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師:念佛實修法要

  一、選擇稱名

  1. 禪宗

  雖悟到極處,親見佛性,仍是凡夫,不是圣人

  禪宗功夫,雖到大徹大悟的地位,以煩惑未斷,猶不能了生死。參禪一事,非小根行人所做得到。

  即使做到大徹大悟的地位,而煩惱未能斷盡,則生死依舊莫出,F(xiàn)在人且勿論,即如宋之五祖戒、草堂青、真如喆,其所悟處,名震海內(nèi)。而五祖戒,后身為蘇東坡。東坡聰明蓋世,而不拘小節(jié),妓館淫坊,亦常出入?芍遄娼湮蛱庪m高,尚未證得初果之道。

  未證初果者,要常常覺照,方可不犯。如耕地,凡所耕處,蟲離四寸,道力使然。雖以要命之威力脅之,令行邪淫,寧肯舍命,終不依從。

  東坡既曾出入淫坊,則知五祖戒尚未得初果之道力,說什么了生死乎?

  2. 密宗

  密宗雖云現(xiàn)身可以成佛,然能成者,決非博地凡夫之事。凡夫妄生此想,則著魔發(fā)狂者,十有八九也。是以必須專志于念佛一門,為千穩(wěn)萬當之無上第一法則也。

  學(xué)密宗者,病在欲得神通,欲現(xiàn)身成佛。問之,彼皆謂無此念,實則無一無此念。以其倡導(dǎo)之人,先以神通吸動人,何能令學(xué)之者無此念乎?

  學(xué)密而回向凈土,固是正理。但恐不屑修凈土,欲現(xiàn)身成佛,或致受病。我等但守凈土修持,讓一切人皆得成佛,以度我等,則何幸如之?彼七日即可往生,即可成佛,則遍世間人均可成佛。我等業(yè)力凡夫,當有無量無邊的佛來度脫,何幸如之!且守我們本份,讓彼成佛度我們,豈不更穩(wěn)妥。

  彼等若有危險,我此法門絕無危險。

  若聞彼說的好聽,不禁心熱起來。成之則為幸,敗則便成魔眷,實令人寒心。密宗之危險,孰非筆墨所能宣。祈死守凈土修持,讓他人通通成佛去。

  3. 相宗

  相宗,如果不破盡我法二執(zhí),則縱明白種種名相,如說食數(shù)寶,究有何益?

  4. 教理

  念佛修持,如服藥然。

  能明教理,如備知病源、藥性、脈理,再能服藥,所謂自利利他,善莫大焉。

  若不能如是,但肯服先代所制之阿伽陀藥,亦可愈病。 也可以以此藥,令一切人服以愈病。

  只取愈病,固不必以未知病源、藥性、脈理為憾也。

  5. 通家

  通宗通教之人,每每不如愚夫愚婦,老實念佛者,為得實益。

  學(xué)佛而不欲做大通家,專心致志于凈土法門,可謂宿有慧根,具擇法眼。

  6. 圣智

  念佛一法,唯死得下狂妄知見者,方能得益。

  任憑智同圣人,當悉置之度外,將此一句佛號,當做本命元辰,誓求往生。

  7. 實相

  于持名識其當體實相,則其益宏深。

  外持名而專修實相,萬中亦難得一二實證者。

  8. 觀想

  觀不能作,稱即獲益。

  于此諦思,知持名一法,最為第一。

  二、稱名儀則

  9. 六字

  念佛宜六字,四字亦可。

  如初念則六字,念至半,或?qū)⒅?則念四字。

  若始終不念「南無」,便為慢易。

  經(jīng)中凡有稱佛名處,無不皆有「南無」,何得自立章程?

  10. 專一

  凡修持宜專不宜雜。若久修大士,緣境不妨寬廣,境愈寬而心愈專一。

  若初心末學(xué),緣境若寬,則心識紛散,而障深慧淺,或致起諸魔事。

  在凡夫地修持,固當以純一不雜為本也。

  身業(yè)專禮,口業(yè)專稱,意業(yè)專念。

  念佛儀,雖文殊、普賢、地藏、彌勒等尚不加入,況其它乎?然此等菩薩,同攝清凈大海眾菩薩中。

  11. 相續(xù)

  行住坐臥,語默動靜,穿衣吃飯,一切時,一切處,皆好念佛。

  隨忙隨閑,不離彌陀名號;

  順境逆境,不忘往生西方。

  12. 守凡

  在凡夫地,不得以法身大士之苦行,是則是效。

  需知未得法忍之凡夫,心中當慕菩薩之道,其行事當依凡夫常理。

  未證法身,必須調(diào)停得中,方可唯益無損耳。

  13. 守愚

  念佛之人,勿自仗聰明智慧,須拋之于東洋大海外。

  念佛一法,最好學(xué)愚夫愚婦,老實行持為要。

  14. 守實

  修凈業(yè)的人,著不得一點巧,倘或好奇厭常,必致弄巧成拙。若肯守平淡樸實家風(fēng),則極樂之生定可預(yù)斷,否則,不生極樂,亦可預(yù)斷矣。

  少實勝多虛,大巧不如拙。

  15. 守約

  修持功課,隨機而立,愈簡愈妙。念佛之人,以省事為妙。若過為張羅種種行宜,或致疲勞。

  16. 守宜

  念佛豈有定章,但取適宜。法無定相,不可固執(zhí),亦不應(yīng)泛濫。唯取得益合機為事耳。

  念佛須音聲高低適中,緩急合宜。若高聲如趕賊之猛烈,始則心火上炎,或致吐血,以成不治之病。

  朗念默念,兩俱有益。然朗必不能久,多主于默,則不至受傷致病耳。念佛一事,當隨個人的力量,隨便出聲、默念、大聲、小聲皆無不可。

  凡同眾修持,需按大家之精神另定。個人修持,須按個人精神為定。精神用極之后,不是退墮,便是受病。量己力為,則有益無損矣。

  17. 妄想

  妄想起時,只一個不理,便不會妄上生妄。

  譬如小人撒賴,若主人不理,彼即無勢可乘。 若用剛法抵制,彼亦以剛法從事。若以柔法安慰,彼必謂主人怕他,又益加決烈。二者皆是損多而益少。

  只置之不見不聞,彼既無勢可乘,只得逡巡而去。

  18. 耳聽

  念佛要心中念得清楚,口中念得清楚,耳中聽得清楚。從朝至暮念,從朝至暮聽。比貪多貪快而含糊不清,功效懸殊也。

  若或猶涌妄波,即用十念記數(shù),則全心力量,施于一聲佛號。雖欲起妄,力不暇及。

  19. 掐珠

  掐珠不過為防懈怠,掐之有礙,則不必掐。

  掐珠念佛,唯宜行住二時。

  若靜坐養(yǎng)神,由手動故,神不能安,久則受病。

  20. 記數(shù)

  念佛記數(shù),是防懈墮。如無懈墮之心,不記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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