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句經講記(十六)

  ◎1997.6.19講于法云文教協(xié)會

  法句經講記(十六)

  釋傳道主講

  〈篤信品第四〉十有八章

  壹﹑釋品題

  篤信品者立道之根

  果于見正行不回顧

  篤,音(督)tok4地谷切

  于,音(于)u5英渠切

  本品「篤信品」,說明真誠純凈的信心,是建「立」學佛修「道之」完整歷程(信、解、行、證)的「根」本!腹鼓芤颉赣凇估斫馍羁、知「見正」確,而引生篤誠的信心,則必能策發(fā)實踐的愿欲,精進力「行不回顧」。

  印順導師在〈信心及其修學〉一文中也說:『勝解』──深刻而有力的理解──『為信因』;『樂欲』──希求實現(xiàn)的懇切欲求──『為信果』!盒判摹患础涸谶@深刻的理解與懇切的欲求中顯出;是從理智所引起,而又能策發(fā)意欲的。』1

  再進一步說,佛法的『信』,是以『心凈』為其體性的,『這是真摯而純潔的好感與景慕;這是使內心歸于安定澄凈的心力,所以說如水清珠的能清濁水一樣。信心一起,心地純潔而安定,沒有疑惑,于三寶充滿了崇仰的真誠。由于見得真,信得切,必然的要求從自己的實踐中去實現(xiàn)佛法!2所以,佛法的信仰,不單是與理智合一,而還是與解行相顧、證理攸關的。

  大凡世間事業(yè)或學問的成就,尚且必須具足信心,全力以赴,乃能克竟其功,更遑論是如此甚深佛法的修學!所以在學佛的始終歷程──信、解、行、證之中,信是為首的,也是最終的(證信,證凈);佛法的無邊功德,都由信心中來,因此才說:『信為道元功德母,長養(yǎng)一切諸善法』3。相傳釋尊在初成佛道之時,有感于所悟真理之深奧難懂,恐怕不易為此五濁惡世之駑鈍眾生所信受,遂發(fā)出『我此甚深法,無信云何解』4之慨嘆,而有不擬說法、疾入涅槃的打算!由此,即可確知信心之于修學佛法的重要性!

  信心,不是抽離現(xiàn)實的空泛理念,也不是空中樓閣式的自我催眠!而是對吾人所服膺之信仰、所投入之事業(yè)、所研究之學問,乃至所追尋之理想的一種確定、一分堅持。是這一分確定和堅持,支持著我們,努力不懈、順逆不移地向著既定的目標前行,所以佛法才說:『信為欲依,欲為勤依』5。

  但一般凡夫眾生的信心,卻猶如朝露,盡管晶瑩剔透,可是禁不得風吹、耐不住日曬,而就在風吹日曬中,輕易地失去了蹤影。別說遇到大順大逆了,一點小小的順境,都可以令自己迷失忘形!而一點小小的挫折,亦足以令自己萬念俱灰!這就是我們凡夫浮泛的、無根的小信、淺信!

  真正的篤信,是禁得起風雨的考驗,與順逆的淬煉的。一如鐵塊,必得經過一番水里來、火里去,一冷一熱、反復交替的錘煉,始能鍛造而成鋼!信心的從生起到成就,亦同于此!最初,是在真誠的仰信中,激起自己解行的愿欲;繼之,又從所理解的法義中,強化自己的信心;從篤行中,驗證所理解的法義。

  這之間,我們可能因為宿世熏習的善根慧力,現(xiàn)生師友的提攜,及個己不斷的努力,而日有所進;也可能因為一個個的差別因緣,或者解行的不能合一,而停滯,甚或退失道心。然可以肯定的是:在通過事行的勘驗之后,自己對佛法的信心加深了!對道理的理解更深入了!對日常的行踐更積極了!行而有得于心的內容,也更豐富了!于是在信、解、行、證的還復歷程中,一層一層地深入法海、體悟法要,終而離系解脫、圓成佛道!這一切,即由『信』始!──唯有誠凈的篤信,方可擺脫猶疑不決等向上升進的障礙,而「行不回顧」。

  貳、釋頌義及因緣

  1.信慚戒意財 是法雅士譽6

  斯到明智說 如是升天世

  慚,音(讒)chham5出談切

  士,音(祀)su7時遽切

  譽,音【有】u7英遽切

  如能兼具「信」財、「慚」愧財、「戒」財、「意」財(依《法集要頌經》,則為「布施」),這種種的資糧法「財」:首先,依于純潔的信心,與『崇重賢善,輕拒暴惡』的道德自覺──慚愧心,而修習戒行德性、止惡行善。再隨分隨力、歡喜布施,修習慈定、凈化自心。能依「是」(此)「法」而修行,即具足做一名世間正人君子的基本條件,得獲賢人「雅士」的稱「譽」。

  此(「斯」)修學佛法的正!傅馈,不為余人說,而只為賢「明」有理「智」的人宣「說」。因為唯有明智之人,才能聞法而依教信受奉行,「如是」即得生于人間或報「升天」上的來「世」善果。

  2.愚不修天行 亦不譽布施

  信施助善者 從是到彼安

  愚,音【!縢u5語渠切

  譽,音【有】u7英遽切

  「愚」癡之人,因內心久為慳貪、嫉妒、猶疑等無明煩惱所障覆,識見淺薄,所以只重眼前私利,而不知廣植福田,「不修」人「天」諸善「行」(布施、持戒、慈定)。不但他自己鮮有惠施之心,「亦不」贊「譽」別人的樂善「布施」;吝于造善因、結善緣,當然只有生生世世在苦惱,而福報澆薄的輪回生死死生,無有出期。

  反之,一位深明因果事理,相「信」布「施」持戒等諸功德,不但自己廣集諸善,而又能幫「助」他人力行「善」法「者」,隨其所造的善業(yè)成熟,來世即得生于人天,受諸福樂。若在此人天善法的基礎上,再進一步熏修三學八正道等出世法門,則得「從是(此)」生死流轉的世間出離,「到」達「彼」岸的「安」隱涅槃!

  ※※※※※

  一般人總將布施定義為金錢財物的施與,殊不知布施的真義,實為奉獻與服務,而不止限于物質的外財施。如身體、生命的施舍,即包括在布施的范圍(內財施)。

  除此,還有法施與無畏施:如以自己所體解的佛法來化育眾生,助其離惡向善、回縛向脫;或者以知識、技能來教導眾生,使其離無知而長識見、離鈍拙而趨智巧,均稱為法施。如若眾生遭逢不可抗力的天災地變,或受惡王(惡法)、盜賊迫害之時,能夠挺身而協(xié)助他、保護他,使其免于恐懼、要脅、蹂躪、不安,此即稱為無畏施。

  所以布施的內容,可以是物質,可以是體力,可以是修養(yǎng),可以是知識,也可以是任何眾生需要,而真能助其獲得實益者。如〈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中說:『慈眼視眾生,福聚海無量』7?梢娂词故且粋慈悲同情的眼神,都可以讓一個陷于苦境的眾生,得到無比的慰藉!這即是一種無形無聲,而卻意義重大的布施!

  不過有些人可不是如此!他們最常表現(xiàn)出來的,就是以『白眼』睥睨眾生,仿佛人人與他(她)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這不僅自己的內心長時處于不平衡的惱害之中,連帶地,也使周遭的善意怯步、氛圍淡漠,無形中加深了人際的疏離與自我的孤立,其實對自己而言,就猶如雪上加霜一般。但愚癡眾生之所以為愚癡眾生,就在于掙脫不出舊有的牢籠、自囚的枷鎖,而反復地在惡性循環(huán)中與自己沖突,與周遭的一切沖突!

  此時,也就更加凸顯克己的德行,是多么的重要了!能夠做到不管內心的負面情緒如何酦酵,而始終不遷怒于人,不以之做為傷害別人的借口,且依舊如分地克盡己責,這便算是難能可貴的了!所以現(xiàn)代社會不再專重個人的智商(IQ),而更重視其情緒管理能力(EQ情緒智商),以及挫折容忍力(AQ逆境智商)。一個人唯其能夠真正地克制自己,那末,才可能摒除私欲,而實現(xiàn)利他。這克己以利他的德行,不論就佛法的修學,或現(xiàn)實人間的和樂善生而言,無疑是比有形的布施更為可貴的善行!

  有很多人誤以為信仰宗教或親近道場,就一定要捐錢布施。其實布施除了培植福報,最重要的就是要對治我們的慳貪,來達到助他離苦得樂,乃至轉凡成圣的終極目標。所以,布施切記要隨分隨力,因應對方需要,如法而施,才不會造成別人的困擾與自己的負擔。

  不過,大多數(shù)人是情勝于法的,所以往往在對方凌厲的人情攻勢之下,不辨真?zhèn)、不究法?而一味捐輸。這才造成佛教界動輒開山辟地,營宇立寺,以建構一個臺灣最大,或者亞洲最大,甚至世界最大的某山某寺自期;而實則留下了濫墾濫建、破壞生態(tài)、濫用社會資源、過度奢靡浮華的歷史罵名!這一點,佛教徒的盲目布施,要擔負很大的責任和因果!

  請出家、在家四眾弟子切記啊!切勿為自身的名聞利養(yǎng)著想而建寺,切勿為教團的擴張著想而建寺,更切勿假利世度生之名而建寺!而應該為了正法的弘揚,為了信眾的需要和利益,方始發(fā)心去從事、去護持,這才不致辜負佛恩,成為佛教的罪人!

  這是佛教徒濫情布施的一例,不過慳吝成性,『拔一毫以利天下而不為』的,可也大有人在。這種人非但自己不肯布施、不愿服務;見到別人布施、別人服務,還要語帶譏嫌地笑人家是傻子、是凱子!他寧可自己吃到撐死,吃到拉肚子都沒關系,就是不肯將多余的東西布施與人。這種慳貪相,令我不禁想起一首打油詩來,詩云:『何期今日與君逢,夾菜與人大不同,象箸飛來忙似箭,忽忽猴形盤覆空!贿@用來描繪眾生的貪吃相,的確是入木三分啊!

  深深覺得,一個人的價值觀,其實決定了他面對生命的態(tài)度,和為人處世的風格。有些人別說要他修生天行了,恐怕連做人的道理,他都不怎么喜歡!而向來便是隨興所至,放縱自我。說好話、做好事,沒他的分;破壞生事,他倒在行!

  還記得有一則頗具諷刺意味的浮世繪故事說:在英國的某一所大學,他們新聞系的學生在畢業(yè)之前,通常都要被分派到不同的鄉(xiāng)鎮(zhèn),各自就當?shù)匚幕奶厣?寫出一篇實地采訪報導。其中有一位同學還不到一個星期,就回到系上繳交報告,教授就好奇地問他:『怎么?才一個星期不到,就寫完報告了?』

  『是啊!我看了看,對于每個地區(qū)的特色,就已差不多了然于胸,所以提早完成了報告。我觀察過,每一個地區(qū)或許有其區(qū)域文化的不同,但更有其共同的特色,如各地都有醫(yī)院,有學校,有飯店,有酒家,還有教堂。大多數(shù)人的生活其實不離這些,總是吃喝玩樂、縱情享受;一旦縱樂過度,生了病,就找醫(yī)院看醫(yī)生。當內心有了罪惡感或郁悶難解,就上教堂告解,反正上帝會替我們贖罪嘛!贖了罪,就可以再繼續(xù)去吃喝玩樂了!這就是我的報告內容。』……

  這個小故事的確反映了某部分人的生活寫實,在他們的價值觀里,生命本就應當如此的,燈紅酒綠、夜夜笙歌,把酒言歡、不亦快哉!但盡管呼朋引伴、嘻笑作樂,也總有曲終人散的時候吧!彼時,就只剩下自己站在空曠的舞臺上,與自己對話,這場戲,又如何繼續(xù)演下去!難道就此沉沉睡去,只待一覺醒來,再找另一批人來填滿自己的舞臺嗎!這可是我們所要的生命?

  生命何其短促呢!怎禁得起我們這般浪擲!請珍惜自己吧!不要再把時間耗費在無意義的言語和作為上;而當好好把握,及時止惡修善!也請珍惜別人吧!也當積極地助人止惡修善,令彼向于善凈提升;這不僅他人得到利益安樂,自己也在助他的同時,得到利益安樂!

  3.信者真人長 念法所住安

  近者意得上 智壽壽中賢

  長,音(冢)tiong2地拱切

  篤誠的「信」心,乃是一個學佛修道,希求斷惑證「真」之「人」,首先必須具備的(「長」,列為首位之意)。依著對于佛法僧三寶真誠的仰信,時刻憶「念」思惟所聞「法」義,并用之如法修行,以改正自己的短處,充實自己的長處,則不僅所到「所住」止之處,皆得現(xiàn)法「安」樂;及至身壞命終,亦將獲得來世的安樂。倘使依此人天善法而向解脫道勝進,則因圓果滿之時,便可得嘗究竟解脫之樂。

  親「近」佛法,而又能依教奉行「者」,他的內心因為得到法喜的滋潤,所以其「意」念必「得」凈化而增「上」。若能長時以法持身修心,既擁有「智」慧又得長「壽」,這樣的長壽,對自、對他才饒具意義,而堪稱長「壽」者之「中」的「賢」者。

  可嘆絕大多數(shù)人庸庸碌碌的一生,所追求的不外物欲、財富與事功,而甚少開發(fā)自己的心靈,探討生命的課題。即使是佛教徒,亦多偏重念佛、打坐,或持咒、護摩等儀軌行持,而較忽略法義的熏修行踐。一旦年紀老大,很多見解都定了型,習氣個性也已然牢固、不堪動移,別說對于新事物、新觀念(這里所謂的『新』,是指迥異于自己既成的觀念、舊有的能力而言)的學習,感到興趣缺缺了;即使對于現(xiàn)有的一切,亦越來越覺力不從心!

  眼見身上各部分的『零件』慢慢地老舊、故障,此身再不像從前一般活力十足了,做起事來,總覺缺少那么一股熱誠和干勁。而曾經擁有的一切,榮耀、權力、地位,也似乎漸漸地轉移到年輕的一輩;感覺自己的雙手是漸漸空了,自己的生命也漸漸變得空虛蒼白,想來真是心有未甘哪!

  于是,只好拼命地抓住些什么、留住些什么,好向自己、向別人宣示自己的存在,與自己存在的重要性。有的人于是抓住(丈夫)妻兒子女,企圖將他們緊緊地『綁』在身邊,以專屬于自己;有的人則霸住職位權柄不放,以滿足自己發(fā)號施令的宰配欲;有的人則牢牢地守住財富,以便繼續(xù)在自己的金錢王國里稱王稱帝……。

  但,緊抓住這些,是否就能叫自己安心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因為恐懼往往伴隨著擁有而生;在享受擁有的歡悅之際,必然地也懷抱著失去的恐懼,這世間有什么可以為我們永遠停駐的呢!

  但,是否因為如此,我們就該沮喪地不再作為,拒絕擁有呢?不!只要能夠透析一切諸行皆由緣起,而善觀一切因緣的起落生滅,那末,我們既可以得,也可以失;既可以成,也可以敗;既受得掌聲,也受得噓聲;既堪得起功成名就,亦耐得住默默無聞。得失毀譽之心既泯,那外在的一切,就如同花開花落、云卷云舒之于我心一般;何妨就此放手一搏,好好地勇猛精進,去實現(xiàn)自己的理想呢!我想,這樣的「念(緣起)法」,才是真正能夠幫助我們「所住」皆「安」的!

  健康而長壽,是一般人所希求的,能夠如此固然值得歡喜;但一個有智慧又有德行的長者,應該更能贏得眾人的尊重吧!最起碼,自己就很能夠得到受用。否則,雖長壽而愚癡、頑固、沒有修養(yǎng),這樣的長壽,恐怕只會換來后生晚輩的唾罵!我們在〈無常品〉中也說過,生命的價值,并不在乎其長短久暫,重要的是:我們是否用心的活過、努力的貢獻過!所以,請把握學習能力佳、反省能力強的青壯年,好好地來修習佛法,好好地來成就一番自利利人的事業(yè)!

  4.信能得道法致滅度

  從聞得智所到有明

  5.信能度淵攝為船師

  精進除苦慧到彼岸

  6.士有信行為圣所譽

  樂無為者一切縛解

  7.信之與戒慧意能行

  健夫度恚從是脫淵

  得,音(德)tek4地激切

  致,音(智)ti3地記切

  到,音(倒)t3地告切

  淵,音(焉)ian1英堅切

  攝,音【澀】siap4時劫切

  俗音【涅】liap4柳劫切

  俗音【!縧iap8柳蝶切

  船,音(旋)soan5時權切

  除,音(廚)tu5地渠切

  岸,音(雁)gan7語限切

  士,音(祀)su7時遽切

  譽,音【有】u7英遽切

  樂,音【藕】ngau7

  縛,音(服)hok8喜獨切

  與,音(予)u2英矩切

  恚,音(惠)hui7喜跪切

  有了對佛法的凈「信」,始「能」深入法奧,解行相資,而「得」證無上「道」果。因為依于凈信,才能在佛「法」的修學中,制斷一切惡、廣修一切善、滌凈一切塵勞,而終獲「致」貪瞋癡等煩惱永「滅」無余的寂靜涅槃,「度」脫眾苦。但在達此境地之前,還須「從」善知識,聽「聞」正法,更要依法如理思惟,如法而切實修行,方能「得」到真實「智」慧。有了智慧去抉擇取舍,行所當行、止所當止,那末,「所到」之處必「有」光「明」常相伴隨。

  有了對佛法的凈「信」,始「能」超越生死的瀑流,「度」過黑暗的深「淵」。因為依凈信心而修定「攝」意,才堪作「為」己心的「船師」,善能駕御這紛動惱亂的心。依凈信心而「精進」地止惡防非、造福興善、自凈其意,才能「除」滅眾「苦」,不復生死。依凈信心而聞、思、修習般若智「慧」,才能達「到」不生不死的涅槃「彼岸」。

  「士」夫(男子之通稱,以代一切人)「有」了對佛法的凈「信」心,而依法修學,若更能應用于身、口、意三業(yè)的躬「行」實踐,則必恒「為」賢「圣所」贊「譽」。因為一個好「樂」追求寂滅「無為」的真理「者」,必會勇于面對自我,挑戰(zhàn)自己的煩惱性習,擴充自己的智慧慈悲,終而達致一「切」纏「縛」自「解」的寂滅涅槃。

  有了對佛法的凈「信」,并以「之與戒」行德行并修,「慧」學「意」(定)學齊習,定「能」發(fā)為精進的努力,以之端正自己的身語意三業(yè)「行」。勇「健」的大丈「夫」依此而行,終將「度」越那貪「!拱V的煩惱流,「從是」解「脫」生死眾苦的深「淵」!

  釋尊之所以宣講以上四首偈頌,是由于以下的這段因緣:

  佛世,在舍衛(wèi)國的東南,有條大江,江水既深,江面又廣,在離江岸不遠之處,住有五百余戶人家。這些人家自給自足,連價值觀念都自成一格,咸未聽聞過什么道德操守,與度世解脫之行。他們生性頑強,又以欺詐別人的錢財為務,貪求己利、為所欲為,只求自己稱心快意,而絲毫不顧別人的死活。

  大悲大智的釋尊,不忍眾生愚癡受苦,所以常常就念及有哪些眾生合該得度,即便前去教化度脫他們。這五百余戶人家因為宿世的善根成熟,得度的因緣已屆,因此釋尊便來到他們居住的江邊,坐一棵樹下,意欲化度他們。

  村民們見了釋尊的色身莊嚴,光相奇特,莫不驚嘆折服而肅然起敬,于是紛紛來到座前,或跪拜或作揖為禮,向釋尊問訊起居。釋尊便令他們卻坐一旁,以為他們宣說真理法義。但是這群以欺騙訛詐為能事的村民聽了,卻絲毫不能信受釋尊所言。因為他們早習慣于詨詐不實、松懈散漫,可憐連真理的語言,一進了他們的耳根,都被染污而予否定。

  幸好釋尊有的是方便善巧,于是便化作一人,自大江的南岸涉水走來。說也奇怪,那么深的江水,他竟能足踏江上,一路走來,而江水也不過才淹沒他的足踝而已。他就這么輕松自在地踏水過江,來到佛前,稽首作禮。這些村民們,這下可開了眼界,只見他們一個個交頭接耳、議論紛紛的,不知彼等是何方神圣?

  乃便開口問化人說:『我們的祖先從遠古以來,就定居在這江邊,不過可從來沒聽說過有人可以踏江而行的。你到底是何許人,身懷何種道術,竟能足踏江上而不被淹沒?請快些將這其中的秘密告訴我們吧!』

  化人答言:『其實我只是江南的一介愚直之人,因為聽聞佛世尊住止在此,我急于聽到佛說的法音,遂至南岸邊,希望能夠渡江到這里來。不料那里并沒有渡船可以過江,所以我才問了在岸邊的人,看江水是淺是深?是他們告訴我水深及踝,不妨涉水而過,我信了他們的話,方才這么一路踏水過來的,并非有什么神奇的異術。』

  釋尊聽了化人所說,便贊譽他:『說得好啊!說得好啊!懷著諦實的凈信,尚且可度過生死的深淵,以達涅槃的彼岸,何況是那寬僅數(shù)里的江水呢?相形之下,也就一點都不足為奇了!』接著,釋尊就為他們再說偈言:

  「信能度淵,攝為船師,

  精進除苦,慧到彼岸。

  士有信行,為圣所譽,

  樂無為者,一切縛解。

  信能得道,法致滅度,

  從聞得智,所到有明。

  信之與戒,慧意能行,

  健夫度恚,從是脫淵。」

  村民們聽了釋尊所說法偈,又見到了篤信的真實例證,一時心開意解、信心堅固,因而皆受五戒,成為佛的在家弟子。并從此依佛教說,信受奉行,進而普世弘揚。(待續(xù))

  【注釋】:

  1.印順導師,《學佛三要》頁88。

  2.同注1。

  3.《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十四(大正10.72中)。

  4.《大智度論》卷一引經(大正25.63中)。

  5.《大乘百法明門論解》卷上(大正44.48中)。

  6.依《法集要頌經》〈正信品第十〉云:「信慚戒布施,上士譽此法,斯道明智說,得生于天界!(大正4.782上)《出曜經》〈信品第十一〉云:「信慚戒意財,是法雅士譽,斯道明智說,如是升天世!(大正4.672上)故本偈第二句采大正藏的「是法雅士譽」,而不取宋元明本的「是法雅意譽」。

  7.《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第二十五(大正9.58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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