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辯中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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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論的傳譯和解題

  辯中邊論是慈尊彌勒菩薩說的。據(jù)唯識學的歷史家的說法,佛陀滅后的九百年間,印度一般講佛學的學者們,不是偏執(zhí)有,就是偏執(zhí)空;當時的大論師無著菩薩,為了糾正這種偏執(zhí),特請慈尊為說此論,無著記錄成頌,傳授其弟世親,令作解釋而成釋論。故本論的頌文是慈尊說,釋論是世親所造。本頌和釋論流布于世之后,當時的印度學者們,尤其是講說大乘法相唯識學的學者們,競相研究,奉為辯解中道法義的寶典。譯傳到中國漢地,法相宗奉為六經十一論的論典之一,是一本十支論中的“離僻處中支”。譯傳到中國西藏,西藏學者們尊為慈氏五論之一。故本論在印度和中國的漢藏文佛學系統(tǒng)上,都是一部很有權威的論著。

  本論在中國漢文系佛典中有兩種譯本一是陳朝真諦三藏法師譯,名“中邊分別論”,分上下兩卷;一是唐朝玄奘三藏法師于龍朔元年在玉華寺嘉壽殿譯,沙門大乘基筆受,成為上中下三卷,名“辯中邊論”,F(xiàn)在讀的為玄奘法師所譯的論本。

  如本論述說““辯”者顯了分別異名,“中”者正善離邊之目,“邊”者邪惡有失之號;即是明顯正邪論也。”中與邊是所明的正邪義理,辯與論是能顯了決擇的教文,以能顯了決擇的教來辯別中邊正邪的理,名“辯中邊論”。

  在本論最后“釋名愿施分”中,頌出所明中道法,顯示具有深密等五義。頌說“此論辯中邊,深密、堅實義,廣大、一切義,除諸不吉祥。”世親于中邊二字,釋為三義一、本論于心行上能雙辯處中及二邊行,如虛妄分別及諸障等是二邊行,菩提分法與波羅蜜多等凈智是中道行。二、本論能雙辯中邊二種所緣境,如遍計執(zhí)等是邊所緣境,依他、圓成是中所緣境。三、本論正辯遠離初后二邊的中道法故,如辯無上乘品說,圣道智生,煩惱染滅,如燈破暗,非初非后,即是遠離初后二邊的中道妙法。故本論所辯遠離二邊的中道,異有五種殊勝義一、深密義,二、堅實義,三、廣大義,四、一切義,五、除諸不吉祥義。

  二全論組織和各品大意

  本論共一百一十三頌,分為辯相、辯障、辯真實、辯修對治、辯修分位、辯得果、辯無上乘七品。依窺基法師所著本論述記的判釋初三品辯境,次二品辯行,后二品辯果,如下

  初歸敬頌是世親所造,次一百一十二頌都是彌勒說,其中一百一十頌正辯宗義,末了二頌是釋名愿施。

  就全論組織的論辯的綱要來看,七品中前六品是通辯聲聞、獨覺、菩薩三乘的中邊義,第七品才是別明重心所在的無上乘。辯相、辯障、辯真實三品是通辯中邊義,屬境辯修對治與辯修分位二品屬行;辯得果品屬果。第七辯無上乘品,專明最極無上的大乘,別立一品。

  以下,簡單地試談各品大意。

  一、辯相品。此品總有二十二頭,辯明一切有漏與無漏的、雜染與清凈的法相。初十一頌是辯虛妄分別,依九相詮妄以立染,顯虛妄分別之有。如釋論說“此前總顯虛妄分別有九種相一有相、二無相、三自相、四攝相、五入無相方便相、六差別相、七異門相、八生起相、九雜染相。”后十一頌辯圓成實,依五門詮空以立凈,顯有所知空性。如頌說“諸相、及異門,義、差別成立;應知二空性,略說唯由此。”染凈相是一切相的根本所依,故本論首先辯相,因此辯相品居于第一。

  二、辯障品。障,是復蔽遮礙,能作違損。復所知境,令智不生;礙真涅槃,令不證得。此品總以十七頌詳辯五障、九障、因障,以及覺分、十度、十地的別障,故名辯障品。障,是趣證菩提涅槃的違害法,欲證菩提涅槃者,必須先于障礙法有所認識,才能修習應病與藥的法門,故于辯相品后說辯障品。

  三、辯真實品。不妄名真,非虛稱實。即于所緣境遮謬偽,揀虛妄,若有若無,如實而說,故名真實。此品廣辯十種真實,如論頌說“真實唯有十謂根本與相,無顛倒、因果,及粗細真實,極成、凈所行,攝受并差別。十善巧真實,皆為除我見。”此品總有二十三頌,初二頌列十真實名,二十一頌別解十真實義。雖然在辯相品已說三性有無,實即已顯真實之義,但前依境說,此品是于境起行說,以三性為依,顯示其余的九種真實,故須別辯。在了解諸障應除之后,須于境辯不謬不妄,認識現(xiàn)有現(xiàn)存的義理而依之起行,故于所知境中第三立辯真實品。

  四、辯修對治品。善染相翻為對,制伏斷除為治;于善法數(shù)數(shù)修習生增,于雜染數(shù)數(shù)制伏斷除,名修對治。前面三品依能詮教觀所詮理為境,此下二品即依所觀理而實踐修行。異生有虛妄分別的顛倒,修一切菩提分法即能對治,故此品辯所修對治即菩提分法。論文說“已辯真實,今次當辯修諸對治,即修一切菩提分法。”此品總有十四頌初十二頌別明道品,廣解菩提分法;第十三、十四兩頌,辯明凡圣大小修習道品的差別,說聲聞、獨覺修習對治是從自利出發(fā),但為欣求離系,得于涅槃;菩薩修習對治是從二利出發(fā),不為己身速得離系,但為證得無住涅槃。

  五、辯修分位品。所在名位,位別不同名分。即指前所修道品有所經歷不同的階段,依所修淺深以成位,故于修對治之后明其分位。此品總有四頌說明修行分位廣有十八,略則唯三。十八位中前九通說三乘諸位,后九位唯說大乘菩薩。最后以不凈、凈不凈、清凈三位,隨其義之所應,攝十八位。

  六、辯得果品。得,是成就義。前五品所說境行,并是修因,因行既滿,必有成就的果法,故明第六得果品。即依教觀理,依理修行,由行得果,故在觀理修行之后說果。修有漏無漏的差別,果亦有凈不凈的不同,此品總以二頌辯明五果十果。論頌說“器說為異熟,力是彼增上,愛樂、增長、凈,如次即五果。復略說余果后后、初、數(shù)習,究竟、順、障滅,離、勝、上、無上。”五果中異熟唯有漏,增上、等流,士用三果通有漏無漏,離系果唯是無漏。十果中從后后至究竟無上,是總說從凡夫乃至佛果;從隨順以下,是說前果的差別義。

  七、辯無上乘品。前六品是通辯聲聞、獨覺、菩薩三乘的中邊義,第七品辯無上乘,即專辯最極無上的大乘的正行、所緣、修證三種無上,顯示勝因能得勝果,不同于二乘的因果。如論頌說“總由三無上,說為無上乘。謂正行、所緣,及修證無上。”此品總有二十九頌初一頌總標三種無上;次以二十六頌辯正行無上,正行即十波羅蜜多行,以最勝、作意、隨法、離二邊、差別、無差別六種正行相,顯示菩薩所修十種波羅蜜多行最為無上;次第二十八頌辯所緣無上以安立、法界、所立、能立、任持、印持、內持、通達、增長、分證、等運、最勝十二種所緣相顯示菩薩的所緣無上;末后第二十九頌辯修證無上,以種性、信解、發(fā)心、正行、入離生、成熟有情、凈土、得不退地受記、佛地、示現(xiàn)菩提十種修證相顯示菩薩的修證無上。

  三本論的中道義

  本論所辯的中道義理雖貫徹于全論各品中,但最扼要而重點辯明的是在辯相品中的第二第三兩頌。頌說

  虛妄分別有,于此二都無,

  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

  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

  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

  頌文雖然只有八句,但已把本論所詮辯的中道義理透辟無余地辯明了;而且成為后期法相宗諸論師們闡述中道義理的原則性的根據(jù)。故這兩個頌文,在法相唯識學的典籍中和法相唯識學的理論體系上,都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與價值。這里,通過論文的精神把兩首偈的意義簡單地試述一下,也許可能有助于明白本論所辯中邊義理。

  一、“虛妄分別有”。此中所說的虛妄分別,即指凡夫有情三界心心所法,如本論第九頌說“三界心心所,是虛妄分別。”故“虛妄分別”,即所取能取的能分別的心心所。這能“分別”的心心所,原是依因托緣而生起的依他起法,有體有用,能分別取境,能生起計執(zhí),故說它是“有”。但此有漏的心心所法是染分依他,如其顯現(xiàn)生起,非真非實,故說它是“虛”;是顛倒錯亂,故說它是“妄”;因此總說三界有漏心心所是“虛妄分別”。此虛妄分別雖是顛倒錯亂、顯現(xiàn)非真,但“有”其幻相體用,非如妄情所計之法體用俱無,故說為“虛妄分別有”。由有此虛妄分別故,才有煩惱系縛、生死流轉,正因為有此虛妄分別故,才有凈道修習、涅槃證得;染凈因果依此而得建立。若不許虛妄分別是有,則系縛解脫俱不得成;以無染可斷、無凈可證故。如本論第五頌說“虛妄分別性,由此義得成。非實有、全無;許滅解脫故。”這頌承第四頌說的“境無故識無”的道理而來,以成立虛妄分別的識雖非真實有,但亦非全無,因為“有”虛妄分別的顛倒亂識生起故。法相宗堅持要滅除了虛妄分別性,才能證得清凈的解脫;若不許有虛妄分別性,則無染無凈,系縛解脫應皆全無;如此則有撥無染凈的過失。

  二、“于此二都無”。“此”,指虛妄分別;“二”,即實有對立的能所二取的體性,亦即實我實法。二取體性純是妄情計執(zhí)的顯現(xiàn),是遍、計所執(zhí)性,相用俱無,即是說“于此”虛妄分別上的“二”取體性全“都無”有。這從本論下文說到虛妄分別的自相中可以得到論證,如本論第四頌說“識生變似義,有情、我及了。此境實非有,境無故識無”。頌義是說,諸識生起時所變的境相皆真實,虛妄顯現(xiàn)似計所執(zhí)有實體性,故說名似。似,即指如所顯現(xiàn)的境是相似于真實的有,其實只是“識生似變義”。是說第八阿賴耶識生起時,由識體分轉變似色等諸境相現(xiàn),還為第八識能緣見分所緣的器界境,“義”即境故。以此例推說明識生變似“有情”,即第八識生起變似自他有情五根相現(xiàn),是第八識見分所緣的根身境。識生變似“我”,即第七染污末那識生起,緣第八識常相續(xù)起的見分而從自識變似為我相。識生變似“了”,即前六轉識生起——自識變似所了別的六塵境相。此上三類能變識變似色等境義,以及有情、我相、六塵四種所緣境,都非實有的虛妄法,從自識變有而非真,故說“此境實非有”。所取的似義等四境既然是無有實體,則能取所緣境的諸識亦應非是實法。從境無實性故,亦顯能緣諸識的實性是無,頌文結句說“境無故識無”。從上面這個說明虛妄分別自相的頌義中,很明顯地可以知道虛妄分別的現(xiàn)起變似法,是如幻有法,雖有能緣所緣的作用,卻沒有實性;于如幻有法上執(zhí)有二取實體,純屬妄計,畢竟非有,故說“于此二都無”。

  三、“此中唯有空”。“此”,指虛妄分別;“空”,指二取空所顯的空性。即是說,此虛妄分別中原沒有能取所取的實體,但有離于二取的空性?招,就是真如。如本論于空性異門頌中說“略說空異門謂真如、實際、無相、勝義性、法界等應知。”空性真如非無體性,依二取空得顯故,即二取空時真如得顯,以空為門,從能顯義邊說之為空,不墮“空無”?招,是虛妄分別的實性,此虛妄分別上決定有空性,故說“此中唯有空”,“唯”即決定之義?招砸噪x有離無、離一離異為相。如第十四頌說“所知空性其相云何頌曰無二,有無故,非有,亦非無,非異、亦非一,是說為空相。”由此可知,空性有相,即有遠離色聲香味觸男女生異滅諸相的無相之相。此空性若執(zhí)為空無所有的無,則墮入大過失中。如本論第二十二頌說“此若無,雜染一切應自脫;此若無,清凈功用應無果。”

  四、“于彼亦有此”。“彼”,指空性;“此”,即指虛妄分別。頌義顯然是說,于彼都無二取的空性中,亦有此虛妄分別。

  空性是真諦,虛妄分別是俗諦。虛妄分別中有空,即俗諦中有真諦;空中亦有虛妄分別,即真諦中亦有俗諦。俗諦事相與真諦理體,非即非離,非一非異。論文解空性相說“此空與虛妄分別非異非一。若異,應成法性異法,便違正理,如苦等性;若一,則應非凈智境,亦非共相;此即顯空與妄分別離一異相。”空性與虛妄分別的關系顯然是非即非離非一非異的真俗二諦,故論頌說“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

  五、“故說一切法”。“一切法”,通指有為無為,有為即虛妄分別,無為即空性。

  六、“非空非不空”。“非空”,指有為無為,“非不空”,即二取實體。

  這兩句頌文的意義是說由前第一頌所辯有無的道理,故于有為無為一切法說非空非不空。由于空性及虛妄分別是有,故說“非空”;由無所取能取實體,或我法實性,故說“非不空”。

  七、“有無及有故”。此中“故”字,應讀成“有故、無故、及有故”。有,指虛妄分別,此是“有故”。無,即二取實性,此是“無故”。即是說,于虛妄分別中有真空性,于真空性中亦有虛妄分別;總顯真中有俗,俗中有真,俗空互有,真俗相形安立,所以頌于說有說無之下加上“及有故”,這個“有”是不偏于有無之有,正顯中義。

  八、“是則契中道”。由前所辯“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的道理,闡顯出的是一切法二諦有故,非如執(zhí)空者一向說空;二取實體無故,非如凡夫執(zhí)實我實法的不空;進而更闡顯本論所說的非空非不空的真實理趣,“是”遠離空有二邊妙“契中道”的教義,這種中道的教義也是善符般若等經所說一切法非空非有的義理的。

  總觀上兩頌所辯的中邊義理,是以虛妄分別的心心所法為中心,依三自性以辯明中道,使墮于執(zhí)有執(zhí)無的偏執(zhí)者得以除遣有執(zhí)與空執(zhí)二邊而住于正善的中道。在攝一切法歸有為之主的理論體系上來說,一切法皆是唯識所變,皆非離識顯現(xiàn),皆是以能分別心為其體性;故頌說“虛妄分別有”。實際上著重在不離識的色心等法都是有的,約攝境從心和唯約染分依他起說的。虛妄分別上本無二取實性,但凡夫的有漏心不能認識此義,于虛妄分別上妄計“有”對立的二取實體,因此構成遍計所執(zhí)性,成為增益見,是為有執(zhí)邊。周遍計度的心既于一切法起了遍計所執(zhí)性,就不能如實地見到依他起的如幻相,也就不能見到二取空所顯的空性圓成實了。有為的依他起性,無為的圓成實性,都是實有的,但由于無明煩惱熏習隨逐的虛妄分別心上不知不見,構成了于本有事理損減為“無”的損減見,是為空執(zhí)邊。執(zhí)空執(zhí)有,俱為邊見,墮此邪途,即不能獲得修解脫行,證大菩提的清凈正見。本論為了遣除墮于二邊的執(zhí)見使邊執(zhí)者棄舍偏執(zhí)、樹立中道正見,故以“虛妄分別有”的主題上依三性來顯了中邊義理,辯明正善與邪惡。如下論及頌說

  但有如是虛妄分別,即能具攝三種自性。頌曰

  唯所執(zhí)、依他,及圓成實性;

  境故、分別故,及二空故說。

  于三自性中,二取實體是“遍計所執(zhí)性”,是妄請計執(zhí)的迷亂境相;虛妄分別是“依他起性”,是依因托緣而生起的緣生相,空性是圓成實性,是諸法圓滿成就真實不虛的實性。遍計所執(zhí)性相用都無,故是非有;依他起及圓成實這有體性,故是非無;非有非無,如實知有知無,不墮二邊,即是正善的中道。

  “辯中邊論”的主要內容,如是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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