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課、民俗神只

  第十五課 民俗神只

  佛教在世界各國的發(fā)展,有許多節(jié)日與當地的民情風俗融和在一起,例如泰國的潑水節(jié)、衛(wèi)塞節(jié),西藏的曬佛節(jié),乃至在中國也有浴佛節(jié)、臘八節(jié)、春秋二祭等,都是深植人心的民間節(jié)慶。

  除了民俗節(jié)日以外,各種神只的禮拜也幾乎包容在佛教之中,例如城隍媽祖、財神仙公、天公地母、關圣帝君、保生大帝、玄天上帝等,都寄附在佛門上。而佛教也有許多的護法神只,例如:四天王天、天龍八部、伽藍韋馱、鬼子母等,所以佛教也不反對恭敬禮拜神明,但不是皈依,因為恭敬是一時的,皈依是盡形壽的信仰,是法身慧命的依止。因此,皈依文有所謂「皈依佛,生生世世永不皈依天魔外道」,因為神只也是六道眾生,仍難免五衰相現,輪回生死。因此,信仰神只并非究竟解脫之道。

  產生神只信仰的原因不外以下幾點:

  一、敬畏自然:遠古時代,民智未開,當時人類對大自然不了解,充滿了神秘感和恐懼感,以為大自然的一切現象都各有神明主宰其事,因而有所謂山神、雷神、電神、風神、雨神、河神、樹神等「敬畏自然」的信仰。

  二、崇拜英雄:隨著人類文明進化,民智漸開,英雄人物不斷出現,于是崇拜自然的宗教就漸漸進化為崇拜英雄的宗教,譬如:關云長赤膽忠義、岳飛盡忠報國,值得人們效法學習,因此大家就把他們當神明來拜;鄭成功率領軍隊退守臺灣,并移來福建、廣東兩省的人民,大家就建廟奉祀他;媽祖林默娘對漁民救苦救難,因此被奉為海上的守護神。這些英雄人物因為各有功勛,因此被奉為神明崇拜。

  三、尊奉祖師:神只信仰也有的只是基于行業(yè)的規(guī)矩,尊崇該行業(yè)里最有成就、最崇高圣潔的代表人物,將他神格化,成為自己的榜樣。例如:醫(yī)界崇奉華佗、藥師崇祀神農、裁縫祀嫘祖、造紙業(yè)奉蔡倫、建筑業(yè)尊有巢氏、書畫界奉吳道子、旅館業(yè)尊劉備、飯館祀灶王爺、豆腐店祭劉安、皮鞋店敬孫臏、爆竹祖師馬均、商人只奉關公、木匠都崇魯班、銀行業(yè)奉趙玄壇為財神等,這種精神崇拜,意在提升自己,而非裝神弄鬼,自然有其可取的價值和力量。

  四、有所求故:對神只的信仰,另有一種是建筑在有所求,有所得之上。例如臺灣社會上有許多大帝、王爺、二媽、三媽,乃至樹頭公、狐仙等神明,普遍受到膜拜,主要就是信徒認為可以向那些神明要求財富健康、功名、子嗣、平安等。所求是否能夠如愿,姑且不談,但至少心里獲得滿足,因此容易為人所信仰。

  一般民俗信仰拜祭的神明,其實就像人間的政府組織,例如:拜文昌帝君是為祈求兒女聰明,文昌帝君就像教育部長;拜媽祖、天上圣母的人,大部分靠海,捕魚維生,用現在的說法,媽祖圣母等于交通部長;東岳大帝主持陰陽審判,主持刑罰,豈不和現在的司法部長一樣?

  其它再如:玉皇大帝是皇帝、總統(tǒng);三官大帝,天官管賜福,地官管赦罪,水官管解厄,像福利部長;玄天上帝、北斗星君專司人壽保險,像保險公司董事長;關圣帝君主財,屬財政部長;太子爺那吒,類似警備總司令;城隍爺掌理一縣安危,就如縣長,又像警察局長;土地公是派出所巡官;月下老人是婚姻介紹所;注生娘娘是助產士;神農大帝像糧食局局長;拜瘟神好像拜衛(wèi)生署署長;保生大帝像中醫(yī)師公會理事長;五雷元帥好像臺灣電力公司的總經理等。

  信仰神明主要是緣于對未可知的自然現象不了解,或是在政治上不能獲得滿足,或因自己力有未逮,不能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問題,于是便希望藉著另一種偉大的力量來化厄解困。因此,信仰神只其實也含有一種超越現實的希望與期待。

  其實,信仰的最終目的,是要指引我們人生的方向,幫助我們解脫生死煩惱。而信仰神只既不能幫助我們解脫生死,也不能增加我們做人的智慧、道德、勇氣,所以我們應該提升信仰,從有所求的神只信仰升華為菩薩道的實踐,從慈悲喜舍,為人服務中,開發(fā)自己的佛性,進而解脫生死煩惱,這才是正信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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