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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為什么反對殺生?不殺生的意義何在?

佛教為什么反對殺生?不殺生的意義何在?

為什么佛教反對殺生呢?

  原來,在佛教的價值體系和修煉體系中,殺生被認為是絕對不允許的行為之一。佛教中有眾多的戒律,其歸根結底只是五戒。這作為道俗共戒的五戒是: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在五戒當中,不殺生就是不傷害一切有情感的生命。它與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一樣,被佛教視為比自己的生命還重要的性戒,誰犯了,誰就有罪。

  而且,這樣的罪過并不是佛陀制訂的,而是眾生界公認的。佛教通過對這種人倫規(guī)范的總結得出了業(yè)報輪回的結論,認為眾生的死生禍福都是眾生自己的所作所為的必然結果。如果眾生做了殺生、偷盜、邪淫、妄語等罪業(yè),那么等待他的將是相應的痛苦。當然,這是痛苦并不是佛或神給他的,而是他自己招惹的。所以,中國民間一直有“冤冤相報何時了”的說法。與此相對應,佛教認為,如果人們做到了五戒,就會有二十五神來保護受持五戒的人,從而使之遠離相應的不幸與痛苦,并最終達到解脫的境地。

  據《雜阿含經》記載,成就三十種惡法,命終之后,必然墮入地獄之中;相反,成就三十種善法,命終之后,必然獲得天仙之報。在這一善一惡當中,無不涉及殺生問題。由此可見,不殺生在佛教中幾乎是不可觸及的天條。

  不過,強調不殺生并不等于說絕對不能殺生,是否應當殺生,關鍵要看當時的情況。

  據《雜阿含經》說,如果以三種方便來調伏眾生,而眾生卻無法得到調伏,就當“殺”之。當然,這個“殺”并不是用刀槍去殺害眾生的肉體,而是永遠不再對那些眾生進行教化。在佛教看來,沒有了佛法的教化,眾生的解脫就不可能實現。在這個眾生不復有解脫之法利的意義上,如來稱之為“殺”,因為那些眾生的解脫希望被他們自己給扼殺了。至于西藏佛教和南傳佛教有吃肉的傳統(tǒng),那其實是從佛陀時代流傳下來的傳統(tǒng),事實上同殺生沒有關系。在任何時候,佛教都提倡不殺生、離殺生、舍刀杖,主張慚愧悲念一切眾生。即使是《少林寺》電影中的捕殺青蛙,也只是為了挽救更多的生命才不得已而為之。

  所以說,在佛教當中,一切殺生都是不清凈的表現,佛教永遠都是反對世俗意義的殺生的。

佛教勸我們不要殺生,其意義有四種。

  (一)殺生害命,罪業(yè)深重,不能入佛門解脫之道。

  大智度論云:“諸余罪中,殺業(yè)最重。諸功德中,放生第一。”

  (二)殺害眾生,違背大慈悲心。

  (三)眾生(梵語bahu-jana)皆為過去生中父母,親戚朋友,因此帶來因果循環(huán)故。

  (四)悉具佛性(梵語buddha-dhatu):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不可殺,依佛的境界觀看一切眾生,將來都可成佛。

  菩薩戒云:“當知汝是未成之佛,諸佛是已成之佛。”

  基于這四點,佛教是主張不殺生的,主旨在于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一切眾生都有生存的權利和自由,我們自己怕受傷害、畏懼死亡,眾生無不皆然。眾生的類別雖有高低不同,但眾生的生命絕沒有貴賤、尊卑之分,如果人人發(fā)揚這種平等、慈悲的精神,我們的世界一定是和諧、和平、互助、互敬、互愛、融洽無間,將沒有一人會受到故意的傷害。雖然佛經中說,殺生有果報,殺人償命,吃它半斤,還它八兩,這是說明了因果不爽的事實。但是我們不必把不殺生的著眼點擺在害怕受報的觀點上,果報是有的,但也并非絕對不可以改變的;養(yǎng)成慈悲心,才是不殺生的重點,也是佛菩薩化世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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