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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年至1887年,師出生至27歲

  印光大師年譜

  沈去疾著

  法師俗姓趙,名丹桂,字紹伊,號子任。陜西省郃陽(今合陽)縣赤城東村人。弟兄三人,長名折桂,字從龍;次名秋桂,字攀龍,師最小(1)。父名秉綱,母張氏。法師幼隨長兄習儒,穎悟異常,成童中秀才。十五歲再次病目,困殆數(shù)載,疾愈后一心向佛。年二十一出家為僧,法名圣量,字印光。后自號“繼廬行者”,又號“常慚”、“常慚愧僧”。三十三歲后,在浙江普陀山法雨寺隱跡潛修。晚年在滬創(chuàng)辦佛經(jīng)流通處弘化社,在蘇州吳縣開靈巖山寺十方專修凈土道場。一九四0年十二月二日圓寂于蘇州靈巖山寺。后人奉為凈土宗第十三代祖師。

  (1)見釋妙真主編的《印光大師言行錄》(一九五四年弘化印行)、《永思集·印光大師小史》;張慧容《印光大師略傳》;廴。名有瓚,浙江鄞縣人,大師之皈依弟子,法號“慧容”。又,大師名丹桂,此系陜西合陽縣印光法師紀念堂籌建委員會告知,且云其長兄次兄分別名折桂、秋桂。此事為以前有關大師之諸書、文未載。印光法師紀念堂籌委會成立于一九九五年六月。

  公元一八六一年 辛酉 清咸豐十一年 一歲

  夏歷十二月十二日辰時,生于陜西省郃陽(今合陽)縣(一)。師生六月即病目,幾喪明,后雖愈,目力已損(二)。

  (一)見真達和尚等《印光法師行業(yè)記》。

  (二)見《三編》卷二“復郭漢儒”:“生甫六月即病目,經(jīng)六月之久,目未一開,除食息外,晝夜常哭。”(上冊三一四頁)

  公元一八六二年 壬戍 清同治元年 二歲

  公元一八六三年 癸亥 清同治二年 三歲

  公元一八六四年 甲子 清同治三年 四歲

  公元一八六五年 乙丑 清同治四年 五歲

  公元一八六六年 丙寅 清同治五年 六歲

  公元一八六七年 丁卯 清同治六年 七歲

  公元一八六八年 戊辰 清同治七年 八歲

  公元一八六九年 己已 清同治八年 九歲

  公元一八七0年 庚午 清同治九年 十歲

  公元一八七一年 辛未 清同治十年 十一歲

  公元一八七二年 壬申 清同治十一年 十二歲

  公元一八七三年 癸酉 清同治十二年 十三歲

  公元一八七四年 甲戍 清同治十三年 十四歲

  公元一八七五年 乙亥 清光緒元年 十五歲

  公元一八七六年 丙子 清光緒二年 十六歲

  公元一八七七年 丁丑 清光緒三年 十七歲

  公元一八七八年 戊寅 清光緒四年 十八歲

  公元一八七九年 己卯 清光緒五年 十九歲

  公元一八八0年 庚辰 清光緒六年 二十歲

  隨兄讀書長安,離鄉(xiāng)四百二十里(一)。

  去同州考秀才時,只身投奔長安雁塔寺,擬出家。其兄幾經(jīng)周折找到他,再三相勸,而他不以為然,說道:“舉人、秀才能怎樣?為官那有好下場!......到頭來,大禍臨身更悔煞!”被其兄硬扯回家,閑住八十馀日(二)。

  (一)見釋南亭、樂建吾(崇輝)等《永思集續(xù)編·印光祖師傳略》(一九七0年):“嗣隨長兄讀書長安,距鄉(xiāng)四百二十里。”文中雖未明言“隨兄同至長安”之確切年份,然至少已在此(二十歲)前矣。

  (二)按:此則資料據(jù)印光法師家鄉(xiāng),陜西合陽縣縣志辦公室,縣志副主編,陜西印光法師紀念堂籌委會副秘書長鄒念宗先生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來信提供。資料原記“光緒五年”一八八0年。顯是光緒六年之誤,故補入本年條中。

  印光法師紀念堂籌建委員會

  在陜西合陽縣城,印光法師故里。一九九六年二月一日成立。由合陽縣人大常委常務主任李克明、縣政協(xié)主席黃萬合、秦飛老居士等發(fā)起。有印光皈依弟子弘林方丈,陜西佛協(xié)副會長昌明法師、大興善寺界明方丈,及陜西醫(yī)史博物館館長張厚墉教授等佛教界文化人士、居士參加。秦飛老居士為秘書長。秦老居士及張厚墉教授曾于一九九0年在合陽印光法師出生地考察五天,走訪調(diào)查,證實了印光法師生于陜西合陽縣孟莊鄉(xiāng)赤東村。

  公元一八八一年 辛已 清光緒七年 二十一歲

  投終南山南五臺蓮華洞寺出家,禮道純和尚為師(一)。

  夏,承剃度師命往皖之小南海參學(二)。

  (一)見《行業(yè)記》。又據(jù)陳煌琳《印光法師傳略》載述:“光緒七年辛已,年二十一,長兄由長安回鄉(xiāng),即往終南山南五臺蓮華洞寺出家,禮道純長老為師。未三月,長兄尋蹤至,給以母病篤,乃隨回家。途中兄出俗服一襲,厲聲斥曰:‘汝不卸僧裝,吾必死汝于此!’無奈,從之。及抵家,母固無恙也。長兄誡曰:‘誰教汝擅自出家乎?從今將此念頭放下,否則定予痛責!’家人慮師潛逃,防范綦嚴,遇戚家有喜事,兄皆師往賀,席間有肉。師故大啖,兄大悅,以為不復有出家志,防范遂疏。一日,長兄往探親,二兄在埸曬谷,師乘機占一觀音課,云‘高明占祿位,籠鳥得逃生’。遂竊取僧衫并錢二百文,奔蓮華洞寺道純師處,恐長兄追至,不敢久留,一宿而去。道純師系一苦行僧,贈洋錢一圓,陜?nèi)缩r見,錢店不兌換,乃向首飾店換得錢八百文。”

  (二)見釋妙真等主編《印光大師書傳·蓮華曬經(jīng)》:“師于光緒七年夏承剃度師命,往皖之徽州小南海參學。行前唯得其師所存之銀圓一枚,易錢八百為路費。登山涉水,只影孤征,備歷艱辛而毫無退志。道經(jīng)湖北竹溪蓮華寺,詢知去程尚遠,復為常住留充‘照客’。遂止行程。”

  公元一八八二年 壬午 清光緒八年 二十二歲

  掛褡于湖北省竹溪蓮華寺。寺僧食蕈,師獨不食;僧僉中毒,賴師以救(一)。

  至陜西省興安縣雙溪寺,于印海定公律師座下受具(二)。

  (一)見《行業(yè)記》。文《永思集·印光大師小史》:于湖北蓮華寺中曬經(jīng)次得讀《龍舒凈土文》殘本《書傳》,既而師發(fā)心苦役供養(yǎng)眾僧,兼任柴頭、水頭。每日四十馀人所用水及開水,悉師一人挑自燒。和尚見師勤慎、忠實,適庫頭有病,即令代理其職。師于曬經(jīng)次偶讀殘本《龍舒凈土文》,益知凈土一法,圓賅萬行、普攝群機,遂畢生以之自行化他焉。一句彌陀家喻戶曉,凈土法門得以中興實肇端于此。

  (二)見《書傳·雙溪受戒》:“陜西興安雙溪寺印海定公律師傳戒,特派職師來蓮華寺請知客師為開堂,知師善書,且未受具,故約師同往雙溪受戒。”“受具時,以師善書,凡戒期中所有寫法事宜,悉令代作。寫字過多,目發(fā)紅如血灌。幸?guī)熛扔诤鄙徣A寺充照客時,于曬經(jīng)次得讀《龍舒凈土文》而知念佛往生凈土法門乃即了生脫死之要道。當此目病之際,一心專致,誦念佛號;夜間俟眾睡后,復起坐念佛號,即寫字時亦心不離佛,故雖力疾書寫,乃能勉強維持。及寫事竟,而目亦痊愈。由是深解念佛功德不可思議,而自行化他,一以凈土為歸,即肇端于斯也。”

  公元一八八三年 癸未 清光緒九年 二十三歲

  爾后隱跡終南四年,住太乙峰,曉夕念佛,兼讀契經(jīng),自是深入法海矣(一)。

  (一)見《書傳·紅螺參學》:“師具戒后,志切專修,仍歸終南,潛居念佛,間研教典。”又陳海量《印光大師小史》:“是年具戒于興安雙溪寺,爾后遁隱終南,住太乙峰,曉夕念佛,兼讀契經(jīng)。煙霞托跡,日月鄰身。時復層巒,危巔宴坐,長空萬里,大地平沉,自是深入法海矣。”

  公元一八八四年 甲申 清光緒十年 二十四歲

  在終南山念佛修持。

  公元一八八五年 乙酉 清光緒十一年 二十五歲

  住陜西省七十里外南五臺山大頂,親侍大士香火。一日下山至劉村西寺,見有數(shù)碑,所載皆非最初緣起。中有一碑,被水垢封蔽成一石板。大師取磚磨之,乃至元七年依古碑所序之緣起碑也(一)。

  (一)見《增廣》卷一第六九頁《與高鶴年書》“南五臺山乃千三百年前,觀世音菩薩現(xiàn)比丘身,降伏毒龍所開之古道場也;亦蓮宗八祖云棲蓮池大師中興蓮宗之發(fā)愿處也。明嘉靖時,有性天文理老和尚者,隱居此山,無門洞。后因云游至杭州,住西山黃龍庵。蓮池大師仰其道風,與夫人湯氏皈依座下,不二三年,又依之出家。”

  按:元世祖至元七年為公元一二七0年,劉村西寺乃南五臺大頂下院。南五臺山佛教道場歷史,大師于《與高鶴年書》函中述之頗為詳明。此洞始名“湘子洞”性天老人居之。改為“無門洞”。后人乃呼為湘子洞。以南五臺山無大洞可以住人,亦無洞名“無門”者。唯湘子洞高深寬大,可以住人。至光緒初,法忍、冶開等老卜居于此,成大蘭若。此洞辟處山后,上下懸崖,而逼近圣泉,柴水方便。又復地勢向陽,冬暖夏涼,游人樵夫,皆所不至,洵為辦道最勝之地。南五臺山開山緣起,昔年毫無依據(jù),至此經(jīng)大師磚磨考勘,始得彰顯。碑記文字見《增廣文鈔》第四冊附錄《南五臺觀音示跡記》。文長不錄。據(jù)碑記所述,南五臺最初建寺遠在“隋時仁壽中”。“仁壽”乃隋文帝楊堅年號,為公元六0一——六0四年。建寺之次年,御書牌額,易號“觀音臺寺”,并賜山林田土,方廣百里。唐大歷六年(公元七七一)改名“南五臺山圣壽寺”,五代時毀于兵亂。至宋太平興國三年(公元九七八)六現(xiàn)瑞徵。敕封五臺山圓光之寺。

  公元一八八六年 丙戍 清光緒十二年 二十六歲

  在陜西南五臺山。受僧友囑托,調(diào)教一頑皮幼僧,以威儀臨之。先明喻其理,后嚴施以法,卒得成效(一)。

  朝五臺,次年三月初方到山,住山西十馀日(二)。

  十月十四日,入紅螺山資福寺念佛,號“繼廬行者”(三)。

  (一)見《三編·復卓智立居士書》:“一幼僧佻僻非常,一切人皆莫如之何。其師因浼光教訓(其師與光系知交)。光說其所以,此人當時面無血色,己懼之不已。后送來,光與彼和氣詳說,令勿違我命,違則決不輕恕。彼心雖畏懼,究未親試,第二日即犯規(guī)矩。光將打,與彼說其規(guī)矩,不許動,不許哭。未打先避,光曰:‘此第一次,不加罰。再避則定罰。’遂打,如植木然。從此半年未須一高聲說,況用如此不可遏之恕乎?”

  (二)見《三編·復陳柏達》。

  (三)見《永思集·竹如:印光大師小史》。又《行業(yè)記》:師修凈土,久而彌篤。聞紅螺山資福寺為專修凈土道場,遂于二十六歲辭師前往。

  按:“繼廬行者”意為繼承廬山東林寺凈土宗祖師慧遠法師之志也。

  公元一八八七年 丁亥 清光緒十三年 二十七歲

  正月,朝禮五臺山。禮畢仍回紅螺山資福寺。歷任云水堂“香燈”、“寮元”之職(一)。任“藏主”,遂得閱讀大藏(二)。

  (一)見《行業(yè)記》。

  (二)見《印光大師言行錄·大師史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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