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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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因緣,凡事必須因緣具足、眾緣和合方能成事。此緣起法為佛陀所證悟,這是放諸四海皆準的真理,即使佛陀說法也必須具足信成就、聞成就、時成就、主成就、處成就、眾成就等條件,才能開演法筵,此稱之為六成就。

  諸經(jīng)通序「如是我聞」等語,便具足這六種成就:

  1、如是:為「信成就」。佛法大海,唯信能入,信受如是之法是佛所說而不疑,并依之而奉行,故稱信成就。

  2、我聞:為「聞成就」。阿難自聞,阿難親聞佛之說法,故稱聞成就。

  3、一時:為「時成就」。指說法之時間,法王啟運嘉會之時,眾生有緣而能感者,佛即現(xiàn)身垂應(yīng)、感應(yīng)道交,不失其時,故稱時成就。

  4、佛:為「主成就」。指說法之主,佛是世間、出世間說法化導(dǎo)之王,故稱主成就。

  5、在某處:為「處成就」。指說法之處,佛曾于忉利天為母說法,除此,皆于人間印度的摩揭陀國、舍衛(wèi)國等處說法,故稱處成就。

  6、與眾若干人俱:為「眾成就」。指聞法之眾,菩薩、聲聞、緣覺、天、人等諸大眾云集聽法,故稱處成就。

  以上六緣具足而教法興,故稱之為六成就,如果缺乏其一,即不能有正法流傳,故知成就道場說法,非一人所能為,須待信、聞、時、主、處、眾等因緣具足,方能開演法壇。因此今之說法者,應(yīng)當稟著恭謹虔誠之心,宣說法要,令大眾菩提增上,蒙受法益;而聞法者也應(yīng)心懷稀有難得、難遭難遇之想,并且發(fā)愿護持正法、成就道場,如此方能使佛光法水,淵遠流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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