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物”有幾種?四種

  沒辦法了,它也去找佛陀去了。它說:“佛陀啊,你是不是把那個龍都給保護起來了?”佛陀就說了:“殺生是罪業(yè)啊,是墮落之因啊”。

  大鵬金翅鳥就說了:“佛陀啊,你講的這個道理我懂,但是呢,我就吃那玩意兒,我不吃別的。你說我不吃它我吃啥?我不就餓死了嗎?你不能救了它,讓我死啊”。

  這時佛陀就給它講輪回痛苦。講這個纏縛,講這個嗔恨,講這個惡業(yè),講這個果報,講了以后呢,這個大鵬金翅鳥明白了,“但我還要吃飯啊”。

  “要不這樣吧,我讓我的弟子,吃飯的時候,給你一份飲食,你到我弟子那里去吃。”所以后來寺院的佛弟子,在早上和中午吃飯的時候,都要出食,有大鵬金翅鳥的一份。

  還有一個是鬼子母,這鬼子母自己生了很多很多孩子。但是呢,鬼子母天生的,就愛吃別人家的小孩。所以很多信眾就開始求佛了。佛施展神通力,把鬼子母最小的一個孩子,給藏起來了。

  羅剎鬼子母,找不到自己的孩子了,痛哭流涕,痛不欲生。求佛了:“佛啊,求你幫幫忙吧,你給我找找我的小孩兒吧,我可不能活了”。佛就說了:“你有好多好多孩子,丟一個,沒事的。”

  “可不行,孩子是娘身上的肉啊”。佛然后就說了:“你有五百個孩子,丟一個都不行,人家一個孩子的,兩個孩子的,你抓來就吃。別人家痛苦不痛苦。”

  佛就給她講道理,讓她斷了殺生這個惡業(yè),同樣,我們在出食的時候,也有羅剎鬼子母的一份兒。所以我們在吃飯的時候,要打板,一打板,所有有緣的都來享用,假如說你不打板先吃了,原則上是一種盜取。就是這個含義。

第三、“現(xiàn)前常住物”

  它這樣講的:“此物唯施此處現(xiàn)前僧”。所以它叫“現(xiàn)前常住物”。就是只供養(yǎng)現(xiàn)前僧人。比方說,有一個居士啊,到寺院去發(fā)心,就問了:“師父,你這個寺院有多少僧人?”

  這個師父說:“我們這個寺院啊,常住的就十個僧人”。“那好了,一人一件棉襖”。發(fā)心,過冬,一人一件棉襖。他就是發(fā)心給這些人的。沒發(fā)心給另外的僧人,所以這叫“現(xiàn)前常住物”。

第四、“十方現(xiàn)前常住物”

  比方說,有僧人圓寂了,他的東西留下來了,留給誰呢?是留給僧人。是每一個僧人都應(yīng)該有份兒。但只是當(dāng)時在場的僧人去分。因為這個東西本來就是十方的,又只留給當(dāng)下現(xiàn)前的僧人。和剛才第二條不一樣。第二條是”體通十方,唯局本處“。

  比方說,有一個居士,扛了一袋子大米,給這個寺院,那么這個大米是誰買的呢?是這個信眾買的。這個信眾個人的東西,供到寺院里。如果某僧人圓寂了,留下遺物,也是應(yīng)該寺院來分,但是本來這遺物就來自是十方。和那袋子米不一樣,那袋子米是個人的。

  所以剛才那個叫十方常住物,這個叫十方現(xiàn)前常住物。十方現(xiàn)前常住物,就是當(dāng)時在場的僧人分。它的特點也是“體通十方,唯局本處”。

  “十方”“常住物”,首先是僧人、僧團、三寶的東西,有人認(rèn)為“寺院的東西”就是十方的,是嗎?比如有人以經(jīng)營為目的的隨便建起了幾座建筑,刻上“某某寺”的牌子,大肆斂財,那不能算作“十方常住物”,充其量無非是“販賣如來”,難免造下侵損“十方常住物”的罪業(yè)。

  可謂:“千佛出世,不通懺悔,縱懺亦不除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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