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盂蘭盆經(jīng)
《佛說盂蘭盆經(jīng)》梵名( Ullambana-su^tra)。全一卷。西晉竺法護譯。又稱盂蘭經(jīng)。屬方等部經(jīng)典。收于大正藏第十六冊。內容記述佛陀之大弟子目連,因不忍其母墮餓鬼道受倒懸之苦,乃問法于佛,佛示之于七月十五日眾僧自恣日,用百味飯食五果等供養(yǎng)十方佛僧,即可令其母脫離苦難。...[詳情]
第六章·正宗分 第三節(jié)·正示法要
佛說盂蘭盆經(jīng)與佛教孝慈之道
第六章·正宗分
第三節(jié)·正示法要
佛告目連:“十方眾生,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當為七世父母,及現(xiàn)在父母,厄難中者。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錠燭、床敷臥具、盡世甘美,以著盆中,供養(yǎng)十方,大德眾僧。當此之日,一切圣眾,或在山間禪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樹下經(jīng)行、或六通自在、教化聲聞緣覺、或十地菩薩大人、權現(xiàn)比丘,在大眾中,皆同一心,受缽和羅飯,具清凈戒,圣眾之道,其德汪洋。其有供養(yǎng)此等,自恣僧者,現(xiàn)世父母、六親眷屬,得出三涂之苦,應時解脫,衣食自然;若父母現(xiàn)在者,福樂百年;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華光。”
時佛敕十方眾僧,皆先為施主家咒愿,愿七世父母,行禪定意,然后受食。初受食時,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眾僧咒愿竟,便自受食。
解字
丙二、正示二(丁一、教孝子獻供之法;丁二、教眾僧受供之儀。)
丁一、教孝子獻供之法五
戊一、定勝時
佛告目連:“十方眾生,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
[告]這里作動詞,相當于“諭告”,有提示、警告、令其注意聽等的意思!夺屆?釋書契》說:“上敕下曰‘告’。告,覺也,使覺悟知己意也。”
[眾生]佛教術語,梵語“薩埵仆呼善那”,新譯曰有情,舊譯曰眾生。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曰眾生;三、經(jīng)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故僅舉生字以代之也。
[七月十五日]前三月夏安居,從四月十六受,今九旬期滿,將事游行,眾僧和合,同受自恣,故稱此日為“僧自恣日”。又佛以眾僧自知有罪能發(fā)露懺悔,還成清凈得受戒臘之歲,易成出世之果,故又稱“佛歡喜日”。其實,自恣有三日:或十四、十五、十六,今舉中間也。
[僧]宗密大師認為“此剩僧字,去之又句闕。亦是譯人之失也,何不云‘共自恣時’。”
[自恣]梵語“缽刺婆刺拏”,新譯為“隨意”,即是“隨他”。于三事之中,任意舉發(fā),說罪除愆之義。舊云“自恣”,乃義翻耳。其辭曰:“大德眾僧,今日自恣,我某甲比丘亦自恣。若見聞疑罪,大德長老哀愍故,語我,我若見罪,當如法懺悔。”各各次第如此三說,受自恣已,名為安居事訖,從此各任東西。今此日中,乃大眾和合,互相勉勵,遵崇道業(yè),改過遷善之日,故科此段文曰“定勝時”——藕益。
宗密解釋云:“自恣者,自己之過恣他所舉。謂一夏安居九旬加行,不階四果,亦得四禪。佛設教門,本意如此。正像末法,僧等皆然。雖后五百歲,亦有持戒修福者故,然將超苦海,謹護浮囊。猶恐當局者迷,必藉旁觀得失?v不斷惑證果,還希罪滅福生故。褊袒于眾中白:‘大德長老,或見我過,或聞我罪,或疑我犯,恣任所舉,哀愍語我,我當懺悔。’如此則身心清凈,猶如琉璃;禪定解脫,或有之矣。供養(yǎng)此者,力用可知。豈不拔濟先亡,資熏現(xiàn)在?故三藏云:‘比丘受歲之日,大眾自恣之時,僧多獲道于四果,故能濟厄于七代。’”
章旨
此段文乃如來“定勝時”也,即擇選年年七月十五日為孝子報恩設供舉辦盂蘭盆會之良晨勝時。元以此日之前三月,在佛陀時代規(guī)定諸比丘自四??十六日至七月十六日這段時期內,不許出門游化以免雨季踏傷昆蟲,而是結夏安居學戒,足不出戶。經(jīng)過如是三月的閉門精修,七月十四日至十六日這三天,各處比丘解夏前來佛所聚會,并且各比丘不但自己發(fā)露舉過,并且任人舉過,因彼此的展轉相諫、展轉發(fā)露懺悔而得增益安樂住,其心清凈無瑕晦,猶如琉璃,禪定解脫或有之,彼此和合同一眾住說戒布薩。所以,七月十五這天稱“僧自恣日”,因諸比丘的自恣悔過而諸佛歡喜,故又稱此日為“佛歡喜日”。當然,經(jīng)文只言七月十五日,不提十四、十六日,是舉中間以略前后也。
正因如是故,這天舉辦盂蘭盆會,供養(yǎng)如是清凈比丘,其力用不可思議也。由十方眾僧的自恣,而引發(fā)三世檀越信施的慈孝報恩心,慈孝心是成就法會的主因,自恣僧是成就法會的外緣,主因外緣的不二感發(fā)于同時,可謂是以“里應外合”之原理而擇選年年七月十五日為舉辦盂蘭盆會的良晨勝時也。可悲的是,如今的寺院已無結夏安居之先例,亦很少舉辦盂蘭盆會,而是以焰口施食而訛傳至今也。
戊二、發(fā)勝意
當為七世父母,及現(xiàn)在父母,厄難中者。
[當為]指一切孝子之能救之心,并非專指目連一人而言,因為人人皆是父母所生故。
[七世父母]指過去久遠之一切父母,所生父母不同儒家所取上代祖宗。
[現(xiàn)在父母]即現(xiàn)世生育此身父母。
[厄難中者]厄是苦厄,難是患難。通于存歿,歿則地獄鬼畜,存則病痛枷禁。
章旨
此段文是如來勸當機發(fā)最上勝意心,其實也是勉勵后世人等也。此中“當為”是指能救之心,“七世”以下之文則為所救之境,可謂是約境以明心,境廣則心勝。如來宣說此經(jīng),并非只為目連一人之母,所救之人不止一生,故言“七世父母,及現(xiàn)在父母”;厄難之苦,通于存歿,歿則地獄餓鬼畜生,存則痛苦枷禁。所以,如來勸當機并與會大眾及后世人等悉皆發(fā)心等濟“七世父母,及現(xiàn)在父母”,如是發(fā)心,方謂無上最勝意心。此段文字,大暢如來宣說此經(jīng)的本懷。
其實,文中只言“七世父母”,且就凡夫心量羸劣略說之耳。當知,盡虛空遍法界之一切有情皆是我人過去現(xiàn)在未來父母、六親眷屬,故如來觀于蟻螻,皆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也。若知此理,自然能發(fā)增上最勝之心,當知塵點劫前生身父母、六親眷屬皆可同出苦輪,方名“一切難,皆離憂苦”也。
如來之所以如是強調行人發(fā)勝意心,元以發(fā)心殊勝與否關系到能否深信勝田、廣修勝供也。若不能廣修勝供,則成徒設虛文,執(zhí)理廢事,既不能拔濟已故父母,亦不能資薰現(xiàn)在父母,更何況七世父母耶!
戊三、設勝供
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錠燭、床敷臥具、盡世甘美,以著盆中,供養(yǎng)十方,大德眾僧。
[具]備、辦。
[具飯百味]宗密云:“具飯百味者,總標也。如人盛饌盤筵,邀命賓客,唯云吃飯,故飯為總統(tǒng)于百味。百者,大數(shù),非定一百。”藕益云:“具飯二字,總標設供也。百味,極言其味之多,謂飯餅麨酥酪醍醐等。”
[五果]宗密云:“五果者:一核果,如棗杏桃李等;二膚果,如瓜梨柰椹等;三殼果,如胡桃石榴等;四糩果,如蘇荏等;五角果,如菱豆等。”藕益云:“五果,謂根、莖、葉、華、果。”
[汲灌盆器]謂澡手洗足等沐浴用器,并下“床敷臥具”,皆身所覺也。
[香]鼻所嗅也。香乃吉祥之象征物,謂燒香末香之類,可焚熏以驅除蚊蚋,清潔環(huán)境。
[油錠燭]照明所須物,眼所見也。油則菜油酥油等,既可點燈又可食用。錠即燈也,有足曰錠,無足曰鐙。鐙與燈同,故然燈佛,或翻為錠光佛,以義同故。燭即照也。
[香油錠燭,床敷臥具]圓瑛大師認為此二句,疑為語倒,盡世廿美,以著盆中二句,須在上文,恐鈔寫之誤也。
[盡世甘美,以著盆中]重申奉盆設供之意。甘美,止是百味五果。言盡世者,富則羅天下之珍奇,貧乃竭一人之力量。惟誠惟懇,無惜無慳。盆者,卽種種如法清凈碗缽,或百或千乃至無數(shù),羅列供養(yǎng),總名為盆,是所謂盂蘭盆也。
[以著盆中]宗密認為:“著盆中者,譯經(jīng)訛錯。如何床等可置盆中,應云‘著盂蘭盆供會之中’也。”
[供養(yǎng)十方,大德眾僧]宗密云:“供養(yǎng)二句者,正明行也。據(jù)經(jīng)本意,但以可受用物,供養(yǎng)大德之僧。不必雕鏤金玉,剪割繒彩,高聳欄架等也。故三藏云‘汝須物華四事,盆美八珍,歷十方而運想,澄一心而供養(yǎng)。”藕益云:“供養(yǎng)十方大德眾僧者,教以運想之方,法界無遮,微塵不隔,清凈海眾,咸集此中;現(xiàn)前供具,徧同塵剎,無礙莊嚴,重重無盡。具如香華觀想偈文,應細知之。”
章旨
這段文是如來勸發(fā)行人設勝供,欲顯慈孝之行,欲拔濟父母之厄難,須先設勝供也。所以,上段“發(fā)勝意”之文是顯理,約境明心;這段“設勝供”之文是明事,由心導行。經(jīng)文至此,可謂是依理成事,由事達理也。即依自己所發(fā)之勝意心而廣行六度萬行,理論聯(lián)系實踐。
這里,“具飯”二字總標設供,飯總統(tǒng)“百味五果、盡世甘美”,皆為舌所嘗之味塵也。“香油”,即鼻所嗅之香塵與身所覺之觸塵也,元以香油亦可涂身故。“錠燭”是照明所用,屬眼所見之色塵也。“汲灌盆器”、“床敷用具”是身所覺之觸塵也。此中所設之供物,于五塵中唯缺聲塵,其實下文之“贊勝田”即屬聲塵。
又“具飯”、“五果百味”、“盡世甘美”等屬飲食供養(yǎng);“香油錠燭”即醫(yī)藥供養(yǎng),原因是香油涂身以保護皮膚、涂足以便利行,錠燭雖是照明所用,但亦是看護病人之所須物;“床敷臥具”,即是衣服、臥具供養(yǎng)。此中看似于四事供養(yǎng)中,惟獨不言“醫(yī)藥”、“衣服”供養(yǎng),若從文義會則具備矣。
從上可知,所謂的“設勝供”,即借此世五欲塵境而廣做空華佛事,依供養(yǎng)十方大德眾僧之儀而興建水月道場,運竭力供養(yǎng)之澄清心而拔濟生生世世父母之厄難以降鏡里之魔軍。惟有如是竭力盡心地設勝供,方能顯示孝子之愚誠?梢姡O勝供即是借世間之種種香花而莊嚴自己之;特。
所以,設勝供貴在“竭力盡心”,并不在所供物之多少與好壞。宗密說:“富貴則盡世所有,有即須求;貧賤則盡力所及,及則須覓。即知不定少多之物,但在竭盡其心。亦類彼‘享于克誠,馨于明德’。”藕益云:“富則羅天下之珍奇,貧乃竭一人之力量,惟誠惟懇,無惜無慳。”
在如法設供方面,宗密說:“據(jù)經(jīng)本意,但以可受用物供養(yǎng)大德之僧,不必雕鏤金玉、剪割繒彩、高聳欄架等也。故三藏云‘汝須物華四事,盆美八珍,歷十方而運想,澄一心而供養(yǎng)。’”而藕益說:“于四事中,略不言醫(yī)藥;于五塵中,略不言音樂及散名華,準《寄歸傳》亦應有之。”總之,所供之物不外乎“香花燈涂果,茶食寶珠衣”也。
但在這里要強調的是,不論自己供物之多少,若能依“一即是多”之原理而運觀想,猶一個太陽可以普照萬物也,這樣則法界無遮、微塵不隔,清凈海眾咸集此盆會中,現(xiàn)前供物遍同塵剎,無礙莊嚴,重重無盡也。
戊四、贊勝田
當此之日,一切圣眾,或在山間禪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樹下經(jīng)行、或六通自在、教化聲聞緣覺、或十地菩薩大人、權現(xiàn)比丘,在大眾中,皆同一心,受缽和羅飯,具清凈戒,圣眾之道,其德汪洋。
[當此之日]即指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日、佛歡喜日。
[山間禪定]禪,即靜慮的意思。定,“攝心為戒,因戒生定,由定發(fā)慧。”定與禪定是兩回事,禪為定之一種。廣義言,“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搬柴運水,迎賓送客,行住坐臥都是定。禪宗曰般若禪,參禪須有最高的智慧,否則不可能明心見性。明心見性的功夫,完全是最高智慧的表現(xiàn),純粹的般若。定,由戒而生,制心一處曰定,即心不動。故禪與定,字面上稍稍有差別。此言“山間禪定”,為修禪之一種方法,不一定山間可修,如果心不受世間五花八門的誘惑,即是禪定之功夫。
[四道果]即《金剛經(jīng)》所謂的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道也。前三為果,第四稱道。初果須陀洹,此云“入流”,是見道位,斷三界內,見惑八十八使,能見真諦之理,預入圣人之流,故名入流,尚須進斷思惑,天上人間,七番受生。
二果斯陀含,此云“一往來”,并第三果,是修道位,斷三界內,思惑八十一品。三界九地,每地九品,九九合為八十一,欲界五趣雜居地九品,初果六生天上人間,斷前六品,方證此果,當須一生天上人間,斷后三品,方出欲界,故名一往???。
三果阿那含,此云“不來”,以欲界九品思惑盡,生色界五不還天,進斷上八地思惑,七十二品,再不還來欲界受生,故曰不來。以上三果,是有學人。
四果阿羅漢道,名無學道,有三義:“無生”、“應供”、“殺賊”。阿那含在五不還天中,斷上八地思惑盡,超出三界見思,是見思二惑,為三界內生死因,見思斷盡,因亡果喪,證阿羅漢道。此云無生,再不還來三界內受生。
[樹下經(jīng)行]為頭陀苦行之一種,即樹下宿,糞掃衣,日中一食。據(jù)《梵網(wǎng)經(jīng)》可知,行頭陀行一年有二期,即正月十五日至三月十五日,八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五日。此二期中為印度當時之旱季。其實,佛陀時代比丘們飯后林間經(jīng)行,乃是一種行禪,如中國叢林之飯后繞道念佛回向一般。
[六通自在]六通即天眼、天耳、他心、神足、宿命、漏盡等六通。六通雖三乘同有,但不無勝劣之分,如天眼,二乘人見三千大千世界,菩薩見百千界等。此當指菩薩六通,較勝二乘,自在解脫,故能教化聲聞緣覺,令其舍小入大,涉俗利生也。
[教化]梵語“阿含”,譯曰教。教者,圣人之言,被于下者。在心云法,法發(fā)于言云教。這里教化,即是依圣人之言教育感化,含有統(tǒng)領大眾的意思。
[聲聞]梵語聲聞之義有三:一、就得道因緣而釋,聞如來所說之言教而悟解,故曰聲聞!兜爻终摗吩疲“從他聞聲而通達,故名聲聞。二、就所觀之法門而釋,如《地持論》所說,我眾生人等,唯有名而無實,故目之為聲;觀此聲(即我眾生等)而聞解無我無眾生之義,謂之聞。三、就化地之佛說而釋,佛所說一乘之法旨為聲,眾生聞而悟解名為聞!法華經(jīng)》所謂“以佛道聲,令一切聞”是也?傊暵勆攴鹗,因聞佛說四諦的音聲而悟道,斷見思惑而入涅槃者,故名之聲聞。
[十地]這里指大乘經(jīng)所明大乘菩薩之十地,即一歡喜地、二離垢地、三發(fā)光地、四焰慧地、五極難地、六現(xiàn)前地、七遠行地、八不動地、九善慧地、十法云地。
[菩薩大人]是梵語“菩提薩埵、摩訶薩埵”的簡稱。“菩提薩埵”舊譯作“道眾生”,新譯曰“覺有情”。“摩訶薩埵”,舊譯作“大眾生”,新譯曰“大有情”。即求道果的眾生,名為道眾生——菩薩。又因求道果者通于聲聞、緣覺,為簡別彼故更曰“大眾生”。又因菩薩有高中下諸位的不同,但為特示地上菩薩故更曰“摩訶薩”?梢,菩薩與聲聞的區(qū)別,只在于發(fā)心的大心,所以有此二名。故這里的“菩薩大人”,華梵并舉,即凡是欲發(fā)無上菩提心自利利他者皆可稱為是“菩薩大人”也。
[十地菩薩大人]即歡喜地乃至法云地,分證法身,破無明,得中道之大菩薩也。應本同流九界,廣度眾生,雖六道四生,無不示現(xiàn)。初地菩薩便能于百界現(xiàn)身作佛說法,八地菩薩便可達到無功用行的境界。
[權現(xiàn)比丘]為護正法故,菩薩大人運大悲心,權巧方便,示現(xiàn)作比丘,即所謂“內秘菩薩行,外現(xiàn)比丘身”者,以利生益物故。大法東來,歷朝帝王皆設千僧大齋,就是為了能有權現(xiàn)圣僧的赴會應供,如賓頭盧尊者發(fā)愿不入涅槃,常住世間,赴約應供,天上人間,廣種福田。
[在大眾中]藕益云:“通指山間樹下之賢,禪定經(jīng)行之侶,自利利他之士,若權若實之儔,總集于自恣大會之中也。”
[皆同一心]宗密云:“皆同一心,是意和合。謂受供時皆同運慚愧殷重心、慈悲報恩救濟心,人雖位有凡圣德有優(yōu)劣,而所運心一而無異,故云同也。”藕益云:“憐愍施主,無著無貪,美食惡食,不生增減,故名一心。”
[受]領納于心曰受,意謂比丘應供須以平等心受食,不分食物之好惡。
[缽和羅飯]宗密云:“缽和羅飯者,缽中飯也。梵云缽多羅,此云應量器。和字訛也,今時但云缽者略也。經(jīng)題云盆,即是缽也。譯時隨俗,題之云盆。盆之與缽皆是器故,故三藏釋題,翻為救器。”藕益云:“梵語缽和羅,自誓經(jīng)言‘缽和蘭’,只是梵音輕重。此翻自恣食,謂七月十五日,設食供佛及僧,名缽和羅飯,即前文所列勝供也。”
[具]這里作動詞,具備的意思。如孟浩然之《過田莊》中“故人具雞粟”的用法同。
[具清凈戒]事戒道戒,悉皆無犯,三業(yè)清凈,皎如冰霜。一般來說,比丘有二百五十戒,比丘尼有三百八十四戒?芍^“三千威儀,八萬細行”也。
[其德汪洋]其,指示代詞,即指三乘道德汪洋,猶如滄海,浩渺無涯。以上“山間禪定”是定學,“教化聲聞緣覺”是慧學,“具清凈戒”是戒學。既三學具足,故其德汪洋。若供養(yǎng)如是大德之眾,其功德豈思量之所能及哉?
章旨
這段文是“贊勝田”,文分三段而會:初二句約人贊時之殊勝而總標,正明七月十五乃上善聚會之勝時也。一切圣眾,德本汪洋,但此日之前各自安居,此日之后游行無定,惟此嘉會,海會云集,倍覺殊勝也。末后二句以戒德贊人而總結,以突顯“圣眾之道,其德汪洋”之勝田之相。中間之句人法有其五對,但文不次第:謂處則山間、樹下一對;證則四果、六通一對;行則自利、利他一對;學則戒、定一對;人則大小、權實一對。又中間之句,總束之不出人法也,意謂三學三乘對也。三學者,如“或在山間禪定,或得四道果”等句是定學,“或在樹下經(jīng)行,或六通自在,教化聲聞緣覺,或十地菩薩大人、權現(xiàn)比丘,在大眾中”等句屬慧學,“皆同一心,受缽和羅飯,具清凈戒”等句屬戒學。三乘者,即聲聞、緣覺、十地菩薩大人也。所以,約人不外乎聲聞、緣覺、菩薩三乘人也,約法不外乎戒、定、慧三學也。
其實,這段文是對“定勝時”之文的進一步說明,正是說明為何在七月十五日舉辦盂蘭盆會的特殊意義,原因是此日乃上善聚會之時,不能以平常之日而論也。
上段之“設勝供”是表相,而此段之“贊勝田”是發(fā)自內心的隨喜贊嘆、真實供養(yǎng)。為令行人能真心實意地贊勝田、設勝供、發(fā)勝意心,故經(jīng)中處處顯勝,如“山間”、“樹下”,略舉其所依,足顯頭陀勝處;“禪定”、“經(jīng)行”,略明其修相,足顯精進勝功;“得四道果”,略明其斷惑,足顯自利成就勝果;“六通自在,教化聲聞緣覺”,略明統(tǒng)理大眾,教其弟子,足顯利他成就勝業(yè);“十地菩薩大人,權現(xiàn)比丘”,略明其應化示現(xiàn),足顯度生慈悲勝心;“皆同一心,受缽和羅飯”,略明其意和合,謂受供時皆同運慚愧殷重心、慈悲報恩救濟心,人雖位有凡圣,德有優(yōu)劣,而所運心一而無異,足顯應供勝禪悅;“具清凈戒”,略舉其戒相,足顯執(zhí)持禁戒勝德;“圣眾之道,其德汪洋”,結贊其威儀,足顯圣眾勝道也。之所以處處徒顯一個“勝”字,無非是為令行人能發(fā)自內心深處地贊嘆僧寶之種種勝田,從而擇勝時、發(fā)勝意、設勝供也。
這里要強調的是,“十地菩薩大人,權現(xiàn)比丘”之句,藕益注釋此句云:“十地菩薩大人者,歡喜地乃至法云地,分證法身,破無明,得中道。應本同流九界,廣度眾生。雖六道四生,無不示現(xiàn),以比丘是住持僧寶,關系佛法,每權現(xiàn)之。如地藏菩薩以聲聞像入大集會,世尊廣嘆功德勝利,超過一切諸大菩薩不可稱計。既贊嘆已,說《十輪經(jīng)》,遺誡末世。不得于出家人,輕賤毀辱,以剃發(fā)染衣即是圣賢幢相。雖破戒乃至無戒,舍身決墮地獄,猶為人天福田,況復具戒,況復證果!故菩薩大人為護正法,往往示作比丘混入庸侶,逆順縱橫,隨機設化,俾增上慢人及無信之輩了知圣凡難測,不敢以牛羊眼觀視出家弟子而取重愆。以此方便,令僧寶種性不斷,佛法賴以久存也。”
還有“具清凈戒,圣眾之道,其???汪洋”之句,藕益注釋云:“具清凈戒等者,結贊勝田之相。圣眾雖權實不等,總以戒為其體。佛滅度后,以戒為師,依戒而住。禪定經(jīng)行、四果六通,固自因戒生定,因定發(fā)慧。內秘菩薩,外現(xiàn)聲聞,尤必執(zhí)持禁戒,嚴護威儀。倘戒不清凈,名曰無慚。受此信心勝供,不啻銅汁鐵丸;若戒根清凈,雖未證果,亦稱圣眾,以登壇時所得。如法清凈律儀,即是無漏戒身,直至成道,無別體故。如此圣德,如云普集,誰能測其涯涘哉!”
凡為真發(fā)勝意心、設勝供拔濟歷生父母者,應此二段文處領會其真旨。
戊五、獲勝益
其有供養(yǎng)此等,自恣僧者,現(xiàn)世父母、六親眷屬,得出三涂之苦,應時解脫,衣食自然;若父母現(xiàn)在者,福樂百年;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華光。”
[其]指示代詞,代指能供養(yǎng)者。這里,專指目連一人,廣指一切能供養(yǎng)者。
[此等]指受供養(yǎng)者,即自恣僧。
[現(xiàn)世父母]謂現(xiàn)生之世已逝父母,對下文七世父母而言。
[六親眷屬]這里,泛指現(xiàn)世之已故六親眷屬。六親,謂父母兄弟姊妹。又父黨六親,謂伯叔兄弟子孫;母黨六親,謂姑姨姊妹女孫。眷屬,謂夫妻婢妾,及一切表里姻戚等。
[三涂]指地獄、餓鬼、畜生之三惡道。
[應時]《說文》、《爾雅》中,應即當也。這里的“應時”,即是“當時”、“當下”的意思,意謂供養(yǎng)自恣僧時,即是六親眷屬解脫之時也。
[解脫]即遠離三涂之苦趣。
[衣食自然]略舉人天樂事。若充其致,則有慚愧衣、如來衣,禪悅法喜食、第一義食,皆悉自然。
[自在化生]諸天不由胞胎故,自在化生。若充其致,則三種意生身,皆悉自在。
[人天華光]即妙華光明,諸天快樂之相。若充其致,則萬行為華,般若為光,第一義為天,三德秘藏以為安宅,是名入天華光。
章旨
這段文字主要闡述供養(yǎng)如上之“山間禪定”、“樹下經(jīng)行”、“得四道果”、“六通自在”、“教化聲聞緣覺”、“十地菩薩大人,權現(xiàn)比丘”等如是自恣僧所獲之利益,其目的無非是為令行人堅信其供養(yǎng)自恣僧的不可思議功德。此一唱說,經(jīng)分兩意:前一半段文說明以悲愿力而拔苦的利益,后一半段文說明以慈愿力與樂的利益。出三涂、得解脫,乃拔苦之明證;“衣食自然”、“福樂百年”、“入天華光”,乃與樂之明證。
其實,這段經(jīng)文道出了佛陀宣說此經(jīng)的目的,就是為令一切行人因贊勝田故,而擇勝時、發(fā)勝意心、設勝供,以福薦亡者、薰資現(xiàn)在,乃至拔濟七世父母、六親眷屬同皆離苦得樂也。并且,據(jù)此一文可知,供養(yǎng)此等自恣僧,不惟度于父母,并及六親眷屬;不惟拔濟餓鬼,悉使永離三涂;不惟薦度亡者,亦能利益現(xiàn)在?芍^供佛齋僧功德宏深,不可思議也。
丁二、教眾僧受供之儀
時佛敕十方眾僧,皆先為施主家咒愿,愿七世父母;行禪定意,然后受食。初受食時,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眾僧咒愿竟,便自受食。
[時]即如來剛說完教孝子獻供之法之時,此時即是如來開始宣說教眾僧受供之儀之時。
[佛]指釋迦牟尼佛。
[十方]約空間而論,即東西南北四圍上下也。
[佛前]這里的“佛”,單指當時在世之釋迦佛,泛指隨是何等佛像。意謂佛在世時,應安食于佛前,或隨是何等佛像前。
[塔]邊國訛語,正云“窣堵波”,此云“高顯處”。此中意通殿塔,塔安
舍利,殿安佛像。
[寺]即寺廟,供佛像之殿閣!稄V韻》云:“寺,漢西域白馬駝經(jīng)來,初止于鴻臚寺,遂取寺名,創(chuàng)置白馬寺。”
[塔寺中佛前]泛指浮圖及殿堂中之一切佛像。
[咒愿]以真實心向佛禱祝,希望順遂或表示心愿。
章旨
施主設供,本為父母,故佛敕十方自恣僧,受食之前,先須咒愿施主家,并行禪意,然后方可受食,這一敕令便成了千古芳規(guī),如今之叢林中僧人每當受食前,先念供養(yǎng)咒、食畢再念結齋偈,以回向施主家。
這段文前半段,說明受食者應如法如律地接受施主的供養(yǎng),以此確保自己的身口意三業(yè)清凈,如“先為施主家咒愿,愿七世父母(離苦得樂)”,是口業(yè)清凈;“行禪定意”,乃攝心觀想,凝慮澄神,是意業(yè)清凈;“然后受食”,是身也清凈。而后半段文是說明具足三寶重要性,令施福圓滿也。如“初受食時,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具佛寶,“眾僧咒愿”是法寶,“便自受食”確指僧寶。
總之,這段文說明佛敕十方自恣僧如法受食的目的與意義,如法如律從他受食以清凈自己之身口意三業(yè),先供佛咒愿而后自食以具足三寶令施者歡喜,福慧雙增也。可見,佛世時比丘之乞食乃為眾生種福田,亦是為成道業(yè)而受食也。
說文
佛陀慈悲告示目連說:“十方三世一切眾生,在年年七月十五日,僧眾解居自恣舉過發(fā)露懺悔的時候,應該為自己過去世之七世父母,并其現(xiàn)在處于厄難中的生身父母(離苦得樂)故,須盡心備辦世間各種甘美百味珍飯盛放盆中、新鮮五果供品羅列盤中,并及盥洗盆器、敷床臥具等亦可擺置盂蘭盆會中,焚香點燭散名華,以(美好音聲贊嘆)供養(yǎng)十方自恣大德眾僧。要知這一天,一切圣眾,海會云集,不管是在山間修學禪定者,還是在樹下經(jīng)行者,或得證四果羅漢者,或得六通自在著,或得大自在而教化聲聞、緣覺二乘者,都會前來赴約此盂蘭盆會接受供養(yǎng),甚至有已破無明的十地菩薩大人為令正法久住故,權巧方便化現(xiàn)為比丘混同大眾中,以平等不二心如法如律地歡喜接受十方眾生所供之缽和羅飯;這些大德眾僧皆因自恣舉過發(fā)露懺悔故,具足清凈戒行與莊嚴威儀,其福德道行有如汪洋大海之不可思議也。如果有人能盡心供養(yǎng)這等自恣僧,現(xiàn)在父母并其六親眷屬等,皆能脫離三涂(地獄、餓鬼、畜生)之苦厄,及時得以解脫自在,衣食自然豐足;如果父母健在,為其設供求福,則自然是現(xiàn)世福樂安康,長壽無病,百年后得生天上;如果七世父母,已經(jīng)過去,承此孝心設供,功德之力亦得超生天上,自在化生,入于天界妙華光明之中享受自然之快樂。”
適值飯時,佛陀就敕令囑咐十方大德自恣僧,即將受食之前先須為施主家祝禱祈愿求福,愿他們的現(xiàn)世父母福樂百年,愿他們的七世父母皆能離三涂苦而得自在樂,接著讓(十方僧眾)凝慮澄神,運心觀想,然后以慈悲平等心如法如律地用飯。于是,十方僧眾遵從佛敕,在受食前將施主家所供之飯食安供在佛前、或塔中舍利前、殿堂中佛像前,大家一起為施主家祝禱祈愿求福畢,然后接受供養(yǎng),才獨自受食。
會意
這段文是正宗分的核心內容,是如來正示法要,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內容:其一、如來先教孝子獻供之法;其二、如來敕眾僧受供之儀。凡獻供者,須擇七月十五日僧自恣之勝時,發(fā)真實勝意心,盡心設勝供,并贊嘆大德僧眾之勝田,如是獻供方能拔濟七世父母、六親眷屬出三涂得自在,并且薰資現(xiàn)世父母、六親眷屬福樂百年、長壽無病也。同樣,凡受供之僧眾,亦須先清凈自己之身口意三業(yè),供佛咒愿施主家畢,方可如法如律地獨自受食。若不如是受食,不啻銅汁鐵碳。故佛制比丘食存五觀云:“一、計功多少,當思來處;二、忖己德行,全缺應供;三、防心離過,貪等為宗;四、正事良藥,為療形枯;五、為成道故,方受此食。”此五觀法,佛為未成道果之比丘而制。今佛敕十方自恣僧,多得道果,為世福田,故教受供(即盂蘭盆供)之儀。
如來之所以如是而說,其原因是希望獻供者以“欲度父母,報哺乳之恩”故,從而如法如律地供佛齋僧,若能一一施舍達三輪體空,則不但能報答自己累劫父母哺乳深恩,亦能使自己而成就出世道業(yè)。這樣,實則是因報答父母而種出世善根,這樣更能顯示、發(fā)揮如來宣說此經(jīng)的根本意義,亦使孝順之道得以提升。同樣,受供之僧眾亦須懷慚愧殷重心、慈悲救濟心而如法如律地受食,這樣不但能為施主家咒愿,亦使自己因受此食故而成就法身慧命也。
所以,孝子獻供之法須依佛說,眾僧受食之儀亦須謹遵佛敕,這樣獻者則法喜充滿,消業(yè)得福;受者則增長慧命,成就道業(yè)。我佛如來作如是說,則有一箭雙雕、一石雙鳥的良苦用心也。
鑒賞
這段文字讀來還是很流暢的,但譯人多用印度說話風格,在語句上多倒語,如“當為七世父母,及現(xiàn)在父母,厄難中者”等。其實,倒句沒什么不好,亦能引發(fā)行人的逆向思維。
當然,在敘說中,文句不當次第者亦有之,如“床敷臥具、盡世甘美,以著盆中”,宗密指出云:“著盆中者,譯經(jīng)訛錯,如何床等可置盆中?應云‘著盂蘭盆供會之中也’。”又如“或在山間禪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樹下經(jīng)行、或六通自在、教化聲聞緣覺、或十地菩薩大人、權現(xiàn)比丘,在大眾中,皆同一心,受缽和羅飯,具清凈戒”之句,宗密認為期間文無次第。又“皆先為施主家咒愿,愿七世父母”之后文略,藕益認為“咒愿者,愿其父母離苦得樂,今文略也。”在翻譯方面,雖有如是之遺漏,但從文義方面仍然可以貫通,并不影響正示法要之內容。
但這段經(jīng)文有三處地方甚為重要,應文義貫通才是。如“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錠燭、床敷臥具、盡世甘美,以著盆中,供養(yǎng)十方,大德眾僧”之句,先以“具飯”二字總標,然后一一各別列舉所應供養(yǎng)之物,其供養(yǎng)之物不外乎飲食、衣服、臥具,文略醫(yī)藥,在五塵中惟無聲塵,但藕益準《寄歸傳》認為亦有散名華與音樂之供養(yǎng)?梢韵胂蟮牡,其羅列盆、或盤中之供養(yǎng),皆是人人所能辦得到的素食、盥洗盆器及敷床臥具等,并未提及寶、珠等昂貴之物。又香表吉祥,燈表智慧。物華四事,盆美八珍,焚香點燈,若運心觀想,則重重無盡之華藏界自現(xiàn)眼前矣。這種先總標、后別舉之敘事手法,正符合“一多”法界之圓融無礙之理,亦是譯文之高手眼。
又“當此之日,一切圣眾,或在山間禪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樹下經(jīng)行、或六通自在、教化聲聞緣覺、或十地菩薩大人、權現(xiàn)比丘,在大眾中,皆同一心,受缽和羅飯,具清凈戒,圣眾之道,其德汪洋”,這段文以幾個“或者”的連用,說明了當時的赴供嘉會之殊勝景象。特別是“十地菩薩大人,權現(xiàn)比丘”一語封鎖了后人之七嘴八舌,警告后人獻供應始終一如地必恭必敬,且莫懷輕視、怠慢之心也。原因是,菩薩示現(xiàn)人間,跟凡人舉動無別,這正顯示了生佛平等之理。
特別是佛敕眾僧受食之文,更令人感覺到佛陀之慈悲偉大也。就“初受食時,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眾僧咒愿竟,便自受食”一句,此中三寶具足,意謂施主供佛齋僧請僧咒愿,其實就是依住持三寶而開顯行人即心本具之自性三寶也。所以,眾僧如法受食固然重要,而施主如法設供更為重要也。
這段經(jīng)文,好比丹青在描繪一幅大德高僧赴供聚會圖似的,其山間樹下之禪定經(jīng)行者好比天上之白云,檻前之綠水,令人景仰;十地菩薩大人的權現(xiàn)比丘,呈現(xiàn)出了五彩繽紛之大千世界的玄妙。法會中羅列的種種甘美飲食、五果、香、燈、臥具等,好比大地之花草樹木,點綴了大自然風光的壯麗。施主家的如法獻供,僧眾們的如法受食,皆同一心,共遵如來之敕教,活躍于字里行間矣。
引證
為令行人深悟供佛齋僧之真實意旨故,今引一案如下:
據(jù)說佛世時,有一無聞比丘出門乞食,被一女居士請到家中供養(yǎng)。飯食畢,女施主行禮請法,正當女施磕下頭去之時,那比丘因自己無法可說而內心感到苦惱,便脫口而出一“苦字,就乘女施主不注意變偷偷溜跑了。可女施主就因這一“苦”字而觸發(fā)了自己生前之種種苦心事,因此入苦諦三昧而證初果。又因抬頭不見說法之比丘而入空諦,頓證四果無學位。于是,尋比丘至佛所而致謝,無聞比丘慚愧不見,佛令見之,因過分之慚愧亦使無聞比丘而得證四果。
這則典故,充分說明設供須真心。發(fā)心勝,則獲益亦勝。
料簡
問:今日之寺院,七月十五日多以焰口施食為法事,不大注重修盂蘭盆供,該如何設供?
答:末法時至,一切不堪論說。各大寺院亦無結夏安居、解夏自恣之儀式。但一般寺院還是上午佛前上盂蘭盆供的,不過僧托缽用食者不多見了。所以,這天應盡心以鮮花、干果、佳饌、香、燈等物置盆或盤中先供佛前,午時打齋飯僧。有能力者,這天可以舉辦千僧大齋。不論設供之豐盛與否,但究其竭力盡心而已;不論僧眾受食如法與否,但若齋主能虔誠如法設供,則自有不可思議之功德利益也。
點評
這種獻供受食之法儀,流芳千古,乃如來金口親宣。大法東來,在梁武帝時,每年七月十五日,由朝廷舉辦盂蘭盆會,其影響甚大。后來的千僧大齋,亦是受此經(jīng)之影響而創(chuàng)設的。但這段經(jīng)文,五處皆突顯一“勝”字,即定勝時、發(fā)勝意心、設勝供、贊勝田、獲勝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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