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爆竹煙火觀念正確

  禁用爆竹煙火觀念正確

  爆竹煙火之類,乃是危險之物,許多爆竹廠商或經(jīng)銷商,都因火災(zāi)而倒閉;又經(jīng)常在報章上看到,孩子們因玩煙火鞭炮,燒毀房屋,釀成巨災(zāi),人命傷亡的事,實在不勝枚舉,故許多國家,對于煙火爆竹,都在禁止生產(chǎn)、使用之列。

  對于爆竹,當然應(yīng)該禁止,因為煙火美觀,用于國家政府所舉行的任何大慶,施以管制,使用得當,非常適宜,是大家歡喜的事:至于民間,要嚴加禁絕才對。

  因此我對公元一九八七年七月五日,美國「世界日報」第二十一頁,有一則標題為:「國慶假期慎燃爆竹煙火,未獲當局許可均屬違法」的新聞,我覺得在「觀念」上是很正確的。

  【本報舊金山訊】警方幫派小組組長富利于獨立紀念日假期前,提醒市民千萬不要自行燃放煙火或爆竹,除有高度危險性外,亦屬違例,可能會受到警方的檢控。

  富利組長二日表示:根據(jù)加州的法律,任何燃燒煙火或爆竹的行為,均須先獲得有關(guān)當局的許可,否則即屬違法,另法律規(guī)定煙火及爆竹不能公開發(fā)售,故任何人士觸犯買、賣燃燒煙火,均可被檢控。

  由于非法買賣煙火及爆竹的情況,于獨立紀念日的一段時間內(nèi),特別嚴重,故警方特于該假期內(nèi),加強檢控行為,并派出便裝探員協(xié)助,如果居民發(fā)現(xiàn)有違法人士,警方歡迎居民致電五五三-一四○一,向幫派小組舉報。

  每逢農(nóng)歷新年或有新店開張,華埠內(nèi)盛行燃放爆竹慶祝,富利組長解釋:基本上,燃放爆竹的行為屬于違法,但警方了解這是中國人的習(xí)俗,為尊重中國傳統(tǒng)的風(fēng)俗習(xí)慣,沒有干預(yù),而且主持燃放大爆竹的人士,也會注意其安全程度,但在這些特別情況以外,警方不容許任何人隨意燃放爆竹或煙火,使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脅。此外,非法買賣煙火的行動會助長幫派的活動,因此警方幫派小組加強調(diào)查工作,以制止罪案的發(fā)生。

  公元一九八七年七月八日,美國「世界日報」第二十一頁,有一則證明爆竹應(yīng)該禁止的新聞,標題為「施放爆竹引來祝融,洛市一棟住宅被毀」,其報導(dǎo)說:

  【本報洛斯阿圖訊】洛斯阿圖一棟住宅,在國慶假日期間因非法施放爆竹而引來祝融之災(zāi)。

  洛斯阿圖藍契塔街上一棟房子,因屋頂被爆竹殃及而引起火災(zāi),將屋子燒掉五分之四,損失約十八萬元。

  警方未透露詳細資料,但據(jù)消防員稱,屋中的兩位年輕人日前帶回來一些爆竹,其中一種在洛斯阿圖為合法,當晚屋主藍柏夫婦不在家,肇事的年輕人之一為十九歲,另一人更年輕。

  今年國慶假日,警方雖因各地施放非法爆竹的電話而忙個不休,但整體而言,圣他克拉拉縣沒什么大意外,消防人員本以為在去年干燥的冬天和今年炎熱的春季之后,國慶日會是另一個疲于奔波的日子,但到目前為止似乎是「西線無戰(zhàn)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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