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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門中如何看待愛情和婚姻?

  7、不服輸型:雙方比較學歷高低,賺錢多寡,家世貴賤,地位高下,能力強弱,彼此互不服輸(在修行上,還是互比境界和神通)。好勝心的作用下,生活如戰(zhàn)爭,為了面子一點都不服輸。有些天天界的天人,也有這種習性,故轉入人間時,各方面表現(xiàn)也不錯,但就是“不服輸”沿襲了以前的習性。

  8、脾氣古怪型:一方脾氣古怪,難以相處,另一方只好忍氣吞聲。例如先生個性孤僻,憤世疾俗,自比不世出的英雄,但好高騖遠,終究一事無成,身為太太只有無奈無言;或者太太深信算命風。通常脾氣古怪的一方都不自知自己脾氣古怪,反而自以為是,指責別人的不是。探究原因,一方面是欠缺慈悲心,另一方面是“癡業(yè)”所造成的。欠缺慈悲心,所以不能善待對方;因為癡業(yè),所以自以為是,脾氣古怪而不自知。

  9、離家型:先生或太太常想離家,以爭脫家庭的束縛;蛟S沒有外遇,沒有理想,但是家庭的壓力甚大,束縛甚多,已沒有足夠的勇氣來面對壓力和束縛,所以常離家,流漣在外,或許到朋友家,或許喝悶酒,或許留在公司加班,借口不回家,這也是沒有勇氣承擔責任的一種類型。

  10、虐待型:以殘酷狠毒的手段迫害另一方,如動粗、歐打、鞭打,關在密室等。這種虐待對被虐者而言,身心都是一種煎熬,這種痛苦將深刻記錄于意識和潛意識,在未來總有機會報仇,也要把對方折磨得死去活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把這股怨氣出了才算一個了結,這種殘酷對方的心態(tài),會造成極重的惡業(yè),在八識心田極易造成地獄種子。這種夫妻的愛情,亦可稱為“地獄的愛情”。

  世間怨偶很多,以上只是大致列舉。這些原因造成雙方痛苦無奈,怨恨心起,又無力解決,最后訴諸法律,請求離婚。同時雙方結下惡緣,在未來生中,事情可能重演,但角色互換,眾生便在生生死死的輪回中,一再演出這種無奈的悲劇。這就是“惡的循環(huán)”。

  無奈的悲劇,是否有終止的一天呢?

  很多人以為學佛,或者遁入空門,便可以擺脫這個輪回的夢魘。這種說法表面沒錯,但是就算是再高明的修行者,也要償還過去結下惡緣的宿債。這是法界“因果定律”,在法界內無人可免。

  在消極方面是懺悔,在積極方面則是誠心求佛菩薩協(xié)助弟子面對(不是佛菩薩全部代還,很多學佛者會錯意,還會怪罪佛菩薩不護念加持)。詳細情形因人而異,還要請教善知識“如法”解決才是。

  人生數(shù)十載,何必結惡緣呢?如果能以“最積極”的態(tài)度,來善待對方,慈悲對方,忍辱對方,即使再大的惡緣,終有化解的一天,進而轉為結善緣。千萬勿再自以為是,還要對方服侍,種下惡緣還不自知,將來只好受惡果了。或許這此話有此危言聳聽,但法界自有因果定律,也不是你我可以隨意否定。

  三)鳥巢型

  鳥巢的意思為“簡單但不穩(wěn)定”的關系,有如鳥巢。兩人關系只是暫時的,或關系淡薄,隨時有分離的可能,這表示兩人雖然有緣,但終究不踏實,緣也不深。

  1、同命鴛鴦型:雙方都沒成就,又沒社會地位,受社會忽略,生存于陰暗的一角,同病相憐,而且朝不夕保。例如逃難的夫妻或偷渡客,可能都不知道明日會如何。自古以來,戰(zhàn)爭之后,很多夫妻便淪于這種命運。

  2、露水鴛鴦型:因緣不深,有如露水鴛鴦,今日有緣相會,但明日又各奔東西。這種情緣,大部分緣于男方在過去生,曾對女方有救命之恩,故今生女方對男方發(fā)生愛情,并有一宿之緣,不知不覺中也了此救命之恩。以往所謂‘救命之恩’,以佛教因果來看,會有各種方式來償還此救命之恩(而且必定要償還),但以情感方式最多。

  3、人生過客型:有些夫妻結婚沒多久,或者因為罹患絕癥,或者突然生病,或者意外事故,即告命終。家屬當然悲痛,更有甚者,喜事當天變喪事(如車禍意外);蛟S他們彼此有些宿緣,但緣份又短,來人間一遭,有如人生過客。

  4、非正室型:非正室即是無正式的婚姻關系,在現(xiàn)代社會稱為‘外遇’。這種關系在現(xiàn)今社會并無保障,所以遲早也會結束。為什么除了正室,還會有這這種關系呢?或許是因為貪欲;或許在過去生他們雙方是夫妻,在輪回之后,今生再遇,所以一了宿緣,只是現(xiàn)在的太太無法忍受,甚至大動干弋。在多生多世的輪回,我們個人在各道都可能結了太多次緣,人就是與太多人牽扯,所以才會有這么多糾紛。

  5、老夫少妻或老妻少夫型:年長的一方生命所剩無多,于是財產便遺留給年輕的一方,或許彼此相愛并不深,或許年輕的一方只是覬覦另一方的財產,大部份還是‘功利取向’的考慮。因為是‘利益’考量,而非感情因素,所以雙方緣份并不深。

  6、異國情懷型:雖為夫妻,但常年分居兩地,相聚時間少之又少。譬如先生為了事業(yè)被公司調派海外分公司,太太在此又有事業(yè)走不開,兩人聚少離多。因為分居兩地,彼此雖然有情,但仍屬于緣份不深(因仍有力量使其分居兩地)。

  7、借腹生子型:彼此其實沒有感情,只是留下與母親或父親緣份較深的孩子。在古代為了延續(xù)香火,有時采用借腹生子,現(xiàn)代社會則有精子銀行。有了小孩之后,彼此關系便告結束;‘某種目地’而有關系的男女,因為不是因為情緣,所以將來也會有‘某種目地’的共同果報,也就是他們的“共業(yè)”。

  8、萍水相逢型:因某些因緣而相聚在一起,如一起旅游,或共同出任務,在相聚時,彼此有感情,可是等旅游或任務結束,因緣結束之后,便分開各奔東西。對彼此而言,只是一段美好的記憶,但終究是萍水相逢而已,無法延續(xù)。萍水相逢,也可能造成未來更深的因緣,因為彼此都有好印像,在意識和潛意識會記下對方。

  有關鳥巢型的類型應不在少數(shù),這種緣盡人散,在現(xiàn)代社會還真多,或許以平常心看待,也就不足為怪了。

  對于學佛者而言,看待這型的愛情或婚姻,至少要知道兩方面:

 。1)學佛者如發(fā)愿行菩薩道,雖然彼此緣淺,但仍要珍惜把握來善待對方,結好善緣。

 。2)學佛者仍要知道世事本來就無常,如夢如幻。

  四)平順型

  1、事業(yè)成功型:因事業(yè)成功,家庭基礎穩(wěn)固,所以雙方愛情有面包的基礎,還算穩(wěn)固,各方面的需求,也不虞匱乏,生活的享受也較常人為高,這或許可歸功于其“人間福報”較足。事業(yè)成功,一般來自過去的褔報。如果事業(yè)屬于兩人共創(chuàng),彼此會更加珍惜。

  2、共同理想型:因求學懷有共同理想,自然共組家庭,生活平順。共同追求理想,在第八識也容易種下共同記憶的種子,如果經過多生都有共同理想,轉來學佛,說不定也會有共同的愿呢!有共同理想,可為夫妻、兄弟、好朋友等關系。

  3、門當戶對型:無論在事業(yè)、個性、家世、學歷、地位都得雙方家族同意,門當戶對,所以彼此的感情相當平順,也不會因差距太多而有沖突。如果門當戶對,多能維持某種程度的穩(wěn)定關系,這種感情多已加入家族的成份。

  4、共同成長型:因背景環(huán)境很多相同,如鄰居,或青梅竹馬,或共同求學,或相同工作環(huán)境,彼此有很多相同經驗可以分享,也一起渡過低潮挫折,一起共同成長,這種關系穩(wěn)固了彼此的感情。由于共同成長,可以一起面對難關考驗,這種力量的延續(xù),今生可以相系,來生或許很容易再來相聚。

  5、媒妁之言型:經由相親方式,彼此也能認同,進而共組家庭。彼此因需要安定,所以感情也相當平順。某些經由宗教方式而產生的愛情(如基督教,天主教),基本上也可算是這一型。

  五)共修型

  1、共有愿力型:修行人本身有愿力,彼此相約來世間,可能彼此也有宿緣,所以也就相約成為夫妻。雖然是世間夫妻,但也都精進修行,所以生活上也多與宗教有關(無論是佛教、基督教、天主教、道教等任何宗教),共同利益世間。

  2、共有習性型:因為修行的習性、方式相類似,或生生世世常在一起修行,彼此多能熟悉,所以今生今世也一起共修,共同學習。一般如果還未修行有成,一方面尚未了生脫死,一方面又要了卻人間因緣,以此方式最好。

  3、共有業(yè)力型:夫妻雖然共修,但來世間必須承擔共同的果報。因為雖然也在修行,在智慧不足時可能犯下某個錯誤,因此未來世必須共同承擔曾犯下錯誤的果報。面對果報時也不須驚慌,必須兩人同心面對,共同解決,即使共同賠上性命,也必須坦然接受,不是學了佛,佛菩薩就必定保平安。如果這樣做,佛菩薩也違背了法界因果原則。

  以上討論,僅提供參考。世間夫妻千百樣,樣樣不一樣。居士學佛,不見得是幸福美滿的生活,但至少可以安貧樂道,不再憂煩。

四、居士學佛面對因緣的態(tài)度

  了解愛情的本質,夫妻關系的類型,并非消極的認知、宿命,就認為只好如此悲哀命運過一生,相反的,而是在面對彼此的問題時,積極尋求解決之道,好好互相善待。爭爭吵吵在所難免,如果能保持理性的態(tài)度,有誠意的互相溝通,互相體諒,不要記恨(從某種角度而言,因為自己有問題,才會記恨別人,如果自己能學習慈悲,別人的誤會諷刺,就可以視作“虛妄”,就可以不記恨),問題總有解決的時候。就怕主觀認定、無中生有,無法溝通,不講道理,也不認錯道歉,一味指責對方的不是,問題大概永遠都無解。

  從學佛的觀點,修行本是要了生脫死,不入輪回,但誰能保證今生修行必定成就呢?如果效法佛菩薩行菩薩道,也必須要有愿,重回世間,進入輪回。以居士身修行,婚姻問題在所難免(其實更正確的說法,居士修行,是隨順因緣而不強求因緣。如果出家修行,婚姻問題自然可免)。最好的情況,夫妻共修,共組學佛家庭,了今生之緣,又能共行菩薩道。(拋家棄子的修行方式,并不圓滿。有些人說要修行就要出家,通常這些人認知不清,不然就是只會要求別人,自己不做的批評者而已。)

  萬一有惡緣宿債時該怎么辦?是一走了之嗎?是拒絕來往嗎?我個人的觀點,除了消極忍受,也要積極化解,善待對方,勿讓惡緣成為今生的夢魘,兩人成了怨偶。更積極的作法,是讓對方了解學佛佛的好處(就個人的經驗,須要一位對方能認同,又能相信的‘善知識’,才能讓對方信服,憑自己很難說服對方,可以接受學佛人,進一步本身本雖然有些困難,如果因緣到了也水到渠成,說不定還比自己精進。,兩人互相“慈悲”對方,在菩薩道上互相扶持。在有惡緣宿債時,這時忍辱的功夫相當重要。

  如果對方就是不學佛呢?別急!想想當初自己,還不是由不學佛轉入學佛的呢?所以這時應以更和善的態(tài)度對待對方,不急著要對方學佛,更不能責罵對方,說對方業(yè)障重(罵對方“不學佛就是業(yè)障重”,這種是傲慢的心態(tài)),等到對方發(fā)覺自己所作所為,皆能符合佛教的慈悲心,柔和忍辱時,才會覺得學佛的確很好(能做到慈悲,而不是掛在嘴吧上說說而已)。如果對方真的學佛了佛,應保持‘協(xié)助鼓勵’的心態(tài),而非嘲笑數(shù)落的心態(tài),不然學佛的心再熱。也馬上就泠了。

  萬一經過這么多努力,對方仍執(zhí)迷不從,還是欺負虐待呢?(甚至還認為你學佛,就該慈悲我、侍候我;我沒學佛,所以不必慈悲你,也可欺負你。)如果確定自己已完全盡力做到慈悲喜舍(至少能無怨無悔的付出),宿緣已了(該還總該還清),然而對方仍認為理所當然,絲毫不改,我個人的角度,是對方無此褔報,應該早早離開才是,不須留戀。學佛人是“學佛”,學慈悲智慧大丈夫,不是“學懦弱”,該舍則舍則舍。(行菩薩道,應“不舍眾生”,但不是“不舍婚姻”,可以協(xié)助學佛,但不一定要留戀婚絪)

  最后祝福所有學佛家庭,夫妻同心,排除障礙,共行菩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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