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課、僧團的組成

  第十五課僧團的組成

  佛陀在鹿野苑初轉(zhuǎn)*輪,為憍陳如等五人說法,度他們?yōu)?a href="/remen/biqiu.html" class="keylink" target="_blank">比丘僧,這是僧團成立的端緒。

  佛陀一生弘化傳教,度眾無數(shù),打破印度種姓階級制度,主張四姓皆可出家修道。他度化了婆羅門種姓的摩訶迦葉、舍利弗、目犍連、須菩提等。其中,舍利弗、目犍連為六師外道之一的刪阇耶的弟子,他們無意間從阿說示口中聽到佛陀教導(dǎo)的「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及「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的真理,便帶著二百五十位弟子皈投在佛陀座下。伽耶山尼連禪河邊修行的拜火教首領(lǐng)優(yōu)樓頻羅迦葉三兄弟及弟子千人,也受佛陀攝服,放棄事火信仰,皈依佛教,做了佛陀的常隨眾弟子。又度化剎帝利種姓的異母弟難陀、堂兄弟阿難、提婆達多、阿那律出家為僧,度化羅睺羅為沙彌,姨母摩訶波阇波提和五百釋迦女為比丘尼。

  此外,吠舍種姓的耶舍奔投佛陀出家,其父母則成為佛教最初的優(yōu)婆塞、優(yōu)婆夷。還有善友滿慈子、摩訶迦旃延等數(shù)十位優(yōu)秀的青年為離欲阿羅漢。

  于是「千二百五十人俱」的僧團于焉成立,是包括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優(yōu)婆塞、優(yōu)婆夷、式叉摩那等七眾弟子的完整組織。

  僧團成立之初,弟子們以佛陀為信仰中心,共同過著梵行自律的清凈生活。佛陀自稱是僧團中的一員,從不以領(lǐng)導(dǎo)者自居,面對這樣和樂的僧團,佛陀只提出「財利共享」、「法味同受」的觀念。隨著佛法的弘傳,徒眾日增,成員漸趨復(fù)雜,為了維持僧團內(nèi)部的和合共住,佛陀于是隨順因緣,開始制戒,包括比丘二百五十條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條戒,沙彌、沙彌尼十戒,式叉摩那四根本戒和六學(xué)法戒等,在家信徒則有三皈五戒。

  佛陀成立僧團,以「法」攝僧,主要目的是為了正法久住。如《摩訶僧只律》卷一所載,佛陀制戒的因緣為:

  1.使僧團大眾和合相處。

  2.藉著和合清凈的僧團風(fēng)范來攝受僧眾。

  3.以法來調(diào)伏個性較頑劣的眾生。

  4.使僧眾知過懺悔后,內(nèi)心得到清凈。

  5.使僧眾言行有所規(guī)范而斷除現(xiàn)在煩惱。

  6.使僧眾斷除現(xiàn)在煩惱之后,進而產(chǎn)生定力,斷除未來世的煩惱。

  7.使不信眾生生起信心。

  8.使已生信心的弟子,更加堅定。

  9.使未來戒法常在,修行梵行者,能安住于佛法中。

  10.使正法久住,佛法長存。

  佛法久住世間,是佛陀制戒最根本的目的。佛教僧團要有組織、有系統(tǒng),才能令佛法弘傳久遠。而僧團的組成,則建構(gòu)在律制的基礎(chǔ)上;有嚴(yán)格的律制,是攝受僧眾的巨大凝聚力。因為僧眾有律法可守,才能各守其分,縱有少數(shù)不知慚愧者犯戒,但在大眾的威德下,不得不接受制裁,而為律制所折伏;對于具有真心修道及高度慚愧者,自然不做違犯僧團之事,而在律法保護下,安心于道業(yè)。

  佛陀涅槃二千多年來,佛法之所以能久住世間,弘化于社會,融入于生活,這是因為佛教有義理高妙的佛法,更有德行超卓的出家修行者的弘揚。因此,佛教必須要有和樂清凈的僧團,才能將佛法落實于生活,做到「不信者令信,已信者得增益」。

  佛教僧團的功能,在于教化世人,使獲得心靈的凈化與解脫。因此,僧眾首先必須凈化自己的身心,以達到究竟的解脫。在制度完善的僧團中,人人互相尊重,以六和敬達到內(nèi)心的凈化,不但「于現(xiàn)法得漏盡」,而且「未生諸漏亦令不生」。有此和合、安樂、清凈的僧團,佛教正法即能在世間弘傳久遠,普利世世代代的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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