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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自我的消融(禪修菁華二)

  自我是最難消融的,這是最可愛、最堅固、也是最討厭的東西。人人都知道用自我中心的觀點來衡量人、要求人、評斷人、指責人、支配人、改造人,即很少想到其他的每一個人,也有各人的自我中心。因此就產(chǎn)生了種種的對立,彼此之間摩擦不斷,也爭辯不休。可是,從禪修的立場就有辦法使得自我消融。

  或許你們會問:“圣嚴法師,你是不是已將自我消融了?”可以這么說:從小時候起我就是常想到自己有什么東西可以給,但未想到我是個施予者。如同現(xiàn)在,僅考慮到如何將我所知道的佛法,以何種方式來供養(yǎng)諸位,卻沒有想過,站在臺上的我是老師,應該以老師的立場來教訓學生。這好比當我在某家小吃店,嘗到非?煽诘娘嬍骋院,只要有機緣便欣然地向人介紹,希望別人也能分享美味。然而,店中的食物并不是我的,也不是由我烹煮調(diào)配的;人們能享受到的,也不是我所給的,是人們自己拿錢購買來的。

  不過,教人消融自我比較容易,自己來做則很難。最近,我們有一個專職的職員外出受訓,回來以后,自己以為學到了很多新觀念也懂得了很多新技術(shù),于是逢人就說:“要尊重他人,能尊重他人,才能獲得他人的同情、愛戴和擁護。”結(jié)果,有人立即問他:“你能不能接受他人的建議?”他說:“我現(xiàn)在告訴你,是希望你能照做,你還有什么好建議的呢?”對方說:“你剛剛口口聲聲說‘要尊重他人’,如今,是不是也該尊我們呢?”他說:“我是教你們要尊重他人,但不是教你們要求別人尊重你們。”

  我還有一位聰穎敏慧的出家弟子,他時常為常住大眾做企劃工作,策劃某人當做某種執(zhí)事,這個執(zhí)事應如何地照著去做便會做得非常好;他策劃這個人應該要這樣做,那個人又應該要那樣做……。但是,每當常住大眾要求他或指派他做某項執(zhí)事時,他總是說:“我是策劃人,不是執(zhí)行人,我只計劃讓別人做,至于我自己呢?還未想到要當執(zhí)行人。”請問諸位,處在現(xiàn)今的社會上,包括你自己在內(nèi),偶爾是否也是如此的人呢?

  在座地諸位,幾乎都是各行各業(yè)的領(lǐng)導人物。當你們指揮人時,又如何呢?是不是或多或少犯這種“自我中心”的毛病而不自知呢?這次禪修營的主要課程之一,即是訓練大家如何消融自我。以下就圍繞著這個主題,來分析自我是什么?又以什么方法來實踐自我消融。

  自我是什么

  站在佛法的觀點看“自我”,可分成兩個部份:

  一、人我

  人我包括“你、我、他”,細究之,則只有主觀的“我”以及客觀的“他”;《金剛經(jīng)》中,以“我、人、眾生、壽者”來涵蓋。

  所謂“我”,是指單獨的個體,也就是自己。“人”是指與自己相對的另外一個“你”。“眾生”即是包含“他們”,也就是多數(shù)的“你”。至于“壽者”的意思是因不斷地遇到“你”和“他”,而順時間上是延續(xù)的;換句話說,在時間之流的你、我、他,都稱之為“壽者”。

  二、法我

  “法”是指統(tǒng)一的東西。“法我”即是“五蘊”(色、受、想、行、識),前一屬于物質(zhì)界,后四屬于精神界。五蘊總稱為“我”,就是法,所以五蘊也稱為五蘊法,它是三界之內(nèi)的生死之法。

  小乘觀察到五蘊假合的我,是由于地、水、火、風的四種基本元素所形成。四大調(diào)和,便會身體健朗;四大違和,便會產(chǎn)生疾病。所以,不以色身為實在的我,不應執(zhí)取色身為我而造種種的生死業(yè)。換言之,小乘看到五蘊所成的我雖假,五蘊法則不空,故不希望再受生死。也因為畏懼生死,所以希望求入涅盤,一旦修行成功,便不再處于生死之中,離開了現(xiàn)實世界。這種將生死與涅盤分為兩截的執(zhí)著心,便是法執(zhí),又名“法我”。

  大乘菩薩是住于生死而不著生死,雖在生死之中,卻不受生死的束縛。如《心經(jīng)》中所說:“照見五蘊皆空”,即度一切生死苦厄;既然五蘊皆空,雖有生死,也是空的,于是便不怕生死了。

  “我”的消融方法

  “我”的消融方法,可分成兩上部份:一、觀念思想上的消融;二、方法技巧上的消融。

  一、以觀念思想消融自我

  為何而有“我”的存在?“我”的事實又是什么?由于有了我貪、我瞋、我癡、我慢、我疑、我見等心理活動,便產(chǎn)生了“我”及“我所”的執(zhí)著。

  1·我貪:是指貪欲。貪吃、貪睡、貪名、貪利等等的五欲,都是貪的現(xiàn)象。什么是五欲呢?通常分有兩類:(1)通俗的說,財、色、名、食、睡;(2)正式的說,色、聲、香、味、觸,此為佛經(jīng)中常用的觀點,眼見色,耳聞聲,鼻嗅香,舌嘗味,身體所接觸到的一切感受,如冷、暖、滑、澀、輕、重等。

  2·我瞋:貪不到、求不得、丟不掉、擺不脫便生瞋;或者已貪得卻又失掉了也會起瞋。凡是不如意、不稱心、不滿意的皆會引生瞋心。

  3·我癡:不明因果,不識因緣。為求私心的滿足,希望不合理的事實成為事實,就是違背因果;如果不種善因而盼得善果,或種了惡因欲拒絕惡果等,就是不明因果。本來可以努力盡人事的事而未盡心力未能成事,或者已經(jīng)了心力成就了事業(yè),便以為全出于自己的功勞,便是不懂得眾因緣所生的道理,就是昧于因緣。

  4·我慢:可分為四種:(1)驕慢,自覺了不起卻不一定有理由;(2)過慢,自覺強過別人而起慢心;(3)增上慢,在修行上得少為足,有了一點小小的經(jīng)驗與成就,便自覺已獲無上的圣智、圣果;(4)卑劣慢,也就是一般所說的“酸葡萄”心理,自己很差勁,沒有出息,卻見不得別人好,不但不贊歡,甚而鄙視別人的優(yōu)點及成就。

  5·我疑:不但懷疑自己,同時也懷疑別人。這是與信心相對的,凡自信心薄弱者,便會對自己的能力產(chǎn)生懷疑。人應該相信自己,才能除疑,否則就不會做成任何事了。另一方面,若懷疑別人則會樹立很多敵人,以致發(fā)生四面楚歌的情況。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不論己于人,疑心即生暗鬼。當然,作為一個修學佛法的三寶弟子,對三寶師僧,切切不得懷疑,否則便是惹魔了。

  6·我見:包括五個項目:(1)身見,是對身體的執(zhí)著;(2)邊見,是執(zhí)有永恒的常見及不信三世因果的斷見;(3)邪見,顛倒善惡,錯亂因果,撥無因果的看法;(4)見取見,以下劣的知見為好為上,執(zhí)持不舍;(5)戒禁取見,以不合因果不合佛法的思想行為,作為必須遵守的戒條。

  以上六點,是由觀念上來分析構(gòu)成“我”的因素。而“無我”,就是將上述六點漸漸除去,或頓時放下,沒有以上六類心理現(xiàn)象,也就沒有“我”了。

  很多人希望能夠由開悟而得解脫,使得自己得以自在。但要開悟的是什么呢?必須悟了“我”是虛妄的,除了“我的”之外,只有以上六種根本煩惱,并沒有真正不變的“我”在。我的五欲,我的貪、瞋、癡、慢、疑、見等,皆是心理現(xiàn)象,除去這些現(xiàn)象,就無處可尋“我”了。能夠了解這些,就可知道“無我”是什么了。

  過去禪宗寺院,接納新進禪者,進入禪堂之初,便會被執(zhí)事者告以兩句話:“色身交予常住,性命付予龍?zhí)臁?rdquo;也就是唯有不管身命的死活,通身放下,全心放下,才能死心塌地用功修道,亦即兵家用兵“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要訣。對常人而言,這個虛幻而又麻煩的“我”不容易丟,舍不得丟,也害怕丟掉,所以也就不容易開悟了。

  二、以方法技巧消融自我

  僅僅在觀念上分析“自我”的結(jié)構(gòu)雖有用處,卻沒有大用,必得身體力行,用方法來實踐,才能得力。目前在市面上關(guān)于介紹禪的書已很多,但都限于寫禪、說禪,甚至是以禪宗的公案語錄,當作文藝欣賞,讀了之后,在想法上也可能有點幫助,但其用處不大。

  親自實踐,在佛法中稱為修行。一定要經(jīng)過修行,才能實證。從方法的實踐而有身心的體驗,能以全生命的投入之后,一旦與無我的事實結(jié)合為一,便是證悟。

  口述的“無我”,不是由生命體驗得到,而是從思考、知識來了解的,故不能稱為證悟,只名之為了解。不過這一層次仍是重要的,其次第是由信而解,由信解而修,由信解修而親自體證。

  實踐的方法

  一、練心

  所謂練心,實際就是練“我”。平日的“我”是非常散漫不踏實的,故可稱為散亂心的我。我們必須要用方法來調(diào)理身心,以數(shù)呼吸、持佛名號、觀身受法等等,來達到集中心、專一心、統(tǒng)一心的境界。其中觀身受法,是指觀身體動作的感覺,“觀”后,還須加上“照”及“提”的工夫。

  數(shù)呼吸時,若忘了數(shù)字,打了妄想,便不是在“觀”,發(fā)覺之后,馬上再將方法“提”起來,然后繼續(xù)再觀,“觀”時要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這也就是“照”;“觀”與“照”一定要同時并用,才不會流于散心或墮入昏沈。觀后一定要照、要提,然在如此用功時,切切不能急躁,不能使猛力,當以細水長流的方式進行。否則必須有相當?shù)男牧绑w力才行,而且也容易忽好忽壞地交第進行,使你不能持久穩(wěn)定。

  練心的初步目標,是把“散心”的我,變成“專心”的我,對于每一個念頭的活動,都要能清清楚楚。專心之后,進一步要達到“一心”,也即是從專一心,至統(tǒng)一心。

  統(tǒng)一的心念也有三種:(1)自我身心的統(tǒng)一;(2)自我與內(nèi)外環(huán)境的統(tǒng)一;(3)自我的前念與后念統(tǒng)一。

  數(shù)息上了路時,還有三個不同的念頭交互起滅:(1)我;(2)我在數(shù)呼吸;(3)我觀照數(shù)呼吸的數(shù)目。這三個不同的念頭,前后次第,稱定出現(xiàn),雖有統(tǒng)一的念頭,仍不是統(tǒng)一心而只是專一心。統(tǒng)一心,則只有一個“我”的念頭,清清楚楚,實實在在,明明白白,已經(jīng)不數(shù)呼吸,也沒有呼吸的數(shù)目可以讓你觀照了。

  前面已經(jīng)提過,練心就是在練“我”。常人的我,是分別、執(zhí)著、散心的我,無法自我作主,無能自我駕馭。所謂心不由己的原因無他,只因煩惱重,業(yè)力重,提不起又放不下。欲由散亂心進入專一心,首先要放松身心,放松頭腦,然后提起所用的方法。平時若遇境界現(xiàn)前時,立即放松頭腦,可避免很多的摩擦及沖突,自己也較不會沖動、生氣、與人爭辯。

  專一心之后,進一步便進入如前所述的統(tǒng)一心,它有三個層次:

  1·身心的統(tǒng)一:身心統(tǒng)一,主要是由于心念穩(wěn)定、落實。若在乎身體的存在,則是一項負擔,不舒服。若能讓心穩(wěn)定于方法之上,或?qū)W⒂谀骋粍幼、某一項工作之?便可忘掉身體的存在及身體的負擔。

  2·內(nèi)外的統(tǒng)一:能夠內(nèi)外統(tǒng)一,而將“我”消融在環(huán)境之中,并不太難,譬如藝術(shù)家便可以做到,而欣賞音樂演奏、繪畫等藝術(shù)品或是自然風景,也能陶然自得,渾然忘我,便屬此類。宗教家及哲學家“天人合一”的體驗,也屬此一層次。

  禪修的人,當在面對所有人事物的情況時,若都沒有對立的感受,其感覺是把自己與整個環(huán)境統(tǒng)一起來。禪修者若有已真正達到內(nèi)外統(tǒng)一的時候,便已沒有優(yōu)劣之分及內(nèi)外之異了。

  統(tǒng)一就是無差別,若在用功時,體驗消融自我,體驗到?jīng)]有煩惱的心境,但在不用功時,問題仍然存在的話,便只能稱為統(tǒng)一,而不能稱為開悟,因為此處未將“我”視為沒有。雖說如此,有了這樣統(tǒng)一心的經(jīng)驗,總是好的。至少可以不與身心之外的事物,處于緊張的狀態(tài)了。

  3·前后念統(tǒng)一:欲達到前后念統(tǒng)一,非常的不容易。此時不知道有前念,不知道有后念,唯知住于現(xiàn)在的一念。在定中,若一直保持住“現(xiàn)在”這一念上,便沒有時間,因為前后念已統(tǒng)一,出定后,時間又再度出現(xiàn)。

  《金剛經(jīng)》說:“過去心不可得,現(xiàn)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然而前后念的統(tǒng)一,是否就是此處的三心不可得呢?

  很明顯地可以看出,前后念的統(tǒng)一并不等同于《金剛經(jīng)》中所說的三心不可得。前后念的統(tǒng)一雖然沒有過去,沒有未來,但仍擁有現(xiàn)在,還是有“心”,還是有“我”,尚未超出“我”的范圍,別無分別,仍有執(zhí)持。

  “我”實在是極不易去除的,除了練心之外,第二個方法就是“破心”。

  二、破心

  破心就是將“有我”的心粉碎,方式有二:

  1·沈淀法(默照禪):若將統(tǒng)一的心,止于一念,那僅是定;若能靈明廓徹,既不住于止,又不停于觀,心靜如止水,心明如皎月,便會“桶底脫落”,悟境現(xiàn)前。如在一個桶中盛水拌泥,泥沙漸漸沉淀桶底,起初攪動,泥沙猶會翻起,但沈淀到最后,水已澄清而桶底終因太重而脫落,此時桶內(nèi)空空如也,水與泥都不復存在了。既無可止可定的心念,也無能觀能照的心念,便成無念亦無心,而親見無我。

  2·爆炸法(話頭禪):即反覆不停地參一個話頭,問話頭之前的究竟是什么?但是不準你替話頭找答案。歷代有名的話頭很多,例如:“拖死尸的是誰?”“未出娘胎前的本來面目是誰?”“念佛的是誰?”及趙州從諗禪師“狗子無佛性的‘無’是什么?”……。

  切記參話頭時“開口就錯,動念即乖”,故在自己參話頭時,不要有任何回答,更要有勇氣不斷地否定自己所發(fā)現(xiàn)的答案。如此,到最后會突然發(fā)現(xiàn)大地落沈,虛空粉碎,也等于桶底脫落。

  (選自《禪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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