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架構篇 二、五根、五力 2-1-4 定根

  大架構篇 二、五根、五力 2-1-4 定根

  諸比丘!以何為定根耶? 諸比丘!于此,圣弟子以舍為所緣,得定、得心一趣。彼離諸欲、離諸不善法,有尋有伺,對由離生喜與樂之初靜慮,具足而住。尋伺靜寂故,成內凈、心一趣,無尋無伺,對由定生喜與樂之第二靜慮,具足而住。離喜故,住于舍,對正念、正知之樂,于身正受,如諸圣者之所宣說,對舍與念樂住之第三靜慮,具足而住。斷樂、斷苦故,及先已滅憂與喜故,對舍念清凈之第四靜慮,具足而住。

  諸比丘!此名為定根。 (南傳相應部六 根相應8-9)

  何等為定根?若比丘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乃至第四禪具足住,是名定根。 (北傳雜含659(六四七))

  以候鳥比喻來說定根,屬候鳥另一羽翼;以堂閣比喻,則為棟之梁。從經典對定根的定義,是屬于色界四禪,并未提及無色界四禪,這說明了,完成色界四禪斷下界欲,即足以開發(fā)慧根。而定根的開發(fā)必須配合精進根,就如鳥之二翼,亦如棟之對梁,缺一不可。于兩翼篇四如意足與薄塵篇四念處之安那般那念,將分別敘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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