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包容性與宗教對話的原則

  佛教的包容性與宗教對話的原則

  蘇州戒幢佛學研究所研究部主任 宗舜

  佛教是一個具有極強包容性的宗教,這種包容性來源于佛教的基本理論,即“緣起和平等”的思想。

  所謂緣起,佛教指一切事物(有為法),皆因種種條件(即因緣)和合而成立,世間的一切,都是相互依存的,所以在佛教經(jīng)典中強調(diào),“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見《雜阿含經(jīng)》三五八經(jīng))當然,佛教的緣起理論并不僅僅只是說明宇宙世界的現(xiàn)象依存關系,根本在于揭示社會、人生命運的關系,進而指示出一條“解脫道”。但不論如何,由于佛教肯定了世界上一切事物的相互依存關系,就給包容其他宗教乃至提倡宗教的多元性提供了有力的理論依據(jù)。

  所謂平等,是指在本質(zhì)上并無分別,為“差別”一詞的對稱。佛教在印度傳播之始,佛陀即倡導“四姓平等說”(見《雜阿含經(jīng)》卷二十),徹底否定印度吠陀以來之種姓差別制,而主張婆羅門等四姓平等無優(yōu)劣。這就是社會意義上的平等義。在有的人看來,佛教的佛陀是高高在上、受人膜拜的。但是,佛教經(jīng)典中卻明確地說心、佛、眾生三無差別(見晉譯《華嚴經(jīng)》卷十),并在經(jīng)典中有很多與“平等”有關的詞匯,如:佛是“平等覺”,自性法身是“平等法身”,顯示僅有一乘法的佛之智慧是“平等大慧”,無差別之愛為“平等大悲”,等等。

  以佛教常用的“平常心”為例,佛法之悟,是悟到一切法平等的真理,于一切眾生不起怨親等差別見解之慈悲心!督鸸饷髯顒偻踅(jīng)》疏卷二末說:“直心以何為本?答:以于一切眾生平等心為本!边@就是說,對于一切的冤家仇人的態(tài)度,要和對待自己的親人完全一致,心生悲憫,而不能有分別,這樣的發(fā)心,才叫“平等心”。這就是宗教意義上的平等義。將這樣的平等觀推廣開來,在宗教間的交流乃至處理宗教與宗教之間關系的時候,自然就會運用包容的心態(tài)和圓融的手法來處理好。

  近年來,中國佛教界積極發(fā)揮自身的影響力,在開展宗教交流、促進宗教團結、弘揚中華民族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等諸多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即如中國佛教協(xié)會會同其他兄弟教會,致力于揭露、反擊邪教“*輪功”、保護廣大信教群眾合法的宗教信仰自由、反對“藏獨”分子分裂祖國、促進兩岸和平統(tǒng)一等事業(yè),成為新時期宗教團結、宗教包容、宗教共進的典范,所取得的成績,是世人矚目的。

  在世界政治格局復雜、政治風云多變的今天如何正視世界范圍內(nèi)的宗教沖突,積極發(fā)揮中國佛教在促進世界和平、消除宗教對立等方面的作用,是值得我們進一步深思的重要課題。筆者以為,我們不僅要提倡宗教對話和宗教交流,更要為宗教對話和交流確定一些基本原則,使之更富有成效:

  第一,傾聽的原則。在宗教對話和交流過程中,我們首先要做一個傾聽者,尊重對方的話語權。而不能熱衷于向?qū)Ψ焦噍斪约旱淖诮逃^點,卻拒絕了解對方的宗教訴求。

  第二,理解的原則。在宗教對話和交流過程中,我們不僅要傾聽,更要“善解人意”,將對方的宗教觀點弄懂,而不是粗暴地加以曲解,甚至用誤解踐踏對方的宗教感情。

  第三,尊重的原則。在宗教對話和交流過程中,要尊重對方的宗教信仰、宗教理論和宗教習俗。消除那種非此即彼、非正即邪的機械態(tài)度,反對以狹隘的宗教感情替代理性的宗教智慧。

  我們還要看到的是,宗教和宗教之間,畢竟還存在著差異。在某些方面這個差異還相當大。對于宗教差異的問題,我們要有清醒而理智的頭腦。我們既反對無限夸大宗教差異,自高自大、目空一切的做法,也反對不辨差別,強作解人、簡單“會通”。所以,我們主張,宗教與宗教之間,本身就是有同有異的,那么,在對話的時候,就必須要求同存異。在宗教內(nèi)部,要多講一些各自宗教“異”的方面,以凸現(xiàn)自己所信仰宗教的殊勝,以堅定自己的宗教信仰。而在宗教與宗教之間,則要多強調(diào)“同”的方面,引導宗教更好地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為祖國的現(xiàn)代化建設,為人民的生活幸福美滿,為世界的安寧和平貢獻我們的力量!

  附注:本文發(fā)表于《中國宗教》2003年第10期,為“本期關注:宗教間的對話與和諧”特約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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