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知錄
自知錄
[明]蓮池大師著
自知錄序
予少時見《太微仙君功過格》而大悅,旋梓以施。已而出俗行腳,匍匐于參請。暨歸,隱深谷,方事禪思,遂無暇及此。今老矣,復得諸亂帙中,悅猶故也。乃稍為刪定,更增其未備,而重梓焉。昔仙君謂:「凡人宜置籍臥榻,每向晦入息,書其一日功過。積日而月,積月而年,或以功準過,或以過準功,多寡相讎,自知罪福,不必問乎休咎!怪烈釉昭院!先民有云:「人苦不自知!刮ㄖ鋹,則懼而戢。知其善,則喜而益自勉。不知,則任情肆志,淪胥于禽獸,而亦莫覺其禽獸也。茲運心舉筆,靈臺難欺。邪正淑慝,炯乎若明鏡之鑒形。不師而嚴,不友而諍,不賞罰而勸懲,不蓍龜而趨避,不天堂地獄而升沈。馴而致之,其于道也何有!因易其名,曰《自知錄》。
是錄也,下士得之,行且大笑,莫之能視,奚望其能書?中士得之,必勤而書之。上士得之,但自諸惡不作,眾善奉行,書可也,不書可也。何以故?善本當行,非僥福故。惡本不當作,非畏罪故。終日止惡,終日修善。外不見善惡相,內(nèi)不見能止能修之心。福且不受,罪亦性空,則書將安用?矧二部童子、六齋諸天,并世所稱臺彭司命、日游夜游、予司奪司、元會節(jié)臘等,昭布森列,前我、后我、左右我,明目而矚我。政使我不書,彼之書固以密繭絲而析秋毫矣。雖然,天下不皆上士。即皆上士,其自知而不書,不失為君子。不自知而不書,非冥頑不靈,則剛愎自用云爾。人間顧可無是錄乎?
是故在儒為四端百行,在釋為六度萬行,在道為三千功八百行,皆積善之說也。彼罷緣灰念之輩,以自為則無論矣。如借口乎善惡都莫思量,見有勤而書之者,漫呵曰:惡用是矻矻爾煩心為?則其失非細。嗟乎!世人夏畦于五欲之場,疲神殫思,終其身不憚煩,而獨煩于就寢之俄頃不一整其心慮,亦惑矣。晝勤三省,夜必告天,乃至黑豆白豆,賢智者所不廢也。書之庸何傷!
時萬歷三十二年歲次甲辰清明日沙門袾宏識
自知錄凡例
一、舊曰「功過」,今曰「善過」,取《周易》「見善則遷,有過則改」之義!干啤辜础腹Α构省
一、舊有「天尊」、「真人」、「神君」等,今攝入「諸天」。舊有「章奏」、「符箓」、「齋醮」等,今攝入「佛事」。各隨所宗,無相礙故。
一、該善若干,該過若干,與舊稍有增減。小異大同故。
一、在家出家一切人等,凡有所求,不必勞形役志,百計謀畫,希望成功。亦不必禱神祠天,宰殺牲牢,請乞福佑。但發(fā)心積善,或至五百,或至一千、三千、五千,乃至于萬,隨其所求,必滿愿故。
一、以上休咎,但是花報。若夫來生,即此可知。果報不虛故。
目 錄
●過門:不忠孝類 不仁慈類 三寶罪業(yè)類 雜不善類 補遺
自知錄上
善 門
【忠孝類】
△事父母致敬盡養(yǎng),一日為一善。守義方之訓,不違犯者,一事為一善。父母歿,如法資薦,所費百錢為一善。勸化父母以世間善道,一事為十善。勸化父母以出世間大道,一事為二十善。 凡言百錢,謂銅錢百文,正準銀十分,不論錢貴錢賤。
△事繼母致敬盡養(yǎng),一日為二善。敬養(yǎng)祖父母同論。
△事君王竭忠效力,一日為一善。開陳善道,利益一人為一善,利益一方為十善,利益天下為五十善,利益天下后世為百善。遵時王之制,不違犯者,一事為一善。凡事真實不欺,一事為一善。
△敬奉師長,一日為一善。守師良誨,一言為一善。
△敬兄愛弟,一事為一善。敬愛異父母兄弟,一事為二善。
【仁慈類】
△救重疾一人為十善,輕疾一人為五善。施藥一服為一善。路遇病人,輿歸調(diào)養(yǎng),一人為二十善。若受賄者非善。 受賄,謂得彼人金帛酬謝。
△救死刑一人為百善,免死刑一人為八十善,減死刑一人為四十善。若受賄徇情者非善。救軍刑、徒刑一人為四十善;免,為三十善;減,為十五善。救杖刑一人為十五善;免,為十善;減,為五善。救笞刑一人為五善;免,為四善;減,為三善。以上受賄者非善,偏斷不公者非善。居家減免婢仆之屬同論。 救,謂非自己主事,用力扶救是也。免,謂由自己主事,特與恕免是也。偏斷者,謂非據(jù)理詳審,唯任意偏斷,反釋真犯是也。
△見溺兒者,救免收養(yǎng),一命為五十善。勸彼人勿溺,一命為三十善。收養(yǎng)無主遺棄嬰孩,一命為二十五善。
△不殺降卒,不戮脅從,所活一人為五十善。
△救有力報人之畜,一命為二十善。救無力報人之畜,一命為十善。救微畜,一命為一善。救極微畜,十命為一善。若故謂微命善多,專救微命,不救大命者非善。若不吝重價而救大命,與救多多極微命同論。 有力報人,如耕牛、乘馬、家犬等。無力報人,如豬、羊、鵝、鴨、獐、鹿等。微命,如魚、雀等。極微,如細魚、蝦、螺,乃至蠅、蟻、蚊、虻等。救者,或買放,或禁絕,或勸止,是也。專救微命,不救大命,是唯貪己福,無慈物心,故非善。
△救害物之畜,一命為一善。 害物,如蛇、鼠等。蛇未咬人,無可殺罪故。鼠雖為害,罪不至死故。
△祭祀、筵宴,例當殺生,不殺而市買現(xiàn)物,所費百錢為一善。世業(yè)看蠶,禁不看者為五善。
△見漁人、獵人、屠人等,好語勸其改業(yè),為三善;D(zhuǎn)一人,為五十善。
△居官禁止屠殺,一日為十善。
△家犬、耕牛、乘馬等,死而埋葬之,大命一命為十善,小命一命為五善。復資薦之,一命為五善。
△賑濟鰥、寡、孤、獨、癱、瞽窮民,百錢為一善。零施積至百錢為一善。米、麥、布、幣之類,同上計錢數(shù)論。周給宗族中人同論。周給患難中人同論如上。窮民收歸養(yǎng)膳者,一日為一善。
△見人有憂,善為解慰,為一善。
△荒年平價糶米,所讓百錢為一善。
△濟饑人一食為一善,渴人十飲為一善。濟寒凍人暖室一宵為一善,棉衣一件為二善。夜暗施燈明,一人為一善。天雨施雨具,一人為一善。
△施禽畜二食為一善。
△饒免債負,百錢為一善。利多年久,彼人哀求,度其難取而饒免者,二百錢為一善。告官,官不為理,不得已而饒免者非善。
△救接人畜助力疲困之苦,一時為一善。 救接者,謂或停役、或代勞是也。
△死不能殮,施與棺木,所費百錢為一善。
△葬無主之骨,一人為一善。施地與無墳墓家,葬一人為三十善。若令辦租稅者非善。置義冢,所費百錢為一善。
△平治道路險阻泥淖,所費百錢為一善。開掘義井、修建涼亭、造橋梁、渡船等,俱同論。若受賄者非善。
△居上官,慈撫卑職,一人為一善。有過,情可矜,保全其職為十善。若受賄者非善。凡在上不凌虐下人者同論。
△視民如子,唯恐傷之,一事為一善。
△善遣妾婢,一人為十善。資發(fā)所費,百錢為一善。白還人賣出男女,不取其贖者,原銀百錢為一善。出財贖男女還人者同論。
【三寶功德類】
△造三寶尊像,所費百錢為一善。諸天、先圣、治世正神、賢人君子等像,所費二百錢為一善。重修者同論。 諸天,謂欲、色、無色三界梵王、帝釋等,及道教天尊、真人、神君等。先圣,謂堯、舜、周、孔等。正神,謂岳瀆、城隍等。賢人君子,謂忠臣、孝子、義夫、節(jié)婦等。
△刊刻大乘經(jīng)律論,所費百錢為一善。二乘及人天因果,所費二百錢為一善。若受賄者非善。印施流通者同論。 賄,謂取價貨賣等。人天,謂佛菩薩所說五戒十善,及世間正法、《六經(jīng)》、《論》、《孟》、先圣先賢嘉言善行等。
△建立三寶寺院庵觀,及床座、供器等,所費百錢為一善。施地與三寶,所值百錢為一善。護持常住,不使廢壞者同論。建立諸天、正神、圣賢等廟宇,所費二百錢為一善。用葷血祭祀者非善。
△施香燭、燈油等物供三寶,所費百錢為一善。
△受菩薩大戒為四十善,小乘戒為三十善,十戒為二十善,五戒為十善。
△注釋正法大乘經(jīng)律論,一卷為五十善。卷數(shù)雖多,止千五百善。二乘及人天因果,一卷為一善。卷多,止三百善。若僻任臆見者非善。
△自己著述、編輯出世正法文字,一卷為二十五善。卷多,止五百善。人天因果,一卷為十善。卷多,止百善。若談?wù)f無益者非善。
△見偽造經(jīng),勸人莫學者為一善。
△為君王、父母、親友、知識、法界眾生,誦經(jīng)一卷為二善,佛號千聲為二善,禮懺百拜為二善。若受賄者非善。為自己,經(jīng)一卷、佛千聲、懺百拜俱一善。
△為君、父,乃至法界眾生,施食一壇,所費百錢為一善。登壇施法者,一度為三善。若受賄者非善。為世災難,作保禳道場,所費百錢為一善。若受賄者非善。
△講演大乘經(jīng)律論,在席五人為一善。人數(shù)雖多,止百善。二乘及人天因果,在席十人為一善。人多,止八十善。若受賄者非善。圖名者非善。講演虛玄外道,無益于人者非善。
△禮拜大乘經(jīng)典,五十拜為一善。
△講演正法處,至心往聽,一席為一善。
△飯僧,因其來乞而與者,三僧為一善。延請至家者,二僧為一善。送供到寺者,一僧為一善。若盡誠盡敬者,一僧為五善。再三苦求而后與者非善。
△飯僧不拒乞人,平等與食者,二人為一善。
△護持僧眾,一人為一善。所護匪人者非善。
△度大德賢弟子,一人為五十善。明義守行弟子,一人為十善。但明義、但守行弟子,一人為五善。若泛濫度者非善。 大德賢弟子,謂能續(xù)佛慧命,普利人天者是也。但者,明義、守行各止得其一也。
【雜善類】
△不義之財不取,所值百錢為一善。無害于義,可取而不取,百錢為二善。處極貧地而不取,百錢為三善。
△當欲染境,守正不染,為五十善。勢不能就而止者非善。
△借人財物,如期而還,不過時日者為一善。
△代人完納債負,百錢為一善。
△讓地讓產(chǎn),所值百錢為一善。
△義方訓誨子孫,一事為一善。大家禁約家人、門客者同論。
△勸人出財作種種功德者,所出百錢為一善。圖名利而募化者非善。
△勸人息訟,免死刑一人為十善,軍刑、徒刑一人為五善,杖刑一人為二善,笞刑一人為一善。勸和斗爭為一善。若受賄者非善。
△發(fā)至德之言,一言為十善。 如宋景公三語、楊伯起「四知」之類是也。
△見善必行,一事為一善。知過必改,一事為一善。
△論辯虛心下賢,理長則受者,一義為一善。
△舉用賢良,一人為十善。驅(qū)逐奸邪,一人為十善。揚人善,一事為一善。隱人惡,一事為一善。見傳播人惡者,勸而止之為五善。
△于諸賢善恭敬供養(yǎng),一人為五善。見人侵毀賢善,勸而止之為五善。
△勸化人改惡從善,一人為十善。
△成就一人家業(yè)為十善,成就一人學業(yè)為二十善,成就一人德業(yè)為三十善。
△許友,義不負然諾為十善;義不負身命為百善;義不負財物寄托,百錢為一善。 然諾,如掛劍樹上之類。身命,如存孤死節(jié)之類。財物,如還金幼子之類。
△有恩必報,一事為一善。報恩過分為十善。有仇不報,一事為一善。若懷公道報私恩者非善。
△著破補衣一件為二善,粗布衣一件為一善。若原無好衣而著者非善。矯情干譽者非善。
△肉食人減省食,一食為一善。素食人減省食,一食為二善。若無力辦好食而減者非善。
△肉食人,見殺不食為一善,聞殺不食為一善,為己殺不食為一善。
△忍受人橫逆相加,一事為一善。
△拾遺還主,所值百錢為一善。
△引過歸己,推善與人,一事為二善。
△名位、財利等,安分聽天,不夤緣營謀者,一事為十善。
△處眾,常思為眾,不為己者,所處之地,一日為一善。
△寧失己財,寧失己位,使他人得財?shù)梦徽?為五十善。
△遇失利及諸患難,不怨天尤人而順受者,一事為三善。
△祈福禳災等,但許善愿,不許牲祀者為五善。
△傳人保養(yǎng)身命書,一卷為五善。救病藥方,五方為一善。若受賄者非善。無驗妄傳者非善。
△拾路遺字紙火化,百字為一善。
△有財有勢,可使不使,而順理安分者,一事為十善。
△權(quán)勢可附而不附者為十善。
△人授爐火丹術(shù),辭不受者為三十善。人授已成丹銀,棄不行使者,所值百錢為三善。
【補遺】
△凡救人一命為百善。
自知錄下
過 門
【不忠孝類】
△事父母失敬失養(yǎng),一事為一過。違犯義方之訓,一事為一過。父母責怒,生瞋者為一過,抵觸者為十過。父母所愛,故薄之,一事為一過。父母沒后,應資薦不資薦,一度為十過。父母有失,不能善巧勸化,一事為一過。
△不敬養(yǎng)祖父母、繼母,一事為一過。
△事君王不竭忠盡力,一事為一過。當直言不直言,小事為一過,大事為十過,極大事為五十過。違犯時王之制,一事為一過。虛言欺罔,一事為一過。
△不敬奉師長,一日為一過。不依師良誨,一言為一過。反背為三十過。若師不賢而舍之者非過。 反背,如陳相學許行之類。不賢而舍,如目連離外道師之類。
△兄弟相仇者,一事為二過。欺凌異母所出及庶出者,一事為三過。
【不仁慈類】
△重疾求救不救,一人為二過。小疾一人為一過。無財無術(shù)而不救者非過。
△修合毒藥為五過,欲害人為十過,害人一命為百過,不死而病為五十過。害禽畜一命為十過,不死而病為五過。
△咒禱厭詛,害人一命為百過,不死而病為五十過。
△錯斷人死刑成,為八十過;故入為百過。錯斷人軍刑、徒刑成,為三十過;故入為四十過。錯斷人杖刑成,為八過;故入為十過。錯斷人笞刑成,為四過;故入為五過。私家治責婢仆之屬者同論。 錯,謂無心。故,謂有心。
△非法用刑,一用為十過。無罪笞人,一下為一過。
△謀人死刑成,為百過;不成為五十過;舉意為十過。軍刑、徒刑成,為四十過;不成為二十過;舉意為八過。杖刑成,為十過;不成為八過;舉意為五過。笞刑成,為五過;不成為四過;舉意為三過。
△父母溺初生子女,一命為五十過。墮胎為二十過。 上帝垂訓:「父母無罪殺兒,是殺天下人民也!构食芍剡^。
△殺降、屠城,一命為百過。以平民作俘虜者,一人為五十過,致死為百過。
△主事明知冤枉,或拘忌權(quán)勢,或執(zhí)守舊案,不與伸雪者,死刑成為八十過,軍刑、徒刑為三十過,杖刑為八過,笞刑成為四過。若受賄者,死刑為百過。以下俱同前論。諸枉法斷事,隨輕重,亦同前論。
△心中暗舉惡意,欲損害人,一人為一過。事成,一人為十過。
△故殺傷人,一命為百過。傷而不死,為八十過。使人殺者同論。
△故殺有力報人之畜,一命為二十過,誤殺為五過。故殺無力報人之畜,一命為十過,誤殺為二過。故殺微畜,一命為一過,誤殺十命為一過。故殺極微畜,十命為一過,誤殺二十命為一過。使人殺者同論,贊助他人殺者同論,逐日飲食殺者同論,畜養(yǎng)賣與人殺者同論,妄談禍福祭禱鬼神殺者同論,修合藥餌殺者同論?葱Q者,與畜養(yǎng)殺同論。
△故殺害人之畜,一命為一過。誤殺十命為一過。
△見殺不救,隨上所開過減半。無門可救者非過。不可救而不生慈念為二過。 減半者,如殺有力報人之畜二十過,今十過是也。下以次減同上。
△耕牛、乘馬、家犬等,老病死而賣其肉者,大命為十過,小命為五過。
△時當禁屠,故殺者,隨上所開過加一倍。私買者同論。居上位反為民開殺端者同論。 加一倍,如殺有力報人之畜二十過,今四十過是也。下以次增同上。
△非法烹炮生物,使受極苦者,一命為二十過。 如活烹鱉蟹、火逼羊羔之類是也。
△放鷹、走狗、釣魚、射鳥等,傷而不死,一物為五過。致死,與前故殺諸畜同論。發(fā)蟄、驚棲、填穴、覆巢、破卵、傷胎者同論。發(fā)蟄等,因作善事誤傷,非過。 作善誤傷,如修橋、砌路、建寺、造塔,種種善事,本出好心,故不為過。然須懺悔資薦。
△籠系禽畜,一日為一過。
△見人畜死,不起慈心,為一過。
△見鰥、寡、孤、獨窮民,饑渴寒凍等不救濟,一人為一過。無財者非過。
△欺弄損害瞽人、聾人、病人、愚人、老人、小兒者,一人為十過。
△見人有憂,不行解釋為一過,反生暢快為二過,更增其憂為五過。見人失利失名,心生歡喜,為二過。見人富貴,愿他貧賤,為五過。
△荒年囤米不發(fā),坐索高價者,為五十過。遏糴者亦同此論。
△逼取貧民債負,使受鞭撲罪名,為五過。借人財物不還,百錢為一過。
△役使人畜,至力竭疲乏,不矜其苦而強役者,一時為十過。加之鞭笞者,一杖為一過。
△放火燒人廬舍、山林,為五十過。因而害人,一命為五十過。害畜,如前殺畜同論。本意欲害人命者,一命為百過。
△掘人冢,棄其骨殖者,一冢為五十過。平人冢,一冢為十過。太古無骨殖者非過。
△依勢白占人田地、房屋等,所值百錢為十過。賤價強買,百錢為一過。
△損壞道路,使人畜艱于行履,一日為五過。損壞義井、涼亭、橋梁、渡船等俱同論。
△居上官,輕壞卑職前程,一人為三十過。枉法壞之者,為五十過。凡居上凌虐下人者同論。
△幽系婢妾,一人為一過。謀人妻女,一人為五十過。
【三寶罪業(yè)類】
△廢壞三寶尊像,所值百錢為二過。廢壞諸天、治世正神、賢人君子等像,所值百錢為一過。葷血邪神惑世者非過。
△以言謗斥佛、菩薩、羅漢,一言為五過。謗斥諸天、正神、圣賢,一言為一過。斥邪救迷,出于真誠者非過。
△禮佛失時為一過。因病、因正事非過。葷辛、酒肉、觸欲,失時為五過。六齋日犯者加一倍論。
△毀壞三寶殿堂、床座、諸供器等,所值百錢為一過。誘他人使之毀壞者同論。見毀壞不諫勸為五過,反助成為十過。諸天、正神、圣賢等廟宇,所值二百錢為一過。葷血淫祠惑世者非過。 誘,謂他本無心,我教彼為之。助,謂他先欲毀,我從旁贊之。
△占三寶地,所值百錢為一過。占屋宇者同論。
△新立葷血祭祀神祠,一所為五十過,神像一軀為十過。重修者,祠、像各減半論。 新立,謂非古原有,特地創(chuàng)造。
△毀壞出世正法經(jīng)典,所值百錢為二過。二乘、人天因果,所值百錢為一過。
△謗訕出世正法經(jīng)典,一言為十過。人天因果,一言為五過。
△吝法不教為十過,因彼不足教者非過。阻隔善法不使流通為十過。屬邪見謬說者非過。雖屬善法,時當韜晦,順時休止者非過。
△誦經(jīng)差一字為一過,漏一字為一過。心中雜想為五過,想惡事為十過。外語雜事為五過,語善事為一過。起身迎待賓客為二過,王臣來者非過。不依式茍且誦為五過。誦時發(fā)瞋為十過,罵人為二十過,打人為三十過。寫疏差漏者同論。
△以外道邪法授弟子者,一人為二十過。
△著撰偽經(jīng)一卷為十過。
△講演邪法惑眾,在席一人為一過。往彼聽受,一席為一過。
△講演正法,任己僻見,違經(jīng)旨、背先賢者,在席五人為一過。
△著撰脂粉詞章、傳記等,一篇為一過。傳布一人為二過。自己記誦一篇為一過。 一篇,謂詩一首、文一段、戲一出之類。
△傳人厭魅、墮胎、種種惡方,一方為二十過。
△僧人乞食不與,一人為一過。非僧人乞食不與,二人為一過。無而不與者非過。不與而反加叱辱者為三過。僧不飯僧而拒絕者,一僧為二過。 上謂俗不齋僧,其過猶輕。下謂僧不齋僧,其過尤重。
△畜養(yǎng)惡弟子不遣去者,一人為五十過。弟子有過不訓誨,小事一事為一過,大事一事為十過。
【雜不善類】
△取不義之財,所值百錢為一過。處大富地而取者,百錢為二過。
△欲染極親為五十過,良家為十過,娼家為二過,尼僧、節(jié)婦為五十過。見良家美色,起心私之為二過。 此為在俗者。若出家僧,不論親疏良賤,但犯俱五十過,起心私之俱二過。
△盜取財物,百錢為一過。零盜積至百錢為一過。瞞官偷稅者同論。威取、詐取,百錢為十過。
△主事受賄而擢人官、出人罪,百錢為一過。受賄而壞人官、入人罪,百錢為十過。
△借人財物不還,百錢為一過。負他債,愿他身死,為十過。
△斗秤等小出大入,所值百錢為一過。
△見賢不舉為五過,反擠之為十過。見惡不去為五過,反助之為十過。隱人善,一事為一過。揚人惡,一事為一過。有言責而舉惡者非過,為除害救人而舉惡者非過。
△刻意搜求先賢之短,創(chuàng)為新說者,一言為一過。于理乖違者,一言為十過。做造野史、小說、戲文、歌曲,誣污善良者,一事為二十過。不審實,傳播人隱私,及閨幃中事者,一事為十過。全無而妄自捏成者,為五十過。遞送揭帖,發(fā)人惡跡,半實半虛者為二十過,全虛者為五十過。言言皆實,而出自公心,為民除害者非過。
△募緣營修諸福事,而盜用所施入己者,百錢為一過。三寶物,十錢為一過。因果差移,百錢為一過。
△贊助人詞訟,死刑成,為三十過;軍刑、徒刑成,為二十過;杖刑成,為十過;笞刑成,為五過。贊助人斗爭為一過。若教唆取利,死刑成,為百過;軍刑、徒刑成,為三十過;笞刑為十五過。離間人骨肉者為三十過。破人婚姻為五過,理不應婚者非過。
△出損德之言,一言為十過。 如金陵「三不足」、曹孟德「寧我負人,毋人負我」之類是也。
△虛誑妄語,一事為一過。因而害人為十過。
△見善不行,一事為一過。有過不改,一事為一過。過不認過,反爭為是,對平交為二過,對父母師長為十過。
△論辯偏執(zhí)己見,不服善者,一義為一過。
△不教誨子孫,任其為不善者,一事為一過。容縱家人、門客者同論。
△大賢不師為五過。勝友不交為二過。反加謗毀欺侮為十過。
△惡語向所尊為十過,向平交為四過,向卑幼為一過,向圣人為百過,向賢人君子為十過。
△教人為不善,一事為二過。教人不忠不孝等大惡者,一事為五十過。見人為不善,不諫勸者為一過,大事為三十過。知彼人剛愎決不受諫者非過。
△造人歌謠、取人插號者,一人為五過。
△妄語不實,一言為一過。自云證圣,誑惑世人者,一言為五十過。
△許友負信,小事為一過,大事為十過。負財物寄托者,百錢為一過。
△有恩不報,一事為一過。有冤必報,一事為一過。報冤過分為十過,致死為百過。于所冤人,欲其喪滅,為一過。聞冤滅已,心生歡喜,為一過。
△肉食,一食為一過。違禁物,若龜鱉之類,一食為二過。有義物,若耕牛、乘馬、家犬之類,一食為三過。 以上謂市買者。若自殺食,在前故殺中論。
△飲酒,為評議惡事飲,一升為六過。與不良人飲,一升為二過。無故與常人飲,為一過。奉養(yǎng)父母、延待正賓者非過。煎送藥餌者非過。
△開酒肆招人飲,一人為一過。
△五辛,無故食,一食為一過。治病服者非過。食后誦經(jīng),一卷為一過。
△六齋日食肉,一食為二過。食而上殿為一過。飲酒、啖五辛者同論。
△過分美衣,一衣為一過。美食,一食為一過。唯奉養(yǎng)父母非過。 過分者,謂富貴人分應受福,然于本等享用外,過為奢侈是也。唯除父母,不曰祀神、宴賓者,《周易》「二簋可享」,茅容蔬食非薄是也。
△齋素人,必求美衣美食,一衣為一過,一食為一過。 謂既知齋素,自合惜福。雖是布衣,必求精好,雖是菜食,必求甘美,亦折福故。
△輕賤五谷天物,所值百錢為一過。
△販賣屠刀、漁網(wǎng)等物,所費值百錢為一過。
△拾遺不還主,所值百錢為一過。
△有功歸己,有罪引人,一事為二過。
△名位財利,夤緣營謀而求必得,不顧非義者,一事為十過。
△處眾唯知為己,不為眾者,所處之地,一日為一過。
△寧他人失財失位,而唯保全己之財位者,為五十過。
△遇失利及諸患難,動輒怨天尤人者,一事為三過。
△祈福禳災等,不修善事,而許牲牢惡愿者為十過。所殺生命,與殺畜同論。 十過者,但許愿時,心已不良故。至后酬愿宰殺時,另與殺畜同論。
△救病藥方,不肯傳人者,五方為一過。未驗恐誤人者非過。
△遺棄字紙不顧者,十字為一過。
△離父母出家,更拜他人作干父母者,為五十過。
△人授爐火丹術(shù),受之為三十過。行使丹銀,所值百錢為三過。實成真金,煎燒百度不變者非過。
【補遺】
△無故殿上行、塔上登者,為五過。殿塔上葷酒污穢者為十過。 故,謂燒香、掃地、諷經(jīng)等。
△受賄囑托擢官、出罪等,五百錢為一過。受賄囑托壞官、入罪等,五百錢為十過。
·清涼書屋點校·
- 蓮池大師:執(zhí)滯之著不可有,執(zhí)持之著不可無
- 蓮池大師:用黃豆替代佛珠,念佛供養(yǎng)兩不誤
- 蓮池大師:若能信心念佛就能往生西方
- 凈界法師:為什么蓮池大師一生崇尚念佛又勸人看教理?
- 蓮池大師:修學佛道要有堅定不疑的心
- 蓮池大師:無常迅速,要把生平要緊事處理了當
- 蓮池大師:早念佛,莫等懊悔!
- 蓮池大師:菩薩為什么不分身示現(xiàn)度化眾生?(文白對照)
- 蓮池大師:最難得最高貴的嗜好是好凈自心
- 蓮池大師:阿彌陀佛成佛之前是如何修行的?
- 蓮池大師:為何人無論富貴貧賤都會憂愁
- 蓮池大師:如何制心一處?
- 蓮池大師:不信有奇事,事怕有心人
- 仁禪法師:念佛究竟應該念四字還是六字?
- 大安法師:遠離名利,老實念佛
- 蓮池大師:圓寂像游戲一般的輕松愉悅
- 蓮池大師:念佛要句句出口入耳聲聲喚醒自心
- 蓮池大師:出家人不能貪圖財富 不然后果很嚴重
- 蓮池大師:謗無凈土即謗諸佛
- 會性法師:走夜路害怕的時候怎么辦
- 星云大師: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涼風冬有雪;若無閑事掛心頭,便是人間好時節(jié)。
- 正如法師:念《心經(jīng)》比《大悲咒》更好嗎?
- 印光大師:安士全書白話解
- 凈慧大師:凈慧法師《楞嚴經(jīng)》淺譯
- 星云大師:星云大師談《心經(jīng)》
- 文珠法師:妙法蓮華經(jīng)
- 大寂尼師:一般人在家里可以讀誦《地藏經(jīng)》嗎?
- 仁清法師:聽說誦大悲咒對鬼不好,請法師開示
- 星云大師:解讀普賢菩薩十大愿王(附普賢行愿品全文)
- 圣嚴法師:關(guān)于靈魂與鬼的終極真相
- 夢參法師:夢參老和尚:金剛經(jīng)
- 惟覺法師:修行人應做到的三大精進
- 心律法師:吃虧是福
- 夢參法師:夢參老和尚講地藏本愿經(jīng)
- 心律法師:什么人與佛有緣?
- 文珠法師:大方廣佛華嚴經(jīng)
- 星云大師:千江映月
- 虛云法師:多誦讀《普門品》和《地藏經(jīng)》
- 星云大師:手把青秧插滿田,低頭便見水中天;六根清凈方為道,退步原來是向前。
- 達摩祖師:《破相論》原文
- 永明延壽:宗鏡錄
- 正如法師:誦心經(jīng)比大悲咒功德大嗎
- 凈善法師:凈善法師:看風水與算命能否改變命運?
- 大安法師:無量壽經(jīng)
- 未知:星云大師講解
- 正如法師:梁皇寶懺 慈悲道場
- 明空法師:明空法師:《心經(jīng)》中的般若智慧
- 印光大師:不科學的求子秘方,但是很靈驗
- 星云大師:人身難得今已得,佛法難聞今已聞;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
- 星云大師:朝看花開滿樹紅,暮看花落樹還空;若將花比人間事,花與人間事一同。
- 凈界法師:打坐的時候該怎么念佛?
- 仁清法師:《大悲咒》的九種世間利益
- 正如法師:在家居士受五戒可以搭縵衣嗎?
- 印光大師:命不好者求美好姻緣,有個簡單方法
- 星云大師:人死后生命是怎樣的?
- 星云大師:溪聲盡是廣長舌,山色無非清凈身;夜來八萬四千偈,他日如何舉似人?
- 大安法師:大安法師講解
- 明安法師:把握當下不后悔
- 星云大師:天為羅帳地為氈,日月星辰伴我眠;夜間不敢長伸足,恐怕踏破海底天。
- 凈慧法師:凈慧法師:《妙法蓮華經(jīng)》淺釋
- 仁清法師:什么是誹謗正法?
- 靜波法師:皈依三寶減輕業(yè)障
- 正凈法師:禮佛發(fā)愿懺悔文
- 仁清法師:怎樣念佛號才得力?
- 本源法師:學佛次第很重要 必須注重聞思修!
- 廣超法師:怎樣理解“涅槃寂靜”?
- 慧廣法師:怎樣才能讓自己的事業(yè)蒸蒸日上?善緣不斷?
- 覺真法師:不是犧牲也非放棄,給與是一種生命力
- 杜一心:為什么達摩禪法在北朝受到明顯排擠?
- 白云禪師:傲慢與偏見,學佛人要遠諸傲慢,調(diào)整偏見
- 宗性法師:佛教說不能執(zhí)著,是否意味著看淡甚至放棄努力理想?
- 廣欽和尚:在家學佛,應如何做人?
- 弘一法師/慶裕:做真實的自己
- 慈莊法師:行腳云游是什么意思?
- 覺真法師:放下不快樂就是快樂
- 覺真法師:善待別人就是善待自己
- 覺真法師:有沒有辦法掌握未來?
- 覺真法師:你快樂嗎?有沒有試過不快樂?
- 慧廣法師:錯了怎么辦?
- 崇慈法師:修行到底是修什么?
- 慧廣法師:生活感言,人生總有喜怒哀樂的
- 本源法師:至心精進,專注于目標,成功自然水到渠成
- 如瑞法師:老實念佛,重在一生堅持不懈憶佛念佛
- 明海大和尚:明海大和尚的新春勉勵:一個出家人的四件事情
- 靜波法師:先告訴為什么要做這件事,別人才真正愿意去做
- 濟群法師:弘揚佛法是每個佛弟子的責任
- 清凈法師:供奉韋馱菩薩和伽藍菩薩消除障緣
- 仁禪法師:五種適合絕大多數(shù)人修的「持名念佛」方法
- 凈善法師:凈善法師:看風水與算命能否改變命運?
- 如瑞法師:身外之財終舍離,所造之業(yè)如影隨
- 靜波法師:佛法的中道觀
- 濟群法師:明心見性是怎么來的?利根是天生的嗎?
- 如瑞法師:佛性不分南與北,為人不與比高低,廣修;郢@法喜
- 本源法師:學習佛陀冥想靜坐,就可以悟道成佛嗎?
- 靜波法師:深著虛妄法 堅受不可舍
- 濟群法師:人為什么要擺脫痛苦和煩惱,目的是什么?
- 本源法師:出家人與在家信徒要保持距離,才能更好地度化眾生
- 如瑞法師:什么是不善業(yè),為什么要遠離一切不善業(yè)?
- 明海法師:當業(yè)障現(xiàn)前時怎么辦?隨緣了業(yè),究竟解脫
- 濟群法師:如何面對喜歡吃喝玩樂,做不如法事情的朋友?
- 妙法蓮華經(jīng)
- 夢參老和尚講地藏本愿經(jīng)
- 千江映月
- 宗鏡錄
- 無量壽經(jīng)
- 星云大師講解
- 大安法師講解
- 印光大師講解
- 凈界法師講解
- 星云大師文章
- 解脫之道講記
- 夢參法師講解
- 印光大師文章
- 圓覺經(jīng)講記
- 虛云法師文章
- 凈界法師文章
- 四圣諦講記
- 圣嚴法師講解
- 大乘百法明門論講記
- 心經(jīng)的人生智慧
- 定慧之路
- 楞嚴經(jīng)輕松學
- 佛法修學概要
- 摩訶止觀
- 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jīng)
-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jīng)解說
- 體方法師講解
- 印光大師傳奇
- 大方廣圓覺經(jīng)講義
- 解深密經(jīng)語體釋
- 大安法師文章
-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jīng)
- 修習止觀坐禪法要
- 華嚴經(jīng)要義
- 雜阿含經(jīng)選集新版
- 妙境法師講解
- 慈悲三昧水懺講記
- 印光文鈔全集
-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jīng)講記
- 夢參法師文章
- [夢參法師]死亡像什么呢?
- [黑茶]黑茶是怎么來的?黑茶的起源
- [禪宗公案]不得其門
- [生活故事]彎腰做一個直立的人
- [哲理故事]包容勝過萬般責難
- [佛與人生]人為什么活著,活著是為了什么,怎樣才算活明白了?
- [佛學常識]“無我”觀有什么針對性嗎
- [佛學常識]無我分幾類
- [其他漢傳法師]世間的事業(yè)不外乎成住壞空這四大原則
- [黃茶]蒙頂黃芽屬于什么茶,外形有什么特點?
- [禪宗文化]叢林清規(guī)對中國文化貢獻如何?
- [生活故事]心急吃不了熱豆腐
- [哲理故事]遇事兼容并蓄,對手亦可是知音
- [佛與人生]多情至極是無情
- [佛與人生]順其自然,便能萬事遂心
- [佛與人生]少一份爭執(zhí),多一份從容
- [佛與人生]不抱怨,心中無嗔便是凈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