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與陽光

  乞丐與陽光

  文/釋本性

  日前,觀音誕。

  禪門頓開,萬千信者,絡(luò)繹不絕而來。

  步出禪悅齋,過鐵佛殿,下到藥師殿,到了山門。

  山門外,道路兩旁,賣花的,賣果的,賣香的,賣工藝品的,賣青菜的,賣鞋與布的,仿如一個(gè)新興市場(chǎng)。

  此間,還有叫唱的乞丐,或坐、或站、或趴、或伏臥,不同的是性別、年紀(jì),同的是滿臉的滄桑。

  看到他們,忽然,我想到了自己——

  我寫文章或署名時(shí),常用比丘本性。這比丘,是梵文bhikkhu的音譯,其意,土稱乞丐,雅稱乞士。乞什么,上乞佛法,下乞俗食。乞法為入道解脫,乞食為資身活命。在佛陀時(shí)代,僧人不事勞作,不作炊飲,乞食為生,一心為法。在佛教《大智度論》中,就有說:云何曰比丘?比丘名乞士,清凈活命故為乞士。

  我想,乞丐與乞士,本無不同,山門內(nèi)的和山門外的,都一樣,都是乞,沒有貴賤。乞丐與乞士之間,乞丐與乞丐之間,乞士與乞士之間,如有不同,在于他們的乞之格,或叫 “乞丐格”或叫 “乞士格”。有的乞的失了操守,而有的卻乞的保有品格。

  有人告訴我說,西藏街頭有位乞丐,向人乞討1毛錢,詩人于堅(jiān)給了他1元錢,這乞丐便找了詩人皺巴巴的零錢9角,然后,謝謝一聲,淡然而去,倒是讓于堅(jiān)不知所措。

  是的,人生確應(yīng)如此,即便身為乞丐,也應(yīng)有所求,有所不求,應(yīng)有所為,有所不為,應(yīng)取棄有方,得舍有度,

  近日,廣東佛山2歲女嬰悅悅,連被兩車碾過,司機(jī)皆逃逸,18路人,視而不見,就從被碾女嬰身旁逍遙而過。惟58歲拾荒阿婆陳賢妹,出手相救。事后,感其義舉,佛山市有關(guān)部門獎(jiǎng)勵(lì)2萬元人民幣予陳姓阿婆。而貧苦困窘至拾破爛的陳阿婆,卻再三婉拒獎(jiǎng)勵(lì),說“只是做了一件平常事”,說“這不是我自己掙的錢,我拿了心里不踏實(shí)”。后來,實(shí)在推遲不掉,又表示:把獎(jiǎng)金捐給女嬰悅悅看病。

  拾破爛,雖非乞丐,但幾近了。但拾破爛的陳賢妹,卻有超出拾破爛者甚至那2司機(jī)及18路人的操守與品格,實(shí)在令我感慨萬端與敬佩不已。

  比丘們啊,靠佛陀大樹之蔭,我們飯來張口,衣來伸手,但大家一定不要忘了,口張大小要有方,手伸長(zhǎng)短要有度。佛門一粒米,大如須彌山,口張大,手伸長(zhǎng),如何咽吞?如何消化?三心未了,滴水難消,這話,沒有聽說過嗎?

  以另一乞丐的故事,作為本小文結(jié)尾吧——

  一乞丐于墻角悠坐著,一善人見之,起憐憫之心,走過去,準(zhǔn)備施舍金錢與食物給乞丐。乞丐感謝善人的好心,但乞丐婉拒了善人的施舍,并客氣地對(duì)善人說:請(qǐng)您讓開一些可以嗎?因?yàn)?您擋住了我的光線,我需要陽光!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