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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法語菁華

  第一集

  1、世之變亂之由奚在乎?一言以蔽之,眾生貪瞋之心所致而已。貪心隨物質(zhì)享受而激增,稍不遂,則競爭隨之。又不遂,則攻奪戰(zhàn)伐隨之,則死亡流離隨之、則疫癘饑饉隨之、則一切災(zāi)禍隨之。瞋火熾然,世界灰燼矣。

  2、惟我如來,闡苦空之諦,以治眾生之貪;宏慈悲之旨,以治眾生之瞋。

  3、復(fù)說凈土法門,示眾生以離苦得樂,方便橫超之路。

  4、為佛弟子者,信法界平等之體,明苦樂因果之相,知自它感應(yīng)之用,起無緣之大慈,興同體之大悲。眾生之苦一日不除,匹夫之責(zé)一日未盡,則請法、隨學(xué)、懺悔、供養(yǎng)之事業(yè),一日不可以已。

  5、需知因果無虛,禍福自致。貧病夭獄,皆由別業(yè)。水旱刀兵,則自共業(yè)。業(yè)熟禍至,無能幸免。

  6、欲求得福免禍,必先能泯惡力善。隨時、隨地、自勉、勉人。戒殺、茹素、崇佛、惜福(惜物、節(jié)用、薄享、厚施)、宏法、利生。多念觀音圣號,為眾生回向消災(zāi)解劫。則人己兼利,為德無窮,獲福亦廣也。

  7、護國息災(zāi),根本方法在于念佛。一切災(zāi)難,皆為眾生惡業(yè)之所感召。若盡人能念佛,則此業(yè)即可轉(zhuǎn)移。如能有少數(shù)人念佛,亦可減輕。

  8、念佛法門,雖為求生凈土、了脫生死而設(shè),但其消除業(yè)障之力,極其鉅大。

  9、真正念佛之人,必先要閑邪、存誠,敦倫、盡分,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尤需明白因果,自行化他。

  10、世間一成不變之好人少,一成不變之壞人亦少。大多皆是可上可下、可好可壞之人,所以教化最為緊要。

  11、只要加以教化,即無不可以使之改惡歸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惟在人之信念而力行耳。

  12、念佛之人,需注意教育其子女,使為好人、存好心、說好話、做好事。果能盡人如此,則災(zāi)難自消,國家亦可以長保治平矣。

  13、念佛法門,根本妙諦,在于凈土三經(jīng)。而華嚴(yán)經(jīng)中,普賢菩薩以十大愿王導(dǎo)歸極樂。實為十方三世一切諸佛,上成佛道、下化眾生、成始成終之總持法門。故得九界同歸,十方共贊,千經(jīng)俱闡,萬論均宣也。

  14、茹素,即可培養(yǎng)其慈悲心,而免殺機。

  15、修凈土者,既生西方,即了生死,亦是即身成佛。

  16、人人存好心、說好話、做好事,自能國家得護,而災(zāi)禍不起矣。

  17、古書有云: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蓋已亂之治難平,未亂之治易安。

  18、念佛力善,戒殺吃素,深明三世因果之理。欲免苦果,需去苦因。

  19、苦因,貪瞋癡三毒是。善因,濟人利物是。能明此因果之理,則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災(zāi)禍自無從起矣。

  20、佛言﹕﹁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

  21、易曰﹕﹁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書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其理與我佛所講之因果正同。

  22、果能盡人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則自然天下太平,人民安樂。閑邪、存誠,敦倫、盡分,則不但國運可轉(zhuǎn),災(zāi)難亦可消。

  23、若人皆能念佛行善,則共業(yè)可轉(zhuǎn),而劫運亦消矣。

  24、現(xiàn)在之人,真發(fā)信心者少,無信心者甚多。若盡人能發(fā)信心,又能行善,亦何災(zāi)不可消哉。

  25、為父母者,于其子女幼小時,當(dāng)即教以因果報應(yīng)之理,敦倫盡分之道。

  26、孕婦果能茹素念佛,行善去惡,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惡聲,身不行惡事,口不出惡言,使兒在胎中即稟受正氣,則天性精純。生后再加以教化,無有不可成為善人者。

  27、母若賢,則子女在家中,耳濡目染,皆受其母之教導(dǎo),影響所及,其益無窮。

  28、子女幼小時,切需養(yǎng)其善心,嚴(yán)加管教。

  29、治國平天下之要道,在于家庭教育。而家庭教育,母實任其多半。子女在胎稟其氣,生后又視其儀、受其教,故易成賢善。此為不現(xiàn)形?,能致太平之要務(wù)。

  30、須認(rèn)真茹素,古語云﹕﹁欲知世上刀兵劫,但聽屠門夜半聲。﹂信不誣也。并勸自己之父母、子女、及親友,共同茹素。要知此亦是護國息災(zāi)之根本方法也。

  31、因果報應(yīng),彰明顯著,如響應(yīng)聲,如影隨形,絲毫不爽。

  32、如果洞明因果之理,而又能篤信力行,則世道人心自可挽回。

  33、正心誠意,必由致知格物而來。物乃心中私欲,因有私欲障蔽自心,故本具真知,無由顯現(xiàn)。能格除私欲,則其本具之真知自顯。真知顯,而即意誠心正矣。雖愚夫愚婦一字不識者,亦做得到。

  34、孔子以德不修、學(xué)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為憂。年已七十,尚欲天假數(shù)年,以期學(xué)易而免大過。

  35、助人即是助己,救人即是救己。因果昭彰,絲毫不爽。若己身有災(zāi),無人為助,果能稱念圣號,亦定蒙佛菩薩冥加佑護。

  36、今人但貪目前便宜,不能看破。每為錢財而吃虧,其例甚多,不勝枚舉。

  37、明因果之理而篤行之,能發(fā)信心,必有善果。且私偽之心既消,心中光明正大,任何災(zāi)難皆冰雪消融矣。

  38、甚望大家大發(fā)信心,秉干為大父、坤為大母之德,存民吾同胞,物吾同與之仁。凡在天地間者,皆愛憐之,護育之,視之如己。更能以因果報應(yīng),念佛求生西方之道勸化之。倘盡人能實行此,則國不期護而自護,災(zāi)不期息而自息矣。

  39、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有其因,必有其果,不差毫厘。所以不獨世間人皆在因果之中,即菩薩、佛亦不出因果之外。

  40、必能護持法身慧命,斷生死煩惱,方算盡息災(zāi)之能事。

  41、「律」為佛法根本。嚴(yán)持凈戒,以期三業(yè)清凈,一性圓明,五蘊皆空,諸苦皆渡。

  42、「教」乃依教修觀,離指見月,徹悟當(dāng)人本具佛性,見性成佛。

  43、「密」以三密加持,轉(zhuǎn)識成智,名為即身成佛。此亦但取即身了生死為成佛,非成;圓滿之佛也。

  44、「禪」則專仗自力,非宿根成熟者,不能得其實益。

  45、「凈」則兼仗佛力,凡具真信愿行者,皆可帶業(yè)往生。其間難易,相去天淵。

  46、永明曰﹕「有禪有凈土,猶如戴角虎;現(xiàn)世為人師,來生作佛祖。無禪有凈土,萬修萬人去;若得見彌陀,何愁不開悟。有禪無凈土,十人九蹉路;陰境若現(xiàn)前,瞥爾隨它去。無禪無凈土,鐵床并銅柱;萬劫與千生,沒個人依怙!

  47、禪即吾人本具之真如佛性,宗門所謂父母未生前本來面目。宗門語不說破,令人參而自得,故其言如此。實即無能無所、即寂即照之離念靈知,純真心體也。

  48、有凈土,即實行發(fā)菩提心,深信、發(fā)愿,持佛名號,求生西方之事也。

  49、雖修凈土,心念塵勞,或求人天福報,或求來生出家為僧,一聞千悟,得大總持,宏揚佛法,教化眾生者,皆不得名為修凈土人。

  50、不知真旨者,每謂參禪便為有禪,念佛便為有凈土,自誤誤人,害豈有極。

  51、徹悟禪宗,明心見性,深入經(jīng)藏,備知如來權(quán)實法門。于諸法中,惟以信愿念佛一法,以為自利利他之通途正行。觀經(jīng)所言讀誦大乘,解第一義,即此是也。

  52、雖未明心見性,卻決志求生西方。志誠念佛,則感應(yīng)道交,即蒙攝受。力修定慧者,固得往生。即五逆十惡,臨終苦逼,發(fā)大慚愧,稱念佛名,或至十聲,或至一聲,命終亦皆蒙佛接引往生。

  53、雖徹悟禪宗,明心見性,而見思煩惱不易斷除。直需歷緣鍛煉,令其凈盡無余,而后分段生死,乃可出離。未能凈盡,六道輪回、亦依舊難逃。

  54、既未徹悟,又不求生,攸攸泛泛,修余法門。以畢生修持功德,感來生人天福報。

  55、清截流禪師謂﹕﹁修行之人,若無正信,求生西方,泛修諸善,名為第三世怨。﹂

  56、一切法門,惑業(yè)凈盡,方了生死。惟凈土法門,帶業(yè)往生,即與圣流。

  57、凈土法門,三根普被,利鈍全收,契理契機,至頓至圓,確為當(dāng)今之惟一無上法門。

  58、一切眾生,雖未聞佛法,不知修持,而一念心體,仍完全同佛。

  59、或從善知識,或從經(jīng)典,瞭知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一切諸法,無非佛法。一切眾生,皆當(dāng)作佛。

  60、從來真是妄,今日妄皆真,但復(fù)本時性,更無一法新。既悟之后,雖亦惟此五蘊,而全體是一個真如,了無色、心、五蘊之相可得。

  61、佛既徹悟心、佛、眾生三無差別,見一切眾生與佛無二,故于怨于親,皆為說法,令得渡脫。雖是極其惡逆不信之人,亦無一念棄舍之心。

  62、歸依,要其能誠敬修持耳。切不可以歸依一事視作買賣,需出代價若干,方能購得歸依名目。如此,方是真實歸依三寶信徒,方能得了生脫死、超凡入圣之大利益也。

  63、是心作佛,是心是佛;若不作佛,則不是佛矣。此二句經(jīng)文,為破下劣、狂妄、二見之無上妙法也。究論佛法大義,不出真俗二諦。真諦:一法不立,即圣智所見之實體。俗諦:萬行圓彰,即法門所修之行相也。

  64、寧可著有,不可著空。以著有,雖不能圓悟佛性,尚有修持之功。著空,則撥無因果,成斷滅見,壞亂佛法,詒誤眾生,其禍之大,不可言喻矣。

  65、徹悟一法不立之理體,力行萬行圓修之事功,方是空有圓融之中道。

  66、蓮池大師云﹕﹁著事而念能相續(xù),不虛入品之功;執(zhí)理而心實未通,難免落空之禍。﹂

  67、吾人學(xué)佛,必需即事而成理,即理而成事。理事圓融,空有不二,始可圓成三昧,了脫生死。

  68、念佛人,要各盡己分,不違世間倫理。所謂敦倫、盡分,閑邪、存誠。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若不孝父母,不教子女,是乃佛法中之罪人。如此而欲得佛感應(yīng)加被,斷無是理。

  69、學(xué)佛者,必需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己立立人,自利利他。各盡己分,以身率物。廣修六度萬行,以為同仁軌范。

  70、斯世澆漓,社會紊亂,天災(zāi)人禍,環(huán)疊相生。欲謀挽救,須人人敦倫、盡分、孝親、慈幼,大公無私,愛人若己,方可。果能人心平和,世界自安,國難自息矣。

  71、今之世風(fēng)頹喪,人心險惡。然一究其何以至此?實不外公與私而已。若皆能破除私心,無相殘害,則唐虞三代之世,亦何難復(fù)見于今日哉!

  72、大劫當(dāng)前,誰能幸免?惟有大眾一心修善,虔誠念佛,哀祈佛力之加被方可。

  73、佛力不可思議,法力不可思議,眾生心力亦不可思議,惟在人之能虔誠與否耳。

  74、現(xiàn)世學(xué)佛之人,多有自謂我已開悟,我是菩薩,我已得神通,以致貽誤多人者。一旦閻老見喚,臨命終時,求生不得,痛苦而死,難免入阿鼻地獄。此種好高騖勝、自欺欺人之惡派,切弗染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至戒至戒!

  75、修行之人,必需韜光隱德,披露罪過。倘事虛張聲勢,假妝(裝)場面,縱有修行,亦已被此虛驕之心喪失大半。故佛特以大妄語列為根本戒者,即以防護其虛偽之心,庶可真修實證也。

  76、修行之人,不可向他人夸說自己功夫。如因不甚明了,求善知識開示印證,自可據(jù)實直陳,但不可自矜而過說,亦不必自謙而少說,要按真實情況而說,方是真佛弟子,方能日有進(jìn)益也。

  77、學(xué)佛者、務(wù)要去人我之見,己立立人,自利利它,然后方可言入道。

  78、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此所謂物,即是與天理人情不合之物欲。

  79、格除自心私欲之物,乃是明明德之根本。佛法之去貪瞋癡亦即格物;修戒定慧亦即致知。

  80、念佛一法,最好學(xué)鄉(xiāng)愚,老實行持為要。俗言﹕﹁聰明反被聰明誤」,不可不懼也。

  81、宋楊杰,號無為子。臨終說偈曰﹕﹁生亦無可戀,死亦無可舍。太虛空中,之乎者也。將錯就錯,西方極樂。﹂蓮池往生集,贊曰﹕﹁吾愿天下聰明材士,皆能成就此一錯也。﹂此可謂真大聰明,而不被聰明所誤者。

  82、等覺菩薩欲求圓滿佛果,尚需求生西方。何況我等凡夫,業(yè)障深重,倘不致力于此,是舍易而求難,可惑之甚矣。

  83、人生朝露,無常一到,萬事皆休。是以欲求離苦得樂者,當(dāng)及時努力念佛,求佛加被,臨終往生。一登彼土,永不退轉(zhuǎn),花開見佛,得證無生。

  84、佛者,覺悟之義。自性佛者,乃即心本具,離念靈知之真如佛性也。法者,軌范之義。自性法者,乃即心本具,道德仁義之懿范也。僧者,清凈之義。自性僧者,乃即心本具,清凈無染之凈行也。是為自性三寶。

  85、若肯發(fā)至誠心,歸依三寶,如法修行,即可出生死苦海,了生脫死矣。

  86、因知自性三寶之故,從此克己修省,戰(zhàn)兢惕厲,再求住持三寶及十方三世一切三寶。則可消除惡業(yè),增長善根,即生成辦道業(yè),永脫生死輪回。

  87、既歸依佛,當(dāng)以佛為師,始自今日,至于命終,虔誠敬禮,一息不容稍懈。再不可歸依天魔、外道、邪鬼、邪神。既歸依法,當(dāng)以法為師,自今至終,不可再歸依外道典籍。既歸依僧,當(dāng)以僧為師,自今至終,不可再歸依外道徒眾。

  第二集

  1、需知所謂歸依者,乃歸依一切佛、法、僧三寶,非歸依個人。例如今日各位來歸依,我不過代表三寶,授證三歸,并非歸依我一人。每見僧俗有誤解歸依意義者,在家人則曰:我歸依某法師;出家人則曰:某是我歸依弟子。遺大取小,廢公為私,可悲!可嘆!故為因便說明,免再貽誤,望各注意。

  2、一切眾生皆具佛性,實與三世諸佛無二無別,于未來世,皆可成佛。

  3、我輩今生之得為人,乃前生之善果,永宜保此善果,使之發(fā)揚光大,繼續(xù)永久,不可殺生。如其廣造殺業(yè),必墮惡道,酬償宿債,展轉(zhuǎn)互殺,此仆彼起,無有盡期。

  4、居心行事,有類于盜者,亦即為盜。如假公濟私、損人利己、恃勢取財、用計謀物、忌人富貴、愿人貧賤等皆是。

  5、又如陽取為善之名,及至遇諸善事,心不真誠,事多敷衍。如設(shè)義學(xué),不擇嚴(yán)師,誤人子弟。施醫(yī)藥,不辨真假,誤人性命。遇見急難,漠不急救,延緩游移,每致誤事。一切敷衍塞責(zé),不顧他人利害,虛糜公帑,貽誤公益者,實皆同盜。

  6、人皆心存盜心,事作盜事,社會遂以腐亂,天下亦不太平矣。故須嚴(yán)重戒盜。

  7、己未斷惑,謂為已斷;己未證道,謂為已證。則為大妄語,此罪甚重。因其壞亂佛法,疑誤眾生故。

  8、善因感善果,惡因感惡果。自作自受,理有必然,決無稍差。十善,總該一切善法,若能遵行,無惡不斷,無善不修。

  9、學(xué)佛之人,于三歸、五戒、十善諸義,既已明了,即當(dāng)竭力閑邪存誠,敦倫盡分,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10、尤需注意者,任作何事,均宜憑天理良心。例如作醫(yī),有天良者,救人危急,即可大積陰功;無天良者,或使人輕病轉(zhuǎn)重,從中漁利,良心喪盡,定得惡果。

  11、既已歸依,當(dāng)虔誠受三歸,為了生脫死之本;謹(jǐn)持五戒,為斷惡修善之基;奉行十善,為清凈身口意三業(yè)之根。從茲諸惡皆泯,眾善力行。三業(yè)既凈,后再遵修道品,了脫生死,得與蓮池勝會。

  12、善惡因果,如影隨形,莫之或爽。實行其事,即實得其益。若沽名釣譽,好作狂言,自欺欺人,自謂已得佛道,是大妄語,必受惡報。

  13、修行人,總須心地光明,三業(yè)清凈,功德自能無量。觀經(jīng)云﹕﹁孝養(yǎng)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yè)﹂,﹁是為三世諸佛凈業(yè)正因。﹂至要弗忘。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有為者亦若是。愿各勉之!

  14、凈土法門,三根普被,利鈍全收;乃如來普為一切上圣下凡,令其于此生中,即了生死之大法也。于此不信不修,可不哀哉?

  15、此法門以信、愿、行,三法為宗。

  16、信,則信我此世界是苦,信極樂世界是樂。信我是業(yè)力凡夫,決定不能仗自力斷惑證真,了生脫死。信阿彌陀佛有大誓愿,若有眾生,念佛名號,求生佛國,其人臨命終時,佛必垂慈接引,令生西方。

  17、愿,則愿速出離此苦世界,愿速往生彼樂世界。

  18、行,則至誠懇切,常念南無(音納莫)阿彌陀佛,時時刻刻,無令暫忘;或只念阿彌陀佛四字,以免字多難念。

  19、無論大聲念、小聲念、金剛念(有聲而旁人不聞)、心中默念,均須心里念得清清楚楚,口里念得清清楚楚,耳中聽得清清楚楚。如此,則心不外馳,妄想漸息,佛念漸純,功德最大。

  20、念佛之人,必須孝養(yǎng)父母、奉事師長(即教我之師及有道德之人)、慈心不殺(當(dāng)吃長素或吃花素。即未斷輩,切勿親殺。)、修十善業(yè)(即身不行殺生、偷盜、邪淫之事;口不說妄言、綺語、兩舌、惡口之話;心不起貪欲、瞋恚、愚癡之念)。

  21、又須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婦順、主仁、仆忠。恪盡己分,不計他對我之盡分與否,我總要盡我之分。能于家庭及與社會,盡誼盡分,是名善人。

  22、善人念佛求生西方,決定臨終即得往生。以其心與佛合,故感佛慈接引也。

  23、又須勸父母、兄弟、姊妹、妻室、兒女、鄉(xiāng)黨、親友,同皆常念﹁南無阿彌陀佛﹂及﹁南無觀世音菩薩。﹂(每日若念一萬佛,念五千觀音,多少照此加減。)以此事利益甚大,忍令生我之人,及我之眷屬,并與親友,不蒙此益乎?

  24、常念佛及觀音,決定蒙佛慈庇,逢兇化吉。業(yè)消智朗,障盡福隆。

  25、勸人念佛求生西方,即是成就凡夫作佛,功德最大。以此功德回向往生,必滿所愿。

  26、凡作種種慈善功德,皆須回向往生西方,切不可求來生人天福報。

  27、佛教人念佛求生西方,是為人現(xiàn)生了生死的;若求來生人天福報,即是違背佛教。

  28、念佛之人,當(dāng)吃長素。如或不能,當(dāng)持六齋或十齋。由漸減以至永斷,方為合理。雖未斷葷,宜買現(xiàn)肉,勿在家中殺生。若日日殺生,其家便成殺場,乃怨鬼聚會之處,其不吉祥也,大矣!

  29、念佛之人,當(dāng)勸父母念佛求生西方。然欲父母臨終決定往生西方,非平時為說念佛之利益,令彼各各常念不可。

  30、佛法,法法圓通;外道只執(zhí)崖理。世人多多只信外道所說,不知佛法正理,故致一切同人,不能同沾法益也。

  31、觀世音菩薩,誓愿宏深,尋聲救苦。若遇刀兵、水火、饑饉、蟲煌、瘟疫、旱澇、賊匪、怨家、惡獸、毒蛇、惡鬼、妖魅、怨業(yè)病、小人陷害等患難者,能發(fā)改過遷善、自利利人之心,至誠懇切念觀世音,念念無間,決定得蒙慈護,不致有何危險。

  32、念佛最要緊是敦倫盡分,閑邪存誠,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存好心,說好話,行好事。力能為者,認(rèn)真為之;不能為者,亦當(dāng)發(fā)此善心,或勸有力者為之。切不可做假招子,沽名釣譽。此種心行,實為天地鬼神所共惡。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33、女人,孝公婆、敬丈夫、教兒女、惠婢仆、教養(yǎng)恩撫前房兒女,實為世間圣賢之道,亦是佛門敦本之法。具此功德,以修凈土,決定名譽日隆,福增壽永;臨終蒙佛接引,直登九蓮也。

  34、須知有因必定有果,己若種孝敬慈愛之因,自得孝敬慈愛之果。為人即是為己,害人甚于害己。固宜盡我之職分,以期佛天共鑒也。

  35、小兒從有知識時,即教以孝、弟、忠、信、禮、義、廉、恥之道,及三世因果、六道輪回之事。庶可有所畏懼,勉為良善也。

  36、古語云:教婦初來,教兒嬰孩。以其習(xí)與性成,故當(dāng)謹(jǐn)之于始也。天下之治亂,皆基于此,切勿以為老僧腐談,無關(guān)緊要也。

  37、若欲大通經(jīng)教,固當(dāng)請教高豎法幢之大通家法師。須知大通經(jīng)教者,未必即生能了生死;欲即生了生死,當(dāng)注重于信愿念佛,求生西方也。

  38、世間最可慘者,莫甚于死,而且舉世之人,無一能幸免者,以故有心欲自利利人者,不可不早為之計慮也。今既得聞如來普渡眾生之凈土法門,固當(dāng)信愿念佛,預(yù)備往生資糧,以期免生死輪回之幻苦,證涅盤常住之真樂。

  39、臨終人往生三要:

  第一:善巧開導(dǎo)安慰,令生正信。

  第二:大家換班念佛,以助凈念。

  第三:切戒搬動哭泣,以防誤事。

  果能依此三法以行,決定可以消除宿業(yè),增長凈因,蒙佛接引,往生西方。

  40、一得往生,則超凡入圣,了生脫死,漸漸進(jìn)修,必至圓成佛果而后已。如此利益,全仗眷屬助念之力。能如是行,于父母,則為真孝;于兄弟、姊妹,則為真弟;于兒女,則為真慈;于朋友、于平人,則為真義、真惠。以此培自己之凈因,啟同人之信向,久而久之,何難相習(xí)成風(fēng)乎哉。

  41、若不念佛,則隨善惡業(yè)力,復(fù)受生于善惡道中。(善道即人、天。惡道即畜生、餓鬼、地獄。修羅則亦名善道,亦名惡道,以彼修因感果均皆善惡夾雜故也。)若當(dāng)臨命終時,一心念南無阿彌陀佛,以此志誠念佛之心,必定感佛大發(fā)慈悲,親垂接引,令得往生。

  42、禍;ハ嘁蟹,唯在人之善用心與否耳。

  43、當(dāng)作十方專修凈土道場。住僧以二十人為額,不募緣、不做會、不傳法、不收徒、不講經(jīng)、不傳戒、不應(yīng)酬經(jīng)懺。專一念佛,每日與普通打七功課同。住持,祇論次數(shù),不論代數(shù)。但取戒行精嚴(yán),教理明白,深信凈土者即可。若其它皆優(yōu),而不專注凈土者,則絕不可請。

  44、印公于護國息災(zāi)會中,發(fā)揮三世因果,六道輪回之理,提倡信愿念佛,即生了脫之法,以挽救世道人心。

  45、修戒定慧,斷貪瞋癡,必須惑業(yè)凈盡,才能了生脫死。尚有一毫未斷盡,生死還是不能免。

  46、唯有念佛一法,是如來普應(yīng)群機而說,亦是阿彌陀佛大悲愿力所成就。無論上、中、下根,皆可修學(xué)。即煩惱惑業(yè)完全未斷,只要具足真信、切愿、實行念佛求生西方,亦可蒙佛接引,帶業(yè)往生。一得往生,生死就可了脫。

  47、念佛法門,三根普被,利鈍全收,理機雙契,不可思議。大集經(jīng)云:末法億億人修行,罕一得道;唯依念佛,得度生死。

  48、念佛的人,雖沒把見思煩惱斷除,但能具足信、愿、行三資糧,臨終就能感動阿彌陀佛來接引他生到極樂世界去。便得三不退,一直到破塵沙無明,成就無上菩提。

  49、要有道德學(xué)問,能夠有使人生長法身慧命的力量,才算是名符其實的和尚。

  50、華藏世界,是分破無明的法身大士,才能見得生得的。其余就是斷盡塵沙的菩薩,亦沒有分,何況華嚴(yán)會上,已證等覺的善財童子,普賢菩薩還教他和華藏海眾,以十大愿王回向極樂,以期圓滿佛果。

  51、凈土法門,無機不收。九界眾生,舍念佛法門,上無以圓成佛道;十方諸佛,舍念佛法門,下無以普度群萌。

  52、華藏海中,凈土無量,而必回向往土西方極樂世界者?芍鷺O樂,乃出苦之玄門,成佛之快捷方式也。

  53、奉勸諸位,總要老老實實的念佛求生西方,才不辜負(fù)如來說這個上成佛道,下化眾生,成始成終的總持法門。

  印光大師法語三則

  第一則

  世人食肉,已成習(xí)慣,但須知無論何肉均有毒,是因生物被殺時,恨心怨氣所致。人食之,雖不至實時喪命,但積之既久,則必發(fā)而為瘡為病。

  年輕女人,于生大氣后,喂孩子奶,其孩每死,亦因生氣而奶成毒汁之故。人之生氣,非因致命之痛,毒尚如此。何況豬、羊、雞、鴨、魚、蝦等要命之痛,其肉之毒,更可推知。余于十余年前見一書云:有一西洋女人,氣性甚大,某日生氣后,喂其子奶,其子遂死,不知其故。后又生一子,復(fù)因生氣后喂奶而死。因?qū)⒛讨钺t(yī)驗之,則有毒,方知二子皆為奶毒死。近有一老太婆來歸依,余勸其吃素,告以肉皆有毒,并引生氣西婦毒死二子為證。彼云:伊有兩孩,亦是因此死的。因彼夫性氣橫蠻,一不順意,即將她痛打。孩子見之則哭,彼即喂奶,孩子遂死。當(dāng)時并不知是被奶毒死。其媳亦因喂奶,死一子?芍篱g被毒奶藥死之孩子,不知多少?因西婦首先發(fā)覺,至此老太婆證之,才大明其故。故喂孩子之女人,切弗生氣。倘或生大氣,當(dāng)時切勿即喂孩子。需待心平氣和,了無恨意后,再隔幾點鐘,乃可無礙。若當(dāng)時或不久即喂,每易致命,雖不即死,亦每成病而不自知其故。

  同此一理,牛、羊等一切生物在被殺時,雖不能言,其怨毒蘊結(jié)于血肉中者,不知幾許?人食之,無異服毒。非特增殺業(yè),招罪報于將來,現(xiàn)生亦多釀病短壽,誠甚可憐而可惜也!此事知者猶少,故表而出之,望大家皆能留意。由此以推,可知人當(dāng)怒時,不獨其奶有毒,即眼淚、口唾亦都有毒。若流入小兒口眼中,亦為害不淺。

  有一醫(yī)生來歸依,余問彼:醫(yī)書中有此說否﹖彼云:未見。世間事之出常情外者頗多,不可盡以其不合學(xué)理而非棄之。例如治瘧疾方:用二寸寬一條白紙,寫烏梅兩個、紅棗兩個、胡豆幾顆(按病人歲數(shù)多少,寫多少顆。如十歲寫十顆,二十歲寫二十顆。)折而疊之,在瘧未發(fā)前一點鐘,男左女右,縛于臂膊上,即可不再發(fā)。此法甚效,即二、三年不愈者,亦可即愈。非藥、非符、非咒,而能奇效如此,豈可盡以常理解之?

  因知世間萬事,每難思議。即如眼見、耳聞,乃極平常事,盡人皆知者。但若問其眼何以能見?耳何以能聞?科學(xué)家將答謂:由神經(jīng)作用。若再進(jìn)問:神經(jīng)何以有此作用?又何以有神經(jīng)?則能答者恐少矣。佛法中亦有不可思議而可思議者;有可思議而不可思議者。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不可概以常情測度之也。

  第二則

  學(xué)佛之人,最要各盡其分。能盡其分,即可有廉、有恥。如父慈、子孝、兄愛、弟敬,皆當(dāng)努力行之。大學(xué)所謂「大學(xué)之道,在明明德!股厦髯,即是克己復(fù)禮之修省;下明德二字,即是意誠、心正、身修、家齊之懿德。欲明此盡人皆能之明德,非從誠意克己不可。進(jìn)之,方可言「在親民,在止于至善!勾酥H民,即是人我一體,視人如己,各盡其分之意。止于至善,即是動靜以禮,不欺暗室,自行化他,悉依天理人情,不偏不倚之中道。能如是,為圣為賢可得而幾矣。

  且佛法之教人,在于對治人之煩惱習(xí)氣,故有戒定慧三學(xué)以為根本。蓋以戒束身,則悖德乖理之事不敢作,無益有損之語不敢出。由戒生定,則心中紛擾妄亂之雜念漸息,胡涂惛憒之妄為自止。因定發(fā)慧,則正智開發(fā),煩惑消滅,進(jìn)行經(jīng)世、出世諸善法,無一不合乎中道矣。

  戒定慧三,皆是修德,皆由正智親見之心體,是即明德。此之明德,在中庸則為誠。誠,即醇真無妄;明德,即離念靈知。誠與明德,皆屬性德。由有克己修省之修持,性德方彰。故須注重首一明字,則明德自能徹見而永明矣。

  佛法與世法,本來非兩樣;蛴幸苑疝o親割愛,謂為不孝者,此乃局于現(xiàn)世,未知過去未來之淺見也。佛之孝親,通乎三世。故梵網(wǎng)經(jīng)云﹕﹁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yè)。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實皆是我父母,其殺而食者,乃無異于殺食父母。佛之于一切眾生,皆能愍念而度脫之,其為孝也大矣。何況更能度親永免輪回,尤非世間任何孝子所能及哉。

  且世間之孝,親在則服勞奉養(yǎng);親歿則但于生歿之辰,設(shè)食祭奠,以盡為子之心。設(shè)或父母罪重,已墮異類,又誰能知其所殺以祀之生物中,決無本我父母在其中乎!昧三世無盡之理,而以數(shù)十年之小孝責(zé)佛,其所知所見之淺小,亦可笑矣。故佛教人戒殺、放生、吃素、念佛者,其孝慈實可謂無盡也。

  第三則

  勸戒錄類編載:福建蒲城令某君,久戒殺生;其妻則殘忍好肉,生辰之先,買許多生物,將欲殺以宴客。趙曰:「汝欲祝壽,令彼就死,于心安乎?」妻曰:「此皆迂詞。若依佛法,男女不同宿,不殺生命,數(shù)十年后,不將舉世皆畜生乎?」趙知無法可勸,聽之。

  至夜,其妻忽夢入廚房,見殺豬,則己即變成豬,殺死還知痛,拔毛破腹,抽腸裂肢,更痛不可忍。及殺雞、鴨等,亦皆見己成所殺之物。痛極而醒,心跳肉顫。從此發(fā)心,盡放所買之生,而吃長素。此人宿世有大善根,故能感佛慈加被,令彼親受其苦,以止惡業(yè)。否則將生生世世供人宰食,以償債矣。

  世之殺生食肉者,茍亦能設(shè)身處地而作己想。則何難立地回頭。至言天生豬、羊等物本以養(yǎng)人,則試問:天之生人,亦所以養(yǎng)虎、狼、蚊、蚤等物乎?不值一笑矣。

  又有一類人說:「我之食牛、羊、雞、鴨等肉,為欲度脫彼等也。」此說不但顯教無,即密宗亦無之。若果有濟顛僧之神通,亦未為不可。否則邪說誤人,自取罪過,極無廉恥之輩、乃敢作是說耳。夫彼既能以殺為度,則最尊者父母、最愛者妻子,何不先殺其父母、妻子食之,以度之乎?其荒誕可不復(fù)言矣。

  南梁時,蜀青城山,有僧名道香,具大神力,秘而不泄。該山,年有例會,屆時,眾皆大嚼大喝,殺生無數(shù)。道香屢勸,不聽。是年,乃于山門外掘一大坑,謂眾曰:「汝等既得飽食,亦分我一杯羹,何如?」眾應(yīng)之。于是道香亦大醉飽,令人扶至坑前大吐。所食之物,飛者飛去,走者走去,魚蝦水族,吐滿一坑。眾皆驚服,遂永戒殺生。道香旋因聞志公之語,當(dāng)即化去。(有蜀人、在京謁志公。志公問:「何處人?」曰:「四川!怪竟:「四川香貴賤?」曰:「很賤!怪竟:「已為人賤,何不去之?」其人回至青城山,對香述志公語。香聞此語,即便化去。)需知世之沉潛不露者,一旦顯示神通,每即去世示寂,以免又增煩惱。否則需如濟公之妝(裝)癡詐顛,令人莫測其妙,乃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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