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大師再談法輪功:是附佛外道有三點可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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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佛外道,通常用來稱呼附會佛教、歪曲或篡改佛教教義和歷史的宗教或?qū)W說。簡單地說,附佛外道就是附會佛法歪曲佛教。一些邪教經(jīng)常打著佛教的幌子來宣傳邪法,這就是附佛外道。宗教界對法輪功是附佛外道早已達(dá)成共識。佛教領(lǐng)袖趙樸初早在1996年就指出:“法輪功是一種邪教”。在此之后的2001年3月19日,瑞士召開的聯(lián)合國第57屆人權(quán)會議上,圣輝法師旗幟鮮明地揭露了“法輪功”的邪教本質(zhì)和嚴(yán)重罪行。2006年4月,星云法師主持召開的世界佛教徒聯(lián)誼會第23屆大會通過了“十項宣言”,即指出要“維護(hù)正法,反對法輪功竊取佛教法輪之名,作危害佛教之事。”并要求全世界佛教徒“共同正視并聲討邪教法輪功”。今年10月19日上午,在《百年佛緣》新書首發(fā)活動中,星云大師再次宣稱:“法輪功不僅邪,而且不是宗教。”

  法輪功為附佛外道不容置疑,讓我們從其特征和行為表現(xiàn)上,來揭露和證明其附佛外道本質(zhì)。

佛祖為誘餌,欺世惑眾、誘人入教

  歷史上,很多附佛外道的教首妄稱自己是某某佛的轉(zhuǎn)世,或稱自己苦修得道,甚至自奉為真佛,是最大的佛,用以誘惑世人,欺騙教眾。法輪功就是這樣一種組織,其創(chuàng)始人李洪志一向以“主佛”的名義招搖撞騙。《李洪志先生小傳》中稱:“李洪志八歲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運、定物、思維控制、隱身等功能……功力達(dá)極高層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預(yù)知人類過去、未來”。為了和佛祖沾上邊,李洪志還編造了一份虛假的簡歷,將自己的生日由1952年7月7日改為1951年5月13日,謊稱自己與佛祖釋迦牟尼同日而生,自稱是“釋迦牟尼轉(zhuǎn)世”。同時,他還厚顏無恥地吹噓自己:“我就是佛,我的功能超過釋迦牟尼幾十萬倍,我的法身遍地都是”、“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個人在公開傳正法,我做了一件前人從來沒有做過的事情.....我講的是一個龐大的宇宙的理。”(《轉(zhuǎn)法輪》)。在后來的“講法”中,李洪志又不止一次地強(qiáng)調(diào)自己的“宇宙主佛”地位,說歷史上的一切都是他安排的,受他的控制。

  以佛祖為誘餌,李洪志真正目的無非是藉以神化自己,蒙騙無知群眾,控制信徒,大搞教主崇拜。在李洪志連騙帶蒙、連哄帶嚇情形下,在“圓滿”、“成仙”、“成佛”等美好前景的誘惑下,弟子們趨之若鶩,不惜放下“名利情”,死心踏地地跟著李洪志走,結(jié)果是大量的癡迷者走火入魔,自殺、殺人等極端事件不斷出現(xiàn),造成兩千多名練習(xí)者死亡。其行為真是天怒人怨,令人發(fā)指。

假佛教為招牌,欺世盜名、排斥正統(tǒng)

  附佛外道皆表面崇佛,打著佛教或佛教新派的旗號,其教名多取自佛書。附佛外道雖假佛教為幌子,其實并不真正皈依佛法僧三寶,而且多反對、否認(rèn)、排斥正統(tǒng)佛教。

  法輪功就是一向打著“佛法”的旗號欺世盜名,實際上是靠盜用佛教的一些術(shù)語和氣功的一些功法,來欺世盜名、毒害眾生的一個邪教組織。

  佛教有一術(shù)語“法輪”,是對佛法的喻稱,“法輪”沒有絲毫神秘感或特別功能?墒,李洪志卻將“法輪”剽竊過來,作為他創(chuàng)立功法的名稱,還賦予一種神秘的、只有他才能給人的、有靈性的、甚至能保護(hù)修煉者的東西。李洪志說:“法輪是宇宙的縮影,具備著宇宙的一切功能,他能夠自動地運轉(zhuǎn)、旋轉(zhuǎn)”、“你真正作為一個修煉的人,我們法輪會保護(hù)你”。

  法輪功不但借佛教為其所用,更有貶佛、謗佛的內(nèi)容,嚴(yán)重地歪曲佛法為其所用。李洪志稱:“現(xiàn)在的宗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不能度人,是低的東西”、“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個人在傳正法”、“我能把整個人類度到光明世界中,是比釋迦牟尼、老子、耶穌還高的救世主”。李洪志出此狂言,欺世盜名,真是恬不知恥,可惡可誅!

假佛法為幌子,背離教義、宣傳邪道

  作為世界四大宗教之一的佛教一向以博大精深而深受僧俗兩界景仰,但其佛法卻屢遭剽竊,為一些不屑之人盜用其名,并用以宣傳其歪道。法輪功就是其中之一。李洪志盜用氣功名義,剽竊佛教教義,拼湊成一套歪理邪說,打著佛法旗號,干著騙人的勾當(dāng)。他的那些歪理邪說,在那些存有不良心態(tài)和迷信心理的群體中,有很強(qiáng)的欺騙性和毒害作用。

  李洪志在其各種著作中用了大量佛教專有名詞和術(shù)語,標(biāo)榜自己是最高佛法,他說:“我們的基點落在佛家,從主要的理論上、特點上都是佛家的。但是這個法超出了佛,超出了道。”

  大家知道,佛法博大精深,理論系統(tǒng)、嚴(yán)密,內(nèi)涵豐富,但一般比較抽象難懂。而到了李洪志那里,卻曲解、篡改得面目全非,變得簡單、粗陋、通俗易懂起來,因而具有很大的欺騙性和破壞性。它一方面使大量的法輪功練習(xí)者受騙上當(dāng),深陷其中難于自拔。李洪志編造的具有邪教特色的“法身說”、“圓滿說”、“消業(yè)說”具有極大的迷惑性和危害性,致使兩千多信徒喪失了生命;另一方面使許多社會人士誤以為法輪功就是佛法,不僅讓佛教界蒙受不白之冤,而且給處理和揭批法輪功帶來一定困難。

  法輪功盜用佛教“法輪”以為其名號,李洪志竊取佛祖誕辰以作其“生日”,篡改佛教術(shù)語名稱以充其邪說,卻對佛教極盡貶低、褻瀆和侮辱之能事,從而拉攏信眾,控制信徒思想,其居心可謂昭然,其用心可謂歹毒!這一切都在證明:法輪功根本就不是佛法,只是一種打著佛法的名義,剽竊、篡改佛教的名詞術(shù)語,利用佛教的影響以蠱惑人心,達(dá)到其不可告人目的的附佛外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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