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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jīng)疏解蒙鈔卷第二(之一)

  大佛頂首楞嚴經(jīng)疏解蒙鈔卷第二(之一)

  海印弟子 蒙叟錢謙益鈔

  【科】([○@(│*?)]二就破顛倒?jié)u明真見。躡前文廣約諸見辨釋第二母科。是中又生起子科二)。

  (CB17564一且對匿王破其斷見。二正對阿難破其常見)。

  (CB17561初中又二。一述阿難所懷愿辨真妄)。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聞佛示誨。身心泰然。念無始來。失卻本心。妄認緣塵。分別影事。今日開悟。如失乳兒。忽遇慈母。

  【疏】悟知緣塵之心是影事。又識對境之見是不動。翻思往日。認妄失真。流浪既深。睧惑難曉。幸遭嘉會。遭此良時。法乳既滋。如子遇母。不亦快哉([補遺]前聞不動。稍近真明。故身心泰然。本心即是見性。分別影事。即前來窮逐之心。由前默請之后。只聞陳那客塵之義。并如來現(xiàn)相。并是審定前之見性。別未聞法要。故知前默請時。已認見性本真。非分別影事。不同前來見境者矣)。

  (△[幽溪云]失卻本心。合前舍父逃避。忽遇慈母。喻今始覺還家。父喻本覺權理。母喻本覺實理。本始不二。父母無殊)。

  合掌禮佛。愿聞如來。顯出身心。真妄虛實,F(xiàn)前生滅。與不生滅。二發(fā)明性。

  【疏】前文叱責。此非汝心。蓋令識妄。仍指諸法唯心所現(xiàn)。此又令了所現(xiàn)之妄。本無自性。元是一真。一真未嘗動搖。諸法何曾生滅。佛意欲其即妄見真。遂印對境之見。元來無動。廣責認物為己。性心失真。阿難罔測佛之深旨。將謂真妄。二體全殊。生滅之外。有不生滅。若如是者。唯心之言虛設。妄法之語徒施。逐語迷旨。終成顛倒。雖懷疑念。未敢形言。故云合掌禮佛愿聞等。

  △[資中疏]由前佛言。云何汝今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念念生滅。遺失真性。顛倒行事。故有斯請也([雪浪云]妄即虛。即生滅。真即實。即不生滅。現(xiàn)前虛妄者是生滅。真實者是不生滅。二義對顯?偘l(fā)明真妄二性。以前文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及念念生滅等。元是一節(jié)。注家自分科段也。按竹庵補遺。明此中有二問。一問身心真妄。二問生滅不生滅。答文乃先答生滅。次答真妄。科段支離。如浪師所斥)。

  (△[蕅益云]云何真實。云何虛妄。云何現(xiàn)前生滅與不生滅。云何全真是妄。全實是虛。云何全不生是生滅。發(fā)明世間諸性。云何全妄是真。全虛是實。全生滅是不生滅。發(fā)明出世間性。金沙易混。水乳難分。自非如來。孰能顯出。更約八番陶汰。廣歷四科七大。此義方了)。

  (○[合釋私謂]經(jīng)家敘阿難得悟。與法華會中舍利弗相似。彼經(jīng)云。舍利弗聞佛法音。斷諸疑悔。身意泰然。今日乃知真是佛子。得佛法分。此經(jīng)云。聞佛示誨。身心泰然。念無始來失卻本心。今日開悟。如失乳兒。忽遇慈母。二經(jīng)敘悟。有何差別。下文自敘承佛法音。悟妙明心。元所圓滿常住心地。正指今日開悟。得本心也。開悟之后。乍得本心。欲契真源。須窮實相。故曰。云何世尊說我等輩。遺失真性顛倒行事。一言之下。如來印訶[疊-且+(彖-(豕-一))]用。一席之內(nèi)。慶喜慶悔交陳。垂手豎臂。方便點示。即同。屈指飛光。一種勘辨之法。自此數(shù)番洮汰。兩重印可至于心遍十方。法身頓獲。而今日開悟之能事畢矣。當知次下說法。皆在開悟已后。阿難既于悟后。發(fā)動疑情。如來正于悟中。訶責顛倒。雖謂瞪瞢瞻視。叉手悲泣。皆爾時開悟之誠證可也。誦文之師。泥八還逐破諸文。抑沒當機悟門。而影掠宗門者。判此番得悟。尚是挨門傍曰。推測之知。此則邪師惡覺。不可以不正也)。

  【科】(CB17561二明匿王引外請證不生四)。

  (CB17567一引外敘疑)。

  時波斯匿王。起立白佛。我昔未承。諸佛誨敕。見迦旃延。毗羅胝子。咸言此身。死后斷滅。名為涅槃。

  【疏】迦旃延。姓也。名迦羅鳩馱。此外道執(zhí)一切法亦有亦無。刪阇夜是名。毗羅胝母號。此外道起自然見。外計雖多。不出斷常二見。此二皆斷見類。故云咸言斷滅。此人異計。不知業(yè)種相生。妄謂死后。即是涅槃([海眼注]未承佛誨者。釋迦。未成道已前。九十六種外道。于五印度十六大國。以邪見法;T國王臣民也)。

  (○[引證][智論云]王舍城中。有富樓那等六師。自言我是一切智人。與佛為對[什公曰]凡有三種六師。合十八部。第一自謂一切智。第二得五通。第三誦四韋陀。經(jīng)所說是第一部也。迦羅鳩馱迦旃延。即六師之第五師也。迦羅鳩馱。此云牛領。字也。迦旃延。此云剪發(fā)。姓也[什曰]其人應物起見。人問有耶。即答成有。問言無耶。答言無也[肇曰]謂諸法亦有相。亦無相[輔行曰]迦羅鳩馱說。殺害一切。若無慚愧。不墮地獄。猶如虛空。不受塵水。有慚愧者。即墮地獄。一切眾生。悉是自在天之所作。自在天嗔。眾生苦惱。自在天喜。眾生安樂[私謂]此與什公等注經(jīng)異。彼云亦有亦無。似屬計常。此云無慚愧。如虛空。撥無因果。與今經(jīng)斷見合也。刪阇夜毗羅胝。即六師之第三師也。刪阇夜。此云正勝。字也。毗羅胝。此云不作。母名也[肇曰]其人起見。謂道不須求。逕生死劫數(shù)?啾M自得。如轉縷圓于高山?|盡自止[輔行曰]刪阇夜說諸眾生。王者所作。自在如地。凈穢等載。三大亦然。等洗。等燒。等吹。如秋杌樹。春則還生。以還生故。斬杌何罪。此間命終。還生此間?鄻肥軋。不由現(xiàn)業(yè)。由于過去,F(xiàn)在無因。未來無果[私謂]肇注第三師。即同疏計自然。今謂雖為眾惡。悉無有罪。現(xiàn)在無因。未來無果。此真斷滅見。亦與今經(jīng)合也)。

  我雖值佛。今猶狐疑。云何發(fā)揮。證知此心。不生滅地。今此大眾。諸有漏者。咸皆愿聞。

  【疏】昔聞死后斷滅。今聞不滅不生。孰是孰非。猶豫不決。故云狐疑。(狐性多疑。凡遇冰處。聽水無聲。然后方行)匿王深體阿難所懷。知于生滅之外。求不生滅。心雖密請?诓恍窝浴9室庾。冀佛開示。近破外道斷見。令知死后續(xù)生。深引阿難悟真。不離生滅妄識。故云證知此心不生滅地([熏聞云]前云此中。今言此心者。以外人謂身死斷滅。由心滅故。下文深知身后舍生趣生。即是信知心無斷滅。斯亦善權。助發(fā)機教耳)。

  (CB17567二述身遷改四)。

  ([○@卍]一問答身常不常)。

  佛告大王。汝身現(xiàn)在。今復問汝。汝此肉身。為同金剛。常住不朽。為復變壞。世尊。我今此身。終從變滅。

  【疏】佛舉此問。欲顯生滅中有不生滅。如前頭自搖動。見無所動([清涼疏]生公釋金剛身云。長壽之與金剛。共談丈六。但內(nèi)外之異。長壽對凡夫之夭促。金剛對凡身之危脆[凈名云]如來身者。金剛之體。什曰。小乘人骨金剛。肉非金剛也。大乘中內(nèi)外金剛。一切實滿。有大勢力。無病處故)。

  ([○@卍]二問答未滅知滅)。

  佛言大王。汝未曾滅。云何知滅。世尊。我此無常變壞之身。雖未曾滅。我觀現(xiàn)前。念念遷謝。新新不住。如火成灰。漸漸銷殞。殞亡不息。決知此身當從滅盡。

  【疏】前念滅。后念生。剎那變異。如火燒薪。必歸磨滅。俱舍云。以諸有為法。有剎那盡故。

  ([○@卍]三問答老少何貌)。

  佛言如是。大王。汝今生齡。已從衰老。顏貌何如童子之時。

  (【疏】王述無常。念念遷謝。其理必然。故印如是。欲其更敘遷謝之相。以老少相比為問。十五曰童。未巾冠也。齡。年也)。

  世尊。我昔孩孺。膚腠潤澤。

  (始生曰孩。始行曰孺。孺。濡也。言濡溺也。膚。布也。布在表也。文理光美曰腠。此皆童子時相)。

  年至長成。血氣充滿。

  (長成。謂成人之時。此從二十已上。至強壯時)。

  而今頹齡。迫于衰耄。

  (頹齡。即今六十有二。年齡頹朽。近于七十。古者謂年齒。齒亦齡也。年。天氣也。齒。人壽之數(shù)。耄;柰病n^發(fā)耄老然也。八十曰耄。通言之耳)。

  形色枯瘁。精神昏昧。發(fā)白面皺。逮將不久。如何見比充盛之時。

  (老少相異。云何世尊。見此相比)。

  ([○@卍]四問答頓漸流年)。

  佛言大王。汝之形容。應不頓朽。

  (【疏】前敘相變。今問年變。由年變故。令其相變。不頓朽言。要敘漸老。念念遷移)。

  王言世尊。變化密移。我誠不覺。寒暑遷流。漸至于此。何以故。我年二十。雖號年少。顏貌已老初十歲時。三十之年。又衰二十。于今六十。又過于二。

  (據(jù)因果經(jīng)及釋迦譜。匿王與世尊同日生。證知楞嚴會上。世尊年亦六十有二)。

  觀五十時。宛然強壯。世尊。我見密移。雖此殂落。其間流易。且限十年。

  (【疏】十年為限。粗相而觀。殂。往也。落猶不住也。少壯不住。往而不遷。故云殂落。流變易改也)。

  若復令我微細思惟。其變寧唯一紀二紀。實為年變。

  (此以一年為限。年年變改何啻十年。十二年曰紀也)。

  豈唯年變。亦兼月化。

  (此以一月為限。月月不同。不唯約年也)。

  何直月化。兼又日遷。

  (何直。猶不但也。此以一日為限。日日更訛。不但約月)。

  沉思諦觀。剎那剎那。念念之間。不得停住。故知我身終從變滅。

  【疏】已上從寬至狹。四限觀察。無常之相。猶是粗浮。未為微細。(沉思下)此至細而觀也。若以沉靜其思。審諦觀察。即剎那不停。念念流變。此即微細四相。遷流不息。凡夫心粗。殊不知覺。古德偈云。如似一睫毛。置掌人不覺。若安眼睛上。違害極不安。愚人如手掌。不覺行苦遷。智者如眼睛。違極生厭患。言剎那者。時之極少也。俱舍論說。時之極少。名曰剎那。時之極長。名之為劫。乃至年之與月。俱是時之分劑(又云。百二十剎那為一怛剎那。六十怛剎那為一縛臘。三十縛臘為一須臾。三十須臾為一晝夜。三十晝夜為一月。十二月為一年。十二年為一紀。前限十年為限。是約一紀。舉全數(shù)耳)。

  (△[孤山云]約粗相順觀。則以十年為限。始從十歲。增至六十有二。約細相逆觀。則始一紀。減至一年。遞減以至剎那也)。

  (○[引證][法苑珠林]新婆沙論。百二十剎那。成一怛剎那。六十怛剎那。成一縛臘。此有七千二百剎那。三十縛臘。成一牟呼栗多(此云須臾)此有二百六十一千剎那。三十牟呼栗多。成一晝夜。此有少二十不滿六十五百千剎那。此五蘊一晝一夜。經(jīng)于爾所。生滅無常。如我義者。壯士彈指頃。經(jīng)六十四剎那。有說猶粗。非剎那量。涅槃迦葉品。佛言。地行鬼疾。有空行鬼。復速地行。四天王疾。復速空行。日月神天。復速四王。行堅疾天。復速日月。眾生壽命。復速堅疾。剎那流轉。無有暫停。世尊不說實剎那量。無有有情堪能知故。又依安般經(jīng)云。于一彈指頃。心有九百六十轉。仁王經(jīng)云。一念有九十剎那。一一剎那中。復有九百生滅。菩薩處胎經(jīng)云。一彈頃。有三十二億百千念。念念成形。形形皆有識。佛之威神。入微識中。皆令得度)。

  (△[涅槃云]老有二種。一念念老。二終身老。復有二種。一增長老。二滅壞老)。

  (CB17567三示性不滅三)。

  ([○@卍]一佛問不滅王答不知)。

  佛告大王。汝見變化。遷改不停。悟知汝滅。亦于滅時。知汝身中有不滅耶。波斯匿王。合掌白佛。我實不知。

  【疏】生滅粗相。如前可知。不生滅性。亦在汝身。汝知之否。匿王舉外敘疑。俾欲世尊明示。今蒙佛問。故答不知。

  ([○@卍]二許示無生廣辨無改文二)。

  (CB17565一許示無生)。

  佛言。我今示汝。不生滅性。

  【疏】許于正生滅時示無生理也。

  △[宗鏡]如眾生八識之中。前眼耳鼻舌身等五識。及第八識。俱緣現(xiàn)量。得諸法之自性。不帶一切名言。又無二種分別計度。隨念分別。即現(xiàn)前不生滅性。若六七二識。落在比非二量。及具計度。隨念分別。即念念常生滅。亦是于生滅中有不生滅性。已上經(jīng)文。此因匿王示疑。寄破外道斷見。有此方便。分別生滅不生滅二性。若不執(zhí)斷常。見性之人。則八識心王。同一真性。皆是實相。無有生滅。是知顏性雖童耄。見性未曾虧。明暗自去來。靈光終不昧。則是現(xiàn)今生滅中。指出不生滅性。方知窮子衣中寶。乃輪王髻里珠。貧女室中金。是輪王藏中物【疏】此下約觀河不變。以明見性。意顯只于生滅。了不生滅。相雖粗近。旨甚深微。一令匿王驗粗相而知舍生趣生。一使塵喜發(fā)深解而知滅元不滅。即相顯性。在此密談。頭自搖動。見無所動。是此意也。維摩云。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肇公云。以萬物即不遷。何但于見。下文佛答文殊。及會三科文首。分明顯會。始現(xiàn)其意([雪浪云]佛告大王汝身見在等文。依長水注。與前舉拳飛光。及剎那剎那等?傊伙@真是不動不生不滅。妄是動是生是滅。吳興謂前示見無搖動。此示性無生滅。所破則粗細有殊。所顯則即離成異。其義則迂矣)。

  (CB17565二征詰廣辨三)。

  (CB17563一問答見河之初)。

  大王。汝年幾時。見恒河水。王言。我生三歲。慈母攜我謁耆婆天。經(jīng)過此流。爾時即知是恒河水。

  【疏】此以年問見者。意明年變見不變也(耆婆。此云命。西國風俗。皆事長命天人。子生三歲。即謁彼廟。謝求得也)。

  (△[志磐云]耆婆毗首羯磨等。皆忉利天子。凡稱天而非六欲十八梵之名者。皆天子也)。

  (CB17563二問答見河同異)。

  佛言大王。如汝所說。二十之時。衰于十歲。乃至六十。日月歲時。念念遷變。則汝三歲。見此河時。至年十三。其水云何。王言。如三歲時。宛然無異。乃至于今。年六十二。亦無有異。

  【疏】無異之語。甚好思量。一往粗浮。再思有旨([溫陵云]幼壯老耄。見不變異。即生滅中。有不生滅)。

  (CB17563三問答見有童耄)。

  佛言。汝今自傷。發(fā)白面皺。其面必定皺于童年。則汝今時。觀此恒河。與昔童時觀河之見。有童耄不。王言。不也世尊。

  【疏】色身粗相。童耄易知。見性不遷。誠難覺了。對此辨異。令悟無生也([標指]觀河之見。既無童耄。生滅去來。豈有動轉[孤山云]既知見性不易。可喻真性無遷。則動樹訓風。舉扇類月。故令先識見無童耄。然后直示見無生滅)。

  ([○@卍]三克指常性斥彼置疑)。

  佛言大王。汝面雖皺。而此見精。(標出見精二字)性未曾皺。皺者為變。不皺非變。變者受滅。彼不變者。元無生滅。云何于中。受汝生死。而猶引彼末伽梨等。都言此身。死后全滅。

  【疏】克指常性也。生滅但遷有為。無為不受生死。若知不變。即見無生。(而猶下)斥彼置疑也。此指與匿王所引異者。俱是外道。趣爾指也。([孤山]等者。等取迦延胝子也)色身變異。可說無常。見性不遷。理非斷滅([孤山云]見精即見性也。皺者為變。則顯生死無常。不皺非變。則顯涅槃常住)。

  (○[引證]末伽梨拘賒黎即六師之第二師也。此云不見道[什曰]末伽梨字拘賒黎。其母名也。其人云。眾生罪垢。無因無緣也[肇曰]謂眾生苦樂。不由行得。皆自然耳[輔行曰]二者末伽梨說。一切眾生。身有七分。謂地水火風?鄻穳勖。如是七法。不可毀壞。安住不動。如須彌山。投之利刃。亦無傷害。無有害者。及以死者[私謂]依什肇似計自然。依輔行又似計常。然苦樂無有因緣。七法不可毀壞。則亦歸于斷滅而已。故凈覺判之曰。計斷滅者。亦是斷滅自然也。孤山云。六師三執(zhí)斷。三執(zhí)常。若依輔行。以大經(jīng)辨。什公等同異。則六師皆執(zhí)斷見也)。

  (CB17567四信悟續(xù)生)。

  王聞是言。信知身后舍生趣生。與諸大眾。踴躍歡喜。得未曾有。

  【疏】敘其淺悟。但云舍生趣生。鞠彼深意。必知滅元不滅。([海印云]茍知滅元不滅。則知生本無生)隨宜領解。主伴同置。未即顯言也([熏聞云]此且約佛與王。俱未顯談生滅與不生滅。故猶同置)。

  (△[孤山云]前執(zhí)斷滅為疑。今信趣生結益。云得未曾有。則了達不生不滅之圓理也)。

  (△[空印云]舍生趣生。正謂如來藏。流轉與因俱也)。

  (△[融室云]舍前陰復生后陰。故曰舍生趣生。華嚴偈曰因前五陰故。后陰相續(xù)起。于此性了知。佛法難思議)。

  (△[宗鏡云]從死有相續(xù)。至生有時。如授經(jīng)。如傳燈。如行印。如鏡像現(xiàn)。如空聲響。如水中日月影。如種子生芽。如人見酸口中生涎。如是后陰相續(xù)起時。無有中陰往來。傳彼向此)。

  (○[刪修][雷庵論補]世尊將示匿王不生滅地。先指恒河辨見。此正緣起。無盡何見而悉刪之)。

  【科】(CB17564二正對阿難破其常見二)。

  (CB17561一阿難乘違發(fā)問)。

  阿難即從座起禮佛。合掌長跪。白佛世尊。若此見聞。必不生滅。云何世尊。名我等輩。遺失真性。顛倒行事。愿興慈悲。洗我塵垢。

  【疏】據(jù)此觀河之見。與我見聞無殊。于王即云不滅不生。于我即云遺失真性。王之與我。孰親孰疏。茍或殊途。如何分辨。(資中文)然此問意。由來久矣。始因手自開合。見無開合。頭自動搖。見無動搖。一一佛印。皆言如是。此則如來令于妄見。即辨真見。無離生滅有不生滅。阿難罔知佛旨。猶謂生滅與不生滅別。合掌禮佛。愿聞如來顯出身心真妄虛實,F(xiàn)前生滅與不生滅二發(fā)明性。匿王知其懷抱。又不發(fā)問伸誠。于是引外六師。執(zhí)身死后斷滅。所冀佛親開示。即妄見真。貴引阿難。無執(zhí)二別。阿難古佛。豈茲不了。蓋為今日;笾厍樯。須示瞢然。確陳拒諍。故茲問也([熏聞云]王解身有生滅。性無生滅。與阿難云。我頭自動。見性不動。其理似同。是故此文對前為問)。

  (△[海印云]觀河之見。生滅中有不生滅。則前此舉拳之見。即此見性。云何責言遺失顛倒)。

  (△[私謂]如來開示。單指見性。阿難結請。雙舉見聞。準宗鏡四十四曰。六根之中。且指見聞二性。隨用常住。最為顯了。疾入圓通。同歸宗鏡。取證首楞。奕奕連綴。從示匿王觀河。乃至示阿難見性周遍。皆圓指見性也。從敕羅睺擊鑒。乃至敕文殊揀選耳根。皆圓指聞性也。永明詮釋此章。特標眉目。蓋深領阿難雙舉之旨)。

  【科】(CB17561二如來驗破執(zhí)情三)。

  (CB17567一驗出倒情二)。

  ([○@卍]一垂手以問引出常情四)。

  (CB17565問)。

  即時如來。垂金色臂。輪手下指。示阿難言。汝今見我母陀羅手。為正為倒。

  【疏】下指。指下也。母陀羅。此云印。([證真鈔云]結印手也。佛手舉措反覆。上下偃仰。如蓮華開。如授受狀。制伏魔外。無非是印。故曰印手)此意欲明見手不同。有正有倒。以況其見亦有正倒([私謂]如來大人相。九者正立手摩膝相。不俯不仰。以掌摩膝。是為輪手下指。據(jù)此則知垂順正倒。古釋良有由來也)。

  (CB17565二答)。

  阿難言。世間眾生。以此為倒。而我不知誰正誰倒。

  【疏】此推世人以此為倒。而我不知云何([融室云]顛倒之言。因妄假立。妄既不有。倒亦何存。阿難謂如來實有顛倒之責。佛即欲顯顛倒非真。乃以輪手下指。問其倒正。倒則有正故。阿難推過世人。以此垂手為倒。故云不知倒正者誰)。

  (△[交光云]以臂無一定倒正。但隨順世間。說下垂為倒。佛亦如是)。

  (CB17565三征)。

  佛告阿難。若世間人以此為倒。即世間人將何為正。

  【疏】若復以垂為倒。將復以何為正。

  (CB17565四釋)。

  阿難言。如來豎臂。兜羅綿手。上指于空。則名為正。

  【疏】豎手為倒。卻以為正。以不順身故。比阿難不辨真妄。執(zhí)妄失真。故如來責顛倒行事。既了妄本無體。合知真自寂然。遂許對頭動之見。觀河之性。即是性真。無別真也。慶喜依前不了。將謂妄外有真。遂不甘我為顛倒之人。王是無生之性。阿難既陳諍問。如來就事以驗。逆順之境不辨。顛倒之情難脫。下文即破([標指]此驗出凡夫執(zhí)正為倒之情)。

  ([○@卍]后豎臂以示比出倒見)。

  佛即豎臂。告阿難言。若此顛倒。首尾相換。諸世間人。一倍瞻視。

  【疏】既云豎臂為正。佛便豎臂。隨而責之。此即正是顛倒也。指本垂下。今卻逆上。故云首尾相換。世人不依本分。以正為正。而別生異見。以倒為正。故云一倍瞻視([無盡云]如來一臂。換首為尾。換尾為首。等無差別。世間之人。一倍瞻視。故有正倒紛紜之見。若悟一臂。首尾相換。見性無移。何處更有顛倒名字。集解。云。以倒為正。誤也)。

  (△[融室云]垂為倒。豎為正。但是一手。首尾相換而已。宛轉止為一手。于一手中。添出倒正。如于一真性中。添出生佛。觀之。則是世間人一倍瞻視之謂也)。

  (△[海印云]一臂本無正倒只以首尾相換。妄生分別。世人一類。如此瞻視。倍。猶類也)。

  (△[雪浪云]一倍瞻視。猶言一切皆如此瞻視也)。

  (△[私謂]垂正豎倒。古釋相同。自孤山以迷理比垂。悟理類豎。寂音諸師。執(zhí)計紛如。無盡融室。但立喻因。不取辨相。從上葛藤。一往芟剃。今師掇拾牙后慧。競夸新解?梢恍σ。一倍瞻視。對下文隨汝諦觀。乃聊且率略之義。于一臂中。分倒分正。隨見分別?傊皇且槐墩办t。字書。物相二曰倍。一倍。即一重也。先德以一切一類為訓。是為正解。有人曰。垂手為倒。是一重視。豎臂為倒。是二重視。則是二倍瞻視。不應云一倍也。天如補注。倍與背同。即倒義也。指倍為背戾之倍。則一倍字義。云何得通。首尾相換。注家未析其義。偶觀兜率悅偈云。誰得誰失。何親何疏。拈頭作尾。指實為虛;腥挥袝=(jīng)文遺失本妙明心。乃至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nèi)。及論中不覺心動。生三細等。正是首尾相換處也)。

  則知汝身。與諸如來清凈法身。比類發(fā)明。如來之身。名正遍知。汝等之身。號性顛倒。

  【疏】若以此驗之。則知汝身與如來身。比并類例。顯發(fā)彰明。佛身是正。汝身是倒。亦可若以佛之見手。類顯佛身。明知佛身名正遍知。若以汝之見手。比并汝身。明知汝身號性顛倒。汝胡非是顛倒行事。正遍知者。離倒名正。窮盡法界名遍。凡夫二乘無此號者。皆顛倒故([智論云]何名三藐三佛陀。三藐名正。三名遍。佛陀名知。言正遍知一切法[什公云]言正遍覺也。言法無差。故言正。智無不周。故言遍。出生死夢。故言覺)。

  (△[溫陵云]臂體本一。由情執(zhí)妄分。法身本同。由正倒成異)。

  (CB17567二征其倒處二)。

  ([○@卍]一征倒所在)。

  隨汝諦觀。汝身佛身。稱顛倒者。名(名去聲)字何處。號為顛倒。

  【疏】隨者。猶任從也。任汝心中。諦審觀察。佛若是倒。汝名佛身何處是倒。汝若是倒。汝名自身何處是倒。此則令其識顛倒處也。名字。猶詺目也。古人于此作泯相解。遂令下經(jīng)正辨顛倒。血脈不貫。便成孤起。既絕正倒。如來何故卻說顛倒。學者請詳。無見榮古([孤山云]令審自身。望佛正知。汝稱顛倒。過由何處。得顛倒名)。

  (△[融室云]任汝諦觀審察。汝阿難身稱作顛倒。佛如來身稱作顛倒。即用詺目各身。何處號作顛倒之地)。

  (△[私謂]垂倒豎正。首尾[牙-(必-心)+?]換。顛倒妄見。隨見分別。一往瞻視。世間人多分如此。于一臂中。分正分倒。即于一性中。分生分佛。由是比類發(fā)明。將汝肉身。與佛清凈身。橫分正倒。不過為名為號。豈有分別實相哉。上文諸世間人。即以此為倒之世間眾生也。則知二字。語脈鉤鎖。比類發(fā)明。即一倍瞻視之行相。是世間凡夫人見相也。言隨汝諦觀乃。者微密觀照之義。與一倍瞻視正相反。七大文云。汝心粗浮。汝更諦審諦觀等。下文瞪瞢瞻佛。譯人妙巧。亦映帶瞻視之相。殆將舍離粗浮。而歸乎審諦也)。

  ([○@卍]二敘其罔知)。

  于時阿難。與諸大眾。瞪瞢瞻佛。目睛不瞬。不知身心。顛倒所在。

  【疏】瞪。直視貌。(定目直視也)瞢;钀灢涣艘。(目不明也。瞬亦作眴。目動也)聞征倒處。瞢然不了。既不措其一辭。但知向佛直視([補遺]顛倒所在。良由不曉諸法唯心。若知諸法唯心。汝身汝心。皆是妙明心中物。則知身心顛倒所在。向斥遺失真性。良在茲矣)。

  (○[合釋][私謂]阿難乍領屈指飛光之解。甫悟本心。旋承遺失。真性之訶。未離顛倒。失乳祗申其默請。觀河幸觸其旁機。同是愿聞。重求慈誨。蓋自七心征破已后。瞥現(xiàn)悟門。旋啟二性發(fā)明之機。深祈知證。解至則疑生。疑深則悟逼。師資會合。啐啄同時。如來了悟眾生無始無明。病根深重?傆蓤(zhí)認色心。蓋覆本覺。須蕩遺色身之障。方抉剔顛倒之根。欲成破除。宜彰顯示。于是。覺皇垂臂指以征問。當機依垂豎以差別。按審既確。隨口牒定。乃有若此顛倒。首尾相換之言。首尾者。色身中之轉相也。相換者?礀|忘西。四方易處。色身中之顛倒現(xiàn)相也。眾生妄見垂豎。臂指元無正倒。世間人因依妄見。取次瞻視。于如來清凈法身。名正遍知。于汝現(xiàn)在色身。號性顛倒。名乎云爾。號乎云爾。即垂豎正倒之見。一手中首尾相換云爾。故知眾生知見。不出色身。于一臂中。說倒說正。故是顛倒。于一性中。說生說佛。亦是顛倒。汝但離計名字相。舍棄世人瞻視妄見?藢嵵B觀。自應正識顛倒處耳。阿難于此時。緣影旋離。寂常未證。左次于悟疑之界。彷徨乎舍即之涂。忽承征詰。遮奪浩然。倒正兼排。生佛都埽。相與魂移魄奪。心愕口呿。歸命一心。瞪瞢直視。如來乃興哀發(fā)慈。鄭重安慰。申明諸法唯心之義。窮研而直指之曰。汝之心。非肉團心。非集起緣慮心。乃真如來藏。清凈不生不滅。真空無相之心也。云何為色。依此真空本覺。迷妄成空?瞻迪嘧R。結成根身器界。是名為色。云何為身。依此頑空暗色。和合妄想。想相相雜。結成四大五蘊。是名為身。色身一成。宅舍堅固。諸緣憑為窟穴。諸趣仗為作使。執(zhí)昏迷擾[攘]之相。失本妙妙明之心。性心失真。所以無明顛倒。沉迷積劫也。覺海澄圓。廣同瀛渤?丈笥X。細比一漚。悟即漚滅空無。迷則認漚目海。汝等迷中倍人。即諸世間一倍瞻視之人。色身不有。生佛之名字焉存。生佛本同。顛倒之根因焉托。識垂豎于一臂。認百千于一漚。斯則正倒等觀。悟迷同貫者矣。當知如來說法。次第淺深。舉拳例見。屈指飛光。遠引客塵。近觀河水。并是隱映披陳。瞳眬指點。此文從空晦想相。確究色身所從來。從根塵緣趣。精研妄相所自起。如醫(yī)診病。盡呈癥結。如吏案賊。才得主名。不但瞬目揚眉。直是析骨剖肉。七處征心已去。指示妄想攀緣。生死根本。皆總括于此。前經(jīng)之鈐鍵也。八還辨見已去。宣說世界眾生。虛空國土。皆引起于此。后經(jīng)之鑰匙也。是故。發(fā)海潮音。表一音演法之普慈也。呼善男子。引五位修進之階差也。標舉五位百法。明三藏修多羅之總門也。始而曰哀愍。既而曰憐愍。用以表此番開示。甚難希有。非尋常演說之比也。蓋結集者之指要如此)。

  (CB17567三廣示倒相二)。

  ([○@卍]一興悲告語敘其常說)。

  佛興慈悲。哀愍阿難。及諸大眾。發(fā)海潮音。遍告同會。諸善男子。我常說言。色心諸緣。及心所使。諸所緣法。唯心所現(xiàn)。

  【疏】天鼓無思。隨人發(fā)響。海潮無念。要不失時。此表無緣慈悲。應機而說。不待請也。([孤山云]機熟即說。感應無差。喻以海潮。來不過限)。

  (△[涅槃三十六]大海有八不思議。一漸漸轉深。二深難得底。三同一咸味。四潮不過限。五有種種寶藏。六大身眾生在中居住。七不宿死尸。八一[劫]萬流大雨投之。不增不減)。

  △[資中疏]色心諸緣等?傆形宸āR簧。(【疏】色謂十一種色)二心法。(心謂八識心王)三心所有法。四不相應法。五無為法。(諸緣。即總指色心;蚩蓜e指二十四不相應行。心所使。即五十一心所。諸所緣。謂六種無為也)此五皆真心所現(xiàn)。如鏡中像【疏】此上五位。都一百法。攝諸法盡。皆是真心之所現(xiàn)起。如鏡現(xiàn)像。不離于鏡。無體可得。([標指]五位總一百法。攝盡真妄法。彼論釋云。一切最勝故。與此相應故。分位差別故。能現(xiàn)影像故。有所顯示故。大乘法師云。瑜伽始五識身。歷至法界六百六十等法。提綱挈領。取此五位百法。豈非要略乎)。

  (△[真際云]八識心王。識自相故。五十一心所。識相應故。十一種色。識所變故。二十四不相應。識分位故。六無為。識自性故。攝所歸能。攝心歸相。故言唯心所現(xiàn))問。前五無為。名體俱假。可同前法。無體如影。真如無為。名假體實。何言無體。如影像耶。答。此宗所說真如。猶是對妄而立。既因對待。還成妄法。如下經(jīng)云。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無為無起滅。不實如空華。圓覺云。流出一切清凈真如菩提涅槃等。由是五位諸法。唯心所現(xiàn)。皆同影像也([二楞云]言色心五位。皆如來藏心所現(xiàn))。

  (△[溫陵云]示倒無別處。唯心所現(xiàn)。色總五根六塵。心總六識八識。諸緣。即根識所緣諸法。心所使。即善惡業(yè)行。靜作思想。為心王之所使令也。諸所緣法。廣舉山河大地。明暗色空。真妄性相。邪正因果。按溫陵不依百論;\統(tǒng)唯心。講家所宗尚。要不出五位百門耳)。

  ([○@卍]二顯真示妄斥其倒情二)。

  (CB17565一就法辨釋迷情五)。

  (CB17563一標指)。

  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xiàn)物。

  【疏】心現(xiàn)身心。如鏡現(xiàn)物。物不是鏡。物體虛故。鏡不是物。物體實故。虛實既辨。由是顛倒。于茲可識([溫陵云]唯心所現(xiàn)。如鏡中像。全體是鏡;猛硇。皆妙明心鏡所現(xiàn)。全體是心)。

  (△[熏聞云]妙明。性覺也。真精。性識也。合此覺識。以為妙心。所謂妙明真心。即此心也)。

  (CB17563二責失)。

  云何汝等。遺失本妙。(牒遺失真性)圓妙明心。寶明妙性。認悟中迷。

  【疏】心即是性。體遍故圓。無昧故明。具法可重。故名為寶。元來自爾。非適今也。故云本。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故稱妙。再三嘆美。故迭言之。悟即是覺。圓明性也。迷即不覺。妄身心也。不覺處覺。如象處鏡。虛實可辨。今棄如鏡之本性。執(zhí)似象之身心。不辨虛實。斯為大失。故云認悟中迷。前云。名字何處號為顛倒。今正指此顛倒處也([定林云]本妙。即本覺明妙也。圓妙明心。寶明妙性。皆承此本妙。妙明心。即性覺妙明所現(xiàn)之心。明妙性。即本覺明妙所現(xiàn)之理)。

  (△[溫陵云]妙心則一。而稱謂多異者。依法隨用之異也。此明心所現(xiàn)物如鏡。故稱妙明真精。又明迷本逐末。故稱本妙明心。本妙者。本來自妙。不假修為也。心之與性。體用異稱。心則從妙起明。圓融照了。如鏡之光。故曰圓妙明心。性則即明而妙。凝然湛寂。如鏡之體。故曰寶明。妙性)。

  (△[熏聞云]眾生不了真性。是在諸佛悟中而迷)。

  (△[無盡云]本來無悟。因認而悟。本來無迷。因悟而迷。故曰認悟中迷)。

  (△[融室云]妙心本不從迷。不迷為悟。于此悟處。妄取身心生滅曰迷。如來責云。汝執(zhí)真中之妄。即是悟中之迷也)。

  (△[私謂]前文云。遺失真性。顛倒行事。性心失真。認物為己。今言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xiàn)物。汝身汝心。皆所認之物也。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nèi)。正所謂認物為己也。經(jīng)云。不知身心顛倒所在。只認物為己一句。乃正是顛倒所在。故曰。云何汝等遺失本妙。認悟中迷。汝身汝心。元是妙明心中物。汝等終日在妙明中。認物為己。遺失真性。非認悟中迷乎)。

  (CB17563三示妄)。

  晦昧為空。空晦暗中。結暗為色。色雜妄想。想相為身。聚緣內(nèi)搖。趣外奔逸。

  【疏】無明體暗。故云晦味。([直解云]晦昧即根本無明。論云不覺即晦昧也)外現(xiàn)空相。故云為空。此則最初劫濁也。下文云。迷妄有虛空。又云。汝見虛空。遍十方界。空見不分。有空無體。有見無覺。相織妄成。是第一重。名為劫濁。此三細中業(yè)轉二相。亦云同異。亦云動靜([孤山云]迷性明故。而成無明。故云晦昧。由此無明。變起頑空。故云為空。即下經(jīng)迷妄有虛空也)。

  (△[海印云]圓明妙心。本無身心之相。皆由妙明心體。最初不覺。忽起動心。將此第一義空;廾炼深B鈍無知之虛空。所謂癡愛發(fā)生。生發(fā)遍迷。故有空性)。

  △由此動靜;ハ啻省S诖硕喟抵。結成形色。即根身器界也([孤山云]空謂所變頑空。晦昧。即能變無明。二法和合。變起四大依報外色。故云結暗為色。經(jīng)云。想澄成國土也([鶴林曰]所現(xiàn)之空與能現(xiàn)之無明業(yè)轉二細為晦俱是黑暗故云空晦暗中))。

  (△[海印云]依此頑空無明。凝結而成四大幻色。所謂化迷不息。有世界生)。

  △形色既現(xiàn)。想處其中。色想相雜。有知覺處。成于根身。想澄凝處。即是器界。此則第三現(xiàn)相也([孤山云]以四大色。雜妄想心。變起眾生正報內(nèi)色。故云想相為身。想謂妄心。相謂妄色。色心和合。五陰備矣。經(jīng)云。知覺乃眾生也)。

  (△[海印云]色想和合。既有四大。復以妄見。摶取少分四大之色。攬結五陰根身。所謂見精映色。結色成根等。此眾生迷倒之由因也)。

  △以有境緣故。牽起粗識。念念分別。相續(xù)不斷。故云聚緣內(nèi)搖。([融室云]妄有緣氣。于中積聚。斯為內(nèi)搖)此前二粗也。(一智相。二相續(xù)相)由念念相續(xù)。熏習不斷。遂成分離。取六塵相。流趣不息。故云趣外奔逸。(浮根四塵。流逸奔色。此則外逸)此從二粗分離識也。(三執(zhí)取相四計名字相)從微至著。三細四粗。為煩惱道。備于此矣([孤山云]以妄想四心。聚四大內(nèi)色。而外緣六境。心不暫停。故曰聚緣內(nèi)搖。趣外奔逸)。

  (CB17563四顯執(zhí))。

  昏擾擾相。以為心性。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nèi)。

  【疏】世人不知元是無明。展轉粗動。將此昏迷擾攘。之相。便為真實心性。([孤山云]昏擾擾相。即內(nèi)搖外逸。無明顛倒也。既失本妙。故用此相以為心性)一從迷執(zhí)。決定不改。謂言我心在色身內(nèi)。遂起有情無情之異。有性無性之殊。認妄心為佛心。一何鄙見(又執(zhí)此心在色身內(nèi)。無情有情。莫能融一。是知順九界妄心者。豈信草木有佛性乎)。

  (△[標指]謂不如實知自性。彼我既分。色心有異。愛情取舍也)。

  (CB17563五結迷)。

  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虛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

  【疏】根身種子屬內(nèi)。緣而執(zhí)受。山河大地屬外。但緣非執(zhí)受。此之三境。皆是賴耶相分。又此空界。從迷妄生。識所變故。能變之識。全是無明。迷真而起。亦無自性。能變所變。皆是鏡心所現(xiàn)影像。故前文云。汝身汝心。皆是真心中所現(xiàn)物。不知此理。卻執(zhí)我心在色身內(nèi)。故此結示([桐州注]執(zhí)妄心在身內(nèi)。不知身外。乃至大地。悉在常住真心中)。

  (CB17565二約喻結指倒相)。

  譬如澄清。百千大海。棄之唯認(牒認倍中迷)一浮漚體。目為全潮。窮盡瀛渤。

 。酃律剑莅偾Т蠛。喻真心非遍而遍。一浮漚體。喻妄心非局而局。背真趣妄。如棄海認漚。執(zhí)妄為真。如認漚為海。全潮則遍海而涌。故云窮盡瀛渤(【疏】如來藏有四義。故以海喻。永絕百非。如海甚深。包含萬有。如海廣大。無德不備。如海珍寶。無法不現(xiàn)。如,F(xiàn)影。其體湛寂。不與妄染相應。故云澄清。即甚深義也。百千。即廣大義也。不識是元清凈體。故云棄之。只取昏擾擾相以為心性。故云唯認等)。

  汝等即是迷中倍人。如我垂手。等無差別。如來說為可憐慜者。

  【疏】例前結指也。棄之本海。是一迷也。認漚為海。是倍迷也。垂手是正執(zhí)為倒。一迷也。豎手是倒認為正。倍迷也。前舉事以驗。后引喻以況。中間以法進退相例。正指倒相。皎然明白。如何謂言是泯相耶。有智請詳([雪浪云]今責阿難。棄海認漚。執(zhí)漚為海。此是迷中倍人。如垂手以正為倒。以倒為正。故云如我垂手。等無差別;蛟埔故种陆Y之。似乎垂手又是一事也)。

  (△[二楞云]如我垂手者。汝等自認顛倒。真性元無遺失。如垂手之時。世人自認垂豎。臂指元無正倒。是為可憐愍也)。

  (△[無盡云]迷中倍人。一倍瞻視之人)。

  【科】([○@(│*?)]三廣約緣塵正顯真見。躡前文廣約知見辨釋第三母科。是中又生起母科四)。

  ([○@(│*?)]一顯緣心非性。二示見性無還。三約體用重明。四就疑難廣釋。第四科又生起子科五。即下廣辨諸疑五科)。

  (○【疏】以前文中約對手觀河。示見無生。相淺意深。猶成隱密。未為顯了。不名正顯。故科云粗論漸明也。今此已下。廣對緣塵。破除名相。顯此見性。不落戲論。然后逐段會通。令知諸法虛妄。本無所有。唯一菩提妙凈明體。分明顯會。故云正顯真見也。初文二)。

  (CB17561一阿難述悟彰疑二)。

  (卍一述悟)。

  阿難承佛悲救深誨。垂泣叉手。而白佛言。我雖承佛如是妙音。悟妙明心。元所圓滿。常住心地。

  【疏】因佛廣示顛倒。顯出真心。于能詮言音。悟所詮心地。心有能生。可依止義。喻之地也。

  (卍二彰疑)。

  而我悟佛現(xiàn)說法音,F(xiàn)以緣心。允所瞻仰。徒獲此心。未敢認為本元心地。愿我哀愍。宣示圓音。拔我疑根。歸無上道。

  【疏】佛以言音。詮此真性。今我領解。復是緣心。所悟真性。能悟緣心。還同如來前所責言。如汝今者承聽我法。此則因聲而有差別。有何別耶。由是未敢認為本元心地。([吳興云]前破妄心。已責因聲分別之性。今重以緣心為問。欲顯真性無能所之相也。既于緣心。已離粗執(zhí)。是故但言未敢認為本元心地。下文指月喻等。略揀所緣之法。能緣之心。真體可見矣)。

  (△[溫陵云]因聞法音。悟妙明心。本來圓滿。了無遺失。故云。常住心地。然猶尚以能聞緣心。為所悟本性。此固常情疑混。根于心而難拔者。故愿佛與拔也)。

  (△[私謂]阿難此問騰疑。全為緣心聽法。故曰。徒獲此心者。徒獲此聽法之緣心也。近代諸師。躡上作解。皆云。徒獲此圓滿妙心。若獲妙心。即已獲法身矣。安得卻言未認本元。既云悟妙明心。復云未認本元。正謂已悟而未敢認也。下文佛答。單揀緣心則問義可知)言圓音者。以佛一一語言。遍窮生界。而其音韻常不雜亂。如起信疏解([彼疏云]圓音一演。異類等解。一音及圓音有二。一如來說一切法。無不顯了。故名圓音。華嚴云。如來于一語言中。演出無邊契經(jīng)海。二如來同一切音。故云圓音。華嚴云。一切眾生語言法。一言演說盡無余。以一切音即一音。故云一音。一音即一切音。故云圓音。若音不遍。則是音非圓。若音等遍。失其韻曲。則是圓非音。今不壞曲而等遍。不動遍而差韻。此是如來圓音。非識心思量境界)。

  (CB17561二如來約喻顯釋二)。

  (CB17567一指定其非)。

  佛告阿難。汝等尚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非得法性。

 。圩阽R]阿難尚認緣心聽佛說法音。以為常住真心。取佛定旨。佛言。若執(zhí)因緣心聽。只得因緣法。以法隨心變。境逐心生故。([持心梵天所問經(jīng)云]眼耳鼻舌身意。無所流間。乃曰聽經(jīng)若以緣心聽法。則隨境界流。逐因緣轉。皆為不了自法。遂令內(nèi)外緣分)【疏】因聲而有分別。此分別性。即是生滅。凈名云。無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說既不可。聽豈可耶。緣心者。但緣語言文字。故云非得法性([真際云]以能緣心緣佛法音。認為自性。非自性也。以此法音。但是所緣聲教故)。

  (△[桐洲注]此法亦緣。以說法音。亦前塵故)。

  (○[引證][宗鏡云]問。耳聞說法時。總具幾識。答。具三識。第八先托佛無漏聲名句文。為本質了。耳識緣聲。意識同時緣名句文等。方得名聞)。

  (CB17567二喻顯其失二)。

  ([○@卍]一執(zhí)指忘月斥認能詮二)。

  (CB17565一喻二)。

  (CB17563一指月雙迷)。

  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何以故。以所標指。為明月故。

  [宗鏡]三乘十二分教。如標月指。若能見月。了知所標。若因教明心。從言見性。則知言教如指。心性如月。真悟道者。終不滯言。實見月人。更不存指;蚩唇(jīng)聽法。不一一消歸自己。但逐文句名身而轉。即是觀指以為月體。豈惟不見自性。亦且不辨教文。指月雙迷。教觀俱失。故云乃至亦亡其指【疏】指喻能詮言教。月喻所詮真理。若欲見月。須亡指以觀之。若欲見性。須亡言而體之。不能亡言。豈能見性。不能遺指。豈識月輪。圓覺云。修多羅教。如標月指。若復見月。了知所標。畢竟非月。一切如來種種言說。開示菩薩。亦復如是([彼疏云]見月須藉指端。悟心須假佛教。因指見月。見月忘指。因教筌心。悟心忘教。存指則失真月。執(zhí)教則失本心)。

  (△[智論云]語以釋義。義非語也。如人以指指月。以示惑者;笳咭曋付灰曉隆H苏Z之言。我以指指月。汝何看指而不視月。此亦如是。語為義指。語非義也)。

  (CB17563二明暗俱失)。

  豈惟亡指。亦復不識明之與暗。何以故。即以指體。為月明性。明暗二性。無所了故。

 。圩阽R]又既亡其指。非唯不了自心之真妄。亦乃不識教之遮表。錯亂顛倒。莫辨方隅。猶鳥言空。如鼠云即。似形音響。豈合正宗。故云豈惟亡指等【疏】言教屬有為無記。故暗。真理屬無為性善。故明。能喻可解([孤山云]教是聲塵。故如暗。理是真心。故如明)。

  (CB17565二合)。

  汝亦如是。

  【疏】以法合喻。如上可辨([吳興云]此指月喻。雖遣所標之指。正揀能緣之心。以阿難云,F(xiàn)以緣心故。由是下文唯破分別之性。但破分別。聞性自顯)。

  ([○@卍]二客去主留責滯緣想二)。

  (CB17565一約法喻順推有體三)。

  (CB17563一法)。

  若以分別。我說法音。為汝心者。此心自應。離分別音。有分別性。

 。酃律剑萑缜拔脑。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汝真心。既離塵無體。自知是妄也【疏】若因佛說法。生分別心。此分別心。本無自性。故屬緣塵。隨塵有無。非是常住。但如其客。

  (CB17563二喻)。

  譬如有客。寄宿旅亭。暫止便去。終不常住。(緣上不住名客)而掌亭人。都無所去。名為亭主(住名主人)。

  【疏】此明緣心隨境往來。真心湛然常住。以客喻妄。以主喻真。

  (CB17563三合)。

  此亦如是。若真汝心。則無所去(牒上常住心地)。

  【疏】下經(jīng)云。聲無既無滅。聲有亦非生。生滅二圓離。是則常真實。

  (CB17565二約緣塵反責無性三)。

  (CB17563一例成無性)。

  云何離聲無分別性。(依宗鏡應點屬上段)斯則豈唯聲分別心。分別我容。離諸色相。無分別性。

 。圪Y中]客喻妄心暫止。主喻真心不去。云何離聲無分別性。責任妄也【疏】緣心若是真性。應如其主。何得隨聲來去。以離聲時。無分別故。豈同真心。周遍法界。湛然常。圪Y中]以聲例色。相從而說。非但聲分別心。離聲無體。色分別心。離色相外。亦無其體【疏】隨聲之心既然。隨色之心亦爾。故云豈唯等([溫陵云]斯則下。躡阿難之意廣明也。聲分別心。指聲上緣心。即悟佛法音者也。分別我容。謂色上緣心。即允所瞻仰者也)。

  ○[宗鏡釋]又定緣佛聲音。是自心者。若說法聲斷時。分別心應滅。此心如客。不常住故。是以若實真心。不逐他心而起分別。湛然恒照。性自了故。如掌亭人都無所去。云何離聲無分別性。此須得旨。親見性時。方知離聲色諸緣。性自常住。不假前塵所起知見([融室云]前云。此心即應離諸一切色香味觸。別有自性。故以生滅心喻客。以不生滅分別性喻主。若言無分別性。則法喻不齊。且客之與主。相因而立。因主而客。因客而主。實性妄心亦然。但客去主存。妄心有滅。而實性不滅。故合法云。若汝真心。則無所去。云何言得離聲而無分別性在)。

  (△[通釋]云何離聲無分別性一句。宗鏡科點屬上段?硕ㄕ嫘摹kx聲有分別性。此表句也。資中長水點屬下段。審定緣心。離心無分別性。此遮句也。科段雖有少別?偯髡嫘氖侵。離分別性。其歸一也。吳江行師。依宗鏡消文。意明離分別音聲。有不生滅分別真性。即常住真心也。無分別性。即屬外道冥諦。下文所揀者也。行師揀異長水。亦有理在。然行師一向定執(zhí)離塵有體。第一卷離塵分別章中。彼注即云。耳根緣塵。因聲分別。不可謂離塵別無全性在。則又不順宗鏡也。今于前義。定依永明長水古釋。融室之文。姑舍是爾)。

  (CB17563二指同外宗)。

  如是乃至。分別都無。非色非空。拘舍離等。昧為冥諦。

 。酃律剑萑缡。指上聲色。乃至。例余四塵。分別都無。謂分別六塵之心。皆離塵無性也。([溫陵云]即兼舉六塵緣影。皆無自性也)【疏】前舉色聲。顯心無體。亦合遍歷香味觸法。今此超過。故云乃至分別都無。不可見。故非色。緣會有。故非空。([溫陵云]一切皆無。故非色。對緣妄有。故非空。既非色空。冥然莫辨。于是外道昧為冥諦)言冥諦者;蛟期ば。或云自性。([智論云]外道通力。至八萬劫。八萬劫外。冥然不知。謂為冥諦。從此覺知初立。故名冥諦)梵云僧伽。此云數(shù)論。([唯識疏云]僧伽。此翻為數(shù)。數(shù)即慧數(shù)。數(shù)度諸法根本立名。從數(shù)起論。名為數(shù)論。本源即是迦毗羅造)立二十五諦。最初一諦。名為冥性。計以為常。([百論云]迦毗羅言。一者從冥初生覺。過八萬劫前冥然不知。最初中陰初起。以宿命力。恒憶想之。名為冥諦。亦云世性。謂世間眾生。由冥初而有。即世間本性也。亦曰自然。無所從故。從此生覺。亦名為大。即中陰識也)第二十五。名為神我。亦計為常。(從覺生我心。從我心生五微塵。從五微塵生五大。從五大生十一根。神為主常覺相。居中常住。不壞不敗。攝受諸法。凡二十四諦。即是我所。皆依神我。名為主諦。能所合論。即二十五)我思勝境。冥性即變二十三諦。為我受用。我既受用。為境纏縛。不得解脫。我若不思。冥諦不變。既無纏縛。我即解脫。名為涅槃。如別處說。拘舍梨者。非即數(shù)論。是彼類耳。趣爾舉也(迦毗羅是僧佉論師。六師元祖。拘舍梨等。是其支派。故云彼類。趣爾舉也)。

  (○[宗鏡云]若非色非空。都無分別。不見性之人。到此之時。即全歸斷滅。便同外道。拘舍離等。己眼不開。昧為冥諦。以冥寂暗昧無知。以為至極。從此復立二十五諦。迷真實心。求外道種;蛴禪宗不得旨者。法學起空見人。多拂心境俱空。執(zhí)無分別。將狂解癡盲。以為至道。然非因緣求法性。滅妄心取真心。則增上慢人。初學之者。不同雷同。應須甄別)。

  (△[雪浪云]非色非空。昧為冥諦者。猶云分別都空。正是阿賴耶識。拘舍梨等昧為冥諦也。若云不見緣有。翻同正諦)。

  (△[海印云]離外五塵。故非色。執(zhí)內(nèi)為我。故非空。此正八識昏昧之體。緣塵分別者。乃七識為意之根。故有分別。若離外塵無緣。即內(nèi)緣八識為內(nèi)自我。故外道計此為神我。立為冥初主諦。此尚非真。況分別緣塵者乎)。

  (CB17563三結責非主)。

  離諸法緣。無分別性。則汝心性。各有所還。云何為主。

  【疏】真心如主。妄想如客?陀衼砣。主無移動。若緣法塵。無分別性。顯汝心性。隨塵各還。是則為客。云何名主([融室云]聲塵因聲而有。則還于聲。乃至意識因法界有。則還于法塵。汝之心性。但如其客。汝之主人。竟何所在)。

  (△[私謂]上言豈唯聲分別心。分別我容者。此就五塵。明分別也。故結云。離諸色相。無分別性。次言如是乃至分別都無等。此就法塵明分別也。以外道冥諦已離五塵分別。然所謂分別都無。非色非空者。正屬法緣分別。昧為冥諦而不。自知也。故結云。離諸法緣。無分別性。既離六塵。都無分別性。則可還者。是客非主明矣。故結責則汝心性云云。二段文敵對標顯。非但判邪宗也)。

  (△[合釋]宗鏡科此段。連下文阿難言為一章。則向下廣辨八還。文不孤起。學者當知)。

  【科】([○@(│*?)]二示見性無還二)。

  (CB17561一阿難承前敘難)。

  阿難言。若我心性。各有所還。則如來說妙明元心云何無還。唯垂哀愍。為我宣說。

  【疏】心性之言。通于真妄。阿難執(zhí)者是妄。如來示者是真。今以所執(zhí)之生滅。疑于所示之妙明。故云。則如來說云何無還。還猶滅也([補遺]八義說還。取復歸之義。長水作滅義消之。如日有明。日去明滅。是明復歸于日矣。分別之處。能生緣攬。分別心亡。緣攬隨滅。一室之空。有虛通之用。盡實以物。空亡而虛通亦滅。則虛還空矣[私謂]還猶去也。還之與去。皆有客義。暫止便去。終不常住。有還義也。如掌亭人。都無所去。無還義也)。

  (△[吳興云]此問真性云何無還。向下別指見精為不還者。前文已說。如是見性是心非眼故。然其見精。真妄猶雜。所以廣約緣廣揀出真性。披沙若盡。金體自純)。

  (○[合釋][熏聞云]此下廣揀緣塵之見二。初相待簡。二絕待簡。初一明還不還。二明物非物。三明遍不遍。四明是非是。此相待簡也。次下我非文殊等文。答絕待意也)。

  (CB17561二如來約相對辨三)。

  (CB17567一約權標指以許說)。

  佛告阿難。且汝見我。見精明元。

  【疏】且者權宜之辭。權指阿難能見之心。為明元也([孤山云]由慶喜未了妙心無還。如來以見性類通。俾其一根反妄。六趣歸真也。見精明元。即同匿王。觀河之見。雖異緣塵。而猶帶妄。妄依真起。故曰明元)。

  (△[吳興云]妙心無朕。發(fā)悟良難。故托見精。方便指示)。

  (△[直解云]見精。即眼家映色之性。明凈無滓。故名見精。明元者。即精體。此點光明。元是本具。不從日月燈光借來。故曰明元。明凈。元本也。此是第八識見分。雖分為六。只一精明。故六處皆號明元)。

  此見雖非妙精明心。如第二月。非是月影。汝應諦聽。今當示汝無所還地。

  【疏】此之明元。非本真性。其猶捏目所見之月。本無所有。非月影者。非水中之影也。水中月影。從真月降?捎髅顟。感而遂通。捏目所觀。全體虛妄。從病眼生?坝魍。本不可得。只就此見。權示無還也([孤山云]二月由捏目而成。見精由迷真而起。既分能所。豈達一如。不捏目。則真月宛然。亡能所。則真心可了)。

  (△[吳興云]此雖屬妄。切近于真。如第二月。取譬非遠([海印云]此雖非真以元系真如所變切近于真如第二月不離月體非若水中月影端有二相也)應知此見。亦是前來緣塵分別之見。但緣塵分別之性。則破云有還。緣塵能見之性。則示云無還。如下文云。汝今遍觀此會圣眾。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別分析。此即見精也。即第二月也。即能見之性不還者也。又云。汝識于中次第標指。此是文殊等。即緣塵分別也)。

  (△[定林云]見精明元者。見受識精。又受覺明。以有見根。根首為元也。既為見元。不可互用。即非妙精明心。故如第二月。所謂第一月者。本覺所現(xiàn)妙精明心也。所謂月影者。相見無性。見聞覺知也。若無真月。則無第二月。亦無月影。第二月依真月旁出。故如見元。月影離月別見。故如相見。相見待緣。如影待月。與俱生滅。見元雖妄。不待外緣。但無見勞。則滅此妄。見精明元。如第二月。尚不可還。則妙精明心。如一月真。其不可還明矣。見精明元。即是見性。性見覺明。妙德瑩然。而以見元譬第二月者。若背本起見。即捏所成月。若了見唯心。不背本明。即所謂彼見真精。見非眚者)。

  (△[融室云]汝之見我。能見見精。此見雖妄。非是妙精明心。如第二月。非月非影(故下文云非體非影)亦復一月即是真月。能見即是真精。故誡諦觀。示無還地(此見已下一十六字連作一句讀其義自見))。

  (△[私謂]圓覺云。譬彼病目。見空中華。及第二月。圭山釋云?毡緹o華。天唯一月。此中二月。諸師多解。孤山謂真月喻真心。第二月喻見精。水影喻緣塵分別。則是經(jīng)唯一月。此有三月也。長水謂水中月影從真月降。則是經(jīng)唯一月真。此有二月真也。吳興駁非水影。卻言即是月影。則是經(jīng)言非是月影。卻謂真是月影也。又謂屬妄切真。如第二月。則是空非無華。天別有月也。介甫豎義。略同孤山。海印懸鏡。全依凈覺。經(jīng)云。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月非月。佛自料簡。故應無惑。融室引經(jīng)文。如第二月。非體非影以釋此文。欲言其真。則非月體也。欲言其妄。則非月影也。見精妙性。二義具含。詮解之妙。無尚于斯)。

  (CB17567二約境可還以明辨二)。

  ([○@卍]一明境有還二)。

  (CB17565一列八境)。

  阿難。此大講堂。洞開東方。(西國堂舍皆面東)日輪升天。則有明曜。中夜黑月。云霧晦暝。則復昏暗。戶牖之隙。則復見通。墻宇之間。則復觀壅。分別之處。則復見緣。頑虛之中。遍是空性。郁[土*孛]之像。則紆昏塵。澄霽斂氛。又觀清凈。

  【疏】舉此明暗通塞?沼腥緝。八種之相。皆仗因訖緣以立其像也(別本疏云。經(jīng)列八種塵相。今以八字收束)。

  (△[真際云]欲求無還之性。先指可還之相)。

  (△又云。此五約心所分別處。即是見緣。此境則通[吳興云]七緣皆約能映色根。唯分別緣。則于七境。而起分別。經(jīng)文列在中間。通上下也[補遺云]分別。即前塵分別。見緣。指種種異相。對下頑虛空性。有境分別。無境成空。在八相中。乃空有一雙。此之緣攬。因分別生。故下云。緣還分別。按經(jīng)文八相平列。竹庵揀二師為當)。

  (△[二楞云]大講堂。表妙明元心不動之體。以此堂中。戶牖開豁。明來明見。暗來暗見。八相皆然。妙明心地。亦復如是)。

  (CB17565二明各還)。

  阿難。汝咸看此。諸變化相。吾今各還。本所因處。云何本因。阿難。此諸變化。明還日輪。何以故。無日不明。明因屬日。是故還日。暗還黑月。通還戶牖。壅還墻宇。緣還分別。頑虛還空。郁[土*孛]還塵。清明還霽。則諸世間一切所有。不出斯類。

  【疏】此之八境。既從緣有。還從緣無。有去有來。非同真見。

  ([○@卍]二示見無還三)。

  (CB17565一標)。

  汝見八種。見精明性。當欲誰還。

  【疏】能觀八種之見。名為見精明性。既非緣生。當還何所。豈同八境。各有所歸([紫柏云]八者可還。皆前塵耳。唯能見八者不可還。見精也)。

  (CB17565二釋)。

  何以故。若還于明。則不明時。無復見暗。雖明暗等。種種差別。見無差別。

  【疏】真見離緣。緣還見在。若隨境去。后更誰觀。境自有差。見且無別([溫陵云]若見性可還。各隨一相去。則不見諸相。諸相自差。見性無別。結示無還。所謂萬象之中獨露身也)。

  (△[桐洲注]正辨無還之見。即是見精。故曰。見精明性。當欲何還)。

  (CB17565三結)。

  諸可還者。自然非汝。不汝還者。非汝而誰。

  【疏】八境可還。自非汝見。汝不還性。正是汝真。此若非真。孰為真耶([孤山云]唯有見精。自然屬汝。的非他物。故云非汝而誰)。

  (△[吳興云]見性不還。猶喻二月。此見屬妄。將亦須還。唯有真月。所喻真性。誠不還耳。下文云。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月非月。又云。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豈非此見。亦可還乎。問此還何所。答。還無明也。由無明故而有能見。無明若破。此見即還。起信云。若離業(yè)識。則無見相。厥旨顯然矣。因無明故而有業(yè)識(即阿賴耶體)由業(yè)識故。乃有轉識。轉識即能見相也。是知無明若破。業(yè)轉俱亡)。

  (△[私謂]不汝還者。猶左傳云。不汝暇疵也。孤山云。猶言汝不還也。句法失之遠矣。房相潤文。多糅外書。此文與噬齊無及。皆糅左傳也)。

  (CB17567三就實彰迷以結責)。

  則知汝心。本妙明凈。汝自迷悶。喪本受輪。于生死中。常被漂溺。是故如來。名可憐慜。

 。圩阽R]故知一切眾生。即今見精明心。非定真妄。昧之即鹿。明之即妙。只于八種不還之中。了了見性常住。([孤山云]若了見性無還。則識真心常住。以了境惟心現(xiàn)。能所兩亡。即是真心。如不捏目。即是真月)云何隨境流轉。失本真常。永沒苦輪。常漂死海。阿難示起疑心。寄破情執(zhí)。如來微細開演。直指覺源?芍^不易凡身。頓成圣體,F(xiàn)于生滅。顯出真常。宗鏡明文。全證于此【疏】前將八境。以對妄見。權示無還。由是則知本妙明心。未嘗生滅。([熏聞云]不汝還者。非汝而誰。正示見精明元。則知汝心本妙明凈。例顯妙精明心也。)本有真性。迷而不知。卻執(zhí)緣塵。自取流浪。如前文云。由汝無始。至于今生。認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然雖權指。意顯即是。以末不離本故([私謂]長水云。即就此見。權示無還。次云。然雖權指。意顯即是。權指者。見精明元。第二月也。即是者。見精明性。見性無還。但一月也。若無一月真。則無第二月。故云末不離本。明暗通塞之見。各有所還。捏目一放。則第二月亦還月輪矣。月輪唯一。故云但一月真。即未可言有第一月也。故曰。不可還者。非汝而誰。而舍權指之文。別有即是也。汝自迷悶。由未敢認為本元心地故)。

  【科】([○@(│*?)]三約體用重明二)。

  (CB17561一伸問)。

  (CB17561二答釋)。

  阿難言。我雖識此見性無還。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疏】阿難問意。前對八境。權指妄見。有無還義。因是識得本元真性。不生不滅。為復只此。表知性常。為更有義。別得真妄。故云云何得知等([吳興云]如云。雖識二月。何謂真月)。

  (△[寂音云]阿難于是。證知妙精明體。遍滿清凈。究竟寂滅。然尚有憂。曰。何憂乎。憂此真精明體。與佛眾生平等。同時證知。不能分辨。使不相和。欲令如目前所睹之物。樅然不惑。故云云何得知等)。

  (△[私謂]前雖已悟妙圓心地。猶未敢認。今又悟見性無還。請問云何得知是我真性。此則確指無還之真性。是常住本元心地。而決定克認之辭也。豈有如今師所斥。阿難此時。尚未舍緣心。認有昭昭靈靈一物,F(xiàn)在目前。喚作本性。墮鬼窟中活計者哉。次下云。若此見性。必我非余。又云。若此見精。必我妙性等。皆是因見性。悟真性。騰疑委辨。抑揚搜剔。而學人多方計度。殆如魘夢中人。卻評泊寤人語言耳)。

  (○[合釋]【疏】向下更約用有優(yōu)劣體無差異。用約人辨。體對物論。斯則前后三義以辨真也。一顯無生滅。二明有勝用。三示無差別。故此答釋。分為二科)。

  【科】(CB17567一約用優(yōu)劣以廣明)。

  佛告阿難。吾今問汝。今汝未得無漏清凈。承佛神力。見于初禪。得無障礙。

  【疏】得初果證。方斷分別。故云未得無漏。([熏聞云]清凈無漏者。近謂四果。遠謂圓真。據(jù)理而言。唯圓無漏得真天眼)自無定力。假他而見。故云承佛神力。([融室云]阿難但證初果。越六欲諸天。得見色界初禪。佛神力故)借通令見者。意欲阿難。信知自己。見之真用。有若是也。色界之首。梵眾梵輔大梵。俱名初禪([補遺云]準小羅漢見小千。今阿難見初禪。乃小千之分齊。初果而能見者。佛之力也。若只單見一初禪。自力可辦也)。

  而阿那律見閻浮提。如觀掌中庵摩羅果。

  【疏】阿那律(緣起具第五卷)未入道時。為性多睡。為佛所訶。因是不寢。遂失明耳。佛教修天眼。用見世事。用是修得。見三千界。如觀掌果。([凈名經(jīng)]阿那律答嚴凈梵王。吾見此釋迦牟尼佛土三十大千世界。如觀掌中庵摩勒果)大論所明。大阿羅漢見小千界。大辟支見百佛界。諸佛見一切佛土。那律獨見大千者。以彼偏修作意數(shù)故。于諸聲聞天眼第一。(作意憶數(shù)修天眼。亦詳?shù)诹?今言閻浮者。以大千皆有閻浮。以別顯總。亦不相違([熏聞云]那律見大千。而云閻浮者。且從近示。閻浮提從樹得名。無故不翻。華嚴云。一切閻浮提。皆言佛在中。又按大論云。大阿羅漢長老阿泥羅豆。暫觀見小千世界。諦觀得二千世界。辟支佛。暫觀得二千世界。諦觀得三千世界。又云。大羅漢小用心見二千世界。大用心見三千大千世界。依諸經(jīng)論。天眼所見世界。互互不同。未敢詳定)。

  (○[釋文]肇公云。庵摩勒果。形似檳榔。食之除風冷。時手執(zhí)此果。即以為喻。翻譯集。肇曰。此言柰也。略疏云。又翻難分別。似桃非桃。似柰非柰。又云生熟難分)。

  諸菩薩等。見百千界。

  【疏】初地菩薩見百佛土。二地見千世界。乃至十地。見無量不可說佛剎微塵數(shù)世界([熏聞云]諸菩薩等。等取緣覺。大論明支佛天眼。亦見百千世界)。

  十方如來。窮盡微塵。清凈國土。無所不矚。

  【疏】佛具五眼三智。所見窮盡法界。已上四位。階級所見。淺深不同。蓋真見之用。隨證所得。漸明漸遠也。

  (○[引證][維摩詰言]有佛世尊。得真天眼。常在三昧悉見諸佛國。不以二相。肇曰。真天眼。謂如來法身無相之目也。二乘在定則見。出定不見。如來未嘗不定。未嘗不見。故常在三昧也)。

  眾生洞視。不過分寸。

  【疏】隔紙膜。不見外物。隔皮膚。不見五藏。豈同前圣真見之用。斯則真見妄見。前后五重。條然可辨。而云。云何得知是我真性。胡不察焉([溫陵云]四圣六凡。見量雖異。見性不殊。皆可即物像而決擇也)。

  (△[二楞云]見初禪。有學人慧眼見量也。見閻浮。無學人天眼見量也。見百千。菩薩法眼見量也。見微塵。佛眼見量也。見分寸。眾生肉眼見量也。五眼不同。五量亦異。都是八識現(xiàn)量見精所矚。以見精緣現(xiàn)量境。不生分別處。即是真性今欲阿難揀擇。故先標五種現(xiàn)量也)。

  【科】(CB17567二約體非物以廣辨二)。

  ([○@卍]一正辨見體非物二)。

  (CB17565一標塵)。

  阿難。且吾與汝。觀四天王。所住宮殿。中間遍覽水陸空行。雖有昏明。種種形像。無非前塵分別留礙。

  【疏】分別者。差別也。或可前塵留礙。即是所分別之境([直解云]昏是山林樹木。云霧風霾等。明謂日月星辰等)。

  (△[標指]權與汝觀須彌山半腹。四萬由旬。其中物象)。

  (△[矗民世經(jīng)云]須彌山半。高四萬二千由旬。有四大天王所居宮殿。須彌山上。有三十三天宮殿。從四天宮。至南海岸。六十四萬里[婆沙論云]其中有七種金。是四天王城。聚落悉在其中。下四千由旬。是日月星宿天。于中止住)。

  (CB17565二敕揀)。

  汝應于此。分別自他。吾今將汝。擇于見中。誰是我體。誰為物象。

  【疏】此標勸也。汝應于此所緣境中。試分自他。令其差別。自即見性。他即物象。將請也。誰何也。我今請汝。于所見中。詳而擇之。何者是汝見體。何者是其物象。此正勸令揀。

  (CB17565三正辨二)。

  (CB17563一明非見之物是前塵)。

  阿難。極汝見源。從日月宮。是物非汝。至七金山。周遍諦觀。雖種種光。亦物非汝。漸漸更觀。云騰鳥飛。風動塵起。樹木山川。草芥人畜。咸物非汝。

  【疏】極。窮也。研窮汝之見性。自遠至近。所見無非物象。非是汝之見性([融室云]從日月宮觀來下極輪圍。中極萬物。故曰極汝見源)。

  (△[侗洲注]種種光者。如華嚴云。譬如日出。繞須彌山。照七寶山。及寶山間。皆有光景。分別顯現(xiàn)。漸漸者。次第向下觀也)。

  (△[中川云]佛地論說。妙觀察智。有十種因。由三摩波提者。是觀察性故。此智以觀三界為性故。十因者。觀察智以觀世界眾生為建立因。觀器世間為生起因。以觀世界洲渚。日月四天王天乃至梵眾天。為分別因。經(jīng)云。分別自他。正分別因也。經(jīng)約順觀。從初禪而下。論約逆觀。從世界而上)。

  (○[釋文]翻譯。彌樓。此云光明。七金山也。金色光明故。西域記云。蘇迷盧。唐言妙高。在大海中。據(jù)金輪上。日月之所回薄。諸天之所游舍。七山七海。環(huán)峙環(huán)列。毗曇俱舍云。七寶所成。故曰妙出七金山。故名高)。

  (CB17563二明非物之見是真性)。

  阿難是諸近遠。諸有物性。雖復差殊。同汝見精。清凈所矚。則諸物類。自有差別。見性無殊。此精妙明。誠汝見性。

  【疏】物類雖殊。見性常一。不隨境異。即是汝真。此顯真見。平等無差。汝前問云。云何得知是我真性。今明境自差別。見性無殊。由是得知。是汝真性([荊公云]言眾生以至菩薩如來。明見有差別。而見性無殊。言日月宮以至草芥人畜。明物有差別而見性無殊)。

  (△[吳興云]阿難所疑。未識真性。如來所答。豈不顯真。但由見性似在于內(nèi)。真性必周于外。故指一切物象皆是見精所矚。矚既斯遍。性何攸局。此寄見性之遍。以顯真性之遍。然則肉眼所見。物象森羅。佛眼所觀。真空冥寂。猶恐阿難認此見性。既周外物。仍謂外境。同我能見。是故下文推破)。

  (△[海印云]此正示見精明元也。見乃八識之光。映五塵而了境。前五識初照境時。即名現(xiàn)量。正屬八識精明之體。六七二識。起心分別。便落比非二量。前約八還。破緣塵分別之見。乃見分雜于緣塵之中。特分能所。各有所還。猶屬比量。今約見精而揀緣者。乃單揀相分。謂種種物像是八識所現(xiàn)之緣影。皆八識現(xiàn)量所囑。如鏡中影。影鏡不分。故須楷量以破。揀去相分之緣。而見分自泯。以識體猶存。謂之見精明元。前立二顛倒中。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今約離緣。方顯見精。追破妄緣。至是乃盡。此緣乃八識親相分。為親所緣緣。前見分所揀之緣。乃疏所緣緣。前乃變帶。此乃挾帶。結云。此妙精明。誠汝見性。亦結成識精元明之旨歸也)。

  (△[王舜鼎曰]前言不汝還者。非汝而誰。只此一語。已喚醒認物為己之夢。猶疑云何得知是我真性。所以要勘辨自他。一一皆是物非汝。唯汝見精所囑。未涉比度,F(xiàn)量而知。正是我體。正所云不汝還者。故曰此妙精明。誠汝見性。汝今自疑非汝。只因認物為己。遂爾認見是物。下文重重勘辨。到不見吾不見之地。結云。自然非物。云何非汝。乃委破認物為己。迷己為物之病根也)。

  (CB17567二廣破展轉執(zhí)情二)。

  ([○@卍]一師資能見[牙-(必-心)+?]緣破三)。

  (CB17565一正破)。

  若見是物。則汝亦可見吾之見。

  【疏】汝若執(zhí)言。汝能見心。同所見物。亦有差別斯則見即是物。佛之見性。亦合是物。應被汝見([真際云]若汝認見為物。吾見亦同是物。汝應可見)。

  (△[融室云]物象見性。揀擇已明。見性屬汝。終不是物。設若見精是物。則吾與汝。同見物時。吾見亦物。汝亦可以見吾之物。下文即展轉躡破)。

  (△[海印云]由前指萬物以示見精?直嗽啤4艘娂仍谀壳。歷然可見。云何是我真見。即難破云。若汝見性。同彼外物。歷然可見者。則爾我之見皆是物。如來之見。亦同外物。汝應可見)。

  (△[溫陵云]物則可見。躡上咸物非汝之言重辨也)。

  (△[中峰或問]此段意義重[疊-且+(彖-(豕-一))]。詳陳曲喻。意在破其認物為見之繆。俾其知云。見不是物也)。

  (CB17565二轉破)。

  若同見者。名為見吾。吾不見時。何不見吾不見之處。

  【疏】汝若執(zhí)言。我與世尊同緣物時。世尊之見。既著彼物。我見物時。便是見佛之見。經(jīng)文省略。但云見吾。此牒所計也。即便破云。吾不見時。何不見吾不見之處。意云。我若不緣彼物之時。名為不見。此不見體。汝應合見。為何不見也([真際云]因前云。且吾與汝觀四天王所住等處。故有同見之難([講錄云]此段皆根前文觀四天王宮云云而來當知佛與阿難同觀前境要借佛之見體審辨阿難之見性也))。

  (△[孤山云]縱汝救云。我與世尊。同將心眼緣見之時。即是見佛之見。吾不緣境之時。此不見處。汝何不見耶)。

  (△[紫柏云]如來以為阿難見精。既同于物。則如來見精亦物矣。如來見精。既同于物。則阿難可見如來之見矣。故曰。若同見者乃至見。吾不見之處。此如來以離物獨立之見。示阿難悟入也)。

  若見不見。自然非彼不見之相。

  【疏】此破轉計也。汝若執(zhí)言。我亦見佛不見之體。復有何失。即便破云。自然非彼不見之相([溫陵云]縱使妄意謂能見吾不見者。終自非是彼不見相)意云。不見之體。已被汝見。此則何成不見之相。不見之體。已被見故([孤山云]若有處可見。即是物象。祗可名見不見)。

  (△[寂音云]有形之物。吾汝同見。可名同見。性見清凈。清凈空也。但可自見。非他能見。故曰若見不見。自然非彼不見之相。言非彼者。非世尊不見之相。但是阿難不見之相耳)。

  (△[中峰云]若見不見者。謂吾當離物。了無可見之時。汝若執(zhí)言。能見吾離物不見之處。則我之見。果與物等。如是則自然非彼離物不見之相也。以其離物不見之相。本無其相。不可見故)。

  (△[海印云]縱許汝能見我不見之處。此但汝之妄見。自然非彼不見之相也)。

  (△[二楞云]此正顯見能見物。不能見見。物有相有處。故可見。見無相無處。故不可見。宗鏡云。且見性者。當見之時。即是自性。以性遍一切處。分明顯露。纖毫不隔。不可以性更見于性。無有彼法迭相見故)。

  (CB17565三破妄)。

  若不見吾不見之地。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疏】此文之意。展轉結歸。都有五重。以顯阿難見性。經(jīng)文存三而隱二意。若具論者。合云。若不見吾不見之地。(一重)亦不見吾見處。(二重)(○所隱之一)既不見吾見處。吾見自然非物。(三重)吾見既非是物。汝見亦非是物。(四重)(○所隱之二)汝見既非是物。云何非汝真見([云棲云]長水展轉五重。合論直說本意。要其歸結。總是見既非物。云何非汝真性耳。今按長水五重。取清涼逆推之法。此教家妙辨玄義。覺范訶之。謂義學之師。立存三隱二之說。云棲此判。欲為調(diào)人。蓋亦深知其不然也)。

  (△[紫柏云]不見之相。無待而獨立者也。如來五眼所不能窺覷。況阿難乎。故曰。吾見既非是物。汝見亦非是物。此離物之見。非汝而誰。如來宛轉。預塞阿難轉計之路。使其情栝智訖。攀緣心絕。則即物無累之見。迥然現(xiàn)前)。

  (○[引證][萬松從容錄云]楞嚴第二。先明非見之物是前塵。次明非物之見。是真性。長水璇師。結歸五重。佛果舉阿難意。世界燈籠露柱。皆有名相。見精明元。喚作甚么物。愿令我見。佛意。我見香臺時。汝作么生。阿難云。我亦見香臺。即是見佛見處。佛言。我見香臺則可知。我若不見香臺。汝作么生。阿難言。我亦不見香臺。即是見佛不見。佛言。汝云不見。自是汝知。他人不見處。汝如何得知。古人到這里。只可自知。與人說不得)。

  ([○@卍]二心境更觀雜亂破三)。

  (CB17565一正破)。

  又則汝今見物之時。汝既見物。物亦見汝。體性紛雜。則汝與我。并諸世間不成安立。

  【疏】又若汝執(zhí)見性是物。亦應彼物即是于見。如是則應汝見物時。物亦見汝。斯則人物如何分辨。物體見性。自然雜亂。物即是汝。汝即是物。世間一切俱不成立。如何名為安立諦耶([溫陵云]諸世間。謂眾生及器。通指有情無情也)。

  (△[真際云]見若為物。許汝見者。汝見亦須為他所見。是則體性雜亂。自他不分。情與無情。不成安立)。

  (△[直解]見若是物。則萬物敵對。皆有體質)。

  (△[私謂]前文汝在門中。門能見不。又云。燈能有見。自不名燈。此言物亦見汝。此三義映望可思)。

  (○[引證][清涼疏]世界海唯約果說。世界安立海。通因通果。由起其因緣。能安法界故。亦是前二世界海。乃眾生海。于法界安立。施設眾生世界。故諸經(jīng)論。皆說世諦為安立諦。然安立言。梵云奈耶。而義多含;蛟评砣;蛟品奖;蛟品ㄊ健;蛟品ㄩT;蛟瓢擦。故知即安立法式也)。

  (CB17565二顯是)。

  阿難。若汝見時。是汝非我。見性周遍。非汝而誰。

  【疏】若汝現(xiàn)見物時。宛然分辨。阿難非佛。佛非阿難。此則世間顯然安立。皆汝見性。周遍了知。此周遍性。若非汝真。復是何耶。故結云非汝而誰([真際云]見性雖同。各自受用。千燈一室。光豈有別。彼此相照。不相雜矣)。

  (△[孤山云]由真理本遍故。從真所起。見聞覺知六根之性。一一皆遍。今佛對機。且論見性遍耳。既了妄遍。自知真遍。以妄全真故)。

  (△[熏聞云]若汝見時。是汝非我。指見精也。見性周遍。非汝而誰。示真性也)。

  (△[論補云]于八緣還盡處。曰不汝還者。非汝而誰。于自然非物處。曰見性周遍。非汝而誰)。

  (CB17565三斥疑)。

  云何自疑。汝之真性。(結問真性)性汝不真。取我求實。

 。圩阽R]若信入之時。自然洞濫。圓明了達之際。尚不因于心念。何況就他人而求自法。取彼眼以作圓通。數(shù)寶終不濟貧。說食焉能得飽。但自親到。頓入絕學之門。唯在發(fā)明。方達無為之旨【疏】責其不認也。此是汝之真性。能性于汝。謂性一切心也([溫陵云]性汝者能性于汝)前云。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xiàn)物。而不自識。卻從他求。豈不迷倒。([孤山云]真性在汝。自不能知。翻取我言。以求其實)。

  (△[寂音云]馬鳴言。一切如來。皆是法身。無有彼此差別;ハ嘁姽省J雷痖_示見不見之相者。即當了知真性。不當更求分別也)此之大意。明真見離緣。周遍法界。湛然常住。妙用無邊。平等清凈。體非差別。用釋前文。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宗鏡合釋]見性周遍。湛然似鏡常明。如空不動。萬象自分出沒。一性未曾往還。但隨生滅之緣。遺此妙明之性。是以一切祖教。皆指見性識心。不從生因之所生。唯從了因之所了。相粗易辨。性密難明。且如正見相時。是誰為見相。以六塵鈍故。名不自立。相不自施。以六根利故。強自建立。而為緣對。若能了境本寂。識自無生。則入平等真空。方謂究竟見性。故云。見性周遍。非汝而誰。故知明暗差別。是可還之法。(從八還去通釋下段)真如妙性。乃不遷之門。若隨物觀。局大小之所在。(辨縮舒)若就性見。絕器量之方圓。(除方空)見性即成如來。于一毫端。見十方之寶剎。(轉物)徇物即為凡庶。向真空里。現(xiàn)六界之狴牢。(迷己)變易在人。一性無異。迷悟由己。萬法不遷。

  【科】([○@(│*?)]四就疑難廣釋。躡前文約緣廣顯真見子科。重生母科之第四科。是中又重生子科有五)。

  (CB17564一破見性縮斷疑。二破見性離身疑。三破因緣和合疑。四破見見非見疑。五破和合非合疑。今初文三)。

  (CB17561一伸疑)。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性。必我非余。(領見性本來周遍)我與如來。觀四天王勝藏寶殿。居日月宮。此見周圓。遍娑婆國。退歸僧舍。秪見伽藍。清心戶堂。但瞻檐廡。

  【疏】敘見近遠也。因前開示。雖了是真。泊觀遠近。不無疑惑。四天宮殿。與日月齊。同四萬由旬。娑婆。此云堪忍。(楞伽翻能忍。漢言忍界。亦云忍土。一云雜會世界。悲華云。是諸眾生。忍受三毒及諸煩惱。故名娑婆)大千界之都名。今舉總顯別也。(西域記云。索訶世界。三千大千國土。為一佛之化攝也)僧伽藍摩。此云眾園(西國呼寺為僧伽藍。具云。僧伽藍摩。譯云眾園。僧伽是能住之眾。藍摩是所住之園。故佛精舍名給孤獨園)。

  (△[中川云]地論以觀世界自相共相。為斷疑因。如大千世界。大小輪圍之所圍繞。以大輪圍為共相。如見娑婆國也。以小輪圍為自相。如但瞻廊廡也。譬如鏡智。雖知自共相而不能說。惟觀察智能說。故有縮斷等疑也)。

  世尊。此見如是。其體本來。周遍一界。今在室中。唯滿一室。為復此見縮大為小。為當墻宇夾令斷絕。我今不知斯義所在。愿垂弘慈。為我敷演。

  【疏】一界。初天也。一室。講堂也。借力見寬。自力見狹。([補遺]前明以加被見初禪。乃小千之分齊。今指四天為初。則非借力)寬狹既著?s斷堪疑。以阿難未證真如。未發(fā)真用。佛隨外相。對物辨真。既未親證。故難領會。此之疑意。亦約外相以明縮斷。乘前起難。以洗物情。

  (CB17561二正破三)。

  (CB17567一總斥其非)。

  佛告阿難。一切世間。大小內(nèi)外。諸所事業(yè)。各屬前塵。不應說言。見有舒縮。

  【疏】大小內(nèi)外。對待假立。俱屬前塵。能見真心。何舒何卷。故此總責。令知其非([孤山云]大如一界。小如一室。內(nèi)外如墻宇夾斷)。

  (△[溫陵云]一切世間。根身器界之類。大小內(nèi)外。一界一室之類。諸所事業(yè)。舒縮夾絕之類?偱e萬法。皆屬前塵。與吾靈覺。自不相涉。是故前塵大小。見無舒縮)。

  (CB17567二舉喻釋義四)。

  ([○@卍]一雙問)。

  譬如方器。中見方空。吾復問汝。此方器中。所見方空。為復定方。為不定方。

  【疏】器喻前塵?沼饕娦?罩綀A。喻疑見舒縮。

  ([○@卍]二雙破)。

  若定方者。別安圓器?諔粓A。若不定者。在方器中。應無方空。

  【疏】方器中空。若定方者。除去方器。別著圓器。此處虛空。應無圓相。若言虛空不定方者。顯是方器。無方虛空([海眼注]方器方空。圓器圓空。若定不定二俱非義)。

  ([○@卍]三合顯)。

  汝言不知斯義所在。義性如是。云何為在。

  【疏】汝疑見性縮斷。要在一義決定。見性之義。猶如虛空。虛空豈有方圓。而可在耶。此明真見周遍。無有方所。如彼虛空。故涅槃云。有常之法。遍一切處。虛空常故。無處不遍。如來亦爾。遍一切處。是故為常。無常之法。此有彼無。如來不爾。是故為常([孤山云]方圓因器。不在虛空。大小由塵。何關見性。是故責言。云何為在)。

  (△[寂音云]空體隨器方圓。則空之體。非定不定之相也。世間前塵。大小內(nèi)外。方圓器之譬也。見精?阵w之譬也)。

  ([○@卍]四會釋)。

  阿難。若復欲令入無方圓。但除器方?阵w無方。不應說言。更除虛空。方相所在。

  【疏】入。達解也。若欲達解無方圓義。但去器之方圓。不可更除虛空方相。若欲達解無大小義。但去塵境大小。不可說言見性寬狹([孤山云]空性無動。寧有出入。因器去留。強云出入。故云若復令入無方圓等?阵w無方。喻見性無二。以虛空無方圓可除。況見性無大小可還。惟言方者。義攝于圓)。

  (△[宗鏡云]若能除器觀空。自無方圓長短。知心是境。豈有高下是非)。

  (△[海印云]以八識現(xiàn)量。雖能圓現(xiàn)根身器界。見精未泯。猶存限量。未能圓照法界。故指內(nèi)外大小成夾絕之見。若此量一破。相境兩忘。但除器方。而本無方圓之空體現(xiàn)前。斯則圓明妙體。普照十方。故曰。若能轉物。即同如來。乃至含受十方國土等)。

  (CB17567三就疑難破二)。

  ([○@卍]一以延破縮疑)。

  若如汝問。入室之時。縮見令小。仰觀日時。汝豈挽見。齊于日面。

  【疏】若汝執(zhí)言?s見成小。應可引見令伸。等到日邊。挽引齊等。面猶邊也。

  ([○@卍]二以續(xù)破斷疑)。

  若筑墻宇。能夾見斷。穿為小竇。寧無續(xù)跡。是義不然。

  【疏】竇?籽ㄒ。若執(zhí)夾令見斷。應可接令相續(xù)。若相接者。應有續(xù)跡([溫陵云]既非可挽。定非可縮。既非可續(xù)。定非可斷。義既不然。無容情計)。

  (△[寂音曰]此見精之力。謂有舒縮乎。則觀月觀檐。遠近一覽同時而至其處。謂無舒縮乎。則涴瓶之塵。雖微必察。翳月之滓。至大必昧。謂無斷絕乎。則觀水亦見魚沙。而見之力。但止水際。不見魚沙。謂有斷絕乎。則水及魚沙。同時俱見。無礙不礙。是知遠近舒縮隔廓絕續(xù)。全是意言。自妄分別。于明了地中。任運建立。如指第二月。是陰是晴。是圓是缺。無有是處)。

  (CB17561三會通二)。

  (CB17567一迷心執(zhí)境)。

  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迷己為物。失于本心。為物所轉。故于是中。觀大觀小。

  【疏】迷真性之己。成色心之物。色心既成。真性即隱。故云失于本心。前文云。能生諸緣。緣所遺者。境從心變。心隨境轉。故見大小之異。內(nèi)外之殊。不能離緣觀性。但知隨境生執(zhí)。故有前來。種種疑倒([天如云]前云認物為己。今言迷己為物。前乃就妄擇真。且言物與己異。故斥自身。皆謂之物。今將會真融妄。應知萬物皆己。而迷以為物。故云。失于本心。為物所轉)。

  (△[王舜鼎曰]眾生認物為己。遂爾迷己為物。自失居亭之主。甘為旅宿之人。所以觀大觀小。流轉緣塵。若知是物非我。何至認物為己。若知是我非物。何至迷己為物。是以迷為物轉。悟能轉物。迷成凡小。都于大海認漚。悟即如來。普見一毛含土)。

  (△[海眼注]古德云。見一切法有。有自不有。自心計作有見一切法無。無目不無。自心計作無。但有心分別。計較自心見量者。悉皆是妄。觀大觀小。亦復如是)。

  (CB17567二悟物同真)。

  若能轉物。則同如來。身心圓明。不動道場。于一毛端。遍能含受十方國土。

 。圩阽R引鈔]若能轉物。則同如來者。心外無物。物外無心。但心離分別為正智。正智即是般若。周遍法界。無有障礙。所以如來一一根門。遍塵剎土。乃至毛端而為說法。如今但得離念。便同如來真實知見(又云。轉物者。物虛非轉。唯轉自心。以一切法。皆從分別生。因想而成。隨念而至。金剛三昧云。法從分別生。還從分別滅。滅諸分別法。是法非分別。故知一切諸法。皆從分別識生。分別若亡。法非生滅。亦如法華三變土田。唯是變心。非變土耳)【疏】若了色心。因緣和合。虛妄有生。因緣別離。虛妄名滅。生滅去來。本如來藏。性真常中。求于去來迷悟死生。了無所得。則了妄唯真。無物可轉。為真轉物。背塵合覺。同諸佛矣。([吳興云]楞伽云。未達境唯心。起種種分別。為物所轉也。達境唯心已。分別即不生。若能轉物也。則同如來者。肇師云。會萬物以成己者。其唯圣人乎)。

  (△[溫陵云]為物所轉。如空隨器變。若能轉物。譬除器觀空)身心圓明者。身圓明。則毛端現(xiàn)土。心圓明。則遍照法界。此乃悟物咸真。即成妙用。故下文云。我以不生不滅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是故于中一為無量。乃至坐微塵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