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什么是“佛法”?

  4:什么是“佛法”?

  佛學中所謂的“法”,并不是人們所理解的什么法規(guī)法令的那個意思中的“法”,在佛學的義理中,“法”是泛指一切的事和理,及其產(chǎn)生、消亡的內(nèi)在外在之原由。那么,從這個角度講,世法范疇中的什么法令法規(guī)當然也是“法”了。

  在佛經(jīng)中,我們常見到“一切法”、“諸法”等字樣,就是指“一切事物”或“宇宙萬物萬有之事理”的意思。佛學中常有“萬法圓融”的說法,即是指一切事物之存在都不相背離,相互依存,因果相續(xù),平等無二,都在本有的“實相”之中。按現(xiàn)代哲學語義來講,就是事物不是孤立存在的,是互為條件的,變化發(fā)展的,都是客觀存在。我們認識和感受世界,就是從“法”開始的。

  任何事物,必然保持它自己特有的性質(zhì)和相狀,有它一定規(guī)則、規(guī)律以及存在的內(nèi)在和外在條件,只不過在佛學上叫做因緣、因果而已,這一切都是“法”。例如水這種東西,它保持著它的“水性”,它有水的物理和化學特征、特性,使人一見便生起水的了解,反過來說,如果一件東西沒有“水性”,它的規(guī)則不同于水的規(guī)則,我們便不能生起水的了解。而修證佛學的目的,就在于如實這般地求證到一切的“法”之來龍去脈。

  一般來講,我們習慣將釋迦牟尼對一切法如實的證悟后,在特定條件下,宣示出來的相關(guān)言說與實踐方法統(tǒng)稱為“佛法”,狹義來理解即是釋迦牟尼佛講的“法”就叫佛法。所以,釋迦牟尼既已成佛,那他所言所證的一切便是正確的,我們當然要恭敬地學習、實踐他傳下的“佛法”了,佛門管此叫“如法修證”,這是從世俗諦的角度講。廣義來看(即勝義諦中),佛法即“般若波羅蜜多”。

  它與釋迦牟尼這個人的存在與否可以毫無瓜葛,因為“般若波羅蜜多”,是指存在的本然實相,法爾如是,絕不是由誰所發(fā)明或創(chuàng)造。釋迦牟尼只是一個“般若波羅蜜多”的實踐者、證明者、宣傳者。而且法無定法,“法”只在一定具體因緣條件下才會“有用”。我們體認這一點很重要,否則弄不好信仰佛法就成了迷信和盲從。所以,釋迦牟尼曾用舟來比喻“法”,教導我們上岸時一定要“棄舟”才能實現(xiàn)修行的目的。

  如此說來,我們的修行就一定要如法而不著法。這個“著”,就是指不能很好地解悟或?qū)嵶C到般若空性之前,總是迷信、執(zhí)取、執(zhí)著于“法相”的意思。當然話還得說回來,雖然佛法只是手段,不是圓滿無瑕的智慧覺悟本身,但對于無修無證的我們來說,卻又只能依法修行才能證得菩提。

  這等于就是說,沒有正確的理論就沒有正確的實踐,但僅有正確的理論卻是萬萬不行的,實踐的每一個臺階須實實在在地走上去,初學者須如法求取“次第” (同世俗語義的“境界”之意思相近),我們可以將“如法”理解為一種“暫時正確的執(zhí)著”(假言)。那么,我們每上一個臺階即要修習新的“法”,若執(zhí)取原來的法則不能實現(xiàn)超越和提升,這才叫“不著法”。所以“不著法”是建立在如法的基礎(chǔ)之上的,并非是有些人理解的什么都不做、不在乎就叫“不著法”。

  綜上所述,所謂修證佛法,第一步就是解悟佛學義理,第二步是如法修證,第三步則是不能迷信佛和佛法。如此,我們才能真正覺悟一切。因此,釋迦牟尼本人最反對的就是迷信和盲從,認為修行人最終得丟棄現(xiàn)有的臺階才會更上一層樓,而且凡立于語言的東西都不能同語言劃等號。萬法隨因緣有升滅,諸法空相,法無定法,好比見了小學生我們只能給他小學教材,但我們的目的是讓他最大限度地獲得知識和真理。當他有一天成了大學問者,這些小學課本就沒有什么意義了。

  所謂佛法有“八萬四千法門”之言,這只是一種表法的假說。古印度人習慣用“八萬四千” 來表示數(shù)量眾多。其實機緣無量,方法也是無量,何止八萬四千?傳法不離語言,言說方式只是為行方便時才會“產(chǎn)生”。所謂方便說法,不過就是因時制宜、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的意思。即是根據(jù)不同的素質(zhì)、文化和歷史社會背景,假借當時、當?shù)、當人的語義、習慣及接納的素質(zhì)高下而作的具體開示。

  我們必須明白的是,一切法都是平等無二的,法門雖多,目的是一,譬如醫(yī)道雖多,愈病則一,病愈藥廢,法門也就無所用了。譬如佛是一個醫(yī)生,針對不同的病人及病情開了八萬四千種藥方,我們不能說這個比那個好或差,一切藥方法性平等無二,本質(zhì)上都能治病,都可以把病人變成健康人。

  但一個人具體該修學何種方法又不可一概而論,須得相應和因材施教。誠如感冒者不能吃胃藥,是藥它都有一定的針對性。所以,我們修學佛法不能刻舟求劍,不知變通,一定要明白它的藥性(世俗諦),及其所達到的本質(zhì)目的與效果完全一樣(勝義諦)。

  由于不能懂得以上原由,有些人對佛法繁多的門類、派別、法門總是不能理解,其實這首先是由于佛經(jīng)卷帙太多,不分門類就難于研讀。其次本來就是法無定法、法法各異,有時為行方便其性質(zhì)還可能相左,合在一起用則兩俱不成,分之則各顯其用。再則,眾生的條件與素質(zhì)參差不齊,若欲對治不同的“病癥”,勢必要對癥下藥,癥狀既然變化多端,藥自然需分類細則。

  還有,古往今來佛門中的高僧大德們,皆是實修實證的楷模,其所證所言的法,肯定會因各自層次不一而有所不同(但目的都是一致)。感此,我們人生有限,佛法又如此博大精深,若欲周遍行學自然不大可能,所以佛門提倡一門深入但又對其它門類平等視之,因為一切法皆是平等不二。

  試想,如果人們真的“萬眾一心”了,那就只有一種方法可講,甚至無法可講。而俗話說,人過一百,形形色色,正因為我們有著種種差別的素質(zhì)和心靈,釋迦牟尼及后世弟子才對應地作出不同的開示和教育,后來才分化出那么多的法門與宗派,我們起初只能依種種“分別”而接受佛法,并依此進入實際修證,其實從修行的目的來講,分別到后來即是為了無分別。若一個人真的已無分別心了,這些五花八門的方法就差不多算完成使命了。因為他已了知“法”的內(nèi)核與本來,它們予勝義諦之實相中無有生滅和增減,這個人已是成佛有余了。

  真空是實相般若,與妙有、妙用本來不相違背,所以佛法(這里指般若波羅蜜多)應化世間,即是依世俗諦而安立,其形式與內(nèi)容都非常多變,依佛學的概念,此為“當機”。因為般若波羅蜜多與世俗和常規(guī)的一切本來圓融無礙,本來處處相應,是因為我們有了分別意識,本有的智慧覺性被“遮蔽”了,才會主觀地以為這個法門好,那個法門不好。

  ​其實這同那些以為佛法與生活是兩回事的人沒什么兩樣,都是不能真正明白真空與妙有、妙用平等無二。世俗諦中的佛法,恰是因為眾生分別心才得以安立,這便是真如所起的“妙用”,而依法修證又是為了要轉(zhuǎn)化這個分別心為智慧(佛門叫“轉(zhuǎn)識成智”)。所謂萬有歸本,萬法歸宗,予勝義諦中,這個“宗”即是指根本智慧或“實相”。這是一個對立統(tǒng)一的問題,大家一定要懂得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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