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jīng)直解

  善男子,末世眾生,說病為法,是故名為可憐愍者,雖勤精進,增益諸病,是故不能入清凈覺。

  此正示病源也。謂末世修行之人,未斷我相,以認我為法,故所說者,乃說其我相之病,非說涅槃之法也。故云說病為法。以此之故,雖精進修行,但增益諸病,故不能入清凈覺耳,是故名為可憐愍者。下示執(zhí)病之過。

  善男子,末世眾生不了四相,以如來解及所行處,為自修行,終不成就。

  此示執(zhí)病為法之過也。謂修行之人,不了四相,但以如來解行,回為己有,非己親證。故終不成就。

  或有眾生,未得謂得,未證謂證,見勝進者,心生嫉妒,由彼眾生未斷我見,是故不能入清凈覺。

  此示執(zhí)病之過,必墮增上慢人也。其實未得未證而自謂為證為得。少得為足,故為增上慢人。乃是我愛未斷者。何以知之?但于見勝進者,心生嫉妒,然此嫉妒之心,發(fā)于我愛,故知此人,乃未斷我愛者。是故不能入清凈覺。此甚言我愛為病根也。下誡防過。

  善男子,末世眾生希望成道,無令求悟,惟益多聞增長我見,

  此深誡防過也。謂上執(zhí)病為法之人,所以四相未除者,只是將心待悟一事,為病根耳。茍有待悟之心。則必廣求經(jīng)教,執(zhí)相似語,回為己解,故此但只增益多聞,增長我見,非真修也。末法志道之士,可不懼哉。

  但當精進降伏煩惱,起大勇猛,未得令得,未斷令斷,貪嗔愛慢諂曲嫉妒,對境不生,彼我恩愛,一切寂滅,佛說是人,漸次成就,求善知識,不墮邪見,

  此勸真修也。真修之士,不必將心待悟,亦不必廣求多聞,只當降伏煩惱為第一行,亦不可得少為足。其未得涅槃,必志得之,其于未斷煩惱,絕欲斷之。但歷境驗心,若貪嗔愛慢一切煩惱,對境果然不生否。至若彼我恩愛,果然一切寂滅否。如此自驗其心,即如古德云,學道不必將心求悟,但于一切煩惱境界上透得過,便是悟處。故佛說,此人漸次可以成就。雖然如是,更要求善知識抉擇,邪正分明,亦不墮于邪見。如此修行,方有少分相應耳。學者可不勉哉。

  若有所求,別生憎愛,則不能入清凈覺海。

  此重勉真修,誡令離過也。謂必如上所說,乃是真修。若舍此外,別起欣厭取舍憎愛之心,則畢竟不能入清凈覺矣。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凈業(yè)汝當知,一切諸眾生,

皆由執(zhí)我愛,無始妄流轉(zhuǎn),

未除四種相,不得成菩提,

愛憎生于心,諂曲存諸念,

是故多迷悶,不能入覺城,

  城喻涅槃,謂此涅槃,魔外不能侵,萬德之所聚,眾圣之所歸,萬行之所入。故喻如城。

若能歸吾剎,先去貪嗔疑,

法愛不存心,漸次可成就,

我身本不有,憎愛何由生,

此人求善友,終不墮邪見,

所求別生心,究竟非成就?

  剎乃世界之都稱,亦取喻涅槃。心愛涅槃,故示法愛。余頌可知。

  于是普覺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進問威儀。

  “大悲世尊,快說禪病,令諸大眾,得未曾有,心意蕩然,獲大安隱。”

  贊謝。

  “世尊,末世眾生去佛漸遠,賢圣隱伏,邪法增熾,使諸眾生求何等人?依何等法?行何等行?除去何。吭坪伟l(fā)心?令彼群盲不墮邪見?”

  此正陳所問也。此問有五:一、問求何等人;下答求善知識。二、問依何等法。三、問依何等行。四、問除去何病。此三總答,依所證法,應離四病。五、問云何發(fā)心,未后發(fā)廣大等心。下文俱明。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三展虔誠。

  爾時,世尊告普覺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咨問如來,如是修行,能施末世一切眾生無畏道眼,令彼眾生得成圣道,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贊許誡聽。

  時,普覺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佇聽。下答有五,初答求人。

  “善男子,末世眾生,將發(fā)大心,求善知識,欲修行者,當求一切正知見人,心不住相,不著聲聞緣覺境界,雖現(xiàn)塵勞,心恒清凈,示有諸過,贊嘆梵行,不令眾生入不律儀,求如是人,即得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答求何等人也。善知識謂善知眾生根器,應機說法,知病說藥,令得安隱也。正知見人,即心不住相,不著二乘之行者。雖現(xiàn)塵勞等六句,言善知識之行也。菩薩居塵不染,故云心恒清凈。以同事攝,故云示有諸過。先以欲鉤牽,后令入佛智,故云不令眾生入不律儀。求如是人,即得成就無上正道也。

  “末世眾生,見如是人,應當供養(yǎng),不惜身命,彼善知識,四威儀中,,F(xiàn)清凈,乃至示現(xiàn)種種過患,心無憍慢,況復搏財妻子眷屬。若善男子,于彼善友,不起惡念,即能究竟成就正覺,心華發(fā)明,照十方剎。”

  此教承事知識之法范也。不惜身命,如雪山舍身,常啼破骨,乃至身為床座等,四儀常現(xiàn)清凈者,乃善知識之順行也。固當盡命承事,即有逆行,示現(xiàn)貪嗔癡等,如婆須密女無厭足王之類,亦不敢起憍慢心,況復搏財?shù)纫。搏乃搏食,財乃財寶,意謂內(nèi)現(xiàn)貪嗔,尚不敢慢,何況身外搏食財寶妻子眷屬。乃人道之常。如凈名之類,又豈可慢之耶。若修行者,于彼逆行知識,不起惡念,所謂依法不依人,即能究竟成就也。永斷疑根,直心正念,故得心花發(fā)明,照十方剎。下答所依法。

  “善男子,彼善知識所證妙法,應離四病,云何四。”

  此答所依法,意在擇師,乃求正知見人也。修行依法,法必依師,故在所擇正知見人,乃可依也。如何得知是正知見人?但于法驗之,若所說法心住相者,則為法病,若離法病,則知見自正,故從上諸祖,拈情去縛,曾無實法縛人,是為不住相者,若此乃可依也。

  “一者作病,若復有人,作如是言:‘我于本心,作種種行。’欲求圓覺,彼圓覺性,非作得故,說名為病。”

  此征釋四病之相。一作病也。然作為病者,以圓覺之性,天然本具,不假作為,今以有作之修,而求圓覺妙性。且此妙性,豈作為而可求耶,故說為病。若復有人,作如是言者,假若彼知識,自作此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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