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習(xí)16 擇法 四 正念觀法

  練習(xí)16 擇法 四 正念觀法

  彼有擇法覺支,心中了了分明,“我有擇法覺支”。 彼無擇法覺支,心中了了分明,‘我無擇法覺支’。彼應(yīng)了了分明尚未生起之擇法覺支如何生起,了了分明已生

  起之擇法覺支如何圓滿。

  無明(ignorance,或 delusion)是對事物的錯誤的想(perception)。為了修正我們錯誤的想,佛陀教給我們一個擇法(discriminative investigation)的方法,它是與心念處和法念處相聯(lián)系的。“心之對象”(the objects of mind)又被稱之為“法”(dharmas)——一切能夠想象得到的事物。它們包括六根、六塵和六識。六根是眼、耳、鼻、舌、身、意。六塵是色、聲、香、味、觸、法(每一個概念和每一個屬于記憶范疇和心靈體驗范疇的事物)。六識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和意識。一切法都被包含在這十八界(梵文:dhatus)中,它們包括一切生理、心理和物理現(xiàn)象。這十八界,包括心所(mental formations),又被稱之為法。以心觀心的時候,心又成為一種法。

  一切法的基本特征是緣起。諸法根據(jù)緣起的法則而成、住、壞、空。南傳佛教《中部》(Majjhima Nikaya)中講:“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佛教的緣起規(guī)律,極其簡明,而又深不可測。根據(jù)這個教義,沒有一法可以孤立地成、住、壞、空。一個法的形成,要依賴于其它法的成、住、壞、空,實際上,要依賴于其它一切法的成、住、壞、空。法不孤起。它們不是孤立存在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習(xí)慣于認(rèn)為事物是真實的、彼此孤立的。比如說,從我們眼前的樹枝上取下一片樹葉,我們也許會以為,這片樹葉獨立地存在于所有其它的樹葉之外,獨立于樹枝、樹干和樹根;獨立于云、水、大地和天空。實際上,沒有所有其它這一切我們認(rèn)為與這片樹葉不同的事物,這片樹葉就不可能存在。這片樹葉與其它的樹葉、樹枝、樹干和樹根是一體的,與云彩、河流、大地、天空以及陽光也是一體的。如果這些事物中有任何一件事物不存在,這片樹葉就不可能存在。如果我們深入地觀察這片樹葉,我們就會從中看到所有這些事物的存在。這片樹葉和這些事物是共同存在的。這就是互即互入的原則,也即“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原則。這就是《華嚴(yán)經(jīng)》——對佛教緣起觀表述得最完備的一部經(jīng)典——所教導(dǎo)的內(nèi)容。事物不是獨立于彼此之外而存在的。它們是互含互攝、共同存在的。這就是佛陀說“此有故彼有”的原因。借助于定力,我們可以根據(jù)這個原則來觀察一切事物。我們要根據(jù)緣起的原則去觀察宇宙中的一切法,包括我們自己和我們周圍人的心念、語言或感受。

  擇法的方法首先是從諸法的分類開始,比如六根、六塵和六識,也即十八界。它們也可以根據(jù)色、受、想、行、識五蘊來分類。“色”是指一切生理和物理現(xiàn)象。“受”是指樂受、苦受和舍受。“想”是指基本的安立名相。“行”是指在我們心中生起和現(xiàn)行的心理狀態(tài)。“識”是指心所具有的憶持、了別、分別和貯藏一切種子的功能;A(chǔ)的阿毗達(dá)摩著作和佛教心理學(xué)唯識宗的教義,對于五蘊的本質(zhì)和它們起用的方式,作了非常透徹的解釋。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jīng)》告訴我們,觀世音菩薩通過對五蘊的觀察,看到了諸法的緣起性,發(fā)現(xiàn)了它們不生不滅的本質(zhì),并因而超越了對生死的恐懼。同一部經(jīng)典也提到了諸法的空(sunyata)性。“空”在這里的意思是緣起(相互依存)。諸法為了成、住,必須相互依存。沒有一法能夠脫離它法而存在。這就是我們說諸法本性是空的原因。沒有任何東西能夠獨立存在。

  通過擇法,我們認(rèn)識到了一切存在著的事物的緣起性。也即認(rèn)識到了一切事物的空性。借助空慧,我們就能夠超越有無、生滅、一異和來去等概念,克服對生死的恐懼。當(dāng)我們親證一切存在著的事物之緣起性的時候,我們的有無、生滅、一異和來去等概念都會消解無余。能夠消除生死概念,這是擇法的關(guān)鍵所在。

  在給孤獨長者去世的前幾天,佛陀派尊者舍利弗和尊者阿難去看望他,指導(dǎo)他的修行。尊者舍利弗坐在給孤獨長者身邊,開始指導(dǎo)他:“給孤獨居士,你應(yīng)該這樣觀想:‘眼睛不是我。我不會被這雙眼睛所束縛。’”給孤獨長者呼吸著,并根據(jù)這個指導(dǎo)作觀想。舍利弗繼續(xù)指導(dǎo):“耳、鼻、舌、身、意都不是我。我不會被我所有的色、聲、香、味、觸、法所束縛。”給孤獨長者如是觀察,逐漸地看到了一切存在著的事物的緣起性,看到了他自己不再被拘限于十八界(六根、六塵和六識)中,看到了既沒有引領(lǐng)我們進入存在的“生”、也沒有把我們從存在帶向虛無的“死”。

  給孤獨長者就這樣反復(fù)修習(xí),他開始哭泣,眼淚從他的雙頰滑落。尊者阿難問道:“怎么啦?你有什么后悔的事嗎?你修觀想沒有成功嗎?”給孤獨回答說:“尊者阿難,我沒有什么可后悔的,我的觀想非常成功。我哭是因為我太感動了。我有幸為佛陀和他的僧團服務(wù)了很多年,但是,我從來沒有聽見過,有哪一個教法象今天尊者舍利弗傳給我的這個教法這樣深刻、精彩和寶貴。”

  阿難說:“給孤獨居士,難道你不知道佛陀一直在對比丘比丘尼們宣講這個教法嗎?”

  “尊者阿難,請告訴佛陀,象我這樣的居士也有能力聽這個妙法。有一些居士沒有能力傾聽和理解這些深妙之法,并且把它們付諸實踐,但是,還有一些居士,他們有能力傾聽和理解這些深妙之法,并且能夠把它們付諸實踐。”

  關(guān)于給孤獨居士的這段引文(南傳佛教《中部》第143經(jīng))向我們表明,每一個人都有能力對于事物的緣起性和空性進行正念觀察,而不僅僅是比丘或比丘尼。居士的生活還沒有忙碌到使他無法享受無上佛法之妙味的程度。

  《四念處經(jīng)》也描述了那種脫離了無明狀態(tài)的心,比如,當(dāng)我們覺悟無常、無我和緣起的時候;當(dāng)我們的心安住于正見的時候。正見是被稱之為“八正道”的八種修行方法之一。

  在教導(dǎo)我們?nèi)绾斡^法這一品中,佛陀在七覺支(梵文:saptabodhyanga)中首先提到了擇法。擇法的意思是指,仔細(xì)考察一切色法或心法的來源和本性。如果我們能夠在深層次上理解諸法的來源和本性,那么我們的心就不再處于無明的狀態(tài)。

  《四念處經(jīng)》上述十五個練習(xí)中的每一個練習(xí),都或多或少地具有正念觀察諸法來源的作用。最明顯的例子是練習(xí)8——觀察身體和宇宙間一切存在著的事物之間的相互依存性:地、火、水、風(fēng),以及練習(xí)12——觀察我們的受的來源和性質(zhì)。

  坐禪的時候,我們把心念集中到觀察對象上——有時候是色法,有時候是心法。為了發(fā)現(xiàn)那個對象的來源和本性,我們對它進行深入地觀察。有意識地呼吸,它的作用就是滋養(yǎng)和維持心注一境的定力。如果我們認(rèn)真深入地觀察,很自然地,我們就會看到,所觀的那個對象的成、住、壞、空要依賴于其它的事物。最后,我們會明白,諸法本性不生不滅,盡管諸法不會永遠(yuǎn)存在,但是,它們也永遠(yuǎn)不會徹底消亡。因此,正念觀察緣起,是引領(lǐng)我們超越生死束縛的大道。佛弟子如果不修習(xí)正念觀察緣起,他就還沒有得到佛法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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