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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宣律師傳記

道宣律師傳記

  代有覺人,為如來使。龍鬼歸降,天神奉事。聲飛五天,辭驚萬里。金烏西沉,佛日東舉;讱w依,肇律宗主。——唐穆宗(821—824年)詔贊

  釋道宣(596-667年),唐代高僧,佛教南山律宗開山之祖,又稱南山律師、南山大師,世稱“律祖”。道宣研究戒律,盛名遠播西域。大師一生精持戒律,依佛制筑戒壇為人授戒,撰述疏鈔解釋戒律,大演毗尼,后世尊為中國的律宗初祖。一生中大多數(shù)時間居終南山,故世稱“南山律祖”。

  他以《四分律》為基礎(chǔ),參考其他各部律典,綜合各家之所長,會通大乘和小乘,形成自己獨到的見解。

  道宣一生鉆研《四分律》,于各地講說無數(shù),著作等身,為當時各宗派學(xué)者所必讀,其中除“南山五大部”為后世治律指南外,為區(qū)分佛、道,著有《古今佛道論衡》、《廣弘明集》及其他經(jīng)錄、史傳、資料集等著作,共二百二十馀卷,皆為研究佛教史之珍貴文獻。

  道宣于凈業(yè)寺首創(chuàng)戒壇,標示軌范,成為后世建筑戒壇的法式,使律學(xué)成為中國佛教文化的一部份,在佛教史上大放異彩。直至今日,中國的出家戒律仍以《四分律》為圭臬(guī niè,比喻標準、準則和法度,可以據(jù)此作出決定或判斷的根據(jù))。

  道宣俗姓錢,字法遍,原籍吳興長城(今浙江長興)人,一作丹徒人,自稱吳興人(《釋迦方志》),生于京兆長安。家學(xué)淵源,世代為官,父親錢申任吏部尚書,母夢月輪貫懷而有孕,復(fù)夢一梵僧告知所懷者乃梁朝僧佑律師轉(zhuǎn)世,宜令其出家。

  道宣九歲便能作賦,十五歲時由于厭倦世典,至長安日嚴寺隨智頵律師學(xué)律,開始誦習(xí)經(jīng)典。智頵律師不僅通達戒律,并且歸心龍樹教法,精通《般若》、《中論》、《百論》、《唯識》等,曾宣講《法華經(jīng)》,深受十方欽仰。

  十六歲時,道宣隨智頵出家,潛心受教。二十歲時,依止大禪定寺智首律師受具足戒。智首律師戒德清凈,七眾宗仰,博覽三藏,頻開律學(xué)講壇,獨步長安三十馀年,有“鈔疏山積,學(xué)徒云涌”之美譽。不久,道宣隨智首聽受四分律學(xué)。

  當?shù)佬谝淮温?a href="/remen/shoujie.html" class="keylink" target="_blank">受戒律后,便亟思修習(xí)禪定,智首即呵責(zé)道:“夫適遐自邇,因微知章,修舍有時,功愿須滿,夫宜即去律也!”道宣于是虛心受教,待聽講戒律二十遍后,才前往林間修習(xí)定慧。

  由于道宣用功專精,竟感得舍利現(xiàn)于寶函之中。武德七年(624年)道宣遷居終南山仿掌谷,營建白泉寺,大弘《四分律》。

  道宣律師學(xué)養(yǎng)深厚,嚴持凈戒,精通大小乘經(jīng)律,于唐武德九年(626年),撰著完成《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三卷。他主張圓融三學(xué),以大乘菩薩的圓教義理會通《四分律》,闡發(fā)律學(xué)精要。更依天臺與唯識教義來解釋《四分律》,為小乘戒法注入大乘思想,奠定南山律宗的開宗基礎(chǔ)。

  道宣律師更由《四分》通大乘的看法,進一步建立三學(xué)圓融無礙說。此即大小二乘務(wù)立三學(xué),并以大乘佛教三聚凈戒作為律學(xué)的歸宿。就大乘圓教三學(xué)說:戒是攝律儀、攝善法、攝眾生三聚凈戒;把心停止在諸法都以識為根本的看法上是定;詳細觀察它即是慧。

  這三學(xué)圓融互攝,隨便一種就含攝其余的兩種。三聚凈戒也是大乘圓融行,互相含攝,用此推論,對于小乘戒也可圓融無礙。

  如殺生一種戒,就三聚具備:止息各種殺緣是攝律儀戒,經(jīng)常從事生命的保護是攝善法戒,保護眾生的生命是攝眾生戒。殺生一種戒如此,不盜、不淫等無量的戒品,也都如此。

  所以一戒一行,圓融觀解,具足一切行,這樣就成為大乘妙行。這種理解和解釋,合乎中土學(xué)人對大乘佛教的愛樂和機緣,因而使他所倡導(dǎo)的南山律學(xué)一直盛行流傳。

  翌年,道宣撰有《四分律拾毗尼義鈔》六卷;其后陸續(xù)完成《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一卷、疏二卷,《四分律比丘含注本》一卷、疏三卷,《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十二卷和《比丘尼鈔》六卷。

  此乃南山律宗五大疏鈔,稱為“律學(xué)五大部”,為律宗重要著作,唐朝以后講律學(xué)者,莫不宗南山,故后人又稱道宣這一系為“南山宗”,尊道宣為“南山宗祖師”。

  五大疏鈔中,《行事鈔》為研究《四分律》所不可或缺的參考要典。唐宋兩代,注解《行事鈔》者,計有六十多家,足見影響之大。直到后來,中國的律學(xué)家?guī)缀跞缘佬闹鰹楣玺?/p>

  戒體說是道宣南山律宗的主要理論。根據(jù)《行事鈔》等著述,一切“戒”都包含有“戒法”、“戒體”、“戒行”、“戒相”四科。戒法,是佛所制定的各種戒律;戒體,是弟子從師受戒時,從自心領(lǐng)受所產(chǎn)生的所謂法體,即由授受的作法,在受戒者心理上形成防非止惡的要求與功德

  戒行,是受戒后隨順戒體防止身口意三業(yè)罪惡如法行為;戒相,是由于恪守戒法、戒行謹嚴而表現(xiàn)于外可作楷式的形象。四科之中,戒體為基本條件,其他三科則為一切戒的輔助條件。

  唐智升大師于《開元釋教錄》中,稱道宣“外博九流,內(nèi)精三學(xué),戒香芬潔,定水澄奇,存護法城,著述無輟”,洵非虛譽之辭!

  唐高宗顯慶三年(658年)六月,西明寺落成,高宗下詔禮請道宣為上座。七月,玄奘大師亦奉敕入西明寺。隨后道宣奉詔參加玄奘弘福寺及西明寺的譯場,擔(dān)任綴文、筆受、潤文等工作,暇時則著手撰著。當時有來自全國各地的佛教精英緇素大德等共事翻譯,因此對道宣的學(xué)識見聞有相當?shù)挠绊懪c助益。

  道宣律師不僅精研毗尼,通達律藏,且曾參與玄奘譯場,于法相教義,尤有心得,遂以法相教義將佛陀一切教誡判分為化、制(一作行)二教。

  以屬于教理一方面的大小乘經(jīng)論稱為化教,如四阿含等經(jīng),《發(fā)智》、《六足》等論。以屬于行持一方面的如來教誡眾生而對其行為加以制御的戒律典籍為制教,如《四分》、《十誦》等律。

  憨山大師有贊曰:“如來設(shè)教,三學(xué)為師。定慧所發(fā),以戒為基。大法東流,此教未光。南山杰出,一振其綱”。

  唐高宗乾封二年(667年)二月,道宣于凈業(yè)寺創(chuàng)立戒壇,為諸方大德沙門二十馀人傳授具足戒,并著《關(guān)中創(chuàng)立凈業(yè)戒壇圖經(jīng)》,為后世建筑戒壇法式。

  同年十月三日坐化示寂,世壽七十二,僧臘五十二。唐高宗詔令天下寺院圖寫道宣法相奉祀,以追念遺范;唐穆宗并為之制贊;唐懿宗追謚“澄照”,塔號“凈光”,宋徽宗加謚“法慧大師”。

  在道宣門下受法傳教的弟子有千余人之多,特出的有大慈、文綱、周律師、秀律師等,其中文綱及文綱弟子道岸、弘景,相繼闡揚南山律風(fēng),獲得朝野崇奉。江淮一代原本奉持《十誦律》,由此而改奉《四分律》。日后,受弘景教化的鑒真,更將南山律遠播日本。

  處于易姓變朝的時代中,道宣畢其一生精力,從事律學(xué)著作與僧傳的撰述,以戒律提供修道者遵循的典范,并以僧傳堅固道念。因為只有確實軌范修道者的威儀行止,才能提升僧格,并使佛教扎根,屹立不搖。道宣一生為學(xué)修道、護法衛(wèi)教的行誼風(fēng)范,奠定中國叢林僧團典制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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