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首楞嚴經(jīng)卷三【十】

  大佛頂首楞嚴經(jīng)卷三【十】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生于意識。此識為復因意所生。以意為界。因法所生。以法為界。阿難。若因意生。于汝意中。必有所思。發(fā)明汝意。若無前法。意無所生。離緣無形。識將何用。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為同為異。同意即意。云何所生。異意不同。應(yīng)無所識。若無所識。云何意生。若有所識。云何識意。唯同與異。二性無成。界云何立。若因法生世間諸法。不離五塵。汝觀色法。及諸聲法。香法味法。及與觸法。相狀分明。以對五根。非意所攝。汝識決定依于法生。今汝諦觀。法法何狀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無所得。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等滅。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相狀不有。界云何生。是故當知。意法為緣。生意識界。三處都無。則意與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又如你已經(jīng)明白的,意根與意識法塵結(jié)緣,生出意識。這個意識是從意根這里產(chǎn)生,以意根為界別,還是從意識法塵產(chǎn)生,以法塵為認識的界別?阿難,如果意識是從意根產(chǎn)生,那么你的意根通過所思所想而形成,如果沒有所思所想的對象,意識就無從生出,離開了對象塵緣就無所意想,那么意識又有什么用處呢?另外,你的認識之心和種種意想的分別性能,它們有時相合有時相異,相合于意根時它就是意根,那意識還能從哪里生出呢?如果它們相異于意根,就應(yīng)當沒有意想對象的生出。如果沒有意想的對象,意識又從哪里生出?如果有意想對象,也依然和意根相同。那么意識和意根怎么去劃分開來呢?不論認識之心與意根是相合還是相異,都不會是意識,沒有意識,認識的界別從何建立?如果意識從法塵生出,那么,世間種種法,都離不開色、聲、香、味、觸這五種塵物,五種塵物相狀分明,分別對應(yīng)于眼、耳、鼻、舌、身這五根,它們都不是意根可以攝取統(tǒng)括的。你的意識依憑種種法才能生出,那么,現(xiàn)在你仔細觀察,種種法是什么相狀。如果離開這種種法,如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等,你就是越過了這種種相,畢竟無所攝取獲得。這時,你的意識的生起,就是色、空、動、靜等等法的生起,你意識的滅去,就是色、空、動、靜等法的滅去。如此說來,你的意識本是無因的,只是種種法生起時才有所識知,意識并無自已的相狀。沒有意識的相狀,其界別對象又從哪里建立呢?所以應(yīng)當知道,意根以法塵為緣,生出意識界,這三處都是虛無。也就是說,意根、法塵,以及意識界,既不是因緣和合,也不是自在自為。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來常說和合因緣。一切世間種種變化。皆因四大和合發(fā)明。云何如來。因緣略然。二俱排擯。我今不知。斯義所屬。惟垂哀愍。開示眾生。中道了義。無戲論法。

  阿難對如來說:世尊啊!如來常常說到因緣和合,說世間一切事物的種種變化,都是地、人、水、風四大和合的顯示和作用的緣故。如來現(xiàn)在又為什么要摒棄因緣和合以及種種關(guān)于自在自為的說法呢?我實在不能理解其中的道理,祈愿如來垂憫眾生,為我們宣示不落偏見的道理和根本意義,使我們獲得真正的佛法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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