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佛教徒?怎樣才算是真正的佛教徒?

什么是佛教徒?怎樣才算是真正的佛教徒?

佛教徒是什么?

  佛教徒是信仰佛法三寶的在家,出家四眾的通稱。包括在家(優(yōu)婆塞,優(yōu)婆夷)眾,出家(比丘,比丘尼)眾,合稱四眾弟子。(也有七眾的說法,包括優(yōu)婆塞,優(yōu)婆夷,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戒叉摩那尼)。

佛教徒還有哪些名稱?

  佛教徒有許多的名稱,名稱大體上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對佛教徒的正式稱呼,如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優(yōu)婆賽、優(yōu)婆夷等;一類是對佛教徒的別稱,如僧、沙門、和尚、阇梨、頭陀。

  佛教徒的正式稱呼

  一、比丘,意思是乞士,稱呼年滿20歲的正式出家的男性佛教信徒。比丘要受“具足戒”,即對正式出家的佛教徒規(guī)定的較完整的戒律。

  二、比丘尼,意思是乞士女,稱呼年滿20歲的正式出家的女性佛教信徒。相傳佛教中最早的比丘尼是釋迦牟尼的姨母。比丘尼要受“具足戒”。

  三、沙彌,意思是息慈、求寂等,稱呼年齡不滿20歲但已滿14歲的少男出家者。他們雖然還不能受具足戒但也要受許多佛教戒律的約束,—般受持十戒”。

  四、沙彌尼,意思是勤策女,稱呼年齡已到14歲但還不到18歲的少女出家者。她們雖然不受“具足戒”的約束,但也有很強的行為規(guī)范要遵守。比如,不得于避處自弄身體、不得照鏡子化妝等。

  五、式叉摩尼,意思是學(xué)法女,稱呼年滿18歲但還不滿20歲的沙彌尼,她們專修“四根本戒”和“六法”。之所以要沙彌尼再經(jīng)兩年的式叉摩那時期才受具足戒,是因為要檢驗女弟子會不會懷孕。

  六、優(yōu)婆塞,意思是清信士、近事男,稱呼在家修行的男性佛教信眾。這些信眾雖然沒有出家,但也要對自己的行為按佛教的教義加以約束,遵守“三皈五戒”。

  七、優(yōu)婆夷,意思是清信女、近事女,稱呼在家修行的女性佛教信眾。她們與優(yōu)婆塞同樣,也要對自己的行為按佛教的一定要求加以限制,遵守“三皈五戒”。

  佛教徒的別稱

  一、僧,梵文音譯“僧伽”的簡稱,意譯為“和合眾”,就是眾多的出家人和合相處在一起。所以僧實際上是一種集體稱呼,一名出家人不能稱為僧,由四個以上信奉佛法、遵守戒律的人所組成的組織才能稱為“僧”。

  二、沙門,梵文音譯,也譯為“桑門”。沙門本是對古印度婆羅門教以外的其他宗教行者的一個總的稱呼。但傳人我國后,就成為佛教徒特有的一個稱呼。

  三、和尚,也稱“和上”。在我國,“和尚”的稱呼最為常見。其實,和尚本來是對有相當(dāng)?shù)匚、學(xué)問并堪為僧師的男性佛教徒的尊稱,在古印度曾有博士之稱,不是任何一個普通的僧人都能使用這個稱呼的。

  四、阇梨,阇梨的含義與和尚相近,也是梵文的音譯,意譯為教授、規(guī)范正行等,即熟悉佛教徒的行為準則,能糾正弟子行為的一類教徒。阇梨與和尚的區(qū)別在于和尚的資歷比阇梨深。

  五、頭陀,對一類佛教徒的稱呼,原意是抖擻、棄除等。正宗的“頭陀”要拋棄一切物質(zhì)生活的拖累,云游天下,修苦行,以乞食為生。所以也稱呼頭陀為“苦行僧”。

怎樣才算是真正的佛教徒?

  佛教是平等的宗教,不分種族,階級,只要肯學(xué)佛,都能獲得佛法的利益,但因人類的個性與志趣各各不同,佛為了契合機宜,也就指示各種不同的法門,讓信受者依之實行,就成為各種不同類型的佛教徒。

  有一種人,聽聞了佛法,明白了「萬有皆從因緣生」,把握到正確而必然的因果道理,確切相信我們的善惡行為會影響這生命無限期的輪回。其間所受的善惡,業(yè)報,也是亳厘分明,無法逃避,于是生起一種「勝進心」,不甘墮落,立志向上,受持三皈五戒,十善戒,努力在思想行為上修進,依照業(yè)報因果的道理,去爭取現(xiàn)在或來世的更優(yōu)裕美滿的境遇。這種類型,是實行「人天乘法」的佛教徒。

  另有一種人,聽聞了佛法,進一步的明白到優(yōu)裕美滿的生活,絕不能保持長久;而生、老、病、死的種種痛苦,時時在緊逼著我們。所以對現(xiàn)實的人世,生起強烈的厭離心,急切地要解脫生死痛苦,于是依照佛法中的四諦法,及三十七道品去修行。這是實行「聲聞乘法」的佛教徒。有些修習(xí)十二因緣法的,是實行「緣覺乘法」的佛教徒。

  還有一種人,聽聞了佛法,理解到人生宇宙的一切,都是相依互存的緣起,人人與我都有密切的關(guān)系,人人對我都有重大的恩惠,我怎么可以拋棄他們不管,而自己去解脫呢?人世越是痛苦,我越需要救濟他們。于是發(fā)起要救度一切眾生的大菩提心,努力去修習(xí)六度法門,愿為眾生服勞,愿代眾生受無量苦,令諸眾生得大安樂,才算是真正快樂。這種類型的,是實行「菩薩乘法」的佛教徒。

  以上所說的人天乘法類型的佛教徒,是「戀世」的,缺乏崇高的理想;聲聞緣覺乘法類型的佛教徒是出世的,只求個人的解脫。菩薩乘法類型的佛教徒,是入世而不戀世,出世而不獨善,能夠舍己為群,利度眾生,依照佛陀的指示,發(fā)揚佛陀的救世精神,是真正的佛教徒。

佛教徒可以和異教徒通婚嗎?

  異教“Heathenism原是猶太人及基督教給異民族的鄙夷之稱,我們借用代替”外道’,但不作鄙夷想。

  佛教不像那些民族化或家族化的宗教,佛教沒有這種種族歧視或宗教歧視。宗教信仰雖與家庭生活有密切的關(guān)系,婚姻又是組成家庭的基礎(chǔ),但對一個佛教徒而言,并不要求首先改變了對方的宗教信仰然后再行結(jié)婚。但是,一個正信而有修養(yǎng)的佛教徒,必定能在婚后的夫婦生活中,促成對方來改信佛教。

  這在佛教的經(jīng)典中,是有根據(jù)的。曾有一個佛教徒的妹妹,嫁給了倮體外道的信徒室利笈多,那個倮體外道的信徒最初極端地反佛乃至害佛,最后終于唾棄了倮體外道而皈依了佛教。另有佛的信女須摩提,也嫁給了外道的信徒,感化了外道的信徒。因此,一個正信的佛教徒,在四攝法的‘同事’的原則之下,不但不要求配偶的對方首先放棄了原有的宗教信仰,甚至可以先去投合對方的宗教信仰,結(jié)婚之后再來潛移默化,轉(zhuǎn)變對方的宗教信仰。這就是先使自己同于他,再使他來同于己。

  當(dāng)然,婚姻是終身的大事,是家庭幸福的基礎(chǔ),一個初機信佛的佛教徒,不必利用婚姻作為傳教的手段而致造成不幸的后果。所以,婚姻的主要條件,不應(yīng)該是宗教的信仰,而是彼此之間的情投意合。

  因此,如果沒有把握感化對方,最好選擇同一信仰的配偶,如理組成佛化的家庭,否則,由于宗教信仰的不同而導(dǎo)致婚姻的悲劇,那是很不幸的。

  再說,組成佛教化的家庭,雖是佛教徒的應(yīng)有責(zé)任,萬一由于配偶的信仰不同而堅持他的不同信仰,一時之間又無法改變他的信仰,那么,宗教的容忍,應(yīng)該能使互相尊重各自的信仰。正信固比迷信好,有信仰也比沒有信仰好。在如此的情形下,應(yīng)當(dāng)信仰是信仰,夫妻是夫妻;教堂(寺院)是教堂(寺院),家庭是家庭。因為,佛教本來不是家族化的宗教,而是自由化的宗教。佛陀不障礙他人信仰外道,佛陀不反對他人供養(yǎng)外道,乃至要對弟子說:“汝當(dāng)隨力供養(yǎng)于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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