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和平國際的提議

  佛教和平國際的提議

  太虛

  ──二十六年一月在上海市佛學會作──

  佛教的和平本質,在諸法──一眾生、一世界、一事一物以至一原素的各一單位──眾緣生、諸法無自性,諸法無自性、諸法眾緣生的理論──般若──。此理論的具體表現,即是一攝一切、一切攝一的法界。在人群、即為:個人是具有協力的和合關系之群體的分子,社會是具有協力的和合關系之分子的群體。由此每一眾生的發(fā)心行事,應為法界眾生的除苦──大悲、成樂──大慈、而動作──方便;每一個人的發(fā)心行事,應為世界人群的除害成利而動作。以茲和平原則,應用到世界人類,則為國際和平;應用到國家民族,則為國內和平。

  現今世界人類反和平的斗爭,則為階級對立與民族對立的兩大斗爭。然在中國、則既未形成兩大階級的對立,亦未完成民族國家的統一,遂由國內殘余封建勢力的軍閥,藉國際之民族斗爭與階級斗爭的背景,以為破壞國家民族統一的割據分裂,故猶有消弭內亂以建設國家民族統一的需要。蓋自蘇俄放棄世界革命而建設一國社會主義以來,已將階級斗爭屈服于民族斗爭之下,形成民族斗爭的極端尖銳化時代。此時的中國,設非建成統一的民族國家,則中國民族必為旁的民族所獨吞或分割,無以自存!故為救亡圖存而完成統一的民族國家計,對于欲保持封建余勢的內爭,既非用武力戡平不可;而外來的強鄰侵逼,尤非武力抵抗不為功!如程清舫在儒術政治與中國武化一書中所謂:我們目前是急切需要中國的武化,需要勇于戰(zhàn),以戰(zhàn)收復失地;同時,亦需要辯的外交,為戰(zhàn)爭后盾。根據這現代的中國武化的新原則,強化一切的組織和活動,政治要絕對的統一,經濟亦須同樣的加以統制;他如教育以及一般的民眾生活,亦復聯帶的必然的要施以嚴格的軍事化、紀律化,強化得像水泥鋼骨一般的結得牢,豎得起,耐得久,靠得住。為迫于外力壓迫的需要,我們應努力照這樣做,我們應切實做到這樣!

  中國民族為迫于需要而求建現代的統一國家,安內攘外的武化既為必須的工作,故佛教的和平原則幾無施用之地;而佛教徒最近所提倡的護國和平會,亦殆無成立的可能。唯是中國現今的內亂既以國際兩大斗爭為背景,則為消弭內亂的拔本塞源計,端在融解國際兩大對立而建設和平國際;何況在兩大斗爭一消一長間,階級斗爭現雖暫屈于民族斗爭之下,迨民族斗爭松懈后,階級斗爭必又抬頭;到階級斗爭疲敝后,民族斗爭又必興起。設非闡明世界人類和平的本然社會真相,組織和平國際以造成和平的人類世界,俾兩大對立從根本上不復存在,則終于起伏于兩大斗爭。故建成現代的統一國家,亦不過造成一民族斗爭的戰(zhàn)斗員,雖有暫圖自存的意義,而無利益世界人類的價值。由此、發(fā)揮佛教和平原理以成立佛教和平國際,為利益國民及世界人類,而作國際的和平建設,實為現代佛教對于人群應盡之義務。因此、佛教徒護國和平會,應改“佛教和平國際之組織”。

  原來社會──即人群──有本然的與構成的二大區(qū)別:本然社會、即人類生于是死于是之協力的和合關系群體,原始的、亦終極的、即為世界,具體而微之初起的、則為家族,擴大而演進則為國家。由家族擴進為國家群體之過程上,則有強族、貴族或武士的封建,始為推進家族以成國家群體之動力,終為建成民族的統一國家之障礙。故欲建成近代的民族國家,必須鏟除封建的殘存。由國家進達為世界群體的過程上,則有類似封建的民族國家,亦始為推進國家以成世界群體之動力,終為建成世界的和平社會之障礙。然強族的封建有演進為聯邦的統一民族國家之一格,故民族國家亦可演進為聯邦的世界群體;而佛教的和平國際之運動,亦即以聯邦世界為目標。蓋人類初時,生死于家族群體中,雞鳴犬吠相聞,至老死不相往來,家族即等于世界;至進為封建時代,藉天然之大山巨海為障隔,自給自足,人民之生死于國家群體中,國家即等于世界。在家與國間之強族的封建區(qū)域,則等于今之所謂國家;再進為民族國家時代,則封建區(qū)域夷為中央政府統一下之地方政府,而同時以民族的國與國間沖突或調協之結果,經濟的、政治的、文化的交相涉入,形成國際間不可離絕的密切關系;遂不得不以聯邦的世界為趨向,實現人類終極的世界群體。在聯邦世界中,則今日的民族國家,亦降為世界聯邦政府統一下之地方政府,無復民族對立的斗爭。現今全地球交通便利,列強的經濟、政治、文化、皆已形成世界關系;民族斗爭的結果,無論勝負誰屬,均為自殺!故亟應有國際和平之建設。至中國、則猶有平內抗外、以從半殖民地起為自主的、統一的、民族國家的需要!

  其以鄉(xiāng)邑或學術、職業(yè)、地位、政見、宗教等等各種關系所集結之團體,則為人類或出或入于其中之構成社會,雖亦有群體與分子之協力的和合關系,而可隨宜以出入離合,故異本然之社會。至分裂為階級對立之組織,尤為出于本然社會陷入病態(tài)之時,失去了全社會協力的和合關系,乃成分立的抗爭。此種抗爭雖或可成為進化,而亦可成為退化,且在當時總是成為社會文化力的分崩與消失,故終以能銷融弭解為上策。由此、對于隱伏在各民族國家間之國際的階級對抗斗爭,尤有闡明佛教和平本質建設和平國際之需要。

  然此佛教和平國際,應從怎樣的途徑而為組織?以什么為切要的工作?吾意當征集現居東方第一大都市之上海的各國佛教徒重要分子,開發(fā)起人會,先成立“佛教和平國際籌備處”,發(fā)揚佛教和平真理,廣征集世界各國佛教徒之抱此弘愿者,參加發(fā)起,俟亞、歐、美、各國佛教徒均有重要分子為發(fā)起人后,乃定期召開成立大會,成立佛教和平國際本部,而于有同志佛教徒三十人以上之各國,分設支部。每年擇于有支部各國輪流開代表大會一次,以議決施行各種建設和平國際之工作。至工作之內容,自應以闡發(fā)佛教和平勝義,應用之以為非暴寡、非凌弱、非爭霸、非侵掠的反戰(zhàn)斗理論,以萎折各強橫民族心理上瘋狂的戾氣兇焰,服清涼散而平息嗔火。同時、亦實踐布施六度、四攝的菩薩方便行,對于防御或抵制各種掠奪攻戰(zhàn)的設施,予以提倡資助,更廣為救災濟苦種種慈行。如王一亭菩薩等新近在上海創(chuàng)立之佛教黃卍字會,必須聯合四眾各國佛教徒成為佛教的國際組織,乃能發(fā)揮與紅十字會并駕齊驅或駕而上之的廣大功用。要言之,則本佛法緣生性空真實義,發(fā)宣為人類和平福音,學習修持種種方便行,以實現大悲大慈普濟普利而已。

  于此尤所盼望者:則于佛教教義上,今不惟漢、藏已能交換研究翻譯,而日本、暹羅、錫蘭、緬甸,以及歐美等佛徒,亦已能與中國佛徒為個人的或團體的互相往來研習,特猶須速組聯合研究宣傳之機關耳。然尤要者,乃在宣揚佛教和平之真理,攜手共作各種和平國際之實地行動,從事業(yè)上以表現佛教之和平意趣。中、日兩國佛教尤有同文之密切連系,日本昔嘗學習中國之佛教,中國今亦多譯日文之佛學,而在此中、日、國交沖突緊張之情勢上,中日佛教徒若能從佛教和平精神之感應 , 回轉日本對于中國侵略的趨向,俾中國民族有以復興自存,進為平等和合的真正親善,同心協力以融解國際的兩大對立斗爭,為世界人類的和平幸福而努力,方能發(fā)揮佛教對于現代人類的實際功用。日本佛徒曾誤責余露骨宣揚抗日,譏為失去佛教精神,故于此甚望日本佛徒能不失佛教精神,以平等和合來協作國際的佛教和平之運動。世人又每以政僧譏余,然據孫中山先生之解釋,政即眾人之事,政治即管理眾人之事,廣義的管理眾人之事,當無有過于菩薩僧者,亦唯“菩薩僧”乃為真正的更無私事而專管理眾人之事,故不同聲聞僧少事少業(yè)少希望住,而剴切的表示須多事多業(yè)多希望住。余固未足為菩薩僧,然志愿所在則未嘗一日忘學菩薩僧也;特患未能符政僧的名實,又何患世人之稱為政僧?愿世之學菩薩學菩薩僧的佛徒,皆蹶然興起,以共修此建設和平國際的菩薩大行!

  (見?司砣)是日、四十七歲滿,作此回向慈母,上生內院。二六、一、二八,在上海市佛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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