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順難為矣

  孝順難為矣

  公元一九八六年八月三日的臺灣時報,第六版有一則標題為「不向命運低頭,少女按鈴申告父母逼婚,怕被捉回向地檢處報備,證據(jù)欠缺法官愛莫能助」的新聞,其報導說:

  【臺中訊】一名住在龍井鄉(xiāng)的張姓少女,自稱受到家人逼迫結婚而離家出走。昨天上午到臺中地檢處按鈴申告,希望向檢方「備案」,以免被父母「抓回」成婚,但因無法舉出其具體事實,地檢處無法受理。

  現(xiàn)年十七歲的張姓少女,長得十分清秀,就讀于臺中市的某商職,昨天上午,她形容憔悴的到臺中地檢處申告,自稱系受到父母「逼婚」,因她拒絕這樁婚事,故離家出走,希望向檢方「備案」。

  張女表示,其父親是退役軍人,家中有一名同母異父的哥哥在服役,最近她母親表示急于抱孫子,替她找了一名對象,因對方是卅余歲離過婚的男子,且毫無感情基礎,故受到她的拒絕。

  由于拒絕父母安排的婚事,其母親曾予厲聲責罵,且不顧她的反對,加緊張羅結婚事宜,婚期就訂在八月五日,由于日期逼近,且對方不斷糾纏她,不得已只好逃婚離家,住在友人家中。

  張女又稱,在方寸大亂情況下,她曾請教生命線,該中心曾指示她報案,所以才向地檢處申告「備案」。

  由于張女在檢方無法指出具體事實,又無指控對象,雖然其遭遇令人同情,但仍無法受理。

  筆者看了以上的報導,心中生起一些感慨,人類對于孝親之道,不論古今中外,都應該提倡,在古人提倡由「孝道」進而為「孝順」,是理所當然的事,因古時的社會,世人思想單純,生活敦樸,可以說為善者多,做惡者少,父母要求子女所順從的事,都是善良的,故值得提倡。然而今天的社會型態(tài)變了,不能再與過去相比,日見人心險惡,道德沈淪,為非作歹的人,越來越多了,有一些為人父母者,實在愚不可及,不為子女幸福著想,為了不當?shù)睦?而逼迫子女為盜為娼,作奸犯科,乃常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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