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課、十八界

  第六課

  合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色、聲、香、味、觸、法 (1) 之六塵;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之六識,名為十八界。

  六根又名內(nèi)六處,處是出生之義,謂出生六識之處,指六根緣六塵,生起六識故。亦名六入,入是涉入之義,謂根境互相涉入,或根境均為識之所入苦。

  根者能生義,如草木有根,能生枝干,識依根而生,有六根則能生六識,亦復如是。其中何根生何識?各有其界限,不相混淆,例如眼根只能生眼識,并不能生耳鼻等識,余可類推。

  諸根皆有浮塵與勝義之別。浮塵根亦名扶塵根,四大所成,虛假不實,故名浮,昏翳真性,故名塵。扶塵者:謂此塵能扶助勝義根也。此浮塵根,即是六根表見于外的器官 (2)。勝義根,又名凈色根,此根以凈色為性,雖不可見,然諸根各依其增上勝力,照境發(fā)識,以成根用。故此浮塵與勝義二根,須相互為用,才能發(fā)生功效。如眼根以色為境,凈色為性而能見,耳根以聲為境,凈色為性而能聞,余可類推。

  六塵又名外六處,塵者染污義,謂能染污情識,使真性不能顯發(fā)也。亦名六境,謂六根所緣之境也。其中何根緣何境?亦皆有其范圍,如眼根只能緣色境,而不能緣聲、香、等境,余可類推。

  六根各有其界限,名眼根界,乃至意根界,六塵亦各有其界限,名色塵界,乃至法塵界。六識亦各有其界限,名眼識界乃至意識界,合三六成十八界,各不相越。此中因根對塵,中間發(fā)識以分別之,如眼為能發(fā),眼識為所發(fā),色塵為助發(fā),眼根如是,余根可以例此。每一根的根境識三者,必須同時具備,才會發(fā)生效用,其關系有如左表。然此系簡言之,若語其詳,則眼須具備九緣 (3),耳須八緣 (4),鼻舌身三,均須七緣 (5) 意須五緣 (6),才能發(fā)生作用。
 

\

  【注釋】

  (1) 法塵為意根所緣之境,意根對前五根所緣境界,分別好丑,而起善惡諸法,是名法塵。吾人日常動作,雖已過寺,而前塵影事,憶念不忘,即法塵之作用也。

  (2) 經(jīng)云:眼如葡萄朵,耳如新卷葉,鼻如雙垂爪,舌如初偃月,身如腰鼓顙,意如 幽室見。

  (3) 一明緣,謂光線。二空緣,謂空間。三根緣,謂六根,無根則識無所依。四境緣,謂色聲香味觸五境,無境則識無由發(fā)。五作意緣,即遍行五心所中的作意,謂根與境對,便能覺察,使意識即起分別。六分別依緣,即依第六意識而有分別。七染凈依緣,此指第七末那識,謂一切染凈諸法,皆依此識而轉(zhuǎn)。若六識依六塵起諸惑業(yè),則轉(zhuǎn)此煩惱染法,歸入第八識而成有漏。若六識修行慧業(yè),則轉(zhuǎn)道品凈法,歸于第八識而成無漏。八根本依緣,所謂根本者,即指第八阿賴耶識,謂第八識為諸識根本。眼等六識,依第八識相分而得生故。九種子依緣,即眼等八種識的種子。謂眼識依眼種子,而能見色;耳識依耳根種子,而能聞聲;乃至意識依意根種子,而能分別;末那識依染凈種子,而能相續(xù);阿賴耶識,依含藏種子,而能出生諸法。眼識須全具此九緣乃得生。

  (4) 耳根雖在暗處亦能聞,故耳識不須明緣,但八緣即能生識。

  (5) 鼻嗅香,舌嘗味,身覺觸,皆根與塵相合,乃有知覺,而且明暗無關系,故不須空明二緣,但具七緣,即能生識。

  (6) 第六識在九緣中,不須明、空、分別依、染凈依、四緣,僅需五緣,即能生識。

  【習題】

  (一) 寫出:一、六根,二、六塵,三、六識。

  (二) 解釋內(nèi)六處及六入的意義。

  (三) 浮塵根怎么解釋?是什么東西?何謂勝義根?

  (四) 浮塵與勝義二根,須相互為用,才能發(fā)生功效,試舉一個例看。

  (五) 解釋六塵和六境的義義。

精彩推薦
推薦內(nèi)容
熱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