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思維

  正思維

  “佛告阿濕波誓:‘若沙門、婆羅門,三昧堅固,三昧平等,若不得入彼三昧,不應作念:我于三昧退減。”佛陀馬上就開示法要,今天不管是沙門婆羅門,你修禪定,在三昧中、在正受中,如果不能入三昧的時候,不應該起這樣的念頭:我於三昧退減,“若復圣弟子不見色是我,異我,相在,不見受、想、行、識是我,異我,相在,但當作是覺知:”你只能起這樣的念頭跟覺知,“貪欲永盡無余,瞋恚、愚癡永盡無余。貪、恚、癡永盡無余已,一切漏盡,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xiàn)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一個人面對這樣急難、危難、大苦痛的時候,雖然不能起三昧的(定力的)作用,那個時候你也不應該起退悔的心,應該起什麼樣的心呢?對於自己的以身作證要肯定,肯定什麼?我的貪、瞋、癡已盡!我的煩惱已經滅了!我自己知道不受後有!肯定自己所修、所學的,堅固信心、不移不動,我入滅、絕對不受後有,要那樣的肯定,如果不是這樣子,還會起退悔,我認為這個受用性是有問題的。

  “佛說是法時,尊者阿濕波誓不起諸漏,心得解脫,”聽了這個法他才真正的大解脫,當下契入!可見呢他原來的受用還不是很堅固。那透過這樣的因緣,佛陀的一開示,在那樣的身心狀態(tài)中,當下就知道,自己不正思惟,馬上恢復正念,馬上契入,反而得到大解脫。所以這個時候,就不起諸漏、心得解脫,歡喜踴悅,身心歡喜、非常高興,注意聽喔!“歡喜踴悅故,身病即除!辈『美,這里提示出一個問題,身體歡喜、病好了,但是重點不是在這里,是說讓我們明白,一個身遭病苦,這麼苦的人,面對死亡恐懼的人,當他心靈明白了這個法,超越了束縛的時候,整個生命活起來整個,生命幸福、活悅、快樂,那樣一種歡喜,病反而就好啦、沒病啦。

  這一經以外,馬勝比丘也是這樣子。那麼我們就知道,心靈這一方面的重要,知見的重要,正見的重要!大家就明白,所以如果一個沒有真正受用解脫的人,稍微受一點苦:障礙啦、逆境啦,退悔心都會來,那個意志力啊,沒有辦法承擔,(他會找借口說)‘修這個哪有效啊?修一修、這環(huán)境還是這麼壞,還是煩惱這麼多。’他都沒有反省自己,這麼久來的修行為什麼不受用?沒有反省。如果一個真正的修行人喔,當我們煩惱來的時候、逆境來的時候,都要反省,我哪里做不對?我哪里不夠懇切?我哪里不夠精進?我自己不夠受用?要反省我錯在何處?如果是這樣子的會檢討,發(fā)覺我們不受用的原因,面對那個原因去反省,如果你能看到、發(fā)覺到(錯在何處),你就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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