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

《阿毗達磨俱舍論》(簡稱《俱舍論》),義為對法藏論。全論通過五事(色法、心法、心所法、不相應行法、無為法)內容與八品詞句進行抉擇,主要講述一切萬法之總相、別相、性質、類別,對世出世間法進行細致入微的分析,詳細闡明流轉與還滅的因果法則...[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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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達磨俱舍論 解題

  論名:阿毗達磨俱舍論

  著譯者:世親菩薩造

  資料出處:佛書解題(香光版)

  解題:

  阿毗達磨俱舍論,梵名Abhidharmakosa。略稱《俱舍論》。Kosa意譯原為印度泛稱之容器,世親取其「能藏」之義,有消化異說,容為一藏之氣概,「俱舍」具有篋藏和刀鞘之義,故意譯《對法藏論》、《聰明論》。世親菩薩先作本頌六百頌,隨后又作長行注解八千頌。漢譯本有二,一為陳.真諦譯《阿毗達磨俱舍釋論》,二十二卷,世稱舊俱舍;一為唐.玄奘譯《阿毗達磨俱舍論》,三十卷,為法相宗之基本教本,則稱新俱舍。均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九冊。為部派佛教教理之集大成,大毗婆沙論之綱要書。本論偏向使用譬喻師的觀點,重新對有部的學說作了更嚴密的組織與整理。本論在印度、西藏、中國、日本均廣受研究,注釋書亦多。

  本論的地位及特色:

  一、本論是佛法知識的寶庫,為學習佛法的必讀之書。

  二、本論偏向使用譬喻師的觀點,以有部的重要阿毗達磨論如《發(fā)智》、《身論》和《法蘊》等六足論以及《大毗婆沙論》的要義為基礎,故以論題名為阿毗達磨的《俱舍》。

  三、本論在中、印佛教思想史上,解說有部的重要宗義,都極其簡明扼要,被譽為「聰明論」,或「以理為宗」。

  四、本論的結構,圓滿地顯示了佛教「諸法無我」根本主張。

  五、本論的組織、條理與次第,在所有阿毗達磨論書中,可稱第一。

  六、本論的偈頌組織完善,攝義精審,對有部的阿毗達磨法義理論以四諦為中心重新組織,容易充分明了。

  七、本論為現(xiàn)代研究印度佛教的思想,尤其是探討小乘佛學的思想,尤其是世親的思想為中心。

  八、在所有論書中,本論對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三界六道、生死流轉及還滅等方面的知識說明最為詳細。

  九、本論把構成宇宙萬法的基本要素歸納為五位、七十五法,學習大乘法相不可不研究本論。

  十、本論反映當時流行于迦濕彌羅之有部關于世界、人生修行之主要學說,并吸收經量部之許多觀點。

  十一、在當時有部思想發(fā)展中,本論取代《大毗婆沙論》地位而被看成為有部的代表作。

  十二、在當時經部思想發(fā)展中,本論受到眾賢《順正理論》的評破,為當時聲聞佛教界的大事,也是印度聲聞佛日的余輝。

  十三、本論毗曇品,在印度方面可以代表佛教對宇宙結構和宇宙現(xiàn)象的總的看法。

  十四、本論反映了當時(笈多朝)印度文化、科學。本論的宇宙論,無疑是受到當時天文學的影響,反映了當時印度天文學的發(fā)展水平的。

  十五、本論傳入中國,成立了俱舍宗,為十三宗之一。

  十六、本論傳入中國再傳至西藏受到重視,尤其格魯派列為必學的五部大論之一。

  十七、本論在藏傳佛教正規(guī)學制中為四年的課程,畢業(yè)后方可考取顯教格西學位。

  十八、本論于奈良時代傳入日本,成立俱舍宗,且以俱舍論為基礎之學術研究延續(xù)至今。

  本論的大意:

  本論共三十卷,內容可分為序說、正說、結說。正說分為二:前八品,明諸法之事;第九品,明無我之理。

  壹、序說:本論

  第一品前三頌,先皈敬三寶及說明造論動機及造論意趣及目的。

  貳、正說:

  一、明諸法之事

  (一)明有漏無漏之法

  1.說明四諦法的自體

  第一品,分別界品,除去前序說三頌,共四十五頌?倶擞袩o漏法后,即以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三科統(tǒng)攝諸法,解釋其名義,并以「界」用1.有見無見2.有對無對3.三性分別4.三界分別5.有漏無漏分別6.有尋有伺7.有所緣無所緣8.有執(zhí)受無執(zhí)受9.大種所造10.積集非積集11.能斫所斫12.能燒所燒13.能稱所稱14五類分別15.得成就16.內外17.同分彼同分18.三斷19.是見非見20.諸識所識21.常無常22.是根非根等二十二門詳細分別。

  2.說明諸法之用

  第二品,分別根品,七十三頌。先說明1.眼2.耳3.鼻4.舌5.身6.意7.女8.男9.命10.苦11.樂12.憂13.喜14.舍15.信16.精進17.念18.定19.慧20.未知當知21已知22.具知根等二十二根有部及經部的說法明其體性,從諸法在染凈兩方面能作助力詳說其增上義功用。次依緣起道理說各法的俱起,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無表色等十一色法;一心法;受、想、思、觸、欲、慧、念、作意、勝解、三摩地等十大地法;信、勤、舍、慚、愧、無貪、無瞋、不害、輕安、不放逸等十大善地法;無明、放逸、懈怠、不信、惛忱、掉舉等六大煩惱地法;無慚、無愧等二大不善地法;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憍等十小煩惱地法;惡作、睡眠、尋、伺、貪、瞋、慢、疑等八不定地法;得、非得、同分、無想果、無想定、滅盡定、命根、生、住、異、滅名身、句身、文身等十四不相應行法;虛空無為、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等三無為法等共七十五法。最后說諸法緣起所依的能作因、俱有因、同類因、相應因、通因行、異熟因等六因;及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等四緣;異熟果、等流果、士用果、增上果、離系果等五果。

  二、別明有漏無漏之法

 。保f明有漏果,相當于苦諦

  第三品,分別世品,一百零二頌。先說地獄、傍生、鬼、人、天等五趣的有情世間及欲界、色界、無色界等三界的器世間,說明十二緣起,次說有情以四食為住,再次說有情沒的舍受乃至斷支節(jié)等。最后說有情所居世界的體量,成壞,所經劫數(shù)等。

 。玻f明有漏因,相當于集諦

  第四品,分別業(yè)品,一百二十七頌。先說諸業(yè)的自性和諸門分別,再說表業(yè),無表業(yè),思、思已業(yè)、定、不定業(yè)、引業(yè)、滿業(yè)最后解釋經中散說各業(yè)以及業(yè)的雜義。

 。常f明有漏緣,相當于集諦

  第五品,分別隨眠品,七十頌。先說隨眠即貪、瞋、癡、慢、疑、有身見、邊執(zhí)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十種根本煩惱的體性及其諸門分別,接著說明放逸、懈怠、不信、惛沈、掉舉、無慚、無愧、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憍、睡眠、惡作等枝未煩惱,后說煩惱的斷滅。

  4.說明無漏果,相當于滅諦

  第六品,分別賢圣品,七十九頌。先說圣道的體性,圣道所證的四諦等,以人為主說明圣道七加行:五停心、別相念住、總相念住等三賢。暖、頂、忍、世第一法等四善根。預流向、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不還向、不還果、阿羅漢向、阿羅漢果等八果。

 。担f明無漏因,相當于道諦

  第七品,分別智品,五十六頌,先說世俗智、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盡智、無生智、他心智等十智的不同及其諸門分別。說明苦諦四相︰非常、苦、空、非我。集諦四相︰因、集、生、緣。滅諦四相︰滅、靜、妙、離。道諦四相︰道、如、行、出。等四諦十二行相次說智所成就的功德等。

 。叮f明無漏緣,相當于道諦

  第八品,分別定品,四十三頌。四禪之禪支及八等至等諸定,次說四無量等定的功德,其后連帶說明佛教正法如何住在世間。

  參、結說:說明本論乃依據(jù)《毗婆沙論》解釋阿毗達摩,并傷嘆佛教正法垂滅,勸勵學道。

  二、明無我之理

  第九品,破執(zhí)我品,本品雖附錄于本,論實則為另一論書,分為三大部份,一為破犢子部所立與蘊不一不一的不可說我。二破數(shù)論外道所謂的有事用,必有事者用;行有行者,識有識者的有我說。三破勝論所謂的識必依我,德必依實的有我說。

  本論的傳譯如下:

  本論《俱舍論本頌》和《釋論》的梵本,在印度早已散失,只余稱友所作《俱舍論釋疏》里還保存著一些引用文句,但不完全。1934—1938年間,印度人在中國西藏地區(qū)寺院里陸續(xù)發(fā)現(xiàn)了約在十二、三世紀頃寫的《俱舍論本頌》和《釋論》的梵文原本(《本頌》系從《釋論》錄出),攝影攜回,1946年更由印度學者戈克爾?逼洹侗卷灐(V. V. Gokhale: The Text of the Abhidharmako?akārikā of Vasubandhu, 1946)發(fā)表。俱舍本論則在印度巴特那(Patna)出版(P. Pradhan: Abhidharmako?a-bhāsya of Vasubandhu, 1967)。

  本論在中國傳譯的情形,可分為新、舊兩個時期。

  (一)陳.真諦譯出《俱舍論偈》一卷,今佚。翌年又譯出《阿毗達磨俱舍釋論》二十二卷,世稱「舊俱舍」。比較保存了梵本的面目。

  (二)唐.玄奘重譯《阿毗達磨俱舍論》三十卷,世稱「新俱舍」。頌文頗多開合,又在長行里牒引頌文的部分也都沒有顯明區(qū)別出來。

  本論則是透過中國再傳至日本,在日本修習此宗者,多附屬于法相宗而兼學之,今僅殘存學派罷了。

  偈頌與俱舍論均有西藏譯本,即:Chos-mvon-pahimdsod-kyi tshig lehur byas-pa(Abhidharmako?a-kārikā,北京版 115, pp. 115~127 與 Chos-mvon-pahi mdsod-kyi b?ad-pa(Abhidharmako?a-bhāsya,北京版 115, pp. 127~283)。西藏譯除此外猶保存有滿增、寂天、陳那等之注釋。

  本論的注疏收錄于在藏經如下:

  一、唐.普光述《俱舍論記》,三十卷,又名「光記」,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一冊,《卍續(xù)藏》第八十四冊。三門分別:明論緣起,釋論題目,隨文別解,為研究俱舍論之指南書。

  二、唐.法寶撰《俱舍論疏》,三十卷,又名「寶述」,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一冊,《卍續(xù)藏》第八十五冊。五門分別:初轉*輪時,學行次第,教起因緣,部執(zhí)先后,依文解釋,為研究俱舍論之指南書。

  三、唐.神泰述《俱舍論疏》,僅存卷一、二、四、五、六、七、十七,共七卷,又名「泰述」,收于《卍續(xù)藏》第八十三冊。

  四、唐.圓暉述,《俱舍論頌疏論本》,三十卷,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一冊。此疏省略爭論部分,簡明地解釋有部之教理,故容易理解。

  五、唐.大乘光(普光)撰,《俱舍論法宗原》,一卷,收于《卍續(xù)藏》第八十三冊。先略釋五位七十五法,次即諸門分別,從二門至十門,以略釋法數(shù)。

  六、尊者悉地羅末底造(唐言安惠),《俱舍論實義疏》,五卷,敦煌本,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九冊。題下注云:總有二萬八千偈。然今此本,僅有三千余字而已。

  另舊譯有唐.真諦注疏十六卷、義疏五十三卷等已逸失;蹛鹬小毒闵嵴撌琛钒耸、慧凈《俱舍論疏》三十卷、道岳《俱舍論疏》二十三卷等,現(xiàn)也都逸失。

  西藏文譯本有:

  一、世親造《阿毗達磨俱舍論頌》。

  二、《阿毗達磨俱舍論釋》三十卷。

  三、眾賢造《俱舍論疏釋》,即《顯宗論》,四千五百頌,失譯。

  四、陳那造《俱舍論疏要義明燈論》,四千頌。

  五、安慧造《俱舍論大疏真實義論》。

  六、增滿造《俱舍論疏隨相論》,一萬八千頌。

  七、稱友造《俱舍論疏明了義論》,一萬八千頌。

  八、靜住天造《俱舍論疏要用論》。

  這些譯本都收在西藏文大藏經《丹珠爾》之內,此外西藏格魯派等歷代大師曾撰有《俱舍論》注釋多種。

  另普辛曾參考稱友(Yasomitra)的梵文注釋、藏傳的各種注釋、普光、法寶等人的漢文注釋、真諦譯《俱舍論》、日本佛教學者的研究成果,而將玄奘譯《俱舍論》全書三十卷譯成法文刊行(L’ Abhidharmakosa de Vasubandhu》(6 vols, Paris,1923~1931)。

  (香光尼眾佛學院圖書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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