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涼的人生

  蒼涼的人生

  我人來此世間之時的最初之際,只是孤孤單單的一個人,未帶半分財產,也沒有半個同來的朋友,即使有雙生的姊妺兄弟,可能也是出生之后的偶然相遇;即使曾是相約投胎的,但在改頭換面地重新做人之后,也難憶及過去。

  出生之后,如果父母并不歡迎嬰兒的光臨,繼續(xù)生存的可能性便很少,但天下父母,只要身心健康的,沒有不愛護兒女的道理。因為父母之愛護兒女而予以撫養(yǎng)成人,也正是為要填補他們的蒼涼之感。

  人于初生落地之后,總以為父母是最可靠的人,故其每遇困難痛苦或恐懼之時,便會想起父母,呼喚父母,以期父母來為之解救保護,除了父母之外,一切的事物都以為是靠不住的,除了父母之外,自己也是絕對蒼涼的。

  年事稍長,知識稍增,思想稍微有了自覺自察的能力時,又覺得父母雖然愛護我,但并未真正地了解我,我的興趣,我的向往,我的祈求,父母并不能全部知道,全部給予最大的同情和扶助;還有一個嚴重的問題,父母即使全心全力的愛護我,但是父母不能不死,并且絕對多數(shù)的父母,都是先兒女而去世。于是,當我察覺父母與我時代與身心之間的距離時,我又感到孤獨的蒼涼了;當我想起父母會先我而去,或者已經先我而去時,我更感到孤獨的蒼涼了!

  但是人總是不甘寂寞的。即使自己并不知道什么叫做人生的蒼涼,但此人生的蒼涼境界,不因為我不知道,而就不來找我(其實是我去找它)。成年之后,我有一個強烈的要求,除非我去出家,而將自己的生命,接通另一條超然于物質之外的源流,否則我的此一強烈的要求,必盼求其實現(xiàn),以慰此一蒼涼的人生。此一強烈的要求便是男女之間的相互求偶,男女的結合,屬于生物方面的自然趨勢,但也更是填充蒼涼之感的一大傾向。

  事實上,男女的結合,屬于肉體方面的成分,遠較心靈根源的投契者更多。當然,道德或良心的責任,亦恒使得男女的婚姻關系,維系至于終身。但在婚姻關系的聯(lián)結過程中,除了新婚熱戀的期間,同床異夢,乃是不可避免的現(xiàn)象,雖然很多人都不肯承認。因為夫婦的知識水平,生活的情趣,以及對于各種事物所抱的觀點,往往是不能一致的,因此也就會覺得我的對方并不真的了解我,甚至可說并不真的全心愛著我。于是,當我對自己的配偶感到乏味,而對另外的男女感到興趣乃至傾慕時,這便告訴我,我在感到人生的蒼涼了。因為無人真的愛我,我不甘寂寞,所以我想另找一條出路來安慰我的蒼涼之感。

  再有另外一個角度,有人說:“人生得一知己,可以死而無憾!笔聦嵣,人之處世交游,無不希望朋友把我當作朋友看,乃至把我當作他自己一樣,像愛護他自己一樣地來愛護我。當然,這也是安慰蒼涼之感的一條出路?墒遣恍业煤,人多數(shù)是自私的,我固希望他人把我當作他自己看待,我卻并不能夠也把朋友當作我自己一樣的看待,因此,我如仔細地考察一下,并沒一個朋友能把我當成他自己一樣看待的,所謂“共患難不共安樂”的事實,根本不能免除的。人在苦難時,為了搶救自己,不難同舟共濟,一到苦難的因素消失之時,為著自己的利益,便不能沒有自己的打算。即使對于過去患難期中的難友,給予幫助,也不能像對待自己一樣地去對待難友;同時,如能全心一意地去協(xié)助難友,難友本身,也會因其自尊或自卑感的作祟,覺得接受這種協(xié)助,乃是出于彼此間的萬不得已!于是朋友以為我沒有把他當作自己看待,我也覺得朋友沒有體諒我的真心相待。因此,我人在世,并不會有知己的朋友,除非是圣人與圣人之間,即使是圣人與圣人,也要他們的圣格相等,所謂“唯佛與佛”出世的圣人才能求得絕對的和諧一致。一般的凡夫,是不能沒有其孤獨蒼涼之感的。

  再說,人之有生必有死,人生短短數(shù)十年,從出生落地,便在片刻不停地奔向最后的一站。當生的時候,便已決定了死的命運,雖然大家都怕談到死的問題,但是死的安排,并不因為我怕,它就不來向我接近,這是大家非常清楚的事實。盡管世上有許多人做著如此的宣誓:“未能同年同月同日同時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同時死!币苍S當其激情洋溢之時,真有如此的打算,所以要做如此的宣誓,實際上,誰曾看到真的如此?即使殉情殉國的烈女與壯士,但在死的時候,絕不會恰好一齊躺下,至于躺下以后,照佛理而言,由于各人業(yè)力的不同,彼此神識的分聚離合,也是一個不可知的境界。所以孤孤單單地來了,又蒼蒼涼涼地去了,不知是從何處來的,也不知將往哪里去的!在此景象之下,如果我還沒有任何宗教信仰,便有一個現(xiàn)實而以為是可靠的要求,要求我有我的下一代,我雖死了,由我而來的下一代,仍可繼續(xù)傳至下一代的下一代,以此下一代的存在,而來補充我的必將不存在;彌補我的空前絕后的蒼涼之感。所以一般以現(xiàn)在或以人為本位的學者們,尤其是中國人的傳統(tǒng)觀念,都以傳宗接代——即使是廣義的包括了人類文化與民族精神,為其永生的安慰寄托。

  事實上,子孫傳代,子孫的肉體固因由我而來而得存在,但是子孫的事業(yè)不是我的事業(yè),子孫的成就不是我的成就;尤其是子孫的思想及其由思想所產生的一切行為活動,雖或帶有若干成分的遺傳色彩,但卻絕對不能代表我的一切行為活動。再說,子孫之懷念父祖先人,也不能如父祖先人之希望于子孫的那樣熱切?鬃诱f:“父在觀其志,父歿觀其行;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毙⒆由兄荒苋瓴桓母傅,可見一般人對于父祖先人的遺志家訓,實莫不隨著時日的消逝而漸予淡忘!至于一個民族的思想精神,自皆有其傳統(tǒng)的反顧,但是人類社會的進化,先王與后王是不能偏廢的,然此先王的遺產,已是整個民族歷史的共業(yè)所成,而不是單獨個人價值的延續(xù)了。

  真正要求自己能夠不蒼涼、不孤單,并不是去要求外力來彌補自己和安慰自己,而是以自己的力量去彌補他人的蒼涼與孤單,唯有把我自己的蒼涼感徹底忘掉,自己才會從蒼涼的痛苦中得到解脫。顯然,以常人的看法,即或人格崇高如圣人,他們亦當有其蒼涼之感與悲切之情,并且較諸常人更為深沉,常人少有相互通契的朋友,圣人當更少有相互通契的朋友,因為圣人的胸懷,常人對之,總是莫測高深;相反,道高魔也高,如果真是一位以救人救世救眾生為本懷的圣人,必也會有很多人把他當作敵人來攻擊!但是,凡為一個真正的圣人,他們的心境是非常平靜的,他們把一切眾生的痛苦看成自身的痛苦,除了解救眾生的痛苦,沒有別的要求可言,因他們徹底忘卻了自身的利害,所以看一切眾生的事等同自己的事;唯有在這樣的心境下,他們才真能超越了蒼涼的人生之感!

  圣嚴法師(一九六二年五月于美濃,刊于香港《人生》雜志二七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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