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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同理心──自通之法

  第三十七、同理心──自通之法

  有一次,佛陀到憍薩羅國游化,來到一個叫竹門村的婆羅門聚落,住在村子北邊郊外的身恕林中。

  竹門村里的婆羅門居士們,風聞來了一位叫瞿曇的釋迦族沙門,被尊稱為是應(yīng)受供養(yǎng)者、圓滿覺悟者、真理與正行的實踐者、完善幸福的終結(jié)生死者、徹底了知世間者、受調(diào)教人的無上領(lǐng)導(dǎo)者、天界人間的老師、覺他的自覺者、世間最尊貴者,而且,聽說他是天上、人間一切眾生中,能不經(jīng)由老師教導(dǎo)而自知自證,又能教導(dǎo)別人悟入者,他的教導(dǎo),從開始到結(jié)尾都是完善的,所教導(dǎo)的意涵與用詞也都是完善的,又展露出他圓滿純凈的圣潔生活,所以,大家紛紛地群集,來到佛陀的住處,有的上前禮敬佛陀,有的更加和善地問候寒暄,有的進一步地自我介紹,有的只是默默地坐在一旁。

  待大家都坐定后,其中一位婆羅門,代表大眾問佛陀說:

  「瞿曇大師!我們都期望過著兒孫滿堂,臉上有上好的檀香擦,頭上有花綴戴,身上有香料涂,有充裕金銀財寶收入的幸福在家生活,而且,期望死后能往生到更好的世界去,瞿曇大師!請教導(dǎo)我們達成這些愿望的方法!

  「居士們!我就來教導(dǎo)大家一個推己及人的自通之法,請大家注意聽了!

  什么是推己及人的自通之法?學(xué)習圣道的弟子們,應(yīng)當這樣的思惟:我想要活著,我不想死,期待著幸福,而排斥著缺憾的痛苦,所以,我不喜歡被殺。我自己不喜歡被殺,同理,其它眾生也不喜歡被殺,這樣,我怎能去殺害眾生呢?作了這樣的思惟與抉擇后,便要求自己離于殺生,也能勸人離于殺生,贊嘆離于殺生。如此,其肢體行為就能在自己離殺、勸人離殺、贊嘆離殺這三方面獲得了清凈。

  同樣的道理,我不喜歡被偷、被搶,不喜歡別人與自己的妻子通奸,不喜歡被詐欺,不喜歡親友被挑撥而與自己疏遠,不喜歡別人以粗話罵我,不喜歡別人對我說話輕薄,所以,便要求自己,也勸別人不偷不搶,不與人通奸,不詐欺,不挑撥離間,不罵粗話,言語不輕薄,也贊嘆這些行為。如此一來,肢體與語言行為,就能在這三方面獲得清凈。

  這七種約束自己肢體與語言的行為,就是通往圣道的戒行。

  能夠這樣,再加上成就對佛、法、僧堅定不壞的凈信,即是圣弟子的四不壞凈成就。四不壞凈成就的人,自己就能有把握地說,我證得了須陀洹,不會再往生地獄、畜生、餓鬼等一切惡處了,必定會趣向解脫,頂多在人間天界輪回七次,便能走到苦的盡頭而證得解脫。」

  在座的婆羅門長者們聽了,都覺得十分歡喜

  按語:

  一、本則故事取材自《雜阿含第一○四四經(jīng)》、《相應(yīng)部第五五相應(yīng)第七經(jīng)》。

  二、「以己度他情」,這是戒律的基本原理。近代心理學(xué)家所提出的「同理心」,其原理與此相當,只是在應(yīng)用范圍上有廣、狹之異。

  三、故事中,佛陀提出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兩舌、不麤語、不綺語等七項,這是有關(guān)約束自己肢體與語言行為方面的,若加上有關(guān)意念方面的不貪、不瞋、不癡(無邪見),則合稱為十善。十善中,涵蓋了支配肢體與語言行為的意念,這是更為根本的,可以說,已經(jīng)觸及了佛法修學(xué)的核心。故事中佛陀之所以沒提及這部分的理由,可能因為聽眾是一般的外道婆羅門在家居士,他們還不具備深入核心的因緣吧,不過,重要的是,佛陀教導(dǎo)了他們通往圣道的戒行原理──推己及人的自通之法。

  四、故事末后,說到了「四不壞凈」,而且說成就此「四不壞凈」者,可以成就初果,但《雜阿含第八四五經(jīng)》經(jīng)說:除了成就「四不壞凈」外,還要能「如實知見賢圣正道」,也就是要有通達圣道的「慧」,才能得須陀。ā断鄳(yīng)部第五五相應(yīng)第四三經(jīng)》亦同),相較之下,在「戒、定、慧」的完整性上,這是比較合理的!杆牟粔膬簟古c「親近善男子、聽聞正法、內(nèi)正思惟、法次法向」同被成為「四預(yù)流支」,即:進入圣者之流──須陀洹果的修學(xué)項目。前者是重于信與戒的,后者是重于智證的,分別契機于「信行人」與「法行人」。(參考印順法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三○八至三○九頁)

  五、故事中「竹門村里的婆羅門居士們,風聞……有的只是默默地坐在一旁!挂欢,《雜阿含第一○四四經(jīng)》無。其中,佛陀被尊稱為是「應(yīng)受供養(yǎng)者、圓滿的覺悟者、真理與正行的實踐者、完善幸福的終結(jié)生死者、徹底了知世間者、受調(diào)教人的無上領(lǐng)導(dǎo)者、天界人間的老師、覺他的自覺者、世間最尊貴者」,即是佛陀的九個稱號,也是佛陀的九個特德,于此,漢譯《阿含經(jīng)》則通例再加「如來」一號,而成為「十號」。關(guān)于這點的差異,據(jù)菩提比丘告知:巴利語本《尼科耶》的通例是,當佛陀自己說出這些稱號時,則包含了「如來」一項而成「十號」,當佛陀以外的其它人說出時,則不包含「如來」一項而只有「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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