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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師73歲

  印光大師年譜

  沈去疾著

  公元一九三三年 癸酉 民國廿二年 七十三歲

  在蘇州報國寺閉關。

  二月十九日,顧德榖居士詣蘇拜謁,蒙大師開示“念佛去妄法要”。師謂:“妄念之在人心,猶塵屑之在空間。空間無時無塵屑,人心亦無時無妄念。若不懇切念佛,匪特無由去妄,且不了妄念之謂何。其實孔子所謂‘克已’,即是克此妄也。孟子所謂‘寡欲’,即寡此妄也。佛稱貪瞋癡為三毒,亦即此妄也。菩薩稱‘無盡煩惱’,亦即妄之別名也。儒釋之處境雖殊,而格除心之私欲,則無有不同。釋尊開示凈土法門,勸人念佛。人果能念到無念而念,念而不念,自然心光發(fā)現,妄念全消。‘經’所謂‘一心不亂’是也。”(1)

  四月二十四日,葛志亮隨郭慧海居士赴蘇,薄暮抵報國寺,叩謁師座于關前。次晨上午十時叩關,頂禮皈依。大師賜其法名“慧亮”,并誡勿看運氣煉丹外道書,更示扶亂之妄。嗣午后,語葛等何不往靈巖山去朝拜一次(二)。

  孟秋,作《樂清佛教凈業(yè)社緣起》(三)。

  九月,復理聽濤居士書一(四)。

  冬至,作《淮安觀音庵普濟蓮社緣起》(五)。

  冬至日,作《楊佩文居士得舍利記》(六)

  民廿二年冬至日為夏歷十二月初六。

  臘八日,作《大乘百法明門論講義題解》序(七)。

  十二月初十,復拜竹居士書一(八)。

  癸酉孟冬,作《贛州壽量寺重興緣起疏》(九)。

  復江景春居士書(十)。

  復于歸凈居士書(十一)。

  復宗誠居士書(十二)。

  復許慧舫居士書(十三)。

  復殷德增居士書(十四)。

  復鄭慧洪居士書(十五)。

  復趙奉之居士書(十六)。

  與陳慧恭居士書(十七)。

  與胡作初居士書(十八)。

  復陳慧新居士書(十九)。

  復袁德常居士書(廿)。

  作《凈土五經》重刊序(廿一)。

  作《凈土圣賢錄》序(廿二)。

  作《重修清涼山志》序(廿三)。

  作《昆山佛教西方蓮會緣起》序(廿四)。

  作《杯度齋文集》序(廿五)。

  作《圓瑛法匯》序(廿六)。

  作《法華經》寫本序(廿七)。

  作趙運昌請影印宋版藏經序(廿八)。

  作《無錫西方殿緣起碑記》(廿九)。

  作《南京三叉河創(chuàng)建法云寺緣起碑》(卅)。

  作《沙公雪舫懿德頌》(卅一 )。

  作《婺源程志鵬居士懿行頌》(卅二)。

  作《婺源縣內成立佛光分社發(fā)隱》(卅三)。

  復胡慧徹居士書。(卅四)。

  復陳渭恩居士書(卅五)。

  復李爾清居士書(卅六)。

  復劉蓉閣居士書(卅七)

  福建鼓山湧泉寺新建放生園落成,大師為撰碑文,勒石白云堂前(卅八)。

  (一)見《永思集·追念印光大師贅語》。

  (二)見《永思集·本師印公垂慈攝受記》。

  (三)見《三編》卷三第七九0頁。

  按:樂清縣,在今浙江溫州,溫州古為佛教興盛之地,當此之前,己有當地佛教居士吳璧華極力提倡,并于樂清虹橋成立佛教居士林,繼而又有吳智馨居士等集合諸善信于縣城中成立佛教凈業(yè)社。

  大師于本文中言道:“有心世道人心者,…….恐人道或幾乎息,群起而設法挽救之,于是各處成立凈業(yè)社、居士林,提倡佛學。明三世之因果,示六道輪回,令一切人守孝、悌、忠、信、禮、義、廉、恥之八德,行格、致、誠、正、修、齊、治、平之八事。”闡明佛教凈業(yè)社之宗旨及欲達之效果。上海佛教凈業(yè)社成立于公元一九二二年(民國十一年)初,由沈輝、關絅之等創(chuàng)設于愛文義路居士林舊址。印光法師亦常來社中開示。有簡照南、簡玉階兄弟為滬上臣紳,南洋煙草公司企業(yè)家,經介紹認識印公后,言談投契,遂皈依佛門,信奉凈土。簡氏有私宅花苑名南園,宗祠在焉。簡照南居士欲將其捐贈與印公為弘法之地,事未行,而下世矣。至一九二六年,其弟簡玉階居士乃秉承其兄遺志,將南園舍出,作為上海佛教凈業(yè)社之社址。時有關絅之、黃涵之、狄楚青、葉公綽、簡玉階、王一亭、江味農、聶云臺、高鶴年、聞蘭亭等四十人發(fā)起、訂立社章,推舉社長及職事。凈業(yè)社社址設于覺園(今上海常德路四一八號),園中有放生池、假山、亭榭樓閣,花木繁茂,景色宜人。印光法師曾于其中創(chuàng)設弘化社佛經流通處,是為上海佛教史上之著名勝跡。

  簡照南(一八七0年——一九二三年)名耀登,字肇章。廣東南海人。青年時代曾至日本經商,失利返回。一九0五年與其弟簡玉階于香港創(chuàng)立廣東南洋煙草公司。蝕本歇業(yè)。一九0九年再度開業(yè),更名為南洋兄弟煙草公司。此后業(yè)務不斷發(fā)展,公司總部遷至上海,滬港兩地分設五廠,男女職工達萬余人。簡照南被推舉為“永遠總理”,并任上海總商會會董、上海華僑聯合會董事等職。

  一九一九年,簡照南及其弟會晤印光法師,得聆其開示,遂篤信凈土法門,虔誠奉佛念佛。此后在其私宅南園之西。設立佛堂,題名“菩提精舍”。早暮誦經念佛不輟。一九二三年病逝于滬上。逝后,其弟簡玉階秉承其生前遺愿,將南園及其中之佛堂、假山、水池、亭榭、樓閣等全部布施捐送給佛教界,作為佛教公共功德地,更名為“覺圓”。遂為上海佛教凈業(yè)社社址。佛教界常在此舉行盛大法會。一九三六年五月,在凈業(yè)社內啟建規(guī)模弘大之丙子息災法會。十一月,印光法師應邀,專誠自蘇州出關蒞滬,登座開示法要,并接受在家居士皈依。

  一九四0年在此設立班禪紀念堂。一九四八年,能海上人命弟子清定法師建金剛道場,專修格魯派密法于此。

  (四)見《三編》卷二第四0八頁。

  按:大師此函闡述人生因果事理明澈。余初抉取其一節(jié)文字引錄于此,然錄之一節(jié)又不忍舍其下一節(jié);錄之一句又不忍遺其下一句。大師文字,字字珠璣,啟示愚癡,無不對癥下藥。余昔于因果雖知而未諳,雖信而未切,時覺若存若亡,恍兮忽兮,今誦此函,猶如撥云霧重見天日,于因果佛法篤信無疑矣,

  (五)見《三編》卷三第七九五頁。

  (六)見《三編》卷三第八一九頁。

  (七)見(三編)卷三第七七二頁。

  (八)見《三編》卷四第八八七頁。

  按:此文與《續(xù)編》卷下第二三三頁所收之文同,題名亦同。

  (九)見《三編》卷二第三六五頁。

  (十)見《續(xù)篇》卷上第一一九頁(共兩函)

  (十一)見《續(xù)篇》卷上第一四六頁。

  按:此是大師答復一學佛青年之書。彼青年欲出家為僧,母親未允。大師是以勸其“不宜出家”,“即掩關亦不必”,勉其誠實處世謀生,認真讀書。“不能為世間賢人、善人,何能得佛法真實利益乎?”并接受此青年皈依,所取法名即用其原名“歸凈”,且引告云:“縱然生到非非想,不如西方歸去來。”一心歸去,始知自性本來清凈。,又何處求歸相,凈相耶?遂又引古云:“自是不歸歸便得,故鄉(xiāng)風月有誰爭!”大師對于青年一代之愛護關切,殷殷期望,慈悲之心躍然于紙上。

  (十二)見《續(xù)篇》卷上第一四六頁。

  按:此是大師對于舊式學堂諸弊端之批判。

  (十三)見《續(xù)篇》卷上第一四八頁。

  按:函末指出:“越學問大越糊涂。”此語深有見地,須三思方得。能省此端則可不糊涂、少糊涂矣!

  (十四)見《續(xù)篇》卷下第一四九頁。

  (十五)見《續(xù)篇》卷下第一五0頁。

  (十六)見《續(xù)篇》卷下第一五一頁。

  (十七)見《續(xù)篇》卷下第一五二頁。

  按:此函中大師之精警語數則,恭錄引如左:“誠之所至,金石為開,況仗三寶之力乎!”

  “在家人念蒙山,有何不可?此系普結孤魂緣者。小則蒙山,中則焰口,大則水陸,同是一事。常結孤魂緣則常吉祥矣!”

  “人若做錯昧事,鬼便爭相揶揄,故難吉祥,人若如此,雖在暗室亦不敢起壞念頭,況壞事乎!”

  “放蒙山若至誠,雖厲鬼亦當謹遵佛勅,不復為厲。”

  (十八)見《續(xù)篇》卷上第一六六頁。

  按:大師于此函中批評“煉丹運氣”之法,謂“用之好則血脈周流,身體強健;用之不如法,則氣滯不通。其害非小。”繼之于信后開示清信寡欲、攝心念佛之修持方法。“一句‘南無阿彌陀佛’綿綿密密長時憶念,凡有忿怒、淫欲、好勝、睹氣等念偶爾萌動,即自反省,作自念云:‘我念佛之人,何可起此種心念乎?’念起即息。久則凡一切勞神損身之念皆無由而起,終日由佛不可思議功德加持身心,敢保不須十日即見大效。”

  (十九) 見《續(xù)篇》卷上第二0三頁。

  按:此是大師論訂立修持凈土利法門功課之要義,指出“隨機而立,愈簡愈妙”。蓋隨機則能與佛心相契,有所感應,簡則能恒。

  (廿)見《續(xù)篇》卷上第二一0頁。

  按:袁德常,無錫居士,原名麗庭!独m(xù)篇》收入大師與其函共四通(自民國廿二年至民國廿七年)。

  (廿一)見《續(xù)篇》卷下第四頁。

  按:《凈土五經》,指《阿彌陀經》、《無量壽經》、《觀無量壽經》、《華嚴經·普賢行愿品》及《楞嚴經·大勢至念佛圓通章》。

  (廿二)見《續(xù)篇》卷下第三十二頁。

  按:《凈土圣賢錄》,清乾隆間彭際清命其侄希涑輯錄往生凈土諸傳而成之書。后至道光末年,蓮歸居士胡廷將乾隆后往生四眾事跡收輯得一百數十人,編為《續(xù)集》,以后德森法師復收集近代二百余人往生事跡。輯為《凈土圣賢錄三編》。

  (廿三)見《續(xù)篇》卷下第三十八頁。

  (廿四)見《續(xù)篇》卷下第八十六頁。

  (廿五)見《續(xù)篇》卷下第八十七頁。

  按:《杯度齋文集》,大師之皈依弟子郭介梅居士所編,以引證古今事跡,闡明因果及六道輪回之理。

  (廿六)見《續(xù)篇》卷下第九十一頁。

  圓瑛(公元一八七八——一九五三)法師,現代愛國高僧,著名佛教學者。俗姓吳,福建古田人。出家后法名宏悟,別號韜光,又號‘一吼堂主人’。幼讀儒書,頗通文理。一八九六年于福建福州涌泉寺剃度出家,拜興化梅峰寺增西上人為師。翌年從鼓山湧泉寺妙蓮和尚受戒。復修習苦行。數年后出游參訪名剎高僧。先后從冶開禪師及敬安禪師(八指頭陀)修習參禪。又從通智、諦閑、祖印等法師修習臺宗教觀。一九二九年與太虛共同發(fā)起成立中國佛教會,被推為會長,連任七屆。一九三四年在上海創(chuàng)建凈土道場——圓瑛講堂。在抗日戰(zhàn)爭期間,曾與其徒明旸法師同往南洋之新加坡等地,募集抗日救災資金。一九三九年回國,在上海與明旸同遭日本憲兵逮捕,又被押解往南京,備受種種迫害,始終未屈。被釋后,返圓明講堂閉戶注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任第一任中國佛教協(xié)會會長。一九五三年在浙江寧波天童寺病逝。

  圓瑛法師宗教兼通,禪凈雙修,一生著述豐富,對于《楞嚴經》尤下苦功,頗多闡發(fā)。著述主要有:《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大乘起信論講義》、(圓覺經講義)、《金剛經講義》、《佛說阿彌陀經要解講義》,及《一吼堂文集》、《一吼堂詩集》等近二十種。民國廿二年(公元一九三三年),上海佛學書局將上列數種匯編成《圓瑛法匯》出版,F上海圓明講堂設有圓瑛大師紀念堂。一九八九年由其弟子明旸法師編輯主持出版了《圓瑛大師年譜》,記述大師生平頗詳。

  (廿七)見《續(xù)篇》卷下第一三三頁。

  (廿八)見《續(xù)篇》卷下第一三八頁。

  (廿九)見《續(xù)篇》卷下第一五七頁。

  (卅)見《續(xù)篇》卷下第一五八頁。

  (卅一)見《續(xù)篇》卷下第一九二頁。

  (卅二)見《續(xù)篇》卷下第一九四頁。

  (卅三)見《續(xù)篇》卷下第二0八頁。

  (卅四)見《三編》卷一第一五0頁。

  (卅五)見《三編》卷一第一三七頁。

  (卅六)見《三編》卷一第一四八頁。

  (卅七)見《三編》卷一第一四七頁。

  (卅八)見《三編》卷一第二一九頁《復羅智聲居士書一》后附有羅氏題識:

  民國二十二年癸酉,鼓山湧泉寺新建放生園落成,大師為撰碑文,勒石于白云堂前,于放生之理已發(fā)揮無遺。今福州怡山長慶寺第一山門放生池,增筑圍墻,迨工告竣,而大師年已八秩,力衰目病,不敢再勞老人筆墨。謹檢老人曩日來諭真跡,指示關于放生要旨六則,勒石池左,愿現未從事放生者共勉之。中華民國二十九年歲次庚辰仲春吉日,皈依弟子羅智聲敬識。

  放生要旨(六則)

  放生之款,用于放生之各種零費,只期自己無有他用,固無所礙,然亦不妨集時為眾說明,則自他俱可無慮矣。光一向不主張于佛菩薩誕期及各朔望好日期放生,此事己成鐵案;捕生者特為放生者多捕,則買而放者,亦多有因放而捕來耳。然人情多好名,此各日放生則有名。又人情多以因循了事,若不于此各日放,則便不肯特為買放矣。光雖為人如此說,究亦只成空談。

  又,生亦不可亂放。放之于江,則無不可,放之于池,凡害魚之魚亦放其中,是放賊于人民之聚處,則群魚皆為彼此食料。然欲一一如法。實難做到。是宜極力提倡戒殺吃素以為根本解決之法。其于放生略為舉行,以期人各體會放之之意而己。若盡量放而設法未能合法,則亦功過不相掩耳。

  放生之舉,事雖為生,意實為人。人若止殺,則固用不著此種作為。然人食肉之心愈盛,不設此舉,久而久之,將舉非州之野蠻行為遍行于世?刹活A為設法令彼嗜殺嗜肉之人同生反躬自省之誡乎?

  放生者,但以不忍殺生為念,不能計及彼之食生物與否。魚多食小魚及小水蟲,若如所論,放一大魚,必日殺無數小魚、水蟲,則放一殺多,是放之功少過多也。然穿山蛇獺,究無幾何,既不能盡生物皆買放,則似宜從緩,庶免閑議。

  放生以志誠為彼念佛持咒為本,所有儀式亦不過表示法相而己。如有其人,固宜按儀式行,否則但竭誠念佛即己。

  又凡生欲放,若夏日當宜速行,倘泥于等齊,按儀式作法,或至久經時刻,有礙生命,居士放生,宜從省略。若真誠無偽僭之心,即按儀式行,亦非絕不可行,若妄效僧儀,則成我慢矣。法固圓融,當善用心。在家居士可放蒙山,則此放生,固無所礙,然須絕無僭越之心,深存度生之念方可耳。

  *標題“放生要旨”,編者所加。原文為大師復羅智聲居士書函(見《三編》卷一第二一九頁),僅略去文首“手書具悉”四字。該函亦未署年月,故日期不可考。而信后附有羅氏之題識,以知大師于民國廿二年曾為鼓山湧泉寺新建放生園撰碑記,而碑文未見諸《三編》文鈔中。吁!人間己攸忽一甲子歲月矣!其碑文尚存而可求乎?

  《復理聽濤居士書一》(《三編》卷二第四0八頁)

  《復陳慧新居士書》(《續(xù)篇》卷上第二0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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