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子不宜殺生

宏圓法師:生子不宜殺生

  孩子生下來之后千萬不要殺生,這是我們世間人最好犯的,樂極生悲,自己快樂了就去傷害別人。世間的人為了給產(chǎn)母補養(yǎng)身體而殺害眾生,燉些雞湯魚湯,而且是要活的還得要生猛的,來給產(chǎn)母喝,在孩子滿月的時候還要大擺宴席,宴請賓客,殺害眾生,其實這樣做反而對子母都沒有好處。

  蓮池大師在《戒殺放生文》中說:“生子不宜殺生,凡人無子則悲,有子則喜,不思一切禽畜,亦各愛其子,慶我子生,令他子死,于心安乎,夫嬰孩始生,不為積福,而反殺生造業(yè),亦太愚也”。這就是我們眾生天天在做的這件事,愚癡,自己生孩子自己慶賀,去殺害別人,不但沒給自己增福,反而給孩子給母子帶來災(zāi)害。這一桌酒席下來要有多少眾生喪命來換得你們一時的快樂,吃到嘴里就變成了災(zāi)難,這是殺生;飲酒能斷人的智慧種,食肉能斷人的慈悲種,歌樂弦管能讓人放逸,這些都會減這個宅神之威光,觸土地之護意,讓善神不歡喜,所以使得子母不得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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