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欲求有兩種,看看你屬于哪一種?

人類的欲求有兩種,看看你屬于哪一種?

  人類的欲求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自私自利的貪求,這種貪求會讓人希望世界上所有的東西、所有的人,都?xì)w自己所有。這種貪得無厭的心,如果不加以調(diào)整,很可能會發(fā)展到欲無止境、欲壑難填的地步,尤其是在求取的過程中遇到挫折時,很容易就轉(zhuǎn)變成瞋恨心,終究會自害害人。

  另外一種欲求則是“爭取”,一般人認(rèn)為爭取具有積極的意義,如果不爭,反而表示自己缺乏進(jìn)取心。“爭取”和“爭奪”又不太一樣,爭奪又更進(jìn)一步,是指透過競爭、搶奪、排擠,將有限的資源納為己用,或是把原來是別人的東西據(jù)為己有,而不顧他人的利益。例如你我他三個人,都希望得到同一件物品,但是這件物品是不能分割的,最后可能演變成爭奪的局面。例如,聽演講時,最前排的位子有限,只有幾個人可以坐,如果每個人都非要坐這些位置不可,就會互相爭奪。

  從某種角度來看,或許有人認(rèn)為爭奪是一種鍛煉。的確,爭奪可能把一個人鍛煉成強(qiáng)悍的人,就如達(dá)爾文所認(rèn)為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透過競爭來去蕪存菁。這種想法似乎不無道理,但未必正確,因?yàn)檫@會造成人與人之間互相殘殺和斗爭,付出的代價未免太高。

  有句話說:“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炷香。”意思是說,和別人較量時,自己一定要強(qiáng)過別人,但是“人比人氣死人”,所以這種氣是不需要爭的。而且佛是不會去爭香的,因?yàn),還會有爭奪心,就表示尚未破除自我的執(zhí)著,佛已經(jīng)證得諸法皆空,又怎么會去爭一炷香呢?

  從佛教的觀點(diǎn)來看,熱衷于爭奪的人,會失去慈悲心與智慧,因?yàn),自己想要的,別人可能也想要,當(dāng)一個人一心只想打倒他人、爭奪成功,就必須使出不得已的手段;而每一次爭奪之后,通常都會接續(xù)著更多的爭奪,因?yàn)檎紦?jù)之后,又怕被別人搶走,以至于患得患失、煩惱不已,爭奪便成了一件痛苦的事。

  過去因?yàn)檎我蛩,有些人被迫要參與斗爭,我問過這些曾經(jīng)在斗爭中勝利的人,斗勝之后心情如何?他們回答,斗勝當(dāng)然很好,問題是,下一次可能就輪到自己被別人斗,所以常常是在沒有安全感的恐懼中過日子,身心備受煎熬。

  另外像武俠小說里的英雄,爭霸、爭王到最后,還是非得退位不可,有時候甚至因?yàn)轵溌、輕忽,而被打得一敗涂地。所以,不必為了一時利益去爭一口氣,即使今天贏過別人,并不代表永遠(yuǎn)都能立于不敗之地,更何況“長江后浪推前浪”,將來一定還會有年輕人來取代你的位置,爭到最后,還是得告老退休。

  競爭雖然有它的道理在,但是爭奪的心總是讓人痛苦。如果能將爭奪的心轉(zhuǎn)為一種善的欲求,也就是“發(fā)愿”──愿自己能夠不和別人比較,少一點(diǎn)得失心,多做自利利他的事情。那么,這樣的欲求就不會痛苦,而會經(jīng)常處在與人和諧共存的喜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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