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戒緣集篇》解讀 第一章 具緣成受 第四節(jié) 心境相應

  比丘資格的取得——《受戒緣集篇》解讀

  第一章 具緣成受

  濟群

  第四節(jié) 心境相應

  第四,心境相應。

  文云:“眠醉狂人及無心而受等,是心不當境①。”復以文云:“白四羯磨不如白法作白,不如羯磨法作等,及前僧非法,不令受者起心,即是境不稱心也②。”

  《薩婆多》云:“若殷重心受,則有無教。若輕心受,但有其教,無無教也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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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言:“不得授眠者具足戒……不得授醉者具足戒……不得與狂者授具足戒……不得強授人具足戒。”(T22-813下-814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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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白四羯磨,不如白法作白,不如三羯磨法作羯磨,非法非毘尼羯磨,不應爾。(T22-887上)

 、邸端_婆多毗尼毗婆沙》卷1

  若淳重心,有身口無教,是謂教無教也。(T23-505上)

  所謂心境相當,指受戒時自身發(fā)心和羯磨作法相應。首先要有求戒的心,然后是如法羯磨,兩者相應才能得戒。

  “文云:眠醉狂人及無心而受等,是心不當境。”《四分律》說:如果在受戒過程中打瞌睡,或之前已經(jīng)喝醉,或神經(jīng)不正常,或對受戒缺乏意樂等,都不可能和當前境界相應,和受戒羯磨相應。當人處于這些狀態(tài)時,心是完全封閉的。

  “復以文云:白四羯磨不如白法作白,不如羯磨法作等,及前僧非法,不令受者起心,即是境不稱心也。”《四分律》又說:如果傳戒者不能如法履行羯磨,宣示時不按白法宣示,表決時不按羯磨法表決,就不能令受者對戒律生起信心和希求,這是羯磨的境不能契合受者的心,使心與境不能相應。

  “《薩婆多》云:若殷重心受,則有無教。若輕心受,但有其教,無無教也。”無教,無作戒體。《薩婆多論》說:行者要以虔誠、恭敬之心求受戒律,才能獲得無作戒體。如果受戒時不以為然,對戒律缺乏渴求,就只有受戒的行為,也就是作體,卻無法從中獲得無作戒體。

  這一原理其實非常簡單,凡用心所做之事,必定會在我們內心留下印象,產(chǎn)生作用。受戒也是同樣,我們用心乞受戒法,授戒羯磨才會在我們內心熏下戒體的種子,形成防非止惡的自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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