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若經(jīng)要解——離相義

般若經(jīng)要解——離相義

  離相義的“離”字,世間法是“分離”或“離別”之意,佛法則解為“出離”。

  出離具有“超越”、“突破”的含義;但煩惱怎么出離呢?唯有突破了煩惱,才有機會說不煩惱,如果只“離開”煩惱,并不能化解問題,因為那是逃避,而現(xiàn)實是逃避不了的。

  因此談“離相”,必須先由“相”下手,在般若部中,金剛經(jīng)有“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之語,提醒我們:凡世間一切現(xiàn)象,如果只看表相那是不可靠的;佛法雖不否定世間的一切,但也告訴我們世相是虛假不實的,從物質的“成、住、壞、空”與精神的“生、住、異、滅”的變化作用來看,可以發(fā)現(xiàn)世間“沒有永恒不變的東西”,一個人從生、老,以至病、死,這現(xiàn)象是一種虛假的,怎么說呢?因為色身是四大假合而成,但人往往執(zhí)著色身,明明一個人活蹦亂跳的,怎么說它是假的呢?這道理是要去思惟的。其實,色身如果是“真”,那最起碼人應該不生病、不致受傷、流血、朽壞......可見,色身并非永存不壞的。

  所謂虛妄,“虛”指不實,“妄”是假相,所以“離相”,是要你去認識物質體的不實在,了解它雖存在,卻只是一種假相,方才有機會突破。舉例來說:煩惱與菩提,如果煩惱是假相,那菩提是否是真相?其實菩提也是假相,只不過兩者的差別是:煩惱是不實在的,屬于妄想,菩提卻不是!比方:別人毀謗你,你會覺得不自在、不歡喜、生起煩惱,但既知是毀謗、不真實,那你為何還要煩惱?可見人通常會執(zhí)著假相,執(zhí)于“人我”之相:一個是毀謗你的“他我”,一個是承受緣境的“自我”,才會因別人的毀謗生起難過。

  我們試探討其理:毀謗既出于不實,為何還要難過?這就是因為人有妄想,認為別人在毀謗我,與事實不合,覺得冤枉;其實“冤枉”也是不實在的,因為,只要推理下去,就知一切世相都是虛妄之相,可是人偏偏就陷在煩惱中打轉,這是因為少了修養(yǎng)的緣故,所以,佛法才說要“離相”;離于表相,從虛妄中去探討、了解、發(fā)現(xiàn),才有機會突破問題、化解問題。

  談到毀謗,須先認識別人到底在毀謗什么?比如甲對乙說:“他毀謗你,說你偷他的東西”,乙說:“我才沒偷他的東西”,甲就說:“如果你沒有偷他的東西,那他怎么會誤會,說你偷他的東西?”這件事中,肯定的問話的人與毀謗者沒有關系;但如果乙到法院告甲“毀謗罪”,那就會出現(xiàn)三個人:一個是當事者,一個是被告,再來就是法官。

  假使是甲毀謗乙,法官一定會問甲:“你說他什么?”甲會說:“我說他偷我的東西。”再問乙:“你有沒有偷他東西?”這是一種合理的詢問的方式;但如果法官換了另種方式:“你為什么要毀謗他?”或問:“你毀謗他什么?”這么一來,法官問的話就有問題了;因為甲一定會說:“我沒有毀謗他!”法官再問乙:“他說他沒有毀謗你。”于是,一個說毀謗,一個說沒有,扯來扯去,法官難斷,可見斷案需要智能。因為“毀謗”既是虛假不實,法官還這么問甲:“你為什么毀謗他?”豈不未研先判?誰服罪?結果連法官也成了假相。

  從中發(fā)現(xiàn):如果一個學佛的人具有修養(yǎng),像法官一樣,站在第三者的立場來看問題,就不會有自我意識的存在。也就是說:對方毀謗我是小偷,事實上我并沒有偷東西,那應該不煩惱才對!再基于學佛的一份慈悲,不與人結惡緣,相反的,還會找機會弄個清楚,為什么他要誤會我是小偷呢?如果生起這種意念,之前在“空相義”談五蘊的修養(yǎng),是不是“想行之間”就有間隔了?這么一來,不就有“離相”的機會了?

  我曾說:“當別人在毀謗你的時候,你馬上跑去問他,他絕不會承認那是毀謗。”因為“毀謗”是你自己說的,對方可不這么認為,但人往往會執(zhí)著于相,在相上打轉──“你說我是小偷就是在毀謗我,因為我不是小偷!”結果就會在虛妄中打轉,生起煩惱。如果你有了佛法的概念與修養(yǎng),當別人說你是小偷,而你自己問心無愧,的確不是小偷,這時應該煩惱不起,因為所謂的“毀謗”本不成立,至于怎么化解問題?問題不在煩惱,而是“對方講話”的造作。所以,這明明是兩碼事,如果硬要扯在一起,就會像前面的那個法官,以第二種方式問話,那是連方向都搞錯了。

  舉這例子的用意在哪?因為問題的發(fā)生,站在當事人的立場才會起煩惱,如果把“當事人”的身份暫拋一旁,使原來的那個“我”更客觀些,這樣是不是“我”就會轉換為第三者?此時“想”改變了,毀謗就不可能形成。于“想”就可以心平氣和的去分析、認識,把對方誤會你的地方解釋清楚,這才是“突破”;不是當下急于弄個明白,氣憤的質問:“你為什么說我是小偷?我并沒有偷你的東西,為何要冤枉我?”對方如果說:“有!”,“你告訴我,我什么時候偷你的?”、“咦!我那支原子筆不就在你手上嗎?”這時候,很可能你才會發(fā)覺:“這只筆剛剛擺在那里,我只是借來用一下嘛!”但他會說:“你沒有跟我借,很明顯的犯了“不與取”,也就是你沒有經(jīng)過我同意就是偷!”那不就成了偷的事實嗎?但如果你把自己擺在第三者的立場,情況會明顯的不同,所以佛法才說要冷靜、客觀,其實就是“定”的修養(yǎng)的起碼功夫,所以想達到“離相”,就先得不把自己當主角,不受虛妄所轉,而是要去扭轉虛妄,才有突破煩惱的機會。

  金剛經(jīng)說:“離一切相,即名諸佛”,這里的“佛”是覺悟之義;所以說,凡能超越所有的相,就等于是一個覺悟的人,如果在相上計執(zhí),就是世俗的凡夫。怎么說呢?因為人都會在相上打轉,看到了、聽到了,會生起討厭、喜歡的分別意識,喜歡又怎樣?不喜歡又怎樣?其實,我常舉一個例子:假使你的好朋友或家人,向你提出忠告:“要小心、要注意......”可能你聽得進去;同樣的話如果換了別人,你就很難接受,為什么?因為你認為他不是善意的,是一種惡意的挑剔,故意說些話來刺激你,好比:同門師兄弟間的相處,有的感情較好,彼此談到對方的得失,會互相鼓勵;相反的,如果彼此不相處,同樣的勸告,可能聽了還會冒出這些話:“好!我放逸、懈怠,你能干、了不起、有修養(yǎng)......”將氣話全搬出籠;為什么同樣的一句話,而感受不同呢?就是因為執(zhí)于相──親疏之相,以自我意識去分別,在虛妄的表相中打轉,但如果經(jīng)過“道”的修養(yǎng),能認識、了解,進一步的發(fā)現(xiàn),就有機會從虛妄中突破,而唯有突破才算是“出離”,也就是有了“離相”的修養(yǎng)。

  所以,談“離相”,我在此特別提出兩大前提:一是從總體,二要從分別來看。于“相”的總體怎么認識呢?比如:學佛的人是一個總體相,但以分別相來看,就有出家、在家之別,而在家又有男女、老少之分;出家眾又有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以及式叉摩那的分別;從中可發(fā)現(xiàn):即使在同一的前提之下,比方“學佛的人”是一個總體相,其中還有分別的不同。舉例來說,如果人問:學佛的人怎么還吃雞、魚、鴨肉?這是對總體的質疑,但如果能探討是出家的或是在家的話,就有分別相,因為在家的可以方便。另外要認識,泰、緬甸的出家人以托缽為生,人家給什么吃什么,如果質問他怎么吃雞、魚、鴨肉,他會認為你是神經(jīng)病?梢娍傮w相中的分別相有多重要。

  因此,談“離相”要知道:“總體相”是由許多“分別相”組合而成的,好比“老師”:大學教授是老師,教中學、小學、幼稚園也是老師,凡在教學的也都是老師,學書法有書法老師、舞蹈有舞蹈老師、學才藝有才藝方面的老師,概念上這些都是老師,但如果你說老師應該什么都會,那就不可能了,因為其中還有分別相,所以要談“離相”,就要認識總體相與分別相,總體相是由許多不同的分別相組合的,因此才說:在一個團體中,千萬不要因為一個人不好,就一竿子打翻一條船的人,須知“一船人”是總體相,如果其中有壞人,也只是其中的一個,并不表示這一船人都壞。所以“離相”不只離“總體相”,也要離“分別相”,如果不能把握這點,會形成自以為是。

  比方:有一個出家人,也許他是從泰國或緬甸來參學的,你看他穿著中國的出家服,又剛好看到他在吃雞、魚、鴨肉,不明就理的說:“你看這個和尚,到底在干什么嘛?”可能他還會傻傻的看著你,不知你在說什么?說話的人自認為很有道理,事實上錯了還不知道,因為你連“相”都沒有搞清楚,何況還有總體相、分別相的差異,可見知識、經(jīng)驗愈多,表現(xiàn)的智能才會愈高,而在總相、分別相上,就容易把握。

  好比念過書一定認識字,“認識字”就是個總體相,但認識什么字?是中文還是英文?或是法文、德文?即使各地方語言都有差別,如果都不在乎,甚至批評別人:“你說認識字,為什么會不認識這個?”就像過去我教無線電,有一位同事家里的收音機壞了,他太太問我:“某某!我的收音機壞了,你能不能幫我修一修?”我說:“我不會修。”她說:“那你是怎么教無線電的?”她不知道無線電有理論、實務的區(qū)分,實務是談機械方面的工程,理論是理論方面的,若硬要把兩者混為一談,認為懂無線電原理的,就能修收音機?那會修收音機的,就能教無線電的理論嗎?而如果兩者都做得到,通常來說等于不分科。

  因此,農(nóng)業(yè)專家不一定會種田,而種田的人當中可能有農(nóng)業(yè)專家,但他不一定懂得學術道理,這其中是不是有總體相、分別相的差別?如果只談“離相”,可能從表面看就會變成否定,或是索性把問題拋開,好像跟自己毫無關系,好比:遇到煩惱時搖搖頭:“不要煩惱就好了嘛!學佛的人為什么還要煩惱呢?”其實學佛的人如果不煩惱,就不是學佛的人,因為他已經(jīng)成就佛菩薩了嘛!所以,學佛的人同樣會有煩惱,何況煩惱是從總體相上看,而煩惱的內容是不一樣的,有的為自己煩惱,有的為別人煩惱,可見要出離、要突破,必須先把握“相”的問題,于“總體相”與“分別相”要認識清楚,才能完成“離一切相,即名諸佛”的修養(yǎng)。

  因此,能突破一切相,才真正是個覺悟者,否則仍是凡夫一個,所以不表示學佛了就不煩惱,因為大家都還在學佛,都未成佛。如果把這句話改成:“你是一個已經(jīng)成佛的人了,為什么還煩惱?”這還說得過去,本來嘛,成佛了就不應該有煩惱了嘛!可見,學佛的人當然還是離不開煩惱,否則學佛學什么?就是因為有煩惱不能解決,有各種不同的煩惱無法化解,才需要學佛、學覺悟,真正一旦覺悟、成佛了,業(yè)清凈了,當然就沒有煩惱。因為煩惱是因業(yè)而顯,懂得這一連串道理,再加以融會貫通,于“相”才能入達“出離”、“突破”之境。

  因此,懂得道理、方法,還必須用得上,絕不是搖搖頭就算了,很多人抱著這種觀念,以為我是個學佛的人,根本就不會煩惱,也不在乎煩惱,但只要在他稍不注意時,隨便逗他一下,他的煩惱就會生起;可見,煩惱絕不是搖搖頭就不見了,所以才說:除了佛菩薩不煩惱,死人不煩惱,只要是人,都會有煩惱!這是談“離相”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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