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菩薩戒要義

  瑜伽菩薩戒要義

  濟群法師

  2001年春季講于戒幢佛學研究所

  菩薩戒的傳承可分為二大支:一為“梵網(wǎng)菩薩戒”,一為“瑜伽菩薩戒”。

  在漢傳佛教地區(qū),弘揚的主要是“梵網(wǎng)菩薩戒”,其影響遠遠大于“瑜伽菩薩戒”。但在藏傳佛教中,盛行的卻是“瑜伽菩薩戒”,有關(guān)譯本和注疏約有八九種之多,如宗喀巴大師的《菩薩正戒論》等,對于我們學習菩薩戒,是非常好的參考資料。

  “瑜伽菩薩戒”在中國先后有多種譯本。最早為《菩薩地持經(jīng)》,共十卷,由北梁曇無讖翻譯,在南北朝曾經(jīng)盛極一時,影響非常之大。其后,在劉宋時期又出現(xiàn)了求那跋摩翻譯的《菩薩善戒經(jīng)》,共九卷。再就是玄奘大師所翻譯的《瑜伽菩薩戒本》,是將《瑜伽師地論》中關(guān)于“戒品”的部分獨立成冊,成為我們現(xiàn)在所看到的《瑜伽菩薩戒本》。

  《瑜伽菩薩戒本》出自《瑜伽師地論·本地分》。從《瑜伽師地論》的經(jīng)題來看,“瑜伽師”即禪師,“地”即過程,也就是說,這是一部論述禪師修行過程的論典。本論共五分,第一分即為“本地分”,以人天乘、聲聞乘、菩薩乘為脈絡(luò),對發(fā)心到修行乃至最后成就的每一部分都有詳盡的敘述,囊括了佛法的整個修學次第。其后出現(xiàn)的一些論典著述,如大家熟悉的《菩提道次第廣論》及《成佛之道》等等,它們所建構(gòu)的修學綱領(lǐng),早在《瑜伽師地論》中就有明確說明。而《菩提道次第廣論》在下士道、中士道、上士道之后所提出的止觀部分,也是來自《瑜伽師地論》。由此可見,《瑜伽師地論》對學佛修行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我們現(xiàn)在講的菩薩戒,屬于《瑜伽師地論· 菩薩地》這一部分!惰べ煹卣摗饭惨话倬恚渲腥寰淼轿迨頌“菩薩地”的內(nèi)容,僅戒本就有一卷。這之前的譯本,如《地持經(jīng)》十卷,《善戒經(jīng)》九卷,即是《瑜伽師地論· 菩薩地》的異譯本。如果僅僅想對“瑜伽菩薩戒”有所了解,學習《瑜伽菩薩戒本》也就夠了;如果要對整個“瑜伽菩薩戒”作深入的研究,就必須結(jié)合《瑜伽師地論》進行全面學習。

  一、四重:

  “瑜伽菩薩戒”的戒條為四重四十三輕,這和“梵網(wǎng)菩薩戒”有所不同。在“梵網(wǎng)菩薩戒”中,重罪有十條,那么,區(qū)別主要表現(xiàn)在什么地方?如“殺、盜、淫、妄”四戒是佛教中最基本的戒條,但我們發(fā)現(xiàn),在“瑜伽菩薩戒”的四重內(nèi)卻沒有包括這幾點。圣嚴法師對此的解釋是:“梵網(wǎng)菩薩戒”屬于頓立戒,不需要經(jīng)由五戒、八戒的次第,也不需要具備聲聞戒的基礎(chǔ),就可直接受菩薩戒,自然要強調(diào)“殺、盜、淫、妄”這些基本要領(lǐng);而“瑜伽菩薩戒”屬于漸式戒,必須以別解脫戒為基礎(chǔ),必須受五戒、八戒或沙彌戒、比丘戒之后,才能進一步受持菩薩戒,而“殺、盜、淫、妄”這幾點在別解脫戒中已經(jīng)包含了,因此“瑜伽菩薩戒”所強調(diào)的只是作為菩薩戒的重點,即攝善法戒和饒益有情戒,從對治凡夫的貪、嗔、癡來制戒。

  1、自贊毀他戒:

  如是菩薩住戒律儀。有其四種他勝處法。何等為四。若諸菩薩為欲貪求利養(yǎng)恭敬。自贊毀他。是名第一他勝處法。

  如果菩薩為貪求名聞利養(yǎng)而自贊毀他,處處標榜贊美自己,甚至為抬高自己而別有用心地貶低他人,屬于菩薩戒的第一條重罪。

  2、慳不惠施戒:

  若諸菩薩現(xiàn)有資財性慳財故。有苦有貧無依無怙正求財者來現(xiàn)在前。不起哀憐而修惠舍。正求法者來現(xiàn)在前。性慳法故雖現(xiàn)有法而不給施。是名第二他勝處法。

  這條是關(guān)于慳貪吝嗇的,其實還是屬于貪的范疇。作為菩薩,看到貧苦無依的人前來求財或求法,出于慳貪的心理,不愿慷慨地施與財物及佛法,也是屬于重罪。因為菩薩要利益一切眾生,以眾生的需要為自己的需要,如果不能做到這一點,也就違背了菩薩的發(fā)心和修學菩薩道的初衷。

  3、不受悔戒

  若諸菩薩長養(yǎng)如是種類忿纏。由是因緣不唯發(fā)起粗言便息。由忿蔽故加以手足塊石刀杖。捶打傷害損惱有情。內(nèi)懷猛利忿恨意樂。有所違犯他來諫謝不受不忍不舍怨結(jié)。是名第三他勝處法。

  這一條是屬于嗔的范疇,嗔心有著極其猛利的力量,所謂“一念嗔心起,百萬障門開”。如果菩薩長養(yǎng)自己的嗔恨之心,表現(xiàn)在行為上,對人惡言相向甚至使用暴力傷害他人;表現(xiàn)在情緒上,“內(nèi)懷猛利忿恨意樂”。當對方道歉時還耿耿于懷,“不受不忍不舍怨結(jié)”。“不受”是不接受他人的歉意;“不忍”是不能忍辱;“不舍”是不愿舍棄自己的冤氣,不愿化干戈為玉帛,這也是重罪之一。

  4、說相似法戒

  若諸菩薩謗菩薩藏。愛樂宣說開示建立像似正法。于像似法或自信解或隨他轉(zhuǎn)。是名第四他勝處法。如是名為菩薩四種他勝處法。

  這條是屬于癡的范疇。“謗菩薩藏”就是毀謗佛法及大乘經(jīng)論,另建“像似正法”。所謂“像似正法”,即非佛法或附佛外道。“或自信解”就是自己建立一套,“隨他轉(zhuǎn)”是信受并弘揚他人的邪說。若菩薩如是而行,就是犯下了根本的重戒。太虛大師曾諄諄告誡學人:“此一條為菩薩最緊要之關(guān)頭,學者其勿忽諸!”

  從以上列舉的四點,我們不難看出菩薩戒和聲聞戒的差別所在。聲聞戒的判罪必須通過身業(yè)和口業(yè),而菩薩戒則側(cè)重于對意業(yè)守持,貪、嗔、癡諸種煩惱的現(xiàn)行都屬于犯戒的范疇。

  從另一方面來說,“如諸苾芻犯他勝法,即便棄舍別解脫戒”,一旦違犯了聲聞戒中的重戒,立刻就失去戒體。但違犯菩薩戒屬于中品纏犯,“非諸菩薩暫一現(xiàn)行他勝處法,便舍菩薩凈戒律儀”,不會因偶爾的過失而舍去菩薩戒戒體;只有一而再再而三地違犯,“數(shù)數(shù)現(xiàn)行,都無慚愧”,才是上品纏犯,才會因此失去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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