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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經(jīng)

《心經(jīng)》可以指摩訶般若波羅蜜多心經(jīng),是佛經(jīng)中字數(shù)最少的一部經(jīng)典著作,因其字數(shù)最少、含義最深、傳奇最多、影響最大,所以古往今來無數(shù)藝術(shù)家都傾注極大精力和虔誠之心,把《心經(jīng)》創(chuàng)作成為異彩紛呈的藝術(shù)品。自由自在的菩薩用般若智慧言傳身教眾生,依靠自心的心靈智慧,從煩惱生死的這一邊到..[詳情]

《心經(jīng)》的大智慧(六十六)

第二個,什么叫“受蘊”?

  “受蘊”由五識與五塵和合積聚而成。五識就是指我們的前五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前五識接觸對應(yīng)外在的五塵: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五識與五塵和合積聚而成受蘊。比如我們的眼——眼對色,假設(shè)不去看東西,你就沒有“受”,“不和合”就“不受”。所以,這個就是由眼對色,才有感受。耳對聲——耳根對這個聲音,有聲音才有這個“受”。

  這個“受”是一種因緣和合而生的,并不是本身存在的。你把其中的一個抽掉:假如沒有眼識,如盲人就看不到東西,他的眼的“受”就沒有。所以這個“受”實際上是五識與五塵和合而成的。我的手現(xiàn)在敲椅子,我的身對觸塵——觸塵是這個椅子,敲下去,“這是硬的”,這種感受很硬。但是這個皮是軟的,這是軟的感受。但是,假設(shè)你身不去接觸它,哪里有什么感受?哪有軟不軟、硬不硬?你身體接觸這個塵——這個桌子,才有身的感受,這個就是受蘊。

第三個,什么是“想蘊”?

  “想蘊”,是由意識與六塵和合積聚而有。

  我們的意識不單是緣“法”,“色、聲、香、味、觸、法”(六塵),它都可以緣。“色”,我的意識可以緣。比如這是什么顏色?白色的,或黑色的,意識可以緣這個。香味、聲塵、觸覺等等,我們的意識也可以緣。前五識只能對它自己所對應(yīng)的境界,各自相緣。眼只能對色,不能對聲。

  但是“意”就不同了,意識可以緣色、聲、香、味、觸、法六塵,所以它的功能要強大很多。這就是“想蘊”。比如我現(xiàn)在看到屋頂那個燈管,心里在想,那個燈為什么能發(fā)出亮光?為什么是白色的光而不是紅色的光?……我們在看的時候,意識里面也在攀緣色的這種境界,所以有這個想。

第四個,什么是“行蘊”?

  “行蘊”,就是意識思維這些塵境,首先要想,還要分別執(zhí)著它,同時造作善惡諸業(yè),念念不停和合積聚。我們的意識思維去攀緣六塵——這是一個基礎(chǔ),同時,它有分別和執(zhí)著的功能,它要造作善惡業(yè)。遇到好的,我喜歡的,我就要——貪;不好的,我不要——嗔;不好不壞的,是癡的業(yè)。

  所以,它漸漸有了造作,進一步,分別出好壞、喜歡不喜歡,然后去采取行動。心里面采取行動,口、語里面采取行動,身體上采取行動,就形成一種業(yè)了。業(yè)就是一種行動,是一種造作。不僅分別出好壞、喜歡不喜歡,它還要采取行動。所以“行”就是一種造作,是在分別執(zhí)著的基礎(chǔ)上去造作,而且是念念不停的。

  只要我們沒開悟,都是在“好”、“壞”、“愛”、“嗔”……里面不停翻滾。遇到好的就貪,不好的就嗔,一天到晚就在這里造業(yè)。只要沒有明心見性,肯定就是這樣的。心里分別好、壞,就分出這兩類來,不是貪就是嗔,再有就是癡,癡癡呆呆的。不明白萬法皆空,不能明心見性,都是在念念不停地造作各種業(yè)。

  所以《地藏經(jīng)》里面講,“閻浮提眾生起心動念,無不是業(yè),無不是罪”,就是這個意思。沒有明心見性的眾生都是喜歡著相的,著了相,去分別好、壞,起貪或嗔,無不是業(yè)。好的,就想越多越好。壞的,就一個都不要,“最好這些我不喜歡的都滾蛋”,這都是嗔心。∷,你想叫別人滾蛋,說白了,就是嗔心的表現(xiàn)。你不喜歡的,你馬上就想“最好呢,不喜歡的不要粘上我”,心里有排斥,說白了就是嗔。眾生心里都是念念不停地在造這些業(yè)。

  一個人好不好,就看你怎么去看了。他對我不好,可以從因果上好好地去觀照。你覺得他不好,能怪他嗎?不能,應(yīng)該想這也是我的業(yè)啊。你就不會怪罪別人、埋怨別人了。“就是他不好!”當(dāng)你覺得他不好的時候,你心里就會埋怨他,就會起嗔。但是,學(xué)佛的人用因果的觀念去想就不同了:為什么他對我不好?這是我的業(yè),我不能怪別人,我應(yīng)當(dāng)好好懺悔,我要跟他好好改善關(guān)系!是不是?

  當(dāng)然了,假如是他不守規(guī)矩,如在寺里面不守規(guī)矩,那是另外一回事,也不是以你個人的好惡來衡量。這是他自己不守規(guī)矩,寺院給他住,他都住不下,是他自己的問題。如果以自己個人的情緒來判斷他是壞人,心里不喜歡他,那就是嗔心的表現(xiàn)。所以,別人對我們個人的好壞,我們要好好觀察這是我們的業(yè);如他不守規(guī)矩,被遷單(開除)了,那是他自己的問題,是他跟這一方?jīng)]有緣,他不是針對我,是他自己沒辦法跟大眾和合,那就不是嗔心,而是按規(guī)矩公事公辦。

  如果是他對我個人有情緒,這就是我們自己的業(yè),不能夠說他不好。“他一天到晚找我麻煩”,為什么人家一天到晚找你麻煩呢?那就是你曾經(jīng)找過人家麻煩。所以,這個我們要分開兩方面來考慮。

  我們學(xué)了因果的道理,就要好好地用因果的道理來凈化我們的內(nèi)心世界。

第五個,什么是“識蘊”?

  識蘊是了別諸法之本體,執(zhí)持一切染凈種子,和合積聚而生。

  首先,我們的識蘊是可以了別的:了就是明了;別就是分別。“諸法”是從體上來說,這個東西是可以分別,可以明了這些諸法的本體,同時,它還可以執(zhí)持一切染凈業(yè)的種子——這個是我們的第八識。后面我們還會細講這個識。

原標題:傳承-明向法師:《心經(jīng)》的大智慧(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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