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吃雞貪口欲,轉世為豬償殺業(yè)

  據(jù)紀曉嵐先生筆記上記載,河北新鎮(zhèn)縣文安城王氏的姨母,曾經(jīng)敘述一段事跡說:“當我未出嫁時,有一次坐在度帆樓中,遠遠望見河邊靠岸一艘船內(nèi),有一坐著的官家中年婦人,伏在窗口痛哭,許多人聚集圍觀,這時我媽媽開后門也往探看。原來那婦人是某知府夫人,中午在船上熟睡時,夢見她去世的女兒,被人捆縛抓去宰割,女兒慘痛呼號,夫人驚駭而醒,女兒慘叫聲還仿佛在耳,回想夢境似乎發(fā)生在鄰舟中,即命侍婢前去探尋,發(fā)現(xiàn)鄰舟正在宰殺一豬,血流注入盆中,尚未流盡,夢中女兒被人用繩綁住雙腳,用紅帶綁住雙手,察看那豬,前后足被綁的情況完全相同,于是確信該豬必是她的亡女轉世的,因此悲痛至極,幾將昏絕,于是照價贖回尸體埋葬。”

  據(jù)此夫人的仆人說,該女孩十六歲逝世,在生時,性情溫柔和順,只是愛吃雞肉,每天定要特別為她烹煮,若一餐沒有雞肉,便不吃飯,每年為她而宰殺的雞,多達七、八百只,除此嗜好外,并無其他惡行。如今遭此惡報,定是殺業(yè)太重的緣故。

  按:佛說殺業(yè)深重的人,果報是墮入地獄,地獄罪報完畢,然后投生畜生道,冤債相遇時,一一償還,稱為花報,假若不得佛力超薦,一生兩生,未必能脫離苦趣,真是令人畏懼。

  ——輯自《戒殺放生文圖說》 ▪印光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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