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陀誓愿不虛,諸佛所證不假

  事例:證贊有據

  下面來看第二個問答。第二個問答是說事例,前面說很多理論,下面來說事例,那可以理事圓融,讓我們對念佛更有信心,也可以佐證,阿彌陀佛的誓愿是真實的,六方諸佛的證誠贊勸是不虛的。這個問答因為師父寫的很白話,我將原文寫得白話點,讓識字的人,大家都看得懂。

  問:六方諸佛證誠贊勸,于理可信;可有事例,以為驗證?

  答:根據觀徹大師《阿彌陀經合贊》的記載,近世有一位大僧正佑天法師,道濟四海,德布群生。在寬文年中,掛單于總州弘經寺。當時有一村民之小女,被怨鬼所惱,非常痛苦。佑天法師前往誦經、念佛,殷勤回向,但是怨鬼未去。此時佑天法師便走出室外,仰望天空,高聲呼言:“十劫正覺之阿彌陀佛,以天眼見之,以天耳聞之,五劫思惟發(fā)愿言,‘極重惡人,無他方便,唯稱名字,必生我界’,如今既然無應,誓愿便是虛設;釋迦世尊自證言‘我見是利\’,今無靈驗,是見何利?恒沙諸佛出舌相以證明,并不誠實。若我所言有所錯誤,請遣金剛神打破我首;若是稱名之后,毫無效果,我就舍戒還俗,學外道法,破滅佛法。”言畢,更至誠念佛,此怨鬼便離去,村民之小女因而安泰。此乃深信徹到所致,是故彌陀誓愿不虛,諸佛所證不假。

  這則公案確實對我們念佛人是很好的啟示,出自觀徹大師在《阿彌陀經合贊》的記載。

  這則公案可以讓我們了解,六方諸佛證誠贊勸,念阿彌陀佛往生西方極樂世界是真實不虛。念佛的現前利益,可以消災免難,可以消冤解孽,當來的利益,可以往生西方,成就菩提。這則公案是說現前的利益,雖然不是說往生的利益,是在說消冤解孽,但是可以證明阿彌陀佛的名號本愿真實不虛。

  “六方諸佛證誠贊勸,于理可信”,前面六方諸佛對自國眾生的證誠贊勸《阿彌陀經》,證誠念佛成佛真實不虛,勸勉自國的眾生,相信世尊所說的《阿彌陀經》念佛往生的道理,從道理來說,可以令人起信,但是有事例的佐證,那么這樣就有理證有事證,更是圓滿。所以,引用事例以為驗證,有時候更能啟發(fā)眾生的信心,所以師父演說凈土教法,我都會經常向諸位報告念佛往生的公案,或者念佛消災免難的公案。這個公案是說消冤解孽,念佛化除冤親債主的糾纏。

  觀徹大師說,近世有一位大僧正,叫做佑天法師。“大僧正”是官名,出家人擔任官職,管理出家人,這在中國古時就有這樣的制度,后來日本沿用。大僧正這個官職,是中國古時僧官的最高地位,可見這位佑天法師,一定是一位很有道德、很有學問、很有修持的人,要不然是不容易擔任大僧正這個官職。

  “佑天法師,道濟四海,德布群生”,很有道德的一位法師。在寬文年中,掛單于總州這個地方一間弘經寺。當時有一個村民的小女,被怨鬼纏身,非常的痛苦,所以佑天法師,就為她誦經、念佛回向,但是怨鬼并未離去。

  此時佑天法師便走出室外,對著虛空大聲說:十劫成佛的阿彌陀佛,用天眼見之,用天耳聞之,五劫思惟發(fā)愿,要度極惡之人,用名號要給眾生稱念,F在,我念佛要為眾生消冤解孽,竟然沒有任何的響應,那么彌陀的誓愿便是虛設;而且釋迦世尊在《阿彌陀經》也自己證明“我見是利”——我看到念佛往生的真實利益,那么現在我念佛要消冤解孽,幫助人除去怨鬼,竟然無靈驗,那么世尊是見到什么利益呢?恒沙諸佛如來出廣長舌相,要證明念佛成佛真實不虛,可是現在我沒有看到有任何的效果,所以諸佛的證明并不誠實。如果我所說的話有所錯誤,請遣派金剛神打破我的頭;如果念佛之后毫無效果,我就舍戒還俗,要學外道法,要破滅佛法。

  這樣的誓愿實在就是對佛很有信心,才會這樣發(fā)愿,對不對?

  說完之后,佑天法師更至誠念佛,這個時候怨鬼便離開了,村民的小女因而安泰。

  所以結論,觀徹大師說一句話,“此乃深信徹到所致”,真正相信阿彌陀佛的愿力,真正相信阿彌陀佛的名號,真正相信釋迦世尊的自證,也真正相信六方諸佛的證誠。

  所以,最后這二句話,是師父所寫的,“是故彌陀誓愿不虛,諸佛所證不假”,對不對?對。阿彌陀佛的名號,可以化解冤親債主的糾纏,這樣念佛有效嗎?有效又不用錢,跟阿彌陀佛鼓掌。(掌聲)

  祝福大家,一心念佛,往生凈土。南無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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