所集,這是說一切有部所傳本的編成!悍ň洹皇枪乓延兄,而又各部自行重編的。以『法句』為「優(yōu)陀那」,這不僅是說一切有部的傳說。傳為化地部Mahi^s/a^saka或法藏部Dharmaguptaka誦本的『長阿含經(jīng)』,「十二部經(jīng)」的「優(yōu)陀那」,就直譯為『法句經(jīng)』(14)!核姆致伞灰沧g為「句經(jīng)」或「法句經(jīng)」(15)!阜ň洹咕褪恰竷(yōu)陀那」,可見也是分別說系Vibhajyava^din的共同傳說!盒〔俊挥小悍ň洹,又有「自說」──「優(yōu)陀那」,分為八品,附以事緣,是后代的新編。如以『小部』的『自說』,為九分教中的「優(yōu)陀那」,那是不妥當?shù)!竷?yōu)陀那」是感興語的類集,『法句』的原型。傳布最為普遍,而又是早期的偈頌集;所以習慣上,也就以一切偈頌集為 [P546] 「優(yōu)陀那」了!
感興語,當然是自然舒發(fā)的,不待請問的。在部分的佛教中,不待請問的意義加強了。如瑜伽師,對「因緣」的因請而說,解說「優(yōu)陀那」為無問自說。在現(xiàn)有的契經(jīng)中,沒有人請問而佛自為宣說的,不在少數(shù)。比對「因緣」的有請而說,稱這類為「自說」。感興語的特色,也就消失了。關于感興語,佛只有喜悅而沒有悲感,大致基于這種信仰,而『順正理論』、『雜集論』、『大智度論』,只說「睹希奇事」、「悅意自說」、「贊嘆」,而沒有說憂感。其實,佛沒有憂感,但可以面對悲傷的事實而有所感興。這都是后代多少演變了的解說。對「祇夜」、「伽陀」、「優(yōu)陀那」──三分的解說,沒有比『大毗婆沙論』更精確的了!
注【62-001】『小部』『經(jīng)集』(南傳二四?一四)。
注【62-002】『小部』『自說』「彌酰品」(南傳二三?一五一)。
注【62-003】『雜阿含經(jīng)』卷四二(大正二?三一0上──中)。
注【62-004】『小部』『法句』(一五五頌)(南傳二三?四一)。漢譯『法句』各譯,都有此頌。
注【62-005】「此那伽由彼那伽」,「由」可能為「猶」字的假借。似乎與『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二四所說:「二龍自同心,俱患群眾惱,皆已舍獨逝,今樂此空林」頌相合(大正二二?一六0中)。
注【62-006】說一切有部所傳的偈頌集──「雜藏」,如本論第七章第一節(jié)第二項說。 [P547]
注【62-007】『瑜伽師地論』卷八一(大正三0?七五三上)!猴@揚圣教論』卷六(大正三一?五0九上)。又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八中──下)。
注【62-008】『小部』 『法句』(三八六頌) (南傳二三?七七)。『法集要頌經(jīng)』卷四(大正四?七九九中):「出生諸深法,梵志習入禪」,也大略相當。
注【62-009】『雜阿含經(jīng)』卷三(大正二?一六下)。
注【62-010】『大般涅槃經(jīng)』卷一五(大正一二?四五一下)。
注【62-011】參考拙作『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四0二)。
注【62-012】『成實論』卷一(大正三二?二四五上)。
注【62-013】『出三藏記集』卷七(大正五五?四九下)。
注【62-014】『長阿含經(jīng)』卷三(大正一?一六下)。
注【62-015】『四分律』卷一(大正二二?五六九中一)。又卷五四(大正一?九六八中)。
第四節(jié) 本事,本生?方廣?未曾有法
第一項 本事(如是語)
[P548]
在部派傳承中,對「九分」與「十二分教」,有意見非常不同,而又不容易得到定論的,是「本事」與「方廣」!副臼隆,為「九分教」的第六分。梵語ityuktaka,itivr!ttaka,一般譯為「本事」。巴梨語itivuttaka,譯為「如是語」。由于原語傳說不同,解說不同,形成二大流。在固有的傳說中,『大智度論』明確的說到這二類。鳩摩羅什Kuma^raji^va所譯,雖傳有二說,而以「如是語經(jīng)」為主;驅懹灋椤溉缡侵T經(jīng)」(1);音譯為「一筑多」(2),「伊帝渭多伽」(3)。惟『成實論』的「伊帝曰多伽」,是「本事」的意思。屬于分別說系Vibhajyavadin 的經(jīng)律,如『長阿含經(jīng)』作「相應」(4);『四分律』作「善導」(5),『五分律』作「育多伽」(6),都是「如是語」的別譯。
「如是語」,銅鍱部Ta^mras/a^t!i^ya現(xiàn)有『如是語』,為『小部』中的一種。玄奘所譯的『本事經(jīng)』七卷,屬于同一類型。雖現(xiàn)存本,不一定就是古本,但九分教中的「如是語」,就是這一類,是無可疑惑的。玄奘所譯『本事經(jīng)』,分三品:「一法品」六0經(jīng),「二法品」五0經(jīng),「三法品」二八經(jīng),共一三八經(jīng)。每十二、三經(jīng),結成一嗢!5婗南頌。而「三法品」末,僅有三經(jīng),又沒有結頌,可見已有了缺佚!罕臼陆(jīng)』為重頌體:每經(jīng)初標「吾從世尊聞如是語」;長行終了,又說:「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這是重頌的一類,以初標「吾從世尊聞如是語」,體裁特殊,而得「如是語」的名稱。『小部』的『如是語』,分四集:「一集」三品 [P549] ,二七經(jīng);「二集」二品,二二經(jīng);「三集」五品,五0經(jīng);「四集」一三經(jīng)!涸挤鸾淌サ渲闪⑹费芯俊唬葘@二部──『本事經(jīng)』與『如是語』的同異,足供參考(7)。『如是語』初標「如世尊說阿羅漢說,我聞」。長行終了時說:「世尊說此義已,次如是(偈)說」。末了,又結:「此義世尊說已。如是(我)聞」。比『本事經(jīng)』多一結語!捍笾嵌日摗痪砣(大正二五?三0七中)說:
「如是語經(jīng)者,有二種:一者,結句言:我先許說者,今已說竟」。
『大智度論』的結句,與『如是語』的「此義,世尊說已」相近;多少不同,應為部派的傳誦不同。所說與『如是語』及『本事經(jīng)』相當,是不會錯的!喝缡钦Z』有四集,『本事經(jīng)』僅三法。在這四集中,第三集第三品止,都是「序說」,長行與重頌間的「結前生后」,末了的「結說」,體例一致。第三集第四品起,僅每品的初末二經(jīng),具足「序說」等;中間的經(jīng)文都從略,也就是沒有「如是語」的形式。四集僅一三經(jīng),與前三集相比,也顯得簡略不足。這與『本事經(jīng)』的缺略,情形是一樣的。為什么三法、四集,而不是五法、六法,或九集、十集呢?以我看來,這是一項編集而沒有完成的部類。
『如是語』與『本事經(jīng)』的體裁,在圣典集成過程的研究中,有三點值得我們重視。1.序說與結說:佛說(及弟子說),從傳說而集成一定文句,展轉傳誦,到結集而成為部類,成為現(xiàn)存 [P550] 的形態(tài),是經(jīng)過多少過程而成的。原始傳誦而結集的,是佛說及弟子所說的短篇。沒有說在那里說,為誰說,為什么事說;這些是在傳授中加以說明的(有的忘記了,有的傳說不同)。其后,人、事、處,逐漸編集在內(nèi),篇幅漸長;開始與終了,也漸有一定的形式。以「四阿含」及「四部」來說:序說是:「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住」(或加上「與比丘……俱」,及特殊的事緣)。結說,形式不一,如泛為比丘們說的,結為:「佛說是經(jīng)(法)已,彼比丘(等)聞世尊所說,歡喜信受(奉行)」。這類形式的完成,曾經(jīng)過「如是語」那種體例。不說在那里說,為什么人說,為誰(泛說「告眾比丘」)說,而以「如世尊說阿羅漢說,我聞」為序說;以「此義,世尊說已,我聞」為結說。起訖都敘明「世尊所說,我聞」,這可說是師資傳授中的習慣用語,表示傳承的可信性,而形成一定文句的!溉缡钦Z」型的圣典,漢譯還有『立世阿毗曇論』,這是陳真諦Parama$rtha的譯品,可能為犢子系Va^tsi^putri^ya論書!赫摗环侄迤罚硪(大正三二?一七三上)說:
「如佛婆伽婆及阿羅漢說,如是我聞」。
在「閻羅地獄」章前,也有這同一的序說(8);其他或簡略為「佛世尊說」(9)。『論』卷一(大正三二?一七四下)第一品末說: ? 「如是義者,諸佛世尊已說,如是我聞」。 [P551]
其他品末,也有作「如是義者,佛世尊說,如是我聞」(10);「是義,佛世尊說,如是我聞」 (11)。這一序說與結說,與『小部』的『如是語』,可說完全相同。尤其是「地獄品」(12):分十大地獄,每章長行以后,又說:「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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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對世界的認識——因緣因果
- 護念他人善用心,學佛慈悲須踐行
- 如何報答佛陀的恩德?依教奉行就是對佛最好的報恩
- 真正完美的人生,需要具足這八種圓滿
- 只有無漏的福德,才是真正的功德
- 印光大師是后世佛弟子學習的榜樣
- 無論哪種供養(yǎng),都離不開善用一顆歡喜的心
- 敬畏因果,努力修正自己的行為、語言和心念
- 一人獨坐、內(nèi)心空閑,無甚雜思
- 皈依三寶是踏入佛門的第一步
- 跳出三界得解脫
- 如何呵護發(fā)起普利眾生的愿心,使發(fā)心不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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