諦閑大師遺集 第三編 教觀綱宗講錄

  教觀綱宗講錄

  ││民國十七年在觀宗寺講││

  釋題

  甲一 釋法題

  甲二 釋原題

  甲三 釋人題

  釋論

  甲一 標(biāo)示教觀通途

  乙一 明教觀該攝

  丙一 正明教觀該攝

  丙二 次明教觀得失

  乙二 標(biāo)教觀旨趣

  丙一 標(biāo)列教觀

  丁一 總標(biāo)

  丁二 列示

  戊一 示教

  己一 化儀四教

  己二 化法四教

  戊二 示觀

  己一 總標(biāo)

  己二 別示

  丙二 統(tǒng)論權(quán)實

  乙三 略明時教通別

  丙一 略明時教

  丁一 略明五時八教

  戊一 總標(biāo)

  戊二 分釋

  己一 華嚴(yán)時

  己二 阿含時

  己三 方等時

  己四 般若

  己五 法華涅槃

  庚一 法華

  庚二 涅槃

  丁二 兼顯秘密不定

  丙二 略論通別

  甲二 詳辨時教觀法

  乙一 標(biāo)科

  乙二 圖示

  乙三 正明

  丙一 論五時通別

  丁一 標(biāo)科

  丁二 正論

  戊一 引文以定通別

  戊二 正論五時通別

  己一 通五時論

  庚一 引文申明通意

  辛一 章安破古

  辛二 引論推證

  辛三 靈峰斥今

  庚二 正申通五時論

  辛一 論華嚴(yán)通

  辛二 論阿含通

  辛三 論方等通

  辛四 論般若通

  辛五 論法華涅槃通

  壬一 法華

  壬二 涅槃

  己二 別五時論

  庚一 論鈍根具經(jīng)五味

  辛一 華嚴(yán)時別

  辛二 阿含時別

  辛三 方等時別

  辛四 般若時別

  辛五 法華時別

  庚二 稍利與未熟各宜

  丙二 辨八教觀法

  丁一 化儀四教

  戊一 標(biāo)科

  化儀四教說

  戊二 正釋

  己一 釋教

  庚一 自為四教

  辛一 頓教

  辛二 漸教

  壬一 正明漸教部相

  壬二 附辨法華不同

  辛三 秘密教

  壬一 秘密教

  壬二 秘密咒

  辛四 不定教

  壬一 不定教

  壬二 不定益

  庚二 部中教相

  己二 明觀

  庚一 標(biāo)釋

  庚二 料簡

  丁二 化法四教

  戊一 標(biāo)科

  化法四教說

  戊二 正釋

  己一 總明設(shè)教之意

  己二 別明四教之相

  庚一 三藏

  辛一 釋教相

  壬一 能詮名

  壬二 所詮法

  癸一 詮三乘

  子一 聲聞乘

  子二 緣覺乘

  子三 菩薩乘

  癸二 詮二諦

  癸三 詮因果

  癸四 詮六即

  子一 總標(biāo)

  子二 別釋

  丑一 理即

  丑二 名字即

  丑三 觀行即

  寅一 總標(biāo)

  寅二 別釋

  卯一 五停心

  卯二 別相念

  卯三 總相念

  丑四 相似即

  丑五 分證即

  寅一 見道位

  寅二 修道

  丑六 究竟即(無學(xué)位)

  寅一 標(biāo)顯

  寅二 別釋

  卯一 小乘

  卯二 中乘

  卯三 大乘

  辰一 三祇行道

  巳一 初阿僧祇劫

  巳二 二阿僧祇劫

  巳三 三阿僧祇劫

  辰二 百劫種相好

  辰三 一生補(bǔ)處

  辰四 八相成道

  寅三 總結(jié)

  辛二 明觀法

  壬一 別明三乘因果

  壬二 總明十乘觀法

  庚二 通教

  辛一 釋教相

  壬一 釋能詮名

  壬二 釋所詮義

  癸一 詮三乘

  癸二 詮諦理

  癸三 詮因果

  癸四 詮六即

  子一 總標(biāo)

  子二 別釋

  丑一 理即

  丑二 名字即

  丑三 觀行即

  丑四 相似即

  丑五 分證即

  丑六 究竟即

  辛二 明觀法

  壬一 明三乘入道初門

  壬二 明利根被接

  壬三 十乘觀法

  庚三 別教

  辛一 釋教相

  壬一 釋能詮名

  癸一 總標(biāo)

  癸二 別釋

  子一 釋教

  子二 釋理

  子三 釋智

  子四 釋斷

  子五 釋行

  子六 釋位

  子七 釋因

  子八 釋果

  壬二 釋所詮義

  癸一 詮諦緣度

  癸二 詮諦理

  癸三 詮因果

  癸四 詮六即

  子一 總標(biāo)

  子二 別釋

  丑一 理即

  丑二 名字即

  丑三 觀行即

  丑四 相似即

  寅一 標(biāo)

  寅二 釋

  卯一 十住

  卯二 十行

  卯三 十向

  丑五 分證即

  丑六 究竟即

  辛二 明觀法

  庚四 圓教

  辛一 釋教相

  壬一 能詮名

  癸一 圓妙

  癸二 圓滿

  癸三 圓足

  癸四 圓頓

  壬二 名下義

  癸一 圓伏

  癸二 圓信

  癸三 圓斷

  癸四 圓行

  癸五 圓位

  癸六 圓自在莊嚴(yán)

  癸七 圓建立眾生

  壬三 所詮法

  癸一 詮稱性諦緣度

  子一 諦

  子二 緣

  子三 度

  癸二 詮諦理

  子一 詮不思議二諦

  子二 詮圓妙三諦

  癸三 詮因果

  癸四 詮六即

  子一 總標(biāo)

  子二 別釋

  丑一 理即

  丑二 名字即

  丑三 觀行即

  丑四 相似即

  丑五 分證即

  丑六 究竟即

  辛二 明觀法

  壬一 明初門接通

  壬二 明十乘觀法

  癸一 總標(biāo)

  癸二 列釋

  子一 第一觀法

  子二 第二觀法

  子三 第三觀

  子四 第四觀法

  子五 第五觀法

  子六 第六觀法

  子七 第七觀法

  子八 第八觀法

  子九 第九觀法

  子十 第十觀法

  癸三 結(jié)顯

  甲三 總結(jié)示防偏曲

  釋題

  ○甲一 釋法題

  教者言教,乃圣人被下之言。觀者觀行,乃稟教修心之行。綱者綱領(lǐng),是古德提挈之言。宗者宗致,示學(xué)者悟修之要也。大凡一部,均有通別之名。通則通于全藏教,別則別在一部。立題不外乎七種,今此究竟以何立題?曰:法喻。教觀、法也。綱、喻也。教為能喻,綱為所喻。此乃靈峰老人之命名,其意之所在,一則以如來所說三藏十二部雖多,今以兩種四教,一代五時,包括無遺;瘍x無體,全攬化法為體。則藏等即教之綱也。一則十方諸佛,歷代祖師所修之行門。雖種種不一,乃至無量百千三昧等法。然以今家所立之四觀,收無不盡,即觀之綱也。夫教者諸佛被九界之言。觀者等覺以下修行之法。綱者詩大雅疏網(wǎng)之繩。書盤庚若網(wǎng)在綱,有條不紊是也。蓋四教,猶網(wǎng)之綱。若四觀,如衣之領(lǐng)。舉其綱,則眾目自張。挈其領(lǐng),則衣襟不亂。宗為萬法之歸趣,教觀乃行人所必需。今此部,非諸經(jīng)通稱,此教觀綱宗四字,是其別目耳。

  ○甲二 釋原題

  原名一代時教權(quán)實綱要圖,長幅難看,今此添四教,各列十乘觀。改作書冊,乃題是名。

  此部原名一代時教權(quán)實綱要圖,乃一種圖式也。旭師因其篇幅太長,難以檢看,故今于藏等四教之后,各各添成十乘觀法。既作書冊,題立教觀綱宗之名。今之所謂一代者,乃通指如來一期化導(dǎo),五十年中所說之法也。年限既長,說法亦多。今以智者大師華嚴(yán)等之五時,藏頓等之八教而判釋之。從所證之實體,起化他之權(quán)用。從本而垂?,開?而顯本。兜率下降,王宮誕生,十九出家,五年游歷,六載苦行,三十成道,摩竭提國,寂滅場中,夜?明星而悟,究竟證得實相之體,了知生佛原來平等,圣凡本無二致。遂即說大華嚴(yán),直談一真法界,和盤托出,脫體呈來。上根菩薩得領(lǐng)其教,悟法界理。奈一類小根在座,若聾者之不聞,如盲者之不見。千丈盧舍那身,高高大大,圓滿修多羅教,其義甚深,而乃不見不聞。所謂有耳不聞圓頓教,有眼不見舍那身者是也。不得已,乃為此一實,而施于三權(quán)。故曰我此九部法,隨順眾生說也。直至法華高會,一經(jīng)開顯,三乘共會,九界同歸。會權(quán)小之方法,歸實際之理地。至于化功將畢,大事已完,如是名為會權(quán)歸實。故曰正直舍方便,但說無上道。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即是此一實義也。言綱要圖者,即通別五時,兩種四教。若權(quán)若實,提其綱要,畫成一圖。舒之可看,張之可掛,卷之可收,放之可藏,可謂盡美矣。乃以幅長難看,遂從其便,改作書冊,題今教觀綱宗之名耳。

  ○甲三 釋人題

  北天目藕益沙門智旭重述

  作者之謂圣,述者之謂賢?鬃营q自謂述而不作者,蓋謙辭也。今大師德亞先圣,?法前人之謙沖自牧,故亦曰述。述之而言重者,顯非一次。蓋將圖中所列,改作說明書,乃出重述耳。究竟何人重述,故上又云智旭二字。作者自署其名,欲后人開卷,即知為何人注述。此乃大師之法諱也。師俗姓鍾,父岐仲,母金氏。先世汴梁人,后遷吳。其父誦大悲咒十年而生師。先業(yè)儒,次從釋。注述甚伙。如法華會義,楞嚴(yán)文句等,共三十八種。計三百余卷,皆是大師之手筆。以義定名,云智旭者,智有照了之功,旭日初升之象。此二字,足見智光顯露,照耀人天。作昏衢之寶炬,如杲日之當(dāng)空。日之利物固無窮,師之利人豈有盡。智炬燭人,故喻之日。名稱其德,德得其名,故名曰智旭。此上又有沙門二字者,正顯大師非余眾也。云何謂之沙門,沙門者,梵語也。華言勤息,謂勤三學(xué),以息三毒。能識本心,達(dá)到本源,故號沙門。又云桑門。正云末那拏迦。大都沙門二字,乃出家之通稱。其實,則有四種分別,具如法數(shù)。明師乃圣道說道二種人耳,非活道污道人也。此上又有藕益二字者,乃大師凈業(yè)之號。藕具六即,理名字二即,猶藕也。相似觀行二即,猶荷也。分證即,猶華也。究竟即,猶蓮也。師乃示居名字,故云藕也。能得四悉之益,若珍池花敷。蓮花父母,大士同行,則得究竟之四益也。故稱藕益。北天目,巖名。在湖州。寺名靈峰,大師之塔,在其殿石,后人之稱靈峰宗者,此耳。

  釋論

  ○甲一 標(biāo)示教觀通途

  ○乙一 明教觀該攝

  ○丙一 正明教觀該攝

  佛祖之要,教觀而已矣。

  釋義:云教者,圣人被下之言也。觀者,秉教修行之法也。教網(wǎng)萬殊,大綱有八。而化儀無體,全攬化法為體。則藏通別圓四教,乃教之綱也。依教設(shè)觀,亦復(fù)萬殊。而析空、體空、次第、一心、四觀收無不盡。則析空等四,乃觀之綱也。教觀雖各有四,而前三是權(quán),后一是實。為實施權(quán),開權(quán)顯實,乃佛祖之宗要也。臨濟(jì)云:識取綱宗,本無實法。夫四教四觀,總為治眾生見思無明輕重諸病也。而設(shè)藥不執(zhí)方,合宜而用。所以于此四教,須有頓、漸、秘密、不定、四種之殊,豈容執(zhí)著。又為實施權(quán),則不可執(zhí)實而廢權(quán)。開權(quán)顯實,則不可執(zhí)權(quán)定異實。故云無實法也。傳燈錄云:臨濟(jì),院名。在鎮(zhèn)州,今直隸正定府也。以前臨濟(jì)水故名。師諱義玄,曹州南華人。姓邢氏。得法黃蘗。引此為證者,明宗教不二也;瘍x四教,或攝別圓入頓;或攝藏為漸初;或攝藏通別圓為漸中;或攝通別圓為漸末;或攝入秘密;或攝入不定,故有四種之殊。然則以藥治病,病痊藥除矣。蓋權(quán)即是實,實即是權(quán),權(quán)實二教,皆無實法也明矣。

  梵語佛陀,此云覺。謂三覺也。祖乃深悟佛理,妙契佛心之稱。其重要之處,一則自利,次則利他。自利令自受用,利他令他受用。本無二法,原在一心。得意者,處處皆成。失意者,徒勞萬劫。自行法門曰定,以利其心,專注不散。度生事業(yè)曰慧,以令其解,種種方便。定之名萬千,慧之?dāng)?shù)不一。大凡佛祖出現(xiàn)于世,無非為一大事因緣。所謂佛傳祖印,祖契佛心。佛印祖心,佛心祖印。如世尊之于迦葉,迦葉之于阿難等,所傳者皆佛印,所印者皆佛心。雖說教如稻麻,談禪若竹葦。其宗旨之關(guān)鍵,曰心而已矣。顯無余法,局僅于此。佛祖之要,教觀收盡矣。

  ○丙二 次明教觀得失

  觀非教不正,教非觀不傳。有教無觀則罔,有觀無教則殆。

  夫教與觀,事與理,定與慧,本不可偏廢。若重在一邊,俱不得真實受用。但修行而不以教證,則必落邪外,故曰觀非教,不足以正其觀,是邪觀也。外道觀也。若但多聞,譬如畫餅說食,徒自勞苦。自己一無所得,設(shè)以此教人,則是一盲引眾盲,相牽入火坑。其教欲傳久遠(yuǎn),豈可得乎?不以觀契,則徒教耳。故曰教非觀,不足以傳其教也。唯是教資于觀,觀依于教,以慧助定,以定攝慧,定慧均平,教觀相應(yīng),斯可以流通佛法耳。夫教,如目也。觀,如足也。有教無觀,如具目而缺足。雖說有談空,講得天花亂墜,地涌金蓮,未免說食不能充饑,數(shù)寶豈能致富。所謂終日數(shù)他寶,自無半文錢。真如永嘉大師云:「分別名相不知休,入海算沙徒自困」耳!有解而無行,其過如是也。故曰有教無觀則罔。以其昏而無得也。若但行而無解。真是有足而無目。則雖有日行千里之能,終然無用。何以故?以其不識康莊之大道為可行,不辨荊棘叢林險徑之須避。只論前行,不論是否?訅q當(dāng)前也不知,須臾失墜而不識,如是盲修瞎煉者,不免有墮坑之患,落塹之虞。喻其走入邪外,必有喪身失命之畏也。有行無解者,其過亦如是。故曰有觀無教則殆。危而不安矣。

  ○乙二 標(biāo)教觀旨趣

  ○丙一 標(biāo)列教觀

  ○丁一 總標(biāo)

  然統(tǒng)論時教,大綱有八。依教設(shè)觀,數(shù)亦略同。

  我佛釋迦,應(yīng)?西干。所說經(jīng)教,但法華一部,猶積至八里,何況其余。若統(tǒng)而論之,化人始至,法水東流。梵策之多,殊難措手。華僧挈其要領(lǐng),得以流通其文,研究其義,考核其本,升其庭階,入其堂奧者,則有劉?之五時;龍猛之四教;曉公四教;光宅四教;賢首之五教;乃至判至十時教者:種種不等。今天臺大師,靈山親證,大蘇妙悟。游法華功德之林,證圓教五品之位。親見靈山一會,儼然未散。以法華逗此土機(jī)宜,故用五時八教,而判釋如來一期化導(dǎo)之經(jīng)。文中而且當(dāng),甚為希有。所謂五時者,即華嚴(yán)等是也。言八教,化儀化法是也。如是觀之,則藏等頓等之八教,為大教之綱也明矣。故曰統(tǒng)論時教,大綱有八。然教雖有八,而觀只有四,何以故?化儀不自體,全取化法而為體故。且此四觀,即析空等四是也。觀雖萬殊,以此四收之,無不凈盡。則是觀之大綱也明矣。然化儀之實體,本無觀可立。今借頓漸不定之名,以立此觀。唯約圓人。則此三觀,與前之四觀,教有八,而觀則七。明其不全同,故曰依教設(shè)觀,數(shù)亦同耳。

  ○丁二 列示

  ○戊一 示教

  ○己一 化儀四教

  八教者,一頓、二漸、三秘密、四不定、名為化儀四教如世藥方。

  所謂頓者,頓是超頓,一直前進(jìn),不得回頭轉(zhuǎn)腦,而立地成佛也。發(fā)心究竟,無二無別。生佛體同,凡圣一揆者,是乃如來最初所說。所謂漸者,漸為漸次階級也。登高必自卑,行遠(yuǎn)必自邇。由凡轉(zhuǎn)賢,由賢轉(zhuǎn)圣,逐節(jié)而修,次第以證。步步向前,漸引入室。即第二第三第四等時說。所謂秘密者,秘而不傳,密而不露。如來三輪不思議力,一音演暢,機(jī)性異解。約互不相知邊,名為秘密也。所謂不定者,定謂定準(zhǔn),決無疑議。今不定者,顯非一定也。約相知邊,故云不定。其不定之名,通顯露,通秘密,兩兩相通,得此名也。然此遍前四時中,乃名秘密,乃名不定耳。以上四教,名為化儀。化謂化導(dǎo),儀謂儀式。如世間之醫(yī)士開方用藥,咸稱病人所宜,令病得瘥。如來之教化眾生,亦復(fù)如是。彼是何教人,即令習(xí)何等法藥,可謂善開方者,醫(yī)師之良也。如來乃類是,以其化儀得當(dāng),故喻之藥方;瘍x四教,如世藥方。即此義也。藥方,即古湯頭也。世間之醫(yī),譬如出世大醫(yī)王。藥方,譬如十二部經(jīng),故化儀四教,為判經(jīng)之方法也。

  ○己二 化法四教

  五三藏、六通、七別、八圓,名為化法四教。如世藥味。

  所謂三藏者,三是數(shù)目。藏乃含藏,出生之義。出生,謂世出世善法,莫不從此流露。含藏?zé)o量深義,悉在其中。第一經(jīng)藏,次律藏,次論藏。經(jīng)詮定學(xué)。律詮戒學(xué)。論詮慧學(xué)。三藏之義,即三無漏學(xué)也。其中對論,次第不等者,何也?蓋修行之初,木叉為首。起教之次,阿含為先故耳。三乘人所秉四諦,十二因緣,六度法門者,屬此教也。所謂通教者,通為融通。通鈍復(fù)通利。通前更通后。通前之鈍,即藏教也。通后之利,即別圓也。三人同以無言說道,體色入空,故名通教也。所謂別教者,別謂各別,有次第也。獨(dú)被菩薩,不與二乘共。別在界外大根眾生,八法各異。別前藏通,別后圓教。故名別也。所謂圓教者,圓謂圓融無礙也。天然性德,在圣不增,在凡不減。迷之不暗,悟之非明。生佛平等,因果不別,是為圓教。以上名為化法四教。化謂教化,法乃軌持之義。如來出現(xiàn)于世,說法普被群機(jī),使無一物不得其所者。能識眾生之性,應(yīng)凡夫之宜。譬如世之醫(yī)士,善調(diào)藥味,則無病而不愈焉。我如來莫不然也。所以能得教化眾生之法者,此耳。若世間庸醫(yī),不是岐黃妙手,盧醫(yī)扁鵲。他并不辨藥性,不調(diào)藥味,亂投藥石,能不令人喪身失命者,幾希!如來豈其然耶?因是喻其化法之良,如世之藥味。能愈人病起死回生故也。辨別酸甜苦辛咸之藥味,以療色身。曉了化法四教之法式,以治法身。信哉,取喻之巧也。

  ○戊二 示觀

  ○己一 總標(biāo)

  當(dāng)知頓等所用,總不出藏等四味。

  當(dāng)知是訓(xùn)誡之辭,欲人不可不知。頓等四教所用,總不出乎藏等四教之外。何以故?非化儀無以判,非化法無以釋故。譬如世間,雖具種種藥味,然后得神農(nóng)嘗其性,制成一定藥方。寒病須燥藥。熱病用溫藥。若但藥草,無人嘗之,無人辨之,雖有愈病之能,夫復(fù)何用。化儀,藥方也;,藥味也。如來辨味制方之人也。以此觀之,則頓等與藏等,有密切關(guān)系可知。故曰當(dāng)知頓等所用,總不出藏等四味也。

  ○己二 別示

  藏以析空為觀。通以體空為觀。別以次第為觀。圓以一心為觀。四觀各用十法成乘,能運(yùn)行人至涅槃地。藏通二種教觀,運(yùn)至真諦涅槃。別圓二種教觀,運(yùn)至中諦大般涅槃。

  此正明藏等四教之觀法。三藏,以析空為觀。析謂分析剖判也?,一無所見也。此觀究竟如何修法?曰:鈍根凡夫,處處執(zhí)著,而我執(zhí)最重。見惑如四十里水,思惑如十里水,倒瀾彌漫,不可勝計。欲下手用功,殊不易易。必將色心二法,研求一番,始能得個落處。謂我見,即身見也。身名內(nèi)色,若用一念第六意識心,觀此色身,乃因緣所成。觀地水火風(fēng)空識等六大,何者是我?若地是我,則余不是我。若俱是我,則有百千萬億我。我雖?在一切處,求其我之所在,了不可得。我既無我,我所何安?如是既無我,則無我所矣?沼^成就,是名析色入空。此觀又能破外道計常,外道修此,必須取一物陳設(shè)于前。打碎了,然后分成七分,七分又分,分至如牛毛。次如羊毛,再次如兔毛,乃至鄰虛,到于極處,至不可分,方知是空。其根性之鈍,不言可知。觀名同是析空,其修功差遠(yuǎn)矣。通以體空為觀者,謂此教,二乘根性稍利,不同藏人滅有還無,乃謂之空。今則了知一切法,皆從緣生,亦由緣滅。所謂緣會則生,緣散則滅也。既是緣生,緣生無性,當(dāng)體即空,是名體空觀。又觀諸法,如水中月影,空中云影,鏡里花像,水上浮漚,谷響陽焰,蜃樓海市等。別以次第為觀者,十住修空,十行修假,十回向修中,次第修,次第破,次第證,故名次第三觀也。圓以一心為觀者,圓人受法,無法不圓。一修一切修,修空時,假中俱修。修假時,空中俱修。中觀亦然。三觀融在一心中修故也。四觀各用十法成乘者,十法,即第一境。乃至第十離法愛也。大凡十乘觀法,均在觀行位中修。上中下三根不同,故有廣,有略,有中。上根一觀到底,即第一乘成,略也。中根二至六,中也。下根十法備觀,廣也。四教四觀,各各有境。藏,因緣境。通,幻化境。別,但中境。圓,不思議境也。俱云乘者,何也?乘有運(yùn)載之功,摧碾之用。今日各教行人,均欲轉(zhuǎn)凡情入圣智。變生死為涅槃;煩惱菩提。出炎熱獲清涼。取喻發(fā)明,名為乘也。四教十乘,如后詳明。行人修之,各各運(yùn)載不生不滅地。藏教運(yùn)至偏真涅槃,通教運(yùn)至真諦涅槃,別教運(yùn)至中道無住涅槃,圓教運(yùn)至中諦大般涅槃。梵語摩訶般涅槃那,此云大滅度。滅五住河,度二死海故也。藏通破見思之能,別教破塵沙之力,圓教破無明之功,一往分此界限,以顯能運(yùn),運(yùn)至所運(yùn)也。

  ○丙二 統(tǒng)論權(quán)實

  藏通別三皆名為權(quán)。唯圓教觀,乃名真實。就圓觀中,復(fù)有三類:一頓、二漸、三不定也。為實施權(quán),則權(quán)含于實。開權(quán)顯實,則實融于權(quán)。良由眾生根性不一,致使如來巧說不同。

  權(quán)謂巧設(shè)方便。實乃究竟證得。約隨他意邊,則藏通別三,皆是權(quán)矣。藏教正化二乘,傍化菩薩。通教反此,別是不共二乘教。此種根性,雖有利鈍。鈍中利,利中鈍,即是界外大士,均未能達(dá)得諸法實相。必須累生累劫,加功用行。功用至極,方乃證得。所以如來為不得意人,分別說權(quán)者是也。約隨自意邊,真實之法,只此一法。此法亙古亙今,不遷不變。?窮三世,橫?十方。一切諸佛之所同證。隨愿所成,拈來便是。頭頭無礙,法法圓融。迷之未下,悟之匪高。可見圓教所詮圓理,即真實之法,不言可知矣。即是修觀,未嘗不是真實。何以故?全法界體,而為能修所修故。以此觀之,若教若觀,靡非真實法矣。前三教觀,具如向論。今且就圓觀之中,又復(fù)分三種:一頓觀,此人宿根深利,雖聞漸教修行,能直圓悟成觀,是名頓觀。二漸觀,此人前生未曾研習(xí),根性不甚利。雖聞頓教,用功必須漸次下手,是名漸觀。三不定觀,或有法行人修觀容易,聽教,則茫然不知;蛴行判腥寺劮H利,修觀,則妄想紛飛,渺無下手處。漸人修頓,頓人修漸,是名不定觀。此三觀,唯約圓人修,以其教雖圓,人亦圓。然根性亦有三等故也。實、乃實相之理。權(quán)、乃體上之用。用全體建立,體備用方彰。如來出現(xiàn)于世,菩提樹下成道。本欲即說大教,奈小機(jī)不堪,不得已為此一實,施于三權(quán)。則權(quán)乃實家之權(quán),非離實說權(quán),則權(quán)含實中矣。直至靈山會上,說法華經(jīng),方顯出真實面目。然此實,必待權(quán)開后方顯。權(quán)既能顯實,則實乃權(quán)家之實,非離權(quán)而說實,則實容于權(quán)者可知。如來之所以說權(quán)說實者,亦由眾生根性,千差萬別,致使設(shè)教多方,權(quán)說種種法門,漸引入實耳。其說法之不同者,皆為眾生起見,而出此曲體悲心也。

  ○乙三 略明時教通別

  ○丙一 略明時教

  ○丁一 略明五時八教

  ○戊一 總標(biāo)

  且約一代,略判五時。

  一代,謂一化也。五時,華嚴(yán)等也。如來說法四十九年。談經(jīng)三百余會。經(jīng)卷之多,積若須彌。教義之廣,浩若煙海。龍宮海藏,此界他方。奚止汗牛充棟而已哉。多則多矣。廣者廣矣。諸家之判教者,多寡不定,乃至有判作十時教者。俱未挈其要,得其中故。智者大師,特出手眼,既中且要。于一代四十九年之中,而略分為五時也。此約別五時而論耳。

  ○戊二 分釋

  ○己一 華嚴(yán)時

  一華嚴(yán)時,正說圓教,兼說別教。約化儀名頓。

  華謂蓮華,嚴(yán)謂莊嚴(yán)。以萬行為因,莊嚴(yán)一乘果德。蓋釋迦世尊,成道摩伽陀國,大寂滅場,菩提樹下。夜?明星而悟曰:「奇哉奇哉!大地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皆因妄想,不自證得」。即三七思惟如是妙道。有一類大機(jī)成熟,而時亦至。所以演大華嚴(yán),如日初出,先照高山。日譬如來。光譬說法。照譬被機(jī),諸大山王,譬大道心眾生。爾時如來,現(xiàn)尊特相,演圓滿教,即此時也。既是具談法界,直說于圓。而乃兼帶一分別者,何也?蓋大根人,亦分利鈍。利者,即達(dá)圓融法界。鈍者,必須行布重重。廣明歷劫修行,行相漸次深進(jìn)耳。因是之故,正說圓,兼說別也。故約化儀,名頓教耳。

  ○己二 阿含時

  二阿含時,但說三藏教。約化儀名漸初。

  梵語阿含,此云無比法。以世出世法之所不能比擬故。此時說經(jīng)律論之三藏,用被界內(nèi)之鈍根。正在雙垂兩相,二始同說之時。一面說大華嚴(yán),一面說三乘小教。一邊現(xiàn)千丈舍那身,一邊現(xiàn)丈六比丘相。在座如聾若啞之小眾,于此得受化之因緣。小教逗小機(jī),乃如來不得已耳。但說三藏教者,正為此也。漸分三。約化儀,標(biāo)明為漸初。約時,日照幽谷。

  ○己三 方等時

  三方等時,對三藏教半字生滅門,說通別圓教滿字不生滅門。約化儀名漸中。

  方者方向。等謂平等。譬如四河入清涼池,同成一味。即是四教四門,進(jìn)道雖別,到家則一耳。蓋此專明彈斥之功,廣稱圓大之旨。四教并設(shè),約化儀,為漸中。約時,為食時。

  ○己四 般若時

  四般若時,帶通別二權(quán)理,正說圓教實理。約化儀名漸后。

  梵語般若,此云智慧。智有照了之功,慧具分別之能。此時在方等后,法華前。由阿含來,貪著于小者,沉空滯寂,不肯回小向大。后經(jīng)凈名之斥,天女之訶,雖節(jié)節(jié)調(diào)停,番番轉(zhuǎn)熟。然執(zhí)小之情未忘,猶且止宿草庵。故以般若之水,淘汰之,蕩滌之。無非欲其擔(dān)荷家業(yè)。而小乘猶自無希取一餐之念,故如來不吝慈悲之心,帶通別二教,以此兩種權(quán)理,而誘引之,以正說于圓也。約化儀為漸后。約時,為禺中。

  ○己五 法華涅槃時

  ○庚一 法華

  五法華涅槃時,法華開三藏通別之權(quán),唯顯圓教之實。深明如來設(shè)教之始終,具發(fā)如來本之廣遠(yuǎn)。約化儀名會漸歸頓,亦名非頓非漸。

  后于前四時,二經(jīng)共一時,為最后時也。法華二字,法即妙法,華謂蓮華,不可心思,不可口議?谟,而辭喪。心欲思,而慮亡。起信論云:「離文字相,離心緣相,離言說相」。又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故稱曰妙。然此法思議既絕,卜度皆離,法云何說耶?須知理本具有,假事顯之,文字詮之,方知其妙法也。又此理圓妙,超出尋常,莫可比倫,難可喻之。不得不假世間最貴潔之蓮華取譬之。蓮華處污泥而不染,出水面而不沾。在濁而不濁,居清而不清。因即具果,果復(fù)含因。因此妙華故用喻之。華果同時,譬權(quán)實一體。余如妙玄廣說,茲不繁贅。此經(jīng)超四時之外,出八教之表。功高一代,義冠經(jīng)。三乘之權(quán),同歸一乘之實。九界之粗,同成佛界之妙。從華嚴(yán)一直以來,不得已乃為實施權(quán)。漸次調(diào)停,逐進(jìn)純熟。前之所謂三乘九界者,無非權(quán)也。阿含之引誘,方等之策進(jìn),般若之陶鑄。既令回小向大,更使轉(zhuǎn)教付財。至說無量義經(jīng)后,根性漸大,堪付家業(yè),到此法華高會,開前三教之權(quán),唯顯圓教之一實也。此即所謂開權(quán)顯實者是矣。權(quán)實本乎一心,究理原無二致。法華稱為最上乘者,及天臺之稱圓妙宗者,亦準(zhǔn)此耳。深明如來設(shè)教之紿終,論理始既無始,終豈有終。然無始不得不說其有始,無終不得不言其有終。既有始終可論,不妨論之。論其遠(yuǎn),遠(yuǎn)則大通智勝佛為始,如化城喻品所明。我世尊于塵點(diǎn)劫前,在大通智勝佛所,為第十六王子。代講法華,廣結(jié)法緣。為過去世眾生,下成圓頓種子。如是種、熟、脫、三時不廢。如梵網(wǎng)經(jīng)云:「吾今來此世界八千返,坐金剛?cè)A光王座」等。猶是?上事,其本不可說不可說,微塵劫數(shù)已前,最初成佛為其始。言八相成道,一往而論,經(jīng)五時說法。迨至入滅,是其終耳。究竟如來,終何有終。即是現(xiàn)在,未嘗不于靈山說法也。以智者大師而論,時當(dāng)隋代,去佛滅度千有余年。仍見世尊演說法華。以此觀之,終豈有終哉。不過約意而說終耳。即如化城之譬,原始要終,悉皆包括。況三周之全文,況法華之一部。若論如來之始終,則法華全體,可指其發(fā)明,盡其余蘊(yùn),明其非淺,故名曰深。具發(fā)如來本?之廣遠(yuǎn)者,論其遠(yuǎn)本近?,塵點(diǎn)以前為本,現(xiàn)在行化為?。本地之遠(yuǎn),廣如法華壽量品,明之最詳。前十四品,明?因?果。后十四品,明本因本果。?因?果者,先明開顯真實佛知佛見。亦明弟子實因?qū)嵐?亦明師門權(quán)因權(quán)果。為成弟子實因?qū)嵐?因正果傍,故于前段,明?因?果也。本因本果者,從涌出品,迄勸發(fā)品,發(fā)近?而顯遠(yuǎn)本。廢方便之近壽,明長遠(yuǎn)之實果。亦明弟子實因?qū)嵐。亦明師門實因?qū)嵐?果正因傍,故于后段明本因本果也。若因果,若權(quán)實,若本?,法華一經(jīng),無不備明之。故名具發(fā)如來本?之廣遠(yuǎn)也。約化儀,名會漸歸頓者,會阿含等三時之漸,一經(jīng)開顯,而同歸于一乘圓頓之實也。亦名非頓非漸者,法華云久默斯要,不務(wù)速說,故非頓。正直舍方便,但說無上道,故非漸。又非華嚴(yán)之聾啞,故非頓。非中間漸次調(diào)停,故非漸。雖部類雙非頓漸,教相未嘗不雙明頓漸也。今云非頓,非其頓時所說之教。非漸,非其漸時所說之法耳。

  ○庚二 涅槃

  涅槃重為未入實者,廣談常住。又為末世根鈍,重扶三權(quán)。是以追說四教,追泯四教。約化儀亦名非頓非漸。

  別教信住行三十位,最初不知常住之理。至十回向修中觀,伏無明,方知中道。是在后方知。況別教初心所見,乃是但,而非圓。方等與涅槃異者,此耳。追說追泯者,即隨說隨開,不落漸次之謂也。約化儀,與法華同。約時,如日輪當(dāng)午,無處不照。所謂大地普照,罄無側(cè)影者也。涅槃高會,雙樹林下入滅時,受純陀長者供,而為說斯經(jīng)耳。

  ○丁二 兼顯秘密不定

  而秘密不定二種化儀,?于前之四時。唯法華是顯露,故非秘密。是決定,故非不定。

  二種之義,無別部可指,故云?前四時耳。經(jīng)云:「開方便門,示真實相」。是顯露,非秘密。舉手低頭,無不成佛。是一定,非不定也。

  ○丙二 略論通別

  然此五時有別有通,故須以別定通,攝通入別,方使教觀咸悉不濫。

  以上五時,一則別,各有分限。一則通,通于前后。須知通對別而說,別對通以言。用別定通,方見說法之妙。宜乎通入道者,即以通五時說。宜乎別入道者,即以別五時說。隨機(jī)隨情,庶使若教若觀,方不淆亂混濫于其間也。以上略明通別竟。

  ○甲二 詳辨時教觀法

  ○乙一 標(biāo)科

  今先示五時八教圖,次申通別五時論。

  ○ 乙二 圖示

  頓華嚴(yán)兼

  初阿含但藏

  漸 中方等對真權(quán)

  后般若帶通

  秘密

  不定別

  非頓中實

  非漸法華純圓

  顯露追說

  決定追泯

  已上圖式,經(jīng)緯交錯,橫?該羅。以五時聯(lián)絡(luò)八教,用八教組織五時。致使如來一代時教,了若指掌,昭于心目,而無遺漏。講此圖之規(guī)格,必須先講前之四時,次講法華涅槃時,方為允當(dāng)。五時為動體,真中為所依體。八教為用。又前之四時,為秘密不定所依,即今明部中之教。故此二教,以藏等四教為當(dāng)體體。真中二理為所依體。又藏等詮理,不出真中故也。華嚴(yán)一粗一妙,所謂兼別明圓也。阿含但粗無妙,故但三藏也。方等四教并談,故云對半明滿,三粗一妙也。般若融通淘汰,故帶二權(quán),正說一實,二粗一妙也。法華未開顯,相待妙也。既開顯,絕待妙也。純圓獨(dú)妙也。涅槃四教,不同方等。以其追說追泯,而終為一圓故也。藏通詮真,固是權(quán)。即別教,未嘗不是權(quán)。何以故?但中之理,不具諸法故。圓教即邊即中,故前三教是權(quán),唯圓教是實也。

  ○乙三 正明

  ○丙一 論五時通別

  ○丁一 標(biāo)科

  通別五時論(最宜先知)

  旭師婆心后世,智實鑒之。特垂誡后學(xué)。蓋六朝南北諸師,及諸大老,每每不知通別二義。或執(zhí)別難通,或執(zhí)通難別,門庭知見,互相矛盾,互相是非,爭之不已。故大師特舒手眼,用通別二種之論,而調(diào)和之。今人不可不知,故曰最宜先知也。此下一段文,先總明通別,入后分明之。

  ○丁二 正論

  ○戊一 引文以定通別

  法華玄義云:夫五味半滿,論別,別有齊限。論通,通于初后。

  文引玄義。蓋此部乃智者親宣,顯非臆斷,令人取信耳。夫五味半滿者,夫、是發(fā)語之端也。取五味譬說法,有二義:一相生次第義。二濃淡逗機(jī)義。五味,即乳、酪、生酥、熟酥、醍醐。乳味太濃,喻大教不投小機(jī)。酪味少淡,恰合乳兒。酪轉(zhuǎn)生酥,嬰兒漸大,即濃無妨。正喻堪任彈訶。生酥轉(zhuǎn)熟,如漸成人,堪付家業(yè)。喻其轉(zhuǎn)教。熟酥轉(zhuǎn)醍醐,子已長成,即告眾言:此是我子,我實其父,付其家業(yè)。喻法華開顯,授記作佛也。半滿如前可知。論通通于初后者,第一時為初,義通于最后時也。如華嚴(yán)初發(fā)心時,便成正覺。所有慧身,不由他悟。清凈妙法身,湛然應(yīng)一切。法華云:微妙凈法身,具相三十二。舉手低頭,皆得作佛等。豈非通于華嚴(yán)之初乎!如來三七思維,即說法華,豈非通于后乎!

  ○戊二 正論五時通別

  ○己一 通五時論

  ○庚一 引文申明通意

  ○辛一 章安破古

  章安尊者云:人言第二時十二年中說三乘別教。若爾過十二年后有宜聞四諦、十二因緣、六度,豈可不說?若說,則三乘不止在十二年中;若不說,則一段在后宜聞?wù)?佛豈可不化也。定無此理。經(jīng)言為聲聞?wù)f四諦,乃至說六度,不止十二年。蓋一代中,隨宜聞?wù)呒凑f耳。如四阿含,五部律,是為聲聞?wù)f,乃訖于圣滅,即是其事。何得言小乘悉十二年中也。人言第三時三十年中說空宗般若;維摩思益,依何經(jīng)文,知三十年也。

  章安尊者,乃智者大師門人,結(jié)集臺藏者也。章安名灌頂。玄義中備明破斥之辭,藕師引之作證。人言第二時等,即指劉?等諸人所立一段,即一類也。設(shè)十二年后,有三乘之人來聞法,便謂此會不說三乘小教,待第二會再來,我佛決無此理。故云佛豈可不化耶。余破辭如文可知。

  ○辛二 引論推證

  大智度論云:須菩提于法華中,聞?wù)f舉手低頭皆得作佛,是以今問退義。若爾,大品與法華前后何定也。

  大智度論,龍樹菩薩所造也。又名智論。亦名大論。解釋大品般若經(jīng)者。今問退義,指阿?跋致品,一往而論。大品在前,法華在后。再往,則不然。何以故?須知大品,本在涅槃追說四教時說,結(jié)歸部類,收入般若。如是觀之,空宗般若,豈定局在三十年說哉。若爾,大品法華,前后不一定也明矣。以通論之,大品在后,法華在前。以別論之,大品在前,法華在后。故曰大品與法華前后何定也。

  ○辛三 靈峰斥今

  論曰:智者章安明文若此,今人絕不寓目。尚自訛傳阿含十二方等八之妄說,為害甚大!故先申通論,次申別論。

  妙玄引增一經(jīng)說,十二年中略說戒,后起瑕疵。乃廣判長阿含之說,乃至涅槃游行經(jīng)。

  論曰下,藕師破斥之辭。長阿含游行經(jīng),云乃至涅槃。豈得局在十二年也。破他不知通別,故曰為害甚大。故斥其妄說,余并可知。

  ○庚二 正申通五時論

  ○辛一 論華嚴(yán)通

  先明通五時者,自有一類大機(jī),即于此土,見華藏界舍那身土常住不滅。則華嚴(yán)通后際也。只今華嚴(yán)入法界品,亦斷不在三七日中。

  上段末二句,是通標(biāo)。首句,先明通五時者,者、征起之辭。自有一類大機(jī),即別圓二種人。時至機(jī)熟,應(yīng)可得度者,即能于此娑婆世界,凡圣同居之穢土,見蓮華藏世界海,盧舍那為千百億釋迦牟尼佛,說心地法門。若身若土,常住不滅。則華嚴(yán)通后際也。土有四:凡圣同居,方便有余,實報莊嚴(yán),常寂光。身有三:謂法、報、應(yīng)。各具單、復(fù)、如余處明。法身無始無終,亙古亙今,橫?十方,?窮三際。報身有始無終,以無明已破,不復(fù)更破。三智已圓,不復(fù)更圓。應(yīng)身有始有終,有機(jī)則應(yīng),無感不通。機(jī)薪既盡,應(yīng)火云亡。如上觀之,三身四土,皆機(jī)見異故,分別說之。然舍那身土,何嘗有遷變?nèi)碓。則華嚴(yán)近通涅槃,遠(yuǎn)通盡未來際矣,余可知。

  ○辛二 論阿含通

  復(fù)有一類小機(jī),始從鹿苑,終至鶴林,唯聞阿含毗尼對法。則三藏通于前后明矣。章安如此破斥,癡人何尚執(zhí)迷。

  鹿苑,亦名奈苑,又名仙苑,隨事彰名。去波羅奈國十余里,廣如毗尼止持。鶴林在拘尸城,阿夷羅跋提河邊。樹有四雙,復(fù)云雙樹。四方各雙,根分上合,故名雙也。具見輔行。對法,即論也。此時正脫珍著弊,二始同時之時。

  ○辛三 論方等通

  復(fù)有一類小機(jī),宜聞彈斥褒嘆而生恥慕,佛即為說方等法門。豈得局在十二年后,僅八年中。且如方等陀羅尼經(jīng),說在法華經(jīng)后,則方等亦通前后明矣。

  方等會上,機(jī)有二種。一類?,一類橫。?則從阿含來。橫則王城處來。彈斥,折伏門。褒嘆,是攝受門。折伏折其橫來。攝受攝其?進(jìn)。復(fù)次彈者,訶其偏教。斥者,遠(yuǎn)其小乘。褒者,美重圓宗。嘆者,稱贊大法。而生其恥小慕大之心耳。

  ○辛四 論般若通

  復(fù)有三乘,須歷色心等世出世法,一一會歸摩訶衍道。佛即為說般若,故云從初得道,乃至泥洹,于其中間,常說般若。則般若亦通前后明矣。

  歷色心等世出世法者,即八十一科是也。般若偈云:色心陰入界,四諦十二緣。十八空六度,四智八十一?蓪そ坛朔〝(shù),余見后文。

  ○辛五 論法華涅槃通

  ○壬一 法華

  復(fù)有根熟眾生,佛即為其開權(quán)顯實,開顯本,決無留待四十年后之理。但佛以神力,令根未熟者不聞。故智者大師云:法華約顯露邊,不見在前。秘密邊論,理無障礙。且如經(jīng)云:我昔從佛聞如是法,見諸菩薩授記作佛。如是法者,豈非妙法。又梵網(wǎng)經(jīng)云:吾今來此世界八千返,坐金剛?cè)A光王座等。豈非亦是開顯本耶。

  如來種熟脫三時不廢,利根開顯,原無一定。三輪不思議力,鑒機(jī)說法。令根未熟,而不聞耳。引天臺證明顯露,不見在前,別五時也。秘密理無障礙,通五時也。且如經(jīng)云下,述昔聞如是法,豈非通前之確論乎。梵網(wǎng)部局華嚴(yán),而云吾今來此世界等,豈非通后之龜鑒歟。七千九百九十九返為本,第八千返為?。開?顯本不待今日明矣。

  ○壬二 涅槃

  復(fù)有眾生應(yīng)見涅槃而得度者,佛即示入涅槃。故曰八相之中各具八相,不可思議。且大般涅槃經(jīng)追敘阿阇世王懺悔等緣,并非一日一夜中事也。

  八相見法數(shù),有大小之異,出沒之差,各具之別,茲不繁錄。懺悔等緣,見涅槃經(jīng)。蓋部收阿含,事在涅槃。故云并非一日一夜中事也。

  ○己二 別五時論

  ○庚一 論鈍根具經(jīng)五味

  ○辛一 華嚴(yán)時別

  次明別五時者,乃約一類最鈍聲聞,具經(jīng)五番陶鑄,方得入實。所謂初于華嚴(yán)不見不聞,全生如乳(華嚴(yán)前八會中,永無聲聞,故云不見不聞。至第九會入法界品,在祇園方有聲聞。爾時已證圣果,尚于菩薩境界,如啞如聾。驗知爾前縱聞華嚴(yán),亦決無益。然舍利弗等,由聞藏教,方證圣果。方預(yù)入法界會。則知入法界品,斷不說在阿含前矣。人胡略不思察,妄謂華嚴(yán)局在三七日內(nèi)耶?)

  五番陶鑄者,指鈍根備經(jīng)五時,方镕化也。利根無論何味,置毒則發(fā),故不同耳。余見前明。

  華嚴(yán)九會(一)摩竭陀阿蘭若說六品。(二)普光明殿說六品。(三)?利天說十住。(四)夜摩天說十行。(五)兜率天說十回向。(六)他化自在天說十地。(七)重會普光明殿說十地勝進(jìn)行。(八)三會普光明殿說一品。(九)在逝多林說入法界品。局在三七日內(nèi)句,初七說前五會,二七說十地,三七說入法界品。

  ○辛二 阿含時別

  次于阿含聞因緣生滅法,轉(zhuǎn)凡成圣。如轉(zhuǎn)乳成酪(酪即熟乳漿也。)

  以因感果為因,互相由藉為緣。緣會則生,緣散則滅。因為親種子,緣為疏助道。心為因,法為緣。因感果,緣招報。心生則法生,心滅則法滅。若無一切心,何有一切法。法本無生。心自生耳。

  ○辛三 方等時別

  次聞方等彈偏斥小,嘆大褒圓。遂乃恥小慕大,自悲敗種。雖復(fù)具聞四教,然但密得通益,如轉(zhuǎn)酪成生酥。

  彈偏斥小,彈訶有二:一述昔訶,如弟子品。佛遣弟子問疾,皆述昔訶,辭不敢往。二當(dāng)座訶,如禮座散花等是也。嘆大、出觀眾生品。褒圓、如稱嘆凈名文殊等,恥小慕大,聲聞號泣,菩薩欣慶是也。自悲敗種,迦葉云:我等何為永斷善根,于此大乘,已如敗種是也。雖四教并談,但密得通益者,此正約鈍根之一類耳。

  ○辛四 般若時別

  次聞般若會一切法皆摩訶衍,轉(zhuǎn)教菩薩。領(lǐng)知一切佛法寶藏。雖帶通別,正明圓教。然但密得別益,如轉(zhuǎn)生酥成熟酥。

  會一切法等者,即上文會歸等也。會者,融會日歸者,來返。蓋眾生迷時,背覺合塵名曰往。悟時,背塵合覺名曰歸。體會色心諸法,舉體即摩訶衍,名之曰會歸也。摩訶衍,此云大乘。重刊教乘法數(shù),以大般若經(jīng)色心等世出世法,即為八十一科,一一會歸摩訶衍。如云諸菩薩摩訶薩,應(yīng)無住,而方便安住般若波羅密多。所住能住,不可得故。乃至備歷色心等世出世法,一一皆云安住般若波羅蜜多,以無所得,而為方便云云,故云會歸摩訶衍道。世出世諸法,悉屬緣生。緣生無性,未可執(zhí)為實有實無也。融會一切法,此即密得別益也。故大品佛須菩提,以般若波羅密,轉(zhuǎn)教諸菩薩。及領(lǐng)知一切佛法寶藏,般若觀慧者以此。故曰雖帶通別,正明圓教。然但密得別益也。

  ○辛五 法華時別

  次聞法華開權(quán)顯實,方得圓教實益。如轉(zhuǎn)熟酥而成醍醐。然只此別五時法,亦不拘定年月日時,但隨所應(yīng)聞,即便得聞。如來說法,神力自在,一音異解,豈容思議。

  我為法王,于法自在,根性有四,得益亦四。故不可思議也。各有四句料揀可知。

  ○庚二 稍利與未熟各宜

  又有根稍利者,不必具歷五味;虻(jīng)四番三番二番陶鑄便得入實。若于阿含方等般若隨一悟入者,即是秘密不定二種化儀所攝。復(fù)有眾生未堪聞法華者,或自甘退席,或移置他方,此則更待涅槃捃拾,或待滅后余佛,事非一概。熟玩法華玄義文句,群疑自釋。

  或自甘退席者,法華會上,正說無量義經(jīng)之后,結(jié)跏趺坐,入無量義處三昧。爾時天雨四花,地?fù)u六震。一光東照,十界全彰。待佛出定,舍利弗四請,如來三止。而退席五千。約權(quán)說,策進(jìn)在座也。約實說,方便遣去也;蛞扑秸,如法華三變凈土,移諸天人置于他土者是也。三變土田,初變,容一方之身,猶故未盡。二變,各二百萬億那由他國土,皆令清凈,容他方佛。三變,更各二百萬億那由他國土,皆令清凈,容他方佛,為諸佛當(dāng)來坐故。或待滅后余佛者,滅后,即灰身泯智也。至方便有余土中,或遇四十一位法身大士轉(zhuǎn)*輪時,便能入實報莊嚴(yán)土。所以法華化城喻品云:我滅度后,復(fù)有弟子,而有不聞是經(jīng),不知不覺菩薩所行,乃至唯以佛乘而滅度之,更無余乘。此蓋滅后余佛滅度之也。已上發(fā)明通別二種五時竟。

  ○丙二 辨八教觀法

  ○丁一 化儀四教

  ○戊一 標(biāo)科

  化儀四教說

  ○戊二 正釋

  ○己一 釋教

  ○庚一 自為四教

  ○辛一 頓教

  頓有二義:一頓教部。謂初成道為大根人之所頓說,唯局華嚴(yán)(凡一代中,直說界外大法,不與二乘共者。如梵網(wǎng)圓覺等經(jīng),并宜收入此部。是謂以別定通攝通入別也。)二頓教相。謂初發(fā)心時,便成正覺。及性修不二生佛體同等義,則方等般若諸經(jīng),悉皆有之。

  頓教相者,即宗門所謂明心見性,見性成佛。凈土所謂是心作佛,是心是佛。楞嚴(yán)所謂狂心頓歇,歇即菩提。語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此俱是頓教面目。初發(fā)心時,即圓初住。一位一切位,故得具足,而便成正覺也。照性成修,全修在性。一而二,二而一,故不二也。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故同體也。余文可知。

  ○辛二 漸教

  ○壬一 正明漸教部相

  漸亦有二義:一漸教部。謂惟局阿含為漸初(凡一代中,所說生滅四諦,十二緣生事六度等,三乘權(quán)法,并宜收入此部。)方等為漸中(凡一代中,所說彈偏斥小,嘆大褒圓等經(jīng),及余四時所不攝者,并宜攝入此部。如增上緣名義寬故。)般若為漸后(凡一代中,所說若共不共諸般若教,并宜攝入此部。)二漸教相。謂歷劫修行斷惑證位次第,則華嚴(yán)亦復(fù)有之。

  菩薩修行,動經(jīng)劫數(shù),次第斷,次第證。別教行布重重,非僅漸有,而華嚴(yán)法華亦有之也。

  ○壬二 附辨法華不同

  法華會漸歸頓,不同華嚴(yán)初說,故非頓。不同阿含方等般若隔歷未融,故非漸。然仍雙照頓漸兩相。

  言頓、亦法華之頓。言漸、亦法華之漸。離法華外,更無頓漸可得。雖雙非頓漸,而為實施權(quán),開權(quán)顯實,故云雙照頓漸兩相也。施權(quán)照漸,顯實照頓。

  ○辛三 秘密教

  ○壬一 秘密教

  秘密亦有二義:一秘密教,謂于前四時中,或為彼人說頓,為此人說漸等。彼此互不相知,各自得益(法華正直舍方便,但說無上道,故非秘密。)

  如來身輪現(xiàn)通?谳喺f法。意輪鑒機(jī)。塵說剎說,顯應(yīng)密應(yīng),觀大察小等字,一字應(yīng)具四料揀。正三輪不思議力,而所被之機(jī)得益廣也。

  ○壬二 秘密咒

  二秘密咒,謂一切陀羅尼章句,即五時教中,皆悉有之。

  梵語陀羅尼,此云總持。又名遮持?偝终,總一切法,持無量義。遮持者,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也。五時中多有之。如方等陀羅尼,如楞嚴(yán)咒,法華陀羅尼品等。

  ○辛四 不定教

  ○壬一 不定教

  不定亦有二義:一不定教,謂于前四時中,或為彼人說頓,為此人說漸,彼此互知,各別得益。即是宜聞頓者聞頓,宜聞漸者聞漸也(法華決定說大乘,故非不定教相。)

  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一雨普潤,上下均沾。故各獲益不同也。

  ○壬二 不定益

  二不定益。謂前四時中,或聞頓教得漸益,或聞漸教得頓益。即是以頓助漸,以漸助頓也(隨聞法華一句一偈,皆得受記作佛,故非不定益也。)

  眾生種性各異,得益故有差別。根有利鈍,益有漸頓。三時相資,獲益淺深,故名不定。究論種子受熏使然耳。

  ○庚二 部中教相

  頓教部止用圓別二種化法。漸教部具用四種化法。顯露、不定、既四時,亦還用四種化法。秘密、不定、亦四時。亦還用四種化法。頓教相局惟在圓。通則前之三教亦自各有頓義。如善來得阿羅漢等。漸教相局在藏通別三。通則圓教亦有漸義,如觀行、相似、分證、究竟等。秘密教互不相知,故無可傳。秘密咒約四悉檀,故有可傳。不定教不定益,并入前四時中,故無別部可指。

  三轉(zhuǎn)四諦十二*輪,五比丘次第證果,善來比丘得顯益?罩邪巳f諸天得無生忍獲密益。是前三教亦有頓義也。不定教益無別部可指者,蓋破彼三時教中,有以金光明經(jīng),判作不定部故也。

  ○己二 明觀

  ○庚一 標(biāo)釋

  約化儀教,復(fù)立三觀,謂頓觀、漸觀、不定觀。蓋秘密教既不可傳,故不可約之立觀,設(shè)欲立觀,亦止是頓漸不定三法皆秘密耳。今此三觀名與教同,旨乃大異。何以言之,頓教指華嚴(yán)經(jīng),義則兼別,頓觀唯約圓人。初心便觀諸法實相,如摩訶止觀所明是也。漸教指阿含方等般若,義兼四教,復(fù)未開顯。漸觀亦唯約圓人,解雖已圓,行須次第。如釋禪波羅蜜法門所明是也。不定教指前四時,亦兼四教,仍未會合。不定觀,亦唯約圓人。解已先圓,隨于何行,或超或次,皆得悟入。如六妙門所明是也(此本在高麗國,神州失傳。)

  摩訶止觀,釋禪波羅蜜,六妙門等,皆智者大師說。華嚴(yán)一權(quán)一實。阿含單權(quán)無實。方等三權(quán)一實。般若二權(quán)一實。法華開權(quán)顯實也。六妙門,謂數(shù)、隨、止、觀、還、凈、前三定,方便也。攝心在息,從一至十為數(shù)。細(xì)心隨息,知出知入為隨。息心靜慮為止,分別推息為觀。轉(zhuǎn)心運(yùn)照為還,心無所依,妄波不生為凈。行人或造一二,或次第修,皆得悟入耳。

  ○庚二 料簡

  問:但說圓頓止觀即足,何意復(fù)說漸及不定。答:根性各別。若但說頓,收機(jī)不盡。問:既稱漸及不定,何故唯約圓人?答:圓人受法,無法不圓。又未開圓解,不應(yīng)輒論修證?v令修證,未免日劫相倍。

  圓人受法無法不圓者,溪聲山色,備明般若。黃花翠竹,?露真如。山河大地,全露法王身。羽毛鱗甲,普現(xiàn)諸三昧者是也。日劫相倍者,別地圓住,比較已遠(yuǎn)。別住圓信,仍屬天淵。位次相隔,四十有一。故云日劫相倍耳。

  ○丁二 化法四教

  ○戊一 標(biāo)科

  化法四教說

  ○戊二 正釋

  ○己一 總明設(shè)教之意

  法尚無一,云何有四。乃如來利他妙智,因眾生病而設(shè)藥也。見思病重,為說三藏教。見思病輕,為說通教。無明病重,為說別教。無明病輕,為說圓教。

  如來隨情說權(quán),隨智說實,故稱妙智也。此處總論化法之文,四教之義,不出一偈之外,即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名中道義也。后文廣明。

  ○己二 別明四教之相

  ○庚一 三藏教

  ○辛一 釋教相

  ○壬一 能詮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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