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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禪風的演變(五)

  五、結論

  最后,以世尊的傳法偈作個結論。世尊說:‘法本法無法,無法法亦法,今付無法時,法法何曾法?’

  法本法無法──第一個法字,是學習效法的法。本法是原本如此的法,真實的一定是原本的,你要學那個原本如此的真理,那個真理根本就是個無。這句偈語是說,你要學原本的那個真理,其實原本就沒有什么叫做真理。

  無法法亦法──是說原本沒有的真理,就是你要學習的真理;你所要學的不是‘有’,而是‘無’。

  今付無法時──今天把那個原本‘無’的真理給你了。

  法法何曾法──第一個法字是學習,第二個法字代表‘無’的道理;你學習真理,何嘗學到了什么東西?

  這就是大般若經(jīng)的‘歸無所得’,以有所得心學無為法,是不相應的,全部存在都給你,你往哪里放呢?何況你和存在不是對立的。由此,我們知道,真實的必是原本的,原本什么都沒有,哪里有什么道理?沒有什么叫做法。以前在臺南市禪學會成立時,我就給佛法下了個極其明確的定義:佛法者,成佛的方法也。佛法只是一種工具、一種方便、一種方法,修行人切莫執(zhí)著它。

  原本什么都沒有,而我們所要修學的,就是要發(fā)掘出那個原本就是真實的;只要證得了真實,就知道我們的生命,除了電腦作用外,原本的生命,原本就是獨立,原本就是解脫,原本就是平等,原本就是普遍,原本就不是對立,原本不曾生,原本沒有死……。

  用真理性證得宇宙的實相,而達到生死苦樂的究竟解脫,完成生命的圓滿。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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